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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大家分析时就拿凶手没有冰箱这一点来作为犯罪侧写的核心维度,看看法医,教授,本地母子,本地多人,小餐馆老板也就是厨子等,看看这些人群作为主角来推理合不合适??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上学期开学 2017-05-30 01:11:22
与KN先生商榷:
刚看到KN先生连续发的几贴,不客气地说,就事论事,语无伦次,在没有逻辑分析基础上,凭着对几个点的个人臆断,居然定性了很多重要结论。与我印象中的KN大相径庭,略感失望。仅就连发几贴,简直就是漏洞百出:
一、“南大案凶手没有冰箱,所以才煮头颅而不毁容,他的关注点是去腐除味,而并不在意受害人面容将来会被认出。 这是因为受害人已死,生前与他毫无关系。所以凶手存在于南大周边,但绝非南大周边南京本地人。由此,我们可以过虑掉很多以前我们讨论过的嫌疑人群。 本地人,定居有冰箱的人等,可以不必再花时间讨论分析了。”这段话,我看了半天,不知所云,完全是就一个点展开臆想,没有前后左右的逻辑匹配,而居然得出了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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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开学: 2017-05-30 01:32:46 评论
那么重要的结论。我想问,1、怎么就推断没冰箱?那要有冰箱,头颅你觉得案犯怎么整?不用冰箱,案犯不也煮了头颅吗,目的达到了,那也不能说案犯一定没有冰箱。另外,若案犯分尸存尸不在居住地,你把有无冰箱作为排查内容之一,这什么逻辑?2、不毁容就代表生前与之无关系,这就像小学生似的字面理解。
上学期开学: 黑名单 举报 2017-05-30 01:49:36 评论
毁了容,你不知道是刁,不还有法医吗?“不毁容”,是案犯觉得不需要、还是毁不了、亦或故意不毁容?“不毁容”,和“与刁有无关系”,两者之间隔了十万八千里。3、案犯在周边,假如分尸存尸也在此,那暴露刁案否都对案犯难道会无所谓?分尸点就是案犯再高明,凭着当时的科技相信是100%找到蛛丝马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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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三层浪,承让了。
我期待的知性辩论、良性互动出现了,此帖之希望。 此案帖目前正受到各方(各方哦)关注,已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应当窃喜、受宠、恩重。 相信大伙已有所察觉。
我们在这里大可不必分出伯仲。这不是我们在这里讨论的目的。志在参与。
前面我说“俞伯牙摔琴谢知音”主要是要表达我本人从他们的分析里受益良多,以至于要是哪天他们不分析了,我只有摔琴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到底有没有家用冰箱?我的答案是没有。这个推断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所以,也想听见各位网友对此的分析论断。
我们的分析是要能不断地解决问题。 我上面那一帖,@上学期开学所谓的“一点”就是指冰箱这一点。而他指出的我就一个点而展开的臆想,就是“南大案凶手有没有冰箱”这点所开出的一围的花。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黑与白的对决 2017-05-30 10:54:48
社区天呀: 举报 2017-05-30 10:01:00 评论
评论 黑与白的对决:有道理但是有一点不容回避“关节下刀、一刀成型”这个无法伪装也不是思想可以左右这是硬件
回复:这个就是啊,这个不是光凭想想就能完成的啊。
分尸难不难?没有任何要求就不难,要做到与凶手一般,就不容易了,
比如,一般生手砍排骨,下刀都不是很准的,当一刀没砍断,再砍一刀,本是想延着第一刀的刀口往下砍的,可是通常都会砍偏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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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时一个45岁开外的成年男性,想必他应当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对,南大案那样碎尸对他来说应当不在话下。45年倒推可至1951年,下山下乡,扛过枪,打过把,杀过驴,蹲过茅房,接受过贫下中农再教育。
前面我们已判断“南大案凶手具有大型动物的屠宰经验”,所以,“关节处下刀”、“四肢切割过程中是一次性成型”,这没有太多惊奇之处。
另外,请大家务必不要神话“一刀成型”。 2012123bvbv原话是这么说的;

“我瞎说的,你们就一听,我就随便一说,什么2000多片,还刀工整齐,是不是很多人都想成了火锅店的羊肉卷了,看过的就知道肉是一般的肉,普通的刀切的,但切的很零碎,就是四肢切割过程中是一次成型,08年监测中发现了含有木屑成分,吊诡就吊诡在里面竟然含有猪肉,子宫什么都找到,分开装而已。”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黑与白的对决 2017-05-30 11:10:24
这个凶手手头上应该有一把份量重,锋利,且刀刃刃面宽度大于四肢横截面的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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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球没打好推断,南大案凶手碎尸现场没有趁手的刀,更没有砍刀,也就是匕手和普通菜刀碎的。 bvbv也说过,看过的就知道肉是一般的肉,普通的刀切的,但切的很零碎。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关于“四肢切割过程中是一次成型”,我认为这是在刁遇害当晚完成的,紧接着就是煮内脏和头颅。 2000片肉,也许不是在同一晚完成,结合碎尸内检出棕棚床毛,我推测南大案凶手是将第一晚没切完的肉推入他平时睡的棕棚床床底下就地隐藏,并且未加覆盖,导致睡觉时棕棚床有毛脱落。
四肢切割过程中是一次成型的当晚,也许凶手就已经完成了煮头颅、煮内脏、以及2000片碎肉的部分切割。 那么,他第二天应当有在碎尸地附近“藏尸”的行为,主要是死者内脏。
“树洞藏尸”应当就是当时凶手藏尸的一个缩影。 我认为树洞不是唯一藏尸点。那段时间南京多雨,凶手的藏尸点应当能避开。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如果南大案凶手来自南大校园内,他敢在南大树洞、南大校园内其他地方藏尸吗?

答案是否定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在南大案凶手看来,南大校园广大,树木花卉草丛众多,是他工作地的“后花园”,闲来无事时,他经常出入该地以练笔、摄影、写生等。 南大校园内的隐晦的那一面,他熟知。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三根手指为何会误入抛尸包内?
大家看我的分析可以知道,我认为南大案凶手只有在晚上才有时间分尸碎尸。 所以,光线自然不会多好,完全有将三根手指误放包内而发现不到的可能。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另外,我·认为南大案凶手完成碎尸的时间可能比我们以前讨论过的要少得多,很可能是在两个晚上就完成的。
所以,到南大案发前,他应当有充裕的时间清洗碎尸现场。
同时,南大案凶手有“碎尸后移尸”的行为,除了受害人衣物叠放整齐、受害人头颅包裹严实就地隐藏在碎尸现场以外,其他的他在第一时间就已经转移、在他地隐匿,比如树洞藏尸。
因此,南大案发时,大规模出动警犬都找不到碎尸现场就是该故。1、时间过去的较长;2、凶手转移过尸块;3、碎尸现场打扫的时间比较靠前,另外只有受害人衣物、头颅煮过而隐藏,警犬到过此地也嗅不出。

至于警犬在第一时间为何嗅不到凶手藏尸地点,大多因为17号晚的降雪所致。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为什么南大案凶手要将易腐的尸块和碎好未煮的碎肉尽快转移出碎尸地?
1、凶手没有冰箱。
2、碎尸现场有炉子,平时室温较高,肉类物品隔夜即臭。
3、方便抛尸。
4、尸块隐匿处本身就可以作为抛尸地,如有意外,可不必进行二次抛尸。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所以,我推测刁爱青在1月13号晚上遇害的可能性高。
13号是周六,14号是周日,一连两天都属周末范畴,凶手碎尸地来人很少,晚上更少,或是没有。
14号完成所有碎尸工作候,14号白天仔细清扫了碎尸现场,外面看起来就是他的勤劳在整天搞学校卫生。14号晚外出藏尸。
南大案凶手的工作地,5、这个场所白天人来人往,但一到晚上六点半以后就归于寂静,来人很少; 6、周一到周五人来人往,而一到周末就归于寂静,来人很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一襟晚照S好像有些天没来了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今天端午,顺祝大家节日快乐!

其息也如兰;其心也如兰。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推测南大案凶手其对抛尸方案具有临时策划性的特点,有一定预谋,但并不太成熟。

1月15号周一。凶手正常上班了。
请有条件的网友仔细查看15号到18号这期间的南京本地报纸,比如《扬子晚报》、《新华日报》等,看看能否找到一条新闻与“厨余垃圾”由关系。 我推测南大案凶手爱看报纸和电视。
另外,我推测南大案凶手其对抛尸方案具有临时策划性的特点,有一定预谋,但并不太成熟。
1、15号到18号看新闻,看到过“厨余垃圾”之类的相关新闻,临时策划,于是就有了二次抛尸、冒充厨余垃圾的灵感。
2、凶手18号有参加南京全成城出动大扫雪,在垃圾桶旁看到过有类似整包抛弃的垃圾等物,比如厨余垃圾打包整抛,于是于是就有了将原藏匿的碎尸提取出来二次抛尸、冒充厨余垃圾抛掉的灵感。

3、其他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其对抛尸方案具有临时策划性的特点,有一定预谋,但并不太成熟,作出这个推测时经过了韦杀人等特征的长考,树洞藏尸所折射出来的信息比较复杂,但是,本地原住民是不至于做出如此藏尸举措的,因为更容易暴露。所以据此推测南大案凶手客居南京的可能性高。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案发时不是杀猪的,所以碎尸现场没有五、六种刀。肉是一般的肉,普通的刀切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楼主:KN先生 时间:2017-05-30 13:12:09
南大案凶手案发时不是杀猪的,所以碎尸现场没有五、六种刀。肉是一般的肉,普通的刀切的。
14248楼 | 打赏 | 回复 | 评论(4) | 赞
这场泥石流: 2017-05-30 13:17:22 评论
评论 KN先生:你觉得此案凶手分解尸体用了几种刀呢?或是用一把菜刀就完成了分尸?
KN先生: 2017-05-30 13:24:27 评论
评论 这场泥石流 :两把。
这场泥石流: 2017-05-30 13:33:12 评论
评论 KN先生 :一把菜刀,一把尖刀应该勉强能够分解,但考虑到头部分离,腰部分离,手指分离,应该还有一把砍刀,也就是说凶手很清楚分解一具尸体需要哪些工具,所以有网友分析,凶手有屠宰经验,我非常赞同!
这场泥石流: 2017-05-30 13:37:56 评论
评论 KN先生:有一点很奇怪,如果你所说十指都砍了下来,有什么意义呢?手指连在手掌上既不怕搞混也不会多占位置,最玄的是手掌还煮过,凶手多些一举到底为了什么?
KN先生:2017-05-30 13:56:06 评论
评论 这场泥石流:去特征。 碎2000余片是为去特征,切掉手指也为了去特征。 举个例子,一只女性手掌,当除去十指之后,猛一看剩余掌心就不会让人马上识别出那是一只女性的手。 去特征的目的之一,就是当拿出去藏尸、抛尸之时万一路上遇上熟人、或是盘查,可以打个马虎眼让人以为就是普通的肉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一襟晚照S
一襟晚照S: 举报 2017-05-30 21:47:22 评论
那么我问第三个问题 凶手在第一次抛尸后 是否还处理过尸体 简单的装包不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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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
1、经过长考,现在我认为树洞藏尸才是凶手第一次抛尸,而非华侨路工地/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是第一次抛尸。
2、我现在认为南大案凶手在1月13号、14号两天内完成了从杀害刁、到分尸碎尸、到藏尸(第一次抛尸)的所有工作。
3、凶手藏尸地点分为两部分:
A、刁全部衣物叠放整齐、刁头颅煮过后以旧床单包裹整齐、就地隐藏在凶手碎尸地;
B、两大提包碎肉块、一大包刁整付尸骨、煮过的内脏分别以塑料袋整齐包裹好、隐藏在凶手碎尸地附近。(我认为很可能都和树洞藏尸一样,隐藏于南大校园里某处或某几处)
4、南大案凶手在14号有转运尸块进行隐藏的动作;因为其碎尸地不便于隐藏。这也是警方最终没能在第一时间找到碎尸现场的主要原因。

最后,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凶手在华侨路工地/大锏银巷13号抛尸后是否还处理过尸体 ?
我的回答是没有。
1、水佐岗的衣服被发现时以被单包裹、叠放整齐,是14号隐藏于碎尸地原状态;
2、水佐岗发现的头颅以被单包裹好,也是14号隐藏于碎尸地的原状态。

总之,我现在认为南大案凶手的“树洞藏尸”、“南大校园内藏尸”其实就是南大案的首次、第一次抛尸。也就是说“凶手原本就是想将所有尸肉、内脏、骨架抛弃在南大校园内”的。

至于后来他为什么又将藏尸取回、重新抛弃于华侨路工地、大锏银巷13号,我认为他是受到了某种启发,想将碎尸变成厨余垃圾彻底清除掉而永远不会被暴露的目的。只是未遂愿。 由此我判断:凶手对抛尸方案具有临时策划性的特点,有一定预谋,但并不太成熟。

而一直隐藏在其碎尸地的刁衣物、刁头颅,凶手并不急于抛弃,原本应当是想趁春节期间进行远抛的! 南大案发后,他急促赶赴水佐岗、将其全部抛掉。

以上这个思路,与本帖之前讨论的主思路大相径庭,相去甚远,KN今天抛出来与诸位以待商榷!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揭秘浙江第一悬案:一颗子弹头 他嗅出大案的味道
来源:浙江在线 ┆ 时间:2017-05-30 01:25:25

绍兴市公安局刑科所政委兼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郑红良屡破大案、要案,他被同事们誉为“绍兴神捕”。但10多年来,他一直参与“浙江第一悬案”,却案件迟迟未破。
有朋友曾当着郑红良的面开玩笑说,你们专案组这是“粮食局”啊,不做事,专吃“干饭”的!
或许外人不知道,案件中,光一个农夫果园的饮料瓶,郑红良和专案组成员就排查了几万个,对于朋友的玩笑,他不想反驳,因为只有他知道,这个案子就如一根刺一样,深深地扎在自己和同事的内心,很痛,必须拔去!
这10多年来,他和专案组成员在内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抓住每一个细节,排查每一个物件,破案只是迟早问题。
案件破了,郑红良说,内心解脱了,如今这根深深扎在内心的刺,终于被拔掉了。
一颗小小子弹头 敏锐的职业嗅觉告诉他这是大案
19年前,当越城“1998.4.7”案件发生时,郑红良还是一名初出茅庐不久的绍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科民警。
越城“1998.4.7”发生后,郑红良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民警之一。案发现场在绍兴市区供销大厦,现场状况非常简单,在技术员看来,这只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盗抢案件。但时至今日,郑红良都忘不了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那几样物证:一顶老头帽,一个自制消声器,一个自制手雷以及一颗遗留在地上的子弹弹头。警察的直觉告诉他,这起案件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平静。
就是这一颗小小的子弹,让在场所有民警的心都不约而同地悬了起来。警察的敏锐“嗅觉”,驱使着大家继续挖掘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真相。
细心的刑警们提取了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子弹弹头,并对枪弹痕迹进行了比对,发现这与1995年宁波绿洲珠宝行抢劫杀人案的枪弹痕迹居然是一致的!经过多次的反复比对,警方最终确认这两起案件确系同一人所为。
凶手能顺利逃脱,足以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狡猾。但不管犯罪计划有多缜密,始终还是会露出马脚,更逃不过警方的火眼金睛。除了子弹以外,现场留下的自制消声器也是案件的关键切入点之一。郑红良和同事经过拆解这个自制的消声器后发现,内部所使用的填充物网罩片,当时只有诸暨五泄的一家工厂在生产。于是,警方就把重点侦查范围放到了诸暨。此外,当时警方在外围现场找到的4个手雷和一个起爆器上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人生物检材,也成为了后来案件侦破的关键。
案件的进展,离不开警方对细节的极致追求。一个简单的物证,在郑红良看来,可以分解为几个部分去调查。他们甚至给每个物证都分好了类别:凶器类、攀爬类、伪装类……郑红良告诉记者,这些简单的物证,后来总共被分成了60多类,而每一个细小部分,他们都会赶往全国各地去调查清楚。
不畏人言 在漫长破案的道路上他越战越勇
时光荏苒,时间的指针转向了2004年。彼时,虽然身为刑警,手头每年都有不少大要案件需要去侦破,但郑红良和同事们一直都没有放弃对这个案件的调查,关注案件已经变成了郑红良的习惯。只要全国各地有相似的案件发生,郑红良的神经会马上高度兴奋起来,然后会马上打个电话到案发地询问一下具体情况,试着联系案件与案件之间的关联,试图找到突破口。
虽然专案组从未停止过对这起案件调查取证,但是限于当时的破案条件,案件一直没有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
煞费苦心却迟迟没有破案,郑红良不止一次听到了质疑的声音。“我有一个朋友就直白的跟我说,这么多年了,这个案件一定不可能破了,甚至有人笑称我们这个专案组为粮食局,觉得我们是吃干饭的。”
郑红良说,但憋着一股气的郑红良和同事,从没有因为质疑而退缩,相反,在漫长破案的道路上,他们越战越勇,“只是时间问题,这个案子,我们一定会破的!”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这边物证还没彻底查证完,“1.22”案件却又突然发生了,这让诸暨更加成为了办案的重点。
“Y先生”巧用“Y染色体”排查案件
日子一天天过去,刑侦侦查破案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这其中,“y染色体排查”一度成为了警方侦破这个案件的最有力武器。
“y先生”,是郑红良同事赠予他的外号。因为郑红良对“Y染色体排查”方法非常执着,他坚信通过这个方法,迟早能在十多亿人口当中揪出犯罪嫌疑人。为了侦破这起案件,他与专案组工作人员一起慢慢摸索、总结经验,到现在,已经成为了y染色体排查方面的“专家”。
在开展Y染色体排查的过程中,只要一有结果比对中了,大家都立刻赶往到目标地挖地三尺般寻找。专案组工作人员常常以办公室为家,深入当地排查家谱,一住就是好几个月。越城、柯桥、诸暨、上虞甚至金华兰溪,都留下了郑红良和同事们夜以继日工作的身影。
让郑红良印象最深的还是在绍兴县平水镇的那4个月。查到后来,郑红良和同事们整理出来的有关排查内容在纸上写了整整二十多米,贴了满满一屋子。
虽说“Y染色体排查”只是案件侦破过程中的一个专项工作,但郑红良在这其中投入了巨大的心血。“Y染色体排查”不仅推动了这个案件的侦查工作,同时也对其它案件的侦破发挥了作用,例如著名的上虞“一滴血”案件,便是通过“Y染色体排查”方式侦破的,在一定程度上,这个方法对绍兴乃至浙江的刑事破案工作都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功夫不负有心人。距离1995年宁波绿洲珠宝行抢劫杀人案发生22年后,今年3月29日下午2时21分,警方在诸暨下坊门村的一间棋牌室内抓到了这名隐匿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徐某,随着他的落网,这起震惊全国的案件终于告破。
参与现场抓捕行动及审讯的郑红良,如今已是绍兴市局刑科所政委兼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这起近二十年悬而未解的案件,就像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案子破了,我的内心也得到了解脱。”郑红良说,如今这根深深扎在内心的刺,终于被拔掉了。
记者手记:采访时,这位“神捕”有很多言辞闪烁的地方,几次采访中断,让我很好奇:他到底想说什么却又不想说?案子都破了,还有让这位老刑警“怕”的!采访到最后,郑红良终于道出了实情,案子中,有些涉及徐利的孩子和妻子的内容,我不想多说,他的孩子和妻子是无辜的,现在已经影响到她们的生活。特别是徐利的孩子,我希望大家不要再去打搅她,孩子已经承受太多压力。
除了破案高手,可以看出,这位睿智刑警内心深处的那份细腻和爱。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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