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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笔记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为爱朗读》 爱丽丝.奥兹玛

此书记载了一段美好的亲子时光。这是一个离异后的单亲家庭,父亲一直为女儿朗读,每日不间断。陪伴孩子长大的除了父亲的爱,还有许许多多的好书——不得不说,那些美好的读书时光塑造了作者爱丽丝.奥兹玛。

父亲的理念1:教育的终极目标应该让学生终其一生都对所学的东西保持深厚的兴趣。2身为父母,能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就是你的时间和心无旁骛的关注。“要让孩子有足够的知识,最终具备阅读的能力,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为孩子大声朗读。”3父亲的行为往往会对孩子产生影响,如果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同情、理解、耐心和爱,那么他们对父母产生逆反心理的可能就会变少。(同情作认可孩子的感受解)。

“我想,在每个人的生活中,总会有某件事情让他们与众不同,会昭显他们的个性,定义他们的人生。”对爱丽丝.奥兹玛来说,这件事便是阅读。他们每晚至少读书10分钟,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读书之所以能塑造人,也许由于文字总是直接对心智起作用。

这两天,在月考的间隙,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我从前很少读这一类的书。在自由无忧的青少年时代,我天性钟爱小说、童话与诗,也会读思想者写的书。今年暑假以前,我从来不认为教育理论、养育孩子是一件可以让我产生兴趣的事,或者说我自以为自己会。直到今年暑假,孩子已然升上初三,他剧烈地与我对抗,我才发现迫切地需要学习。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无论何时开始学 不会太晚。
这段时间我读了《非暴力沟通》、《正面管教》以及这本《为爱朗读》。这些书如此有用,简直活学活用,时时温故知新,可以学而时习之。这段时间我深切理解夫子的意思,学而时习之,习是温习,更是践行。比如说,最重要的践行,是与孩子相处时,学会倾听他,认同他的感受,然后让孩子思考,并让孩子作出决定。惟有如此才能让他成为自己,而这如此重要。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读《曾国藩家训》 10.23

在阅读室,随手抓起一本《曾国藩家训》来读——这个书听得多了,却没读过,似乎说不过去。读下来确乎都是传统中国的价值观,比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比如说每日早起勤俭持家,比如说谦受益满招损,比如说与人为善……然而刚刚读到的这一则,真让人心生紧迫,其文曰:“余以生平学术百无一成,故老年犹思补救一二。尔兄弟总宜在五十以前将应看之书看毕,免致老大伤悔也。”
合上书页,愣了好久。
平常日子总感觉人生悠长,然而这几天生病,身体难受时,内心亦深感煎迫。要是这回死掉,孩子怎么办呢?那些还没做好的故事怎么办呢?那些我想了这么些年却一直没有写的童话和那部小说怎么办呢?那些想要读却还没有读的书,怎么办呢?
惟有振作精神,努力加餐,在完成必得要做之事之前,不能死掉。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阅微知堂笔记》与安徒生的童话

2010-09-26 11:02 星期日

《阅微知堂笔记》与安徒生的童话


哲学家说,人生没有理想,如同船在漆黑中航行。这真是至理明言。至理明言不能读过就算,我也应该有个理想才好。我坐在桌前想呀想,很快便想到了一个,相当远大——我要去整理中国的民间传说,神话和本土童话故事。有了目标,接下来就好办了,嗯,接下来要为之奋斗。
那天中秋吃饭,我跟宝花说及我如今梦想的职业,是去找一个肯给我发工资的单位,让我去做这样一件事:让我背起书包,拿着纸笔,到全国各地方,找那些年纪大口才好的人讲故事给我听,然后我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记录下来。然后么,多则三年少则两年,我可以整理出一批数量可观、原汁原味的中国民间故事。
可是咱学校么,大抵不会发工资让俺做这种无聊事,校长定然希望俺能用心教学生做习题,努力把语文科的平均分稍稍提高那么一丁点,因而这种不务正业的念头压根不敢让他知道。话说俺见到领导,就像老鼠遇见猫,领导从东边来,俺就往西边走。
至于找不到单位发工资,就这样自个儿去做,也不是长久之计。俺担心饿死,那样一切都要完蛋,再伟大的理想也泡了汤。

此路不通,得另想办法。虽然听不到地道的中国故事,不过我可以看书。图书馆里有好书,我爱图书馆,图书馆也爱我,我跟图书馆交情深厚,我每每有什么事想不通,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甚至于有时候觉得活着没有意思,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图书馆。图书馆永远有求必应。
这回她借给我《搜神记》、《阅微知堂笔记》和《中国民间故事集》。这第二本书是纪昀的作品,纪昀就是电视里的纪晓岚。我不爱那个电视,但也看过几集,看时深感人与人交往做事,把聪明才智都用在勾心斗角上,实在是生命最大的浪费。中国历代精英,就这样把智慧浪费掉了,以至近代被外国人欺负,无比悲惨,这个着实应该列为我们国家民族最大的教训。
扯远了,回到这本书。《阅微知堂笔记》第一页就很吸引:

爱堂先生言:闻有老学究夜行,忽遇其亡友。学究素刚直,亦不怖畏,问:“君何往?”曰:“吾为冥吏,至南村有所勾摄,适同路耳。”因并行,至一破屋,鬼曰:“此文士庐也。”问何以知之。曰:“凡人白昼营营,性灵汩没。惟睡时一念不生,元神朗澈,胸中所读之书,字字皆吐光芒,自百窍而出,其状缥缈缤纷,烂如锦绣。学如郑、孔,文如屈、宋、班、马者,上烛霄汉,与星月争辉。次者数丈,次者数尺,以渐而差,极下者亦荧荧如一灯,照映户牖,人不能见,惟鬼神见之耳。此室上光芒高七八尺,以是而知。”学究问:“我读书一生,睡中光芒当几许?”鬼嗫嚅良久曰:“昨过君塾,君方昼寝。见君胸中高头讲章一部,墨卷五六百篇,经文七八十篇,策略三四十篇,字字化为黑烟,笼罩屋上。诸生诵读之声,如在浓云密雾中,实未见光芒,不敢妄语。”学究怒叱之。鬼大笑而去。

我不喜欢里头讽刺人的笔法,世上愚蠢可怜可笑人事多了去,爱与智慧与光明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甚至简直是没有,因而我愿见着星月与灯光,我悦见所有的欣爱与光芒。我喜欢这短章中鬼差所见的光芒,那是漆黑人世间少有的美与智慧,它让我想起安徒生那篇阁楼上的小鬼的童话,小鬼在窗外望着读诗的大学生,大学生手里的破诗集竟生出一棵奇美的大树,树上有花有叶,有灯火,有鸟儿鸣唱。我亦要如安徒生一样,写出有光芒的故事,让它们来照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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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重读莎士比亚之《仲夏夜之梦》


写下这么一个剧本,然后一次次排演,莎士比亚先生一定会很快活吧?我有时羡慕写戏剧的人,坐在小小的书桌上,运筹帷幄,思量着,如何用文字搭建起舞台,支撑起一个完全自足的世界。于我而言,戏剧比小说更精彩。
不过我仅仅读过莎士比亚与萧伯纳而已——哦,说错了,不仅如此,还有《青鸟》。不记得哪一年在哪个图书馆碰到的,借了来,还回去,过了一个月,又去借回来,只为重温《青鸟》。
今日重温《仲夏夜之梦》。这可能是莎士比亚最轻盈最曼妙的一台戏,人世间有仙境,仙境里也有人世间,戏中有戏,戏外也有戏,城邦里有森林,森林里有梦,梦里有恋人。仙王和仙后吵吵闹闹又和好如初,恋人被恋爱折磨,恋爱却像一台木偶戏,被调皮的迫克一手操纵,纵情地戏弄。多年之后,再读这样的恋爱故事,我已经可以不再嘲笑,不再笑着落泪,不再流着泪笑。作为读者,我有点老了,已然从被调侃者变成调侃者。恋爱就是这么回事吧,谁说不是呢?恋爱是一场热病,是发神经,谁说不是呢?
小仙人迫克,这么唱:

“梦将残,睡方酣,
神仙药,祛幻觉,
百般迷梦全消却。
醒眼见,旧人脸,
乐满心,情不禁,
从此欢爱复深深。
一句俗话说得好,
各人各有各人宝。
等你醒来就知道,
哥儿爱姐儿,
两两无差池。
失马复得马,
一场大笑话。”

哈哈,除了朱生豪,谁还能译得这么好?
最后的结局我喜欢,恋人们欢欢喜喜热热闹闹地团了圆,诉了衷肠,看了好戏,入了洞房,又再酣睡。那会儿仙王早已与仙后携手欢叙,奥布朗心情舒畅,他祝福他们,这么唱:

“趁东方没有发白,
让我们满屋溜达。
先去看一看新床,
祝福它吉利祯祥。
这三对新婚伉俪,
愿他们永无离弃。
生下来小小儿郎,
一个个相貌堂堂。
不生黑痣不缺唇,
更没有半点瘢痕。
用这神圣的野露,
你们去浇洒门户。
祝福屋子的主人,
永享着福禄康宁。
快快去,莫迟疑,
天明时我们重聚。”

读完书,夜已深,春已暮,夏已初,大树下,河流边,哪对小仙人正恋爱?春暖了,百花盛开,做个好梦吧。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莫里斯 梅特林克《花的智慧》


把《中国故事300个》重排了一次,交上去,我开始读这本书。
这几乎是多年以后第一次这样轻松愉悦地读一本书。
我不再做故事笔记,不再思考琢磨“这个故事如何讲”,不再念念不忘于下一个故事,不再潜入资料的汪洋大海……正如某一天,他对我说:“会有一天,你将觉得不再迫切,你会对自己说:够了。”
依目录来看,已完成447,尚欠153。但是不急了,余下的慢慢来吧。或者说,余下的,不做都可以了。
当然,烂尾巴不好看,继续做也可以。
于是就这么个样子,貌似从囚室被释放出来的囚徒,霎时恢复了自由——这样子,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读无用之书,感觉到一种奢侈。
读呀读,读到刚才,读完了。
是的,这是一本好书,好到这么一个程度。就是说,站在今天,如果要跟人说“自然之书”这个话题,我就推荐这三本:法布尔《昆虫记》、西顿《动物的故事》、梅特林克《花的智慧》。
《花的智慧》共有四个部分:《花的智慧》《蚂蚁的一生》《蜜蜂的生活》《白蚁的生活》。
这位《青鸟》的作者,不仅是剧作家,是诗人,同时是富有科学精神的大自然观察者,文笔好是不在话下的,难得的是,他的文体独具一格,同时富有生命力、智慧、美与哲思四种特质。

*人类所有在建筑和音乐方面的创造,色彩和光线的协调,都直接借鉴于自然。一个人就算对大海、山峦、天空、黑夜和晨昏没有记忆,可又怎么会——譬如对树木的美无动于衷呢?……一棵单生的树,历尽岁月沧桑却老而弥坚,青枝勃发。这些印象就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成了人生的安宁谷地,也许是整个生命幸福、安宁的基土。

*与山脉、大海、星星给人类的启发相比,花卉可能微不足道,但我们同样可以发现它们生命的秘密。这些秘密使我们更加坚信,从万物中散发出来的精气,在本质上和人类的精气毫无二致。

*蚂蚁所遵循的轨迹与真理人类也在遵循,这就是为什么蚂蚁常常能预示人类的错误和危险。和人类一样,蚂蚁在出生前就受到不可知命运的支配,蚂蚁的行动看起来自由自在,其实受到种种命定的限制。

*蜜蜂是群体的一员,只能成群而生。当它用头在紧紧围住它的墙上拱出一条通道,飞出拥挤的蜂箱时,它便离开了自己的生活场所。它一度钻进百花丛中,正如游泳者潜入长满珍珠的大海。但是,它必须定期回来呼吸群体的气息,正如游泳者必须回到水面上呼吸空气,否则便会死亡。孑然一身,即便有充足的食物供应,有最适宜的温度,它在几天后也会断气,不是死于冻饿,而是死于孤独。

*我们思考除人类之外的物种的小秘密,或许它比人类更动人,更得意,更直接地参与了地球的起源和末日。

*科学遵循一个基本原则:世界万物,尤其是人类社会从属于自然。我们身处自然之中,面对无知作着无力的斗争,没有榜样、向导、领袖和老师,只有自然。

是的,是这样。不过呢,有自然,已经足够丰裕。不是吗?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哈珀 李《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本书断断续续读了好几个星期,期间还曾经掉下床底,以为找不着了。后来找到,接着往下读,一章接一章,缓慢琐屑有如生活本身。
这不是一本很抓人的书,不会让人强烈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可是读下来渐入佳境,回味深长。
刚才读完最后一章,我又回过头,把这最后一章一连读了三遍。
小说中的人,与生活中的人相似,个个面临着待解决的问题,而所有的问题总会有解决的一天,所有的谜,与成长一样,与衰老一样,与时间一样。
今晚,我跟老赵说,其实,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解决,前提是方法正确。就连命运也是有可能改变的。这是我们生存至今的原因。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而非待在想像问题的恐惧里,这很重要。说这话时,我想到多年以前一位佛家居士拿《了凡四训》教导我的情景。
这半年,我读了好几本家庭教育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头的父亲对我的启示,等同于那些书的总和。他说,有必要站在另一个人的立场思考一下。是的,如果我能像这位父亲一样教养孩子,我会对自己满意。

今晚,我要迟一点睡了,因为我要把这最后一章敲下来。

我知道无法对抗遗忘,而我想把它留下来。


第三十一章

怪人拉德利迟缓地站起来,从客厅窗子里射过来的灯光在他额上闪烁着。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变得犹豫不决,好像手脚不能正常地接触东西了。他又没命地咳嗽起来,咳得浑身乱颤,只好重新坐下来。他一只手摸索着裤袋,从里面掏出了一条手帕。他用它捂着嘴巴咳嗽,又用它擦了擦额头。
我已经习惯了他的缺席,现在却发现他一直坐在身边,觉得简直难以置信。他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又一次站起来,转身看着我,朝门口的方向点了点头。
“阿瑟先生,你是想跟杰姆说再见,对吗?那就进去吧。”
我带他走过通道。亚历山德拉姑姑正坐在杰姆的床边。“进来,阿瑟。”她说,“他还在睡。雷诺兹医生给他打了一支强力镇静针剂。琼 路易丝,你爸爸在客厅吗?”
“是的,我想是的。”
“我要和他交代一下。雷诺兹医生留下了一些……”她的声音渐渐远去了。
怪人已移到墙角里,正抬着下颌,从远处偷看杰姆。我抓起他的手,这手那么苍白,却出人意料地温暖。我拉了拉他,他便跟我来到杰姆的床边。
雷诺兹医生在杰姆手臂上支了个帐篷样的东西,我猜,是为了挡开被子。怪人探过身去,仔细地端详着。他脸上是一种胆怯而好奇的表情,好像他以前从没见过男孩似的。他微张着嘴,把杰姆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怪人的手抬了起来,可是又放下了。
“你可以摸摸他,阿瑟先生,他睡着了。要是他醒着,是不会让你摸的……”我解释说,“别怕。”
怪人的手在杰姆头部上方踌躇着。
“别怕,阿瑟先生,他睡着了。”
他的手轻轻地落在了杰姆的头发上。
我已经开始明白他的肢体语言了。他紧握了一下我的手,表示想离开。
我带他来到前廊,他局促的脚步在这里停住了。他依然抓住我的手,一点也没有要放开的意思。
“你能带我回家吗?”
他几乎是耳语着说,是小孩子害怕黑暗的那种声音。
我刚迈了一级台阶,马上就停住了。我可以领他在我家房子里穿行,但绝不想带他回家。
“阿瑟先生,你把胳膊弯一下,像这样。对,就是这样。”
我把手滑进他的臂弯里。
他必须稍微弓着身子,才能和我保持一致。不过,如果斯蒂芬妮小姐正从楼上窗子里观望的话,她会看见,是阿瑟先生陪伴我走在人行道上,就像任何绅士都会做的那样。
我们来到了街角的路灯下,我想起迪儿不知多少次站在这里,抱着这根粗柱子,守望着,等候着,期待着。我想起杰姆和我不知从这里走过多少次,而这却是我生平第二次踏进拉德利家院门。怪人和我迈上台阶,来到了前廊。他的手摸索到了前门的把手。他慢慢地放开我的手,推开门,进到里面,随后把门关上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邻居们之间,家里死了人会送食物,家里有病人会送鲜花,其他情况刚送一些小礼物。怪人是我们的邻居。他送给我们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我们的生命。可是,邻居间是礼尚往来的,我们从没在那个取东西的树洞里放过什么作为回报——我们什么也没送过他,这让我很伤感。
我转身准备回家。街灯闪烁着,一直连到镇上。我还从未从这个角度看过我们的街区。那边是莫迪小姐家。斯蒂芬小姐家,这边是我们家,我能看见前廊上的秋千架,雷切尔小姐家过去一点,也看得清清楚楚。我甚至还能看见杜博斯太太家。
我看了看身后,棕色大门的左边是扇狭长的百叶窗。我走过去,站在窗前,后又再转过身来。我想,在白天里,你能从这儿看到邮局的街角。
白天……夜晚在我的想像中消失了。现在是白天,整个街区都忙碌起来。斯蒂芬妮小姐正穿过街道,去把最新消息告诉雷切尔小姐。莫迪小姐正弯脚察看她的杜鹃花。这是夏天,两个孩子在人行道上匆匆跑过,去迎接从远处走过的一个男人。那男人挥了挥手,孩子们便争先恐后地向他跑去。
依然是夏天,孩子们走近了。男孩身后拖着根鱼竿踯躅不前。一个男人双手叉腰站在那里等他。夏天,他的孩子们在前院和朋友玩耍,自编自演着他们古怪的小话剧。
秋天,他的孩子们在杜博斯太太房前的人行道上打架。男孩扶着他妹妹站起来,过后他们一起走回家去。秋天,他的孩子们小跑着来回经过那个街角,每天的苦恼和得意都写在脸上。他们在橡树前停下了,表情又欣喜又困惑,还有点焦虑。
冬天,他的孩子们在院门前哆嗦着,黑色的剪影衬着熊熊燃烧的房屋。冬天,那男人走上街头,扔下眼镜,射死了一条疯狗。
夏天,他眼看着他的孩子们心碎了。又到了秋天,怪人的孩子们需要他了。
阿蒂克斯是对的。他有次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仅仅站在拉德利家廊下,就足以让人明白了。
街灯在蒙蒙细雨中变得朦胧起来。在回家的路上,我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可是当我看着自己的鼻尖时,能看见上面细小的水珠,不过这样斗眼让我发晕,只好不看了。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到明天要告诉杰姆这件事,该是多么过瘾啊。他肯定会为自己错过了而生气,以至于好几天不理我。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到杰姆和我会长大,可是对我们来说,没有多少东西可学了,也许代数除外。
我跑上台阶进了家门,亚历山德拉姑姑已经睡了,阿蒂克斯房间里也黑着灯。我想去看看杰姆是否苏醒了。阿蒂克斯在杰姆的房间里,正坐在他床边,读着一本书。
“杰姆醒过吗?”
“睡得很安稳。他明早才会醒来。”
“哦,你要给他守夜吗?”
“只坐个把小时。去睡吧,斯库特。这一天够你受的。”
“哦,我想和你待一会儿。”
“随你便。”阿蒂克斯说。现在肯定已过了午夜,他居然那么和气地答应了,我觉得很奇怪。不过,他还是比我精明——我刚坐下就开始犯困了。
“你在读什么?”我问。
阿蒂克斯把书皮翻过来。“杰姆的一本书,叫《灰色幽灵》。”
我突然惊醒了。“你为什么看这本?”
“宝贝儿,我也不知道。随手拿的,是我没读过的一本。”他直率地说。
“阿蒂克斯,请你大声读。它真的很吓人。”
“不。”他说,“你今天已经吓坏了。这个太……”
“阿蒂克斯,我没害怕。”
他扬起了眉毛,我辩解说:“至少讲给泰特先生听之前,我没有害怕。杰姆也不害怕。我问过他,他说不怕。再说,除了书里讲的,没有什么是真正可怕的。”
阿蒂克斯张嘴想说什么,但又闭上了。他抽开夹在书中的拇指,翻回到第一页。我凑过去,把脑袋偎在他膝盖上。“嗯,”他说,“《灰色幽灵》,作者霍金斯,第一章……”
我决意要醒着,可是雨声那么轻柔,房间里那么温暖,他的声音那么深沉,他的膝头又那么舒适,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好像刚过了几秒钟,他用鞋轻轻触了触我的肋骨。他把我扶起来,领着我走回我的卧室。“你读的每个字我都听见了,”我嘟嘟囔囔地说,“一点儿也没睡,是讲一条船和三指弗雷德,还有斯托纳小子……”
他解开我背带裤的搭钩,让我靠在他身上,然后把它脱下来。他用一只手扶住我,另一只手伸出去拿我的睡衣。
“是啊,他们原以为是斯托纳小子在俱乐部捣乱,把墨水洒得到处都是,还……”
他牵引着我来到床边,让我坐下。他抬起我的双腿,把我放在被子里。
“还有,他们追他,可是老抓不着,因为他们不知道他长什么样。阿蒂克斯,当他们终于看到他时,才知道他根本没做那些坏事……阿蒂克斯,他其实是好人……”
他的手在我下巴底下,正在拉被子,帮我掖好。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他关了灯,回到了杰姆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上一整夜。等杰姆早上醒来时,他会在他身边。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版



昨晚在西瓜视频找到《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看到深夜。然后一直在想小说与电影的问题。

有些作品先看的电影,觉得电影好,比如李安那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看过电影后借了书来读,感觉电影更富冲击力。而文字的魅力在电影后几乎体验不到。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其实拍得不坏,演员好,节奏也好,整部电影情节设置远比原著紧凑。然而我一直看到最后几分钟,都没能完全进入电影——我还停留在小说的字里行间。

先入为主肯定是重大原因。

我更容易深入阅读而较难真正深入一部电影,也是原因。

我没那么爱电影,更爱书。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2020.12.25 断续读完《沙郡年纪》。

这本书导入人与自然的现代性思考。
而之前,时常沉湎于《诗经》,陶渊明,唐诗宋词里的人与自然。
然而一切无可避免地走向现代化。
楼主:涉江采芙蕖  时间:2021-02-26 04:05:31
2021.2.24日,读完《秋园》。被书中巨大而沉重的真实感击中,久久沉浸其中,我渴望读到更多如此挚诚的文字。
作者写作时年届六十,被时光与生活久久淬炼的灵魂变得平和有容。多年前,我还是一个年青姑娘,一位年长十二岁的男子对我说,他时常震惊于女性的力量,能够承担重负,厚德载物,那是类似于地母的品性。
读《秋园》这本书,这一感受异常明显。
另外,这书也教我生出奢望,也许,将来年届六十,我也可以如此书写。到那时,也许,我将抵达完整的自由

楼主:涉江采芙蕖

字数:49505

帖子分类:闲闲书话

发表时间:2016-07-08 02:17:00

更新时间:2021-02-26 04:05:31

评论数:12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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