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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城管部门违法强制推行“门前三包”处罚 损害千百万个体工商户

楼主:剩勇9  时间:2019-03-16 20:21:33

全国各地城管部门违法强制推行“门前三包”并处罚
损害千百万个体工商户权益 请求个私协会协调予以取消
(重庆 工会工作者 盛涌 作者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员服务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目前,全国各地城管部门,包含北京、杭州、重庆、厦门等省市,以“门前三包”的名义,将城市环卫部门的分内之责,“懒政”推卸给个体经营户,沉重的罚款成为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请求协会代表全国会员,协调取消。
一是强制推行“门前三包”并处罚违反上位法规定
目前,国内市容管理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但其中并没有“门前三包”的强制规定。一些省市以地方政府规章、红头文件的形式,强制推行“门前三包”。
根据行政法的规定,无上位法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缩减公民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因此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们签订“门前三包”协议,并以此为处罚依据,就涉嫌违法。
二是让不专业的人维护市容,增加个体经营户负担
目前,个体工商户聘请店员,人力成本高昂,一个萝卜一个坑,本身店里工作就忙得不可开交,还要负责店外一定范围有没有乱停乱放、乱丢垃圾等,如果只有一个人去打扫卫生,转个身,店里的商品被人偷了,谁来赔偿损失呢?
打个比方,餐饮小店一个收银兼送食品,一个负责食品,如果要“门前三包”,是不是还要多请一个兼职拿着扫把、撮箕随时扫门口的垃圾?
三是可能成为钓鱼执法的工具
此前媒体报道,西安出现环卫工未及时扫走烟头,被考核部门罚款,引起轩然大波。个体经营户签订签订了“门前三包”协议后,城管部门就有理由,随时前来检查卫生,假如个体工商户是因为店里忙一时没没来得及打扫门口卫生,城管部门就可以像交警处罚乱停车一样,随时以“怠慢”为由,开出罚单。可处以几百到上千元的处罚,不接受处理还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即使不处罚,店门口城管来吵吵嚷嚷,也大量影响店里生意吧,造成巨额的间接损失。
四是因此建议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代表全国五千万会员,向主管部门发函,撤销这一强制规定,改为推荐或建议性规定。
人行道或街道,属于公共场地,理应由政府的相关职能机构来负责管理。
商家依法纳税,是其分内之责、法定义务,而政府部门在收取了商家的税款之后,就应该为商家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包括维护商家门口的环境卫生、绿化和社会秩序,及时清扫商家门口的积雪。政府征了税,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却不提供这些服务,显然有失责之嫌,说是一种“懒政”恐不为过;强迫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无异于强迫他们签订一个不平等合约,将本属于政府的责任强行推卸给商家,这明显不合情理,侵犯了商家的正当权益。
当然,很多商家出于自身经营的需要,自愿维护门口的环境卫生,比如多放一个垃圾桶,在店里不忙的时候打扫下门口,或许能吸引更多的顾客,但决不应该成为强制规定。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指出,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截止2006年9月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已达2557.15万户,从业人员有5045.12万人,为五千万人服务的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员服务部,其职能包括,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反映会员诉求,为此请求协会代表全国个体工商户们向主管部门发函,撤销这一强制规定,改为推荐或建议性规定。维护全国会员及个体劳动者们的合法权益。



楼主:剩勇9  时间:2019-03-16 20:21:33
和教育部门减负雷同

楼主:剩勇9

字数:1463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3-15 21:01:26

更新时间:2019-03-16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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