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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卿与倾北(漠北将军攻+轮椅九王受)

楼主:牵手THU  时间:2019-03-21 2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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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m,稍安勿躁,让我们舒缓一下情绪@金陵猪猪
番外





林榆与沈墨溪初见时是在家宴上,皇宫权贵坐满了大殿,文成武将各自的高谈阔论。
沈九王实在没有什么说的,他一年岁太小,二手无实权,除了太后与几个哥哥将他放在掌心里宠,他心里端的清楚,并没有多少外人听他说话。
况且,他也一向不爱多说。
那时他名声尚未传开,性格又内敛温润,叫人看不出志向偏好来,几个亲王一致了意见后也让他再学几年书,等大些了,由着他自己喜欢什么,便去管什么,总不会亏待他。而彼时沈墨溪在朝廷间扬名的,还是他眉宇间不俗不艳又摄人心魂的绝色。
那晚林榆随家父前来赴宴,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宴会。他一遍遍扫过众人的形形色色。阿谀奉承的言语,话中有话的迟疑,这一场庙堂之高的宴请,使他渐渐生出些烦躁。
他便记不清那些冗杂的细节,只知道盯住面前那杯酒,等着什么时候耳根清净下去,就跟着众人端起它一饮而尽,好从这闷气的金丝笼里出来。
他还是喜欢漠北的荒原。
朝中人都说他们林家不值得,三代守疆,愣是没一个回来的,也说沈家这天地君氏不好当,拜爵封侯岂非儿戏,总不能因为林家在外打打杀杀这么多年便划座城池了事。
林榆经过此行,却看透些东西,他倒是不希望什么时候突然一纸君令将他召回来,身在京城便舒坦,远行漠北便委屈吗?他心里倒更喜欢边塞些,从小在那处长大,早把那座偏远的城当作家了。
至于这皇家泥沼,他不愿趟,也趟不起。
再见沈墨溪时是在祭司祠,那时的九王已扬名朝野,只因“天选”二字,他成了无权无军却手握朝堂命脉的祭司。
“林少主。”
他这样叫,白底鎏银的巫袍有些亮眼,祭司宽大的帽子遮住点脸。
“你认得我?”
那人又笑,说,那日满堂的荣华富贵,偏你一个在里面心不在焉,东张新望。
于是他发现,这人笑起来桃杏春色,当真好看。
___________
林榆留京三年多,回漠北那日,祭司祠为他送行。
沈墨溪先前并未与他说,头一日两人静静待在九王府里,沈墨溪吹箫,林榆舞剑,末了他将剑梢上一朵血红的扶桑送到人面前,沈墨溪笑着接过了。
“……喜欢红色?”
林榆收起剑:
“你一年四季穿些非黑即白的衣服,偶尔添点颜色多好。”
“这是规矩,我还得这么穿一辈子,你三年便看腻了?”
林榆有些无奈。
“我这是替你委屈,担着个祠院的担子,”他缓一缓,“我终日喝水,照样也没将它喝腻。”
昨日如往日,此时临别在即,他在军阵最前头,看见沈墨溪于三千高台起舞,还是素白的衣袍,那动作壮烈中带着阴柔,将巫师杖棒挥出了刀枪剑棍的厉色。
他在天地间求林榆此行安好,长短不一的咒文来回念了三遍,要他一生如愿。
六月的天,突然的下起雪来,城中围观的百姓上万,无人敢发出半点声音,只听绵长密实的咒文咏颂中,突然响起行阵对列出发的短鼓击响。
“行——军——”
那声号令震彻河山,泱泱大军挥旗远征,林榆万人之前,腰上是沈墨溪昨日亲手给他的灵瓶,里面是三滴祭司祠九王的颈间朱血。
不送头上青丝,并非不想与你结发,只是你比我更重要,此行凶险,我在京城保你往后年岁安好,朱血赠你,就当我与你滴血立誓。
身后的沈墨溪并未停下动作,高台神烛骤然烧起星火,他对着那长明烛灯匍匐称臣,心里却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林榆。
长灯微晃,终于明白他的心意。

楼主:牵手THU  时间:2019-03-21 22:02:48
番外(有生了小混血之后的过渡,希望大家看一下





沈墨溪腿伤时两人才分开不到一年,林榆的眼前重重叠叠的,尽是他高台起舞的身影。
那人躺在床上,十六的年纪,已经出落得不食烟火
他不懂,祭司一生能保一人,如今沈家五王在外遇险,他去祠中换天命,怎么就废了双腿。
“傻子,我保的那个人,姓林。”
沈墨溪笑得清淡道,再要去救别人,便要拿身上的东西与祭司祠换了。
林榆第二日便要走,沈墨溪腿上正逐渐的失去力气,折腾的满身是汗,临别前苍白着脸叮嘱他:
“如今我身子不行,灵瓶你收好,在外……万事小心。”
他站在那里,想起半年前家父马革裹尸自己却死里逃生,突然想通了一切原因,千言万语只一句:
“等你弱冠,我娶你。”
四年后的大婚,却是林榆对沈墨溪一生的亏欠,边疆事急,他赶不回来。
日子老早便订下了,婚期临近时,沈墨溪借着一次家宴问,这婚事,从简了吧?
在坐的哥哥们当下便替他委屈,沈墨溪好说歹说,终于是落得个当日不接宾客,不收外礼。
林榆与他,那天还是要各自饮一杯酒,穿着礼服,便是身边没有人,也要像大婚的日子才行。
他笑着鸿雁传书说,好。顺道带去了弱冠家里为他取的字。
沈墨溪,字白川。
除了因他五行缺木,水又生木,便照例取的那属水的川字,剩下的名与字,舍掉溪与川,当真只余黑白两色,笔墨与留白,绝色与意境,他哪一样都不输。
他们甚至没有约好时辰一同饮酒,沈墨溪穿着火红的嫁衣坐在轮椅上,静静的望了一天的北方。而那日匈奴军看见传言中的漠北将军,红衣猎猎间立马拔剑,远远的厮杀过来,一如熊熊燃烧的烈火。
_________
他们再相见,竟是那样的不堪,若不是两人相互还有一丝牵挂,沈墨溪便不舍得活下来。
最终将孩子生下时,屋内只有林榆医师与江海三人,封死了消息,只说孩子死了。
沈墨溪孕期的辛苦林府上下倒也是知道,听见这么个说法,除了惋惜,也有些意料之中,只是不久府上便捡回来一个碧眼的西域弃儿,下人都说,现下刚生产完,这么为九王找点事情做也好,林府就当行善积德,捡个孩子养,总算也救了一条命。
那孩子生得好看,除了黑发,一点不像中原的长相,平日里沈墨溪却是不看的。自生下来便体弱,孩子身上也带着蛊毒,天天都吊着命,看得江海都心痛。到底是沈墨溪将他带到世上的,他也做不来狠毒的事,为他取名字,单名一个生,是希望他活下去。
他这样的身世毕竟进不了沈家的门槛,林榆说,那就叫林生。
“知道么,若不是与你成婚,我在这边随意找个人了下终身大事,生下的孩子多半也这样。”
“能一样吗?”
沈墨溪看他半晌,听见孩子喘起来,约莫是蛊毒又犯了。
“我叔父生前的二儿子,便是行军途中捡的,照样养了那么多年,若不是前几年那场战事全走了,他们家中两房儿子,拥兵可是人手两万,没半点偏袒。”
“那到底是个没关系的养子,这孩子与我有关系,林家犯不着这样委屈。”
“沈家不可能管,墨溪,林家管你又说林家委屈,那最终呢。”
林榆摸他头笑道:
“你看咱们林家军,在林家行阵里,也不是非要人人姓林,最后马马虎虎也都将姓改得一样了。林家与沈氏不一样,沈是寻常人家不敢叫,我可从不拦着人姓林,手下那些半大的兵今天还姓黄姓李的,明天便是我林家的人了。这孩子,你当初打不下来,便生,如今不忍杀了他,便养,往后大了扔军队里,我带着他去打匈奴王。”
我带着他去打匈奴王。
这一句还是年少意气的语调,沈墨溪终于应下来。
林生。

楼主:牵手THU  时间:2019-03-21 22:02:48
番外(您的漠北哈士奇已上线)





沈墨溪在生下林生后养了大半年的身子,便被接回京城去了,身子反反复复的不好,最终养回来一点,又这样分居着,林榆倒是不怨他,每日的家书都在写,空闲时说零碎的事情,忙起来,纸上便只余安好二字。
第四年里沈墨溪终于想林榆想得发慌,跟皇兄说不在京城待了,要去漠北。
“往后我半年回来一趟便是,合婚这么多年,有些委屈林榆不说,我总不能就装作不知道。”
皇帝看他的眼神有点歉意,更多的是没救,小两口三天两头见不着面他做皇帝的看在眼里,只是弟弟大半夜跑来他寝宫那样子,让他想起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
下人送消息时他说的清清楚楚,让小玖等一下,他行动不便,夜里又寒,自己处理完事情便去他府上一趟,若不急,明日白天也可以抽空亲自来说的,没一会儿消息是传下去了,他家沈墨溪也来了。
他个九五之尊也不便说什么,笑着问什么时候启程,是要准备送行了,话刚说了一半又收回来:
“太后那边你自己说去。”
还不忘道清自己这样安排的原因,反过来安慰弟弟道,他知道你身子容易累,不至于哭太久。
于是沈墨溪应下来,毕竟有求于人,由着京城亲属众人前后折腾了两个月,终于又回了漠北。
此时林府里狼崽成堆,沈墨溪始一进门,便被围在脚下的毛团们弄的脱不了身,等着林榆将外头的事情忙完了,一回府便见着院里支着点脑袋看脚边小狼挤来挤去的沈墨溪,腿上还抱着一只,正拿手顺毛。
“它们围着,我轮椅……走不了。”
那人将怀里的放下去,指着地下几十只灰白的狼崽。
林榆上去将人抱起:
“好好好,咱们先进屋,屋里你也能玩。”
沈墨溪正要分辩,突然看见房梁上窜过去个影子,林榆一抬眼,笑道,林生回来了。
“野得很。”
说话间,那人跳下来,远远将沈墨溪看着,那双眼睛泛着绿光,如同他身后两只成年的雪狼般泛出兽性,带着点防备与探寻,半晌,从黑暗里走出来一点。
四岁的孩子,绿瞳黑发,眉眼间线条深邃,手里提着只兔子。
然后沈墨溪的怀里就多了只兔子。
那孩子走近的时候沈墨溪听到他在嗅自己身上的味道,再想细看他,林生已经侧过身去了。
“用走的!”
他蹭的跳上房梁,伴随着林榆喊出来那三个字,轻巧的踩着梁柱,两三下便没影了。
剩下林榆对着沈墨溪叹气:
“上个月才换了三根木桩……”
________
在林府待了两年过后,沈墨溪怀上第二个孩子。林生被养得像只小兽,听说是小时候蛊毒犯了跑到野外去,找着的时候正在喝狼奶,自此便野了,十天半月的不回家不说,每次回来便是带着一群一群的幼狼,顺带捎回来几对狼爸妈,让它们看看自己孩子在这宅子里养的好,久而久之漠北的野狼便都知道林府了,自己养不过来轮着把孩子放府里寄养,路过时还知道进里面歇一脚。
若林生是像常人家养的孩子那般,沈墨溪大概一辈子不愿看他,却没想到如今这样收了几回活蹦乱跳的兔子过后,自己心里就有些软了,他本来就喜欢那些小动物,眼下这孩子也是个小兽般的,林榆一天又不管这孩子,当真随他天天在狼堆里浪,最后到底是沈墨溪看不下去,教他一些人的东西。
说起沈墨溪刚怀上时,还是林生发现的,他已经六岁,按住性子也能规规矩矩在府里过几天,也不与人说话,忍得烦了便去外面浪,偶尔林榆带兵出行,还能远远的偶遇他在狼群躲躲闪闪的身影。
“我前两日碰巧逮着过他一次。”
有时沈墨溪见他太久不回来,便会问,林榆通常这样说:
“不过么,得给他留点面子不是,不然他这个头儿不好当,别的狼要瞧不起他。”
然而那次他却出其的乖,一连待在府里两周,夜里还呼朋唤友的让它们轮流守在沈墨溪与林榆的门口,两人还不知道是为什么,打趣说这是要和林家军抢生意了,训得好了得省下一大批站岗的侍卫。
终于等着沈墨溪一日早晨喝白粥孕吐了,对上守在门口那只苍狼了然于心的眼神,腾的红了脸颊。

楼主:牵手THU  时间:2019-03-21 22:02:48
番外
(正文混血生下来过后直接跳二包,二包揣完就o**k 完结,番外补充一点前前后后和两包之间的情景)
(你们明明是喜欢九王的人啊,昨天一天就爬墙去小混血家了,答应我不要忘记正文里的沈墨溪T T)





后来,也是林生护着沈墨溪那十个月,才慢慢的将自己当作林府的人来看。
他每隔上些日子还是照例出去,只是在獠牙的撕咬与月夜的长嚎间隐约知道自己与别的狼不一样,它们随着北斗星辰四季流浪,自己却总有个地方要回。
后来他会说话,会读书写字,都是沈墨溪教的。渐渐的也开始待在林府的时日多,偶尔才出去一次。
他如何踏稳最初的一个山岗,如何号令群狼占山为王,如何受伤如何获救,如何挨饿如何屯食,如何搏斗如何自保,包括夏日白昼里燃起的野火,他在夜里如何望着火圈逃生,又有几匹狼烧得血肉模糊跟在他身后,包括冬日长夜的暴雪,他在雪风呼啸中如何迎风筑成冰壁,三天三夜活着从那遭雪风掩月中出来,在雪后初霁的荒原撕扯出第一声狼嚎,看见空旷的视野中渐渐有劫后余生的狼,蹒跚着又义无反顾的,从苍茫的天地间向他跑来。
他统统没有与人说。
他不要那个王位的那天,群狼如何凝望,如何目送,他都没有与旁人提起过。
月夜里一步三回头的走,看见皓月下群狼遥远的身影,它们就那样望着他一步步走进林府,始终没有挽留。
那一夜,漠北的狼嚎响彻荒原。
_________
沈墨溪教他,相忘于江湖。
他想,他与狼群不会相忘,彼此闻过的味道,记一辈子。只是大概独善其身,互不强求。
在难以觅食的季节,他也曾带上过林府打来的猎物,埋在曾经的山坡下,却再没有一只狼来吃,夏初的时候再去看,原封不动的剩下些腐烂过后的白骨与皮毛。
一如林府的野狼幼崽渐渐被远方一日日的嚎叫带走,最后只剩下五六只无家可归的,想是父母没有熬过那年冬天,不能再来带它们回洞穴。
林生与狼群终于互不相扰,只是偶尔的,有狼跑过那片地方时,会远远的停下来,隔着十里地,再嗅一嗅他的味道。
那是它们曾经的狼王。
林榆并不了解自己的身世,狼的族群观念以母狼为主,多少狼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的。于是他知道自己与沈墨溪的关系就够了,便不再去管别人。
反正,也不重要。
他渐渐的长大,渐渐的知道很多东西,不知不觉间,收起獠牙利爪,懂得诗书礼仪,有几次跟着林榆东征西战,还打出点名堂。
也不过是十一的年纪,他却发号施令惯了,在厮杀中做了天生的将领。盔甲与刀剑使他不尽兴,反倒碍手碍脚,鼻腔的血腥渐渐浓烈之后,他不再装模做样的挥砍,龇牙叼下身侧飞来的箭矢,转眸间碧眼的色泽映着脸上的血污,开始有跳动的光彩。
那一战,对阵的匈奴军是骑兵精锐,将领与林榆正面交锋时,林生只身一人从侧面突入,隔了百米千人,他脚踩马背远远的杀过来,一人一马,万军之上,在剑雨中辗转迎战。
他只觉得这些武器花里胡哨,整个进程拖沓的要命,利器扎在手上也不痛不痒,比起獠牙嵌入骨肉再蛮力撕开的疼痛,牙尖回勾刺入骨头再生生钉入骨髓,要将整根挑出皮肉的野蛮,这些战场上的东西,简直就是儿戏,还比不上狼群里的寻常嬉闹。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冲入敌方十米的距离,眯起点眼睛打量那个蛮子的统帅。
就像在打量猎物。
林生最后的俯冲单刀直入,还未等那人将手臂抬起遮挡他一下,他就扑上前去,咬紧了那人粗实的脖子。
旁人却看不清这转瞬即逝的一刻,只见着号令骑军的那人被一抹黑影撞下马,再去寻望,就看见一个少年将膝盖抵紧他的胸口,埋头在他脖子上撕扯,喉间发出些野兽低吼,再松口时他们敦实的将领已经断了脖子,颈侧豁开个隐隐带着牙印的伤口,皮肉外翻,正汩汩留着血。
那个少年的绿眸应着血光与兴奋,抬头仰着点脸看向马上的林榆,那样子就差对着众人说,快来夸夸我。

楼主:牵手THU  时间:2019-03-21 22:02:48
为什么==
番外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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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乱】

楼主:牵手THU

字数:91116

帖子分类:十世

发表时间:2018-02-08 01:11:00

更新时间:2019-03-21 22:02:48

评论数:1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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