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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嫖宿幼女案,定性错误将孩子背上"妓女"的罪名!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我也是有孩子的家长,当看到这些人渣和帮凶做出的这些事情,只有愤怒,愤怒和愤怒!

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否定ZF作出的起诉案件性质,但是我只希望在起诉之前好好的研究一下案件的性质以及所带来的后果!不光为了顾及ZF的名声就害了孩子,事实上ZF和党的脸都被你丢光了!还有什么好顾及的!我们常上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可是这些花没开发的时候就凋谢了,请问是谁的错,当地ZF不出来好好检讨一下,反而为了案件的性质而犯众怒!

如果ZF决意要嫖宿来定案,那将是百姓之殇,试问当你的姐姐,妹妹,女儿被强奸时,却背上了妓女的罪名,不光侮辱了法律,也侮辱了我们的孩子!希望广大网友,弄清事实真相,给孩子一个公道,他们才多小的年龄啊?却要背上如此的罪名,他们以后怎么去做人,怎么去面对这个社会,他们怎么去承受这个压力!他们将来会用什么样的眼睛来看世界,是"仇恨"还是"暴力"?

为什么我们的当地ZF为了保护这些人渣要牺牲掉孩子的名声,难道不是后面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吗?如果真的是一个事实很清楚的时间,为什么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晓得了这样一个丑陋的事件?

815事件,不光是考验ZF的公信,也在拷问我们的犯罪者的良心,同时也是老百姓拿秤杆出来衡量的时候,到底是谁导演了这人间丑剧,又是谁把悲剧继续上演!

让孩子不再受伤!多想想孩子,为了他们,祝他们平安,爱他们,希望他们早日康复,不光是肉体上,同时也是精神上的康复!那就看我们的ZF如何作为!

愿人间没有"815"!!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我想补充一句,按照此法律逻辑,干脆审判这些受害者得了,审问他们为什么勾引公职务人员!!!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希望斑竹能将我的帖转到天涯时空可以不?勇敢的和富有正义感的人希望能能将我的帖顶起来,挽救孩子,挽救这些孩子的家庭!!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大家可以看看强奸幼女罪的如下定义--明明就是一个桩强奸案子,非要把孩子带上罪名:


强奸幼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执法机关不懂法,简直就是大笑话,大家可以看看强奸幼女罪的如下定义--明明就是一个桩强奸案子,非要把孩子带上罪名:


强奸幼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希望斑竹能将我的帖转到天涯时空可以不?勇敢的和富有正义感的人希望能能将我的帖顶起来,挽救孩子,挽救这些孩子的家庭!!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这样一个事件,我们希望一个比较合理的判性,需要一个更高层次的专业的判定,草草的定案,是对受害者的侮辱和再次伤害,想想他们都是孩子啊,说到这里我几乎哽咽,当然这件事与我们无关,我们可以任之闲之,但偏偏我们有种天生的正义感!我相信我们的DANG 和ZF是不能容忍这样恶劣的事情发生的!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合理和正确的定性,是对受害者的尊重,而不是给他们继续伤害,给他们妓女的罪名,框扶司法正义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我是楼主,我没想到我的帖子竟然能激发如此多的共鸣,其实支持和反对也好,对此法律争议也好,但只要我们对坏人恨之入骨,对受害者表示同情那你就是正义的,也说明你不是815案件里面的强奸嫌疑人!

天涯其实是一个战场也是一个正义和邪恶力量较量的平台,感谢天涯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815幼女强奸案,对不起,我不能使用嫖宿二字,因为我不认同,因为我觉得使用这个词觉得恶心,呕吐,是给孩子们的伤口撒盐,请问一个14岁的孩子懂得去卖淫吗?如果真的是一个14岁的孩子懂得去卖淫,那这个社会是不是更应该检讨?请问我们的ZF是怎么去关心我们的下一代的,怎么去呵护祖国的花朵的??

有的时候想起来,这些人渣怎么舍得去糟蹋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碰到手里怕雪化了都来不及,还要去把她们玷污和伤害!

不杀他们也好,他们的道德其实已经被判了死刑!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对不起,多了几个字,重新发一次:
我是楼主,我没想到我的帖子竟然能激发如此多的共鸣,其实支持和反对也好,对此法律争议也好,但只要我们对坏人恨之入骨,对受害者表示同情那你就是正义的!

天涯其实是一个战场也是一个正义和邪恶力量较量的平台,感谢天涯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815幼女强奸案,对不起,我不能使用嫖宿二字,因为我不认同,因为我觉得使用这个词觉得恶心,呕吐,是给孩子们的伤口撒盐,请问一个14岁的孩子懂得去卖淫吗?如果真的是一个14岁的孩子懂得去卖淫,那这个社会是不是更应该检讨?请问我们的ZF是怎么去关心我们的下一代的,怎么去呵护祖国的花朵的??

有的时候想起来,这些人渣怎么舍得去糟蹋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碰到手里怕雪化了都来不及,还要去把她们玷污和伤害!

不杀他们也好,他们的道德其实已经被判了死刑!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此次事件,实际上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
楼主:trieyes  时间:2019-05-11 20:33:23
我是楼主,对海上花下说:
万人签名到是无必要,我们毕竟也不想靠舆论来影响司法,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建议还是讨论案件本身!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我们尊重司法,不管是枉判还是如何!

施暴者道德已经被判了死刑!

楼主:trieyes

字数:2563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09-04-09 15:25:00

更新时间:2019-05-11 20:33:23

评论数:3425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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