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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超买”到“擅自移动货物”,还能更无耻些吗?

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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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台当局“私烟案”有了新的进展:“财政部关务署”援引“海关缉私条例”相关规定,将走私香烟的行为解释成了“擅自移动货物”,并对涉事的中华航空公司开出了仅仅15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3万元)的罚单。
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按照台湾“烟酒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携带超额香烟的旅客,应处以每条香烟500元新台币的罚款。而在“私烟案”中,蔡英文身边的“国安人员”借随蔡“出访”之机走私了总共9800条,价值超过645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43万元)的香烟。

“中时电子报”称,涉事者本应被处100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23万元)以下罚款。又或者按照“海关缉私条例”中有关“私运”的规定,应当没收货物并处货物价值三倍(193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32万元)的罚款。


总之,原本至少应上七位数新台币的罚款,在“财政部”的大手一挥下变成了区区15万新台币罚款,这自然引发了外界的质疑。
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zxl2019 2019-08-15 14:52:25
受贿不叫受贿,叫接受捐款~
民主都这样,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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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走私香烟,

我们只是烟叶制成品的搬运工!



哈哈哈哈哈

楼主:一苇渡江18

字数:477

帖子分类:台湾风云

发表时间:2019-08-15 21:54:34

更新时间:2019-08-17 12:06:38

评论数:2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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