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买”到“擅自移动货物”,还能更无耻些吗?
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RT
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台当局“私烟案”有了新的进展:“财政部关务署”援引“海关缉私条例”相关规定,将走私香烟的行为解释成了“擅自移动货物”,并对涉事的中华航空公司开出了仅仅15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3万元)的罚单。
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按照台湾“烟酒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携带超额香烟的旅客,应处以每条香烟500元新台币的罚款。而在“私烟案”中,蔡英文身边的“国安人员”借随蔡“出访”之机走私了总共9800条,价值超过645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43万元)的香烟。
“中时电子报”称,涉事者本应被处100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23万元)以下罚款。又或者按照“海关缉私条例”中有关“私运”的规定,应当没收货物并处货物价值三倍(193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32万元)的罚款。
总之,原本至少应上七位数新台币的罚款,在“财政部”的大手一挥下变成了区区15万新台币罚款,这自然引发了外界的质疑。
“中时电子报”称,涉事者本应被处100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23万元)以下罚款。又或者按照“海关缉私条例”中有关“私运”的规定,应当没收货物并处货物价值三倍(193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32万元)的罚款。
总之,原本至少应上七位数新台币的罚款,在“财政部”的大手一挥下变成了区区15万新台币罚款,这自然引发了外界的质疑。
楼主:一苇渡江18
时间:2019-08-17 12:06:38
@zxl2019 2019-08-15 14:52:25
受贿不叫受贿,叫接受捐款~
民主都这样,没毛病~
-----------------------------
我们不走私香烟,
我们只是烟叶制成品的搬运工!
哈哈哈哈哈
受贿不叫受贿,叫接受捐款~
民主都这样,没毛病~
-----------------------------
我们不走私香烟,
我们只是烟叶制成品的搬运工!
哈哈哈哈哈
楼主:一苇渡江18
字数:477字
帖子分类:台湾风云
发表时间:2019-08-15 21:54:34
更新时间:2019-08-17 12:06:38
评论数:2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下载地址:TXT下载
推荐帖子
- 【口味适中】病弱少爷团宠日常 男p
- 【bl,瘫痪】枯荣
- 【原创bg】今天九千岁也脸红了吗?
- bl杂食片段口味适中
- 【口味适中】星际作死实录(dpw剧情向)BL 弱视+听障+失禁+腿疾
- 【口味适中】黑夜降临(8号当铺梗)dpw
- 媳妇儿,咱不离婚,好不好
- 【口味适中】BL瘫痪体弱 《认识你》
- 【口味适中】清欢与你 片段集很多个小故事,包括校园,都市
- 【口味适中】清欢与你 片段集很多个小故事,包括校园,都市
热门帖子
- 寻找男人的世界一:落日余晖—追忆红色帝国的暴力美学
- [经验交流]创业实战初级班教程
- 职业如何规划?大城市,小城市,如何抉择?我来说说我的个人经历和思考
- 〖天涯头条〗严肃的问题:人类怎样才能不被动物吃掉?
- 34天环游美国:一辆绿龟大巴,六大洲十几国的三十多位伙伴,万余英里行程
- 〖天涯头条〗祖上三代皆经商,闲谈未来二十年中国的商机
- 遇到了暗恋很多年的高中同学,是缘分吗?
- 西北乡村奇人录---真人真事,呕心寻访整理
- 欠两千块房费的女文青跑了,至于吗?
- 一个化妆品配方师:——我所知道的那些护肤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