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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谁来当医生{转载}(转载)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19-10-08 19:50:07
台湾以前也常发生伤医事件,前几年有关当局修改了法律,把影响扰乱医疗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最高可判七年徒刑。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19-10-08 19:50:07
医生同患者没有矛盾,因为医生同患者只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都是为了战胜病魔! 但是,医生同暴力伤医犯罪份子肯定有矛盾,这个矛盾根本不是医患冲突,而是医生同违法犯罪份子的冲突,是守法者与违法犯罪的冲突! 所以,阿宝说得好,不要把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同医患冲突相混淆,暴力伤医就是犯罪!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19-10-08 19:50:07
不具备剖宫产指征而非要进行剖宫产,就意味着产妇乃至孩子都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剖宫产往往要在产妇肚子上切开十公分的口子,以将胎儿拿出来,在这一过程中,子宫会被割开而失去完整性。手术存在着产后出血风险、麻醉风险,一些产妇还存在伤口愈合缓慢的风险。
剖宫产产妇产后恢复得更慢,顺产后24小时产妇就可以走动,而剖宫产术后24小时往往都下不了床。
剖宫产产妇下次怀孕的间隔需要延长,发生疤痕妊娠、前置胎盘等产科危急重症的风险也较高。
大量的调查研究均显示,过高的剖宫产率伴随母亲与孩子的远、近期并发症的增加。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19-10-08 19:50:07
每当有暴力伤医事件发生,总有个别网民强调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等谬论,用貌似“理性”的态度借题发挥,甚至对医护人员等进行攻讦,渲染医患矛盾中的各方“原罪”。这种时候的这些错误论调,往往客观上起到的是助长伤医恶行的作用。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19-10-08 19:50:07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把传染病归为甲、乙、丙三大类共 30 多种,其中乙肝、丙肝、梅毒、艾滋均属于乙类传染病,要求“严格管理”。我国几乎所有有条件的医院在病人进行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前,比如胃镜检查、白内障手术等常规都要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俗称 “免疫四项”。这是出于病患、医护和医院管理各个方面的审慎考量。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出发,免疫四项”是有必要的。这四种病毒的传播途径都是血液、母婴、性,又都能够在病人体内长期潜伏不发病,不做专门检查完全有可能发现不了,对个人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是大隐患。
所以,术前知晓病人患有这些疾病,术后医护就会更加仔细和认真地对手术室、手术器械、病房等进行清洁,产生的医疗废物也会专门处理,确保其他病人的安全。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19-10-08 19:50:07
在胎儿畸形诊断中,四维彩超诊断率最高
四维超声成像经常用于诊断胎儿畸形,四维超声在胎儿畸形诊断中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准确性均高于其他超声诊断设备,四维超声可动态连续显示子宫内的胎儿活动,安全简便,无损伤,可反复检查。
明明诊断率最高,为何孩子出生后还是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
虽说诊断率最高,但任何检查都是有误差的,不能确保百分之百的准确,仅仅是提供一个参考,具体还需要有经验的医生去诊断,才能得出结论,仅仅依靠一张检查报告单,就断定宝宝有问题或是没问题这是不科学的。

楼主:蜀海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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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2-11-23 01:59:00

更新时间:2019-10-08 1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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