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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大经管之家陈才天网友谈论“物象知识论”是谬题的“弃物”学术要点

楼主:读写学评  时间:2019-10-13 10:59:44
语言学法用法实用功能体系不是用来证物的,而是用来表达人类的情志诉求的。你的驳论证谬议题的立论是对的————所以说,你已是具备了全面证谬“唯物主义”批驳能力的前沿学者了,何不更加慎重一些?华语学界已遗失语言学常识两千年————太久了!


——全面证谬“唯物主义”思辩解说法,就已“无物”了——又何来“物象知识论”议题?

——华语先秦文化著作中所述的“万物”,其实用语言是指“万种情志诉求”——语言是用来表达人类的意愿诉求的,不是用来“唯物”的。唯物之“物”,与先秦经典著作中所述的“万物”并非“同物”。前者为证物科研议题,后者是言论表达的情志主张“法策信用”议题。虽为“同字”,却“用法”不同——“言而有物”之“物”,是人类表达的情志取向和法策主张。

言论的学法用法实用功能在于达成交流共识,而不在于“格物”成知。格物成知属于“私学”范围,而达成共识才是交流用意。所以以“物象”为是,是不得要领的。必须要以表达情志主张为学法用法议题来整合学识。“物”本无情,何以达成人类情志关注主题的拟定无误?


虽然是具备了全面证谬唯物主义的学术批驳能力,但却还仍然没有获得正义学用语言的拟题能力和解说“公益无害语言学法用法实用体系的正义学用语言‘立言’能力”。这才是学术要点。

你怀以质疑心态审看所有网友的言论,是对的。但“学术敏锐”却并不是“全面证谬唯物主义哲学”就能获得的。还没有撰写成“总论学说”之前,只写过一些“驳论”,而没有成全过“正论学说”,就是撰文能力还未达周全的事实证据。撰文能力未达周全,也便不可能获得周全的“学术敏锐”能力。所以说“学术敏锐”还处于你的能力之外。

——我作为“过来人”与你谈这一类高端学术问题,已有所不当——学术交流应达成学研档次对等——有所超越,便很难达成交流共识了。

——见你照片,便知是朴实之人——言归朴则不忽悠,学归朴则纳入常识,学评归朴则评言不对人,法策归朴则合作无欺、无官无民、平权平身无贵无贱。语言学之浅近与深奥在于是“共学通用”法体。私有情志不能充公,也便无所谓学识深浅了——皆是一派“自得”的拒评私论瞎掰。有评有是非,无评无是非,这是学术批评常识。遗失了这个常识才会胡扯“物象”——并不容置评。是不是这样呢?

物有象是私人所见,学有成则以公鉴为证。私人累死能见证多少“物象”?公学以共学共识通用为是,也只不过是学用了不足万字而已。其中的应时应用的变通活用语言学法用法法则,却是读写能力养成倾尽一生精力也难于达成周全的。是不是这样呢?

我精诚学研四十年,写下过数千万字,已达对语言的变通活用应用“自以为精熟”,却还在不断地发现学界误学谬用的言论并在逐一证谬的过程中。“语言学法用法学说著作的整合周全”,是要由不同时代的学者们应时应变地不断“接力”,才能由学界合作完成的学务——人类有史以来没有任何人会成为一成不变的圣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前沿学者。当前的前沿学者不能通用于“将来”。如果说一种文化中有一位“圣人”就可达一劳永逸了。所述的正是华语学界“徒孙式学风”。拜人拜物,正是遗失语言学优学传统常识的证据。

如果说华语学界得知过语言学有用,就应当信用语言学常识。这并不是一个难题,然而却成了两千年以来被学界遗失的常识中的难题,何也?

——隔言说事论物谈事非,没有获得过直观审查语言学法用法常识的法慧。所谓的哲学之“哲变”法门,就在于“复道”、“观其复”,所以通观总论学说,必须要命名为“学学说”、“法法论”、“评评论”、“议议学”、“公公道”、“德德说”公共舆论评论学说。所谓“大公无私”是也。

纳私成公,则“私+私=公”,秉承旧学抗拒学评合作,则不得善终。人类有史以来的更替之事,莫不中此的。权利两极分化之时,就是败落更替之机已发证据。

楼主:读写学评  时间:2019-10-13 10:59:44
学研深入不下去,是因为早已形成了懒于学学的习惯——习惯于等待文化名人的结论了。

楼主:读写学评

字数:1565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19-10-07 14:37:53

更新时间:2019-10-13 10: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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