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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流塘派出所警员帕尔哈提滥用武力、侮辱虐待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警员帕尔哈提指使流塘所反恐组辅警四人捆绑、虐待、侮辱举报人
暨流塘派出所副所长曹启南涉嫌玩忽职守、副所长尹忠明、警员何益贤涉嫌滥用职权的举报


备注:请勿将本举报信转交给公安国保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处理,公安国保部门及民族宗教部门已经完全履行了他们的职责,并已及时向举报人反馈通报了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举报人对公安国保和民族宗教部门已经完成了的工作理解并支持。因此,请勿将本举报信转交给公安国保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他们已完成法定职责,剩下的事情及一般刑事案件是派出所的责任!请将本举报信转交其他权力部门处理。

举报人:胡正军,男,35岁,深圳户籍,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13*****50,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8号。

被举报人一: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17号,
电话:0755-27585110。

被举报人二: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反恐组辅警F08130、F08074、Z82858、未挂胸牌者共四人。

被举报人三: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主管案件的副所长曹启南(警号:067911),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17号,
电话:0755-27585110。

被举报人四: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主管社区的副所长尹忠明(警号:05792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17号,
电话:0755-27585110。

被举报人五: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社区民警何益贤(警号:066361),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17号,
电话:0755-27585110。

被举报人六:自称警察的不明人员
地址:暂不明;
电话:17818270554。

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一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指使被举报人二流塘所反恐组辅警F08130、F08074、Z82858、未挂胸牌者共四人捆绑、虐待、侮辱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并责令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流塘所反恐组辅警F08130、F08074、Z82858、未挂胸牌者共四人赔偿举报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及因治疗耽误工作的费用。
2、恳请上级机关依法向举报人开具验伤单,因流塘派出所不同意给举报人开具验伤单,举报人的伤情至今无法验伤。
3、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三流塘派出所主管案件的副所长曹启南(警号:067911)涉嫌玩忽职守,拒不办理已经被国保大队认定为“非法宗教”的头目涉嫌诈骗的一般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严追究被举报人三的违法、违纪责任;
4、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四流塘派出所主管社区的副所长尹忠明(警号:057920)、被举报人五流塘派出所社区民警何益贤(警号:066361)涉嫌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举报人的人身自由、非法剥夺举报人依法将迷信得几乎疯了的妻子送医的权利;依法追究被举报人四、被举报人五的违法、违纪责任;责令被举报人四、被举报人五弥补因其违法行为给举报人造成的损害,重新将举报人的妻子寻回交由家人送医。
5、流塘派出所的相关警员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长期污蔑举报人涉嫌家暴,请上级机关务必为举报人“正名”,恢复举报人的名誉。
6、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六自称警察的不明人员打电话恐吓举报人的恶劣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请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举报人处理过程及结果;

事实与理由:

(一)、2019年7月6日中午12点钟左右,举报人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田一路17号的流塘派出所查询两个案件的进展并询问其中一个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既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原因。一个是举报人于2019年6月19日所报案件的进展(因有一个自称公安干警的不明人员(被举报人六)打电话恐吓举报人,称“你举报别人,有人要找你麻烦,我们公安可不管哦。”,举报人遂在打110报警后到流塘派出所报案。);第二个是举报人几个月之前所报的“迷信组织诈骗钱财”案件的进展,并询问派出所领导为何在举报人报案后的法定期限内既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在和派出所的门卫说明上述原因后,门卫仍然无故拒绝举报人进入派出所查询并询问领导不立案的原因,举报人既无奈又生气,只能在派出所大门打开的时候自行进入派出所。因门卫曾多次在举报人已向110报警,110将警情指派给流塘派出所后,举报人到流塘派出所报案时多次无故阻止举报人进入派出所报案;而且这次又无故阻止举报人进入派出所查询案件进展并询问领导不立案的原因;且举报人曾经多次到派出所向所领导询问为何派出所在法定期限内对“迷信组织诈骗钱财一案”既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得到的回答要么是“你不要问我”要么是“我们还在核查,你报的案根本不是案件”。就算不是案件,也需要在法定期限内给我《不予立案通知书》啊,总归要依法办案吧!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举报人是二等公民吗?是外邦归化到中国的蛮夷吗?!

所以举报人在进入派出所后一时情绪激动,在派出所大厅及总台又未见到派出所领导,举报人只得大声呼叫希望派出所领导能听到,两三分钟后有一个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从楼上来到下面,一言未发,未询问举报人任何事,即用电话通知流塘派出所反恐组到场。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带着三个组员到场后一言未发即气势汹汹的走向举报人,举报人出言喝止告诉他不要乱来。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一边用胸脯挑衅推撞我一边说“打我啊,打我啊,”,我说“我不会打你,你不要动我!”,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趁机带着三名组员将我按倒在地上并把我的手别到背后用约束带捆上,并且和其他三个队员用膝盖压在我的后背上,导致举报人胸口剧痛呼吸困难,举报人因此向他们说呼吸困难,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和四个反恐队员才将举报人拉起坐在地上。

这个时候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才询问我来派出所的目的,我详细地告诉了他,又听着帕尔哈提(警号:062970)脏话连篇的“他妈比的这个,他妈比的那个,这个比,那个比”地说了一些话,比如“我没读过书,不认识字,我家里有钱,他妈比的我是花钱到派出所的,我不懂法,不需要懂;我家里有三百头羊、三百头牛,出了事老子大不了回去放羊去;这四个反恐队员都是他妈比的我带到流塘派出所的,这里我说了算;曹所和尹所他妈比的做了什么事我不知道,你他妈比的报了案我刚知道”等等。将举报人捆了一个小时后将举报人放开,要求举报人离开派出所。这个时候举报人已经发现帕尔哈提(警号:062970)有一些问题,从他的言语举止可以看出来,这个警员有躁狂(双向情感障碍)的倾向,而且偏执以自我为中心,很容易做出失控的行为。但举报人来派出所查询案件进展和询问不立案的原因两件事,一件都没有做成。只好硬着头皮告诉他不能就这样回去,希望在派出所等一等。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就命令四名反恐队员将举报人拖到派出所大门外。

举报人在派出所大门外再次向门卫及四名反恐队员说明来到派出所的合法诉求,希望派出所对举报人的疑问予以解释,只要派出所对举报人的疑问给出合理解释,举报人不进入派出所也可以。可是门卫和四名反恐队员对举报人的诉求置若罔闻,举报人真觉得失望,气急无奈之下用头部磕撞了两下推拉门,力度很小未对推拉门未造成任何损坏,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流塘派出所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对举报人说“想闹事是吧?”,又来推撞挑衅举报人,将举报人推倒摔在派出所门前的水泥地面上,和其他三名反恐队员压着举报人的头部、颈部、背部,用约束带捆住举报人的手部,并且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恶意捆扎的特别紧,造成举报人面部、膝盖、胸部多处碰撞伤,右手挠骨骨折,举报人高度散光的眼镜也被撞到报废。举报人疼痛难忍,只好大声呼救,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见举报人呼救,就从派出所内拿出橡胶毯子将举报人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并威胁举报人不许呼救。当时正是下午两点钟,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举报人又痛又热又渴,只能呼救!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和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见举报人还在呼救,就把举报人带进派出所的院子中全身裹着密不透气的橡胶毯子继续放在太阳底下暴晒,举报人多次告诉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举报人被约束带恶意捆扎的特别紧的肘部异常疼痛可能骨折了,要求把约束带放松点,反恐组长却说“舒服吗?舒服就好”。举报人一直被裹着橡胶毯子在太阳底下暴晒,严重脱水,体温一直上升,一个反恐队员喝着水看着举报人,见举报人几近虚脱就想喂举报人喝点水,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却说“不要给他水喝”。就这样一直到举报人几近昏厥,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却还对举报人说“知错了吗?”,举报人说“知错了”,反恐组的组长说“错在哪里?”,举报人只好想到什么说什么,反恐组的组长又说“就错了这一点吗?”,举报人只好把想到的又多说了点,反恐组的组长又说“大声点,领导听不见(指警员帕尔哈提)”,举报人只好捏着嗓子大声说了两遍。这个时候反恐组的组长才把举报人身上的橡胶毯子拿下去,要求举报人坐下,可是举报人的双臂已经变形麻木了无法坐下,又站了几十分钟至下午四点半,反恐组的组长才同意解下举报人手上已经被明显超出必要限度恶意捆扎了两个半小时的约束带,这时候举报人的手指已经完全麻木了,腕部的勒痕深可见骨,可以清晰地看到两手腕部的各种静脉血管、淋巴管、韧带、骨骼。在举报人被放开休息了几分钟后,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去食堂吃饭经过举报人旁边问举报人“服不服?”,举报人没有回答他。此后一直到晚上6点才把举报人关到侯问室,至问讯结束已是晚上10点多中,举报人才吃到午饭加晚饭。警员帕尔哈提到监舍辱骂威胁举报人“老子审讯人的方法多着呢,这次打你是轻的,给你个警告,你他妈比的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弄死你,大不了老子回去放羊去,有本事你告老子去,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还要弄死你!”。

一夜无眠到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左右,从7月6日下午两点至7月7日下午5点,举报人已经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7个小时,超过了公安机关传唤的时限,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再次到侯问室威胁侮辱了举报人后,举报人才被放出。

举报人只是个普通公民,无犯罪和行政违法记录,更不是恐怖分子!不是暴力杀人犯!只是到流塘派出所查询案情和询问不立案的原因,却遭到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反恐组辅警F08130、F08074、Z82858、未挂胸牌者共四人的捆绑、虐待、侮辱!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及反恐组的辅警若是觉得举报人涉嫌行政违法,大可以依法“口头传唤”或是“强制传唤”举报人至派出所的侯问室,在调查结束后将举报人送往拘留所依法拘留即可。而且举报人在派出所期间只是一时情绪激动大声说了几句话,没有任何行为上的危险性,根本不需要使用暴力对待举报人,只需语言控制即可!或者退一步讲即使需要使用暴力也应当控制在必要限度内,将举报人“强制传唤”至侯问室关押即可!而不需要对举报人捆绑、虐待、侮辱谩骂!举报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合法公民。警员帕尔哈提这不是躁狂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不是偏执是什么?中共领导下的公安队伍岂能容下这样躁狂偏执的人?中共领导下的公安队伍容不下这样的罪恶!!!

恳请上级机关依法处理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反恐组辅警F08130、F08074、Z82858、未挂胸牌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恳请上级机关依法向举报人开具验伤单,因流塘派出所不同意给举报人开具验伤单,举报人的伤情至今无法验伤。
另,举报人在7月7日下午五点被放出来时在流塘派出所门口当面要求帕尔哈提等警员出具验伤单,举报人要去验伤,帕尔哈提等警员拒绝举报人的要求。举报人遂又在流塘派出所门前打110报警,希望110指挥中心能另行指派其他派出所出具验伤单,当天下午复又打电话询问110几次。然而直到今日已经超过48小时的验伤时间,举报人仍未收到警方的回复,请问举报人应当怎么办?

(二)、举报人于2019年6月4日16时05分(精确时间)在家中拨打110电话就非法宗教头目代东坡、张权明、牛永利、罗思高涉嫌诈骗信徒钱财向110报案,深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在接警后将警情指派给宝安分局流塘派出所,当日流塘派出所的值班领导是主管案件的副所长曹启南(警号:067911)、主管社区的副所长尹忠明(警号:057920)两人,至当日晚上21点,流塘派出所仍没有警员和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在心急如焚的情况下联系深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协调流塘派出所值班领导曹启南、尹忠明处理警情,在市局、分局两级指挥中心多次联系流塘派出所值班领导曹启南、尹忠明的情况下,流塘派出所值班领导曹启南、尹忠明始终拒绝接受指令,举报人只得自行前往流塘派出所现场报案。想不到到了流塘派出所门前无论举报人怎么向门卫说明举报人报警的情形,门卫都说奉值班领导(曹启南、尹忠明)的命令始终阻止举报人进入派出所报案,称“领导说了,只要看到你就不让你进派出所。”,并通过对讲机联系“反恐组”包围控制举报人。举报人遂在流塘派出所门卫室旁边又电话联系流塘派出所总台值班人员,总台值班人员通过电话查清警情后用对讲机联系“出警02”车要求处理,派出所的对讲机是相通的,举报人清楚的听到门卫室的对讲机中传出“领导说了不用处理”的回答。后举报人只得继续联系市局和分局指挥中心协调,一直到当日晚上23点30分门卫才同意举报人进入派出所报案。到做完笔录已是第二天凌晨2点钟。这样的派出所值班领导曹启南和尹忠明——分局调不动,市局调不动,警情调不动!谁能调的动?!!并且直到今日,流塘派出所主管案件的副所长曹启南在“被迫”受理案件后,一直未予立案,一直未做任何调查、侦查措施,此案如今未取得任何进展。

相同的事情也发生在2019年4月23日晚21点33分(精确时间),举报人儿子的手机丢在了前往流塘派出所的出租车上,举报人遂在派出所门前打110报警寻求帮助联系出租车,在110指挥中心将警情指派给流塘派出所后,举报人到门卫室说明报警情况,要求进入派出所报案,门卫无任何正当原因说奉值班领导(曹启南、尹忠明)的命令不准举报人进入派出所报案,同时通过对讲机联系“反恐组”包围控制举报人。如此一来,“反恐组”就成了举报人的标配,只要举报人一接近流塘派出所,无论有多么正当的报案诉求,就有“反恐组”环伺左右“保护”举报人,避免举报人进入派出所报案发生“危险”!真是可爱可敬的“反恐组”,不去反恐,不去巡逻,却不辞辛苦的贴身保护举报人!这是“反恐组”还是“反群组”?防群众犹如防川?!!

2019年6月19日17时13分(准确时间),因有一个自称公安干警的不明人员(被举报人六)打电话恐吓举报人,称“你举报别人,有人要找你麻烦,我们公安可不管哦。”。 举报人遂在家中打110报警, 一直等到晚上21点,流塘派出所仍没有人员联系举报人处理警情。举报人只得去流塘派出所现场报案,又出现门卫不准举报人进入派出所的情形,举报人遂又打电话联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宝安分局指挥中心请求协调,从21点30分一直协调到23点30分,举报人方被“特许”进入流塘派出所报案,真是戒备森严!

(三)、被举报人四流塘派出所主管社区的副所长尹忠明、被举报人五流塘派出所社区民警何益贤在处理举报人报案的案件中恶意偏信,多次在工作过程中公开或私下地向上级公安机关、街道办、社区等单位和个人传达 “举报人在调解过程中意图打妻子,被警察拉住了”等虚假信息,污蔑举报人的名誉,给举报人的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

2019年4月23日中午11点钟,在流塘派出所主管社区的副所长尹忠明及社区民警何益贤的组织下,我到西乡街道综治办参加家庭纠纷调解,调解程序流程由副所长尹忠明和社区民警何益贤安排控制。我和被迷信洗脑控制的妻子在派出所辅警的陪同下简单聊了几分钟,就被辅警要求离开房间,二十分钟后我走向房间要求再与妻子聊几分钟,还没靠近房间的时候一名辅警便抓住我的双臂意图控制我,无故被辅警控制我当然不满便挣脱了控制,这名辅警便向在场社区警员何益贤报告说我意图打老婆被他拉开了,在场社区警员何益贤便通过电话向派出所主管社区的副所长尹忠明汇报。挣脱辅警的控制后我依据深圳市康宁医院(精神类专门医院)主任医生张福坚在我之前去医院咨询妻子精神问题(我不信耶稣,妻子就说我身上有魔鬼)时给我的建议,向现场社区警员何益贤说明依据精神科医生的建议及《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我要将被迷信洗脑到几乎疯了的妻子送去深圳市康宁医院请医生诊断,现场社区警员何益贤将我的诉求通过电话向派出所副所长尹忠明汇报。尹忠明接到汇报后,在没有询问我、没有核实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就命令在场社区警员何益贤及辅警将我控制住,安排我的妻子张玉梅快速离开。这一行为非法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非法剥夺了法律赋予我的将迷信得几乎疯了的妻子送医的权利。致使举报人原本幸福的家庭进一步分崩离析,给举报人的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我连把疑似疯了的妻子送去医院看病的权利都没有吗?非要逼死人吗?我该如何把疯了的家人送医?请务必回答我!!!

事后,流塘派出所的副所长尹忠明和警员何益贤在向上级公安机关、街道、社区汇报(或通报)调解情况时,不经调查核实,不查看现场视频监控内容,恶意听信现场辅警的说辞,多次污蔑我“在调解过程中意图打妻子,被警察拉住了”,严重损害了举报人的形象及名誉,法纪所不容!

另外,在2018年11月23日之前流塘派出所警员在多次处理举报人的家庭纠纷中,缺乏分析判断能力,多次偏听偏信女方的言词,称举报人对妻子存在家暴行为,严重损害了举报人的名誉权。举报人在家中常常被妻子以要求信仰耶稣折磨,当举报人的妻子恶意报警后,举报人在派出所又被警员误解,请问:菩萨也有三分火性,派出所警员这样对待举报人,举报人内心何以平静?何以相信流塘派出所能够秉公执法?

举报人与妻子张玉梅于2010年末共同从江苏徐州来到深圳工作,租住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旧村。因举报人刚到深圳时工作较忙,常常加班至晚上十点才回到家中,疏于陪伴照顾妻子,妻子在周末散步的时候听到流塘旧村东区4巷8号302室有歌声传出,遂被吸引参加由河南籍无业人员代东坡组织领导的民间迷信组织的活动,并为其反动教义所蛊惑,逐渐沉迷,初期未明显影响家庭生活,加上举报人当时对民间基督系迷信组织认识不足,所以基于信仰自由的原则接受、支持她的所作所为。其后的时间妻子更换了多家民间所谓的教会参加聚会,一直到2016年初换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庄边新庄园29栋北片四层的罗思高教会聚会至2018年11月23日。然而从2017年初开始,我的妻子变得越发偏执迷信,时常(每个星期有两三次)在半夜掐我、扭我将我弄醒,然后逼迫我跟她一起读圣经,再跪下向耶稣祷告,强迫我相信耶稣。妻子的这种掐人和扭人的行为不同于一般的夫妻矛盾行为,若是她在半夜里拍我一巴掌或是踢我一下,我可以理解为女性的小脾气,可以理解为女性的感性多于男性,才做出莫名其妙的拍人或踢人行为。可是她是掐人和扭人这种折磨人的行为,声称“下地狱比这难受多了”,并且强迫我半夜读圣经且跪下祷告。为此时常发生争执,当争执较激烈时我只能被迫和她扭打,这个时候妻子就会报警,污称我打她、家暴她。到了派出所又情绪激烈,又哭又骂,哭诉不停,不给我说话的机会。而流塘派出所的警察又缺乏相应的分析判别能力,总是以为女性都是柔弱的,发生扭打行为一定是男方的责任,先入为主的以为我妻子说的都是事实,而我等妻子说累了终于有机会澄清时所说的话都是虚假的辩解。举报人在家里受妻子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到了派出所又被警察冤枉,举报人是钢铁人吗?钢铁人也有金属疲劳的时候!因此,请上级机关务必为举报人“正名”,恢复举报人的名誉。

综上,恳请上级机关依法查处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反恐组辅警F08130、F08074、Z82858、未挂胸牌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恳请上级机关依法向举报人开具验伤单,因流塘派出所不同意给举报人开具验伤单,举报人的伤情至今无法验伤;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三流塘派出所主管案件的副所长曹启南涉嫌玩忽职守,被举报人四流塘派出所主管社区的副所长尹忠明、被举报人五流塘派出所社区民警何益贤涉嫌滥用职权,被举报人六自称警察的不明人员打电话恐吓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上述被举报人的法律责任;责令警员帕尔哈提(警号:062970)、流塘所反恐组辅警F08130、F08074、Z82858、未挂胸牌者共四人赔偿举报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及因治疗耽误工作的费用;责令被举报人四、被举报人五弥补因其滥用职权行为给举报人造成的损害,重新将举报人的妻子寻回交由家人送医;并请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举报人处理过程及结果,不胜感谢!

举报人:胡正军
2019年8月8日

备注:请勿将本举报信转交给公安国保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处理,公安国保部门及民族宗教部门已经完全履行了他们的职责,并已及时向举报人反馈通报了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举报人对公安国保和民族宗教部门已经完成了的工作理解并支持。因此,请勿将本举报信转交给公安国保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他们已完成法定职责,剩下的事情及一般刑事案件是派出所的责任!请将本举报信转交其他权力部门处理。

附件:
1、120急救中心与宝安区中心医院急诊科病情交接单复印件
2、举报人的《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举报人于7月7日下午“出狱后”拍摄的伤情照片。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顶!!!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必须治理了,否则香港的乱局难解。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评论和转发就是最大的支持,谢谢。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评论和转发就是最大的支持,谢谢。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什么时候天才亮?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没遇到狼的人,不会相信狼的凶狠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忙。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天黑黑,没太阳、还是新闻联播好。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当今信息那么发达,还那么黑暗
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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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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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雷霆世纪  时间:2019-12-29 08: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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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雷霆世纪

字数:9181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8-13 08:52:56

更新时间:2019-12-29 08:42:08

评论数:3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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