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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大贪官秦桧卖国求荣、残害忠良、开门纳贿、竭民膏血、祸国殃民的罪行

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时间:2020-02-23 16:10:21
南宋大贪官秦桧卖国求荣、残害忠良、开门纳贿、竭民膏血、祸国殃民的罪行

就炮制冤狱、冤杀民族英雄岳飞这一点上讲,罪责不全在秦桧,因为秦桧当时的权势暂时还没有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决定权在于宋高宗赵构。但是,“罪责不全在秦桧”不代表“秦桧没有责任”。
事实上,在炮制岳飞冤狱的过程中,秦桧不仅是主要同谋,而且还是阴谋的具体执行者。在得到宋高宗赵构的首肯之后,秦桧、张俊等奸佞之徒亲自炮制了岳飞冤狱,秦桧、张俊等人对岳飞的冤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宋高宗、秦桧都是杀害岳飞的凶手。
尤其是,在冤杀岳飞之后,秦桧独揽大权十几年。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甘当奸细、卖国求荣、媚事敌国,残害忠良、迫害异己,结党营私、独断专行、架空皇帝,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徇私舞弊,包庇贪官污吏,横征暴敛、霸占民田,大肆增加苛捐杂税,搜刮民脂民膏,致使南宋民生凋敝,平民百姓大量破产,迫害打压抗金将士,废弛军备多年,导致南宋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军力日益衰弱。此外,秦桧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还搞起特务统治,鼓励奸佞小人随意诬告无辜,栽赃陷害、炮制冤狱,制造恐怖气氛,还禁止私人修史,肆意篡改官方史料档案以文过饰非,大兴文字狱来粉饰太平,最后甚至图谋篡夺皇位。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生前作威作福,坏事做绝,罪恶滔天,一点也不冤枉。
害死岳飞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逐渐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秦桧是宋朝的头号超级大贪官。专权期间,秦桧大肆收受贿赂,排挤、贬黜清廉正直的官员,以致南宋朝堂贪官污吏横行,疯狂鱼肉百姓,“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为桧用”,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巧计百出,必为额外多方聚聚敛,较利之锱铢,割民之脂膏”“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秦桧卖官)必数万贯,乃得差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续资治通鉴》卷130)。
秦桧过生日,各地官员都会争先恐后献宝,一个生日即可收到钱财几十万贯,“四方竞献奇宝,金玉劝盏,为不足道”(《三朝北盟会编》卷220),“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卷130)。
正史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宋史》卷473《秦桧传》)。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记载,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
秦桧用人,尽用些寡廉鲜耻的贪官污吏,要是有赃污不法被举讼的,“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以饵犬羊,迄今府库无旬月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重以蝗虫水潦。自此复和,则蠹国害民,殆有甚焉”(《宋史》·卷374)。秦桧及其党羽为了大肆收刮民脂民膏,还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南宋每年要进献给金国大量财富,为了媚事敌国,秦桧及其党羽还不择手段地榨取民脂民膏,致使南宋国困民穷,平民百姓大量破除!

秦桧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秦桧坏事做绝,自己也感到难以逃脱天下公论的谴责,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没有气节的文痞们为他歌功颂德,要求无耻文人们进献马屁文,以粉饰“太平”!
为了掩饰罪行,秦桧及其党羽还大肆篡改历史档案以文过饰非!

在害死岳飞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当上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自此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架空皇帝,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秦桧还不遗余力地破坏抗金力量,致使南宋军备废弛。秦桧还“挟虏势以要君”,架空皇帝,秦桧晚年“颇有异志”,甚至想效法西汉的王莽,图谋篡夺皇位!

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生前作威作福,无恶不作,坏事做绝,罪恶滔天,一点也不冤枉!

以下就来详细介绍宋金议和之后南宋超级大贪污犯秦桧如何独揽大权,以及秦桧专权期间残害忠良、卖国求荣、祸国殃民的罪行:
早在公元1127年,宋高宗赵构登基不久,就不断遣使去金国,卑辞厚礼,一意求和。但金国最初兵力强盛,一心想吞灭南宋,根本就不肯承认南宋的重新立国。 面对金军的武力威胁,宋高宗乞和不成,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破格提拔抗金将帅。但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却一直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打压武将的事权,使武将受制于文官。只要出现武将功大、官高、兵多、权重的情况,就会被宋朝统治者视为对皇权的巨大潜在威胁。 然而,只要战争继续下去,南宋朝廷就不得不倚重武将,这与宋朝对武将的猜忌与防范的传统国策相抵触。
南宋初年外敌入侵、战乱不断的特定历史条件使武将事权增重、地位和威望提高,与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发生了冲突。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与武将权力增重之间的矛盾,在南宋初年始终存在。这个矛盾随着抗金形势的变化而升降。到后来,以宋高宗赵构为首的南宋朝廷出于对武将的防范与猜忌,急于收回诸大将的兵权,甚至不惜放弃收复失地,曲膝求和、偏安江南。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宋金再次开战之后,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及金国女真统治集团的内讧,加上连年侵宋,金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军将士厌战,士气低落,军力日弱。而在侵宋战争中,金军又接连被宋军击败,金国统治区内的各地汉人纷纷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压迫,加之来自北方蒙古的威胁,使兵老气衰的金国无力继续打下去。在经历了公元1140年和公元1141年几次大战的挫败之后,作为向来骄横的金国好战分子,把持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也不得不承认南宋『近年军势雄锐,有心争战』(《三朝北盟会编》卷215《征蒙记》)。意识到宋金双方战略态势已经发生逆转之后,完颜兀术采取的策略是,一边虚声恫吓,一边放出允许和谈的信息。

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要讲和,这当然是宋高宗、秦桧求之不得的。但宋高宗、秦桧却又感到议和的最大障碍是来自那些握有重兵的宋军大将们。宋高宗、秦桧明白,收回宋军诸大将兵权和与金国议和这两件事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与金人媾和,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解除诸大将的兵权;而只有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才能确保与金国议和的顺利进行。
宋高宗赵构要解除宋军诸大将的兵权,不仅是为要议和,而且更是出于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而防范武将做大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历来就重文轻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国策。
绍兴十年(1140年),在金国败盟之后,宋军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这标志着金强宋弱的形势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正因宋金对立的形势发生了这样的根本转变,赵宋政权偏安江南已经有十足的把握,解除诸大将兵权的时机也已成熟。所以,宋高宗赵构就把他这一心思告诉了秦桧,『乃密与桧谋削尾大之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6)。
内奸秦桧的心理状态和宋高宗并不完全一样。一方面,内奸秦桧一直在不断地破坏南宋的抗金斗争,尤其是在金国危难的关键时刻,更是要千方百计地来为其金国主子效劳。另一方面,秦桧在南宋朝廷中,正因与金人勾结往来,决意主张和议,有金国女真主子作后台,被金人多次点名为宋金和谈的最佳人选,宋高宗赵构一心求和,决意偏安江南,必须倚重秦桧,秦桧这才得以长期担任南宋宰相,进而争权夺利。
如果宋军抗金取得了最终胜利,金国政权势必被打垮,而秦桧独特的权势和地位也会丧失,秦桧也会随之而失去包括官爵、权力、财富在内的一切,甚至连身家性命都难保。只有大金国继续存在下去,并通过和议让南宋臣服于金国,秦桧才能得到金人的支持,而一心求和的宋高宗也必须继续倚重秦桧,这样秦桧才能保持并巩固其独特的权势和地位。
于是,经过秦桧一手操办,南宋解除了三大将的兵权,并与金国达成了绍兴和议,暂时消除了金军对南宋的武力威胁,向来猜忌防范武将的宋高宗赵构自此可以无所顾忌地打压武将,进而消除武将事权增重、军人势力做大对皇权构成的潜在威胁,同时又可以无忧无虑地偏安江南,肆意享乐。
作为金国的代理人,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无不唯命是从,故金人全力支持秦桧为相。在议和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逐渐转变成皇帝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显然,秦桧及其奉行的妥协求和政策既符合金国女真贵族的利益,又满足了宋高宗赵构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才有秦桧这个金国代理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才能确保秦桧权势、地位稳固。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与金国达成第二次绍兴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此后,倚仗金人“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的规定,秦桧稳当终身宰相,独揽南宋朝政大权(《朱文公文集》卷95张浚行状,《四朝闻见录》乙集《吴云壑》,《鹤林玉露》甲编卷5《格天阁》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朱文公文集》卷75),『秦桧在虏中,知虏人已厌兵,归又见高宗亦厌兵,心知和议必可成,所以力主和议。……高宗初见秦桧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朱子语类》卷131)。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下半年,在奸相秦桧的一手操办下,南宋朝廷与金国再次议和。宋金双方先是暗中就议和事宜进行交涉,之后又公开派遣使者进行谈判。
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提出了宋金议和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求南宋杀害抗金名将岳飞。这是因为金人深知:岳飞能征善战、威名远播、功高望重,不仅抗金意志坚定,而且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善于带兵、练兵。岳飞即使被南宋朝廷罢官免职,也犹如『猛虎在山』,『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这对于兵老气衰的金国来说,仍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威胁。
完颜兀术的密信,就像给秦桧下了一道不可违抗的圣旨,秦桧当然会千方百计地去执行。而宋高宗赵构为了向金国表示求和的诚意,除了要解除岳飞的兵权,还下决心要谋杀岳飞。
绍兴十一年(1141)八月,岳飞罢官赋闲。在这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对皇帝的宝座也没有威胁。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终”,完全可以就此住手。但是宋高宗为了尽快对金国媾和成功以迎回亲生母亲韦太后,加之对岳飞的忌恨,故在秦桧的怂恿下,决定对岳飞下毒手。
绍兴十一年(1141)十月十三日,岳飞被逮捕入狱。按着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南宋朝廷还特地将岳飞“逮系诏狱”的事,公开“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主审官何铸天良发现,力辩岳飞无辜,秦桧理屈词穷,遂上奏宋高宗,改命阴险歹毒的万俟卨为御史中丞,任主审官(《宋史》卷380《何铸传》)。

早在公元1127年发生的靖康之变中,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贤妃也被金人掳到北方,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宋金议和之时,韦贤妃还被扣留在金国。
当岳飞被投进冤狱时,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十分频繁,双方秘密地就宋金两国再次议和之事进行讨价还价。宋金议和期间,金人提出了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除了割地称臣纳贡之外,还必须杀掉岳飞。
宋高宗赵构和奸相秦桧原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就可以偷安于东南了。宋高宗对秦桧说:『边事既息,可以弥兵,卿为相,亦当效曹参之清静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2)。但南宋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投降。
南宋军民虽然纷纷反对议和,但宋高宗、秦桧却置若罔闻。宋高宗、秦桧派宋使魏良臣等人带着他们拟好的投降条款去请求金国批准。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金国使者再次来到南宋行在临安(今浙江杭州),宋高宗赵构、秦桧卑躬屈膝地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南宋向金国称臣,金国册封宋康王赵构为南宋皇帝;
(二)、南宋每年向金国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三)、重新划定宋金疆界,秦岭-淮河以北的原北宋辖区全部归金国所有。南宋与金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南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给金国。
(四)、金国放回宋高宗赵构生母韦太后,归还宋徽宗和郑皇后的梓棺。
通过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约,金国获得了在战场上得不到的大片土地。岳家军当年攻克的商、虢、唐、邓等州,以及北伐中收复的很多失地,加上吴磷、杨政等部所收复的陕西州县,以至吴玠当年坚守的和尚原等要塞,都被宋高宗和秦桧割让给金国。邵隆坚决反对割让商州,被秦桧贬官后毒死。
屈辱降金的第二次绍兴和约的签订,不仅捆住了南宋抗金军民手脚,让抗金大业和收复失地的宏图成为泡影,而且还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持续了一百多年。

然而,宋金虽然已经签订绍兴和约,但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军统帅完颜兀术(宗弼)原先提出的杀害岳飞的要求还未实现。
宋高宗、秦桧害怕金国以此作为翻脸变卦的借口来破坏和约。加之,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太后在靖康之变中也被金人掳到北方,当时还在金国,宋高宗非常思念他的亲生母亲,而金人曾经提出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必须杀掉岳飞。于是,在奸相秦桧的怂恿下,宋高宗赵构最终下决心杀害岳飞。
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匆匆上报一个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说『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宋高宗当即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当日,岳飞在狱中被赐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岳飞无限悲痛地向天空仰视了一阵,接着就拿过笔来在供状上写了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绍兴十一年除夕 (即公元1142年1月27日),三位献身于抗金战场,出入枪林箭雨,矢志不渝地尽忠报国的爱国将领(岳飞、岳云、张宪),终于牺牲在南宋投降派的屠刀之下。岳飞、岳云、张宪三位爱国将领遇害的那几天,临安(今浙江杭州)城内凄风苦雨,连绵不绝。岳飞的悲剧既是他自己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那个时代的悲剧,通过岳飞个人的悲剧,得到了很强烈、很集中的表现。岳飞之死,标志着南北分裂,标志着北方人民遭受金国女真贵族压迫奴役的长久化。

根据绍兴十一年(1141年)达成的宋金和议,南宋要对金国称臣,每年要向金国进贡几十万两白银与几十万匹绸缎,还要割让大片国土。
金国则答应放回宋高宗赵构那已经年逾六十的亲妈韦太后,同时归还南宋的还有宋高宗赵构亲爹宋徽宗赵佶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实是一截朽木。宋徽宗赵佶于1135年在金国被糟蹋致死,之后金人将赵佶的尸体扔到火坑里浇上油锻炼,制成好燃料)。但宋高宗赵构当亲王时娶的原配王妃与两个小妾,以及宋高宗赵构的五个亲生女儿,还有宋高宗赵构的兄弟姐妹和其他亲人却没能从金国归来(在被金军掳走后,他们中的不少人被凌辱致死)。
对于金人灭亡北宋、侵占宋朝疆土、屠戮宋朝臣民、害死宋高宗赵构父兄、奸淫赵构母姊与妻女等诸多罪恶,宋高宗赵构并没有感到很耻辱,也没有因此而对金人恨之入骨。宋高宗赵构一再奴颜婢膝地屈辱求和,祈求仇敌金人让他当“太平皇帝”。 根据绍兴和议的规定,宋高宗赵构要尊称金国为“大金”,自称曰臣构,每年还要必恭必敬地屈膝跪拜金国皇帝派来的使者。
绍兴十一年(1141年),在奸相秦桧主持下,南宋朝廷收回三大将的直接带兵权,冤杀抗金名将岳飞。而根据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
害死岳飞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宋金达成和议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在专权期间,秦桧甘当奸细、卖国求荣、媚事敌国,残害忠良、迫害异己,结党营私、独断专行、架空皇帝,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徇私舞弊、包庇贪官污吏,横征暴敛、霸占民田,大肆增加苛捐杂税,搜刮民脂民膏,致使南宋民生凋敝,平民百姓大量破产,迫害打压抗金将士,致使南宋军备废弛多年,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军力日益衰弱。此外,秦桧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还搞起特务统治,鼓励奸佞小人随意诬告无辜,栽赃陷害、炮制冤狱,制造恐怖气氛,还禁止私人修史,肆意篡改官方史料档案以文过饰非,大兴文字狱来粉饰太平,最后甚至图谋篡夺皇位。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秦桧生前作威作福,坏事做绝,罪恶滔天,一点也不冤枉。

在专权期间,秦桧媚事敌国,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都无不唯命是从。为了媚奉金国主子,秦桧及其党羽想方设法地榨取民脂民膏,不断地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宋高宗、秦桧为了媚奉敌国,讨好金人,对于绍兴和议中所规定的“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都如期交纳。而且南宋交纳“岁币”时,还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如南宋交纳“岁币”时,要由枢密院差使臣四员管押银纲,户部差使臣十二员管押绢纲,并于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军的岁币库,然后再差将官一员部押军兵三百人,护送过淮河。在交纳“岁币”前,先要拿出银、绢式样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样,一份留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
虽然呈交了银、绢式样,但在正式交纳“岁币”时,南宋使臣还要受到金人的百般刁难,“初交绢,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于是南宋臣僚们还要向金国小吏行贿,“通支金人交币官吏,靡费银一千三百余两, 十五两”,其余布、帛、酒等共折银六百二十两,对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还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结果宋廷又要额外“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此外,南宋皇太后每年都要给金国皇后进献礼物,年年“亦以钜万计”。
金国皇帝还经常派人来索取“金珠靸工之类”,宋高宗、秦桧亦“令有司悉与”。甚至有些珍稀动物,如“白面猢孙及鹦鹉、孔雀、狮子猫儿”之类,只要金人有所索求,宋高宗、秦桧均令“搜访与之。
南宋每年还要派使者赶赴金国贺正旦、生辰,贺礼需要金器千两、银酒器万两、锦绮千匹、茶千斤,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节人(上、中、下三等随从人员,上,中节各十人,下节三十人)。同时,南宋朝廷还要赏给他们的行装钱,正使一千缗,副使八百缗,银、帛各二百两匹。下节银、绢共三十两、匹,中节二十五两、匹,下节十五两、匹。这些人除领取薪棒外,还“日给五百钱,探请俸二月”。
金国使者来南宋时,南宋沿途的地方官不但要迎送,而且还要大排筵席,奉送大量金银财宝。金国使者到临安(杭州)后,更是没完没了的盛宴款待。为要使这些金国使者能在金国皇帝面前说些好话,宋高宗、秦桧还以“密赐”的办法,进行贿赂。暗中送给金国正任使者银一千四百两,副使八百八十两,袭衣(衣物的全套)金带三条,三节人皆袭衣涂金带,上节银四十两,中、下节银三十两,“自是以为例”。金国使者在临安(杭州)要买物品,也要从南宋国库拿出钱万缗,作为他们购货之用,也“自是以为例”。

绍兴和约签订以后,宋金之间暂时休战,宋军军费削减很多,但由于南宋权贵们要花费以上种种巨额开支和过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如为了把临安(杭州)经营成为富丽繁华的安乐窝,在那里广造宫殿,大造宫邸,修湖凿山。
秦桧“夺上心,粉饰太平,沮砾士气,今日行某典礼,明日贺某祥瑞”,而对于战备之事,却是“士马销亡不问,干戈顿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养于钱塘湖山歌舞之娱,无复故都黍离麦秀之叹”,“此桧之罪,所为上通于夭,而不可赎也!”(《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谠议序》)。
正是由于每年都要贡纳巨额的岁币给金国,加上南宋君臣过着纸醉金迷的奢侈腐朽生活,频繁地“上下宴安”,以“钱塘为乐国”,挥霍无度,其结果必然要加重南宋人民的经济负担,导致民不聊生。

秦桧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作为举世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续资治通鉴》卷130)。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秦桧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秦桧将很多官位立价出售,当时如果想要当地方官,必须先给秦桧送几万贯钱,买官价格“必数万贯,乃得差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附注:以购买力估算,宋朝几万贯钱大约相当于现在几百万人民币)。
秦桧用人,尽用贪官污吏,如果那些投靠秦桧的贪官因赃污不法被举讼,秦桧就出面保他们无事,“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那些与秦桧政见不和的南宋大臣,有的被罢官,有的被驱逐远调,有的被流放到偏远蛮荒之地,秦桧党羽逐渐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也越来越大。
那些无耻之徒、奸佞小人纷纷依附秦桧,贪官污吏们更是拼命地巴结秦桧,争先恐后地给秦桧当走狗,有的贪官甚至情愿给秦桧当仆役,供秦桧差遣。
通过奉承拍马、贿赂秦桧,徐宗说从下级官员升任南宋朝廷的户部侍郎。当时户部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户部侍郎相当于现代国家的副部级高官(财政部长)。作为南宋时期的中央副部级高官,徐宗说竟然恬不知耻地以秦桧家仆人自居,长期替秦桧经营田产,号称是秦府“庄客”。徐宗说“附秦桧以至从官,常为桧营田产”(《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秦桧大量任用贪官污吏,将清廉的官吏尽数驱逐排挤出朝廷,使贪官污吏充斥官场。那些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盘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
贪官污吏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南宋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4)。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
秦桧当政期间,南宋百姓的境况是何等悲惨!哪里谈得上“富足”二字?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府库无旬刀之储”。为了解决财政危机,秦桧大肆横征暴敛,秦桧“密谕江、浙监司暗增民税七八”,结果导致“民力重困,饿死者众”(《文献通考》卷5)。
为了榨取民脂民膏,秦桧还禁止减免赋税,密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甚至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致使平民百姓大量破除,南宋经济凋敝,民不聊生。
绍兴十二年(1142),经秦桧提议,宋高宗下诏,命南宋各地常平司卖官田时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愿增者,许人刬佃”。在过去战争期间,南宋朝廷曾以“济军用”为名,向人民“预借赋税”,就是暂时增加部分税收,但是宋金议和后,原先增加的赋税没有减免,而且还大幅度提高税率,老百姓需要缴纳的赋税数额反而更多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且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6)。
宋金议和后,南宋各地普遍增加了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州县的老百姓则要缴纳绵、绸、税绢、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括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麹引钱,各色不一”。秦桧还令各地,“间乞(益蜀)免,理宜禁绝。”(《文献通考》卷5)
《宋史》卷174《食货志》记载:“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重困,饿死者众”;
《文献通考》卷5记载:“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秦桧亲信曹泳任户部侍郎期间,“巧计百出,必为额外多方聚聚敛,较利之锱铢,割民之脂膏”。
在秦桧及其党羽的治理下,南宋国困民穷,民不聊生,“饿死者众”,两淮、江南各地普遍出现经济萧条,社会衰败景象。
当时南宋老百姓评论说:“自秦太师讲和,民间一日不如一日”(《胡澹庵先生文集》卷14《与虞并甫》)
“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卷374《胡铨传》)。

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出现的这个“萧然”景象,便是当代某些人所宣称的宋金和议之后带来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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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议和之后,秦丞相发家致富的幸福生活:

在专权期间,权势如日中天的奸相秦桧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巧取豪夺、广置家产。
在过去战争期间,宋高宗、秦桧曾以“济军用”为名,向南宋人民预借赋税,就是暂时增加部分税收以资助国防费用。但是在战争结束后,原先增加的赋税不仅没有减免,而且还大幅度增加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巳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6)。
在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收刮民脂民膏以媚奉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名义上是南宋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秦桧占有的巨额财产无非是收刮得来的民脂民膏。
秦桧飞扬跋扈,到处霸占田产,秦桧所建的相府园宅在他死后被用作宋高宗退位当太上皇的居所德寿宫,足见其规格之高,现在德寿宫已被考古发掘。
宋金议和之后,宋高宗赵构曾经慷慨地将当时著名的永丰圩田赐予秦桧,秦桧占有的这片良田共有一万五千多亩,“亘八十四里,为田千顷”。后来,秦桧家的私有良田遭遇洪水,秦桧居然以南宋朝廷的名义下命令强行征发民工三万多人去修整自己的私家田产。
绍兴十二年(1142年),极其富有的南宋庸将刘光世病死,刘光世家在建康(今江苏南京)的园第、豪宅,全部被秦桧强行霸占。
南宋庸将张俊以贪财和富有而闻名于世,被世人嘲笑为“坐在钱眼里的张郡王”。张俊家共有良田一百多万亩,每年收租米六十万石以上,相当于南宋最富庶的绍兴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两倍以上。通过巧取豪夺,张俊还占有了大批园苑、宅第,仅所收房租一项,每年就多达七万三千贯钱,也就是仅房租一项,就年收入七亿三千万文钱。张俊死时,张俊家的大部分房产以及很多良田都被秦桧强行夺占。
在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全国各地的大小官员平时要向秦桧贡献财物。每逢秦桧生日,各地大小官员还争先恐后地进献大批财宝,给秦桧祝寿,“四方竞献奇宝,金玉劝盏,为不足道”(《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遗史》)。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各地官员给秦桧进贡的生日礼品至少价值几十万贯钱,“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按照购买力估算,每年各地官员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秦桧的钱财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几千万人民币。
南宋臣民都知道,秦桧家的财富比南宋朝廷的左藏库(国库)还要多过数倍。由于长期不间断地大量收受贿赂,加上不断侵吞国家与私人的财产,以至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秦桧家财宝堆积如山,“富敌于国”(《宋史》卷473《秦桧传》)。
据正史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宋史》卷473《秦桧传》)。
秦桧两踞相位,前后独掌大权达19年。在专权期间,秦桧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以致富可敌国。秦桧之子秦熺,几乎每天都要请人打造金、银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画。这都是耗费巨资的事,秦熺却当成日常功课,秦桧家日常生活的奢侈程度可想而知。


宋金议和之后,南宋老百姓的“幸福生活”:

秦桧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续资治通鉴》)。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
秦桧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秦桧将很多官位立价出售,当时如果想要当地方官,必须先给秦桧送几万贯钱,买官价格“必数万贯,乃得差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以购买力估算,宋朝几万贯钱大约相当于现在几百万人民币。
秦桧用人,尽用贪官污吏,如果那些投靠秦桧的贪官因赃污不法被举讼,秦桧就出面保他们无事,“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那些与秦桧政见不和的南宋大臣,有的被罢官,有的被驱逐远调,有的被流放到偏远蛮荒之地,秦桧党羽逐渐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也越来越大。
那些无耻之徒、奸佞小人纷纷依附秦桧,贪官污吏们更是拼命地巴结秦桧,争先恐后地给秦桧当走狗,有的贪官甚至情愿给秦桧当仆役,供秦桧差遣。
通过奉承拍马、贿赂秦桧,徐宗说从下级官员升任南宋朝廷的户部侍郎。当时户部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户部侍郎相当于现代国家的副部级高官。 作为南宋时期的中央副部级高官,徐宗说竟然恬不知耻地以秦桧家仆人自居,长期替秦桧经营田产,号称是秦府“庄客”。徐宗说“附秦桧以至从官,常为桧营田产”(《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秦桧大量任用贪官污吏,将清廉的官吏尽数驱逐排挤出朝廷,使贪官污吏充斥官场。那些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盘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
贪官污吏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南宋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4)。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
由此可见,秦桧当政期间,南宋百姓的境况是何等悲惨!哪里谈得上“富足”二字?

宋金达成绍兴和议之后,由于秦桧专权期间的黑暗统治,南宋百姓纷纷起来反抗。
当时福建各地的农民起义,就有“数十百部,部数千至数十百人”;有管天下、伍黑龙、卓和尚、何白旗.满小红、朱明领导的义军。
还有宣州(安徽宣城县)的摩尼教徒在俞—的领导的起义,而当时宣州知州正是秦桧之弟秦梓。
此外,还有江西刘花、何花等人发起的大起义,起义波及广东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
接着,海南岛的“琼、崖、詹、万四州”百姓、浙江台州地区的百姓,江西传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颐宁县的饥民,浙江衡州的饥民,江西吉州地区的农民,都纷纷揭竿而起,杀富济贫,屡挫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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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专权期间,南宋的“国防建设”:

只有大金国继续存在下去,并通过和议让南宋臣服于金国,秦桧才能得到金人的支持,而一心求和的宋高宗也必须继续倚重秦桧,这样秦桧才能保持并巩固其独特的权势和地位。
收回诸大将兵权之后,秦桧大量选用一些奸贪驽钝的庸人去接管各路宋军,“其任将帅,必选驽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驽将治军“不治兵而治财,刻剥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绝;市井之习成,而训练之法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宋金议和之后,经过秦桧及其党羽长期破坏,南宋初年军队的抗敌锐气丧失殆尽。在秦桧专权期间,大部分宋军将士逐渐由能征善战的军人转变成贪财好利的商人,“二十年间,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宋金议和之后,秦桧还不断缩减宋军的编制与规模,甚至经常克扣军饷。于是南宋军备废弛、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守将缺人,军力日渐衰弱。
对于坚持抗金的将领,秦桧不断加以打击、迫害。南宋抗金名将,如岳飞、韩世忠、刘锜都遭到迫害,其中岳飞、岳云、张宪等人被冤杀,韩世忠等人被解除兵权赋闲,刘锜等人则被贬斥远方;岳飞部将牛皋不满秦桧的黑暗统治,秦桧就指使其党羽田师中用毒酒把牛皋毒死。 “绍兴十七年上巳日,都统制田师中大会诸将,皋遇毒,亟归……明日卒。或言秦桧使师中毒皋云。”(《宋史》卷368)
商州知州邵隆坚持抗金,坚守商州十余年。绍兴和议之后,商州被割让给金国,秦桧担心邵隆不肯听命,将其贬官叙州后毒死,“桧密使人杀之,人皆巷哭,为之罢市。其部曲陈简为立祠于金州,隆知兵机,善料敌,能得士卒心,每战必鼓作忠义之气,故战和有功。” (《三朝北盟会编》卷214)
抗金将领李显忠杀出重围,自敌占区回归南宋,金人称其“私遣过界”,“秦桧怒”,随即罢去李显忠的军职,将其贬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显忠熟西边山川险易,因上恢复策,忤秦桧意。金使言显忠私遣人过界,遂降官奉祠,台州居住。”(《宋史》卷367)
当时还有一位身陷敌占区的河北进士梁助,昼行夜状,历尽了千辛万苦回到南宋。梁助归宋后“上书言河北事极详”,并认为“金人必举兵。秦桧怒,直决之”,把他“押赶惠州编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引《赵牲之通史》。)

第二次绍兴和议使南宋永久失去了原属于北宋的山西和关中养马的马场,从此岳家军的背嵬战士和几万精锐骑兵成为南宋一朝的绝唱,宋朝直至覆灭,都只能靠步兵和北方游牧民族的精骑对阵。后来南宋的“隆兴北伐”和“开禧北伐”,以步兵逆击金国精骑大败而归,原因之一就是这个《绍兴和议》导致南宋骑兵力量可以忽略不计,无法和绍兴初年的南宋军队实力相提并论。

绍兴和议达成之后,金国女真统治者“以书来索北人之在南者”,南宋朝廷“不敢不如命”,“计议海州、泗州、连水在南百姓,见今根刷发过淮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后来,秦桧又写信给金国统治者,“许以所索陕西、河南人次第而遣”
绍兴十四年(1144年),宋高宗、秦桧又“命州县根刷,前后归朝人发还金国”。但金人还不满意,于是秦桧又“命尽发前后所得大金、契丹及归朝人五万,还于大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
秦桧这样做既满足了金国的要求,更是为了“阴谋内弱军势,绝后来归降之心。”(《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此外,对于淮河、大散关以北的民众,因不堪忍受金国统治者的压榨或因饥荒而冒死南归者,宋高宗、秦桧一概拒之于国门之外。
宋高宗、秦桧下令给宋金交界处的南宋地方官吏说:“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当时,金国连连灾荒,陕西一带百姓“无以食,争西入蜀”,但因为秦桧命令,宋庭不敢接纳,以致这些百姓“皆散去饿死,其壮者,北人多买为奴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
有人会问,宋高宗、秦桧将南归的北方人强行遣送回去,跟军政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南宋前期的主要将领,如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吴玠、刘锜等人,都是北方人,“中兴诸将皆北人”,而他们的手下将士,也多是北方精壮汉子。事实上,这些逃到南方的北方流民,是宋军的中坚力量。
而宋高宗、秦桧做出亲痛仇快的举动,无疑是断绝了宋军精壮兵员的来源,导致后来宋军战斗力大为消弱。而且,他们的举动,也让北方百姓和义军心寒,不敢南来,大大巩固金国的统治,削弱了南宋的边防。
秦桧不遗余力地摧残南宋的国防力量,迫害抗金将士,致使南宋军备废弛多年,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军力日益衰弱。这种恶果,充分体现在绍兴三十一年的宋金战争上。
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压制和破坏,到了金国再次发起攻宋战争的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南宋军备已废弛多年,宋军将士也早已失去绍兴十年时的那种进取之心和雪耻之志,此时算得上是兵无精兵,将无良将。
结果,在名将刘锜(已经六十多岁)的指挥下,虽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镇江四支大军,但宋军在两淮还是一败再败。毫无疑问,刘锜此时手中的兵马,已非昔日骁勇善战的八字军,而是被秦桧之流腐化削弱后的军队。刘锜纵有千般能耐,此时也无济于事了。
《绍兴和议》确定了完颜昌提出的、秦桧大力提倡的“南自南,北自北”,即原籍在《绍兴和议》规定的南宋境内的汉人归南宋,原籍在《绍兴和议》规定的金国境内的汉人归金国。从此北方汉人不但完全在名义上成为金国臣民,而且不能南逃,否则将被遣返。这造成了北方汉人没有选择地成了宋的敌国子民,以致宋朝实力的一进一出:
1.南宋初年的名将,包括中兴四将中的岳飞、韩世忠、刘光世以及刘锜、吴玠、杨沂中均为华北汉人。从小接受的是忠于宋朝的教育,忠心保卫的是宋朝,在抗金多年以后,终于有击败完颜宗弼等金国主战派并收复失地的实力;
2.1279年灭宋的元镇国大将军张弘范和其父张柔是河北的金国汉人,从未接受忠于宋朝的教育,一路击败南宋优势兵力,崖山海战灭宋后张弘范在崖山写下“镇国大将军张弘范灭宋于此”十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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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议和之后,秦桧、赵构之流推行“休养生息”政策的结果:

秦桧专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前后,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折腾,南宋已经变得国困民穷,“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卷374),宋金国力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
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压制和破坏,到了金国再次发起攻宋战争的1161年(秦桧已经死了),南宋军备已废弛多年,宋军将士也早已失去绍兴十年时的那种进取之心和雪耻之志,此时算得上是兵无精兵,将无良将。结果,在名将刘锜(已经六十多岁)的指挥下,虽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镇江四支大军,但宋军在两淮还是一败再败。毫无疑问,刘锜此时手中的兵马,已非昔日骁勇善战的八字军,而是被秦桧之流腐化削弱后的军队。刘锜纵有千般能耐,此时也无济于事了。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南宋时人王之道在奏章中指出:“吾之宿将,比自讲和以来,初无尺寸之劳、毫发之功。二十年间,享其富贵尊荣。……黄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游暮宴,其奉养倍侈,有非言之所能尽者,孰肯披甲胄、冒锋镝、奋不顾身以拘国家之急哉?”(《祖山集》卷二十《与汪中丞画一厉害札子》)
南宋大臣袁燮在奏章中指出:“自秦桧当国,阴与虏结,沿边不宿重兵。”(《历代名臣奏议》卷337)
南宋大臣叶适在《题姚令威<西溪集>》中提到:“初,完颜亮来寇,举朝上下无不丧胆,直云:虏百万何可当,惟有退走尔。”
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岳家军在郾城之战和颖昌之战中重创金军主力,金军接连被各路宋军击败,金国占领区汉人的反抗斗争风起云涌,加上连年侵宋,金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军军力日弱,将士厌战,兵老气衰的金国无力继续打下去,迫切需要议和休养以恢复国力,故与南宋达成第二次绍兴和议。
公元1149年,完颜亮(迪古乃)发动政变上台,大肆屠杀女真皇族,据说连完颜粘罕、完颜兀术的后代都被完颜亮杀光了。1153年,完颜亮迁都燕京(今北京),开始完善中央集权制度,推行汉化措施,并大量起用渤海、契丹、汉人人才,以扩大金国的政权基础,巩固了女真人的统治。
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金国内外交困。然而,在达成宋金和议之后,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休养,加上南宋每年进贡给金国的大量财富,金国的国力得以恢复,金军将士也养得膘肥体壮。
公元1161年,在金国国力和军力得到恢复之后,金国皇帝完颜亮再次率领金军全线出击,大举南下攻宋,各路宋军一触即溃,金军越过宋军的淮河防线,长驱直入,很快就打到长江北岸。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听说金国皇帝完颜亮率大军气势汹汹地打到长江北岸,宋高宗赵构马上吓得尿裤子,赶紧备船,准备逃亡海上。多亏了临危不惧的爱国文臣虞允文指挥宋军残部凭借长江天险据守,加上金国后来发生内讧,完颜亮被其部下杀死,金国陷入内乱,南宋总算又逃过一场劫难。
公元1161年,曾经亲历公元1140年宋金战争的金主完颜亮再次发起攻宋战争,当时金军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岳飞不死,大金灭矣!”(原文『逆亮南渡,胡人自为「岳飞不死,大金灭矣!」之语』(《浪语集》卷22《与汪参政明远论岳侯恩数》)。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秦桧还没死,南宋状元张孝祥就上书宋高宗,请求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于湖居士文集》附录《宣城张氏信谱传》记载:『先是,岳飞卒于狱,时廷臣畏祸,莫敢有言者。公(张孝祥)方第,即上疏言:「岳飞忠勇,天下共闻,一朝被谤,不旬日而亡,则敌国庆幸,而将士解体,非国家之福也。」又云:「今朝廷冤之,天下冤之,陛下不知也。当亟复其爵,厚恤其家,表其忠义,播告中外,俾忠魂瞑目于九泉,公道昭明于天下。」帝(宋高宗)特优容之。时公尚在期集所,独未官也,秦相益忌之。』(还可参见《建议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国皇帝完颜亮自认为准备就绪,灭宋之谋便不再遮掩,金军开始大举南侵功宋,“臣构”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临亡国的严峻形势。金军的大举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赵构、权奸秦桧之流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彻底破产,主和误国之罪昭然若揭,抗战派再次得到人们的尊重和仰赖。
南宋官员杜莘老等人上奏朝廷,请求给岳飞平反昭雪。杜莘老说:『臣窃见往者秦桧擅权,力主和议,沮天下忠臣义士之气,使不得伸。是以胡铨,直臣也,以上书激切,桧遂贬之远方,二十余年不用。岳飞,良将也,以决意用兵,桧文致极法,家属尽徙岭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为之出涕。臣愿陛下思咸之义霈涣号之恩,召还胡铨,亟赐擢用,昭雪岳飞,录其子孙,以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则在廷之臣必励勉而尽忠,沿边之将必踊跃而效命。臣邻尽忠在内,将士效命在外,以此破敌,何敌不摧?以此建功,何功不立?此诚帝王鼓动天下之至权也!』
南宋宰相史浩等其他官员也陆续上书朝廷,请求给岳飞平反昭雪。《玫瑰集》卷93《纯诚厚德元老之碑》记载:『公(史浩)既相,益思所以报上者,首言前宰相赵鼎、参政李光之无罪,大将岳飞之久冤,宜复其官爵,录其子孙,凡坐废者次第昭雪。』(注:史浩上书请求给岳飞等人平反昭雪之事还可以参见《保庆四明志》卷13《史浩传》、《宋史》卷396《史浩传》)
南宋太学生程宏图、太学生直学宋芑,以及倪朴等人先后上书,请求南宋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并追究秦桧祸国殃民的罪行,以谢天下,以激励南宋军民的忠义之气,进而振奋宋军将士的士气。此外,他们不仅要求南宋朝廷恢复岳飞的爵位和名誉,录用岳飞的子孙,而且还要求追夺秦桧的官爵,没收秦桧的家产,甚至还要将秦桧开棺戮尸。
《三朝北盟会编》卷236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戊午)太学生直学宋芑上叶枢密书,书曰:「……凡前日中外之臣误我以和议者,无问存殁,悉正典刑。于是斵秦桧之棺,而戮其尸,贬窜其子孙,而籍其资产以助军,以正其首倡和议、欺君误国之罪;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诏下之日,使东南之民闻之,莫不怒发动冠;西北之民闻之,莫不感激流涕。如此则出师之日,吾之民将见人自为战,彼之民必有倒戈者矣。……」』(注:绍兴三十一年,宋芑上书请求昭雪岳飞冤案、追究秦桧罪责之事还可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0)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0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五日戊戌)太学生程宏图等上书,言:「今日之事,国家所以应之者,其先务有四:一曰留使者以款敌人之谋,一曰下诏书以感南北之士,一曰先举事以决进取之策,一曰用人望以激忠义之心。……国家自和议之后,为故相秦桧所误,沮天下忠臣义士之气二十年矣。一旦思所以得其戮力,必有以感动其心而奋起之,可也。故哀痛之诏不可不亟下!然诏不可徒下也,当首正秦桧之罪,追夺其官爵,而籍其家财,追赐宇文虚中之爵,而为之立祠,昭雪赵鼎、岳飞之冤。而又下亲征之诏,移跸建康,则其气固足以吞强敌矣!……」』(注:绍兴三十一年,程宏图上书请求昭雪岳飞冤案、追究秦桧罪责之事还可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237)
倪朴在上书中还指出岳飞『勋烈炳天地,精忠贯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并强烈要求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倪石陵书.上高宗皇帝书》)。
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时间:2020-02-23 16:10:21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经过金主完颜亮南侵的“提醒”,宋高宗赵构突然想起已经被他伙同秦桧冤杀了将近二十年的那位名将岳飞。为了激励士气,宋高宗赵构下令给岳飞和张宪的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然而,心胸狭隘的宋高宗赵构到底还是不愿承认自己害死岳飞的罪责,所以别有用心地把岳飞、张宪等爱国将领与蔡京、童贯等误国权奸并列,以混淆视听。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 六月,『失德甚多』的宋高宗赵构宣布退位,赵眘(原名赵瑗)即位,是为宋孝宗。南宋帝位从此归属于宋太祖的后裔。
在主动让位之后,赵构又当了二十六年的太上皇(1162年~1187年),赵构当太上皇期间生活安逸、备受尊崇,在朝中继续拥有巨大的权势,有时还会出面干政,而且继承人宋孝宗赵眘也对赵构十分孝顺。
宋孝宗(1162年—1189年在位)是南宋最有作为的皇帝,是名副其实的中兴之主。宋孝宗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改革内政,勤俭治国,为南宋日后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宋孝宗在位期间,南宋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史称『卓然为南渡诸帝之称首』。
在即位之初,宋孝宗胸怀大志,倾向抗金复国,即位仅一个月,在并未对岳飞冤案进行重新审查的情况下,就宣布给岳飞平反昭雪,追复原官,以礼改葬于临安(今浙江杭州)栖霞岭下。同时,访求岳飞子孙,授予官职。
太上皇赵构当时仍然握有大权并在朝中有巨大势力,而宋孝宗刚刚即位,其统治基础尚不稳固,但对于宋孝宗给岳飞平反之事,太上皇赵构却并没有出面干涉阻挠,而且宋孝宗还在给岳飞平反的诏书中说“(岳飞)虽坐事已殁,然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圣意,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公开宣称太上皇赵构念念不忘岳飞的功劳,同意给岳飞平反昭雪,这也间接说明就连宋高宗赵构本人也很清楚岳飞的冤情,在事实上承认岳飞是被冤杀的。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赵眘即位之初,就很快给岳飞冤案平反昭雪,对岳飞大加褒崇,对蒙受牵累者予以平反优恤,其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宋孝宗本人确实知道岳飞冤枉,知道岳飞等人遇害是一大冤案。淳熙五年(1178年)五月,宋孝宗在便殿召见岳飞三子岳霖时,就曾对岳霖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但值得注意得是,宋孝宗这番话是在便殿对岳霖所言,而不是在正式场合,更非正式诏敕;至于宋孝宗认为岳飞冤枉到什么程度,另当别论;
其二,岳飞生前曾经多次上书,请求赵构正式确立赵瑗(宋孝宗原名赵瑗)的皇储地位,对宋孝宗立储、登皇帝宝座有功,宋孝宗心存感激;
其三,为了收揽人心,急于鼓舞士气,争取南宋军民的支持。宋孝宗即位初期,金军大举灭宋虽已失败,但宋军大举北伐正加紧准备。经由作为太宗后代的宋高宗禅让,作为太祖后代的宋孝宗得以荣登皇位,但是立足未稳,亟需安抚内伤、收揽人心,特别渴望得到军队的鼎力支持。而这时的岳家军将士及其后代,对岳飞冤狱的平反具有十分特殊的作用与影响。
一年前(绍兴三十一年),南宋大臣汪澈奉命宣谕荆襄,岳家军将士及其后代联名上书为岳飞申冤,群情激愤,哭声雷动,宋孝宗当然不可能不闻不顾。『况今行营将士,往往故飞部曲』,南宋朝廷岂敢掉以轻心?
而之所以未经重新审查甄别,就仓促宣布平反岳飞冤案,对岳飞家属优恤有加,并特别在《追复旨挥》中提到:『去冬出戌,鄂渚之众师行不扰,动有纪律,道路之人归功于飞』,在《追复少保两镇告》中提到:『行师有律,几不犯于秋毫』,——这些显然是急于劝勉岳家军将士及其后代,并笼络全体将士。
再者,在登上皇位之后,宋孝宗很想摆脱屈辱地位,渴望建立盖世功业,仍需要得到军队支持,需要激发将士抗金报国之心,故急需为岳飞平反昭雪。
至于宋孝宗对岳飞冤案的平反昭雪有所保留、讳言冤案,迟迟不按惯例给岳飞定谥号,不肯追究冤案制造者秦桧、张俊和万俟卨等人,甚至褒奖奸佞张俊及其后代,到后来还拒绝公正奖评岳飞的战功,刻意压低岳飞的谥号和追赠的级别。其原因和动机也是相当复杂而微妙的。太上皇赵构的影响非常大,这是众所周知、显而易见的原因。
事实上,宋孝宗一朝,从来不是凭宋孝宗一人之力便能订立国策的时代,其最终国策的确立其实是多方政治势力博弈的产物。
宋孝宗的谥号为“孝”,可见他对宋高宗赵构的孝心。而在禅位之后,宋高宗赵构(1107年-1187年)足足当二十六年的太上皇才死去,这期间宋高宗不仅生活安逸舒适,倍受尊崇,而且还与南宋朝廷中的主和派臣僚联合起来,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
太上皇赵构是岳飞冤案的元凶之一,但对于选中自己继承皇位的养父太上皇赵构,宋孝宗心存感激而刻意维护其体面,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宋孝宗赵眘对太上皇赵构还心存畏惧,对赵构长期提拔、培植的文官武将群体及其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也多有顾忌。如果真要重新审查岳飞冤案,仔细追究冤狱制造者,追查凶手,彻底平反昭雪,势必触动太上皇赵构和一大批文官武将后代的盘根错节的庞大关系网,这是宋孝宗所不敢冒险妄动的。
南宋主和派经过赵构和秦桧的多年培育扶植,根基牢厚,而他们背后的主子就是太上皇赵构。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宋孝宗自然更加小心谨慎,以免事情不可收拾。于是,宋孝宗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现实压力,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而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岳飞当年北伐的战绩,更不敢彻底追查岳飞冤案及其制造者。

隆兴北伐的失败给南宋主和派留下了攻击主战派的口实,他们再度活跃起来,纷纷上书弹劾张浚,要求与金人重开和议。对于恢复故国的大业,孝宗是不肯轻言放弃的。符离兵败之初,他曾宽慰张浚说:“抗金之事,朕还要全倚仗你,你千万不可畏惧人言而心怀犹豫。北伐的事情当初是朕与你共同决定的,现在也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孝宗勇于承担责任,既无形中保护了张浚,也表明君臣之间志同道合的决心。
虽然迫于主和派的压力,孝宗曾一度降任张浚为江淮东西路宣抚使,但不久就让其官复原职,后又升其为右丞相,表示对他仍然信赖。然而,北伐的惨败,毕竟使孝宗的勃勃雄心受到不小的打击,他逐渐从高涨的热情中冷静下来,意识到中兴计划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的,作为权宜之策,议和也并不是毫不可取。因此,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疏远主和派,甚至重新起用秦桧余党汤思退为相,准备与金国议和。
隆兴元年(1163年)八月,金人向南宋提出割海、泗、唐、邓四州之地,纳币称臣,以及遣还中原归附之民等要求,扬言若宋廷不允,即挥师南下。孝宗虽不反对暂时与金妥协,但认为在议和条件上不能过于迁就,应力争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议。
九月,孝宗不顾张浚等主战派的反对,派卢仲贤出使金国议和。卢仲贤临行之时,孝宗告诫他切不可答应金人割四州之地的要求,而秦桧余党汤思退却惟恐和议不成,私下授意卢仲贤可以割让四州。结果,卢仲贤到宿州金营后,在金人的威胁下,竟不敢有半句争辩,表示愿意接受金人的要求。孝宗闻知大怒,将卢仲贤革职,发配郴州管制。宋金和谈遂陷入僵局。
此时,德寿宫的太上皇宋高宗赵构也不断地向宋孝宗施加压力。言谈之间,高宗对孝宗的所作所为早已表现出不满。孝宗赴德寿宫问安,常常兴致勃勃地谈论起恢复大计,而宋高宗赵构最听不惯的恰恰就是这种言论,一次,赵构终于忍不住粗暴地打断孝宗的话,不耐烦地说:“还是等我百岁之后,你再谈论这事吧!”这无异于向孝宗发出了最严厉的警告,要他断了恢复中原的念头。
其实,早在北伐之时,高宗就对孝宗处处牵制,现在好容易有了再次和谈、维持偏安的机会,他更是以为万万不能错过,极力敦促孝宗答应金人要求,尽快达成和议。对于这位选中自己继承皇位的养父,宋孝宗一直心存感激,加上经过宋高宗、秦桧几十年培植,南宋妥协求和派根深蒂固,已经退位的宋高宗赵构在朝中仍然有相当大的势力和影响力,因而宋孝宗总是尽量顺从太上皇赵构的意愿。
南宋妥协求和派有太上皇宋高宗赵构作靠山,便时时抬出高宗来压制孝宗,气焰更加嚣张。同时,他们又极力鼓吹金强宋弱,只有求和才是良策。在这种情况下,孝宗的态度开始左右摇摆。他曾一度因不肯屈从金人的割地要求,有过再次开战的打算,但对战事实在是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一旦金人表示愿意与南宋继续和谈,他又不得不加以考虑。
在这种矛盾心态下,隆兴二年(1164年)三月到七月,孝宗下令撤去江淮守备,主动放弃四州之地,并同意了张浚的辞职请求。八月,南宋再派魏杞赴金议和。
但是秦桧余党汤思退等奸佞卖国贼担心宋孝宗态度再有反复,竟然暗中秘密派人到金营,通知金人尽快发兵南下,企图用武力胁迫孝宗。金人有了这些吃里扒外的帮凶走狗,更加有恃无恐,他们扣留南宋使臣魏杞,进而要求南宋再割让商、秦二州,否则便举兵南侵。
十月,金人对南宋发动了大规模的进攻。孝宗任命秦桧余党汤思退都督江淮兵马,但汤思退拒绝赴任,江淮前线的宋军主力又已全部撤回,金军几乎没有遇到有力的抵抗,楚州、濠州、滁州相继陷落,金兵已临长江以北。南宋朝野上下舆论哗然,纷纷声讨妥协求和派媚敌卖国的无耻行径。孝宗罢去汤思退的宰相职位,押赴永州管制。太学生张观等72人又上书孝宗,请斩汤思退等人以谢天下,里通外敌的秦桧余党奸臣卖国贼汤思退在赴永州途中听说此事,忧惧而死。
在金国的军事压力下,宋孝宗不得不作出让步。隆兴二年(1164年)十一月,南宋派王抃前往金营求和,提出新的和议条款,基本满足了金人的无理要求。
此时在位的金国皇帝金世宗完颜雍(乌禄)吸取前任皇帝完颜亮南侵失败的教训,加之当时金世宗完颜雍(乌禄)刚刚夺取政权不久,金国政局也很不稳定,于是在已取得了实质性的好处的情况下,军事手段就适可而止,于是金世宗完颜雍(乌禄)也希望“南北讲好,与民休息”,同意新的和议条款。十二月,宋、金正式签订和约,史称“隆兴和议”。
隆兴二年(1164年)年底,宋孝宗被迫与金国签订“隆兴和议”。与宋高宗时期签订的绍兴和议相比,南宋在隆兴和议中的地位有所改善。南宋皇帝不再对金国称臣,交给金国的岁贡改为岁币,数量也减少了二十万两,这是金国最大的让步,而南宋在采石矶会战以后收复的海、泗等六州悉数归还金国,则是宋朝最大的让步。
次年(1165年)宋孝宗改元“乾道”,并又任用王淮理财备战。乾道年间,由于没有战事的干扰,宋孝宗专心理政,百姓富裕,五谷丰登,太平安乐,一改宋高宗在位期间南宋贪污腐败严重、国困民穷的衰败局面。由于宋孝宗治国有方,所以南宋开始出现国泰民安的小康局面,史称出现“乾淳之治”(乾:乾道,淳:淳熙,都是宋孝宗的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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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在金主完颜亮南侵败亡之后,作为宋太宗后代的宋高宗赵构让位于宋太祖后代赵昚,此后,宋高宗赵构开始做太上皇。赵昚是为宋孝宗,宋朝的皇位再次回到宋太祖的长房。
宋孝宗登基后一个月即昭雪岳飞冤案,恢复岳飞生前官爵名誉,善待岳飞家人。宋孝宗登基后第二年改年号“隆兴”,立志光复中原,收复河山,并给抗金名将岳飞定谥号“武穆”,同时任命向来主战的文臣张俊为枢密使,主持南宋的军国大事。
金国方面,大定二年(公元1162年)岁末,刚刚夺取政权的金世宗完颜雍(乌禄)试图再次与南宋讲和,但遭到了南宋方面的拒绝,于是金世宗便派仆散忠义为都元帅坐镇开封,统一指挥黄河以南各路金军,对南宋采取以战压和的政策。大定三年春,金世宗用名将纥石烈志宁进兵灵璧,同时致书张浚,以战争相威胁。
隆兴元年(1163年),在志大才疏的文臣张浚主持下,宋军突然发起北伐,主动对金国发起进攻。然而,由于秦桧专权期间的长期破坏,当时南宋国困民穷,军备长期废弛,骄兵悍将很多,军力较弱,而贸然开战,宋军准备并不充分。
隆兴北伐初期,宋军接连取得胜利,李显忠攻克灵壁、宿州,邵宏渊攻克虹县,金将蒲察徒穆、大周仁、萧琦等先后投降,宋军接连收复淮河以北的大片故土,北方人民纷纷响应,归附者络绎不绝。前线捷报接连传到临安,宋孝宗大喜,升李显忠为淮南、京东、河北招讨使,邵宏渊为副使。
然而,就在宋军节节胜利的时候,军队内部的种种问题也暴露出来。首先是将领之间不和,能力平平的邵宏渊为人心胸狭隘、争强好胜,孝宗任其为招讨副使,位在李显忠之下,对此他耿耿于怀。而张浚对这一问题又处理不当,听任邵宏渊不受李显忠节制,使宋军无法协调行动,统一指挥。
其次,面对胜利,主帅李显忠产生了轻敌心理。攻克宿州后,他既不谋进取,也不作防守,终日与部下饮酒作乐。当有人报告说金军万余人向宿州逼近时,他竟不以为然地说:“区区万人,何足挂齿!”
此外,李显忠在犒赏军士时有失公平,士兵三人才分得1000钱,每人平均只得300余钱,无法调动士兵们的作战积极性,邵宏渊又趁机暗中起哄鼓噪,士卒怨怒,宋军一度高昂的士气大为削弱。
就在宋军主将失和、军心浮动的时候,金人已经从前期仓促应战的慌乱中调整过来,调兵遣将,准备反击。孝宗和张浚对北伐面临的潜在危险也已有所觉察,以时值盛夏、人马疲乏、不宜连续作战为由,急令宋军撤退。然而,诏书尚未到达军中,金军已抵宿州城下。
隆兴元年(1163年)五月二十二日,金军向宋军发动进攻。金国名将纥石烈志宁率金军先头部队万余人来攻宿州,被李显忠击败。但金军十万主力随即赶到,李显忠通知邵宏渊出兵,夹击金军,邵宏渊却按兵不动,李显忠只得独自率军出战。
战斗间隙,躲在后方的邵宏渊装模作样地出城巡视,对士兵们说:“天气如此炎热,就是手不离扇尚不得凉爽,更何况要在烈日曝晒下穿着厚重的铠甲作战?”言外之意是宋军几乎没有获胜的机会。宋军的二号统帅人物表现出如此悲观的情绪,使得宋军人无斗志,军心涣散。当晚,中军统制官周宏、邵宏渊之子邵世雄等将领带头散步谣言,自乱军心,然后各带所部逃遁,宋军顿时大乱,不战自溃。金人趁机大举攻城。李显忠率领部下奋力抵抗,而邵宏渊当此紧急关头,仍不肯与李显忠合力守城,极力主张弃城撤退。李显忠知道邵宏渊对自己心存嫉恨,不会援手,仅凭自己所部孤军守城已不可能,只得放弃宿州,连夜南撤。
五月二十三日,宋军刚刚撤退到符离,就被追击的金兵赶上。在金兵的围攻下,宋军再无抵抗之力,士兵们丢盔弃甲,四散逃窜,连同随军民夫在内的数万人马损失殆尽,粮草物资也拱手送与了金军。李显忠、邵宏渊各自率领残部逃脱。至此,历时仅20天的北伐以宋军溃败而告终,这也是宋孝宗在位期间惟一的一次北伐。

宋孝宗为了恢复大计,首先从整顿内政入手,安定民心,改变以往赈灾方式,就是社仓法。又改变盐钞,将官府拖欠盐商的钱还给盐商,又放宽了盐的专卖。
宋孝宗又取消了很多多余的财政开支,大力削减冗官,又严格控制官员萌补继任,以前官员儿子不加考核即可当官的情况没有了。宋孝宗对官吏还经常考察实际才能,不合格的都予以革职。
宋孝宗在位期间改革财政,增加纸币,出售官田。在军事上,整军兴武,孝宗在五年间,举行了三次大规模的阅兵,还积极选拔优秀将领,自己也学习骑射,南宋军队的战力有很大的提高。
宋孝宗又先后派遣使臣范成大和赵雄,出使金国。首先是要通过和平谈判回黄河以南的广大故土,其次是要改变宋朝皇帝接受金国使臣递交国书时,亲自下殿去取的礼仪。这两条都遭到了金世宗的拒绝。
在想通过和平方式达到的目的未能实现后,宋孝宗只好寄托于武力解决了,于是又开始整军备战。宋孝宗准备让虞允文率一军从川陕主攻,自己亲领一军在淮南出师,兵分两路再次伐金。正当他等待虞允文的消息时,虞允文却在四川病死。致使宋孝宗规划的第二次北伐成为泡影。
虞允文的死,对宋孝宗打击很大,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提北伐了,为政求稳,渐趋于保守。对与金的礼节问题也不再强求力争,将全部精力全都转移到内政建设上。可能他想将这个任务(收复失地、洗雪国耻)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吧。
淳熙十四年(1187年),太上皇宋高宗赵构病死后,这时雄心壮志早已消磨殆尽的宋孝宗赵昚也倦政了,两年后宋孝宗传位给太子赵惇,是为宋光宗。在当了五年太上皇之后,宋孝宗病逝。
宋孝宗赵昚(shèn)不仅是南宋最有作为的皇帝,而且也是南宋最节俭的皇帝。宋孝宗以身作则崇尚节俭,史称宋孝宗“性恭俭”,就是恭谨俭约的意思,宋高宗称赞他“勤俭过于古帝王”。
宋孝宗即位之初,就不肯用乐。他日常生活的花费很少,常穿旧衣服,不大兴土木,平时也很少赏赐大臣,宫中的收入多年都没有动用,以至于内库穿钱币的绳索都腐烂了。宋孝宗谦虚地认为自己“其他没有太大的作为,只是能够节俭。”宋孝宗经常告诫身边的士大夫:“士大夫是风俗的表率,应该修养自己的德行,以教化风俗。”
宋孝宗不但节俭,而且尊佛崇道,除奸邪,褒忠良,昭雪岳飞等人的冤案,励精图治,很快改变了宋高宗在位期间南宋贪污腐败严重、上下离心背德、国困民穷的衰败局面。
乾道年间,由于没有战事的干扰,宋孝宗专心理政,南宋百姓开始变得富裕,出现五谷丰登、人民安居乐业的好局面,由于宋孝宗治国有方,所以使南宋出现“乾淳之治”(干:乾道,淳:淳熙)的小康局面。
淳熙十四年(1187年)10月,当了二十五年太上皇的宋高宗赵构病卒,宋孝宗赵昚为了服丧,让太子赵惇参预政事。
淳熙十六年二月初二(1189年2月18日)宋孝宗赵昚正式禅让于太子赵惇,太子赵惇即位后,是为宋光宗。接着,宋孝宗赵昚也自称太上皇,闲居慈福宫,后改名重华殿,继续为宋高宗赵构服丧。
此后,生性多疑的宋光宗赵惇在他那狭隘跋扈的李皇后的折磨下变成了精神病。而且宋光宗不孝,长期不去探望亲生父亲宋孝宗。为此,宋孝宗闷闷不乐而起病。最终在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6月,宋孝宗逝于临安重华殿。
元朝官修正史《宋史》对宋孝宗的评价:『高宗以公天下之心,择太祖之后而立之,乃得孝宗之贤,聪明英毅,卓然为南渡诸帝之称首,可谓难矣哉。即位之初,锐志恢复,符离邂逅失利,重违高宗之命,不轻出师,又值金世宗之立,金国奔驰,无衅可乘,然易表称书,改臣称侄,减去岁币,以定邻好,金人易宋之心,至是亦寝异于前日矣。故世宗每戒群臣积钱谷,谨边备,必曰:"吾恐宋人之和,终不可恃。"盖亦忌帝之将有为也。天厌南北之兵,欲休民生,故帝用兵之意弗遂而终焉。然自古人君起自外藩,入继大统,而能尽宫庭之孝,未有若帝。其间父子怡愉,同享高寿,亦无有及之者。终丧三年,又能却群臣之请而力行之。宋之庙号,若仁宗之为"仁",孝宗之为"孝",其无愧焉,其无愧焉!』(《宋史 孝宗本纪》)
宋孝宗是南宋最有进取心的皇帝。后人说,高宗朝有恢复之臣,无恢复之君。孝宗朝有恢复之君,而无恢复之臣。宋孝宗不愧是宋太祖的后人,一反宋高宗时卑躬屈膝的投降路线,一心想恢复中原,他的这种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是值得称道的。但在宋高宗和秦桧的长期打压、迫害之下,抗战派的人才凋零,而除了那些主和派,宋孝宗手下几乎无人可用。所以宋孝宗在位时期南宋相不过张浚这样志大才疏之辈,将不过李显忠、邹宏渊等人。宋孝宗手下只有一个虞允文可堪大用,还要和朝中势力强大的妥协求和派斗争,特别是宋孝宗当了27年皇帝,前25年太上皇赵构一直健康地活着,而且赵构在朝中培植的妥协求和派势力仍然比较强大,这些一直影响制约着宋孝宗光复故土、洗雪国耻的努力。太上皇赵构坚决反对对金开战,甚至对宋孝宗说,等我百年之后,你再为之。以孝顺著称的宋孝宗当然要听取太上皇赵构的意见。
宋孝宗赵昚是南宋最有作为的君主。他不甘偏安,力图恢复中原,同时改革内政,希望重振国势,高宗时弥漫朝野的妥协求和之风曾一度有所扭转。但此后二十多年,面对南宋朝廷中安于现状的主流意识,以及太上皇赵构的处处牵制阻挠,还有南宋主和派的势力强大、主战派的人才凋零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宋孝宗既痛心疾首又无可奈何,深感力不从心,他恢复中原的远大抱负无从施展,昔日的锐气渐渐消磨下去,后来也变得安于现状了。宋孝宗的中兴大业最终不得不付之东流。
宋孝宗为人勤政、节俭,孝宗朝是南宋国力最强的时候。可惜宋孝宗赵昚碰上了号称“小尧舜”的金世宗完颜雍(乌禄)这样的明君,金国国内政局稳定,国力也在日渐恢复发展,金国虽然对南宋采取守势,但却没有发生内乱。宋孝宗在位期间,南宋和金国属于绝对的均势,平衡始终没有被打破,所以都无法消灭对方。相比两宋的其他皇帝,宋孝宗更让人同情些。
始终制约宋孝宗赵眘的太上皇赵构,直到淳熙十四年(1187年),才以81 岁的高龄去世,宋孝宗已是年过60的花甲老人。宋朝褒扬岳飞,却又不能把宋高宗赵构置于冤杀岳飞的元凶和主犯的地位。宋亡以后,方无此禁忌。

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时间:2020-02-23 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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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度翩翩唐伯虎 2020-02-15 11:18:28
毋庸置疑,岳武穆是伟大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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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时间:2020-02-23 16:10:21

关于南宋抗金名将岳飞被冤杀的历史事件,要弄清楚如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杏林心经
一、铁的事实证明秦桧矫诏杀害岳飞(也即秦桧假托皇帝诏书杀害岳飞)
岳飞究竟是被宋高宗赵构下圣旨赐死,还是奸相秦桧谋杀?的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记载:“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裁断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但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内容有没有继续看,再阅读下去就看到“癸巳,岳飞死于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
上述记载看到了吧,最后一句怎样说的,“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这个“初”就是在圣旨未下达之前,就已经是“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也就是秦桧以手书付狱杀岳飞之时是没有圣旨的——秦桧矫诏杀岳飞,也就是谋杀岳飞。此外,还有其他很多史料可以佐证“秦桧手书付狱杀岳飞”,就不逐一举例了。
结论是:在尚未下圣旨的情况下,秦桧谋杀了岳飞。

那么,为什么这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又记载有圣旨赐死岳飞呢?我们再看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下一卷怎样记载——

上图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四的部分截图。
我们看看下划线的文字:“戊申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以鞫岳飞狱毕故也尚书省乞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我们理解一下这句话——
1、岳飞死后的十六天才研究岳飞案的程序。
岳飞是在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癸巳)在狱中被杀,而现在这个史料是戊申,距离岳飞被害的十六天。这个时候也没有提及岳飞已被杀,而是现在才召集“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以鞫岳飞狱”,就是召集跟审理岳飞案有关的人员,万俟卨、周三畏等人对审讯岳飞案的事情进行校对、研究,统一定案等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毕故也),秦桧要求将岳飞案的结果印发至各路(宋朝时期一级行政区是“路”,相当于现在的“省”)。
2、秦桧杀害岳飞的时候并没有皇帝圣旨,而是杀害之后补填的圣旨
南宋朝廷要杀害岳飞这样的大臣而没有正当的程序就实施?这已经说明在岳飞被杀害时不是执行圣旨的。再看看之前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已经是铁一般的证据就是秦桧矫诏杀岳飞,假托皇帝诏书杀害岳飞。至于赐死岳飞的圣旨,其实是在岳飞被杀害之后,南宋朝廷在理顺岳飞案程序时“倒填圣旨”,把之前擅自跳过的法定程序补上,补发一份赐死岳飞的“圣旨”。

二、宋金议和直接把必杀岳飞作为正式条件,杀害岳飞是秦桧按照金人的密令秘密进行的
宋金议和就要提出杀死某个人为条件?这不太可能!
两国谈判是不太可能在正式场合提出这种低下的流氓条件,这是非常丢格、非常不体面的理由,是不可能在两国的高层正式谈判场合直接提出这样的条件。更何况当时金国已经处于劣势,有什么理由、有什么资本提出这样的无理的撒赖条件?再说,他最起码也会考虑到,如果对方不答应怎么办?这是一个最普通人都自然想到的问题。金国当权者完颜兀术(宗弼)实际上就是暗中密令内奸秦桧谋杀岳飞。
《宋史》记载:“兀术遗书桧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为谋杀之……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1、金国当权者完颜兀术(宗弼)给内奸秦桧的是私人信件,不是交给南宋朝廷的官方正式公函。秦桧正是私下执行这封密信去谋杀岳飞的。
2、秦桧就自身的处境而言,也要杀害岳飞——“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为谋杀之”,秦桧认为岳飞不死,早晚会妨碍和议,会祸及自己的权位、利益,这就是秦桧谋杀岳飞的动机。
3、秦桧以给狱卒手书纸条的方式成功谋杀了岳飞——“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三、杨沂中监斩岳飞之事有疑点
基于上述史料的记载,秦桧属于矫旨杀岳,除非杨沂中是秦桧死党,否则他绝对不会监斩。
1、“桧召飞父子证宪事。帝曰:‘刑所以止乱,勿妄追证,动摇人心’。”( 《宋史•张宪传》)既然杀岳飞不是赵构的旨意,又何来如此大方的令杨沂中监斩岳飞?这明显不符合逻辑。除非是杨沂中非法迎合秦桧,但没有这个可能。
2、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录入了赵牲的《遗史》,而《遗史》采用了“桧以书付狱”的说法。
3、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就很多次提醒读者,南宋高宗朝《日历》的很多说法并不可信,因为出自秦桧养子秦熺,例如“臣考其故,盖绍兴十二年以前日历皆成于桧子熺之手”。——卷122、“其(秦桧)擅政以来,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矣”。——卷148
……很多记载都已经证实秦桧父子(养子秦熺)大肆篡改南宋高宗朝《日历》,因此,关于杨沂中监斩岳飞之事纯属修改《日历》加上在岳飞死后的半个月补写的“案发经过”,完全没有可信度。

四、岳飞被杀后宋高宗赵构的尴尬与无奈
秦桧谗言怂恿“军改”,宋高宗赵构赞成了;秦桧力主与金国议和,理由是“南人归南,北人归北”,宋高宗赵构非常反感,拒绝了。但在秦桧的“不懈努力下”,宋高宗赵构最终同意了。
然而,最后的局面却是让宋高宗赵构始料不及——岳飞被杀了,岳家军解散了,南宋的军事力量瓦解了,最后全国的兵权集中在权奸秦桧手中,成为胁迫皇帝的祸害。
最让宋高宗赵构无奈的是,岳飞是由赵构一手提携的心腹将领,“军改”之后,打算给岳飞一个没有权力的闲职,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岳飞也就是宋高宗赵构手中的最后一张王牌,也可以说是压箱底的宝贝。但能料到放手让秦桧全权负责岳飞案,结果让秦桧先下手为强,来个先斩后奏,将岳飞杀了。
也许有人会问,秦桧擅自杀害了岳飞,就不怕宋高宗赵构问罪吗?你看看现在的宋高宗赵构还有什么能向秦桧问罪?秦桧手中握有兵权,秦桧党羽遍布朝野,更有金国撑腰,南宋将帅兵权都被解除,敢于反对秦桧的南宋朝臣要么被清洗迫害,要么被贬官在外。这时摆在宋高宗赵构面前的只有二条路,要么鱼死网破,要么投降(屈膝议和)。
因为现在的议和不是宋高宗赵构先前计划中的议和那么美好,本来赵构打算的议和是划定国界,双方平等相好,互不交战。结果只能向金国割地、称臣、每年进贡二十五万两匹银绢,金主华诞之日要厚礼祝贺。更让宋高宗赵构失尊严的是,每次金使到来,赵构要恭恭敬敬的哈腰点头,唯唯诺诺。
谁也不会相信,宋高宗赵构赞成议和就是希望这样的结果,只是他自己的失算造成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无奈。
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时间:2020-02-23 16:10:21

在中国,秦桧就是奸臣、卖国贼的代名词。谁要是给秦桧翻案,谁就是汉奸、卖国贼。
就炮制冤狱、害死岳飞这一点上讲,罪责不全在秦桧,因为秦桧当时的权势暂时还没有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决定权在于宋高宗赵构。但是,“罪责不全在秦桧”不代表“秦桧没有责任”。事实上,在炮制岳飞冤狱的过程中,秦桧不仅是主要同谋,而且还是阴谋的具体执行者。在得到宋高宗赵构的首肯之后,秦桧、张俊等奸佞之徒亲自炮制了岳飞冤狱,秦桧、张俊等人对岳飞的冤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宋高宗、秦桧都是杀害岳飞的凶手。
尤其是,在害死岳飞之后,秦桧独揽大权十几年。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甘当奸细、卖国求荣、媚事敌国,残害忠良、迫害异己,结党营私、独断专行、架空皇帝,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徇私舞弊、包庇贪官污吏,横征暴敛、霸占民田,大肆增加苛捐杂税,搜刮民脂民膏,致使南宋民生凋敝,平民百姓大量破产,迫害打压抗金将士,致使南宋军备废弛多年,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军力日益衰弱。此外,秦桧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还搞起特务统治,鼓励奸佞小人随意诬告无辜,栽赃陷害、炮制冤狱,制造恐怖气氛,还禁止私人修史,肆意篡改官方史料档案以文过饰非,大兴文字狱来粉饰太平,最后甚至图谋篡夺皇位。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生前作威作福,坏事做绝,罪恶滔天,一点也不冤枉。

编著《宋史》的元朝史官对秦桧生平事迹的概括总结: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
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桧立久任之说,士淹滞失职,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与擢用。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如孙近、韩肖胄、楼照、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跻政地。既共政,则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听桧弹击,辄以政府报之,由中丞、谏议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阅月,或半年即罢去。惟王次翁阅四年,以金人败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论,桧德之深也。
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桧阴险如崖阱,深阻竟叵测。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礼。”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术。
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
然桧死熺废,其党祖述余说,力持和议,以窃据相位者尚数人,至孝宗始荡涤无余。』
——《宋史》卷473《秦桧传》

历代屡次铸造秦桧夫妇跪像的经过:
(1)明宪宗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常熟名士、进士周木到杭州任浙江布政使,为表达当时人民对民族英雄岳飞的敬仰及对奸臣卖国贼秦桧厌恶憎恨之情,重修岳飞墓,并首次用铁铸造秦桧夫妇跪像。这是历史上第一次铸造秦桧跪像。
后因天长日久,历经风吹雨打,加之游人拍击,秦桧夫妇的两具跪像成为形象模糊的烂铁。

(2)明武宗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浙江都指挥李隆将军出于对岳飞的崇敬仰慕之情,用铜铸造秦桧、王氏、万俟离三个奸佞的三具双手反剪的跪像于岳飞坟前。后来,这些跪像因屡次遭游人击打而损坏。 这是第二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3)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著名文学家、安徽休宁名士、万历进士、浙江按察副使范涞用铁重铸了秦桧、王氏、万俟离的跪像,并增添了残害忠良的帮凶张俊跪像一具。这是第三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谁料,翌年,巡抚浙江的右副都御史王汝训,因与奸相秦桧之妻王氏“同宗”,有失王氏家门的体面,而冒天下之大不韪,竟丧心病狂地指使心腹,在黑夜里偷偷地把秦桧之妻王氏和帮凶张俊的跪像沉进了西湖。“一石激起千重澜”,在杭州城立即激起千万人民的愤怒,强烈要求官府追查沉像的罪魁祸首。王汝训吓得连夜逃离杭州城。
后来,盐商马伟为了顺应民心,重新补铸了王氏、张俊两具跪像,置放原处,才平息风波。数年后,秦桧等跪像又因屡次被游人用手、用棍拍击而损坏。

(4)明神宗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曾任浙江按察副使范涞又到杭州,任浙江布政使,看到秦桧等四奸的跪像已经因为遭到游人击打而模糊难辨,便把自己的俸银捐出来重铸了四具铁跪像。这是第四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5)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苏杭织造孙隆,用铜重铸了秦桧、王氏、万俟离、张俊四具跪像,各镌刻姓名在胸,并用木栏栅围住,但不久跪像仍因为屡次遭到游人挞击而损坏。 这是历史上第五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正因为明代成化年间以后,岳飞墓前有了秦桧等奸佞跪像,所以在文人墨客游览岳坟时所写诗词中也可看到描写当时人们对秦桧等跪像鞭打痛击的情景,如清初著名诗人叶映榴曾有诗写道:
“百战英雄骨,东窗笑语中。
绣旗恩未断。丸蜡间先通。
铁像行人磔,王封史笔公。
我来瞻庙貌,洒泪拜孤忠。”
诗中对奸臣卖国贼秦桧私通金国,卖国求荣的罪行也作了揭露与鞭笞。奸臣贼子遗臭万年,全民切齿痛恨之。

(6)清世宗雍正初年,杭州栖霞岭下百姓结伴而来,用铁棍木棒猛击秦桧、王氏跪像,秦桧夫妇跪像头颈折断。
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浙江巡抚李卫上书朝廷,经雍正帝批准,用收缴的兵器重铸了秦桧等四奸的四具跪像。事后,李卫曾作《岳忠武王庙碑记》一文。这是第六次铸造秦桧等人跪像。

(7)清高宗乾隆初年,因秦桧等等四奸的跪像受多年风雨侵蚀与游人挞击,其形象已模糊不堪,钱塘县令禀请浙江巡抚熊学鹏,再次重铸了秦桧等人跪像。这是第七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8)清高宗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浙江布政使唐模见岳坟前跪像形像模糊难辨,挞坏严重,于是叉命工匠重铸秦桧等四具跪像,并用木栏栅加以围住。这是第八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9)清仁宗嘉庆年间,清朝大学者阮元于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出任浙江巡抚,一上任就将岳王庙修葺一新。
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阮元因秦桧等跪像又因为屡次遭到游人挞击而毁坏,于是便下令用旧兵器重铸了秦桧等四具跪像,跪在岳王坟前。这是第九次铸造秦桧等人跪像。
当时有好事者戏撰一联,制成两块小牌,上面以夫妇二人追悔口吻题写,一块挂在秦桧颈上:“咳!仆本丧心,有贤妻何至若是?”另一块挂在王氏颈上:“啐!妇虽长舌,非老贼不到今朝。”阮元在晋谒岳王庙时见到戏联,不禁哑然失笑。

(10)清穆宗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浙江布政使蒋益澧在任上发现秦桧等四奸的跪像因为屡次遭到游人击打而毁坏严重,遂再次重铸秦桧等四奸的四具跪像。这是第十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晚清名臣、诗人彭玉麟赴杭州谒岳鄂王庙时,曾题联日:
“史笔炳丹书,真耶伪耶?莫问那十二金牌。七百年志士,更何等悲歌泣血;
墓门凄碧草,是也非也?看跪此一双顽铁。亿万世奸臣,受几多恶报阴诛!”

(11)清德宗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著名诗人张祖翼任浙江布政使,再次重铸秦桧等奸佞四具跪像。这是第十一次铸造秦桧等人的跪像,
张祖翼还为此事专门作《岳墓重铸四铁像记》,在文中提到:“益以人心义愤,积岁詈击,身首残弃,因命工又范之,缚跪如前状,殛奸回于既往,懔正气于人间,以告万世之为人臣者。” 记中不但描述了铁像的形状姿态,而且还以奸佞铁像警告为“万世之为人臣者”诫。
张祖翼所铸秦桧等四具跪像一直保存到辛亥革命以后。人们在解放后所见到的跪像,就是张祖翼命工匠重铸的。


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时间:2020-02-23 16:10:21

关于南宋抗金名将岳飞被冤杀的历史事件,要弄清楚如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杏林心经(修订版)
一、铁的事实证明秦桧矫诏杀害岳飞(也即秦桧假托皇帝诏书杀害岳飞)
岳飞究竟是被宋高宗赵构下圣旨赐死,还是奸相秦桧谋杀?的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记载:“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裁断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但只要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的内容继续看下去,再阅读,就会看到这段记载:“癸巳,岳飞死于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
上述记载看到了吧,最后一句怎样说的,“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这个“初”就是在圣旨未下达之前,就已经是“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也就是秦桧以手书付狱杀岳飞之时是没有圣旨的——秦桧矫诏杀岳飞,也就是谋杀岳飞。此外,还有其他很多史料可以佐证“秦桧手书付狱杀岳飞”,就不逐一举例了。
结论是:在宋高宗赵构尚未下圣旨的情况下,秦桧擅自密令狱卒谋杀岳飞。

那么,为什么这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又记载有圣旨赐死岳飞呢?我们再看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下一卷怎样记载——

上图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四的相关截图。
我们看看下划线的文字:“戊申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以鞫岳飞狱毕故也尚书省乞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我们理解一下这句话——
1、岳飞死后的十六天才研究岳飞案的程序。
岳飞是在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癸巳)在狱中被杀,而现在这个史料是戊申,距离岳飞被害的十六天。这个时候也没有提及岳飞已被杀,而是现在才召集“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以鞫岳飞狱”,就是召集跟审理岳飞案有关的人员,万俟卨、周三畏等人对审讯岳飞案的事情进行校对、研究,统一定案等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毕故也),秦桧要求将岳飞案的结果印发至各路(宋朝时期一级行政区是“路”,相当于现在的“省”)。
2、秦桧杀害岳飞的时候并没有皇帝圣旨,而是杀害之后补填的圣旨
南宋朝廷要杀害岳飞这样的大臣而没有正当的程序就实施?这已经说明在岳飞被杀害时不是执行圣旨的。再看看之前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已经是铁一般的证据就是秦桧矫诏杀岳飞,假托皇帝诏书杀害岳飞。至于赐死岳飞的圣旨,其实是在岳飞被杀害之后,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在理顺岳飞案程序时“倒填圣旨”,把此前秦桧擅自跳过的法定程序补上,补写一份赐死岳飞的“圣旨”。

二、宋金议和直接把必杀岳飞作为正式条件,杀害岳飞是秦桧按照金人的密令秘密进行的
宋金议和就要提出杀死某个人为条件?这不太可能!
两国谈判是不太可能在正式场合提出这种低下的流氓条件,这是非常丢格、非常不体面的理由,是不可能在两国的高层正式谈判场合直接提出这样的条件。更何况当时金国已经处于劣势,有什么理由、有什么资本提出这样的无理的撒赖条件?再说,他最起码也会考虑到,如果对方不答应怎么办?这是一个最普通人都自然想到的问题。金国当权者完颜兀术(宗弼)实际上就是暗中密令内奸秦桧谋杀岳飞。
《宋史》记载:“兀术遗书桧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为谋杀之……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1、金国当权者完颜兀术(宗弼)给内奸秦桧的是私人信件,不是交给南宋朝廷的官方正式公函。秦桧正是私下执行这封密信去谋杀岳飞的。
2、秦桧就自身的处境而言,也要杀害岳飞——“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为谋杀之”,秦桧认为岳飞不死,早晚会妨碍和议,会祸及自己的权位、利益,这就是秦桧谋杀岳飞的动机。
3、秦桧以给狱卒手书纸条的方式成功谋杀了岳飞——“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三、杨沂中监斩岳飞之事有疑点
基于上述史料的记载,秦桧属于矫旨杀害岳飞,除非杨沂中是秦桧党羽,否则他绝对不会监斩。
1、“桧召飞父子证宪事。帝曰:‘刑所以止乱,勿妄追证,动摇人心’。”( 《宋史•张宪传》)既然杀害岳飞不是宋高宗赵构的旨意,又何来如此大方的令杨沂中监斩岳飞?这明显不符合逻辑。除非是杨沂中故意迎合秦桧,否则没有这个可能。
2、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录入了南宋赵牲所著《遗史》,而《遗史》采用了“桧以书付狱”的说法。
3、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就很多次提醒读者,南宋官修高宗朝《日历》的很多说法并不可信,因为出自秦桧养子秦熺,例如“臣考其故,盖绍兴十二年以前日历皆成于桧子熺之手”。——卷122、“其(秦桧)擅政以来,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矣”。——卷148
……很多记载都已经证实秦桧指使其养子秦熺伙同秦桧党羽大肆篡改南宋官修高宗朝《日历》记载,因此,关于杨沂中监斩岳飞之事纯属秦熺之流篡改《日历》时加上在岳飞死后的半个月补写的“案发经过”,完全没有可信度。

四、岳飞被杀后宋高宗赵构的尴尬与无奈
秦桧谗言怂恿“军改”,宋高宗赵构赞成了;秦桧力主与金国议和,理由是“南人归南,北人归北”,宋高宗赵构非常反感,拒绝了。但在秦桧的“不懈努力下”,宋高宗赵构最终同意了。
然而,最后的局面却是让宋高宗赵构始料不及——岳飞被杀了,岳家军解散了,南宋的军事力量瓦解了,最后全国的兵权集中在权奸秦桧手中,成为胁迫皇帝的祸害。
最让宋高宗赵构无奈的是,岳飞是由赵构一手提携的心腹将领,“军改”之后,打算给岳飞一个没有权力的闲职,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岳飞也是宋高宗赵构手中的一张很重要的王牌,也可以说是压箱底的宝贝。但能料到放手让秦桧全权负责岳飞案,结果让秦桧先下手为强,来个先斩后奏,将岳飞杀了。
也许有人会问,秦桧擅自杀害了岳飞,就不怕宋高宗赵构问罪吗?你看看现在的宋高宗赵构还有什么底气能向秦桧问罪?秦桧手中握有兵权,秦桧党羽遍布朝野,背后还有金国撑腰,岳飞已被冤杀,南宋其他将帅兵权被解除,敢于反对秦桧的南宋朝臣要么被清洗迫害,要么被贬官在外。这时摆在宋高宗赵构面前的只有二条路,要么选择鱼死网破,要么选择投降(屈膝议和)。
因为现在的议和不是宋高宗赵构先前计划中的议和那么美好,本来赵构打算的议和是重新划定国界,双方平等相好,互不交战。现在却只能向金国割地、称臣、每年进贡二十五万两匹银绢,金主华诞之日要厚礼祝贺,更让宋高宗赵构失尊严的是,每次金使到来,赵构要恭恭敬敬的哈腰点头,唯唯诺诺。
谁也不会相信,宋高宗赵构赞成议和就是希望得到这样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其实只是他自己的失算造成客观环境、内外形势的变化所带来的无奈结果。

事实上,宋高宗赵构要解除宋军诸大将的兵权,不仅是为要议和,而且更是出于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防范武将做大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历来就重文轻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国策,但其本意主要是收回兵权,而非杀害抗金将帅。
绍兴十年(1140年),在金国败盟之后,宋军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这标志着金强宋弱的形势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正因宋金对立的形势发生了这样的根本转变,赵宋政权偏安江南已经有十足的把握,解除诸大将兵权的时机也已成熟。所以,宋高宗赵构就把他这一心思告诉了秦桧,『乃密与桧谋削尾大之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6)。
内奸秦桧的心理状态和宋高宗并不完全一样。一方面,内奸秦桧一直在不断地破坏南宋的抗金斗争,尤其是在金国危难的关键时刻,更是要千方百计地来为其金国主子效劳。另一方面,秦桧在南宋朝廷中,正因与金人勾结往来,决意主张和议,有金国女真主子作后台,被金人多次点名为宋金和谈的最佳人选,宋高宗赵构一心求和,决意偏安江南,必须倚重秦桧,秦桧这才得以长期担任南宋宰相,进而争权夺利。
如果宋军抗金取得了最终胜利,金国政权势必被打垮,而秦桧独特的权势和地位也会丧失,秦桧也会随之而失去包括官爵、权力、财富在内的一切,甚至连身家性命都难保。只有大金国继续存在下去,并通过和议让南宋臣服于金国,秦桧才能得到金人的支持,而一心求和的宋高宗也必须继续倚重秦桧,这样秦桧才能保持并巩固其独特的权势和地位。
于是,经过秦桧一手操办,南宋解除了三大将的兵权,并与金国达成了绍兴和议,暂时消除了金军对南宋的武力威胁,向来猜忌防范武将的宋高宗赵构自此可以无所顾忌地打压武将,进而消除武将事权增重、军人势力做大对皇权构成的潜在威胁,同时又可以无忧无虑地偏安江南,肆意享乐。
作为金国的代理人,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无不唯命是从,故金人全力支持秦桧为相。在议和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逐渐转变成皇帝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显然,秦桧及其奉行的妥协求和政策既符合金国女真贵族的利益,又满足了宋高宗赵构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才有秦桧这个金国代理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才能确保秦桧权势、地位稳固。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与金国达成第二次绍兴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此后,倚仗金人“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的规定,秦桧稳当终身宰相,独揽南宋朝政大权(《朱文公文集》卷95张浚行状,《四朝闻见录》乙集《吴云壑》,《鹤林玉露》甲编卷5《格天阁》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朱文公文集》卷75),『秦桧在虏中,知虏人已厌兵,归又见高宗亦厌兵,心知和议必可成,所以力主和议。……高宗初见秦桧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朱子语类》卷131)。


剖析“岳飞被害真相”的误区
——杏林心经

岳飞,我国南宋的抗金名将,在他十多年的戎马征战中,亲自指挥了近一百三十次大小战役而未有败迹,是我国历史上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他以“壮怀激烈”,“还我河山”,“直捣黄龙”的英雄气概创立了巍巍战功。然而,岳飞却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所杀害。
岳飞虽已身殁,但他“精忠报国”的英雄形象深深的铭刻在人们心中,成为正义、忠诚、爱国的精神象征,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爱国情怀。同时,人们对陷害岳飞的奸臣秦桧及其党羽恨之入骨,成为千古罪人。
但世事难免跌宕颠簸,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有关“岳飞被害真相”的消息,对忠臣岳飞与奸臣秦桧的历史定义颠倒过来,似乎要改写八百多年前的宋代历史。对此,笔者查阅历史资料研究,分辨了这些有悖史理的网文存在诸多误区。

误区一:秦桧坟墓里发现“政治遗嘱”
近些年有关秦桧坟墓里发现遗嘱的消息时有见诸网络,而且有多种不同的版本。其一是讲在杭州一个叫“壶侑”的地方发现秦桧坟墓,经考古专家研究还发现有秦桧的“政治遗嘱”,写在一块绸缎上,内容大致讲秦桧高度赞扬岳飞的抗金卫国事迹,并强调害死岳飞是宋高宗赵构的“上意”,秦桧只是无奈执行而已。同时秦桧的遗嘱还“分析”了岳飞必死的“原因”,一是岳飞要“迎回二帝”,动摇赵构的皇位;二是岳飞劝皇帝立储而犯忌……认为是岳飞自己招来的杀身之祸等等。
秦桧遗嘱的另一种版本是:遗嘱的文字刻在石碑上,内容大致与上例相同。
这些消息不仅充斥网络,有的小报甚至在头版头条刊登,可见其影响之大!谎谬之大!
纠误:秦桧坟墓发现遗嘱之事纯属虚构杜撰!
笔者了解到,关于秦桧坟墓发现遗嘱的网络消息其实源自某位自由撰稿人的文学作品。他坦言是以新闻形式虚构杜撰了“秦桧坟墓里发现政治遗嘱”的文章在网上发表,居然一石激起千层浪,产生巨大的反响。因此,特意撰文声明,“秦桧政治遗嘱”的文章是纯文学作品而非真实事件予以澄清,还特意解释了原“遗嘱”文章引用了杭州方言 “壶侑”即“忽悠”的提示,只是非杭州人看不懂其方言,才把它当真的。
非常遗憾的是,虽然原创人发文澄清辟谣,但仍然抵消不了人们对“秦桧坟墓遗嘱”的议论。那么,现在笔者通过查阅资料为大家做分析:
1、所谓“遗嘱”就是当事人将未了之事向后人,或者亲友交待嘱托,但秦桧这份遗嘱却藏在他自己的坟墓里,向谁嘱托?因此,这个“遗嘱” 显然是不存在的。
2、资料有记载,秦桧的坟墓早已在明朝嘉靖年间(公元1522年~1566年)多次被人盗掘,坟墓的防护设施早已被破坏,就算有写在布绢里的“遗嘱”也不可能保存到现在。一块绸布埋在地里八百多年不变质,还能辨认文字,有可能吗?
3、如果这份“遗嘱”是刻在石碑上,那就更加不可能,要明白这份遗嘱的内容要是被当时的皇帝宋高宗赵构知道会怎么样?这么大方的刻在石碑上,皇帝会不知道吗?除非是近代造假做上去的。无论怎么看,秦桧坟墓里发现“遗嘱”都是不可能的。

误区二:因为岳飞要迎回二帝动摇宋高宗赵构的皇位
这条理由似乎很有说服力,也是人们议论最多的,但是不成立的。
其内容大致是:因岳飞抗金连续取胜,并提出要迎回宋徽宗和宋钦宗二帝,一雪国耻。因宋高宗赵构担心一旦迎回二帝后,自己就要退让皇位,因此必须阻止岳飞北上抗金,用十二道金牌急招岳飞回朝,为了不让岳飞“迎回二帝”,所以将岳飞杀了。是皇帝要杀岳飞,而秦桧只是执行皇帝的旨意而已。
纠误:在岳飞被害前宋徽宗在金国已经死了,争皇位之说是不成立的。
真正的史实是:靖康二年四月(公元1127年),金军攻破东京(今开封),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父子及大量赵氏皇族、后宫妃嫔与贵卿、北宋朝臣等三千余人,押解北上,这就是宋史上的“靖康之耻”。
但是,宋徽宗(宋高宗赵构的父亲)在绍兴五年(1135年)已经在金国被折磨而死。绍兴七年(1137年)南宋皇帝宋高宗赵构就获知其父亲宋徽宗去世的消息。而岳飞被害是在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公元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因此,有关“迎回二帝”引致赵构杀岳飞之说是不成立的。而且“迎回二帝”这句口号的源头是来自宋高宗赵构本人。
事实上,北宋朝廷的王公大臣,尤其是宋徽宗、宋钦宗的亲信大臣以及其在朝中培养扶植起来的势力,几乎都在“靖康之变”中被金军破坏。在重建南宋之后,宋高宗赵构在朝廷中重新培植自己的势力,南宋的文武大臣主要是经过宋高宗赵构一手提拔培育起来的,他们属于宋高宗的亲信。而且南宋文武大臣中的大部分人,甚至都没有见过宋徽宗、宋钦宗,他们不是宋徽宗、宋钦宗一系的,显然与宋徽宗、宋钦宗关系较疏远。
姑且不说宋徽宗早在绍兴五年(1135年)就死了,即使宋钦宗能够回到南宋,他原先的亲信势力也没有了,而南宋朝廷中的文武大臣基本上都是宋高宗重新培育扶植起来的,属于宋高宗的亲党。宋钦宗假如回到南宋,满朝文武却都是宋高宗新培育扶植起来的,宋钦宗势单力薄、形单影只,不可能威胁到宋高宗的皇位。故所谓“宋高宗杀岳飞,是因为岳飞要迎二圣,而徽钦既返,宋高宗就当不成皇帝”之说,其实纯属想当然的臆断,缺少真凭实据:
第一,宋高宗赵构下命令杀害岳飞,发生在绍兴十一年年底(公元纪年已是1142年),而此前宋徽宗赵佶(宋高宗父亲)已于绍兴五年(1135年)死于五国城,剩下一个宋钦宗赵桓与宋高宗赵构是同辈,按封建礼数宋高宗赵构没有让位的义务。
第二,宋钦宗赵桓(宋高宗哥哥)于宣和七年(1125年)十月登基,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被掳,在位期间毫无建树,反倒被金兵两次围攻京城,最后与整个皇族同掳北方。在金国期间,宋钦宗赵桓过着猪狗不如的奴隶生活,十几年来,受尽凌辱、鞭笞、呵斥,苟且偷生,人性尊严丧失殆尽,有何面目重登九五,再抚群臣?而且宋钦宗对北宋的灭亡负有罪责,宋朝臣民即便不追究其误国罪责,也不可能再支持此亡国昏君复位。亡国之君宋钦宗在南宋不得人心。
第三,宋徽宗、宋钦宗的亲信大臣以及其在朝中培养扶植起来的势力,全都在“靖康之变”被金军摧毁破坏。在重建南宋之后,宋高宗在朝廷中重新培植自己的势力,南宋的文武大臣主要是经过宋高宗重新培育起来的。宋钦宗赵桓在南宋国内没有任何政治基础和可依恃的势力,纵使南归,又岂能与宋高宗赵构一争?即便真的对帝位构成威胁,宋高宗赵构也只需在打败金国之际,将他谋害了事。
第四,当时岳飞早已经班师南归,北伐早在一年前(绍兴十年七月底)就已经停止了,而且绍兴十一年四月岳飞被解除兵权,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带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不可能再率军北伐。况且岳飞遇害之前的绍兴十一年秋宋金两国已经达成了第二次绍兴和议,宋高宗赵构怎会还因担心岳飞北伐成功而杀害他呢?
第五,被金军吓出精神病的宋高宗赵构,在其心目中金国更是强大无比,怎会因担心金国失败而杀害岳飞呢?
第六,宋高宗赵构积极要与金国媾和,岳飞正是他谈判的一个重要筹码,宋高宗赵构虽然懦弱,但决不昏愦,岂能轻易自挖墙脚?
第七,宋太祖遗训有“誓不杀大臣及言事者”,在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社会,宋高宗赵构杀岳飞就是“违宪”行为,是要承担相当政治风险和心理压力的,非不得以,不会出此下策。
第八,宋高宗赵构与金国议和就有送还宋钦宗的条款,并且正式达成协议,只是金人变卦钦宗才未能回。
第九,宋高宗赵构在自己的即位诏书最先提出“迎回二圣”的口号。岳飞在绍兴五年(1135年)的《乞宫祠札子》等文中也说要“奉迎二圣”。但绍兴七年(1137年),宋徽宗死耗传到南宋,金国不断扬言,要扶立宋钦宗或其儿子当傀儡,以对抗南宋。此后,岳飞绝口不提宋钦宗,只统称“天眷”,北伐成功,是为拥护宋高宗“高枕”无忧地当皇帝,而不是拥护宋钦宗复辟,这是很明确的。
综上所述,岳飞不是因积极主张迎回“徽钦二帝”而被杀的。

误区三:因岳飞劝皇帝立储,犯了大忌而被杀害
这条内容大致是这样:宋高宗赵构年近四旬无子,也没有设立皇帝的继承人,而作为武将的岳飞则多次劝皇帝赵构设立继承人(立储),这是犯了皇室的大忌。曾有岳飞的随同者劝岳飞不要管皇室的事,但岳飞不听,屡次劝皇帝立储,结果令宋高宗赵构震怒而招致杀身之祸。嘿嘿,还再三强调岳飞的头脑是如何如何的“幼稚”。
纠误:朝廷大臣劝皇帝立储不可能是“犯忌”
有关岳飞劝皇帝立储是否犯忌,没有相关史料证实这种“律例”,但笔者作为看过不少古典小说,还与文科老前辈交流过,从未看过朝廷大臣劝皇帝立储是犯什么“大忌”的事例。其实,主要你了解皇帝立继承人(立储)的作用和“功能”,就不会认为是犯忌。
1、皇帝设立继承人并不等于让出皇位,而是在皇帝“驾崩”之后,或者皇帝想“退休”之时由继承人继位。因此,这个继承人必须预早培养,这是对国家和皇帝本身都是非常必要的。而当时宋高宗赵构已年近“不惑”之年还未立继承人,这对古代皇族来说是很不正常的。岳飞作为朝廷大臣,劝他立储完全是好意,也是尽朝臣的责任,不可能让皇帝迁怒而杀害岳飞。哈哈,就可比现在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还未结婚,人家劝你找个对象吧,难道你就把别人杀了吗?
2、皇帝立储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培养与皇帝政见一致的势力范围,皇室的势力将更大,更有利于巩固皇帝的统治地位。这个道理,宋高宗赵构是不可能不懂的。因此,说劝皇帝立储是犯忌,无论怎么看都是讲不通的,更不可能因这个原因而杀害岳飞。
3、最关键的一点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实际上宋高宗赵构已经采纳了岳飞提出立储的建议。不久,宋高宗赵构就选中了皇族中的赵昚为继承人,并在他五十来岁时,也即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让赵昚继位,即宋孝宗,而赵构自己就当了太上皇。
还要注意一个问题是,在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时,作为太上皇的赵构仍然在干预着朝政事务。也就是说,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是太上皇赵构授意的,至少是赵构默认了。

误区四:宋高宗为了与金人讲和而杀了主战派的岳飞
有部分文章认为,金军连年与宋朝交战令宋高宗赵构倍感惊恐,为了求得安稳,最好的办法就是与金人求和,但作为主战派的岳飞却极力主战,与皇帝的观点相冲撞,皇帝赵构为了达到求和的目的,只好将岳飞杀掉。
纠误:大敌当前而自毁长城来求和?不可能!
为了求和而斩杀大将自毁长城,这是何等谎谬的论点。不过,这里潜藏着一个非常复杂的因素,当时岳飞与金兵交战连连告捷,形势由被动转为主动,经过多次大规模挫败金兵后,让完颜兀术带领的金军元气大损,恐怕连逃回黄龙府的机会都非常渺茫。情急之下,急修书信传至宋朝的内奸秦桧,并成功挟制岳飞收兵。随后宋金和谈成功。实际上是以战迫和,可见岳飞对当时的宋廷来说是多么重要。
遗憾的是,第二年宋金议和,岳飞被囚禁,继而被杀害。如果说是为了与金人和谈而杀害岳飞,那肯定不是宋高宗赵构的主意,因为当时只有岳飞才有能力克制住完颜兀术率领的金军,至少是发挥最大的作用。那么,杀了岳飞之后,金人反悔怎么办?这是小孩都会考虑的道理,除非是立心要卖国。

误区五:因为打仗要消耗钱财,皇帝为了节省开支而杀了岳飞
这方面的网评大致认为:岳飞长期打仗消耗了朝廷很多钱财,这样就要向老百姓增加征税,而征税多了就会引起民间造反,出现连带性的问题。因此,皇帝为了避免打仗,决意向金人讲和,但岳飞又太好战,不得已只好将岳飞杀掉。哈哈,还煞有介事的说:“假如你是皇帝赵构怎么办呢?当然要杀了岳飞啦”。
纠误:和谈之后付出的财物比打仗高出十倍以上
打仗要消耗财物,没错。但在古代作战最关键的是士兵有得吃,所以有“无粮不聚兵”之说,但岳飞的军队纪律严明,而且非常节俭,更重要的是在没有战事之时,岳飞命军队“种禾植谷,屯粮待战”,基本能做到“自给”。
再看与金人求和后宋廷付出的代价:宋朝向金国称臣,将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国,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看到了吧,这在当时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

误区六:因为岳飞不贪财、不贪色、不沾酒被怀疑有野心而被杀
也有评论认为,岳飞性格太完美,皇帝要帮岳飞盖房子、赏赐钱财、赏赐美女、甚至皇帝为岳飞敬酒都被岳飞统统拒绝。就是因为岳飞的性格太完美,被皇帝误认为有野心——什么都不想要,莫非是想要皇位。因此,皇帝赵构就下决心除掉岳飞。
纠误: “三个不贪”是将《楚汉相争》的故事移到岳飞身上
南宋的岳飞根本没有皇帝为他盖房子、赏赐钱财、送美女不要和敬酒不喝的事件。这个故事原是发生在秦末汉初期间的刘邦与项羽争天下之时的一个情节,是项羽的军师范曾对刘邦的评述,认为刘邦不贪财、不好色、不沾酒,唯一就是想独占天下。但现在居然把这个故事转到岳飞身上,这是名副其实的张冠李戴。
……
还有很多有关“岳飞被害真相”的误区,由于过于偏离常理,只能当作笑话,笔者也不屑去逐一“纠误”,否则就是浪费读者的时间。
总之,岳飞被害已是历史事实,但如果说宋高宗赵构不是因为被秦桧误导蒙蔽错杀岳飞,那么,就目前网络的消息来说,还找不到有说服力的理由。还是把它交还给历史吧,毕竟我们谁也没有经历过南宋时代的政治环境。

绍兴十二年(1142年)八月,宋高宗生母韦太后和金国使臣刘祹一行到达临安,金国使者刘祹向南宋官员发问:『岳飞以何罪而死?』 接伴的南宋官员含含糊糊地回答:『意欲谋叛,为部将所告,以此抵诛。』刘祹嘲讽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所谓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残害忠良、媚敌求和者到底还是受到了毫不客气的奚落。
——上述记载可见于南宋赵葵所著《行营杂录》、南宋叶寘所著《坦斋笔衡》

岳飞遇害二十年后,金国皇帝完颜亮再次发起攻宋战争,当时金军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岳飞不死,大金灭矣!”(原文『逆亮南寇,胡人自为「岳飞不死,大金灭矣!」之语』,《浪语集》卷22《与汪参政明远论岳侯恩数》)。

岳飞遇害六十多年后,金国皇帝在诏书中则直接承认了岳飞战功卓著、威名远播。金国泰和六年(南宋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金章宗在招诱南宋大将吴曦叛变的诏书中写到:『且卿自视翼赞之功孰与岳飞?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参夷之诛,可不畏哉!』
——上述记载可见于《金史》卷98《完颜纲传》

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时间:2020-02-23 16:10:21

关于南宋抗金名将岳飞被冤杀的历史事件,要弄清楚如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杏林心经(修订新)
一、铁的事实证明秦桧矫诏杀害岳飞(也即秦桧假托皇帝诏书杀害岳飞)
岳飞究竟是被宋高宗赵构下圣旨赐死,还是奸相秦桧谋杀?的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记载:“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裁断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但只要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的内容继续看下去,再阅读,就会看到这段记载:“癸巳,岳飞死于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
上述记载看到了吧,最后一句怎样说的,“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这个“初”就是在圣旨未下达之前,就已经是“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也就是秦桧以手书付狱杀岳飞之时是没有圣旨的——秦桧矫诏杀岳飞,也就是谋杀岳飞。此外,还有其他很多史料可以佐证“秦桧手书付狱杀岳飞”,就不逐一举例了。
结论是:在宋高宗赵构尚未下圣旨的情况下,秦桧密令其党羽万俟卨杀害岳飞。

那么,为什么这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又记载有圣旨赐死岳飞呢?我们再看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下一卷怎样记载——

上图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四的相关截图。
我们看看下划线的文字:“戊申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以鞫岳飞狱毕故也尚书省乞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我们理解一下这句话——
1、岳飞死后的十六天才研究岳飞案的程序。
岳飞是在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癸巳)在狱中被杀,而现在这个史料是戊申,距离岳飞被害的十六天。这个时候也没有提及岳飞已被杀,而是现在才召集“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以鞫岳飞狱”,就是召集跟审理岳飞案有关的人员,万俟卨、周三畏等人对审讯岳飞案的事情进行校对、研究,统一定案等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毕故也),秦桧要求将岳飞案的结果印发至各路(宋朝时期一级行政区是“路”,相当于现在的“省”)。
2、秦桧杀害岳飞的时候并没有皇帝圣旨,而是杀害之后补填的圣旨
南宋朝廷要杀害岳飞这样的大臣而没有正当的程序就实施?这已经说明在岳飞被杀害时不是执行圣旨的。再看看之前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初……桧以书付狱,(万俟)卨卒致飞于死”。已经是铁一般的证据就是秦桧矫诏杀岳飞,假托皇帝诏书杀害岳飞。
至于赐死岳飞的圣旨,其实是在岳飞被杀害之后,负责审理此案的秦桧党羽万俟卨、周三畏等官员在理顺岳飞案程序时“倒填圣旨”,把此前擅自跳过的法定程序补上,补写一份赐死岳飞的“圣旨”。

二、宋金议和不太可能把杀害岳飞作为正式谈判条件,杀害岳飞其实是秦桧按照金人的密令暗中操作、秘密进行的
宋金议和以杀害某个人作为条件之一?这不太可能!
两国谈判是不太可能在正式场合提出这种低劣、下作的流氓条件,这是非常丢格、非常不体面的条件,是不可能在两国高层的正式谈判场合直接提出这样的条件。更何况当时金国已经处于劣势,有什么底气、有什么资本提出这样无理的耍赖条件?再说,金人最起码也会考虑到,如果对方不答应怎么办?这是一个最普通人都自然想到的问题。实际上,金国当权者完颜兀术(宗弼)是暗中密令内奸秦桧谋杀岳飞,通过密使捎带密信要求秦桧谋害岳飞,而非在官方正式谈判中提出。
《宋史》卷365《岳飞传》记载:“兀术遗书桧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以谏议大夫万俟卨与飞有怨,风卨劾飞,又风中丞何铸、侍御史罗汝楫交章弹论……飞累章请罢枢柄,寻还两镇节,充万寿观使、奉朝请。桧志未伸也,又谕张俊令劫王贵、诱王俊诬告张宪谋还飞兵。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改命万俟卨。卨诬:飞与宪书,令虚申探报以动朝廷,云与宪书,令措置使飞还军;且言其书已焚。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或教卨以台章所指淮西事为言,卨喜白桧,簿录飞家,取当时御札藏之以灭迹。又逼孙革等证飞受诏逗遛,命评事元龟年取行军时日杂定之,傅会其狱。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1、金国当权者完颜兀术(宗弼)给内奸秦桧的是私人信件,不是交给南宋朝廷的官方正式公函。秦桧正是私下执行这封密信去谋杀岳飞的。
2、秦桧就自身的处境而言,也要杀害岳飞——“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为谋杀之”,秦桧认为岳飞不死,早晚会妨碍和议,会祸及自己的权位、利益,这就是秦桧谋杀岳飞的动机。
3、秦桧以手书纸条付狱的方式,指使负责审理此案的万俟卨等人(秦桧党羽)在尚未审结定案的情况下杀害了岳飞——“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三、杨沂中监斩岳飞之事有疑点
基于上述史料的记载,秦桧属于矫旨杀害岳飞,除非杨沂中是秦桧党羽,否则他绝对不会监斩。
1、“桧召飞父子证宪事。帝曰:‘刑所以止乱,勿妄追证,动摇人心’。”( 《宋史•张宪传》)既然杀害岳飞不是宋高宗赵构的旨意,又何来如此大方的令杨沂中监斩岳飞?这明显不符合逻辑。除非是杨沂中故意迎合秦桧,否则没有这个可能。
2、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录入了南宋赵牲所著《遗史》,而《遗史》采用了“桧以书付狱”的说法。
3、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就很多次提醒读者,南宋官修高宗朝《日历》的很多说法并不可信,因为出自秦桧养子秦熺,例如“臣考其故,盖绍兴十二年以前日历皆成于桧子熺之手”。——卷122、“其(秦桧)擅政以来,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矣”。——卷148
……很多记载都已经证实秦桧指使其养子秦熺伙同秦桧党羽大肆篡改南宋官修高宗朝《日历》记载,因此,关于杨沂中监斩岳飞之事纯属秦熺之流篡改《日历》时加上在岳飞死后的半个月补写的“案发经过”,完全没有可信度。

四、岳飞被杀后宋高宗赵构的尴尬与无奈
秦桧谗言怂恿“军改”,宋高宗赵构赞成了;秦桧力主与金国议和,理由是“南人归南,北人归北”,宋高宗赵构非常反感,拒绝了。但在秦桧的“不懈努力下”,宋高宗赵构最终同意了。
然而,最后的局面却是让宋高宗赵构始料不及——岳飞被杀了,岳家军解散了,南宋的军事力量瓦解了,最后全国的兵权集中在权奸秦桧手中,成为胁迫皇帝的祸害。
最让宋高宗赵构无奈的是,岳飞是由赵构一手提携的心腹将领,“军改”之后,打算给岳飞一个没有权力的闲职,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岳飞也是宋高宗赵构手中的一张很重要的王牌,也可以说是压箱底的宝贝。但能料到放手让秦桧全权负责岳飞案,结果让秦桧先下手为强,来个先斩后奏,将岳飞杀了。
也许有人会问,秦桧擅自杀害了岳飞,就不怕宋高宗赵构问罪吗?你看看现在的宋高宗赵构还有什么底气能向秦桧问罪?秦桧手中握有兵权,秦桧党羽遍布朝野,背后还有金国撑腰,岳飞已被冤杀,南宋其他将帅兵权被解除,敢于反对秦桧的南宋朝臣要么被清洗迫害,要么被贬官在外。这时摆在宋高宗赵构面前的只有二条路,要么选择鱼死网破,要么选择投降(屈膝议和)。
因为现在的议和不是宋高宗赵构先前计划中的议和那么美好,本来赵构打算的议和是重新划定国界,双方平等相好,互不交战。现在却只能向金国割地、称臣、每年进贡二十五万两匹银绢,金主华诞之日要厚礼祝贺,更让宋高宗赵构失尊严的是,每次金使到来,赵构要恭恭敬敬的哈腰点头,唯唯诺诺。
谁也不会相信,宋高宗赵构赞成议和就是希望得到这样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其实只是他自己的失算造成客观环境、内外形势的变化所带来的无奈结果。

事实上,宋高宗赵构要解除宋军诸大将的兵权,不仅是为要议和,而且更是出于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防范武将做大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历来就重文轻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国策,但其本意主要是收回兵权,而非杀害抗金将帅。
绍兴十年(1140年),在金国败盟之后,宋军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这标志着金强宋弱的形势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正因宋金对立的形势发生了这样的根本转变,赵宋政权偏安江南已经有十足的把握,解除诸大将兵权的时机也已成熟。所以,宋高宗赵构就把他这一心思告诉了秦桧,『乃密与桧谋削尾大之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6)。
内奸秦桧的心理状态和宋高宗并不完全一样。一方面,内奸秦桧一直在不断地破坏南宋的抗金斗争,尤其是在金国危难的关键时刻,更是要千方百计地来为其金国主子效劳。另一方面,秦桧在南宋朝廷中,正因与金人勾结往来,决意主张和议,有金国女真主子作后台,被金人多次点名为宋金和谈的最佳人选,宋高宗赵构一心求和,决意偏安江南,必须倚重秦桧,秦桧这才得以长期担任南宋宰相,进而争权夺利。
如果宋军抗金取得了最终胜利,金国政权势必被打垮,而秦桧独特的权势和地位也会丧失,秦桧也会随之而失去包括官爵、权力、财富在内的一切,甚至连身家性命都难保。只有大金国继续存在下去,并通过和议让南宋臣服于金国,秦桧才能得到金人的支持,而一心求和的宋高宗也必须继续倚重秦桧,这样秦桧才能保持并巩固其独特的权势和地位。
于是,经过秦桧一手操办,南宋解除了三大将的兵权,并与金国达成了绍兴和议,暂时消除了金军对南宋的武力威胁,向来猜忌防范武将的宋高宗赵构自此可以无所顾忌地打压武将,进而消除武将事权增重、军人势力做大对皇权构成的潜在威胁,同时又可以无忧无虑地偏安江南,肆意享乐。
作为金国的代理人,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无不唯命是从,故金人全力支持秦桧为相。在议和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逐渐转变成皇帝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显然,秦桧及其奉行的妥协求和政策既符合金国女真贵族的利益,又满足了宋高宗赵构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才有秦桧这个金国代理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才能确保秦桧权势、地位稳固。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与金国达成第二次绍兴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此后,倚仗金人“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的规定,秦桧稳当终身宰相,独揽南宋朝政大权(《朱文公文集》卷95张浚行状,《四朝闻见录》乙集《吴云壑》,《鹤林玉露》甲编卷5《格天阁》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朱文公文集》卷75),『秦桧在虏中,知虏人已厌兵,归又见高宗亦厌兵,心知和议必可成,所以力主和议。……高宗初见秦桧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朱子语类》卷131)。


剖析“岳飞被害真相”的误区
——杏林心经

岳飞,我国南宋的抗金名将,在他十多年的戎马征战中,亲自指挥了近一百三十次大小战役而未有败迹,是我国历史上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他以“壮怀激烈”,“还我河山”,“直捣黄龙”的英雄气概创立了巍巍战功。然而,岳飞却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所杀害。
岳飞虽已身殁,但他“精忠报国”的英雄形象深深的铭刻在人们心中,成为正义、忠诚、爱国的精神象征,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爱国情怀。同时,人们对陷害岳飞的奸臣秦桧及其党羽恨之入骨,成为千古罪人。
但世事难免跌宕颠簸,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有关“岳飞被害真相”的消息,对忠臣岳飞与奸臣秦桧的历史定义颠倒过来,似乎要改写八百多年前的宋代历史。对此,笔者查阅历史资料研究,分辨了这些有悖史理的网文存在诸多误区。

误区一:秦桧坟墓里发现“政治遗嘱”
近些年有关秦桧坟墓里发现遗嘱的消息时有见诸网络,而且有多种不同的版本。其一是讲在杭州一个叫“壶侑”的地方发现秦桧坟墓,经考古专家研究还发现有秦桧的“政治遗嘱”,写在一块绸缎上,内容大致讲秦桧高度赞扬岳飞的抗金卫国事迹,并强调害死岳飞是宋高宗赵构的“上意”,秦桧只是无奈执行而已。同时秦桧的遗嘱还“分析”了岳飞必死的“原因”,一是岳飞要“迎回二帝”,动摇赵构的皇位;二是岳飞劝皇帝立储而犯忌……认为是岳飞自己招来的杀身之祸等等。
秦桧遗嘱的另一种版本是:遗嘱的文字刻在石碑上,内容大致与上例相同。
这些消息不仅充斥网络,有的小报甚至在头版头条刊登,可见其影响之大!谎谬之大!
纠误:秦桧坟墓发现遗嘱之事纯属虚构杜撰!
笔者了解到,关于秦桧坟墓发现遗嘱的网络消息其实源自某位自由撰稿人的文学作品。他坦言是以新闻形式虚构杜撰了“秦桧坟墓里发现政治遗嘱”的文章在网上发表,居然一石激起千层浪,产生巨大的反响。因此,特意撰文声明,“秦桧政治遗嘱”的文章是纯文学作品而非真实事件予以澄清,还特意解释了原“遗嘱”文章引用了杭州方言 “壶侑”即“忽悠”的提示,只是非杭州人看不懂其方言,才把它当真的。
非常遗憾的是,虽然原创人发文澄清辟谣,但仍然抵消不了人们对“秦桧坟墓遗嘱”的议论。那么,现在笔者通过查阅资料为大家做分析:
1、所谓“遗嘱”就是当事人将未了之事向后人,或者亲友交待嘱托,但秦桧这份遗嘱却藏在他自己的坟墓里,向谁嘱托?因此,这个“遗嘱” 显然是不存在的。
2、资料有记载,秦桧的坟墓早已在明朝嘉靖年间(公元1522年~1566年)多次被人盗掘,坟墓的防护设施早已被破坏,就算有写在布绢里的“遗嘱”也不可能保存到现在。一块绸布埋在地里八百多年不变质,还能辨认文字,有可能吗?
3、如果这份“遗嘱”是刻在石碑上,那就更加不可能,要明白这份遗嘱的内容要是被当时的皇帝宋高宗赵构知道会怎么样?这么大方的刻在石碑上,皇帝会不知道吗?除非是近代造假做上去的。无论怎么看,秦桧坟墓里发现“遗嘱”都是不可能的。

误区二:因为岳飞要迎回二帝动摇宋高宗赵构的皇位
这条理由似乎很有说服力,也是人们议论最多的,但是不成立的。
其内容大致是:因岳飞抗金连续取胜,并提出要迎回宋徽宗和宋钦宗二帝,一雪国耻。因宋高宗赵构担心一旦迎回二帝后,自己就要退让皇位,因此必须阻止岳飞北上抗金,用十二道金牌急招岳飞回朝,为了不让岳飞“迎回二帝”,所以将岳飞杀了。是皇帝要杀岳飞,而秦桧只是执行皇帝的旨意而已。
纠误:在岳飞被害前宋徽宗在金国已经死了,争皇位之说是不成立的。
所谓“宋高宗杀岳飞,是因为岳飞要迎回二圣,而徽钦既返,宋高宗就当不成皇帝”之说,其实纯属想当然的臆断,缺少真凭实据,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岳飞被冤杀,发生在绍兴十一年年底(公元纪年已是1142年),而此前宋徽宗赵佶(宋高宗父亲)已于绍兴五年(1135年)死于五国城,剩下的宋钦宗赵桓与宋高宗赵构是同辈,按封建礼数宋高宗赵构没有让位义务。
第二,宋钦宗赵桓(宋高宗哥哥)于宣和七年(1125年)登基,靖康二年(1127年)被掳,在位期间毫无建树,被金兵两次围攻京城,最后与整个皇族同掳北方,十几年来,受尽凌辱、鞭笞、呵斥,苟且偷生,人性尊严丧失殆尽,有何面目重登九五,再抚群臣?而且宋钦宗对北宋的灭亡负有罪责,宋朝臣民即便不追究其误国罪责,也不可能再支持此亡国昏君复位。
第三,宋徽宗、宋钦宗的亲信大臣以及其在朝中的势力,在“靖康之变”被金军摧毁破坏。在重建南宋之后,宋高宗重新培植自己的势力。宋钦宗赵桓在南宋国内缺少政治基础和可依恃的势力,纵使南归,又岂能与宋高宗赵构一争?即便真的对帝位构成威胁,宋高宗赵构也只需在打败金国之际,将他谋害了事。
第四,当时岳飞早已经班师南归,北伐早在一年前(绍兴十年七月底)就已经停止了,而且绍兴十一年四月岳飞被解除兵权,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带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不可能再率军北伐。况且岳飞遇害之前的绍兴十一年秋宋金两国已达成第二次绍兴和议,宋高宗赵构怎会还因担心岳飞北伐成功而杀害他呢?
第五,被金军吓出精神病的宋高宗赵构,在其心目中金国更是强大无比,怎会因担心金国失败而杀害岳飞呢?
第六,宋高宗赵构积极要与金国媾和,岳飞正是他谈判的一个重要筹码,宋高宗赵构虽然懦弱,但决不昏愦,岂能轻易自挖墙脚?
第七,宋太祖遗训有“誓不杀大臣及言事者”,在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社会,宋高宗赵构杀岳飞就是“违宪”行为,是要承担相当政治风险和心理压力的,非不得以,不会出此下策。
第八,宋高宗赵构与金国议和就有送还宋钦宗的条款,并且正式达成协议,只是金人变卦钦宗才未能回。
第九,宋高宗赵构在自己的即位诏书最先提出“迎回二圣”的口号。岳飞在绍兴五年(1135年)的《乞宫祠札子》等文中也说要“奉迎二圣”。但绍兴七年(1137年),宋徽宗死耗传到南宋,金国不断扬言,要扶立宋钦宗或其儿子当傀儡,以对抗南宋。此后,岳飞绝口不提宋钦宗,只统称“天眷”,北伐成功,是为拥护宋高宗“高枕”无忧地当皇帝,而不是拥护宋钦宗复辟,这是很明确的。
综上所述,岳飞不是因积极主张迎回“徽钦二帝”而被杀的。

误区三:因岳飞劝皇帝立储,犯了大忌而被杀害
这条内容大致是这样:宋高宗赵构年近四旬无子,也没有设立皇帝的继承人,而作为武将的岳飞则多次劝皇帝赵构设立继承人(立储),这是犯了皇室的大忌。曾有岳飞的随同者劝岳飞不要管皇室的事,但岳飞不听,屡次劝皇帝立储,结果令宋高宗赵构震怒而招致杀身之祸。嘿嘿,还再三强调岳飞的头脑是如何如何的“幼稚”。
纠误:朝廷大臣劝皇帝立储不可能是“犯忌”
有关岳飞劝皇帝立储是否犯忌,没有相关史料证实这种“律例”,但笔者作为看过不少古典小说,还与文科老前辈交流过,从未看过朝廷大臣劝皇帝立储是犯什么“大忌”的事例。其实,主要你了解皇帝立继承人(立储)的作用和“功能”,就不会认为是犯忌。
1、皇帝设立继承人并不等于让出皇位,而是在皇帝“驾崩”之后,或者皇帝想“退休”之时由继承人继位。因此,这个继承人必须预早培养,这是对国家和皇帝本身都是非常必要的。而当时宋高宗赵构已年近“不惑”之年还未立继承人,这对古代皇族来说是很不正常的。岳飞作为朝廷大臣,劝他立储完全是好意,也是尽朝臣的责任,不可能让皇帝迁怒而杀害岳飞。哈哈,就可比现在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还未结婚,人家劝你找个对象吧,难道你就把别人杀了吗?
2、皇帝立储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培养与皇帝政见一致的势力范围,皇室的势力将更大,更有利于巩固皇帝的统治地位。这个道理,宋高宗赵构是不可能不懂的。因此,说劝皇帝立储是犯忌,无论怎么看都是讲不通的,更不可能因这个原因而杀害岳飞。
3、最关键的一点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实际上宋高宗赵构已经采纳了岳飞提出立储的建议。不久,宋高宗赵构就选中了皇族中的赵昚为继承人,并在他五十来岁时,也即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让赵昚继位,即宋孝宗,而赵构自己就当了太上皇。
还要注意一个问题是,在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时,作为太上皇的赵构仍然在干预着朝政事务。也就是说,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是太上皇赵构授意的,至少是赵构默认了。

误区四:宋高宗为了与金人讲和而杀了主战派的岳飞
有部分文章认为,金军连年与宋朝交战令宋高宗赵构倍感惊恐,为了求得安稳,最好的办法就是与金人求和,但作为主战派的岳飞却极力主战,与皇帝的观点相冲撞,皇帝赵构为了达到求和的目的,只好将岳飞杀掉。
纠误:大敌当前而自毁长城来求和?更不可能!
为了求和而斩杀大将自毁长城,这是何等谎谬的观点。不过,这里潜藏着一个非常复杂的因素,当时岳飞与金军交战连连告捷,形势由被动转为主动。经过多次大规模挫败金军,完颜兀术带领的金军元气大损,恐怕感觉连逃回黄龙府的机会都非常渺茫,情急之下,急修书信传至宋朝的内奸秦桧,并成功挟制岳飞班师撤军。第二年宋金和谈成功,这实际上是以战迫和,可见岳飞对当时的南宋朝廷来说是多么重要。
遗憾的是,第二年宋金议和,岳飞被诬陷囚禁二个多月,继而被杀害。如果说是为了与金人和谈而杀害岳飞,那肯定不是宋高宗赵构的主意,因为当时只有岳飞才有能力克制住完颜兀术率领的金军,至少是发挥最大的作用。那么,杀害岳飞之后,金人反悔怎么办?这是小孩都会考虑的道理,除非是本意就要卖国投降。

误区五:因为打仗要消耗钱财,皇帝为了节省开支而杀了岳飞
这方面的网评大致认为:岳飞长期打仗消耗了朝廷很多钱财,这样就要向老百姓增加征税,而征税多了就会引起民间造反,出现连带性的问题。因此,皇帝为了避免打仗,决意向金人讲和,但岳飞又太好战,不得已只好将岳飞杀掉。哈哈,还煞有介事的说:“假如你是皇帝赵构怎么办呢?当然要杀了岳飞啦”。
纠误:和谈之后付出的财物比打仗高出十倍以上
打仗要消耗财物,没错。但在古代作战最关键的是士兵有得吃,所以有“无粮不聚兵”之说,但岳飞的军队纪律严明,而且非常节俭,更重要的是在没有战事之时,岳飞命军队“种禾植谷,屯粮待战”,基本能做到“自给”。
再看与金人求和后宋廷付出的代价:宋朝向金国称臣,将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国,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看到了吧,这在当时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

误区六:因为岳飞不贪财、不贪色、不沾酒被怀疑有野心而被杀
也有评论认为,岳飞性格太完美,皇帝要帮岳飞盖房子、赏赐钱财、赏赐美女、甚至皇帝为岳飞敬酒都被岳飞统统拒绝。就是因为岳飞的性格太完美,被皇帝误认为有野心——什么都不想要,莫非是想要皇位。因此,皇帝赵构就下决心除掉岳飞。
纠误: “三个不贪”是将《楚汉相争》的故事移到岳飞身上
南宋的岳飞根本没有皇帝为他盖房子、赏赐钱财、送美女不要和敬酒不喝的事件。这个故事原是发生在秦末汉初期间的刘邦与项羽争天下之时的一个情节,是项羽的军师范曾对刘邦的评述,认为刘邦不贪财、不好色、不沾酒,唯一就是想独占天下。但现在居然把这个故事转到岳飞身上,这是名副其实的张冠李戴。
……
还有很多有关“岳飞被害真相”的误区,由于过于偏离常理,只能当作笑话,笔者也不屑去逐一“纠误”,否则就是浪费读者的时间。
总之,岳飞被害已是历史事实,但如果说宋高宗赵构不是因为被秦桧误导蒙蔽错杀岳飞,那么,就目前网络的消息来说,还找不到有说服力的理由。还是把它交还给历史吧,毕竟我们谁也没有经历过南宋时代的政治环境。

绍兴十二年(1142年)八月,护送宋高宗生母韦太后南归的金国使臣刘祹等人到达临安,金国使者刘祹向南宋官员发问:『岳飞以何罪而死?』 接伴的南宋官员含含糊糊地回答:『意欲谋叛,为部将所告,以此抵诛。』刘祹嘲讽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所谓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残害忠良、媚敌求和者到底还是受到了毫不客气的奚落。
——上述记载可见于南宋赵葵所著《行营杂录》、南宋叶寘所著《坦斋笔衡》

岳飞遇害二十年后,金国皇帝完颜亮再次发起攻宋战争,当时金军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岳飞不死,大金灭矣!”(原文『逆亮南寇,胡人自为「岳飞不死,大金灭矣!」之语』,《浪语集》卷22《与汪参政明远论岳侯恩数》)。

岳飞遇害六十多年后,金国皇帝在诏书中则直接承认了岳飞战功卓著、威名远播。金国泰和六年(南宋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金章宗在招诱南宋大将吴曦叛变的诏书中写到:『且卿自视翼赞之功孰与岳飞?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参夷之诛,可不畏哉!』
——上述记载可见于《金史》卷98《完颜纲传》


楼主:民族英雄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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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煮酒论史

发表时间:2020-02-14 06:26:22

更新时间:2020-02-23 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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