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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岁,16年股龄,记录自己的心情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再比如,假如邻居是个贪官或恶霸,触犯刑律将被正法,将来可能导致家里孤儿寡母无米度日。
那么,在将来资助孤儿寡母一些吃穿是善行,可现在就托关系找后台帮助贪官恶霸逃脱法律的惩处则是恶行了。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回到上面那个例子,那对在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下非要强行闯红灯的男女,如果当时被刹车不及的汽车撞死的话,楼主当时只能淡然一笑——谁选择、谁承受。明明知道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全选择的违规,而且是在大家都遵守规则的时候明目张胆的违规,那么被撞死就不该有什么抱怨的,自己在做出那个选择的时候就应该有承受结果的预判。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往事如风va 43242楼 2013-06-05 11:06:35
这件事情有一个前提,是拆迁款已经下来,被村委会扣留。所以楼主父亲的做法无论从人情上还是道理上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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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私自与该村组成员签订了一个双向的购房协议,购买的是房屋并不包括宅基地,而且没有经村委会加盖公章,属于违法无效合同,就算打官司也要败诉的。
谁选择谁承受,自己选择了贪小便宜违法操作,就该承担这个后果,如果通过非正常渠道对该村委会施加压力追回了钱,对他反而是件坏事。
成年人,必须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网上识天下 43251楼 2013-06-05 11:33:16

而且,该款有你邻居所占的面积,就应该帮帮他。
建议楼主帮他出个律师代理费,赢了呢,叫他还你,不赢,救算替老父买个心安。
律师代理费没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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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问题在于他自己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就算我肯帮他出钱打官司他也一定是个输。他想做的无非是让我们帮他通过非法的途径去要挟村委会从而获得本不该获得的利润,明白了吧?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ivanjacky 43252楼 2013-06-05 11:34:08
谁选择,谁承受,楼主貌似要表达的是具有的主动性的,那就是选择者很明白自己在干什么,在选择什么,所以就是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负责的味道。这个与意外发生的不同,比如正常走路不小心掉陷阱,按规则过马路又是也会被撞,还有天灾.... 等等。楼主似乎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当然,楼主的逻辑似乎也不是很严密,比如选择正常的绿灯过马路,但是别人不守规则,撞了呢?难道也要守规则者承受?也就是选择规则行事,但是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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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与意外都不是自己主动选择的结果,当然不适用于“谁选择、谁负责”的原则了。而遵守交通法规的人被违反交通法规的人撞伤,则应该由违法的人付全责。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wendymk2008 43263楼 2013-06-05 12:52:20
楼主,我现在觉得级别就是仓位管理,对吗?反正体会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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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开贴之初就把这个问题明白无误的说出来了啊^_^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作者:sanguai3 时间:2013-06-05 13:04:59
谁选择,谁接受, 逻辑上是对的.
但"谁" 主体界定要严格,社会很多是群体行为. 如夫妻相互选择,表面上是个体的选择,实际不是,如果出现后果,承担除了本人,还有周围的亲朋好友等等.
二战德国选择了战争,但承受的是当代人的牺牲以及后代人,甚至后来的世界. 因为选择的主体不仅仅限于德国本身,世界没有及时制止,也是选择的主体,但后代人也算吗.
我想说的是逻辑归逻辑,但作为人,不能孤立地看,世界除了理,还有情, 没有人能将之严格区分开,这才是社会,动物世界也是这样. 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可以想象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机器人社会,所有的都是理性和城市化的。
进一步想象,随着科技进步,将来可能出现只能机器人做法官吗?我想不会。
所谓情,就是帮助他做进一步更合理的选择,减少之前的错误和损失,而不是说,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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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行为的选择,就由做出这个选择的群体来承担后果。
德国人民当初选择了希特勒,所以他们就要承担战败的后果,所以才有柏林妇女的屈辱,才有战后一次次的反思和道歉。

——“一开始他们杀犹太人,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他们杀波兰人,我也没说话,因为我不是波兰人。杀浸礼教的人,我还没说话,因为我也不是浸礼教徒。后来,他们要杀我,已经没人帮我说话!”谁能说这不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作者:sanguai3 时间:2013-06-05 13:04:59
进一步想象,随着科技进步,将来可能出现只能机器人做法官吗?我想不会。
所谓情,就是帮助他做进一步更合理的选择,减少之前的错误和损失,而不是说,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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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所以某些人贪污百姓的血汗钱,杀人贩卖器官,性侵小学生后被抓被枪毙,我就是认为“活该!”
请问您准备怎么帮助上述人做进一步更合理的选择?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作者:曙光995 时间:2013-06-05 13:44:38
咱明明吃了亏,官司还打不赢,只能忍声吞气、自食其果?咱不违反法律,让村委会付出代价 。这样,让村委会也尝一尝“谁选择,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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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朋友接着说,您认为怎么做合适?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htzhangyang2013 43278楼 2013-06-05 13:45:32
楼主 看到我 看到我 。。。。
请问楼主是赞同命运是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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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人的命运一生下来就注定了大半,智力、体力、贫富、何时得绝症等等,但也绝非完全天定,读书是改变命运的一种方法。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作者:sanguai3 时间:2013-06-05 13:46:30
这是惩罚,和承受不一样. 惩罚是对主观故意的,对超越了道德底线,知道后果而为之.
人类在惩罚的同时还有其他. 我的意思,"谁" 的界定要严格,更容易理解这个逻辑,而非谁做的决定就是谁称承受,往往是部分人的决定,导致整体承受,置身度外不现实.
噤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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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很明确,谁选择谁承受,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邻居的违规买房导致经济上受到损失,药八刀的疯狂导致自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道理上是一样的,如果朋友有不同观点,请正面论述一下,让大家来讨论:)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htzhangyang2013 43285楼 2013-06-05 14:16:22
人的命运是这样 那么国家的运气呢?国家 民族的运可以改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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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办法啊,教育兴国。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我认为,“谁选择,谁承受”这一原则是做好金融投资的基础性条件,如果连这一原则都接受不了的话,最好还是早点退出这个市场为好。
我们的每一次操作,无论买入还是卖出,都是自己的选择,而在做出选择的同时,就应该承受盈利与亏损这两种结果。只想挣钱不想亏欠无异于异想天开,在投资市场会活的很痛苦。
正如系统的选择,震荡的系统必然在趋势中容易提前下车,而趋势系统也必然一次次在震荡行情中亏损,这就是“谁选择,谁承受”。我既然选择了震荡系统,那么将来如果被大黑马震仓出局的话就不会抱怨,因为这都是自己的选择^_^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将我爱伴随一生 43289楼 2013-06-05 14:39:03
1199174大哥!!!
今天应该持股不动还是卖出呢??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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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啥子呀朋友?都说了这两天没行情在聊天了,你咋还那么纠结^_^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1199174 43279楼 2013-06-05 13:52:51
作者:曙光995 时间:2013-06-05 13:44:38
咱明明吃了亏,官司还打不赢,只能忍声吞气、自食其果?咱不违反法律,让村委会付出代价 。这样,让村委会也尝一尝“谁选择,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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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朋友接着说,您认为怎么做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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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995 43305楼 2013-06-05 15:18:00
不能说,呵呵。三侠五义一开始,包公是如何病倒的呢?唐僧一念咒,悟空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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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会念咒么?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作者:wy330226a 时间:2013-06-05 15:53:34
任何事物都是两面性的,没有绝对化的。这话不是宇宙法则可以到处使用,你的说法也没什么新鲜的,跟自做自受一回事,做坏事犯罪用这个是适用的,因为这算报应。如果是人际方面肯定是不适用的,我也一直强调不知道邻居为人与你们家关系的情况下我是不发表这方面意见的,我只是针对您的说法给出水同的看法罢了,其实这些没什么大不了的,亮点是您的这句"如果当时被刹车不及的汽车撞死的话,楼主当时只能淡然一笑——谁选择、谁承受。" 我只想说,您的心肠可真够硬啊!这是号称心学传人能说出来的吗?这是一个号称读佛经的人能说出来的吗?外宽内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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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楼主心肠硬,我接受,而且我的心肠对某些残害同类的犯罪分子更硬,比如性侵幼女的校长们:)
不过楼主从未以心学传人自诩,楼主从未号称好读佛经,相反在帖子中楼主多次表明不懂佛教,也不是佛教徒,谢谢^_^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1199174 43279楼 2013-06-05 13:52:51
作者:曙光995 时间:2013-06-05 13:44:38
咱明明吃了亏,官司还打不赢,只能忍声吞气、自食其果?咱不违反法律,让村委会付出代价 。这样,让村委会也尝一尝“谁选择,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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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朋友接着说,您认为怎么做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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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995 43305楼 2013-06-05 15:18:00
不能说,呵呵。三侠五义一开始,包公是如何病倒的呢?唐僧一念咒,悟空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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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174 43306楼 2013-06-05 15:22:35
问题是,会念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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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995 43320楼 2013-06-05 16:20:12
念咒只是形式,会不会无所谓。你一生气,旁边的人会感觉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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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这件事情上根本没有生气的必要啊,不去管就行了:)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wy330226a 43332楼 2013-06-05 17:30:19
吵来吵去,其实还是思想领域的问题,你是法家的思想,这我知道,我不反对法家,我是推崇外儒内法的,也没有要全盘推翻你的理论,更没有替那些不守法的人说话的意思,只是觉得你太冷漠了,缺少人文情怀,当然你要觉得这样挺好,那我也没话说。昨晚很多人说了比较重的话,可能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解吧,他们这么说其实我还是替你高兴的,为什么呢?因为贴子的逆淘汰还没有完全结束,不管观点如何,他们是正直的是值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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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啊,这几天没行情,大家没事儿斗斗嘴也好,这种文明辩论不人身攻击的氛围挺好的,再次谢谢:)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与爱常流 43368楼 2013-06-06 08:59:22
LZ现在还没出现聊天 今天目测有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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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不要瞎猜^_^
楼主:1199174  时间:2021-01-07 07:43:30
估计通过这两天的争论,可能有些朋友开始明白我的目的了,呵呵:)
正如我反复在帖子中说过的,作为一个投资者,该经历的一样都少不了,走向稳定持续盈利的道路永远只有那么一条。
技术是小术,正如我曾总结过的那样,最多只需一页纸就能将整个操作系统写下来。但只看这个结果是没有用的,必须一步步的来,不亲身经历并刻到骨子里还是见面而不识。股市里的那些正确的方法,从来就不是什么独门秘籍,早就被大师们堂而皇之的摆在大街上公之于众了,不是么?
这几天没行情,所以从美国回来后展开了这个小小的讨论,希望大家通过讨论加深一下对正确投资理念的认识。正如昨天有朋友说的,楼主说的是心法,因为楼主的系统早就明明白白的公布在帖子里了,而心法的讲述,如果只是照本宣科的话恐怕起不到什么作用,于是就有了这个加深大家印象的讨论。
投资最基本的先决条件就是——每个投资者都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或者说对自己的买卖负责,对自己的账户负责,同一个道理。也就是我前面说的,“谁选择,谁承受。”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后面的一切休提。难道说 这一个最基本的先决条件,就要先过滤掉半数的投资者么?不至于吧^_^

楼主:1199174

字数:1072164

帖子分类:股市论谈

发表时间:2011-09-08 16:34:00

更新时间:2021-01-07 07:43:30

评论数:47665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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