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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学与《道德经》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必须注意到,以上臭名昭著的愚民政策是针对多数的,但老子并非对所有人都塞聪蔽明,对少数,老子采取完全不同的培育方式: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

这是圣王的内观之道。虽然我没有能力说出老子的禅定和释迦的禅定有何区别,但能看得出老子深知并注重洁净、专注、调柔、无分别而协同、通达无碍而知止等禅修的秘奥。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这依旧是圣王的内明之道。虚静以待,了达万物的所然和本然,知其有不可逾越的界限和命运,是谓知常。谁能说老子“绝圣弃智”呢?对圣王,老子是要求“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的。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涤除玄鉴为损,为道日损是内观证道的原则。但闻思熏习等为学之道能令善根增长,同样有破妄归真之功益。修道不应只是损道,应是损益之道。

“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焉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

注意到这是“为士”之道。所谓古之士,是指掌握知识的萨满,上古有巫君合一的传统,王者出自萨满阶层。善士表现出大智若愚、质朴无华、抑己谦下、深不可测的谷神色彩,与老子对圣王的要求一致。考虑到老子“绝圣弃智”、“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的态度,萨满阶层很可能是装神弄鬼兴风作浪的不稳定因素,老子大概认为此“智”只需圣王一人通达即可。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

老子的修行方式似表现出封闭的特征。如此修行必须远离世俗保持个人的独立性,出世与入世不是不一不异的关系,而是相互排斥的。这显然和佛教胜义不离世俗,积极入世通过成所作智证实相之能的修证之道相悖。老子的修行之道,好像缘觉乘那样,是极端精英性的。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刚说完极端精英性,这里又表现出和光同尘、无亲疏利害贵贱的平等、大众化色彩。但此平等性是建立在“塞其兑,闭其门”的基础上,是真人不露相的。其对众生的慈爱,是满足众生的身体需要,却没有法布施的意思。这种在粗身、欲望层面开放,却在精身、智识层面封闭的态度,正是一种傲慢的精英意识,并且没有一点要填平精英与大众之间鸿沟的意思,反要通过愚民政策让此等级永久化,让其“为天下贵”——这让我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位著名的以魔鬼为师的宗教大法官,通过为众生提供面包的奇迹,深不可测的神秘来获得权威。这种刚性的划分大众与精英的两极,并且高居精英之极顶端,让大众永远停留在愚弱的底层的姿态,难道不是极端精英性的吗?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真正意义上的两极分化。一极是越来越愚弱无能的大众,一极则是深奥幽玄,看似混同世俗乃至慈爱,实际傲慢封闭、绝不将世人当做可教化对象的精英。对比佛教的世界,虽然佛陀被称为世尊受世人供养,好像不平等,但其通过平等的、应机说法的方式开启众生的智慧,与众生相互为依相互成就,是尊重不平等的现实,但通过增益的方式向平等的彼岸努力,是似不平等而实平等。

老子则正相反。看似混同世俗表现出与众生平等的姿态,乃至滋养众生,但不仅没有法布施,反要让自己对大众来说永远是未知的、神秘的,更要通过愚民政策使此等级和权力永久化,是似平等而实不平等。就好像阿赖耶识,虽然所变现的世界生死轮转永无止息,但法性随缘恒不变永远超然于生灭世界之上,永远是生灭世界的立法者和维系者。其虽寂兮廖兮深隐不现,也无教化之能,但永远是“心王”,是娑婆世界之极。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写到这里,不得不触碰更加抽象和艰难的话题,或也是老子之道的核心——权力。

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探讨过权力的性质,将权力和物性、否定性、不确定性、暴力等特征联系起来,完全将之视为负面的。现在想来,多少有些片面。

权力是一种不平等的、支配性的关系。广义来说,这种支配关系体现在、也仅仅体现在到任何一种主客关系中,体现为主体对客体的支配,可以说权力就是主客关系的本质。考虑到“一切唯识”和“一切都处在主客(能所)二元结构中”同义,我们可以将权力理解为生灭变化的现象世界的最深层内核。也因此,我们可以深刻的理解所谓破人我执,破法我执,其需要破除的虚妄的根本是什么:需要破除体现在“我”这个观念中的权力结构——不平等性。

道是否是一种权力?换句话说,道是否是主宰,其与万物是否体现为一种等级结构?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道德经》中明确将道与万物定义为主宾关系,因此这不是一个需要争论的问题。但我们还是要对道为何是“主”,是一种什么样形式的“主”做个分析。

注意到《道德经》中有这样两段话: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所谓道生之,将其与道生一、“天得一以清”等联系起来,其所生的是现行的、有名的、个体化的德。所谓德蓄之,是指德就好像基因所包含的信息,有命令、规定、维护、修复根身等一系列的功能。所谓物形之,是指质料因,势成之则是指动力因,两者都是第七识的作用。德(阳)、物(阴)、势(气)三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恒转如瀑流的阿陀那识,正是大道无不为的体现,也明显体现出对万物有全能色彩的支配,所谓“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

同时,不要忘记无为的道的本体,其性质周行不殆,虽有隐显之别,但体性不增不减独立不改超然于生灭世界之上,是生灭世界永久意义上的、甚至是绝对意义上的立法者。如果我们将无为的道之体(甚至可以理解为立法权)和无不为的道之用(甚至可以理解为司法权、行政权)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道,其不仅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近乎全能的、近乎绝对意义上的权力。也因此,皈依此道的老子,将《道德经》写成君人南面术,效法大道,研究攫取绝对权力的秘奥,也就不奇怪了。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不平等的起源是什么,是非常深奥的问题,一般会将之与无知、颠倒见联系起来。佛教,事实上不仅仅是佛教,很多宗教修行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消除主客二元结构,让不平等的认识,转变为平等的智慧:所谓“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是将原本被动的、不平等的相分(客体)转变为另一种形式、无法再称之为“相”,只能称之为“智”的意思。不管怎么说,就如同圣人所启示的,只有知识和智慧能够消除无知以及因无知而产生的不平等的权力结构,如果我们将知识和智慧理解为“法”,在修行证道的究竟处,就好像人类社会一样,我们再次遭遇到法权关系这个终极命题。

不必谈得那么玄远,在我们所熟悉的世界中,等级关系实际上也是建立在信息、知识、智慧不平等的基础上的。人缺乏自主能力,说到底是缺少知识,一旦拥有知识能够自主,我想,是没有人希望自己还要接受被领导的,权力结构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所谓“自由人的联合体”也就可以实现。同样的,虽然我们往往不自知,但确实为基因、为业力所系缚,总是惯性的,按照所谓的“本性”生活。也只有自我觉察,自我知识可以斩断业力的锁链,让我们活出自主性,活出我们可以成为、应该成为的样子,乃至获得解脱。就好像在谈论大道对万物的权力时,我用了“几乎是绝对的”这样的表述。我们是被赋予了改变宿命的力量和自由的,但这种力量一定要得到知识和智慧的指引,才能够正确的运用。

很遗憾,老子是敌视知识的。当然了,并不是真的敌视,但知识——这不可能是真知——只能为掌握权力的极少数拥有,要通过少数的极端精英化和多数的极端愚弱化,让权力关系永久化、绝对化。

同样的,“尊道贵德”的老子,是不希望人、尤其是被治者逾越德所赋予的“本性”半步,不希望人在宿命和业力的力量面前表现出任何的能动性。

如前所述,体现在我们身上的德,已经受到来自末那识的力量的激发,由原来混沌未分的无名变现为看似独立的“有名”,是一股染污的、业的势力。这也是为什么佛陀在描述阿陀那识时,用了“习气种子”这样并非正面的表达,其是不足为贵为依需要转变的。另外,现行的阿陀那识是受熏的,是可转变、一直在转变的,而转变的最大力量,来自第六意识,来自基于知识与智慧的善行。但在老子那里,尤其对作为被治者的多数来说,德成为一种僵化的、禁锢性的存在,其建立了一种看似自由自然、实则静态、消灭可能性、没有发展性的秩序,知识则是破坏这种秩序的最大因素,没有存在的必要和余地。

这也是为什么,必须说《道德经》是献给绝对权力——也即是将无知永久化——的学说,无明是老子的主人。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最后,我们再来看下《道德经》与佛教、基督教形相似而实相远的几个重要理念。

无知

这是老子治民的终极目标。如前所述,佛教修行的主要目标,是要消除认知与生俱来的能所二元结构,而此结构消除后的状态,同样可以被称为“无知”。但佛教的无知,是转变认识中不平等的颠倒见成平等的正见的意思,是消除愚痴获得智慧。而老子的无知,则完全是愚痴昏昧的意思,正是佛教需要对治的对象。

这里顺便说一下,认知的二元结构,分能指和所指,确实是有缺陷的。所谓任何一个公理体系,都不能兼具一致性和完备性,而缺陷的根本,则在自指这个环节。如前所分析的,能指和所指是不平权的,当自指发生时,或者简单说,当能指和所指同一时,就会发生既不平权又平权这样的矛盾,这和刀不自割是同样的道理。也因此,作为能指的“意”的返观自身,获得自我知识,也只有消除此二元结构才有可能。转末那识成平等性智,菩提智与真如平等无分别,被称为根本无分别智,我想,也是因为这个道理。

柔道

佛教、基督教同样注重柔道。基督教更有神的羔羊一说,不仅仅是指神的选民内心调柔而能忍耐,更是指其对真理、对正义的信心和顺从,以及对世人的爱与宽容。佛教的柔道和基督教完全一致,只不过没有将真理称为神。佛教和基督教的柔道的背后,是对真理的坚定信念和对世间的悲悯与普遍之爱,是真正的出世间法,也是胜义谛。但此胜义,是出世间法对世间法在平等包容基础上的胜利,如耶稣所说:“我的国不在此世。”

老子的柔道则完全不同。其柔弱首先是对自身的保全,是积蓄力量以守为攻,是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以利益权衡为其合理性的依据,是柔外而刚中的阴险的坎水之道,是真正的世间法。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同样是胜义谛,但“我的国就在此世,我隐而不现但拥有无上的权力”,老子的柔道,是要成为世间的最终胜利者的。

慈悲

老子的慈悲,就好像父母对孩子一样,是满足孩子身体和情感两方面的愿望。就身体而言,是满足孩子温饱健康方面的需求,就情感而言,则让孩子朴实而寡欲,能得到他人的关怀而安定。这是带有明显女性色彩的慈悲。

佛教、基督教的慈悲,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所谓无缘,是不相应的意思,是“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的含义;所谓同体,则不仅仅是众生相依而有本来如一的含义,更有真妄同体的万般无奈与悲悯,这是如基督教“爱自己的仇敌”那样无比深厚宽广的普遍之爱。其对众生的滋养,也不同于老子,是以法布施和无畏布施为主,是布施正法、智慧和坚信能够成就胜义的决心和勇气。就如同慈氏菩萨和耶稣基督的形相,高贵、悲悯而又庄严,这是带有强烈男性色彩的慈悲。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到了总结的时候了。

众所周知,老子的学说以虚静、阴柔为本,常常被认为缺乏能动性,更有不少让人费解、不似圣人所言的观点。作者原本只是为了证明,老子的学说有着一以贯之的原则,其所皈依的大道,是唯识学中的第八识,有着随缘被动而中心决定不变的体性,还试图证明第八识不足以为根本所依,需要增加对作为能动性源泉的末那识的重视,就好像西方文化LOGOS和NOUS并重一样。但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发现,《道德经》这本书有着更加深邃的内容。

世俗谛的本质,是以主客二元的、不平等的权力结构为体,遵循等级制的法则,也必定以主体性、以权力为尊。世俗世界金字塔顶点处的最终胜利者,是绝对权力的拥有者。或许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够真正理解第八识和老子的学说。

第八识被称为心王,是万物的创造者,维系者,甚至是毁灭者,是生灭世界虽然隐而不现,但具有统治性的势力。老子皈依第八识,是皈依这种近乎绝对的权力;效法第八识,是效法其性状与功能,成为世俗世界的王者和不可战胜的力量。批评老子之道缺乏能动性,一定程度上是肤浅的,《道德经》是一本教会你如何自我保存、如何积蓄力量、如何获得多数的支持、如何击败对手攫取权力、乃至如何获得绝对权力的教程,称之为“人君南面术”是非常恰当的。这不是普通的帝王术,这是要消灭知识这个权力的最大对立面,将等级秩序永久化,打开通往奴役和毁灭之路的极富欺骗性的帝王术。

但是,老子之道,会是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那位宗教大法官所认为的,虽然看上去是对人类理性和尊严的侮辱,但实际上是世俗社会的最优解吗?

我们试想这样的场景:一个有着高深智慧与才能的君王,对待民众像对待孩子一样普遍关爱,让他们吃饱穿暖,教会他们淳朴、淡泊、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并且绝不夸耀自己的成就。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生活平静自在,“帝力于我何有哉”?仿佛处在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问题是,怎样保持这样的状态?

就好像庄子“混沌开七窍而死”的著名隐喻,又好像亚当夏娃偷吃智慧果而被逐出乐园,看来最危险的、最具破坏性的因素是知识与智慧,以及因此而起的执着、贪爱和野心。老子或许看到了在远古时代,那些掌握了“知识”的萨满们,出于个人的私欲和野心,不断利用他们“神通”吸引和欺骗民众,制造纷争与混乱;亦或者老子对人性、尤其是对人群中的多数有着悲观的判断,认为其本性愚妄不义,让其自由、让其学习知识反会滋生更多的罪恶,不如无知无欲更加有益。

那位以魔鬼为师的宗教大法官就是用这样的说辞,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爱人的。倒是那些试图普度众生的圣人,传授给大家知识和智慧,让大家为自由而战,结果反增加了大家的烦恼和对圣人的憎恨,甚至将圣人钉上十字架陷自己于极大的不义,这究竟是在爱人,还是在害人呢?

魔鬼会问这样的问题:到底是谁在爱世人?你们这些圣人爱的是少数,拯救的也是少数,我们魔鬼爱的才是多数。就让大家来看,究竟世人会跟着谁走?是跟着法布施、无畏布施的你们,还是跟着为他们解决安全与温饱问题,给他们带来简单快乐的我们?

谁能回答这样的问题?

现代社会,是建立在相信人、对人性乐观的基础上。是以真理与自由为价值观的核心,普遍的教育人民,让大家的自觉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正向循环相互促进。“Freedom is not free”,人群一定会不断犯错甚至犯罪,但只要保持开放透明,理性和信任的力量就一定能成为主流,人群就一定能在错误和罪恶中不断学习,不断消除各种形式的偏见与无知,成为更好的自己,社会也能逐渐进化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因此,看起来世俗化的现代社会,其深层内核是高度理想主义的,是由彼岸的价值指引,承载着宗教使命的:彼岸价值的力量和神的荣耀,不应该只体现在死后的报偿中,而应该在此岸就得到充分证明和实现。

有这么乐观吗?必须乐观,因为乐观本身就是促进彼岸价值实现的不可缺少的力量。乐观的力量越强,才越有可能打破万法成住坏空的轮回,秩序的创造性演化,更加洁净、更加坚固的新秩序的不断涌现,乃至新耶路撒冷的降临,才越有可能。

老子的学说,就如同他的名字所暗示的,是来自生灭世界之极的无比古老的力量,也是我们必须团结起来,用智慧、用慈悲、用喜乐来明亮的力量。

(全文完)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这里也对所有看这个帖子的人说两句:

据我观察,国人虽然常常表现出朴素的道德情感,但就观念而言,普遍强调善恶的相对性,以及以效果、以利益来衡量善恶的倾向,而此利益又是个体本位的,对法的观念也是一样。

中国式的功利主义有自己的特点,如孔子对老子的描述:“志趣高邈而难知,如蛇之随时屈伸,如龙之应时变化,”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是很能够为长期利益而行权变,我也见过不少人,很为自己的这个特点而得意洋洋乃至狂妄自负,觉得自己是人中之龙。但不管是一种短视的、赤裸裸的功利主义,还是有长远眼光的、灵活的功利主义,其个人本位、变化无常的世俗性是一样的。

印欧语系的文化则是寻求确定性的文化。这种确定性,涉及到的层面很多,但归根结底,是寻求知识和价值理念的确定性,是基于对永恒、绝对、至善的信仰。即便现世中找不到这样的永恒,但其作为一种信念,依旧是生命的目标,生命本身就是一个趋向永恒的进程。佛教文化也是一样,虽然缘起法是指世间法如幻不真,其教义仿佛是消解确定性的,但其终极目标,依旧是绝对的、不依赖任何条件而自在的真谛,当然真谛之善、之明、之能,需要通过度化世俗的功德、福德来证明。

寻求确定性的文化,实质上是出世间的文化。对于每一位以真理为志业的人来说,需要善加拣择,尤其要警惕自是、自大,不可为其所惑才是。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可爱的甜瓜 2020-04-07 15:06:56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这一章对理解老子的治国之术非常重要,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
所谓自化,是让百姓的行止依从内在的、可以任持自性的“德”的力量。德是什么?德是阿陀那识,是万物、尤其是生命体的内在理性(基因)。此理性除了能执持根身令其不坏外,还规定了生命的所是和所能——你是谁,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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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02 00:39:05
道与德,应当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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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德是有个体性、确定性、可命名的含义在其中的,道则处于未分化的、对称的状态,不可命名。

可以考虑将之与自发对称性破缺联系起来。

我认为童先生的研究非常有意思。我读过童先生写的《精神变异是人类进化的革命机制》,并不认同其中的观点,但非常震撼。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天一 2020-05-06 13:07:02
回帖被删除了。
换一种方式吧。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的问题是:“失礼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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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首先是一种等级秩序。但礼的作用,是通过种种仪式,训练人在情感上对此秩序的认同,并且将此认同客观的表达出来。只要礼的表达还在,哪怕心底里不认同,至少表面上还是维护秩序,不起冲突和混乱的。所谓礼崩乐坏,是指明面上就表达对此秩序的不认同,这当然就是变乱的开始。

我读过童先生的一些文章,知道童先生是非常关注“表里如一”这样的话题的,所谓“我是我所是”。对秩序来说,“我所是”,也就是外在的表现,往往比“我是“,我的真实所想,本来面目,可能要更加重要。礼就是训练“我所是”是处于秩序的框架之内的,当然,时间长了,礼也会像基因一样,成为了人的本能、信念的一部分。

在中国文化中,就礼这个话题而言,有两种分裂。一种是内心并不认同,但外在总是表现出礼的规范,这种人往往被称为伪君子;另一种是内心实际上是认同礼的规范的,但处于礼崩乐坏的环境中,外在的表现却是破坏此规范的,是通过此破坏来宣泄心中的悲愤和无奈。两种应该都是童先生所关注的“我是我所不是”的表现,从精神分析的角度,这两种不同的表现,会带来不同的精神变异吗?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天一 2020-05-06 13:07:02
回帖被删除了。
换一种方式吧。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的问题是:“失礼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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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07 16:44:07
礼首先是一种等级秩序。但礼的作用,是通过种种仪式,训练人在情感上对此秩序的认同,并且将此认同客观的表达出来。只要礼的表达还在,哪怕心底里不认同,至少表面上还是维护秩序,不起冲突和混乱的。所谓礼崩乐坏,是指明面上就表达对此秩序的不认同,这当然就是变乱的开始。
我读过童先生的一些文章,知道童先生是非常关注“表里如一”这样的话题的,所谓“我是我所是”。对秩序来说,“我所是”,也就是外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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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07 22:28:52
谢谢回应!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认为可以理解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礼治”。
最好的当然是道治,无为而治,像老邓,天天打牌,让百姓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国家反而治得好。
无道,只能用德治;无德就用仁治,无仁就用义治,无义就用礼治。
无礼,就用法治,失礼而用法。这就是西方启蒙之后的法治。
失法而后什么?
失法而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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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先生的回答显得缺乏常识,是在装傻吗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天一 2020-05-06 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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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种方式吧。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的问题是:“失礼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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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07 16:44:07
礼首先是一种等级秩序。但礼的作用,是通过种种仪式,训练人在情感上对此秩序的认同,并且将此认同客观的表达出来。只要礼的表达还在,哪怕心底里不认同,至少表面上还是维护秩序,不起冲突和混乱的。所谓礼崩乐坏,是指明面上就表达对此秩序的不认同,这当然就是变乱的开始。
我读过童先生的一些文章,知道童先生是非常关注“表里如一”这样的话题的,所谓“我是我所是”。对秩序来说,“我所是”,也就是外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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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07 22:28:52
谢谢回应!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认为可以理解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礼治”。
最好的当然是道治,无为而治,像老邓,天天打牌,让百姓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国家反而治得好。
无道,只能用德治;无德就用仁治,无仁就用义治,无义就用礼治。
无礼,就用法治,失礼而用法。这就是西方启蒙之后的法治。
失法而后什么?
失法而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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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10 18:11:03
童先生的回答显得缺乏常识,是在装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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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12 22:44:47
我看老兄用佛学比较道德经,许多方面,很赞成!
老兄的知识和见解,在关天少见,我因此点赞。
当然,也有一些方面我不认同,你也希望我提出来,
没有想,等到的是这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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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这样的区分有多大意义,将法治理解成礼治不成的退而求其次,不像是童先生这样的阅历、知识储备的人所应该有的。

法治是建构在限制权力、保护人的平等权利、正义、宽容、知识与确定性的基础之上的,某种意义上,是基督之道在社会治理和人的自律层面上的显现。先不说其平等、自主的核心理念与将等级制合理化、柔性化的礼治很不一样,法本身带有形而上的理想色彩,不仅是世俗社会得以运转的基石,也是通过在各个层面法的不断修正、变革而逐渐开显真理。或许童先生是悲观的,对理想主义不屑一顾,但对法治如此庸俗化的理解,相信也不是童先生的水平。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天一 2020-05-06 13:07:02
回帖被删除了。
换一种方式吧。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的问题是:“失礼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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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07 16:44:07
礼首先是一种等级秩序。但礼的作用,是通过种种仪式,训练人在情感上对此秩序的认同,并且将此认同客观的表达出来。只要礼的表达还在,哪怕心底里不认同,至少表面上还是维护秩序,不起冲突和混乱的。所谓礼崩乐坏,是指明面上就表达对此秩序的不认同,这当然就是变乱的开始。
我读过童先生的一些文章,知道童先生是非常关注“表里如一”这样的话题的,所谓“我是我所是”。对秩序来说,“我所是”,也就是外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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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07 22:28:52
谢谢回应!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认为可以理解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礼治”。
最好的当然是道治,无为而治,像老邓,天天打牌,让百姓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国家反而治得好。
无道,只能用德治;无德就用仁治,无仁就用义治,无义就用礼治。
无礼,就用法治,失礼而用法。这就是西方启蒙之后的法治。
失法而后什么?
失法而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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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10 18:11:03
童先生的回答显得缺乏常识,是在装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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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12 22:44:47
我看老兄用佛学比较道德经,许多方面,很赞成!
老兄的知识和见解,在关天少见,我因此点赞。
当然,也有一些方面我不认同,你也希望我提出来,
没有想,等到的是这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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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13 14:02:59
先不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这样的区分有多大意义,将法治理解成礼治不成的退而求其次,不像是童先生这样的阅历、知识储备的人所应该有的。
法治是建构在限制权力、保护人的平等权利、正义、宽容、知识与确定性的基础之上的,某种意义上,是基督之道在社会治理和人的自律层面上的显现。先不说其平等、自主的核心理念与将等级制合理化、柔性化的礼治很不一样,法本身带有形而上的理想色彩,不仅是世俗社会得以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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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13 21:59:25
哈哈,看来我的猜想不错!
我们讨论佛学与道学,如何与现代西方的法治联系起来,这非常重要。
我并不反对法治,甚至追求法治,因为人类早就无道,无德,而且缺失仁义。法治是最不坏的制度。
人类只有在上古社会才可能有道治。
西方启蒙时代以来,追求自由、平等,是人的主体性的觉醒,
是科技的发展,是人与自然对立的开始,同时也是现代民族国家冲突的开始,
更是极端不平等的帝国主义和殖......
-----------------------------
主体性可贵,但就好像第七识或者自由意志一样,恒与根本烦恼相应,所以有染污性,是需要对治的对象。而法治,一方面是肯定了每一个人主体性的可贵,保护他们追求自身价值充分显现的权利,尤其是思想自由,近乎是绝对保护的,但同时也是对此主体性的限制,是自律意义的。

所谓自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对他人的主体性报以尊重,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个人的主体性不可以扩张到以我为主,以他人为奴,将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变成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可以看出,法治所需要保护的,是人的自由和理性,但同时也用平等观来对治人的傲慢,事实上也是对治根本烦恼中危害最大的部分。这不简单是所谓失礼而后法,而是带有根本性的,有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的意思,是神法如何在尘世实现的尝试。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天一 2020-05-06 13:07:02
回帖被删除了。
换一种方式吧。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的问题是:“失礼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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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07 16:44:07
礼首先是一种等级秩序。但礼的作用,是通过种种仪式,训练人在情感上对此秩序的认同,并且将此认同客观的表达出来。只要礼的表达还在,哪怕心底里不认同,至少表面上还是维护秩序,不起冲突和混乱的。所谓礼崩乐坏,是指明面上就表达对此秩序的不认同,这当然就是变乱的开始。
我读过童先生的一些文章,知道童先生是非常关注“表里如一”这样的话题的,所谓“我是我所是”。对秩序来说,“我所是”,也就是外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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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07 22:28:52
谢谢回应!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认为可以理解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礼治”。
最好的当然是道治,无为而治,像老邓,天天打牌,让百姓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国家反而治得好。
无道,只能用德治;无德就用仁治,无仁就用义治,无义就用礼治。
无礼,就用法治,失礼而用法。这就是西方启蒙之后的法治。
失法而后什么?
失法而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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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10 18:11:03
童先生的回答显得缺乏常识,是在装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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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12 22:44:47
我看老兄用佛学比较道德经,许多方面,很赞成!
老兄的知识和见解,在关天少见,我因此点赞。
当然,也有一些方面我不认同,你也希望我提出来,
没有想,等到的是这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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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13 14:02:59
先不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这样的区分有多大意义,将法治理解成礼治不成的退而求其次,不像是童先生这样的阅历、知识储备的人所应该有的。
法治是建构在限制权力、保护人的平等权利、正义、宽容、知识与确定性的基础之上的,某种意义上,是基督之道在社会治理和人的自律层面上的显现。先不说其平等、自主的核心理念与将等级制合理化、柔性化的礼治很不一样,法本身带有形而上的理想色彩,不仅是世俗社会得以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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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13 21:59:25
哈哈,看来我的猜想不错!
我们讨论佛学与道学,如何与现代西方的法治联系起来,这非常重要。
我并不反对法治,甚至追求法治,因为人类早就无道,无德,而且缺失仁义。法治是最不坏的制度。
人类只有在上古社会才可能有道治。
西方启蒙时代以来,追求自由、平等,是人的主体性的觉醒,
是科技的发展,是人与自然对立的开始,同时也是现代民族国家冲突的开始,
更是极端不平等的帝国主义和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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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21 15:14:08
主体性可贵,但就好像第七识或者自由意志一样,恒与根本烦恼相应,所以有染污性,是需要对治的对象。而法治,一方面是肯定了每一个人主体性的可贵,保护他们追求自身价值充分显现的权利,尤其是思想自由,近乎是绝对保护的,但同时也是对此主体性的限制,是自律意义的。
所谓自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对他人的主体性报以尊重,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个人的主体性不可以扩张到以我为主,以他人为奴,将平等主体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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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22 15:25:42
失礼而后法,非常复杂,不是简单的。
法治不过是人类的世界,很小的。
从公共性而言,“道”是最具公共性的,世间万物皆是道,不只是人的世界。
“德”次之,因为这是人之德。人能做到无为,潜蓄,就是玄德,就接近道了。
“仁"又次之,因为是人类之间的仁,或爱。
“义”更次之,这就涉及理性,意义,正义,公义了。圣人往往是最有主义的人。意识形态,就是义。信仰不同,立场不同,人类很多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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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先生应该也是对西方文化、对佛教文化有了解的人,对法的理解,不应该这么狭隘。

对法的理解,佛教概括的很好。其义一,法乃是现象背后的自性,是现象之所以如是的原因;其义二,法是确定性,是知识,是秩序,因为有法,现象乃是可以被理解的;其义三,其有执持的功能,也即现象得以保持稳定性,是因为法的作用。在西方文化中,法所具有的执持功能没有得到体现,但法作为万物所以然的形式,乃至万物所当然的目的,同样具有超越现象界之上的形而上学意味,是与虚幻相对,具有真理性的实有。这也是为什么无论印度文化还是西方文化,都对法如此珍视和宝贵了。所谓法治,是依真理,依正义,而不依染污性的“人意”的意思,这不仅仅是体现在社会建构层面,也体现在个人修身自律层面的“依法不依人”的意思。

如果要将法与中国文化中的概念相对,法如果作为总集,如一真法界,可以与“道”相对,法若表现出一一分别的个体性,则可以与“德”、“理”相对。因此,所谓法治,正是所谓“道治”、“德治”,是万物依本性、依真理而行的意思。

当然,这里还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何为善法,法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稳定性和发展性之间如何取得平衡这样的问题。西方文化经过千年的发展,认为保证每个人的主体性、每个人的特质能够充分发挥的自由精神、保证主体性不会扩张而表现出侵略性、最终导致奴役的平等情怀、最具有力量的、是真理本性的知识与智慧、以及欢乐与喜悦等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建构,都是最宝贵,最具有价值,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联合并发扬个人的特质和创造性的。依此价值,或者说依此善法为基,构建一个保证此善法能够永远居于核心位置并能日新月新的人格、社会、国家,我想,正是法治的真义。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先生的文章我看了,也感谢信任!

不过,平等,自由作为价值理念,不应该是抽象的,僵硬的,而应该是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表现,接地气的,活生生的东西,并且随着条件的变化,环境的改善,而表现出发展性,其内在的价值可以在此基础上不断彰显,最终可以表现出无条件的、绝对性的。童先生在显现、建构善法时,给我的感觉,是不顾条件、不具体的,而是抽象的、绝对化的要将之应用在一切时一切地,也难怪他人会觉得空谈不切实际。

事实上,所有的善都不是抽象的,是密切接触到客体的需要和限制条件,能够有针对性的为他方创造价值的。当然,此过程并非不需要理念的指引,但理念是需要在与具体环境的结合中表现出适应性和指引性的,理念必须是柔软的,有生命的,而不是僵硬的。

我个人对童先生精神分析方面的内容,很有兴趣。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天一 2020-05-06 13:07:02
回帖被删除了。
换一种方式吧。老子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的问题是:“失礼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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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07 16:44:07
礼首先是一种等级秩序。但礼的作用,是通过种种仪式,训练人在情感上对此秩序的认同,并且将此认同客观的表达出来。只要礼的表达还在,哪怕心底里不认同,至少表面上还是维护秩序,不起冲突和混乱的。所谓礼崩乐坏,是指明面上就表达对此秩序的不认同,这当然就是变乱的开始。
我读过童先生的一些文章,知道童先生是非常关注“表里如一”这样的话题的,所谓“我是我所是”。对秩序来说,“我所是”,也就是外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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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07 22:28:52
谢谢回应!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我认为可以理解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礼治”。
最好的当然是道治,无为而治,像老邓,天天打牌,让百姓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国家反而治得好。
无道,只能用德治;无德就用仁治,无仁就用义治,无义就用礼治。
无礼,就用法治,失礼而用法。这就是西方启蒙之后的法治。
失法而后什么?
失法而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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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10 18:11:03
童先生的回答显得缺乏常识,是在装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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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12 22:44:47
我看老兄用佛学比较道德经,许多方面,很赞成!
老兄的知识和见解,在关天少见,我因此点赞。
当然,也有一些方面我不认同,你也希望我提出来,
没有想,等到的是这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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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13 14:02:59
先不论道治、德治、仁治、义治这样的区分有多大意义,将法治理解成礼治不成的退而求其次,不像是童先生这样的阅历、知识储备的人所应该有的。
法治是建构在限制权力、保护人的平等权利、正义、宽容、知识与确定性的基础之上的,某种意义上,是基督之道在社会治理和人的自律层面上的显现。先不说其平等、自主的核心理念与将等级制合理化、柔性化的礼治很不一样,法本身带有形而上的理想色彩,不仅是世俗社会得以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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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13 21:59:25
哈哈,看来我的猜想不错!
我们讨论佛学与道学,如何与现代西方的法治联系起来,这非常重要。
我并不反对法治,甚至追求法治,因为人类早就无道,无德,而且缺失仁义。法治是最不坏的制度。
人类只有在上古社会才可能有道治。
西方启蒙时代以来,追求自由、平等,是人的主体性的觉醒,
是科技的发展,是人与自然对立的开始,同时也是现代民族国家冲突的开始,
更是极端不平等的帝国主义和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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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21 15:14:08
主体性可贵,但就好像第七识或者自由意志一样,恒与根本烦恼相应,所以有染污性,是需要对治的对象。而法治,一方面是肯定了每一个人主体性的可贵,保护他们追求自身价值充分显现的权利,尤其是思想自由,近乎是绝对保护的,但同时也是对此主体性的限制,是自律意义的。
所谓自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对他人的主体性报以尊重,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个人的主体性不可以扩张到以我为主,以他人为奴,将平等主体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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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22 15:25:42
失礼而后法,非常复杂,不是简单的。
法治不过是人类的世界,很小的。
从公共性而言,“道”是最具公共性的,世间万物皆是道,不只是人的世界。
“德”次之,因为这是人之德。人能做到无为,潜蓄,就是玄德,就接近道了。
“仁"又次之,因为是人类之间的仁,或爱。
“义”更次之,这就涉及理性,意义,正义,公义了。圣人往往是最有主义的人。意识形态,就是义。信仰不同,立场不同,人类很多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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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22 22:41:04
童先生应该也是对西方文化、对佛教文化有了解的人,对法的理解,不应该这么狭隘。
对法的理解,佛教概括的很好。其义一,法乃是现象背后的自性,是现象之所以如是的原因;其义二,法是确定性,是知识,是秩序,因为有法,现象乃是可以被理解的;其义三,其有执持的功能,也即现象得以保持稳定性,是因为法的作用。在西方文化中,法所具有的执持功能没有得到体现,但法作为万物所以然的形式,乃至万物所当然的目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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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天一 2020-05-24 09:17:16
老兄既然谈佛学。
至少应知道三法印吧?
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诸法无我——一切现象并无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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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无我,是指一切世间法都是有漏的,就其体而言,并非恒常不变,就其作用而言,其发挥正面效应,也依赖一定的条件,不可以坚执不舍。因此,保持法的稳定性,以及用建设性的、创造性的态度让法不是封闭的,而是具有弹性的,有生命力的,能发展的,我认为同样重要。此中道本也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当然重要的是如何在制度设计上实现此构想,以及如何让法治的精神形成普遍共识。

另外,平等,自由,知识,正义,这些确实是有终极关怀色彩的理念。但其实现当然也是分步骤的,不断逼近的,抽象的、不顾条件的让一切现象都符合此理念,很难有好的结果。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童天一 2020-05-24 09:19:20
如果结合精神分析来说。
可以这么说:人是被义抹除的存在。
这是我思考了很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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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说明什么呢?说明很多观念扭曲了人的本性?为什么不是观念规范了人的本性,让人能够成为更好的自己?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所谓法,如前所述,有规则、执持这两方面的意思,其可以保持现象的性质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这与诸法无我并不矛盾。当然,一切世间法最终都是败坏法,如果不能够发展,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因此,从法的稳定性的层面,需要择善固执,从发展性的层面,则需要防止诸如僵化,原教旨主义等危险,时时审视,保持其能动性和创造性。说诸法无我,说诸行无常,不是让人厌弃一切法而无法无天,而是知世间法有真实义,但也有漏而容易走向反面,需要以中道的心态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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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2020 2020-05-28 05:06:12
所谓礼,也就是理。因为礼是在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无明而人各执一理,而有争。争则以智。
虽然一切世间法都有漏,对个体来说,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但对一个种群来说,却是能在有漏的世间法中得以延续。
如何看待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如果能知在有漏法中存有真实义,即每个个体在群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使群体得以生存和延续。就能处理好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
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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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智亦无得,是指法身远离一切能见所见、能取所取的分别相。

就其“空性”而言,其宛如虚空,不障碍一切境界相;就其“不空”义而言,其是功德具足的诸法真理。

报身、应身依法身而显,是色不异空,色即是空,事因理成;法身依报身、化身而证,是空不异色,空即是色,理因事显。

法身本来自在,不动不摇,恒常不变,其不处在“相应”境界,并非所知、所取、所执,也并非能知,能取,能执,是无智亦无得的含义;其也并非“不相应”,因其遍布一切为万物所依,为无明所覆藏而不为众生所知故。

先生所提的法的个体性和整体性的关系,我认为是很好的话题。任一法的价值都只存在于一定的时,一定的地,超出时空的限定就会表现为无价值的,负面的,所以,法与法之间一方面相互补充,随着时空的变幻而轮转;一方面成为服务于某种整体价值的相互依赖的部分,才是圆满的,没有漏洞的。这就好像华严宗中房子和支持房子的柱、梁关系的经典譬喻:

柱,梁如果脱离房子,都只是木头,其性质依赖房子这个整体才得以明确;同样的,房子如果离开了柱子,房子的性质也得不到建立,柱子的性质和房子的性质是相互建立的关系;另外的,柱子也只有成为房子这个整体的部分,才可以发挥出单独为木头时所不能发挥的作用,并且也通过此作用的发挥来确定其性质,当然,组成房子的任一部分,如果只发挥其“本位”所有的作用,比如组成柱子的木头只发挥当木头独立时所具有的作用时,那房子这个整体也无法建立。

依此譬喻,再来想象抽象的法与法之间的关系时,想到单一的法的性质、功能、价值可以通过与其他的法联系,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得到更大的显现和证明时;想到抽象的,相互联系的法与法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也因此相互作用而有隐有显,各自表现出其个体价值,并且此个体价值是为整体目标所服务的;想到法的性质在整体中有更大的开显,而此开显依赖于其他法的性质,是无法将之割裂而表现出单一性的,也因此,一法中就包含着整体中的其他一切法,法与法之间看似不同,实际上不一不异,随其有力无力而或显或隐,确实可以对理法界的性相有更多的了解。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所谓法,如前所述,有规则、执持这两方面的意思,其可以保持现象的性质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这与诸法无我并不矛盾。当然,一切世间法最终都是败坏法,如果不能够发展,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因此,从法的稳定性的层面,需要择善固执,从发展性的层面,则需要防止诸如僵化,原教旨主义等危险,时时审视,保持其能动性和创造性。说诸法无我,说诸行无常,不是让人厌弃一切法而无法无天,而是知世间法有真实义,但也有漏而容易走向反面,需要以中道的心态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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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2020 2020-05-28 05:06:12
所谓礼,也就是理。因为礼是在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无明而人各执一理,而有争。争则以智。
虽然一切世间法都有漏,对个体来说,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但对一个种群来说,却是能在有漏的世间法中得以延续。
如何看待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如果能知在有漏法中存有真实义,即每个个体在群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使群体得以生存和延续。就能处理好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
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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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是不是经常吞帖子?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所谓法,如前所述,有规则、执持这两方面的意思,其可以保持现象的性质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这与诸法无我并不矛盾。当然,一切世间法最终都是败坏法,如果不能够发展,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因此,从法的稳定性的层面,需要择善固执,从发展性的层面,则需要防止诸如僵化,原教旨主义等危险,时时审视,保持其能动性和创造性。说诸法无我,说诸行无常,不是让人厌弃一切法而无法无天,而是知世间法有真实义,但也有漏而容易走向反面,需要以中道的心态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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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2020 2020-05-28 05:06:12
所谓礼,也就是理。因为礼是在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无明而人各执一理,而有争。争则以智。
虽然一切世间法都有漏,对个体来说,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但对一个种群来说,却是能在有漏的世间法中得以延续。
如何看待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如果能知在有漏法中存有真实义,即每个个体在群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使群体得以生存和延续。就能处理好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
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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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智亦无得,是指法身远离一切能见所见、能取所取的分别相。就其“空性”而言,其宛如虚空,不障碍一切境界相;就其“不空”义而言,其是功德具足的诸法真理。法身本来自在,不动不摇,恒常不变,其不处在“相应”境界,并非所知、所取、所执,也并非能知,能取,能执,是无智亦无得的含义;其也并非“不相应”,因其遍布一切为万物所依,只是为无明所覆藏而不为众生所知,并不是与众生无缘。

先生所提的法的个体性和整体性的关系,我认为是很好的话题。任一法的价值都只存在于一定的时,一定的地,超出时空的限定就会表现为无价值的,负面的,所以,法与法之间一方面相互补充,随着时空的变幻而轮转;一方面成为服务于某种整体价值的相互依赖的部分,才是圆满的,没有漏洞的。这就好像华严宗中房子和支持房子的柱、梁关系的经典譬喻:

柱,梁如果脱离房子,都只是木头,其性质依赖房子这个整体才得以明确;同样的,房子如果离开了柱子,房子的性质也得不到建立,柱子的性质和房子的性质是相互建立的关系;另外的,柱子也只有成为房子这个整体的部分,才可以发挥出单独为木头时所不能发挥的作用,并且也通过此作用的发挥来确定其性质,当然,组成房子的任一部分,如果只发挥其“本位”所有的作用,比如组成柱子的木头只发挥当木头独立时所具有的作用时,那房子这个整体也无法建立。

依此譬喻,再来想象抽象的法与法之间的关系时,想到单一的法的性质、功能、价值可以通过与其他的法联系,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得到更大的显现和证明时;想到抽象的,相互联系的法与法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也因此相互作用而有隐有显,各自表现出其个体价值,并且此个体价值是为整体目标所服务的;想到法的性质在整体中有更大的开显,而此开显依赖于其他法的性质,是无法将之割裂而表现出单一性的,也因此,一法中就包含着整体中的其他一切法,法与法之间看似不同,实际上不一不异,随其有力无力而或显或隐,确实可以对理法界的性相有更多的了解。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所谓法,如前所述,有规则、执持这两方面的意思,其可以保持现象的性质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这与诸法无我并不矛盾。当然,一切世间法最终都是败坏法,如果不能够发展,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因此,从法的稳定性的层面,需要择善固执,从发展性的层面,则需要防止诸如僵化,原教旨主义等危险,时时审视,保持其能动性和创造性。说诸法无我,说诸行无常,不是让人厌弃一切法而无法无天,而是知世间法有真实义,但也有漏而容易走向反面,需要以中道的心态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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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2020 2020-05-28 05:06:12
所谓礼,也就是理。因为礼是在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无明而人各执一理,而有争。争则以智。
虽然一切世间法都有漏,对个体来说,任谁都逃不过成、住、坏、空的铁律。但对一个种群来说,却是能在有漏的世间法中得以延续。
如何看待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如果能知在有漏法中存有真实义,即每个个体在群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使群体得以生存和延续。就能处理好个体和群体、局部和总体的关系。
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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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20-05-30 18:15:04
无智亦无得,是指法身远离一切能见所见、能取所取的分别相。
就其“空性”而言,其宛如虚空,不障碍一切境界相;就其“不空”义而言,其是功德具足的诸法真理。
报身、应身依法身而显,是色不异空,色即是空,事因理成;法身依报身、化身而证,是空不异色,空即是色,理因事显。
法身本来自在,不动不摇,恒常不变,其不处在“相应”境界,并非所知、所取、所执,也并非能知,能取,能执,是无智亦无得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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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2020 2020-05-31 05:57:24
楼主说理已经差不多说尽了。
我只补充一点,所有世间法应该有个“主心骨”。这个“主心骨”便是法身的隐与显。即法身的真实功德。
因此,人所设法也应按这个“主心骨”而设。以房子为例,房子是用来住的,那么房子的安全性、实用性、舒适性、方便性都应符合人的需求。房子所含的所有法,都是隐藏的,但显现的是人能居住的“真实功德”。
即“就其“空性”而言,其宛如虚空,不障碍一切境界相;就其“不空”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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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所说的主心骨,是指法对人的价值究竟在什么地方,依此法可以给人带来什么利益。

显隐之间,是依据其功能对某个群体来说有没有显现。如果有作用,有价值,就是显现的,没有作用,没有价值,就是被隐藏的。

并且,法的性质也依赖其功能来定义。

所以,当我们说某法对世间人看不到什么价值,或者说此价值只能体现在遥远的彼岸时,对世间人来说,其就是没有价值的,要被唾弃的。实际上,出世间法在世间的显现,符合大家的长远利益,但一般人不会这么想,我们常常说的“价值颠倒“,往往就体现在这些地方。

传统社会的求道者,在碰到这样的情况时,抗争的少,隐逸的多,不是竭尽全力鼓与呼,不计代价要让正法显现在世间,而是对滔天浊浪表示无可奈何,一步一步往后退,闭着眼睛想要独善其身。但是,正法不能胜利,怎么能证明其是真理呢?所谓独善其身,这种切断外缘对世间苦难与罪恶不闻不问的所谓善,又能善到哪里呢?

光明的力量壮大一分,黑暗就会退缩一分。愿至高无上者赐给我们对正法更充沛的信心,对强烈的爱与愿力,以及更坚定的行动吧!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20-06-26 20:38:21
实际上,出世间法在世间的显现,符合大家的长远利益,但一般人不会这么想,我们常常说的“价值颠倒“,往往就体现在这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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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2020 2020-06-02 04:40:06
楼主说的这句非常到位。但人们就是因为眼前利益而不能知出世间法,也是因为无明而不信自己所看不到、想不到的正法的作用。
世尊传法时,并“不是竭尽全力鼓与呼,不计代价要让正法显现在世间”,而是循循善诱。因为正法的作用就是潜移默化的。而“竭尽全力鼓与呼,不计代价要让正法显现在世间”却是与正法相悖。
从大的方面看,虽然多灾多难,人类还是得以延续下来,总体来说,物质越来越丰富,文化普及率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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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说得真好。

冷与热是个大话题。理性的苏醒、生长,智慧的培育,确实需要一个冷静的环境,但人与人的联合,真理在世间的照耀,事业的成就,却不能没有强烈的热情。智慧和热爱是正法的两翼,两者相互促进,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恐怕都是不完整的。

先生所说的主心骨,或者中道,是以结果来考量,选择适合正法在人群中生长的温度。就我对传统社会的观察而言,就培育智慧、洞悉精微而言,传统知识分子笼而统之的习性显得燥热,没有深细思维不放过任何一个含糊处的耐力和专注力,那种诚实、冷静的力量;就正法的实践而言,也没有那种因为信仰、深爱而有的殉道者一般的热情。两方面成就正法的力量确实都不够。先生似乎认为行正法要选择暗中行事,但实际上,如果正法是光明,其总是要照耀的,让阴暗消失的,暗中行事或许有权智的因素,但总体来说,我认为并不合适。无知是无明的意思,这其中包含至少两种含义,一是智慧没有被认识到,二是智慧没有表达出来,让大家都看到。

另外,种子在低温下才能打破休眠,是什么原因,先生可以告诉我吗?

楼主:可爱的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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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20-03-16 00:15:54

更新时间:2020-06-26 2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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