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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里人乡里事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一楼给涯叔,希望老人家不要太敏感。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那时的她,十七八岁的样子,脸略圆,长得稍微有点像邓丽君。
女孩性格外向,脸上整天笑盈盈的,话也特别多。她对村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到村里没多久,就与住知青点旁边的一位后生混熟了,有事没事总喜欢缠着人家,问这问那。那男孩长她几岁,二十出头吧,他话不多,看起来敦厚老实。
知青点住了三四十号男女知青,他们大部分来自县城,有一些家在地市,还有一位戴眼镜的大男孩,是从福州来的。
有一天,女孩想学几句本地土话,她找到自以为熟识的那位后生,问他:“‘借点钱给我,好吗’,本地话怎么说?”
隔天上午,田间休息时,女孩走到正蹲在地上吸纸烟的生产队队长身旁,忽然问道:“队长,借根屌给我用,好吗?”
那天之后,女孩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了,而且几乎成了哑巴。又过了几个月,她离开了村子。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那年,我带女朋友回乡下老家。
午饭后,领女朋友去看望邻家老婆婆。
老人家虽年近九旬,却耳聪目明,不仅可以下地莳弄菜蔬,还能用一双民国初年生造的小脚,踏着碎步上山背柴禾。
老婆婆看到我女朋友,就像见到她亲孙女一样,不能再慈祥再亲切了。她拿出两只茶瓯,先往里注入大半瓯热茶,再往茶水里各加了一大块冰糖,末了,老婆婆右手在藏青色的围裙上擦了擦,然后中指与食指并拢,探到茶水里搅动起来,试图让冰糖溶化。我悄悄瞅了女朋友一眼,她脸上的表情还算正常。
在与老婆婆的一问一答中,女朋友很自然地喝光了茶水,又学着我的样子,将茶瓯里剩余的冰糖倾入口中,轻轻嚼出“沙-沙,沙-沙”的声音。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吾乡旧俗,以狗肉为大补之物,喜食者众。
春耕时节,许多人家会从集市上买回刍狗,养至入冬,而后杀而食之。
乡人养狗,喂的是人吃的米饭,早晚各一顿,一顿一碗,往往还舍不得盛满,毕竟那时粮食金贵,人都不太舍得吃呢。
所以,我小时候见过的狗,都是饿狗。自家的狗会到邻家偷食,邻家或不知谁家的狗,也常会闯到家里来,甚至有些看起来似乎很陌生的狗,有时也在家里从容进出。
当然,它们也偷不着什么好吃的。能到嘴的,无非是稀稀拉拉水占多数的猪食,或者鸡鸭的食物。
如若哪家有红白喜事,那是村民的大聚会,也是狗的大聚会。
在那样的聚会里,酒桌上的人可能因为欢喜或者因为哀伤而一泯旧仇,但酒桌下的狗,却常常为一根骨头而咬得头破血流。
狗吃得这么差,但它自己作为食物,却深得人类青睐,我是吃过狗肉的,我也觉得特别香特别好吃。
或许因为狗肉公认的香味,所以不能在厨房烹制,甚至不能在屋子里烹制,那样有可能引来虫豸或其他邪物进入室内。
既然人们有这样的认识,那杀完了狗,必定要在屋子外头临时垒一个露天的灶,至于烹调,倒也不难,狗肉斩件,加桔皮、姜片和老酒(黄酒)爆炒一下,再加滚水炖煮个把小时即可。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年少时见过杀猪屠狗,也曾目睹宰杀耕牛。
杀猪通常安排在凌晨,那时天空还未破晓,因为猪肉多由屠夫统购,而他们是要去赶早市的。
乡人杀猪之法,无非是将尖刀刺入猪的颈部主动脉,受难的猪会发出单纯而尖锐的嚎叫,叫声很大,感觉能穿透整个山村。伴随体内血液的流失,猪的惨叫声越来越弱,直至气绝,山村又恢复黎明前的宁静。
水牛,从前是农人主要的财产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如果一头牛面临被宰杀的命运,说明它要么已老得难以犁地,要么即将病亡。杀牛我总共见过两次,一次用半自动步枪击毙,另一次以木工凿佐以木工斧,直接凿进牛的要害部位。凿子攻击的具体是心脏还是脖颈,我现在已记不清了,那时候年纪很小,也忘了牛在屠夫面前是否有过哀嚎,我想总该是有的,动物的本能嘛。但那整体场景对我精神上的冲击,可能迄今犹存:庞大的耕牛和瘦小的屠夫,清脆的枪声与滴血的凿子……
至于屠狗,见过的次数可能与杀猪差不多。雷平阳有一首诗,诗题为《杀狗的过程》,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杀狗的办法有很多,我见过的,至少有以下四种。
其一,双手直接操起狗的两只后腿,将狗的脑袋往石板上反复地抡。这种方式筒单粗暴,主要针对体型小、比较温顺的狗。接下来大家可自行脑补一下那个场景,我就不细说了。
其二,将狗脖子夹在门扇与门框之间,狗的身子在屋里,狗头则露在门外,而后屠狗者持木棒猛击狗头,直至毙命。
其三,将狗装在麻袋里,扎紧袋口后,置于水塘或河流深处溺毙。
其四,找根结实的绳索打个活结,然后用活结套住狗脖子,再找棵树把狗吊死。
那年冬至,大约是午后吧,邻家男主人带着打好活结的棕绳,将他家的黄狗领到院子外头的柚子树下。黄狗一路上不停地摇着尾巴,还不时地伸出舌头要舔它主人的手。
到了树下,男人把活结套进狗的脖颈,棕绳的一头穿过一个树杈。至此,黄狗似乎意识到些什么,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似衰求、又像抗议。
男人没理会这些,他双手握着棕绳的一头使劲往下拉,狗的整个身子很快就悬空了。之后男人把棕绳栓牢在树干上,留下独自哀嚎的狗,自己则忙别的事情去了。
黄狗不停地扭动悬空的身体,但它越是挣扎,颈项上的绳索也就勒得越紧。没多久,就屎尿并出,弄了一地污秽。
我以为黄狗就这么完蛋了,却不料一只高大健壮的黑狗,突然狂吠着奔向黄狗,黑狗不断跳向空中,试图去咬黄狗颈上的棕绳,这样跳了多次之后,它好似忽然得到神的启示,开始撕咬起绑在树干上的绳子。没用多久,棕绳就断开了,黄狗掉落在自己的秽物上,直挺挺地躺着。黑狗用湿搭搭的舌头舔着黄狗的嘴、鼻子和半边脸,不时仰头发出狂躁的叫声。
这样过了几分钟,黄狗居然醒了,它慢慢立起身来,抖了抖身体。黑狗在一旁不停摇动尾巴,一会儿舔舔黄狗的脸,一会儿又仰头吠几声。随后,两只狗一前一后,离开了那棵柚子树,朝着通往村外的大路奔去。
当晚,黄狗又回到家里,他时而摇着尾巴,有时又怯怯地把它夹紧。
隔天一早,黄狗终于被吊死在那棵柚子树上。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村里有一位五保户,只要出口,全是温言软语,为人十分和善。老人无儿无女没老婆,也没有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孑然一身。
老人过世后,族人按乡俗把他送上山。老人身后,留下三间老屋,一条黑狗,他的一个堂弟继承了这些遗产,条件是堂弟的一个儿子做了老人名义上的嗣子,这需要在族谱上记明。而嗣子的义务,主要是他本人及子孙后代,每年都要为老人扫墓。
老人留下的狗儿长得周周正正,披一身清爽油亮的黑毛,脾性有如它的前主人,见了生人也不咬不吠,从来没伤过任何人。
但没过多久,黑狗的新主人却在一个赶集日,将它装在竹笼里,背到集市上出售。
那么漂亮温顺的狗儿,自然不愁买主,但谁也没想到的是,当晚,黑狗竟独自跑了回来。
到了下一个赶集日,它的新主人再次卖了它。然而它又逃回来了,这次天还没黑,它就到家了,可能比起上回那个冤大头,这个买主的住家,离我们村更近。
如此反复多次,其中最后一次,黑狗是隔了好多天才跑回来,左邻右舍还曾议论纷纷,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次黑狗不会再回来了。
黑狗的新主人终于彻底放弃了卖狗的想法。将近十年之后,黑狗无疾而终。老人的嗣孑郑重地将它埋在老人的坟墓近处,葬完,还放了一串鞭炮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一大早,新买不久的小白猪死了,母亲泪眼迷蒙,说小白猪是病死的。
那个时候,失去一只小猪仔好似失去一位亲人,所不同的是,我们不吃亲人的肉,也永远不打算尝试。
临近中午,几个工作组的人急匆匆地跑到家里来,他们不顾母亲的拦阻,径直闯入曾祖母的房间。其中一人从那张比曾祖母还年迈的雕花杉木床底下,摸出一只大肚皮的陶罐。他猛然一下子揭开陶罐的盖子,一股久违的肉香味,瞬间吞噬了裹脚布的气息。
曾祖母呆坐床前,拐杖横卧在她畸形的双脚旁,那几个面无血色的城里人,却已笑逐颜开。
中午放工回到家,父亲脸色铁青,不发一语。母亲见了,又抹开了眼泪,执意要去找他们理论。曾祖母的拐杖在地上重重地顿了两下,自工作组走后第一次开了口:
“别去丢人了!谁吃不是吃?”
直到晚年,母亲还在纳闷:“他们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呢?”

(此篇写于2014年)。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新房建好以后,父亲与母亲怎么也丢不下老屋,就是不愿意搬去与哥哥一家同住。哥嫂反复劝说,父母亲却一点都不松口,最后哥嫂也放弃了:那就随二老的意吧。
眼见双亲一天天地老去,有一日,哥哥趁二老双双到镇上赶集,把老屋里的家什全部搬到新房,父母亲无奈,只好告别住了几十年、建于光绪初年的四合院。
然而,老革命又遇到了新问题。这次是家里那条养了多年的老狗,老家伙宁愿独自守着老屋挨饿,也不肯到新房这边吃香喝辣,强迫了几次,它都毫不迟疑地又跑回去。没办法,父亲只好每日回老屋去喂它,好在两处相距也不算远。
这样过了将近一年,父母亲开始悄悄收拾东西,然后有一天,哥嫂都不在家,父亲留下一张字条,拉上母亲,又回到老屋,陪那固执的老狗去了。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人与屋俱老
廊前,老狗已故
镰刀锈蚀
衰草漫道
惟秋风伴我
冬雪覆我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家里以前也养过猫,而且前后还养过好几只,其中印象最深的,无疑是最后那一只。
那是一只花猫,毛色黑白杂间。我偶尔从城里回来,或坐或立,花猫老喜欢围绕着我的脚转圈。它的头面、鼻子、耳朵、尾巴,当然还有圆滚滚的的身子,总是在我两只裤腿上蹭来蹭去,没完没了。
没错,这是一只圆滚滚的花猫,也许还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胖的花猫。
但正是这样一个胖妞,却是猫体坛的雌哈登,想跳则跳,欲跃能跃。灶台、饭桌和墙头之类,自不必说,就是房梁屋顶,也时常有她的身影。看起来背了一身多余的肥肉,却并不比那些苗条的同类笨拙。
什么?你说捉老鼠,那也不比谁差!哈登60+三双知道么?别忘了,我是猫BA的雌哈登!
那年冬天,妹妹出嫁,家里一连热闹了好几日。等家里终于恢复一如日常的宁静,大家这才想起,已有好些天没见胖妞了。思前想后,母亲最后猜测,可能前几日鞭炮放得太频繁,吓到胖妞了。既然现在已经安静下来,胖妞应该要回来了。
果然,隔天一早,一家人就听到了胖妞的叫声。大家纷纷起床察看,只见胖妞在屋顶上踱来踱去,却始终不肯下地。父亲找来木梯,我缘梯而上,但因屋顶铺的是脆薄的瓦片,我并不能直接踏上去。胖妞见了我,非但不来亲近,反而转过身去,“喵呜喵呜”地叫着,几步一回头地爬上悬山顶的正脊,她站在屋脊上并且回过头来,似乎有些茫然地看了看我,随后便消失于人字坡的另一面。
这是我与胖妞的最后一面,此后,她再也没回来……
如今,妹妹的孩子也已上了高中。而胖妞,她则成了父母亲养过的最后一只猫。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四婆九十岁了,她的儿子,也已年近六旬。
每天日落时分,四婆都会坐在廊前的板凳上。也许是忙了一天,着实累了,想着歇会儿;也可能四婆心底的希望之火一直没有熄灭:她的男人,说不定哪天真的抖落满身暮色,突然出现在眼前……
解放战争后期,四婆的男人被国军抓了壮丁,那时,四婆还是一位年轻的媳妇,上有公
婆,下有一对儿女。
上个世纪八零年代末,陆续有去台老兵回乡探亲甚至定居,但四婆的男人始终杳无音信。
四婆的儿子不太成器,因故又有些残疾,四婆可能很早就料定,儿子要打一辈子光棍。
四婆深谋远虑,为此领养了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儿,无非是想给儿子留个后,自己百年之际,老儿子也好歹有个可以依靠的人,不至于孑然一身。
稻子割了一茬又一茬,两个小孩儿总算成人了,孙女长几岁,早早便嫁了人,孙子打工去了异乡。
此时,公婆早已离世。四婆守着一个不中用的老儿子,自己舞着一双民国小脚,既要下地种菜,也须上山背柴。稻田里的活儿,则由孙女婿包办。孙女一家也不富裕,况且还有五六口人拖累着,能给四婆母子俩的帮衬着实有限。好在孙女婿憨厚良善而且异常勤快,而两家相距也不算远,隔三差五,多少有个照应。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正值四婆鲐背之年,大约是暮秋初冬时节吧,稻谷尚未悉数入仓。一日午后,四婆正在院子里忙活,忽然听到老儿子低声叫着“娘…娘…”。四婆未及走到儿子卧房门口,已先闻到一股乐果的浓烈气味,四婆似乎瞬间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没进儿子房间,而是踉踉跄跄地直“奔”厨房而去,四婆从水缸里抄起瓢子,又踉跄“奔”向茅房……
四婆的老儿子吐了个翻江倒海,连胃液都差不多吐干净了。
那些年,村里喝敌敌畏的有过好几位,送到医院后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而四婆,愣是用一瓢大类驱跑群鬼,把儿子从阎罗殿里抢了出来。
但到底还是白发人送了黑发人。距四婆放下手中臭烘烘的水飘不过年余,她的老儿子便得暴病亡故了。
四婆这下疯了,很多人都这么说。她蓬头垢面、不言不语、不吃不喝……
谁也没有想到,两个多月后,四婆竟从“梦”中醒来。
四婆说,我的孙子还没娶媳妇呢。
于是,山道上,阡陌间,又有了四婆的身影,远远望去,像一团奇特的蒲公英。

(PS:敌敌畏是一种巨毒农药)。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更正:乐果应为敌敌畏。乐果是另一种剧毒农药。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时间:2020-06-18 06:34:37
秦川梦回新老师在帖子里说到暑热,引用了白乐天《观刈麦》的一联诗句“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我也不揣冒昧,说点肤浅的想法。
对于诗人所谓“不知热”,我觉得,首先,与繁税重赋直接威胁基本生存的巨大压力以及诗人没看见的农人的各种悲苦相较,对于暑热的感受,在年复一年辛苦劳作以求温饱的农人那里,早已退居末席,不值一提了。其次,与没有长期农耕或户外劳作经历的人相比,农人在肌体上对暑热有着更好的耐受力(打个比方,不怎么晒太阳的人炎夏可能容易中暑,而农人整个夏日都在阳光下暴晒,但中暑的却很少),在精神上,面对暑热,可能有着更强的意志力。
我在学生时代以及刚刚参加工作的头几年,每年都回家参与“双抢”(抢收抢种,就是与时令赛跑。成熟的稻子若下及时收割,黄熟过度,子粒就有可能脱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收割完则要及时播种,节令过了立秋再插稻秧的话,就会影响秧苗的生长,并最终造成晚稻减产)。
“双抱”时节在南方的水稻田中干活儿,那是直正的汗如雨下,就我个人而言,一天可能要喝五升,也就是十斤水。
犹记得午饭后,父亲只稍事休息,就再次从容回到水田里。而我看到父亲出发,也不得不跟着,说实话,心里是不情愿的。要知道,午后是一天里最热的时段,所谓骄阳似火,真个就是火燎在皮肤上的感觉。稻田里的水也让人倍感不适,那要比洗澡水热许多。“双抢”期间,请工是很难的,一来大多数人都没得空闲,二来即便有空,且工钱比平日长了一些,多数还是不愿意干。有些书里,描写某些劳力者做着极苦累的活儿,却说他们“不以为苦”,而处身“双抢”的本人,老实说是深以为苦的。
也许正因为农事的“苦”,因此农村里考学出去的人,不仅颇受尊重,也是大家羡慕的对象。
当然了,话说回来,早上六七点钟出门,傍晚七八点到家,扣除午间吃饭休息及路上耗时,一天在田里不停忙活的时间在十个小时以上。山乡早晚温差较大,裹着暮色到家时,暑热已褪去下少。晚餐桌上两三瓶啤酒下肚,有时都快睡着了。上得床来,似乎连床头边的书本都翻不动了。
虽然如此,但至少从暮色中踏进家门那一刻起,我感觉我还是充实的,有一种无须与人言的幸福感盈满心田。

观刈麦
[ 唐 ] 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楼主:青烟去残灰留

字数:5710

帖子分类:闲闲书话

发表时间:2020-06-04 06:09:04

更新时间:2020-06-18 06:34:37

评论数:10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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