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京JF:南大碎尸案-----发现一高度疑似分尸的现场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因这一线索事关重大,在天涯原帖子讨论不过瘾,特在此重开一贴,单独讨论,希望更多推理高手能帮忙继续分析,还原整个作案过程,并希望能引起南京JF重视,或许,这一千古奇案水落石出指日可待!
南大碎尸案的破案难度就不说了,不客气地讲,难于上青天。案子已过21年,事过境迁,什么证据都已灰飞烟灭,甚至凶手本人能不能在世都是个问题,但是也许就有那么个巧合,也许就有那么个机会,也许加上本小主匹夫的努力,也许就能水落石出,本小主匹夫愿就这一线索,深度挖掘,在众多天涯高手的共同努力下,我坚信,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就在眼前。。。。。。。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为方便大家能够找到有用的信息,我尽可能得把有用的帖子详尽的贴出来,请有心人自己查看分析!
为方便大家能够找到有用的信息,我尽可能得把有用的帖子详尽的贴出来,请有心人自己查看分析!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现场篇,该篇主要以天涯网名荷兰猪猪发的帖子为主要线索说起
荷兰猪猪:
特地找回帐号来回复。我说个可能的线索:97年初,我在南大上体育课,在北园体育场最西北边的一块水泥篮球场打球,球场边是围墙,不小心球飞过了围墙,我们找不到进入围墙的门,只好翻墙进去找球。没想翻进去发现,里面是一间狭窄的废弃的房间,阴森恐怖,有一张挂着蚊帐的棕绷床,地上似乎有木屑(记不大清楚了),整个房间全是杂物和灰尘,已许久无人居住。我们翻进去的几个男生都觉得恐怖,赶紧捡球就跑。现在回想,这样的房间,处于校园内部和金银街交界,不易被发现,即使在其中发生凶案,甚至可能躲过排查。可惜这些年过去,这个房间很可能已不复存在,说不定已拆迁,或是变成了商院或软院的新楼了
所谓房间,就是在围墙和围墙外的房子之间加了个顶,所以狭长。我们从没顶的地方翻进去,不记得有门。这个房间可能需要从围墙外的房子进去,属于违建,很隐蔽
我仔细想了那个房间的位置,很可能现在的逸夫管理科学楼当时是篮球场(不十分确定),那个房间位于球场围墙和金银街的建筑之间,房间里有旧方桌椅,炉子等等,但一看就很久无人居住。
不记得了,二十年了。但既然有人居住过,应该不缺水源。这个房间只能从金银街一侧的建筑内进入,如果入口是暗门或窗户,则很可能躲过排查。不管怎样,这个房间已然湮没在二十年南大的建设中
我已很难回忆起当年金银街上的对应位置是什么建筑,也许是个小店,也许是民房,但印象中是学校外围出名混乱的gay聚集地。我想;即使万幸,回贴受到重视,重查当年卷宗中这个位置的排查记录,真象也难以被揭开,毕竟已时过境迁,即使临建,拉个水管、做个排水也是很容易的事,否则生活太不方便;况且这个临建并不独立,应为金银街建筑的主人在自家房子后修建,修建同时一定会考虑给排水。
谢谢关注我的回帖。又看了一下几个抛尸点,可明显看出他的路线,凶手对南大极为熟悉。如在远离南大的地方做案,则无必要回南大抛尸。
再描述下我见到的房间:处于南大球场围墙和外面建筑之间,因此狭长,部分加顶形成违建,另有一小部分露天。露天部分定有排水,否则雨水会倒灌。未见可进入的门,最大可能是从外面建筑的窗户或暗门进入。房间白天十分阴暗,里面灰尘很厚。
记得的房间内设施包括:一张挂着蚊帐的棕绷床,方桌及凳子,炉子,很多杂物,地上有木屑(这点不肯定),一只猫蜷在旧搪瓷脸盆里。
荷兰猪猪:
特地找回帐号来回复。我说个可能的线索:97年初,我在南大上体育课,在北园体育场最西北边的一块水泥篮球场打球,球场边是围墙,不小心球飞过了围墙,我们找不到进入围墙的门,只好翻墙进去找球。没想翻进去发现,里面是一间狭窄的废弃的房间,阴森恐怖,有一张挂着蚊帐的棕绷床,地上似乎有木屑(记不大清楚了),整个房间全是杂物和灰尘,已许久无人居住。我们翻进去的几个男生都觉得恐怖,赶紧捡球就跑。现在回想,这样的房间,处于校园内部和金银街交界,不易被发现,即使在其中发生凶案,甚至可能躲过排查。可惜这些年过去,这个房间很可能已不复存在,说不定已拆迁,或是变成了商院或软院的新楼了
所谓房间,就是在围墙和围墙外的房子之间加了个顶,所以狭长。我们从没顶的地方翻进去,不记得有门。这个房间可能需要从围墙外的房子进去,属于违建,很隐蔽
我仔细想了那个房间的位置,很可能现在的逸夫管理科学楼当时是篮球场(不十分确定),那个房间位于球场围墙和金银街的建筑之间,房间里有旧方桌椅,炉子等等,但一看就很久无人居住。
不记得了,二十年了。但既然有人居住过,应该不缺水源。这个房间只能从金银街一侧的建筑内进入,如果入口是暗门或窗户,则很可能躲过排查。不管怎样,这个房间已然湮没在二十年南大的建设中
我已很难回忆起当年金银街上的对应位置是什么建筑,也许是个小店,也许是民房,但印象中是学校外围出名混乱的gay聚集地。我想;即使万幸,回贴受到重视,重查当年卷宗中这个位置的排查记录,真象也难以被揭开,毕竟已时过境迁,即使临建,拉个水管、做个排水也是很容易的事,否则生活太不方便;况且这个临建并不独立,应为金银街建筑的主人在自家房子后修建,修建同时一定会考虑给排水。
谢谢关注我的回帖。又看了一下几个抛尸点,可明显看出他的路线,凶手对南大极为熟悉。如在远离南大的地方做案,则无必要回南大抛尸。
再描述下我见到的房间:处于南大球场围墙和外面建筑之间,因此狭长,部分加顶形成违建,另有一小部分露天。露天部分定有排水,否则雨水会倒灌。未见可进入的门,最大可能是从外面建筑的窗户或暗门进入。房间白天十分阴暗,里面灰尘很厚。
记得的房间内设施包括:一张挂着蚊帐的棕绷床,方桌及凳子,炉子,很多杂物,地上有木屑(这点不肯定),一只猫蜷在旧搪瓷脸盆里。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问答篇: 下面是部分网友的帖子
zhili999:2017-01-05 15:07:38 评论
南京警方当年排查范围肯定包括凶案第一现场,虽不能说是疏漏,或许罪犯掩饰得好,或许当时诊断方向有误,但肯定是排查过。总而言之,第一现场封闭空间所在的门口警方肯定进入过,但警方是不是真正走进这个第一现场是个问题。说不定只到店内查看分析了下便被排除了,没去看看墙壁有没有暗门
zhili999:2017-01-05 15:15:12 评论
而且根据我的分析,第一现场肯定就在南大或者附近,无论如何,肯定都属于南京警方排查过的地方
深W漂:你们说的就是它了。猪猪〈是昵称褒义哟〉说的北园最西北的蓝球场,应该就是传说的著名的有树洞的那个运动场,或复式,或毗连,如果说这里是分尸现场,我提几点质疑,给你们泼泼冷水 : 1,猪猪见到这棚屋时已经是一年后1997年,请问,杀人都一年了,这人这点为何还在?凶手是超级淡定神?!如果凶犯要走,我觉得他会让这个“命案棚屋“消失了再走,你们说呢?1,想象这棚屋与树洞最多2---300米之内,尽管是藏,难道他会在门口抛藏尸块?2,墙宇旮旯间搭盖的秘所,确实是禁锢杀人碎尸的好地方,但满足这些的基础条件怎么解决,比如水、电……; 3,在这里杀了人,他还不如在棚内地底打个洞,天知地知,DAQ可以永远消失了,何必千辛万苦啰七八说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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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龖文:2017-01-06 03:26:43 评论
深漂这分析让人醍醐灌顶,有道理!假定这区域呈在重大嫌疑,别忘了传说中警方入驻南大有三、四个月左右,据传说中警方在入驻期间是各种林荫深处潜藏以图瓮中捉鳖,这样严阵以待的态势,对地型、校内建筑基本结构木摸排透的可能性有多大?
• zhili999:2017-01-06 09:32:16 评论
评论 深W漂:1'该房与树洞还有一墙之隔,凶手能抛尸十多处,总有离现场相对近的地方 2有炉子还没有水?有床睡觉还没有电?3挖坑埋人,能不能挖是个问题,而且闹市区早晚能发掘出来,那时他也死定
• zhili999:2017-01-06 09:34:15 评论
评论 深W漂:还有,刚案发就歇业搬家,警方不找你找谁? 案发现场一定在南大或附近,警方肯定也排查过现场,也肯定是漏过了!木屑和猫毛是十二年后发现的
• zhili999:2017-01-06 09:37:07 评论
评论 深W漂:能切二千多片抛尸十多处,他不淡定神难道你是? 你找头猪给我切2000片试试?把猪头切下来放卧室睡觉试试?
• 深W漂:2017-01-06 13:46:00 评论
评论 zhili999:狞牙俐齿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28:38 评论
评论 深W漂:我同意智力999的见解。伶牙俐齿是有据分析不是胡思乱想。而且尽量不要出现文字错误了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31:45 评论
评论 深W漂:1.凶手本就是个冷静至极的人。有的命案埋在自己床下,淡定否?不应该以常人心态揣度凶手。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35:16 评论
评论 深W漂:凶手也可能呆在原地免得被人发现蛛丝马迹。因为排查过却未发现的可能性极大,没有人比凶手本人更清楚自己的过程中及心理变化。凶手呆在原地一直在消灭比如血迹等可能让人发现的痕迹。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7:36:32 评论
评论 深W漂:凶手在等待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再走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38:04 评论
评论 深W漂:既然安全了,何必多此一举让此处不正常消失?拆迁了的话,可能凶手欣喜若狂,放下了多年的顾虑包袱。
• 2017-01-06 17:40:39 评论
评论 深W漂:不明白为什么要考虑水电,水电对清理尸体不是决定性的东西。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7:44:46 评论
评论 深W漂:在棚底埋,智力999已说了情况了,想排查那年谁在这里住过不难,谁会杀人后埋尸到别人产权或租住的场所?荒宅的话还有可能,但是本案凶手没有采取掩埋,不用多思考这点了。
• zhili999:2017-01-06 20:01:25 评论
评论 深W漂:凶手既然挂了蚊帐,估计是出现蚊子后搬走的,因为这些东西晦气,所以走时都留在原地
• 隐雾独行:2017-01-06 21:07:53 评论
评论 zhili999:他何时走的不重要,但应该调查这种足以引起合理怀疑的人的当年生活情况及特长等。
• zhili999:2017-01-06 21:53:05 评论
评论 深W漂:是的,当年应该在床单上留下过血手印,找到当年的小屋使用者,便可印证!当年警方的重点还是刁的社会圈子,南大内部人员,居民楼房等!这个小屋当年未必发现,即便发现了也可能因伪装的好被排除
评论 zhili999:还有,刚案发就歇业搬家,警方不找你找谁? 案发现场一定在南大或附近,警方肯定也排查过现场,也肯定是漏过了!木屑和猫毛是十二年后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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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雾独行:2017-01-06 13:28:48 评论
评论 zhili999:警方一定对此处排查过,但排除了嫌疑。可能未携带警犬?痕迹如果清理的很干净,只有气味会留的比较久吧?人眼未必辨别的出来。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3:30:20 评论
评论 zhili999:为什么不调查一下当年此处的所有人是谁呢?在此做过什么生意?所有人的背景是什么?查清楚不难啊?
• zhili999:2017-01-06 21:08:43 评论
评论 zhili999:如果可能,排查当年小屋的所有人承租人情况,现在肯定该来的及,因为有指纹比对,破案指日可待
zhili999:2017-01-05 15:07:38 评论
南京警方当年排查范围肯定包括凶案第一现场,虽不能说是疏漏,或许罪犯掩饰得好,或许当时诊断方向有误,但肯定是排查过。总而言之,第一现场封闭空间所在的门口警方肯定进入过,但警方是不是真正走进这个第一现场是个问题。说不定只到店内查看分析了下便被排除了,没去看看墙壁有没有暗门
zhili999:2017-01-05 15:15:12 评论
而且根据我的分析,第一现场肯定就在南大或者附近,无论如何,肯定都属于南京警方排查过的地方
深W漂:你们说的就是它了。猪猪〈是昵称褒义哟〉说的北园最西北的蓝球场,应该就是传说的著名的有树洞的那个运动场,或复式,或毗连,如果说这里是分尸现场,我提几点质疑,给你们泼泼冷水 : 1,猪猪见到这棚屋时已经是一年后1997年,请问,杀人都一年了,这人这点为何还在?凶手是超级淡定神?!如果凶犯要走,我觉得他会让这个“命案棚屋“消失了再走,你们说呢?1,想象这棚屋与树洞最多2---300米之内,尽管是藏,难道他会在门口抛藏尸块?2,墙宇旮旯间搭盖的秘所,确实是禁锢杀人碎尸的好地方,但满足这些的基础条件怎么解决,比如水、电……; 3,在这里杀了人,他还不如在棚内地底打个洞,天知地知,DAQ可以永远消失了,何必千辛万苦啰七八说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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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龖文:2017-01-06 03:26:43 评论
深漂这分析让人醍醐灌顶,有道理!假定这区域呈在重大嫌疑,别忘了传说中警方入驻南大有三、四个月左右,据传说中警方在入驻期间是各种林荫深处潜藏以图瓮中捉鳖,这样严阵以待的态势,对地型、校内建筑基本结构木摸排透的可能性有多大?
• zhili999:2017-01-06 09:32:16 评论
评论 深W漂:1'该房与树洞还有一墙之隔,凶手能抛尸十多处,总有离现场相对近的地方 2有炉子还没有水?有床睡觉还没有电?3挖坑埋人,能不能挖是个问题,而且闹市区早晚能发掘出来,那时他也死定
• zhili999:2017-01-06 09:34:15 评论
评论 深W漂:还有,刚案发就歇业搬家,警方不找你找谁? 案发现场一定在南大或附近,警方肯定也排查过现场,也肯定是漏过了!木屑和猫毛是十二年后发现的
• zhili999:2017-01-06 09:37:07 评论
评论 深W漂:能切二千多片抛尸十多处,他不淡定神难道你是? 你找头猪给我切2000片试试?把猪头切下来放卧室睡觉试试?
• 深W漂:2017-01-06 13:46:00 评论
评论 zhili999:狞牙俐齿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28:38 评论
评论 深W漂:我同意智力999的见解。伶牙俐齿是有据分析不是胡思乱想。而且尽量不要出现文字错误了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31:45 评论
评论 深W漂:1.凶手本就是个冷静至极的人。有的命案埋在自己床下,淡定否?不应该以常人心态揣度凶手。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35:16 评论
评论 深W漂:凶手也可能呆在原地免得被人发现蛛丝马迹。因为排查过却未发现的可能性极大,没有人比凶手本人更清楚自己的过程中及心理变化。凶手呆在原地一直在消灭比如血迹等可能让人发现的痕迹。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7:36:32 评论
评论 深W漂:凶手在等待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再走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38:04 评论
评论 深W漂:既然安全了,何必多此一举让此处不正常消失?拆迁了的话,可能凶手欣喜若狂,放下了多年的顾虑包袱。
• 2017-01-06 17:40:39 评论
评论 深W漂:不明白为什么要考虑水电,水电对清理尸体不是决定性的东西。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7:44:46 评论
评论 深W漂:在棚底埋,智力999已说了情况了,想排查那年谁在这里住过不难,谁会杀人后埋尸到别人产权或租住的场所?荒宅的话还有可能,但是本案凶手没有采取掩埋,不用多思考这点了。
• zhili999:2017-01-06 20:01:25 评论
评论 深W漂:凶手既然挂了蚊帐,估计是出现蚊子后搬走的,因为这些东西晦气,所以走时都留在原地
• 隐雾独行:2017-01-06 21:07:53 评论
评论 zhili999:他何时走的不重要,但应该调查这种足以引起合理怀疑的人的当年生活情况及特长等。
• zhili999:2017-01-06 21:53:05 评论
评论 深W漂:是的,当年应该在床单上留下过血手印,找到当年的小屋使用者,便可印证!当年警方的重点还是刁的社会圈子,南大内部人员,居民楼房等!这个小屋当年未必发现,即便发现了也可能因伪装的好被排除
评论 zhili999:还有,刚案发就歇业搬家,警方不找你找谁? 案发现场一定在南大或附近,警方肯定也排查过现场,也肯定是漏过了!木屑和猫毛是十二年后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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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雾独行:2017-01-06 13:28:48 评论
评论 zhili999:警方一定对此处排查过,但排除了嫌疑。可能未携带警犬?痕迹如果清理的很干净,只有气味会留的比较久吧?人眼未必辨别的出来。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3:30:20 评论
评论 zhili999:为什么不调查一下当年此处的所有人是谁呢?在此做过什么生意?所有人的背景是什么?查清楚不难啊?
• zhili999:2017-01-06 21:08:43 评论
评论 zhili999:如果可能,排查当年小屋的所有人承租人情况,现在肯定该来的及,因为有指纹比对,破案指日可待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作者:荷兰猪猪wuwu 时间:2017-01-06 15:18:45
那个球场的位置,由于时间太久,我已经记得不是特别清楚,但确定是最西边一块,紧挨着围墙,现在应已拆除。仔细想后有两个可能:一是前面说的现在逸夫管理科学楼的位置,围墙外面是金银街的临界建筑;二是后来的金陵学院、现在的软件学院的位置,围墙外当时也是一片旧房子。究竟是哪里,需要找到当时的学校地图,看看这两个位置哪个是篮球场。
作者:荷兰猪猪wuwu 时间:2017-01-06 15:45:43
九十年代的南大,区区七百亩地上,还是分布着很多的老旧房屋。当时的经济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学校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项目经费和捐赠,很难对这些旧房子加以改造。像当时的花房(现在的蒙民伟楼)、当时的陶园、金银街,都有不少老旧的民房和门面,即使我无意进入的这个房间不是杀人现场,当时的南大范围内类似的可加盖、改造的老房子还有很多,排查的难度也比现在大很多。我相信JF细致周密的工作,但我还是肯定,现场就在南大或很近的范围之内,因为凶手的抛尸地点表明了他是个对南大地形及其熟悉的人,就住在学校或周围。从体育场横穿往医学院方向的小路,到达天津路门,出门后一路向南,到小粉桥丢掉最重的一包,从小粉桥门进入南园在往回走,去受害人住的老四舍门口看看有什么动静,然后从老四舍与校医院间的小铁门穿出,走校医院门出去到汉口路然后回家,顺便把最后一包丢在医院门口,也免得走南园大门被人注意。一条不走回头路的路线,进出都是边门,还顺带去受害人居住的宿舍门口看看。老四舍和校医院之间的小铁门,不是常走的人根本不会知道。
• 你只要想通一个问题你就能明白为何你说的这个地方可能性很低的了,假如他是在这种隐蔽的平房,那么在10天的时间里面他完全可以在自己房间地面上挖好一个坑,这样南大案就将是一单不起眼的人口失踪案,而不会是现在看到的闹市碎尸抛尸案了。明白了吗?
• KN先生:2017-01-06 16:07:45 评论
昨天深w漂其实已经给你指出来了。 你很难驳倒这条理由的。
• 荷兰猪猪wuwu:2017-01-06 16:21:03 评论
把尸体埋在自己房间的地下,无论是当时还是很多年后,只要尸体或白骨被发现,几乎可以坐实房屋主人的罪名;把经过切片处理的尸体分散地抛到多地,在监控并不发达的当时,只要没有目击者,很难追查是何人所为,且存在尸体被当做厨余垃圾不被发现的可能。
• mnbvcxl:2017-01-06 16:22:3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 :我也这样认为
• 荷兰猪猪wuwu:2017-01-06 16:26:59 评论
LZ是认为当晚受害人被带离南大,然后凶手再带着处理好的尸体赶回南大抛尸,向学校挑衅?但我还是觉得应该是凶手向华侨路抛的第一包就被发现,在面临警察搜查的情况下,慌忙把剩下的在学校周围紧急抛洒。此外,旧民房相对独立,可以私接水电,不用担心水量爆表或被邻居怀疑
• 隐雾独行:2017-01-06 16:47:45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认同荷兰猪猪侠的判断,合情合理。
• 隐雾独行:2017-01-06 16:56:01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但是如何判断的凶手一路扔?而且还拎着尸块到四舍看动静?确定是一次性扔了多袋?红衣服包着肉,如何能做到丢弃过程有人目击的话却不在意?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6:56:36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最后扔的最重的?
• 隐雾独行:2017-01-06 16:59:13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当时在南大是否人人皆知案件发生?如果是,任何拎包状物的人都会引起人的注意吧?除非没有目击者。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00:55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上面的一段文字是指初次抛尸后,学校、学生是否知道了案件?那么知情人按常理会留意所有拎包人。
• 2017-01-06 17:13:37 评论
如果学校周围的这几个点是一次抛的,则这是条完美路线,最僻静不易被注意的路线。拎着最后的一包经过老四舍门口,然后扔到仅挨着的校医院垃圾桶,也算大功告成。他出发前应该想过路线,这是个对周边异常熟悉的人采用的路线。
• 荷兰猪猪wuwu:2017-01-06 17:21:39 评论
留意所有的拎包人?也不至于吧,路上拎包的那么多,即使当时我们这样的学生,也都背个书包,里面全是书
• 隐雾独行:2017-01-06 18:01:0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我觉得每次抛尸的包装,结合各个包装的发现日期,应该是个线索,可以推理假设不同情况凶手的思维变化,对当时案情发展的掌握程度,分尸现场等可能。
• 隐雾独行:2017-01-06 18:03:0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比如,人们盛传凶手丢弃黑色塑料袋,可能凶手了解后采取了使用旧旅游包等方法避免他人注意。
• zhili999:举报 2017-01-06 20:34:4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我的感觉是骨骼内脏三十斤左右应该是手提抛掉,新街口那个小包裹可能骑自行车抛掉,头颅是次日反方向抛掉,那个小屋很符合这个分析。因为提着重的这些东西不可能又走太远,当然也不能太近
那个球场的位置,由于时间太久,我已经记得不是特别清楚,但确定是最西边一块,紧挨着围墙,现在应已拆除。仔细想后有两个可能:一是前面说的现在逸夫管理科学楼的位置,围墙外面是金银街的临界建筑;二是后来的金陵学院、现在的软件学院的位置,围墙外当时也是一片旧房子。究竟是哪里,需要找到当时的学校地图,看看这两个位置哪个是篮球场。
作者:荷兰猪猪wuwu 时间:2017-01-06 15:45:43
九十年代的南大,区区七百亩地上,还是分布着很多的老旧房屋。当时的经济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学校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项目经费和捐赠,很难对这些旧房子加以改造。像当时的花房(现在的蒙民伟楼)、当时的陶园、金银街,都有不少老旧的民房和门面,即使我无意进入的这个房间不是杀人现场,当时的南大范围内类似的可加盖、改造的老房子还有很多,排查的难度也比现在大很多。我相信JF细致周密的工作,但我还是肯定,现场就在南大或很近的范围之内,因为凶手的抛尸地点表明了他是个对南大地形及其熟悉的人,就住在学校或周围。从体育场横穿往医学院方向的小路,到达天津路门,出门后一路向南,到小粉桥丢掉最重的一包,从小粉桥门进入南园在往回走,去受害人住的老四舍门口看看有什么动静,然后从老四舍与校医院间的小铁门穿出,走校医院门出去到汉口路然后回家,顺便把最后一包丢在医院门口,也免得走南园大门被人注意。一条不走回头路的路线,进出都是边门,还顺带去受害人居住的宿舍门口看看。老四舍和校医院之间的小铁门,不是常走的人根本不会知道。
• 你只要想通一个问题你就能明白为何你说的这个地方可能性很低的了,假如他是在这种隐蔽的平房,那么在10天的时间里面他完全可以在自己房间地面上挖好一个坑,这样南大案就将是一单不起眼的人口失踪案,而不会是现在看到的闹市碎尸抛尸案了。明白了吗?
• KN先生:2017-01-06 16:07:45 评论
昨天深w漂其实已经给你指出来了。 你很难驳倒这条理由的。
• 荷兰猪猪wuwu:2017-01-06 16:21:03 评论
把尸体埋在自己房间的地下,无论是当时还是很多年后,只要尸体或白骨被发现,几乎可以坐实房屋主人的罪名;把经过切片处理的尸体分散地抛到多地,在监控并不发达的当时,只要没有目击者,很难追查是何人所为,且存在尸体被当做厨余垃圾不被发现的可能。
• mnbvcxl:2017-01-06 16:22:3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 :我也这样认为
• 荷兰猪猪wuwu:2017-01-06 16:26:59 评论
LZ是认为当晚受害人被带离南大,然后凶手再带着处理好的尸体赶回南大抛尸,向学校挑衅?但我还是觉得应该是凶手向华侨路抛的第一包就被发现,在面临警察搜查的情况下,慌忙把剩下的在学校周围紧急抛洒。此外,旧民房相对独立,可以私接水电,不用担心水量爆表或被邻居怀疑
• 隐雾独行:2017-01-06 16:47:45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认同荷兰猪猪侠的判断,合情合理。
• 隐雾独行:2017-01-06 16:56:01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但是如何判断的凶手一路扔?而且还拎着尸块到四舍看动静?确定是一次性扔了多袋?红衣服包着肉,如何能做到丢弃过程有人目击的话却不在意?
• 隐雾独行:举报 2017-01-06 16:56:36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最后扔的最重的?
• 隐雾独行:2017-01-06 16:59:13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当时在南大是否人人皆知案件发生?如果是,任何拎包状物的人都会引起人的注意吧?除非没有目击者。
• 隐雾独行:2017-01-06 17:00:55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上面的一段文字是指初次抛尸后,学校、学生是否知道了案件?那么知情人按常理会留意所有拎包人。
• 2017-01-06 17:13:37 评论
如果学校周围的这几个点是一次抛的,则这是条完美路线,最僻静不易被注意的路线。拎着最后的一包经过老四舍门口,然后扔到仅挨着的校医院垃圾桶,也算大功告成。他出发前应该想过路线,这是个对周边异常熟悉的人采用的路线。
• 荷兰猪猪wuwu:2017-01-06 17:21:39 评论
留意所有的拎包人?也不至于吧,路上拎包的那么多,即使当时我们这样的学生,也都背个书包,里面全是书
• 隐雾独行:2017-01-06 18:01:0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我觉得每次抛尸的包装,结合各个包装的发现日期,应该是个线索,可以推理假设不同情况凶手的思维变化,对当时案情发展的掌握程度,分尸现场等可能。
• 隐雾独行:2017-01-06 18:03:0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比如,人们盛传凶手丢弃黑色塑料袋,可能凶手了解后采取了使用旧旅游包等方法避免他人注意。
• zhili999:举报 2017-01-06 20:34:44 评论
评论 荷兰猪猪wuwu:我的感觉是骨骼内脏三十斤左右应该是手提抛掉,新街口那个小包裹可能骑自行车抛掉,头颅是次日反方向抛掉,那个小屋很符合这个分析。因为提着重的这些东西不可能又走太远,当然也不能太近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作者:一襟晚照S 时间:2017-01-06 22:49:07
长叹一声 本来以为这个案子已经基本水落石出了 就等着南京jf去找人比对了 现在又突然出现这样一条线索 好事多磨啊 探讨一下
新发现的这个疑似第一现场确实高度可疑
1)它离“最隐秘”的抛尸点南大树洞最近
2)它离死者最后被目击的平仓巷/青岛路最近
3)它的现场环境含有后期尸块检测中发现的物质
4)它的主人肯定对南大内部及周边出现的抛尸点极为熟悉
5)它完美的位于大锏银巷13号和水佐岗19号的中心 到两地均为2公里上下 步行正好都是30分钟以内
6)它当年几乎不可能被排查到(存疑 后面会说)
这个第一现场在空间上近乎完美的支持了死者从宿舍出发 经青岛路/平仓巷(无论是否买了东西)去往逸夫楼晚自习或者去逸夫楼周边(包括体育场)散心时被劫杀的推断 但 只是近乎完美
A)如果死者生前走到平仓巷的校门没有左拐 而是进入了校园或者在这之前被劫 这个现场是存在疑问的 因为荷兰猪猪侠在1997年时是翻墙进入这个空间的 除非这个围墙在96年不存在或者96年有门(可能不在荷兰猪猪侠当时想去捡球地方的附近 他没找到)
B)如果死者确实左拐了 那么她是不会西行太远的 站在平仓巷和金银街交汇的路口北望 这就是刁爱青生前最后的二三百米 这个现场在空间上是完美的
空间上的近乎完美不好解释头颅被处理过这一现象 因为这样的第一现场几乎100%指向陌生人作案 而陌生人是永远不会去处理头颅的(不认可的找一例 哪怕就一例 陌生人碎尸案中凶手对头颅进行过处理的) 那反过来 这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熟人呢 这是他的住所嘛?不是住所能在此藏尸近10天且进行了分尸?这个熟人在案发后的一年内消失了 至少是从这个住所消失了 这样的一个熟人警方无从探寻嘛?这是最大的疑点
刚才第六点的补充 警方是可能排查过这里的 依稀记得早先有帖子里面提到 当年高度怀疑一个退伍军人 有棕棚床有猫(闪现一下 96年就检测到了棕棚床成分和猫毛 不是08年)单身 有作案时间 用了手段 没招 这个人是不是就是这里的主人 存疑 技术上的欠缺导致警方找到了这样的现场但是没有提取到任何可以比对的东西(注意隐藏的逻辑 警方并没有找到太多既有棕棚床又有猫的现场!)
最后啰嗦一句我理解的金银街居民 这一片当年十有八九是南大后勤人员(包括后代)和临时工的平房住宅区 后来拆迁了建起了各种院系大楼 这里的居民在96年是固定的 很好查
长叹一声 本来以为这个案子已经基本水落石出了 就等着南京jf去找人比对了 现在又突然出现这样一条线索 好事多磨啊 探讨一下
新发现的这个疑似第一现场确实高度可疑
1)它离“最隐秘”的抛尸点南大树洞最近
2)它离死者最后被目击的平仓巷/青岛路最近
3)它的现场环境含有后期尸块检测中发现的物质
4)它的主人肯定对南大内部及周边出现的抛尸点极为熟悉
5)它完美的位于大锏银巷13号和水佐岗19号的中心 到两地均为2公里上下 步行正好都是30分钟以内
6)它当年几乎不可能被排查到(存疑 后面会说)
这个第一现场在空间上近乎完美的支持了死者从宿舍出发 经青岛路/平仓巷(无论是否买了东西)去往逸夫楼晚自习或者去逸夫楼周边(包括体育场)散心时被劫杀的推断 但 只是近乎完美
A)如果死者生前走到平仓巷的校门没有左拐 而是进入了校园或者在这之前被劫 这个现场是存在疑问的 因为荷兰猪猪侠在1997年时是翻墙进入这个空间的 除非这个围墙在96年不存在或者96年有门(可能不在荷兰猪猪侠当时想去捡球地方的附近 他没找到)
B)如果死者确实左拐了 那么她是不会西行太远的 站在平仓巷和金银街交汇的路口北望 这就是刁爱青生前最后的二三百米 这个现场在空间上是完美的
空间上的近乎完美不好解释头颅被处理过这一现象 因为这样的第一现场几乎100%指向陌生人作案 而陌生人是永远不会去处理头颅的(不认可的找一例 哪怕就一例 陌生人碎尸案中凶手对头颅进行过处理的) 那反过来 这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熟人呢 这是他的住所嘛?不是住所能在此藏尸近10天且进行了分尸?这个熟人在案发后的一年内消失了 至少是从这个住所消失了 这样的一个熟人警方无从探寻嘛?这是最大的疑点
刚才第六点的补充 警方是可能排查过这里的 依稀记得早先有帖子里面提到 当年高度怀疑一个退伍军人 有棕棚床有猫(闪现一下 96年就检测到了棕棚床成分和猫毛 不是08年)单身 有作案时间 用了手段 没招 这个人是不是就是这里的主人 存疑 技术上的欠缺导致警方找到了这样的现场但是没有提取到任何可以比对的东西(注意隐藏的逻辑 警方并没有找到太多既有棕棚床又有猫的现场!)
最后啰嗦一句我理解的金银街居民 这一片当年十有八九是南大后勤人员(包括后代)和临时工的平房住宅区 后来拆迁了建起了各种院系大楼 这里的居民在96年是固定的 很好查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这是我去年十月份的分析,发来共享
南大碎尸案的分析
1、 凶手是偶发作案并非有计划有预谋,而且凶手并非针对南大进行报复,所以凶手应该是受害者偶然遇见的熟人,也或者是因看病、帮忙、取东西等去的陌生人住所
2、 凶手作案时年龄最大可能在40-60之间,胆大心细,生活很固定也很有规律,但有些简朴,无汽车,甚至没有摩托车。
3、 作案现场就在南大校内或者附近
4、 凶手作案时知道受害者到自己的住所时无人发现,感觉这一点也很重要,这为凶手的分尸行为提供必要条件
5、 受害者失踪当晚就已经遇害,分尸用了几天,关键是抛尸,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安全抛尸
6、 抛尸不光是个技术活还需要缜密的思维,当然还有胆量,而且抛尸的选址及途径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不容许出现半点差错的,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这一点凶手做得很好,应该运气也不错。
7、 凶手的2000多块分尸,关节剔骨,煮烫头颅,所有的目的都是销毁证据,便于抛尸,不存在什么变态享受之说,所以说凶手也很是怕死,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做二不休,彻底分尸便于处理
8、 凶手不会有汽车的,否则谁会在闹市区抛尸,如果换做凶手是你,你会这样吗?闹市区到处是人,只要让一个人漫不经心的看到,整个事情都可能败露。同理,也不可能在远离南大的地方作案,然后把受害者再送回南大,仔细想想吧,根本不可能,他费尽心思分尸灭迹再跑回闹市区怎么可能?刚才说了,闹市区抛尸这活根本不好干
9、 凶手抛尸应该是手提包裹,没有使用交通工具,刚才分析了,汽车不可能有,摩托车噪音大容易被发现,很可能也没有摩托车,自行车也不方便,三十多斤的包裹不好操作骑车,而且自行车也有声音,别忘了,从作案现场出来抛尸必须小心再小心,万万不能出差错
10、 案发现场应该就在小粉桥附近,因为此处尸块骨骼接近30斤,手提这么重的东西,还要躲着周围的人肯定是走不远,那三根手指我觉得是故意放的,那个才一斤多,用于迷惑警方-------凶手也希望把尸块抛得越远越好,有人分析是高智商挑衅警方,我认为不是,种种行为表明凶手已经是小心翼翼拼命躲过警方的追查,谁敢在闹市区玩火?
11、 头颅和衣服是证明身份的东西,这东西当然是后抛,而且尽可能远离第一现场
12、 凶手抛尸的时候就已经处理好现场,并且已经准备好相关佐证作为假象,比如让自己老母亲来住两天,或者装病住院等等,也或者他本身有可能是弱势群体或者残疾人之类的,总之他的假象能够顺利躲过警方的多次排查
13、 凶手做这种案子也是用了洪荒之力,侥幸逃脱,跟白银案不同,不可能二次作案。
南大碎尸案的分析
1、 凶手是偶发作案并非有计划有预谋,而且凶手并非针对南大进行报复,所以凶手应该是受害者偶然遇见的熟人,也或者是因看病、帮忙、取东西等去的陌生人住所
2、 凶手作案时年龄最大可能在40-60之间,胆大心细,生活很固定也很有规律,但有些简朴,无汽车,甚至没有摩托车。
3、 作案现场就在南大校内或者附近
4、 凶手作案时知道受害者到自己的住所时无人发现,感觉这一点也很重要,这为凶手的分尸行为提供必要条件
5、 受害者失踪当晚就已经遇害,分尸用了几天,关键是抛尸,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安全抛尸
6、 抛尸不光是个技术活还需要缜密的思维,当然还有胆量,而且抛尸的选址及途径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不容许出现半点差错的,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这一点凶手做得很好,应该运气也不错。
7、 凶手的2000多块分尸,关节剔骨,煮烫头颅,所有的目的都是销毁证据,便于抛尸,不存在什么变态享受之说,所以说凶手也很是怕死,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做二不休,彻底分尸便于处理
8、 凶手不会有汽车的,否则谁会在闹市区抛尸,如果换做凶手是你,你会这样吗?闹市区到处是人,只要让一个人漫不经心的看到,整个事情都可能败露。同理,也不可能在远离南大的地方作案,然后把受害者再送回南大,仔细想想吧,根本不可能,他费尽心思分尸灭迹再跑回闹市区怎么可能?刚才说了,闹市区抛尸这活根本不好干
9、 凶手抛尸应该是手提包裹,没有使用交通工具,刚才分析了,汽车不可能有,摩托车噪音大容易被发现,很可能也没有摩托车,自行车也不方便,三十多斤的包裹不好操作骑车,而且自行车也有声音,别忘了,从作案现场出来抛尸必须小心再小心,万万不能出差错
10、 案发现场应该就在小粉桥附近,因为此处尸块骨骼接近30斤,手提这么重的东西,还要躲着周围的人肯定是走不远,那三根手指我觉得是故意放的,那个才一斤多,用于迷惑警方-------凶手也希望把尸块抛得越远越好,有人分析是高智商挑衅警方,我认为不是,种种行为表明凶手已经是小心翼翼拼命躲过警方的追查,谁敢在闹市区玩火?
11、 头颅和衣服是证明身份的东西,这东西当然是后抛,而且尽可能远离第一现场
12、 凶手抛尸的时候就已经处理好现场,并且已经准备好相关佐证作为假象,比如让自己老母亲来住两天,或者装病住院等等,也或者他本身有可能是弱势群体或者残疾人之类的,总之他的假象能够顺利躲过警方的多次排查
13、 凶手做这种案子也是用了洪荒之力,侥幸逃脱,跟白银案不同,不可能二次作案。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我的分析也与猪猪侠1997年打篮球发现的恐怖小屋基本相吻合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我认为当时凶手抛尸应该按照先大后小先重后轻的顺序来抛,他应该手提骨骼和内脏,向东到天津路先抛掉最大最重的骨骼,然后再往南到小粉桥抛内脏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新街口附近较轻的有可能使用自行车抛掉,因为比较远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头颅之类的能证明身份的应该是次日抛掉,而且尽可能远离第一现场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头颅被烫过很可能因为下雪,凶手急于抛尸而终止加热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因为凶手故意抛撒尸体迷惑警方,还要保证自身安全,所以抛撒头颅反方向去水佐路小区也在情理之中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本月6日下午,潜逃21年之久的陈恂敏被警方从云南瑞丽押送回广州。头戴黑色头套、手带手铐、脚带脚链,面对众多记者的追问,现年47岁的陈恂敏一言未发。
自此,当年震惊全国的广州番禺1500万抢劫运钞车案7名主犯相继浮出水面。
自此,当年震惊全国的广州番禺1500万抢劫运钞车案7名主犯相继浮出水面。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南大案今年如果破了,那就更振奋人心了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感觉周易啥的不大靠谱,红衣男孩案也是好多江湖术士装神弄鬼,与现代科学背道而驰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江湖李白分析大案要案的一些观点还是很有一套的,要发挥想象力,那案子会有无限可能,但真相只有一个,必须以证据说话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李白的那个说法是很牵强,但是目前找不到合理解释受害者走进被害现场的合适理由,但是李白的其他分析有可取之处
楼主:zhili999
时间:2020-06-26 11:09:04
我看那个周生重启南大碎尸案的帖子了,说好听的:他说的没什么价值!说不好听的:故作高深可能,通篇胡说八道
楼主:zhili999
字数:64467字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7-01-07 16:55:00
更新时间:2020-06-26 11:09:04
评论数:65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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