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读 >  天涯 >  天涯杂谈 >  我的冤案,举报郑州中院执行法官叶本玉涉嫌受贿、枉法执行

我的冤案,举报郑州中院执行法官叶本玉涉嫌受贿、枉法执行

楼主:张婷合法权利  时间:2020-07-02 14:49:17
举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叶本玉暗箱操纵司法评估及拍卖,
虽有两级法院生效裁定在手,但又不能按裁定结果评估拍卖,现新生议价拍卖奇招,
涉嫌违法犯罪的纪实

在举国上下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执行法官叶本玉不辞辛苦、急不可待违法执行,想方设法坚持错误地挂网拍卖河南亚立石油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立公司)的加油站,叶法官为什么热衷于违法执行呢?他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呢?让我来揭开他涉嫌腐败违法犯罪的面纱!
一、我叫张婷,是武汉市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债权人,亚立公司欠我伍仟万元的债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正在强制执行,武汉中院依法首轮轮候查封了亚立公司多个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与此同时郑州中级也在为另一债权人李燕燕执行亚立公司的债务,挂网拍卖亚立公司的五座加油站。2019年3月我发现此次拍卖存在严重的违法问题: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评估价格严重过低。新密市三叉口加油站75万元、密州加油站95万元、开阳加油站95万元、下庄河加油站75万元、龙潭加油站75万元,评估价格严重背离市场价值,在该评估报告做出四个月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经评估拍卖了亚立公司名下袁庄和平陌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评估价分别为:393万、206万,其成交价分别为1152万、591万,并且李燕燕在金水法院已经分配到小型袁庄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款1152万元,然而郑州中院评估五座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总价值仅415万元,与价值明显较小的袁庄一座加油站的油品证书价值相当,严重损害了异议申请人张婷首轮轮候查封的合法权利,也对被执行人资产评估拍卖严重过低。
2、新密市三岔口加油站、密州加油站、开阳路加油站、下庄河加油站、龙潭路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也存在故意高估土地价值的问题。根据申请人的调查,近半年以来新密市公开网挂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的平均价格在每亩30万元左右,与郑州中院委托评估的每亩100-150万元差距较大,有故意高估土地价值的嫌疑。
3、土地评估价远高于市场价3至5倍,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评估价远低于市场价近3至4倍,形成了巨大的差价。2019年3月12日我向郑州中院叶本玉法官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叶法官刚开始不接受我的异议申请,认为我是案外人,无权提出异议申请,想糊弄我了事,经我依法交涉并上网举报,叶法官认识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我的异议申请,交执行异议庭的李法官审理裁定驳回我的异议申请。2019年10月我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理复议的张法官对我的复议起初也很重视,认为驳回异议申请有问题,调查评估报告的鉴定人员,鉴定人员解释的评估方法极为不科学,不能令人信服,张法官在审理复议案件时,突然出去接了一个电话,回到法庭审理时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之后也驳回了我的复议申请,并且称这是终局裁定,具有法律效力。我仍然不服河南高院的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最高法院受理了我的执行监督申请,正式立案,给我出具了送达地址确认书,最高法院立案的法官口头告诉我,确认书系立案的依据,可提交郑州中院执行法官看,等待最高法院的审理结果,2020年3月我收到最高院执行局正式立案通知,而且该局负责人让我亲自去找郑州中院停止拍卖,等待最高院的执行监督裁定,以免后期给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回转国家赔偿之麻烦。
二、郑州中院叶法官根据河南高院已生效的终局裁定,认为我的执行异议申请被两级法院都驳回了,通知我继续执行挂网拍卖亚立公司的加油站。我向叶本玉法官明确表示,如果最高法院审理也驳回了我的执行监督申请,我接受最终的司法裁决,信守法律;如果叶本玉法官一意孤行强制拍卖,不愿意等待最高法院的裁判结果,若最高法院支持了我的申请,其损失由叶法官承担。叶法官暂停了执行活动。
三、郑州中院叶法官看到评估拍卖不成,又新生议价拍卖的奇招。2020年1月6日叶法官通知我于2020年1月7日下午三时到郑州中院,见证李燕燕与亚立公司议价。我按时到叶法官办公室,叶法官说我没有发言权,只能当旁观者,我表示反对,退出了叶法官组织的议价活动,当时亚立公司也没有达成议价。现在叶法官以议价挂网拍卖,议价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后,对需要拍卖、变卖的财产,应当在三十日内启动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程序。”、第四条“采取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参考价,除一方当事人拒绝议价或者下落不明外,人民法院应当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或者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议价结果,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议价结果一致,且不损害其他合法权益的,议价结果为参考价,现在郑州中院叶法官组织议价程序违法,如果叶法官没有启动委托评估程序,当初就按当事人议价程序,这是符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但是现在抛弃评估程序再启动议价程序,显然程序违法。执行程序违法,议价挂网拍卖是无效的。我认为现在只有等待最高法院的执行监督申请的裁判结果,只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意见依法执行,才能合法有效。
四、郑州中院叶法官违法挂拍新密市三叉口加油站、下庄河加油站就足以抵偿李燕燕的债权,但叶法官还嫌不够,又继续为李燕燕违法挂拍密州加油站、开阳加油站、龙潭加油站,这样超标的额拍卖属于严重违法执行。
综上所述,郑州中院叶法官你是否参与暗箱操纵司法评估?其评估价格严重错误;你是否得到李燕燕给你的巨额贿赂或者涉嫌腐败交易?急不可待为李燕燕违法执行拍卖债务人的财产,损害我的合法权益呢!



举报人:张婷
18907129000

楼主:张婷合法权利

字数:2308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0-07-02 10:05:01

更新时间:2020-07-02 14:49:17

评论数: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下载地址:TXT下载

 

推荐帖子

热门帖子

随机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