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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战俘

楼主:zhaoyu10271  时间:2021-03-31 18:04:04
第一百九十三章 机场战俘上
1951年11月27日,朝鲜停战谈判达成第二项军事分界线协议当天,双方便以代表团大会形式,转入第三项议程“关于在朝鲜境内实现停火与休战的具体安排问题”谈判,包括监察停火休战条款实施机构组成、权力与职司问题的讨论。中朝方代表仍为10月25日恢复谈判时的南日、边章五、李相朝、解方、郑斗焕;联方代表是乔埃、腾纳、霍治、勃克、李亨根,其中以驻菲律宾13空军集团军司令官霍怀德·M·腾纳少将,接替克雷奇出任美空军代表,其余人员未变。
该项议程开谈前,润之和克农已两次电报交换意见,基本思路是不管提案如何周密,对方都会提出许多不同修正意见。故谈判之初只提原则问题,包括双方部队、军火许出不许进,许向后送不许向前送,组织视察小组机构,监督对方的进出口口岸等诸多细节问题,暂不提具体意见,等对方亮出底牌后再定对策。
南日按此在首次代表团大会上,提出五项原则建议:(1)双方(武装力量,下略)在签字之日起停止一切敌对行为;(2)建议双方签字后3天内撤出非军事区;(3)建议双方在签字后5天内,以军事分界线为界,从对方后方、沿海岛屿及海面撤走;对方为维持治安,有权对无理由逾期不撤的武装人员,采取一切必要行动。(4)停战期间,双方均不得进入非军事区,亦不得在其内进行任何武装行动。(5)建议双方各指定同等人数委员组成停战委员会,共同负责停战期间具体安排和监督协议实施。
在随后谈判中,南日又对上述原则进行解释。对其中(3)明确指出,分界线西端应从临津江口,沿汉江中心和黄海、京畿两道分界线延伸到海上,凡在分界线及道界以北所有岛屿,联方武装力量都必须撤出,将其交给中朝方管辖。显然,由于美军拥有强大海空优势,中朝方较难攻取分界线略偏北海面上岛屿,提出(3)目的就在于想在谈判桌上获得战场上比较难以获得的东西。
联方在谈判前同样有暗盘。华盛顿当局指示的两条核心条款是:(1)停战期间,部队人数和装备不得增加,但可进行数量对等的人员轮换和装备更新,用意是以停战为借口,让美军驻扎韩国永久化(果然至今依然如此)。(2)停战委员会及其视察小组能不受限制地视察朝鲜所有地方,无非是想刺探日后朝方军事秘密。李奇微则要求限制朝方建立空军基地,以消除日后对美军巨大空中威胁,华盛顿当局也赞同。
但联方同样不露底牌,也先提出一般原则建议:(1)停战协议应在签字后24小时内生效,双方一切军队都要遵守。(2)建立由双方同等数目人员组成的监察机构,以执行协议条款。(3)协议签字后,双方均不得增加军事力量、供应、装备及设备。(4)停战委员会执行监察职能时,本身及向其负责的联合观察小组可自由出入朝鲜一切地方。(5)双方正规与非正规海陆空军应撤出对方控制领土。(6)非军事区内除双方有特别共同协议外,不得有任何武装部队。(7)双方司令官应按协议,各自管理其一部分非军事区。
乔埃对上述原则也有解释:(3)是指朝方在停战期间不能重建和修复机场,因为那可用来进攻;而公路、铁路、港口和电气系统(就是招商引资要用的基础设施)对平民同样重要,因此不必受限制。为了防止朝方“偷建”机场,观察小组就应该“自由出入朝鲜一切地方”。他还特别强调,维持双方在朝鲜军力水平,不是保持现有部队和装备,而是允许用补充和轮换的办法。
对比双方建议,在遵守停战协议、武装力量撤出非军事区、设立停战委员会进行监督这几个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其他方面则各有算计:中朝方想得到军事分界线以北岛屿;但不愿美军人员、装备自由调出调进,想利用己方将士坚韧不拔优点和美国“少爷兵”吃不了苦的弱点,把美军耗出朝鲜,以图后举。而联方要保住军事分界线以北那些有能力守住的岛屿;不准朝方兴建机场;还要既让“少爷兵”可回国,又能在韩方保持永远军事存在,算盘打得也很精。总之,双方要价差距很大,就看怎样博弈了。
从11月28日至12月2日,润之数次委托总理为自己起草电报(以后不加特别说明,以润之名义发出的朝鲜谈判方略电报均为总理起草),向李克农传授方略,要求坚决驳斥联方无理主张。其中,“双方海军必须从对方沿海的岛屿和海面撤走”。“至于限制双方军事设备,并进行自由视察,那是干涉对方内政,且涉及政治性的问题,这是超出军事停战的范围,我方绝对不能同意。”
中朝方据此在谈判中驳斥了联方无理要求,联方也照例竭力狡辩,双方连续几天争执不下。见火候差不多了,润之于12月2日致电克农,指示按预先设想,在次日会议上再提两条补充建议:(6)为保证停战稳定,以利召开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双方应保证不从朝鲜境外以任何借口送入军事力量、武器和弹药。(7)为监督上一条严格实施,双方应邀请中立国家代表成立监察机构,负责到非军事区以外双方同意的后方口岸进行必要视察,并向停战委员会报告。如联方拒绝这两条,则要坚决反对其自由视察的建议!
12月3日,南日如期提出上述两项。由于美帝只想着用军事停火保证在朝鲜军事存在,根本不想召开政治会议,或即使召开也要让其无疾而终,尤其是对邀请中立国监察的建议毫无思想准备,故而乔埃等联方代表们头脑一片空白。措手不及之下,他要求短暂休会以商量对策,并在复会后提议,将整个第三项协议谈判移交给小组会,以此争取时间,向华盛顿当局请示并研究中朝方意图。
占据主动后的中朝方觉得没必要逼迫过甚,于12月4日同意联方最新要求,小组会中朝方代表是李相朝和解方,联方代表是滕纳和霍治。当天下午,李相朝对补充建议作出解释:不轮换人员、更换装备,是为防止增强战斗力;重建设施(包括机场)纯属内政不得干涉,故不能监察;中立国以双方同意的三至五个国家为适当,由其组成的监察机构可在协定认可的交通枢纽和港口自由行动;双方代表组成的停战委员会任务及权限,应严格限制于非军事区内。
球传到联方脚下,但没有华盛顿当局允许,谈判代表无法表态。乔埃灵机一动,建议另开一个平行的小组委员会,对第四项议程也就是战俘的安排进行谈判。而早在第二项议程未达成协议的11月19日,润之已在给克农电报里指示:“三、四两项议程,如对方在代表团会中提议组成两个小组同时讨论,我方可以同意。”故中朝方当即同意,双方约定该项谈判于11日开始。
12月5日,李奇微采纳乔埃建议,向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请示,建议采取四点方略:(1)坚持人员和武器装备轮换不受限制原则。(2)中朝方把停战委员会职权限定于非军事区内,而代之以中立国监察机构执行监察职能是次优方案,建议同意。(3)军事分界线以北岛屿只有援救空袭时被击落飞行员有作用,停战后再无价值,建议同意撤退。(4)因朝方可供喷气式军用飞机起降机场很少,建议同意中朝方修复机场,只禁止新建。
但参谋长联席会议做不了主,必须与美国国务院协商,并经总统老杜批准,才能答复四点建议。而此时,重新当选英国首相的丘吉尔访美在即,华盛顿当局正全力准备接待工作,没时间研究回复。于是,李奇微只能采取拖延策略,让联方代表团在12月6日提出早已准备好的八条“全面提议”。
同11月27日的七条相比,这次只增加了“停战委员会在完成全部准备工作前不能生效”这样不痛不痒文字作为第八条,其余各条则大同小异,仅在第七条增加停战委员会有权在朝鲜全境进行空中和摄影侦察内容。而且,美帝知道中朝方不会答应,其实是作为讨价还价筹码,内定在有交换价值时可放弃。
中朝方代表在接受其中合理部分、反对无理要求后,由克农迅速向北京汇报。润之、总理分析后认为,尽管“停战谈判拖的可能性又增长了”,但这八条建议“是带有暗示让步和讨价还价的性质的,同时也夹杂着对中立国的戒心。”以此为依据,润之于12月8日致电克农,指点谈判方略。
电报指出,从联方发言中,“可以充分看出敌人的恐惧心理,他们既怕我们增加兵力和修建机场而要求限制我方设备和自由视察,又怕自己的兵力、装备和物资由于冻结而得不到补充和轮换,使其力量更加削弱,士气更加低落,不能维持其军队长驻朝鲜的要求;他们既不好公开反对中立国的监督和视察,又怕印苏联参加中立国而难于应付,故乃想以指挥中立国视察小组的办法来控制中立国,并要求停战委员会仍能直接进行空中侦察。至于岛屿撤走问题,敌人是企图以此作为讨价还价的资本的。”
应该说,这番分析跟李奇微给华盛顿当局的建议贴合度很高,如果不是有内线绝密情报,则润之分析问题能力确实极强。根据对敌恐惧和两难心理的分析,润之主张,“在轮换和补充问题上,我方可作有限让步,以换取敌人从我方岛屿撤走,并承认我方提出的只能邀请中立国视察双方同意的后方口岸的建议。”
但由于华盛顿当局答复还没来,联方在谈判中顽固坚持原有立场,中朝方也不便亮出润之的新底牌,双方每天斗嘴浪费时间。不过,解方也曾经作过投石问路努力,询问如中朝方愿在人员轮换上让步,并同意把停战监察机构包括在停战委员会中,联方能否同意由中立国组成监察机构?但联方因没上级指示而无法答复。
李奇微当然知道,己方等不到上级指令而胡搅蛮缠的行为毕竟不光彩,但好在第四项议程谈判已于12月11日开始,在很大程度上转移了外界视线。参加该小组谈判的中朝方代表也是李相朝,参谋则为柴成文;联方代表是海军少将李比,参谋为陆军上校希克曼。李相朝代表中朝方,首先提出停战后迅速遣返全部战俘原则,指出只要双方同意该原则,具体细节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中朝方提出这一原则,是以既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为依据的。1929年缔结、1949年修订的《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第118条规定:“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释放或遣返战俘,不得延迟。”第7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本公约所赋予彼等权利之一部或全部。”该公约还规定,其条文适用于一切战争和武装冲突,即使其中一方或双方不承认战争状态时也适用。故公约应该在朝鲜战争适用,作为缔约国的美国更应该遵守,以至于中朝方曾估计战俘问题最容易达成协议。
然而,美帝对国际公约采取的完全是实用主义态度,同意甚至可能策动1949年修订条例,是因为它看到苏联在二战结束后,长期扣留多达数百万的德、日战俘,强迫从事重建被毁坏国家基础设施和开发西伯利亚的工作,要对苏联施加压力,并防止其以后继续这么做。但到了朝鲜战争,美帝利益诉求点变了。
首先是北朝鲜高歌猛进把韩军和来援的美军压迫在洛东江桥头堡时,曾在韩方地区征召居民参加人民军、成为民工及将被俘韩军编入人民军,这些人在仁川登陆后又被联合国军俘虏,现愿意留在家乡所在的韩方,而不愿被遣返到朝方,个别人甚至要“以死抗争”。其总人数达数万之多。
其次,志愿军里也有一些原国民党军士兵,其中大多数经思想教育已成长为意志坚定的革命战士,但也有少数人顽固坚持反动思想,利用各种机会叛变投敌。但他们仍被联合国军定性为战俘而被关押,因罪行已经败露,如遣返确实可能判刑甚至枪决!所以,这些人非常希望被遣送到台湾,重新投靠国民党集团。
应该说,上述两种诉求有一定合理性,联方若如实告知,并据实甄别诉求合理的战俘,相信中朝方是能够特事特办予以同意的。然而,有空子就要钻的美帝发现,如让志愿军、人民军战俘全部或至少大部分留下,就能让世界人民产生社会主义制度不如资本主义制度的感觉,并丑化新中国的形象,具有巨大政治宣传价值。在此思想指导下,美帝开始处心积虑策划,在要回联方战俘的同时,扣留绝大多数中朝方战俘。
事情的演变过程是这样的:7月上旬,美陆军心理处处长麦克·库洛亚率先向陆军参谋长柯林斯建议,按俘虏自己意向决定将其送往哪里,即任意遣返原则。他认为,这么做就能使一线志愿军官兵不再有被遣返受惩罚的后顾之忧,从而诱使更多中朝方战士投降,“因此对将来开展心理战极为有利”。柯林斯很快看到该建议除有限军事价值外,还有更大的政治价值,遂向美军高层广泛征求意见,并建议把任意遣返原则适用对象由志愿军战俘扩大到人民军战俘。
李奇微主要考虑的是违反日内瓦公约,会在将来的战争中对美帝带来不利的危险,且中朝方肯定会大力宣传美帝违反公约,由此将损害其在亚洲非共产主义国家那里的形象。但考虑再三,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他还是倾向于任意遣返。作为美国总统直属咨询机关的联合战略调查委员会,也很赞同任意遣返,但觉得该方案已超越军事范围,应上报美国政府处理,最终交联大决定。
同样青睐任意遣返的作战部长詹金斯却认为,美帝虽在联合国呼风唤雨,但苏联阵营在联合国毕竟也有很大影响力,被驳回可能性更大。为此,他建议军方先不要去惊动以老杜为核心的美国政府,而用暗箱操作方式,慢慢将其变成既成事实。于是,参谋长联席会议于8月15日致电李奇微,要他“作好按任意遣返的原则进行谈判的准备”。
李奇微按此精神与联方代表团密商,根据韩军战俘也早经改造编入人民军的事实,推测出中朝方控制的联合国军战俘人数很少,遂设计出双方对等人数战俘交换的方案。他们以为,这样做可让愿意回去中朝方战俘与联方战俘等量交换,还有大量不愿回去或强行扣留的战俘就可以留下,既有任意遣返之实,又不违反日内瓦公约。
但到9月17日,马歇尔在“麦卡锡主义”攻击下被迫辞去国防部长职务,副部长罗伯特·A·洛贝特升任。此公作为法律界专家非常清楚,说等量交换不违反日内瓦公约,根本就是掩耳盗铃!遂于25日向参谋长联席会议递交备忘录,要求对等量交换原则重新考虑。军方如拒绝国防部备忘录,就将上报美国政府,打乱暗箱操作计划。柯林斯和詹金斯遂装模作样研究一番,承认等量交换违反日内瓦公约,于10月12日放弃主张该原则。作为弥补,打算把人民军俘虏中约4万余名北朝鲜强征入伍和被错抓的南朝鲜居民,逐步释放。
但美军方还在继续进行暗箱操作,停战谈判第三项议程正式开始后,第四项议程也将被提上议事日程,李奇微遂于11月28日将战俘问题谈判计划上报华盛顿当局。其中要点为:(1)在实质性谈判开始之前,要求先交换战俘名册,作为具体讨论的资料。(2)开始时提出等量交换要求。(3)在谈判实在不能进行下去情况下,将被迫同意全部遣返原则,其中包括那些不愿遣返的战俘和中朝方叛变人员。
终于接触到该问题的美国文官政府,怕的倒不是违反日内瓦公约,而是美军战俘不能安全遣返引起选民不满。既然文官政府知道了,军方不再有顾虑,打着不能坐视被遣返战俘有生命危险违反人道主义的旗号,强烈要求等量交换。双方互不相让,争论极为激烈。文官政府又提出一个折衷方案:由国际机构审查战俘个人意志,愿意被遣返的释放,不愿的可继续扣留。李奇微表示很难做到,国务院也表示不符合日内瓦公约。这样议来议去,参谋长联席会议终于在12月4日决定,先以李奇微上报的计划为基础进行谈判。
由于藏有此等祸心,李比在回复李相朝时,对遣返战俘具体原则避而不谈,表示希望以公平和平等为基础,在适当监督下,早日实现有规定的战俘交换。为使战俘受到人道待遇和保证其安全与应有福利,应该先有适当规定。而作为先决条件,必须首先交换战俘资料,包括全部战俘姓名国籍及其他正面材料、战俘营位置、其中每国战俘人数,允许国际红十字会代表探视战俘营。
李比还声称,在未收到上述资料前,联方不准备对战俘问题进行实质性讨论,明显是自己不出牌反而要偷看对方底牌的无赖行为。当然,美帝无赖也是有些原因的:人民军在战争初期执行俘虏纪律不严,有些指战员出于对美帝干涉朝鲜统一的无比愤怒,曾不经请示杀死美军俘虏。而人民军曾向国际红十字会报告过战争初期俘虏过110名美军,但此后不再报告,故联方怀疑这些战俘已在志愿军入朝前的朝方绝望时刻,被人民军杀死。
中朝方针对这种无赖行为,于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五点建议:(1)确定双方释放全部战俘原则;(2)商定在停战协议签字后,双方以最快速度分批释放及遣送全部战俘,并应将重伤病战俘在第一批内释放及遣送;(3)建议把交接战俘的地点定在开城、板门店;(4)建议在停战委员会领导下,双方各派同等数量人员组成遣俘委员会,遵照上述协议处理战俘交接事宜;(5)上述各项一经双方同意确认,即行交换现有战俘名单。同时还具体承诺,可在停战后10天内遣送所有伤病战俘,一个月内遣送完毕其余战俘。
上述建议的基本意思就是,联方只要答应全部遣返,要名单、快放人都好商量,但什么都不答应就提出种种要求,一项都不可能满足。尤其是国际红十字会,中朝方认为它是美帝操纵下敌视中、朝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组织,缺乏公正性,故坚决反对在战争状态依然存在情况下,由其派出人员进入朝方。且中朝方宽待战俘,不杀不辱,不没收私人财物,在伤者救治、饮食、被服、居所或娱乐等方面都完全合乎人道主义,不需要国际红十字会来监督和监察。
就这样,联方不看到战俘资料不谈具体问题,中朝方是战俘资料有,但具体问题不谈妥先不让看,双方形成顶牛状态。李比恼羞成怒,干脆撕破脸皮,并以110名美军战俘下落不明为依据,指责人民军虐杀战俘,所以不敢提供战俘资料。由于这些战俘并未被杀,中朝方敢于提供战俘资料,李相朝并不心虚,坚持日内瓦公约118条不放,还询问联方打算采取何种交换方式?李比因无权露出底牌,拒不作答,谈判刚开局就陷入死循环。
此时倒是原来停滞的第三项谈判有所进展。华盛顿当局接待完丘吉尔,国防部长洛贝特和国务卿艾奇逊就李奇微的请示展开磋商,最终达成四点意见上报:(1)人员和武器装备轮换对维持战斗力必不可少,一定要坚持;(2)恢复基础设施问题可以让步,当禁止修复和新建机场问题成为停战最后障碍时,必须经华盛顿当局批准才可改变;(3)可以撤出分界线以北岛屿;(4)同意组成中立国监察机构,但中立国必须双方都认可才行(防止苏联以中立国身份进入监察机构),该机构必须向停战委员会负责并归其指挥。
老杜阅后认为,朝方的“铁公基”都是美国及仆从国损失人命和巨量物资,才“好不容易”破坏的,怎么能轻易允许他们修复?有句话叫做要致富先修路,“铁公基”是一个国家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基础,这个所谓世界头号民主国家的总统,竟然不允许朝方发展经济,国家永远落后、人民永远贫穷,简直歹毒之极!这就是所谓的“民主”。
在与朝方人民为敌这一点上,国防部与老杜立场是一致的,但韩方也需要经济恢复和重建,况且不同意修复“铁公基”,停止协议也难达成。经国防部劝说,老杜总算同意了回复李奇微的意见,并于再开战俘问题谈判的12月11日电示李奇微,再传达到谈判代表团,终于在12日的谈判中,按华盛顿旨意提出了“一揽子建议”,主要内容是:
联方同意由中立国组成监察机构,同意从军事分界线以北岛屿撤退,但按3英里领海主张,要求继续占有分界线以北3英里以内的岛屿;作为交换条件,中朝方也要同意人员和武器可以轮换,同意让停战委员会领导中立国监察机构;此外,联方依然坚持禁止重建和修复机场。滕纳明知还可以谈判,却装模作样要求中朝方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全部拒绝。解方予以了针锋相对的驳斥,坚决反对干涉朝方内政的禁止修建机场的无理主张,对人员和武器的轮换也不予同意。
不过,克农根据润之指示,认为既然联方在一定意义上同意从分界线以北岛屿和领海撤退,接受了由中立国组成监察小组的建议,那可以在人员和武器轮换的问题上作出适当让步。12月14日,中朝方据此建议军事人员可以轮换,但每月不得超过5000人,如有需要可向停战委员会申请,由中立国监察机构实地监督,在双方同意的后方口岸进行。此外,非军事区以外地区发生违反停战协议事件时,由中立国观察小组进行必要的视察。
可联方代表认为,美军在朝兵力达26万人,即使每月5000人配额都归美军使用,全部轮换一遍也需要四年之久,这叫归心似箭的“少爷兵”们如何等得及?且由于停战委员会成员双方各占一半,中朝方成员如不同意轮换,连5000人配额也是空中楼阁(这个担心也非多余,如果有这个流程,日后将成为朝方的一张大牌)。此外,中立国监察机构的组成、职责与停战委员会关系等细节问题尚待解决。因此,联方尽管看到了中朝方的让步,但表现出极大戒心,反应冷淡,且仍坚持限制朝方修建机场。
在中朝方看来,这是把让步看作软弱可欺,在12月15、16两日的谈判中也寸步不让,自然没有任何进展。但第二项议程达成协议时有约定:如超过30天未签订停战协议,则军事分界线按未来停战时的双方实际接触线划分。此时第三、四项谈判均陷入僵局,李奇微生怕分界线作废后承担责任,遂于17日飞赴汶山帐棚村,与联方代表团交换意见,然后打着申请采取不退让谈判方针旗号,要求华盛顿当局对双方在第三项议程中所有分歧表示明确态度。同日,联方以美7军师长费伦包替代霍治出任谈判代表,参加第三项议程谈判。
而中朝方也不愿谈判长期陷于僵局,故在之前几天时间里抓紧整理战俘资料,并于12月16日全部掌握。当天克农致电润之,建议在17日下午第四项议程小组会上,向联方表明可以交换战俘资料。润之迅速于17日凌晨回电,称“你们既已掌握了准备交换的全部外俘和伪俘的名单”,同意克农建议,并就资料编制交换意见,以便18日正式交换。电报还预测,资料交出后,敌必有一番反宣传,应准备反击,“并将外俘伪俘名单广播发表。”
12月18日,双方正式交换战俘名册,然后休会四天对其进行研究。中朝方提交的战俘资料中,有韩军7142人、联合国军各国4417人(其中美俘3201人、英俘919人,其余法、菲、荷、希、澳、加、南非七国俘数十人到数人不等),共计11559人;并分别按其国籍所适用的通用文字,详细列出军号、部队番号、级别和战俘营地点。一直被美方推测阵亡的美24师师长迪安的名字赫然在列。但战争中美军就有11500人失踪,估算韩军失踪人数更高达8.8万人,联方估计有9万人被俘,看到这个数字并不满意。
联方提交的战俘资料中,有人民军111774人、志愿军20700人,共计132474人;但除英语拼写的姓名之外,并无开列任何可资识别的材料,中朝方对此很不满意。不满意之处还有,联方曾向国际红十字会报告中朝战俘共有176679人,也少了4.4万余人。故中朝方要求联方尽快提供完整战俘资料,联方经一个多月才补齐完整资料。
而此时,美国国内此时要求通过缔结停战协定结束朝鲜战争的呼声越来越高,华盛顿当局不敢主动使谈判破裂,加上中朝方刚在战俘问题上有让步,遂由参谋长联席会议与国务院协商后报老杜批准,于12月19日就今后谈判方针,向李奇微发出明确指令。原则是只想让朝鲜半岛处于长期停战的实际冷战状态,而要设法让停战后举行的讨论和平问题的政治会议达不成任何协议,停战协议达成的条款可能会在很长时间(到现在都快70年了)里有效,故对争议的立场不能僵硬。
同时,还是要尽量不使谈判破裂,实在破裂也由中朝方负完全责任。按此原则对争议部分的处理方针如下:(1)长期不让朝方修建机场是不可能的,故除喷气式飞机使用的机场外,同意其重建和恢复机场。(2)空中监察尽量争取,但不作为最终要求。(3)人员、装备必须自由轮换,决不让步;不能让朝方增加喷气式作战飞机,同样决不让步。(4)中立国监察小组应常驻主要交通枢纽和港口,在有监察任务时须允许自由活动。(5)如到12月27日期限谈判还未结束,可提议期限延长15天。
联方接到指令后先在谈判形式上再出花样,于12月20日提议,让参谋军官会议对双方在第三项议程中的主张、问题焦点整理确认,如确认困难就把谈判移交给该会议进行。中朝方同意该提议,当即提出己方三点主张:(1)不能阻止修建机场;(2)中立国监察小组的监察范围仅限于被同意的一定地点;(3)撤回中立国监察机构进行空中监察要求。作为交换,同意联方的人员、装备自由轮换的提案。但联方对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肯同意。参谋军官会议一归纳,双方分歧很明确,也就上述四点,谈判便依然以小组会形式进行。
12月22日,研究完战俘资料的第四项议程重新开会谈判,李相朝首先质问,为何名册中人民军少了4.4万人,而志愿军也少了1456人?李比对此解释是,有3.7万人是被误当作战俘关押的韩国居民,当时向国际红十字会报告是由于调查不完备所造成的,所以加以释放。此外,还正在对另外1.6万人进行调查,如证明也是误当战俘关押的韩国居民,也将释放。欲知中朝方对此解释如何反应,请看第一百九十四章《机场战俘下》。
在结束本章之际,想解释一下将停战谈判三、四项放在一起叙述的用意。正规史学学术著作在介绍停战谈判时,都按议程一项项记叙分析,无论中朝方著作还是美方著作概莫例外。这样处理的好处是,读者能连贯了解各项谈判的进程,但问题是谈判双方的决策者关注和操控着同时进行的每一项谈判,各项谈判是会互相影响的。
具体而言,一项谈判取得进展会冲淡因另一项谈判处于僵局而对敌方产生的极端怀疑;同样,为不让敌方误解己方无谈判诚意故意刁难,可在坚持一些已经退到底线的条款(如朝方机场修建权)同时,于非原则条款(如谈判前先交换战俘资料)上做适当让步。而这些情况使用分头评述每项谈判议程的方法,是很难讲清楚的。即使能讲清楚,也不得不重复叙述,笔者增加工作量,而读者增加阅读量。权衡下来,还是决定按时间顺序合并评述。
这种情况在之前也发生过,那就是解放战争战略决战阶段,双方所有著作都是对济南、辽沈、淮海、平津四大战役分头叙述,从不按时间顺序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述。由于各战役互相间关系以润之在中央决策的形式隐秘存在,分头叙述便使这些互相关系几经于不存在,所有研究者为了都选择忽略互相关系。党史研究中的润之,遂变成四个单一思维的军事家,不看其他战场形势,分别指挥了四场中、大规模战役(唯一一个亮点是他自己在《毛选》里披露的,为稳住华北傅集团,故意对淮海杜集团暂时不作歼灭部署)。
楼主:zhaoyu10271  时间:2021-03-31 18:04:04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三项齐谈
1951年末,朝鲜战争停战谈判第三、四两项议程同时开谈,到12月22日,第三项议程陷入僵局,第四项议程交换过战俘名册后,联方代表李比对上中朝方战俘人数差异进行解释。中朝方代表李相朝立刻指出该解释是“用尽心机的奇怪之极的辩解”,因为日内瓦公约第四条规定,决定战俘身份的不是其居住场所,而是其在部队服务的事实。
李比自知理亏不敢反驳,只能按预定方案,质问中朝方全部释放战俘方案,是要联方以13万战俘换回1.1万己方战俘,正当性和合理性何在?他认为,解方在第三项议程中提出休战后双方不再增加军事力量,但若全部释放,中朝方骤增10个师人力,与该提案矛盾。并针对朝方曾经在广播里宣传俘虏6.5万名韩军,质问为何只剩下7142名韩军俘虏?此外,他还指责中国曾将战俘送往中国东北地区。
李相朝对一、三两项指责同样难以反驳,也跟李比一样避而不答;对第二项则解释为6.5万名韩军俘虏中的大多数经教育后已经释放,另外也有一些人病亡。李比追问,那为什么被释放者只有177人回到韩方?并进一步披露:朝方其实是把为数极多的韩俘强制编入了人民军中。李相朝未否认编入人民军的事实,只强调是自愿编入,但也就等于承认朝方也搞了任意遣返,只是抢在谈判尚未开始之前,就让其成为既成事实。因此,中朝方谴责任意遣返的底气开始不足了。
联方在战俘问题上强硬,但不能让整个谈判都陷入僵局,便在预定最终将让步的机场修建问题上略有松口,于次日也就是12月23日表示,数量有限的特定民航机场可以修复,但不能延长跑道,而其他任何机场都不得修建。解方当场予以驳斥,称朝鲜作为独立国家,有权建设任何设施,联方甚至连讨论资格都没有。
润之观察谈判形势,亦认为需要设法推动进程,指示也要挑选非原则问题,作出让步以打破僵局。于是,中朝方在12月24日小组会上提出,停战后除双方有协议的轮换外,不向朝鲜新增任何军事人员、作战飞机、装甲车辆和武器弹药;并在监察问题上提议:停战委员会直接派遣联合小组负责监察非军事区;中立国监察机构负责监察非军事区以外地区双方同意的口岸。
联方默认上述让步,但没有进一步动作以促成谈判在分界线30天临时期限到了前达成协议(可能是想极限施压)。12月27日很快到了,克农为此于28日一时致电润之,建议不要怕对方拖延。润之于三时半回电并告金、彭,同意来电的建议,并表示“要准备再拖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解决问题。只要我们不怕拖、不性急,敌人就无所施其技了。”
该立场十分正确,果然“大限”一过,联方便于12月29日作出重大让步,表示撤回空中监察要求。解方高兴地称赞这是“前进了一步的提案”,予以接受。但联方指望的是在机场修建问题上也得到让步,结果一无所得,滕纳遂指责中朝方违反对等交换原则。只听得解方用和蔼语调反驳道:“你方是不是说无理地坐在别人的头上,而下来了就是让步了呢?”但不管怎么说,第三项议程的分歧只剩下了机场修建问题。
时间进入了1952年,机场修建问题并未出现解决的曙光,联方提出而被中朝方接受的15天延期转瞬又要到期。美国内部焦虑情绪为此愈益强烈,乔埃不得不在元旦向国内做特别报告时,承认进展有限,向希望战争早日结束的国民、美军官兵和战俘表示歉意,但又强调“除了忍耐以外没有别的办法”。但结合谈判卡在不让朝方修建机场上面这一点,拖延战争的其实正是美帝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美帝授意联方于1月2日,在第四项议程谈判中,正式提出其战犯遣返方案。方案共有六条:(1)战俘分为选择遣送和不选择遣送两类,选择遣送战俘一对一交换,一方若将其拘留的战俘交换完毕,该阶段就告结束。(2)交换后仍拘有战俘的一方(指联方),再将选择剩下的遣送战俘,与他方(指中朝方)拘留的外国平民、停战签字时在他方领土内选择遣送的本方平民(指滞留在朝方欲回韩方的朝鲜平民)及其他人员,按一比一进行交换。这部分战俘要向对方(指联方)部队宣誓,不再拿起武器与其作战。
(3)所有不选择遣送战俘只要宣誓不拿起武器参加朝鲜战争,就可解除其战俘身份。(4)停战协议签字时,所有在他方控制领土内的任何一方其余平民,如选择遣送就应遣送。(5)允许国际红十字会代表在交换地点,与所有战俘及要求遣送的平民谈话,以保证遣送选择非被迫作出。(6)以上任何一方“平民及其他人员”,指的是1950年6月25日时的韩方和朝方的真正居民。
该方案以“选择遣送”措词,正式提出任意遣返原则,肯定违反日内瓦公约。但提出不选择遣送战俘必须宣誓不再跟对方作战,才能释放回去,则是试图解决放回战俘数量不均等导致一方战斗人力骤增问题,多少有些合理性。而美帝敢在此时悍然提出这样一个方案,也是因为刚刚发现,朝方早已对6.5万名韩军战俘实施了任意遣返,故而有了底气。
中朝方当然不会同意。李相朝在1月3日的小组会上指出,战俘释放和遣返不是人口买卖,二十世纪更不是野蛮的奴隶时代,以此驳斥联方遣返方案。李比因为有些底气,便反驳说,朝方已经开了任意遣返先例,此时反对无异于自相矛盾。李相朝无力再直接反驳,只能不断重复决不同意联方实为奴隶买卖的方案。
这时,李比试图设置逻辑陷阱,问是否因为担心可能有很多中国战俘拒绝回归本国,所以才反对任意遣返?再自言自语说不必有此担心,因为志愿军完全是出于自愿来解救人民军的,只要志愿这一点是事实,那他们不是没有拒绝遣返本国的理由了吗?但其实,志愿军里部分国民党兵痞,此时已堕落为民族败类,心心念念的就是任意遣返后前往台湾,李相朝接口就上当了。机智的他对此不予理睬,联方骗术遂无法得逞。
李比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指责中朝方的理论净是缺点,乍一看似乎有道理,结论却常常正相反,进行言语上的挑衅,以图激怒对手;但李相朝不为所动。李比便把矛头指向朝方在战争初期得势时采取任意遣返的问题,指出他以前公开说过“中朝方面对俘虏进行再教育之后,让其选择是志愿参加部队还是在战线释放”(这就是润之在井冈山时代确立的俘虏政策);但现在却指责“联合国军对俘虏进行政治教育,欺骗他们进行选择”;而且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双标,还讲得“理直气壮”。
李相朝想想是这个道理,不觉恼羞成怒,渐渐沉不住气,在发言中带出了脏话;扭转局面的李比自然不肯相让,以牙还牙吵作一团。此后几天里,李比死死咬住中朝方早就对任意遣返原则身体力行这一点,李相朝只能东拉西扯,用一些似是而非道理来辩解,但毕竟双标是不争事实,渐渐处于力不从心状态。克农只能将此种不利形势报告中央。
1月4日,润之致电克农并告金、彭,仍坚持既定谈判方针,要求着重驳斥敌叫嚣的几个荒谬论点,强调禁止增加兵力、反对干涉内政。但这些原则与联方最新抓住的朝方早已实施战俘任意遣返软肋的新情况不相适应,润之经思考决定要有所改变,因当时正忙于指导三反运动,遂与总理交换意见后,要他出面于1月7日致电克农、乔冠华。
电报认为,美军在战场上难以取胜,美帝国内外要求停战的压力随之增加,特别是其在谈判中的拖延政策及无理要求,引起美国人民甚至资产阶级报纸不满,故敌人对谈判较前性急。但因目前美帝在联大形势不利,英、法希望在停战后解决远东问题,尤其是美帝还要保持世界紧张局势,以利其扩军备战和获取军火利润,谈判迅速达成协议,反而不利于其推行上述国内外政策。
因此,美帝可能再拖一两个月,中朝方应有此思想准备。首先是不怕拖,只有这样才能给予敌无理要求以猛烈打击,使其敲诈勒索图谋失败。同时,应该适时提出对案,表示中朝方有达成协议、使朝鲜半岛重新和平的真诚愿望,以扭转拖延局面,取得政治主动。克农等收到电报后,积极寻找表达希望达成协议愿望的机会。
第四项议程谈判暂难找到机会,但第三项议程谈判的机会,于次日也就是1月8日出现了。当时,滕纳在小组会上狂妄宣称,朝方空军已被歼灭,故其空军基地也不存在了,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谈独立权的,解方听见装作没有听见。但克农看到了机会,迅速指导解方于次日提出反提案。
解方做得富有技巧性。他先发表了一个小时的长篇发言,表示中朝方修正案省略修建机场内容,是因为决不允许这种干涉内政的无理要求出现。发出掷地有声的名言: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在谈判桌上同样得不到!然后指出:美帝不准朝方修建机场,就是剥夺一个国家的主权,妄图称霸世界。完成揭露以后,解方才平静地拿出了新让步:(1)承认中立国监察机构拥有在朝鲜全境的检察权;(2)同意在不增加战斗力前提下,人员、飞机、武器、弹药可轮换(但未明确具体数字)。
联方也不甘被动,滕纳拼命找理由反扑,称中朝方反提案(2)是联方一开始就坚持的,故很难认为是让步;此中因果关系并不存在,当然是无理取闹。但接下来,他在监察问题上抓到了把柄,指出解方以前也认为监察是干涉内政而反对,此时欣然接受中立国机构的监察,属于自相矛盾;按此逻辑,把禁止修建机场看作干涉内政也未必有理。解方有些猝不及防,只能低调辩解说接受中立国就是避免干涉内政的手段。滕纳乘势抓住机场问题不放,解方转而指责美帝拼命加强韩军战斗力,滕纳刚回升的气焰又被压下去了。
中朝方利用气势上占上风有利时机,于1月10日再次作出实质性的大幅度让步,由解方提出一个仍包括两点的修正案:(1)人员轮换可在双方同意的限制内进行(即可以多于每月5000人);(2)进行地面监察的中立国机构,可在双方同意的主要交通线移动,以迅速到达双方同意的交通枢纽和港口及被怀疑有违反停战协议情况的地点。
与此同时,美帝高层也在机场问题上产生分歧。作战部长詹金斯等军方鹰派人物继续坚持不准朝方修建机场,但老杜、艾奇逊、马歇尔等核心人物认为,当年《凡尔赛和约》用严格条款限制德国军备,结果希特勒上台统统突破,故与其限制硬件,不如使对手不要有开战欲望;真正决定朝鲜半岛局势的是中、苏两个大国而非朝方,限制朝方作战能力并无太大意义。而且,长期限制修建机场很难做到,特别是把限制扩大到民用机场更加不得人心,也无法被对手接受(该想法跟解方发言很一致)。这就是所谓的“大局论”。
不知是机密无意泄露,还是老杜等故意为之,“大局论”很快被新闻界知晓,不断发表评论予以支持,渐成气候。在此背景下,参谋长联席会议于1月10日,就机场问题最后立场致电李奇微,称只有再成为停战唯一障碍时,才能撤回反对。为此,在三、四、五项争论焦点全部解决前,还要继续反对朝方修建机场,直到撤回反对就可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情况下才撤回。而且,联方要在签字发表声明,以降低中朝方从中获得的宣传价值。
李奇微本也是激烈反对朝方修建机场军方代表人物,此时见风向变了,且解方强硬态度也摆在那里,便有保留地同意执行。此后,联方代表在谈判中态度稍有缓和,于1月22日提出,中朝方只要同意不修建机场,联方可接受其1月10日修正案。但该修正案本是中朝方重大让步,联方却将其作为其重大让步,岂不搞笑?所以,解方理直气壮地以主权不容干涉的理由,严词拒绝!
机场问题至1月27日仍僵持不下,双方认为不如让小组会休会,召开参谋人员会议,根据已达成的原则协议,讨论有关细节问题并成文。当日便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中朝方成员是人民军上校张春山和志愿军代表浦山,联方成员是海陆空三军各出上校一名。由于不涉及原则立场,谈判气氛相对和缓,但仍举步维艰。
眼看第三、四项议程谈判都陷入僵局,联方又提议再同时召开谈判第五项议程的小组会,中朝方表示同意,但建议以代表团大会形式进行,联方予以接受。也就在这一天,润之就谈判问题给老斯发去两封由总理起草的电报,称由于美帝处心积虑地拖延,谈判至今未能达成最终协议,但也取得了不少进展,然后具体作了汇报。
电报表示,尽管“最后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已在增长”,但“我们从来没有、现在依然没有只从这一种可能出发,我们随时都警惕着美国统治者由于其国内外矛盾的发展,仍有利用谈判拖延甚至破裂以紧张国际局势的某种可能”。对于后一种可能,无论在军事或政治上,“我们都准备予以坚决的打击,不使敌人得逞”。
润之深知,由中立国代表组成监察机构问题事关苏联国家利益,在电报中着重列出8个具体问题,请老斯作具体指示:(1)拟同意联方提出的每方各邀请三个武装力量未参加朝鲜军事行动的国家建立中立国观察机构(每国派出一名高级军官)方案,并邀请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三国派出享有否决权的代表。(2)每个中立国均应派出一名可用其代表名义参加观察机构会议的副代表;所有代表都可从其本国公民中挑选作为其顾问的助手;所有被邀请中立国都可以建立由必要数量行政工作人员组成的秘书处。
(3)中立国监察机构职责是:甲、实际观察和监督双方遵守协议;乙、报告任何一方所发现的在非军事区以外发生的破坏停战协议事件的发生地点,并进行现场观察。(4)美方还根据(3)甲提出,双方在停止军事行动后,都应提供在朝参战的陆海空部队准确地点的情报资料,并不得改变配置位置,也不得集结兵力。由于这不是已达成的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润之打算不予同意。
楼主:zhaoyu10271  时间:2021-03-31 18:04:04
(5)美军提出的应监察的后方卸载点,韩方12处:汉城、仁川、襄阳、原州、忠州、大田、安东、晋州、群山、大邱、顺天、釜山,朝方15处:新义州、满浦、江界、惠山镇、会宁、清津、新安州、咸兴、金口、平壤、镇南浦、元山、碧潼、城津、海州;每处中立国活动区为以卸载点为中心的30公里半径地区。润之认为其提出的点太多、活动区面积太大、且开放点数量不相等。他打算朝方开放新安州、清津、满浦、咸兴和一个机场,韩方开放釜山、仁川、水原、丽水、葫口岛,中立国活动区半径缩小为5公里。
(6)中立国监察机构应下设若干监察小组,每组应至少由双方各2名校级军官组成,必要时还可下设分组,由双方各派1人组成(参考了解放战争初期军调组的设置)。润之认为,美方提出建立40个监察小组太多。如按(5)达成协议,建立16个小组就足够了,其中10个小组分驻双方各开放的5个后方卸载点,6个小组作为派往出事地点的预备小组。
(7)中立国小组监察机构应和停战委员会设在同一地点,监察小组在执行任务时,无权研究各种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结构和性能。小组大多数成员通过的报告为正式报告,未达到该标准报告只能作为参考资料。(8)中立国监察机构及下属小组物资供应由双方军方保障,监察小组前往各卸载点和发生破坏停战协议的地点时,双方应提供交通工具。电报最后询问,如同意上述全部意见,是否有必要事先通知波、捷两党领导?
2月3日,老斯仍通过苏驻华军事总顾问克氏电台回复润之(还是不让驻华大使罗申经手),同意其对形势的估计和制定的谈判计划,并称赞他“所采取的坚定立场已经产生了积极的结果,应能迫使敌方进一步做出让步。”(忽悠中方把战争继续下去的意图十分明显)还对是否事先通知波、捷两党领导问题进行表态,认为应该与他们商量,他们自然也会同意的(敢不同意?)。
而在此前,参加第四项议程谈判的中方参谋人员柴成文经反复研究,提出一个扫清外围、孤立重点、迫使敌在遣俘原则上让步的方案。克农上报中央,经润之、总理研究,认为该方案既坚持了中朝方一贯立场,又在一些问题上灵活处置,不予敌狡辩借口。鉴于此时老斯对换俘问题并不重视,在抓大放小原则框架下属于“放小”范畴,润之未汇报老斯,便直接批准向联方提出。
也就在2月3日,中朝方代表团在小组会上提出该方案:(1)停战协议签字并生效后,立即释放并遣返各自收容的全部战俘。(2)被遣返战俘应恢复和平生活,不再参加战争行动。(3)优先遣返重伤病战俘,并在可能范围内,同时遣返被俘医务人员,以便照顾。(4)停战协议签字并生效后两个月内,分批遣返一切战俘。(5)以非军事区内的板门店作为交接战俘地点。
停战协议签字并生效后,(6)双方各派校级军官3人组成战俘遣返委员会,在停战委员会督导下,负责具体计划并监督实施停战协定中有关遣俘一切规定,如对有关任务任何事项不能达成协议,应即交停战委员会决定,其会址应设在停战委员会总部所在地附近。(7)立即分别邀请国际红十字会和中朝方红十字会代表,组成联合慰问团,访问双方战俘营,并在交接战俘地点协助遣返工作。(8)最迟在停战协议签字并生效10天后,尽可能将所有被俘期间死亡战俘的姓名、国籍、级别等资料提交对方。
(9)停战协议签字并生效后,应协助由于战争流离失所的平民返回家乡,恢复和平生活。具体措施为:甲、双方均应准许并协助原住于对方控制区、现流落于己方控制区的平民返回家乡。乙、双方最高司令官负责将上述协议内容,在其控制区内广为散发,并责成其有关民政机关,对上述所有愿意返乡的平民予以必要的指导与协助。
丙、停战协议签字并生效后,双方各派校级军官2人组成失所平民返乡委员会,在停战委员会督导下,负责协助返乡平民通过非军事区及其他相关事宜;如对有关任务任何事项不能达成协议,应即交停战委员会决定。失所平民返乡委员会的会址应设在停战委员会总部所在地附近。
不难看出,该方案考虑到了联方所担心的全部遣返战俘后造成的军事人力不平衡,采取了合理处置措施;对国际红十字会也不再完全排斥,而是让其跟中朝方红十字会一起发挥作用,细节处理比较合理。所以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国际舆论的肯定。联方代表也认为,上述两点是除交换原则外的重大让步,遂考虑搁置交换原则,先解决换俘的技术问题。
2月4日,李比就遣返战俘宣誓问题提出两条建议:(1)宣誓只限于军人,不适用于平民。(2)宣誓只对朝鲜战场有效。解释是被俘军人大多数是职业军人,不再参加战争则会剥夺其谋生之道;平民之前并无直接从事战斗行为,宣誓在法理上讲不通。应该说,(1)确有一定道理,但(2)明显有利于联方而不利于中朝方,尤其不利于朝方。因为美军及仆从国军队在全球范围横冲直撞、到处侵略,遣返战俘不用于朝鲜战场还可用于其他战场,但中朝方尤其是朝方,只面对朝鲜一个战场,等于剥夺了遣返战俘从军之路。
不过,当时包括中朝方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普遍认为,革命战士面对危险应该英勇地与敌同归于尽,当俘虏可耻!所以,遣返战俘被判定为政治不可靠,革命军队本就不会接纳,只能回乡劳动甚至追究刑责。故此,中朝方未表示异议,于2月5日接受该建议。但李相朝特别声明:“这不是我们把国际红十字委员会作为中立国的代理机关”。
第四项议程谈判有所进展,第五项议程也就是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又于2月6日以代表团大会形式开始谈判。中朝方代表没有变化,联方变化较大,五名代表是乔埃、腾纳、李比、哈里逊(代表美陆军)、刘载兴(代表韩军)。根据双方会前协商,南日代表中朝方提出如下建议:由朝中两国为一方,与联合国军有关系的各国政府为另一方,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3个月内,各指派5名代表举行政治会议,协商:(1)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2)和平解决朝鲜问题;(3)与朝鲜和平有关的其他问题。
前面已经提及,美帝只要军事停战,根本不想举行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政治会议,当初同意将其列为第五项议程,就是为了推进谈判进程而采取的一种敷衍策略。基于这种态度,华盛顿当局在该议程谈判开始前就通知李奇微,谈判中可就停战尚未解决的问题的具体步骤,向有关各国政府提出建议,但采取灵活态度,不作任何许诺,在达不成协议时,就千方百计寻求权宜之计。
不过,联方首先询问的是请哪些国家参加政治会议?中朝方提出请朝方和新中国,而苏联既已作为中立国监察机构参加国的备选方,就不再参加政治会议了。见没有苏联,联方放下心来,也提出请联合国和韩方。但中朝方认为,并不是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参加朝鲜战争,由其参加政治会议并不合适,同时不承认韩方有参会资格。联方对韩方资格势在必争,便提出在朝鲜的中国军队是自发志愿而来,跟中国政府没有关系,为何让中国政府也参会。中朝方对此难以解释,感到被动。
紧接着,乔埃在2月10日提出三条修改建议;除把中朝方提案里的“外国军队”改为“非朝鲜军队”,将(3)改成“与和平有关的其他朝鲜问题”外;只是含糊其词说在3个月期限内,“采取步骤”举行政治会议或“适当的政治方法“,并表示“双方的军事指挥官不考虑在独立的民主主义的政府之下统一这样的政治解决朝鲜的问题,和虽是从本协定派生出来的,但在本协定中不能解决其他问题”。总企图是要赖掉政治会议。
中朝方决定予以严正驳斥!2月10日,南日作书面发言,指出联方修正建议以含糊而空洞的措辞虚化第五项议程实际内容,是企图使其失去意义。停战谈判目的就是要终止双方在朝鲜的敌对行为,撤出一切外国军队,让朝鲜人民自主解决内部问题。且在谈判开始时,双方就已达成谅解,政治解决朝鲜问题留待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实现。现在联方所谓“适当的政治方法”,是想否定政治会议;“采取步骤”这种不确定语言,是要否定3个月的期限;其实就是要把彻底解决朝鲜和平问题无限期拖延下去。
南日还指出,朝鲜问题并非孤立,如能解决有助于解决相关的其他问题,朝鲜和平的巩固也有赖于此。当初美国总统宣布干涉朝鲜战争时,即将其与东方其他问题(指台湾问题)联系起来。只有同时解决这些问题,朝鲜和平才能巩固,因此而受破坏的东方和平才能恢复,因此而陷入极度紧张的世界局势才能好转。但联方根本无视南日指责,坚不承诺举行政治会议时间,至于朝鲜问题以外其他和平问题,那是拒不讨论的。
在此期间,第三项议程谈判以参谋会议形式继续进行。海上划界达成协议:联方放弃领海为3海里的建议,作为补偿,中朝方同意在停战后,联方继续控制军事分界线以北、三八线以南至汉江口的白翎岛、大青岛、小青岛、延坪岛(日后的延坪岛事件就发生于此)、隅岛这5个岛屿。此外的分界线两侧海面延伸线以北的一切岛屿都由朝方控制。武器装备更换也达成协议:在同样性能、类型基础上一对一替换,并通过协议的口岸在中立国观察小组监督下进行(但现在早已名存实亡,部署萨德就是违反停战协定)。
人员轮换方面。联方于1月29日提出每月7.5万人,跟中朝方5000人的差距极大,解释为包括到日本短期休假和访问的人数。但这无疑增加了美国少爷兵的舒适度,且有利于美军在特殊情况下快速换防,中朝方坚决反对!联方又将人数减为6万人,中朝方则增为2.5万人。2月13日,联方以不包括执行临时任务和休假归来情况为附加条件,再降为4万人,中朝方对应增至3万人。双方如商贩一般讨价还价,但数字已接近。
中立国监察口岸方面。联方最初提出目标已在润之给老斯的电报里作了列举,中朝方如电报所述那样,底牌是双方各5个口岸,但先落地还价为各3个。联方生怕中朝方不肯同意设监察口岸,不久便减为双方各8个,中朝方仍不松口。联方再降为各7个,中朝方增为各4个。双方同样如商贩般讨价还价。
大劫材出现在中立国提名上面。2月16日,中朝方在参谋会议上提名的中立国为苏联、波兰、捷克,立刻引发轩然大波!因为美帝清楚,朝鲜战争就是苏联策动的,一直想找机会到联合国“揭露”,如果苏联成了中立国,揭露的可能性就没有了。于是,联方在提名瑞典、瑞士、挪威三国为中立国的同时,同意波兰、捷克,坚决反对苏联。但真实理由说不出口,只好先拒绝说明理由,继而称中立国不应与朝鲜接壤并在过去未参加过朝鲜问题。应该说,前者站不住脚,后者还有一定道理。
看到联方反对如此激烈,中朝方眼前一亮,知道抓住对方要害了,便予以了最坚决的反驳,称“所谓中立国,就是没有让其战斗部队参加这个战争的国家。”其推荐的中立国与该定义完全一致。苏联是最严格反对介入朝鲜战争、最强烈赞成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国家,不承认它为中立国,世界上就不存在中立国了。而且,联方既然同意波、捷两国为中立国,再不同意苏联,就更令人不可思议,故而断然反对!
但其实,苏联不仅向中朝方供应作战所必须的军火,甚至空军还在秘密参战,美军情报部门掌握这些,只是拿不出或不便拿出确凿证据而已。在这种情况下,联方确实也不会同意让苏联进入中立国监察机构,第三项议程谈判又陷入僵局。但就在这一天,第五项议程谈判取得突破,欲知详情请看第一百九十五章《三成其二》。
在结束本章之前,想谈谈美帝在朝鲜停战谈判中的表现。朝鲜停战后,润之于1953年9月12日在中央政府24次会议上讲话里,谈了美帝的一个特征:“很傲慢,凡是可以不讲理的地方就一定不讲理,要是讲一点理的话,那是被逼得不得已了。”结合近两年从贸易战到抗疫斗争的实例,美帝傲慢、蛮不讲理的特点非常明显,但也应该指出,它在朝鲜停战谈判中,还是讲一点理的。
最典型的事例是,美帝为了在政治上给社会主义制度抹黑,不顾日内瓦公约规定,改全部遣返战俘为任意遣返,本来会极为被动。其军方决策人物因这个顾虑甚至不敢让文官政府知道,等文官政府骨子里赞成任意遣返后,整个美帝统治集团又担心,公然拿出来会遭世界舆论一致谴责,便兜兜转转要求中朝方先提供联方战俘名册。直到拿到名册,发现中朝方早已不声不响将绝大多数韩军俘虏教育释放编入人民军中了,才恍然大悟:这不就是未经宣布的任意遣返吗?
从此以后,美帝在任意遣返问题上就有了底气,不但很少再作让步,而且还利用战俘中的败类乃至赤膊上阵,殴打甚至残杀要求回乡的战俘。中朝方则无法谴责美帝推行任意遣返原则,而只能谴责其采取暴力手段强迫战俘留下,实际上等于认可了任意遣返原则,只是要求美帝尊重战俘意愿,不准搞猫腻。
当时的美帝肯讲些道理,是因为有苏联这样势均力敌的对手存在,大量中立不选边的发展中国家,甚至麾下小兄弟也不是无处可去。如果不讲道理,就会寒了这些国家的心,把他们推到对立面上。而自苏联解体以来,美帝自以为一国独大,发展中国家无枝可依(仅有的几个不肯向其屈服的国家被污蔑为“流氓国家”,有的其合法政府已经被推翻,剩下的也曾欲除之而后快),至于麾下小兄弟就更不怕反水了。
于是,美帝蛮不讲理,高喊着“美国优先”,对小兄弟竭尽敲诈勒索之能事,对一般发展中国家百般恐吓,甚至出现用一瓶洗衣粉冒充杀伤性化学武器,以此为借口出兵侵略伊拉克,推翻其合法政府的极端恶劣事件。这跟它在朝鲜战争谈判时还讲些道理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当然,多行不义必自毙,美帝如此倒行逆施,使包括中国人民在内全世界人民看清其丑恶本质,识破其挑动群众反对本国政府的阴谋,让其推行“颜色革命”的罪恶行径再也无法得逞。

楼主:zhaoyu1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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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煮酒论史

发表时间:2020-05-13 07:43:29

更新时间:2021-03-31 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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