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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分歧的合理性:以关天的刷屏为例

楼主:播火者  时间:2020-08-04 19:38:34
作为论坛,不过是大家自由交流的一个空间,因为各种原因,这个空间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乔治发帖讨论法律与道德,大家在刷屏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其实有分歧是必然的,一人一个想法,本来也不好强求。但既然是公共场合,肯定要求同存异,没有同,就失去了秩序,没有异,就失去了多样性。分歧好说,求同却不易达成。这个最难达成的地方,恰恰不能回避,不然就是一团浆糊,说清楚了,就是合理性的表现。

童天一兄发帖子讨论理性,盯住宝刀刷屏的问题,反复强调这是非理性的表现,尤其是宝刀集中发帖纠缠童兄,让童兄不堪其扰。显然,在刷屏问题上,我和童兄意见是接近的,是一致的。刷屏就是刷屏,很容易认定。

但乔治以为,刷屏行为属于道德范畴,不应该归于版务处理。似乎宝刀也是这个意见,甚至更进一步,以为刷屏是在活跃版面,本来就是荒地,刷一刷屏有什么问题呢?人家都不管的,因为荒了,所以理直气壮地刷屏,应该鼓励。

这种论调,我是不同意的,是反对的。

讲到这里,大家甚至可以援引天涯社区的管理规定的某些条款来加以证明,以找到依据。后面我去查一下看,肯定有。

刷屏行为,就是一种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是有现成的条例可以援引的。但既然大家意见不一致,那很简单,需要走控辩双方的流程的。至少,从一开始,我和童兄就是控方,宝刀就是辩方,这一点儿是无疑问的。其他网友,比如乔治,暂时有倾向性而已。

控辩是对待分歧最理性的方式了。但就目前来看,因为缺少救济的机制和渠道,大家只能依然是各说各的。

至于宝刀一直自问自答的红楼梦署名问题,我的意见很简单,那是一个面向历史的学术问题,表达下意见即可,那是属于你自己的事儿,或者属于你以为的小团体的事儿。根本的看,属于私域问题,发一两个帖子讨论一下就可以了。由此而刷屏,就变成了涉及版务的公域问题。

楼主:播火者  时间:2020-08-04 19:38:34
https://bbs.tianya.cn/m/post-174-436992-1.shtml
《社区基本法》
第三十二条 严禁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楼主:播火者  时间:2020-08-04 19:38:34
你看,大家还是可以交流起来的么
楼主:播火者  时间:2020-08-04 19:38:34
童兄自证清白,请葡萄解释一下。
楼主:播火者  时间:2020-08-04 19:38:34
晕了,我的意思是大家说清楚,童兄有没有在帖子里拉黑宝刀,有没有在帖子里和老邓打压宝刀。

宝刀自己说的,童兄有用心理分析的方法来分析他,我觉得有这个可能,因为童兄有自我分析的倾向。好,童兄,你有没有分析过宝刀,用心理分析的方法。

楼主:播火者

字数:889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20-08-02 06:36:29

更新时间:2020-08-04 19:38:34

评论数:9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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