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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论:首部系统研究与阐释思想的本质及其形成过程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1-10 感性除了纯粹感性以外还有别的更高形式,如知性感性、理性感性,它们作为感性都是与现象(或与‘形象’有关的东西)打交道。而纯粹感性除了具有上述感觉过程(它把外界现象摄入头脑中)以外还具有另一方面的作用,这便是把存在(潜存)于头脑中的表象想象出来,使它在头脑中再现;因而,在感性头脑中想象同样属于纯粹感性的作用形式。这样,纯粹感性便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个便是感觉,它把外界现象变为头脑表象(这是从外界到头脑中的过渡);另一个则是想象,它把潜在于头脑中的表象再现出来。但不仅纯粹感性有这样的情况,任何形式的感性都有这两方面的作用。这样便产生了问题:纯粹感性的这两方面作用与知性感性、理性感性的这类作用有什么差别?进而可以推论:各个感性形式的这两方面作用究竟各自有什么特点?
<1> 在纯粹感性里头脑只是感性头脑,这个头脑的特性为:现象在它那里没有解体,没有内在化(内在化为质或本质);在那里,现象还是现象。纯粹感性把外在现象摄入头脑中,变为头脑表象,由于这个头脑是感性头脑,它不能把表象变为内在的质,因而表象作为外在现象的头脑存在形式在头脑中并没有解体而消失,只是现成地潜存下来。到一定时候,这潜存的表象便被想象(回忆)出来。
<2> 在知性(----纯粹知性)里头脑则是知性头脑,即一个能够把现象转化为内在性的质的头脑。由于这一点,知性感性与纯粹感性便构成实质性的差别。在这里,首先感觉过程把外在现象转化为头脑表象;这一点与纯粹感性中的情况相同(这里忽略了知性头脑本身对这感觉过程的干扰)。然后知性头脑便进一步把这头脑表象解体,转化为内在性的质;----这种转化便是知性头脑的根本作用。于是在知性头脑中头脑表象不再作为表象,而是作为表象(现象)的质(表象的内在原因)而存在,在这里表象已经被解体了。
在这上述过程中,知性感性的第一作用便是这样,即把外界现象转化为头脑表象。但这表象之解体转化为其内在性(----质)的过程则不再是知性感性的作用结果,而是知性头脑的作用结果,----知性感性只是知性头脑的一个功能、作用的一方面。知性感性的第二作用则是把已经潜存下来的质再呈现出来;这种作用同样可称为“想象”,但它的性质已经与上面纯粹感性的完全不同了。在这里,这种‘知性想象’是把质这种内在性从其潜在状态中想象出来(在这里不讨论这种想象是如何进行的,但可以设想,想象在这里是把质等内在性“形象化”后想象出来的)。这种想象与抽象不同,抽象是从现象中抽象出质(和本质),而想象不过是把一个现成存在的质从潜在状态中解脱出来而重新使之呈现在头脑中。上述过程可表达如下:
感觉过程   知性头脑   知性想象
外界现象------->头脑表象------>质---->潜在的质------>呈现出来的质
在这里知性感性的作用是,<A>:把外界现象转化为头脑表象,<B>:把潜在着的质想象出来。而从头脑表象到质(和潜在的质)的转化便不再是知性感性的作用了。在这里,知性感性的想象即知性想象是一种很重要的感性形式,因为它把一个内在性直接呈现出来。在自然界和现实中,甚至也在精神界中,所有的内在性都是内在的,而不直接呈现出来,它总要借别的什么东西才表现出来,自己则隐藏于其中。而在头脑和精神中,内在性通过想象而直接呈现出来了。这种呈现抛弃了任何外在形式,是内在性直接的赤裸裸的呈现。这种想象即便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直觉思维”,它把一个潜在着的内在性呈现在一个头脑面前。但是也应清楚,这种(在一个头脑面前的)直接呈现也只是在进行感性和知性活动的这个头脑里面的呈现,而不是在其它别的头脑里面的呈现。比如,上述感性和知性活动是在头脑P里面进行的,因而头脑P对外界现象之(转化)处理所获得的内在性(质和本质)也只能在头脑P本身中才能被直接想象和呈现出来,其它头脑则不能直接呈现出这头脑P里面的这种内在性。关于事物内在性(事物之质和本质)在一个人头脑中的这种“直接呈现”,黑格尔曾说:“许多真理我们深知系由于极其复杂的、高度中介化的考察所得到的成果,这种成果却毫不费力地直接呈现其自身于熟习此种知识的人的意识之前。”“每一个有学问的人,大都具有许多普遍的观点和基本的原则直接呈现在他的意识里”(《小逻辑》第160页)。这表明,事物的内在性(即黑格尔所说的“普遍的观点和基本的原则”)在一个人的头脑里(黑格尔所说的“意识”)确实是可以“直接呈现”出来的,即一个人可以在他的头脑里“直接看到”一个事物的内在实质。但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头脑才能看到呢?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的头脑都能这样看到,因为“这些直接的观点和原则,也只能是反复思索和长时间生活经验的产物”(黑格尔,同上),只有亲身经历过上述所说的这种感性和知性活动,从而亲身得出头脑表象与其所转化而来的内在性(质与本质),才能获得这种“直接呈现”,(黑格尔说“毫不费力地直接呈现其自身于熟习这种知识的人的意识之前”便是这个意思,事物的内在性只能直接呈现在一个“熟习”它的人的头脑面前)其它没有这种经历的人(头脑)是不能获得这种内在性的直接呈现的。
<3> 理性感性是感性的最高形式。在理性感性上所发生的情况与知性感性一样,只是在这里存在着一个最高级的理性头脑,这个头脑不只是把外界现象转化为质,而且还转化为更深刻更内在的----本质。这个过程如下:
感觉过程  理性头脑   理性想象
外界现象------>头脑表象------>本质->潜在的本质------>呈现出来的本质
理性头脑在这里是把头脑表象转化为最内在最深刻的本质(至于它是怎样转化的这里暂不必说,这是将来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这一点构成了理性与知性的差别,也构成了理性感性与知性感性的差别。同样,理性感性的想象(即理性想象)便是把潜在于理性头脑中的这个本质(经过形象化而)呈现出来,这一点与知性想象(把质呈现出来)在形式上是一致的。然而理性想象的这个对象是一个更深刻更内在的东西,因而更难以想象。
综上所述,不同的头脑具有不同的感性,即:
感性头脑------纯粹感性
知性头脑------知性感性
理性头脑------理性感性
(其中知性感性包含纯粹感性,理性感性则包含知性感性因而也包含纯粹感性)
这些不同头脑的作用第一步是相同的:通过感觉过程把外界现象摄入头脑中从而形成头脑表象。然后,理性头脑便把这表象解体转化为本质并潜存起来;知性头脑则把这表象解体转化为质而潜存起来。感性头脑没有这种解体转化(头脑表象)的能力,因此它只能把这头脑表象原原成成地贮存起来,而没有使这个头脑表象发生质的变化。这是第二步。第三步便是把这些潜存着的东西想象出来,直接呈现在头脑面前。在这里,理性感性把潜存着的本质想象出来;知性感性则把潜存着的质想象出来;而纯粹感性只把没有发生质变的头脑表象从潜在状态中想象出来。这就是在不同头脑中感性的不同作用之情况,这一情况是相当有趣的,因为当我们把相同的材料输入不同的头脑中时,我们便得出不同的结果,而这些不同结果对于认识活动来说又具有不同的价值和意义。
$1-11 感性,特别是纯粹感性,对一个头脑的形成和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它就是这种发展的前提。前面我们说过,一个头脑只有在现实中才会产生和发展出来,而感性便是头脑与现实接触的第一个环节。现实首先是呈现出来的东西,是现象,然后它才是内在的东西,是质和本质。因此,外界现象便是头脑首先接触到的现实形式。因而头脑活动首先是感性,首先是纯粹感性。如果头脑缺乏这个感性它便象一个缺乏营养的人那样贫乏、不成熟甚至畸形。当然,头脑决不是要停留在这感性形式上,因为现象并不是唯一的现实形式,甚至现象也还不是现实本身;头脑要达到现实本身,达到现实的本质。这样,头脑自然就要超越于感性形式了。但是,在没有进行充分的感性活动时便要超越于这感性形式,这也违反头脑发展的自然规律。
头脑的对象----现实便是人之精神以外的自然、社会等等,总之,现实是指整个世界,这个世界包括自然、社会、精神等所有事物,在世界之外再也不存在任何东西了。----精确点说,现实是一切能够影响和作用于人之精神的事物及其关系等等,而精神本身有时也作为一种特殊的现实因素而存在,因为精神本身的某些现象和因素也作用于精神自己,从而引起精神的关注和思考;比如冲动、问题的纠缠等。而所有现实都首先要表现出来,都有它的表现形式;这便是“现象”。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一 感性对象----现象
$1-12 现象便是这样一种东西,世界上所有一切都要通过它而表现出来;因此,现象便是所有事物和全部世界的共同之表现形式,没有现象,事物和世界就不会表现出来,因而也就不存在任何事物和世界。所有的存在,它的表现(因而它的现象)便是这种存在的标志,没有这种表现,人们便可以认为它是不存在的,或至少它还没有存在出来。由于现象是这样一种标志事物存在的表现形式,因而它对于精神来说尤为重要,因为精神能否深入和把握到本质的东西,便取决于呈现在面前的这种现象了。完全没有现象时,精神绝不可能深入和把握到本质,现象不充分时,精神也不能把握到真正的本质;只有现象充分时精神才能够把握到本质。因为本质的东西总是要通过一定量的现象才能表现出来,越是深刻的本质,它所需的表现现象就越大(越多);世界的绝对本质则需要世界的全部现象才能够表现出来,----因而,要深入和把握绝对本质,就必须要获取全世界之现象。
现象作为一种表现形式,它必然是某种内在性的现象,这种内在性是事物之质或本质。总之,现象是作为内在性的质和本质的现象,是这些内在性的表现形式。因此,现象表现的是一种质或本质,它是这种质或本质的表现。因而我们得出这样的对立统一的整体:
现象----质或本质
这个统一体的意义是:有现象时必定有相应的质或本质,同样,有质或本质时必定有相应的现象。这个意义是“认识论”的所有思想运动的现实基础,因为认识论和思想运动所要寻求的正是这个意义在(认识论和思想运动)本身中的实现,即认识论和思想运动一方面把现象上升为质和本质(即感性的东西上升为概念、思想等),另一方面又把质和本质下降为现象(即把概念、思想在感性的东西中具体化为特殊的具体的东西)。
象现象和本质之间的这种可逆关系一样,认识论和思想运动也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感性的东西上升为概念和思想;另一部分是概念和思想下降为感性的东西而使之成为概念和思想的特殊性和具体性。前者便是所谓的“归纳”,即从众多的现象、事实中归纳、概括出本质;后者则是所谓的“演绎”,即从本质中演绎、推论出所有特殊性和具体性,推论出现象。这两方面是统一的。
$1-13 那么,现象作为质和本质的表现形式,它的状况怎样呢?首先,什么样的质和本质就会有什么样的现象。我们把现象和质分解(分析),把一个现象设定为有一个质(反过来也是这样,一个质有一个现象)。在这里它们互相对立,发生专一性的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一个内在性的表现模型。即:
质----现象
别的质与其对应的现象也构成这样的一种表现模型。这样,每个质都有一个相应的现象作为表现形式,而这些‘质----现象’之间都是完全孤立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如下:
质1----现象1,质2----现象2,质3----现象3
这样,关于内在性的表现这件事情就十分简单了,一个现象一看上去便知道它是什么现象、那一个质的现象。
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它比上面假设的要复杂得多;因为在实际情况中,质与质之间、现象与现象之间都是互相联系的。这种联系便产生了质与现象之关系的种种复杂情况:
一个质支配着多个现象
一个现象有多个质支配
因而从现象上看就不能够直接得出它的质,因为看到的是各种质在同时起作用;并且也由于现象之间的互相掩盖和重叠也不能由现象直接看到质本身。在这里精神看到的是一个“现象界”,在这现象界里,各个现象互相渗透、掩盖和重叠,分不清真象和假象,看不到支配每一个现象的质的存在。现象界便是全部表现出来的现象的集合,这种集合不分现象是什么现象,只要它们作为现象出现,都会集合到这个现象界中来,就象各个孤儿被集合起来,而不管他们的父母是谁一样。现象界便是现象的世界,它不涉及现象的内在性。这个现象界的存在使精神对各个现象之内在性、对全部现象的内在性之深入和把握既是有利和必须的,同时也是麻烦的。有利的是,一个内在性在现象界中充分表现出来了;从上面的论述知道,这一点对于精神对内在性的深入把握是必需的,只有在众多现象、在全部现象中它才能最大地、最充分地表现出来,这样(精神)要深入和把握内在性才是件可能的事。麻烦的是,一个内在性的表现形式(即它的现象)在现象界中受到了干扰,使精神不容易从这些表现形式中深入和把握到内在性。在这里便产生了“真象”和“假象”之别,真象便是作为这个内在性的表现形式的现象,假象则不是这个内在性的表现形式。在现象界中真象被假象掩盖和干扰了,因而精神要深入和把握内在性就要把假象排除;只有把假象排除,真象才会显露出来。
精神要获得一个内在性是不容易和复杂的,因为精神必须在现象界中才可能获得内在性,而现象界是一个混乱的真假渗杂的世界。只有内在性充分表现出来时精神才有可能把握到内在性,而内在性却以一种复杂的形式而不是以一种单纯的形式表现出来。精神在深入于内在性时首先要把现象界中的假象成份排除掉,精神深入内在性的过程其一个重要方面便是排除现象界中的这种假象;而排除假象的过程反过来便是确定其真象的过程。真象越是确定,精神对真象进行分析、从而把握内在性的过程就越确定。因而,这些过程都是联在一起的,共同构成了精神深入和把握内在性的运动。另一方面,精神深入和把握内在性的运动可以分解为这些方面:一方面是假象的排除和真象的确定,另一方面是在确定了的真象上进行分析从而深入和把握内在性。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1-14 这样,在精神中必须考虑一个现象的存在方式对精神本身的影响,否则便不能达到精神本身的目的(即获得事物现象内在性)。一个现象具有两种存在方式,一个是现象孤立地与别的现象处于割裂状态下的存在,另一个便是现象在现象界中的存在,即在与别的现象处于各种关系、与所有的现象同在一个集合体中的存在。一个现象的这两种存在方式对精神获得这个现象的内在性具有决定性意义;明确地说,现象处于孤立状态时,精神便不可能获得它的内在性,相反,当现象处于现象界中时,精神才有可能获得它的内在性。原因很简单,当现象处于无限的现象界中时,现象的内在性便会充分地表现出来;现象之内在性的表现程度与它同外界的关系程度成正比,这种关系越广越深,现象就越展开其自身,现象的内在性也就越是表现出来。因此,精神必须把一个现象放到现象界中去考察,只有这样它才能获得这个现象的内在性。对于一个事物也是这样,只有把这个事物置于整个世界之中,精神才有可能获得这个事物的本质。自然,这是一个麻烦、复杂而困难的工作,但是,要获得事物的本质,要获得真理,总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我们在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中可以看到,人们往往把要研究的事物同别的事物割裂孤立起来,这是完全必要的(分析方法必然导致这样的孤立),因为它使自己摆脱了许多干扰。但是你总得让这个事物与别的事物发生关系,这样这个事物的各种性质才会表现出来。因而对于自然科学来说,“实验”便成为研究事物的最理想方式,因为实验使人能够控制这个事物,既使这事物减少干扰,又能够使它与别的事物发生联系和作用;这样,事物的内在性便在人的支配和控制下表现出来。----实验的实质也就是这样,它使事物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外来干扰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构想与别的事物发生联系与作用,从而使它的性质按照人的这一构想而有所表现。实验的这种情况便构成了它与事物之间的自然关系的区别,在自然中,事物之间的关系是自然的,而在实验中,事物之间的关系则是在人的设计和控制下进行的。然而不管是自然的还是实验的,事情总是:使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发生关系,以使这个事物的性质表现出来;只是在实验中这种性质的表现要纯粹得多,而在自然中这种性质的表现要受到各种各样来自自然本身的干扰。
$1-15 现象是感性的对象,感性通过上述所说的感觉过程而把它摄取到头脑中,由头脑再进行“加工”(怎样的头脑便进行怎样的加工),而把它提升为它的内在性----质或本质。现象作为感性的对象自然是感性之外的东西,但是作为感性对象这一事实,便意味着现象要成为感性的内容,要成为精神和头脑的内容。它作为这样的内容,已经失掉了它的外在之对象性,它在感性的作用下已经从对象性转化为内容(从而把这种对象性克服掉)。
感 性
现象:对象性------内容
(自然) (精神)
当然,现象作为(精神和头脑的)内容还有程度上的差别,对感性头脑是内容的东西,对知性头脑和理性头脑就不一定是内容了(而仍然是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着)。我们可以这样来考虑这个问题:
感 性 知 性 理 性
现象: 对象------->感性内容------->知性内容------->理性内容
(一级对象性) (二级对象性) (三级对象性) (内容)
一个现象首先存在于自然中,这时它是独立于精神而存在的;这个现象的对象性称为“一级对象性”。一级对象性便是指那些纯粹自然的完全外在于精神的现象,感性的对象便是这个一级对象性的自然现象。然后感性把这个自然现象转化为感性内容,从而开始成为精神的内容而存在。但感性内容又成为知性的对象(就象一个头脑思考它所看到的东西一样);这个感性内容称为“二级对象性”。作为二级对象性,它再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了,而是带有感性于其中的现象,它对于感性来说是内容,对于知性来说则是对象。知性把二级对象性的感性内容又转化为知性内容,从而在(成为精神)内容方面又进了一步。然而知性内容同样只是比知性更高级的理性的对象;这个对象性称为“三级对象性”。作为三级对象性,它离开作为纯粹对象(即一级对象性)的自然现象最远,而带有的精神能力(感性、知性)最多。同样,理性再把这个知性内容转化为理性内容。到理性内容这里,所谓精神内容才真正地实现了,即理性内容是真正的精神内容。内容便是这样,在头脑中一步步地提升,直至达到最高形态的内容,而最高的内容才是真正的内容;最高头脑有权把低级头脑中的内容作为对象而进行处理,把它提高为这最高头脑的内容。
随着精神内容的产生,精神产生了,感性由于产生了感性内容而建立了感性精神;同样,知性由于产生了知性内容而建立了知性精神,理性由于产生了理性内容而建立了理性精神。精神便是从这精神内容中产生的;我们很难设想,从没有精神内容的头脑中能够发生和建立起一个精神。然而精神必须在最严格意义的精神内容上才能发生出来,从那些没有多少精神内容成份的东西中不可能发生出相应的精神(如果发生,也只发生一个很不完全的精神)。比如,从感性内容上不可能发生出知性精神,从知性内容上不可能发生出理性精神。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一感性精神
$1-16 感性精神从感性内容中发生;当不存在感性内容时,就不会存在感性精神。实际上,是感性,即纯粹感性产生了感性精神,因为感性内容是纯粹感性产生的。纯粹感性产生了感性精神,这对纯粹感性本身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上面已经说过,感性精神在头脑中的产生使纯粹感性在头脑中获得了稳固的支配地位,即这时头脑是感性头脑。
一个精神内容会产生一个相应的精神,并且,这个精神内容越高级,它所产生的精神就越完善和高级。那么,精神内容产生相应精神的标志是什么呢?即怎样才算是产生了一个精神呢?一个精神内容能够产生精神的另一方面----即‘精神力量’(如情感、意志等)时它便是产生了一个相应的精神。这便是一个精神产生出来的标志,简单地说,这个标志为:一个精神内容能够产生相应的情感和意志;或者通俗地说,一个“认识”变成了人们相应的热情、积极性和行动。因而,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内容产生相应的精神是多么重要,不能产生相应精神的精神内容不是真正的精神内容。社会意识形态教育往往遇到这样的难题,即所教育的东西没有多大效果,没有变为人的热情、积极性和行动。为什么呢?这是由于所教的东西并不是人们精神中的精神内容,这些东西并没有化为这些受教者精神的内容,它对于这些精神来说还是外在的,还是对象。这样,不是精神内容的东西是不会发生精神效果(化为精神力量)的。比如,当食物还没有化为身体中的内容----即身体中的营养时,食物对身体就没有产生任何力量;当食物通过身体的转化作用变为身体的营养从而营养和建设这个身体的时候,食物才发挥作用、产生力量。
精神内容越高级,便越能产生出高级的精神。而感性内容是最低级的精神内容,因而它所产生的精神----感性精神也是最低级的。那么究竟感性精神是怎样的精神呢?感性内容不过是外界现象通过感觉所形成印象的结果,它没有涉及到现象的任何内在性,因此由感性内容(即外界现象的印象)所产生的感性精神是十分幼稚的。这个精神只是对外界现象产生最单纯的反映,而没有使这些现象产生丝毫的改变。我们可以从幼儿的精神中看到这些,因为儿童精神便是典型的感性精神,一个儿童精神是缺乏精神力量的,这种缺乏主要是它没有意志;它有一些情感,但这种情感由于完全缺乏意志的支配因而是完全非理智的、任性的,这种情感并不是精神力量,虽然它是从感性精神中产生的,----这种情感十分脆弱,因而不形成什么力量。一个精神只有当它产生了意志,才算是有精神力量。这样,感性精神并不是一个真正(成熟)的精神,它不过是一个真正的精神的萌芽罢了。然而感性精神有一个“优点”,即它是一面镜子,纯粹地最真实地反映着外界现象。
$1-17 一个精神包含着两个方面----认识和精神力量,在这里,一定的认识便产生一定的精神力量。认识便是上面所说的精神内容的基本;在一个精神中,只有作为精神内容的东西才是真正地认识了的东西,除此之外的所有东西都不是真正的认识,因而都不能产生相应的精神力量。精神内容实质上便是认识,因为只有作为认识才算是精神中的东西,才能导致精神力量的产生。上述思维过程便是认识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产生出认识,认识再建立和产生相应的精神,就象营养建立起相应的身体一样。认识产生了精神,从而便产生了相应的精神力量;只要认识产生了相应的精神,便会产生出相应的精神力量,反过来,衡量一个精神是否存在,便看一定的认识是否产生出相应的精神力量。在精神中,认识和精神力量是绝对统一的。一个精神可能在某种情况下表现为认识,在另一种情况下表现为精神力量,但这只不过是精神本身的侧重不同,它所侧重的这两方面则是永远统一、永远联在一起的。那些不能引起人们的热情和积极性的教条根本不是人们内心所认识的东西。
精神力量包括情感和意志两方面,这两方面是互相对立、互相制约的。但是,没有意志的情感并不是真正的情感,同样,没有情感的意志是死板的缺乏热情的意志。情感和意志是互相调节的一对,它们互相之间不让对方超越于所规定的界限,从而保持精神的平衡。当情感过度冲动时,意志便起而制约情感,使过度的情感缓和下来;相反的情况也是这样,当对一件事缺乏情感时,意志便(依认识而)促进情感的提高。情感对意志的调节作用也是这样。这种缓冲的调节使一个精神能够承受现实对它的冲击,从而在一定范围内避免了激烈与痛苦的现实把精神本身击垮。当精神受到的冲击太大,“情感----意志”系统不能缓冲这种冲击时,精神便会冲垮。这时精神已经变成了病态的精神,就象精神病人的精神一样。病态的精神失去了认识的功能,情感和意志也失常。
可见精神是一个很精微完整的存在,在精神这里认识变成了精神力量,变成了情感与意志,变成了人的热情和积极性。而人是这样的东西,它必须在一定的情感或意志下,即在一定的精神力量下进行活动----工作、生活等,当它在它的活动中缺乏这种精神力量时,它便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或者这种活动便不是真正的人的活动。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1-18 感性精神虽然从每一个感性内容中产生,但是真正的感性精神却是从全部的感性内容中产生。一个感性内容只能产生闪光般的感性精神,而不能产生一个稳固的感性精神;只有全部内容的集合才能产生一个稳固的感性精神。因此,我们便由此知道,感性内容越少,所产生的感性精神就越不稳定、越脆弱,相反,感性内容越多、越丰富,所产生的感性精神就越稳定、越强。这是十分容易理解的,因为人人都有这方面的体验。当一个人营养丰富、肌肉发达时,他便是个强壮的人,相反,当一个人营养缺乏,肌肉萎缩时,这个人便是一个瘦弱的人。精神,和一切存在物都是这样,都毫无例外地遵守这个自然规律。因此,当一个感性精神在头脑中形成时,这感性精神已经包含了一定量的感性内容;并且,这个感性精神还会不断地吸收感性内容,同时感性精神所包含的内容越多,它越强壮,它对感性内容的吸收就越强。这一点对于感性精神以及别的精神来说都十分有意义。精神越强,精神的发展便越快。
说到这里,我们自然会想到当感性内容还没有产生出来时的感性精神,或者精神内容还没有产生出来时的精神;这时的情况是怎样呢?这时只存在着单纯的智力。由于智力的存在因而一个头脑便开始对感性对象发生兴趣,这个头脑很想把这对象转化为相应的精神内容。这时这个头脑有一个感性精神的精神框架,这个精神框架要装进内容,它转化和容纳内容。所谓精神框架便是指还没有精神内容的精神。一个精神只有具有内容才是存在着的,没有内容便不存在;因而精神框架是不具有精神的,但它有产生和存在出来的强烈倾向。因而我们把精神框架看成是一个精神产生出来的过渡环节,在这个环节里精神内容被大量吸收到这精神框架中,使精神框架续渐装入东西,甚至装满。
头脑中的精神框架由其中的智力因素决定,有怎样的智力,就有怎样的精神框架。实际上,精神框架无非就是一定智力的化身,这个智力越大,它所具有的精神框架就越大。当一个人的智力刚刚萌芽时,便产生了一个相应的精神框架,这个精神框架的运动倾向便是要把自己填满,使自己成为真正的精神。当它被填满时,即一个感性精神产生时,智力又向前提高,从而又产生新的更大的精神框架,这时又再发生填充的精神运动;当这个更大的精神框架被填满时,一个新的更大的精神便产生了。同样,当智力再向前发展时又会产生一个更大的精神框架,于是精神运动的填充又会产生一个更大的精神。这样,随着智力的产生和发展,头脑中发生精神框架并把这个框架变为精神的过程就无止境地进行着,直到智力不再向前发展为止,因为这时再也没有更大的精神框架产生了。
智力----->精神框架----->精神
智力每提高一步,就会产生相应的精神框架,而这精神框架就会产生出相应的精神活动(吸收精神内容的能力和活动),于是在这能力和活动下,精神框架被精神内容填满,一个精神便随即产生。
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发展过程看到这种情况。儿童时期,一定的智力产生了,但还没有产生出相应的精神;这个智力便化为一定的精神框架。这样,儿童便有了一个精神框架;自然,这个精神框架是低级而幼小的,是纯粹感性的。儿童对一切现象都好奇和感兴趣,这便是儿童的这个精神框架的作用的表现。任何精神框架都这样表现出来,即对它所要吸收的东西发生强烈兴趣,----打个十分相似的比喻:一个人肚子很空时他便对他所要吸收的东西(食物)很感兴趣。当儿童的精神框架被填满时,儿童便不再象从前那样对外界现象很感兴趣了;因此要对外界(现实)重新发生兴趣,就必须有新的精神框架。而要有新的精神框架就要使原来的智力提高;智力的提高会产生出一个新的精神框架。随着新的精神框架的产生,兴趣又产生了,但这已不是儿童的兴趣,而是少年的兴趣、青年的兴趣。少年、青年的兴趣与儿童的兴趣并不相同,少年、青年的兴趣自然要比儿童的兴趣高级。青年的兴趣当把新产生的精神框架填满时便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自然是更高的兴趣,它从更高的精神框架中来,从智力的发展中来。就这样,精神随着智力的发展而一步步地得到提高和发展,它所包含的精神内容也越多、越来越丰富。而包含精神内容越丰富的精神便是越加强壮的精神,这强壮的精神表现在:情感和意志更强更丰富了。我们看到,少年、青年的精神自然要比儿童的精神强壮,而成熟青年和成人的精神则比少年、青年的精神强;越强的精神就越能抵抗现实的冲击。坚强的精神能够抵抗得住孤寂和命运等的不幸;另外,坚强的精神还表现在它对一个预定目标的执着追求上。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1-19 感性精神是在大量而丰富的感性内容上建立起来的。而大量、丰富的感性内容则要靠充分的纯粹感性运动才能产生;因此,感性精神实际上是由纯粹感性产生的,充分的纯粹感性建立了感性精神。因此我们便把感性精神归结为纯粹感性的运动,它是纯粹感性运动达到一定程度和规模时的产物;并且,纯粹感性在产生这个产物后,在这个产物中,它自己便发生了变化。
纯粹感性在开始时,当然还没有产生出感性精神,这时,纯粹感性在头脑中艰难地进行着。这是由于智力刚刚产生,只能维持纯粹感性的偶然进行;纯粹感性在这智力下艰难地进行。比如婴儿的感性便是这样,在它那里进行一次感觉(不管是看、听、触)都是不容易的。我们很容易找到一个极限,在这个极限中,纯粹感性完全不存在,等于零。这只要找出智力等于零的任何东西如刚刚出生的婴儿,无生命的自然物等便可以得到这个极限。当智力从零那里发生出来时,最低级的智力活动----纯粹感性便发生出来了;然而这时所发生的纯粹感性是十分不容易的,并且只是零星地发生。
这样,纯粹感性从一发生起便艰难地然而是必然地进行着,它一点一点地进行下去,就象母亲带婴儿那样一点点地“教”,使之慢慢开化。这种艰难进行着的纯粹感性慢慢加速智力的发展,于是,纯粹感性就变得越加容易了;但是这种渐变是缓慢的,对于一个人来说,它往往需要几年十几年的时间。最后,这种渐变产生了突变,突变的结果使得纯粹感性在一个头脑中十分自如地进行下去;这种突变同样是由于智力发展的结果,它建立在发展了的智力的基础上。
纯粹感性长期而广泛地进行,最终使(进行纯粹感性的)头脑产生了感性精神。感性精神使纯粹感性的进行产生了突变,从以前艰难、零星地进行变成自如、广泛地进行。现在纯粹感性是在感性精神的支持下进行的,感性精神支持和巩固了纯粹感性,使纯粹感性在头脑中毫不费力、自如和广泛地进行,就象一个人的行为受到某一个社会组织的支持时便更加加强、更加广泛地进行一样。这样,感性精神(----由于它把纯粹感性巩固了)便使纯粹感性在头脑中占据了支配地位,使这个头脑成为感性的头脑。但是另一方面,感性精神也规定和制约了纯粹感性,使之在一定的方式和范围下进行。
纯粹感性在感性精神出现前后所发生的这种变化是很大的,并且十分重要。纯粹感性的“顽强”进行促进了智力的提高,依据这提高了的智力而建立了这感性精神。感性精神一方面表征一定程度智力的存在,另一方面表征一定程度和规模的纯粹感性的进行;在这里是:越来越广泛的纯粹感性促进了智力的提高。因此,这种改变实际上是纯粹感性的自身改变,是从自身中发生的改变,只是这种改变首先创建了一个感性精神,然后便表现为纯粹感性在这感性精神中的存在。
‘智力活动(或称精神活动,即如感性、知性活动等)建立相应的精神并且(自己)在这个精神中发生改变’的这个规律性具有很大的普遍适用性。比如,一个精神活动g在建立相应的精神G的前后将会发生变化,精神活动g在精神G中将变为精神活动g`。g`由于精神G(在头脑中)的存在而在头脑中取得支配地位,使自己在头脑中更广泛更容易地进行。而g并没有在头脑中取得支配地位,因而它的活动是不容易、不广泛的,并且也不稳恒。
精神活动:g---->G---->g`
这里的关键是:精神活动g通过(它自身建立起来的)精神G而变为精神活动g`,这g`在头脑中获得支配和主导地位;从而使头脑成为g`的头脑(甚至成为g`的专门头脑),这便是专家头脑,即一个专门从事某一精神活动的头脑。这样,可想而知,g`在它的专门头脑那里将是十分容易十分“在行”地进行下去,----总之,它在这个头脑中有“专门”这个意义所表示的一切。
我们用这一规律性来考察一个专门头脑(他拥有专门的精神和专门的头脑)的形成情况。一个人考虑一个(或一类)问题A,现在这个问题对于他的头脑来说是一个新问题,在此之前,这个头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这样,由于这个头脑对问题A完全陌生,因此在他开始进行问题A的思考时是困难的,因为十分显然,刚刚开始做的题目总是不容易的。这时的头脑是别些问题的头脑,它被这些问题占据和支配了;因此要这个头脑转过弯来思考一个陌生的问题,谁都知道,这是不容易的。但如果这个头脑“顽强地”把这个问题思考下去,则慢慢地,问题A便能够在这个头脑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且这个地位会随着头脑对问题A的不断思考而提高。最终,头脑对问题A的精神产生了,在头脑中产生了专门属于问题A的精神。由于这个精神的产生,对问题A的思考和头脑本身都发生了改变,此时的头脑是问题A的头脑,问题A在头脑中可以自如地进行;头脑也因而成为问题A的专门头脑。这样,专家便产生了,这是问题A的专家,他拥有关于问题A的头脑和精神,他同时便是问题A的权威。比如,他是军事问题的专家,政治问题专家,世界经济问题专家,或哲学问题、社会问题专家等等。在这里他是问题A的专家,因为他拥有关于问题A的专门头脑和精神;而要形成这样的头脑和精神,唯一的方法便是对问题A的“顽强”而不断的长时间思考。只有对一个问题具有专门的精神和头脑,一个人才能够真正了解这个问题。
在头脑中,从感性精神过渡到知性精神,从知性精神过渡到理性精神,都遵循上述这一规律性。纯粹感性广泛而充分的进行在一个头脑中建立起了感性精神,因而头脑便成为感性头脑。随着头脑中智力的发展,在感性头脑中便渐渐产生了知性----纯粹知性活动;这时的知性活动也是艰难的,因为此时头脑是感性头脑。知性艰难而顽强的进行慢慢地使知性自己在头脑中取得了地位。显然,这个地位是与感性精神竞争而得到的,知性获得多少位置,感性精神便会失去多少位置。最后,知性在这个头脑中广泛而充分的进行使纯粹感性的精神被知性精神所取代,于是头脑从感性头脑变成了知性头脑。同样,随着智力的进一步发展,理性在头脑中出现了,并且它也经历一个艰难和顽强的过程而在头脑中获得一个地位。这个地位不断随着理性的进行而扩展和提高,直至在头脑中获得支配地位。于是知性精神被理性精神所代替,知性头脑变成了理性头脑。在头脑的这些变迁中智力都作为头脑的一个潜在的决定因素和前提发挥重要作用,头脑的变迁如果不伴随着智力的相应提高便不能实现。在这里,头脑的变迁有两个方向,一个是纵向,即从低到高;另一个是横向。智力也同样发生这两个方向的变化,即纵向和横向的变化。在头脑的纵向变迁中,智力从低级到高级提高了,比如头脑从感性头脑到理性头脑的变迁便是智力从低到高的发展。而在头脑的横向变迁中则不同,这里智力保持在一定水平上,而只是智力特征的变化,智力从以这一特征发挥变为以另一特征发挥出来。比如头脑从经济的头脑变为政治的头脑,从物理的头脑变为数学的头脑,从诗的头脑变为画的头脑等等,这些都是横向的变迁,在这种变迁中头脑的智力保持水平的不变而发生特征上的改变。当然,这些变迁都有极其复杂的过程和机制,这里不想多说;然而必须了解,这种变迁也是十分困难和缓慢的。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经 验]
$1-20 上面说通过头脑的有意识活动(即思维)而建立起相应的精神,但这只是精神建立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种建立精神的活动,这便是“经验”。经验与思维相反,它是无意识地进行的;但是往下我们便看到,经验与思维是联结在一起的,它们互相依赖着。[思维从总体上说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认识活动,虽然在这里面也包含着无数的无意识过程;而经验从总体上说则是一种无意识的认识活动,虽然在里面同样包含着无数有意识的过程]
一个头脑,处于一种现实中(不管是有意来到现实中还是无意的)就会与现实发生某种毫不觉察的潜在的同化作用,这种同化作用是缓和的,并且头脑和现实在这种缓和的同化中都发生了改变。这里不说现实的改变,只说头脑的改变,这改变便是:头脑中建立起了与现实相适应的精神,这个精神的两方面----认识和精神力量----便是‘经验’和对这现实的‘情感’。在这个精神中,认识以(对现实的)经验的形式出现,精神力量以(对现实的)情感的形式出现。当然,这个头脑是一个现成的头脑,有怎样的一个头脑处于现实中,便具有怎样的同化作用,从而具有相应的经验和情感。因此,感性头脑、知性头脑、理性头脑之间所产生的经验和情感都不一样;实际上,每一个头脑在同一现实中所产生的经验和情感都不一样。
经验和情感的产生其条件必须是:头脑处于现实中;这是经验和情感,即一个自然、素扑的精神(或称“经验精神”)产生的前提。因为只有处于现实中,头脑才发生与现实的同化作用,从而才会产生出这个精神。不管一个人对这种经验和情感的需要是否有意,它都这样产生,都是以头脑与现实的“相处”为前提。比如,当一个人刚开始在一个地方居住时,并不感到习惯和自然。这时头脑中所具有的现成精神对这新出现的现实多少具有排斥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久而久之,头脑与现实发生了同化作用,这时头脑中产生了与这现实相适应的精神,从而对这个现实产生了经验和情感。一个人对他长期居住的地方(或对他的工作)发生经验和情感,经验使他了解这个地方(或工作),情感则使他喜欢(或讨厌)这个地方(或工作)。这正象歌德所说的:“住惯了的地方,地狱也会变成天堂。”(《浮士德》)。这里的关键是头脑中产生了与现实相适应的精神,只有这个精神产生了,一个人才能安心地在一个新的地方住下,在一个新的工作上工作。我把由这种方式所产生的精神称为“经验精神”,它通过头脑的经验活动而产生;而所谓头脑的经验活动无非便是头脑处于现实中并与现实发生无意上的同化。
因此,经验和经验精神一方面取决于所相处的现实,另一方面取决于所相处的头脑本身。没有头脑自然不会产生任何经验和经验精神,而低级的头脑同样只能产生低级的经验和经验精神。比如,动物、婴儿和成人所产生的经验和经验精神就不同,一些高级的动物有较强的经验能力,当同一事情出现好几次后,它便知道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个事情会出现。如一条狗被人用棍子打了,因而这条狗看到一个人拿着棍向它走来时,它便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尽管这也可能是它的错误判断,即这人不一定来打它),于是便溜之大吉。动物的这种情况即是所谓的“条件反射”,动物的经验能力是否强,便看它的条件反射作用建立得是否快,作用是否强。婴儿的经验能力大体与动物相当,当你用针第一次在他面前要刺他时,他(看到这种情况)并没有什么反应,当你刺过后第二次再要刺他时,他便发生反应----闹或哭。而这些不过是最低级最基本的经验能力而已,成人的经验能力自然比这高级得多。成人的经验是:复杂、细致和深刻;他能够经验出一定程度的内在必然性,并且经验十分细致----能经验到十分细微的情况。这自然是由于成人的头脑比动物和婴儿头脑高级的缘故。经验的复杂、细致和深刻是一个头脑和经验精神高级完善的两个标志;并且在成人中,不同的头脑和经验精神所具有的这两个标志是不同的。那些智力迟钝的人其头脑和经验精神的这两个标志很低,即很难经验那些复杂细致和深刻的事情。聪明而富于智慧的人则相反,其头脑和经验精神的这两个标志很高,即他很容易经验到那些复杂、细致和深刻的事情。这样不同的人在现实生活、在学校教育、在各种工作中是经常碰到的。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1-21 然而,经验究竟是什么呢?经验是经验精神的一个方面----认识方面,它从头脑与现实的同化中产生。但这个认识却与思维所得到的认识不同。经验是这样的一种认识:它懂得,在这样的一种条件和情况下会出现相应的另一种情况,比如在夏季天气过分闷热的情况下,(人们便经验到)可能有台风出现。但是,经验者不知道这种情况为什么会发生(就他作为单纯的经验者来说),台风为什么会发生。因而他在经验中懂得的最多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种一定会出现的内在必然性。因为从前他看到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因而他再看到这种情况时便以为这样的事情会再出现,当他感到闷热难受时便以为台风又要来了。但是,这事情为什么再出现呢?他不懂;他不懂得这情况(闷热)和所要发生的事情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就是经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而它正与思维的认识相反,思维是:知其然必知其所以然。那么,经验和思维、经验精神和思维精神之间的关系怎样呢?
经验强调头脑与现实的相处,强调头脑与现实的互相同化;这一点与思维相同,因为思维的源泉便是现实,思维要在现实中才会发生。但是思维却不与现实同化,它在与现实发生关系的同时又超脱于现实(只有这样思维才会发生出来)。经验的这种同化极为重要,这样,在头脑中便有一个十分现实并且十分自然素扑的经验精神。经验可以说是精神发展的丰富现实源泉。由于经验的这一点,由于这经验精神的存在,因而经验被哲学家们认为是唯物主义的(一个)原则,而与唯心主义原则----先验相对立。经验为思维和思维精神提供了现实的丰富性。但是思维和经验、思维精神和经验精神在一个头脑中并不很好地相处,它们之间存在着矛盾,从经验过渡到思维,从经验精神过渡到思维精神是不容易的。因为思维同时必须要超脱于经验,高于经验。但是它们两者必须同时存在于同一个头脑中;在经验和经验精神中存在着思维和思维精神,同样,在思维和思维精神中也存在着经验和经验精神。
由于经验只是把握了事物的外在联系,因此经验必须过渡到思维,思维把握的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对一个事物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经验上,虽然经验是这个认识的必须环节;必须使认识提高到思维、思想的高度。这种(思维与经验之间的)关系极为重要,思维必须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而思维同时便提高、扬弃认识的这种经验形式。
$1-22 当头脑建立起感性精神时,一方面,纯粹感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而广泛的活动,它使头脑广泛地接触和摄取了外界现象;另一方面,智力已经得到充分的发展,它从零点发展到第一个转折点,它使纯粹感性充分而容易地进行,同时也将使纯粹感性消亡。纯粹感性只是把外界现象摄取到头脑中;在感性头脑中包含着大量丰富的表象,这是外界现象在头脑中的出现和存在。但是,当头脑中智力还很幼稚,只够维持纯粹感性的存在时,头脑便没有能力对这些表象问个“为什么”,即头脑还没有能力涉及到这些表象----外界现象----的质。但是,现象的质在感性头脑中已经充分表现出来了,因为在感性头脑中包含着丰富的现象,这些现象聚在一起,使得现象的每一个内在性都充分地表现出来。现在,要使头脑注意到这些现象背后的内在性,只差一定的智力程度了。
而在这感性头脑中,智力已经发展到这‘感性智力’的极限,只要智力一超出这个感性极限,头脑便会注意到这些内在性,便会从以现象为对象变为以现象之内在性----质为对象,从而再在另一水平上进行运动。如果智力超出了感性智力的极限,则头脑便会发现,它在纯粹感性那里只是把外界现象摄入头脑中而已,头脑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些现象是什么。要了解现象,就必须把握现象的质,只有把握了作为现象的内在决定性的质,才能真正把握了现象,就象要把握世界就要把握世界的本质一样。这样,头脑面对着已经成为自己的表象,已经成为自己的(感性)内容的现象,不禁第一次发生了问题:这些现象究竟是什么现象?这是头脑的第一次变革和飞跃。随着第一个问题的发生,头脑就已经慢慢变为另一个头脑,变成一个更高级的头脑。对于这另一个头脑来说,从前头脑中的感性表象变得生疏了,而这些表象对于感性头脑来说是十分熟悉的。就象两个长期相处的人是十分熟悉的,然而当其中一个以全新的方式从一个新的方面再次观察对方时,对方在这个人的头脑中就变得生疏了。总之,头脑在摆脱了感性精神的禁锢之后,第一次意识到,头脑自己对从前十分熟悉的东西(现象)一点也不了解。这个意识是头脑变化和提高的关键之点,第一个问题便从这个意识中产生。当它(头脑)意识到它对从前十分熟悉的东西(现象)一点也不了解时,便会发生问题,这是必然的。就象,当一个人意识到他对自己长期相处而十分熟悉的人一点也不了解时,这个人便会感到十分惊讶,接着便会产生一个强有力的问题,这个问题表示着,他的老熟人对于他来说还是个谜,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上述这种情况,是由两个前提造成的,这在上面已经提过了。第一,头脑接触和熟悉了大量丰富的现象,就象一个人接触了他的对方的大量性质和表现一样;第二,智力充分地发展了,发展到使头脑有能力发生相应问题的程度。因此,一方面,不管怎样,问题就在现象中,这一点与头脑无关,头脑只是使这个问题通过自己而表现出来而已。另一方面,这个问题遇到一个有能力洞察和发现它的头脑。这两方面结合起来,问题便呈现出来,便发生了。比如,飞机金属发生疲劳,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与任何头脑无关。但并不是任何头脑都能看出这个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只有飞机机械师的头脑或飞行员、飞机制造专家的头脑才能看出。所以,一个问题在头脑中发生,必须有上述两个前提,即问题真正存在着,和一个能够有能力发觉这个问题存在的头脑。
于是,在这两种前提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头脑改变了自己,从以“现象”为对象变为以“质”为对象。我们把这种改变看成是头脑的一次提高和进步,因为它的活动采取了另一种思维形式(来代替‘纯粹感性’这个没有思维的思维形式),这种思维形式第一次以一种内在性为对象。这种思维形式便是“知性”。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感性知识
$2-1 在进入知性这个思维形式以前,先考察感性内容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存在形式。便是这个形式,使感性内容独立于产生它的头脑和感性精神、独立于感性运动而存在。它使感性内容能够离开产生它的头脑而到达另一个头脑那里,进入整个精神界。感性内容的这个形式便是“感性知识”。感性知识是感性内容独立自存的形式,由于这种独立自存,因而它可以到达别的头脑那里,进入整个精神界中,从而带去这个头脑(即产生这个知识的头脑)的信息。所谓“精神界”无非就是众多头脑和精神的集合,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构成了精神界的整体。感性内容的这个形式----感性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它上面,我们要考察头脑与头脑之间的联系,而在此之前,我们只考察了一个头脑内部的运动。
头脑之间怎样发生联系呢?显然,头脑A与头脑B发生联系,头脑A必须有信息到达头脑B中(或者,头脑B有信息到达头脑A中),就象人们要了解太阳或别的星球就必须有关于太阳或别的星球的信息。那么,头脑A或B是怎样形成和“发射”出(自己的)信息呢?显然,头脑只要在进行活动,就会有相应的信息发生出来,就象电子在原子中运动会不时发射出相应的光谱一样。这信息显然是这头脑在进行运动时的信息,是头脑运动的信息。比如当头脑作纯粹感性的运动时,所发出的信息便是头脑的感性运动的信息;同样,当它作知性运动时,它所发出的信息便是这个知性运动的信息。而不管怎样,作为信息它必须能够独立于头脑及其运动,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信息就不可能发射出去,因而信息就不成其为信息。因此信息必须是独立于产生它的头脑运动的东西。而头脑运动是不能独立自存于头脑本身以外的,离开了头脑,头脑运动自然就不存在。比如,思维是头脑运动,它决不能离开头脑本身而独立自存,一旦思维离开相应的头脑就不成其为思维。这是十分显然的,运动不能离开运动的源泉和承担者而存在,太阳运动不能离开太阳本身而存在。但是必须有东西从这种运动中独立出去,否则它就不构成与外界、与别的头脑的联系;这种东西便是(关于这个运动的)信息,感性知识也就是这种信息。
在感性头脑中,相应的感性内容不能离开这个头脑,就象一个人的大脑、心脏及各种器官和组织不能离开这个人的肉体一样。但是,感性头脑的信息便是从这个感性内容中产生出去;这个不能离开头脑本身的头脑内容产生分离出了这个东西(信息)而离开这个头脑。这种(既不离去、又离去的)矛盾使两个头脑之间的联系只能采取一种间接的形式,头脑发出的这种信息就是这样的形式。这样一个头脑接收到另一个头脑的信息时就不能(依据这些信息)直接了解这个头脑的情况,它必须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从这种间接性的东西中寻找出这个头脑的某种内在实质。由此引伸:不管采取什么样的了解方式,任何两个头脑(两个人)之间的互相了解都是间接性的,不可能是直接的,否则我们就不用费那么大的力气去了解一个事物、一个人,了解一个系统和整个世界,因此也就没有什么科学研究和科学体系了。
由此可知,我们不可能直接了解和把握到一个头脑里面的固有内容,只能通过这些内容所发出的各种信息来了解(这些内容)。比如,我们不可能直接知道一个人头脑里所想的东西,只能通过这个头脑所发出的各种信息来间接了解这个头脑,了解它所想的到底是什么。实际上,这些信息是这个头脑内容的一种僵化了的“死”的形式(与活的、运动着的形式相对应);这个感性内容在这里采取一种僵化、静止、稳固的形式而离开感性头脑,就象一个人体器官通过冷冻固化后才可以离开人体而不会“死”去一样。又如鸡的卵子只能以“鸡蛋”这种带壳的形式离开鸡体本身而不死掉,但此时这卵子也并不是活的,它只能是活的一种潜在状态。因此,我们在一个头脑里面看到的任何东西,得到的任何信息,其实都是一种僵固了的、“死”的东西,是‘真知’的一种潜在状态。
作为感性头脑的产物的感性知识,就具有上述这种性质,即它是感性头脑的内容的一种僵化、静止、稳固了的存在形式(比如我们看到“太阳是红的”这个客观现象比接受“太阳是红的”这个语言和知识更加生动;其实,后者是通过前者才得以理解的,脱离了前者,后者便不可理解),这个内容以这样的形式脱离头脑本身而去,到达另一个头脑中。由于这样,由于感性知识的本质便是感性头脑中的感性内容,便是头脑的感性运动,因此它(感性知识)只有在产生它的头脑、或相当于这样的头脑那里才能“复活”,从而具有意义和价值。----僵化了的感性知识本身是毫无意义毫无价值的,只有把它“复活”才具有意义和价值,才发挥出它本身的意义和价值(比如图书馆里大量的书籍、大量的知识如果没有人去开发、利用,它们也是毫无意义毫无价值的)。既然感性知识(实际上是所有知识)是一种僵化了的东西,那么把这种僵化固定性扬弃,把它复活,是最为重要的。任何一个好的理论,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头脑去发挥和利用,那它是毫无价值和意义的,马克思主义通过列宁的头脑会发挥出很好的意义和价值,通过毛泽东、邓小平等伟大思想家的头脑也发挥出卓越的具有创造性的意义与价值。同样,通过某些教条主义的头脑,一个好的理论也会被搞坏。因此,对于一个知识,产生它固然重要,“复活”和发挥它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头脑所产生传播出来的毕竟是一种僵死的东西。
$2-2 但是感性知识还算不上什么知识,它只是外界现象在头脑中的表象,表象与外界现象之间没有什么质的差别(真正的知识应该是更深刻的能够解释现象和表象之原因的东西)。感性知识本质上还只是一种对象,一种让更高的思维运动进行“加工”的外在对象。上面我们说过,感性内容是‘二级对象性’的东西,它与纯粹对象性即外在现象没有什么质的差别。因此,我们对感性知识----它的“生产”和“流通”不会讨论很多,只是简略而过。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一 感性知识的生产
$2-3 上面已经说过,感性知识是从感性头脑的活动中产生出来的。因此感性知识的生产便是感性头脑的活动,便是纯粹感性的进行。不管感性头脑的活动和纯粹感性是否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这种知识的生产,感性知识都始终是从这种活动中产生出来的,是这种活动的必然产物。在这里人们也许会感到奇怪,我干吗要用“生产”这个词来形容感性知识被产生出来的情况,又要用“流通”这个词来形容感性知识以及其它知识从一个头脑到达另一个头脑的情况即知识的传播和传授呢?这自然有点意义,它出自于我的思想方式。我已经无形中把知识等一切思维产物看成是“产品”和“商品”,就象所有的劳动产品和商品一样,只不过后者是物质产品和物质商品,前者则是精神产品和精神商品。它们都是产品,都是从某种活动中产生的,因而这种活动便可以认为是这些产品的“生产活动”。自然,“生产”带有一点专门产生这些产品的目的性,但在这里我们不管这种目的性,我们只懂得,感性知识是感性头脑活动和纯粹感性之进行的产物、产品,不管有意无意,这种活动都会产生这种产品。实际上,把头脑活动认为是专门生产知识、专门生产精神产品的观念在目前已经普遍存在,如研究机构就是这样的机构。知识也具有使用价值,因此研究机构生产出来的知识(技术)可以拿到相应的市场上去“出卖”,价钱还相当贵。知识和技术市场的兴起大大促进了人们对知识、技术、科学等的观念的改变,甚至也促进了人们对教育、文化等等观念的改变。在这里,人类头脑活动的本质,思维和精神的本质充分地表现出来了,而在以前,人类头脑活动的本质、思维和精神的本质从来都是神秘的。我们懂得,头脑活动就象手和身(等身体的其他部份)的活动一样会生产出产品来,这些产品会离开产生它的这些活动而进到外界中,进到销售它们的市场中去。未来学家们预测以后的社会是所谓“信息时代”、“信息社会”,而那些从头脑活动中产生出来的精神产品便是信息,因而便是这个信息社会的主要产品和商品。在信息社会中,知识和技术市场将成为这个信息社会的主要市场,一个庞大的知识和技术市场将成为这个信息社会的主要标志;另外还有帮助头脑生产知识与技术、帮助头脑传递和处理各种信息的种种手段,如电脑、电视、电讯等等。信息社会的特征和根本是最大程度地发挥人的智力和头脑的效用,不断产生和利用新科技来进行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的生产。因此在信息社会,人的智力开发----教育----将是头等重要的事情,这是信息社会的基础和这个社会的维持。
上面已经说过感性知识之产生的情况,它主要是头脑中感性内容的活动和僵化而来;而感性内容则是纯粹感性摄取和转化外界现象的结果。纯粹感性把外界现象摄入头脑而变为头脑中的表象,这个表象便构成了一个感性内容而存在于头脑中。感性内容作为感性内容(而不是作为感性知识),它是不能脱离这个头脑而存在的,就象人的血液不能脱离人的身体而存在一样。但是,当它变为感性知识时,感性内容便可脱离头脑而存在,因为在感性知识中,感性内容被固化、僵化了,就象动物标本被固定起来一样;感性内容在这里以“死”的暂时失去活性的形式离开(产生它的)头脑。前面已经说过,感性内容这个“死”的东西,它的本质还是感性内容,还是凝固在里面的感性内容,因此,感性知识的效用不过是这个凝固在其中的感性内容的“复活”。而怎样复活这个感性内容呢?必须要有(与产生这感性内容的纯粹感性)相应的感性才能复活。当然,由于这个感性内容还只不过是现象的东西,因此这种复活是十分简单、十分单纯的,只有到很深刻的东西如知性特别是理性知识和思想中,才具有复杂的真正意义的复活。
我们可以举例说明上述这种(感性知识的复活)情况。一个人看到太阳是红的,于是他便把这一发现告诉(不管他以什么方式、什么语言告诉)给别人。在这里他“看到”,便表明他的头脑正在活动,这个活动的内容便是“太阳是红的”;在这里,他的头脑已经把“太阳是红的”这一客观现象转化为自己头脑中的表象和内容。现在,他要把这一情况告诉别人,如何告诉呢?他不可能把自己头脑中的这个表象直接显现出来,让别人看到这个表象就象直接看到“太阳是红的”这一客观现实一样;他只能以适当的方式、适当的媒介(适当的语言)把这一情况表达出来,让别人从这种表达中(间接)理解这一客观情况。这样,别人就不是直接看到这客观情况本身了,他是间接理解的,理解那些表达(那个感性知识)所具有的含义。在这里,(看到“太阳是红的”)他是把自己所看到的、自己头脑的活动内容凝结在这些表达上,凝结在这个感性知识上;在这个知识上,他所看到的东西已经凝固、结晶了,因此别人要懂得他在说什么,在告诉你什么东西,就要费一番脑汁、一番精神。当他所说的这个客观现象----“太阳是红的”----(别人)自己也见到过时,自己才能理解他所说的这些,才能理解这个感性知识;如果自己没有见过,那是不可能理解的(虽然只不过是感性知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事情,当一个人所说的某一现象你没有亲自见到过时,你是不可能真正理解他所说的这些东西的,要说知道一些,那也是借助于别种你所知道的东西来理解,但这并不是真正的理解。比如,当一个人没有见过飞机飞行时,他只能借他所熟悉的鸟的飞行(或别的事情)来理解飞机的飞行,但这并不是对飞机飞行的真知。
因此,人们总以为一个人“说出”一件事情,别人在旁边一听就懂,实际上在这里面存在着十分复杂的机制。别人知道他所说的东西吗?要说知道也知道,要说不知道也不知道,这就看你是否“真的见过”他所说的这件事情了。在这里存在着“真知”和“假知”的情况,但假知是多数,真知就少了。并且,越是深刻的“说”,越是深刻的知识,就越难获得(对这一知识的)真知。因此,所谓“语言的透义性”其实是假的,根本没有这种透义性。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一感性知识的流通
$2-4 感性知识的流通勾通了两个头脑的联系;因此感性知识的流通涉及到两个头脑的联系,----而前面所说的感性知识的生产只涉及产生感性知识的单个头脑。感性知识从产生它的感性头脑中离去,到达另一个头脑那里,这便是感性知识之流通。本来,不用“流通”而用“交流”、“传播”、“传授”等都可以表明这个意思,只是要与上述的知识之“生产”相对应;在这里用经济学的术语,象上面所说,主要是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看待知识,而不象学生那样把知识看得如此神秘。
那么,感性知识到达另一个头脑那里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呢?这一点上面已经讨论了一些,但因论题的重要性,有必要在这里再加讨论。这里所说的主要是感性知识能否影响和作用于这个异在的头脑,这个头脑是否能了解和接受这个外来的感性知识,这取决于什么呢?比如,A说:盐是咸的;这是一个感性知识,它离开了A到达B那里。那么B能理解这个知识,能接受它的影响和作用吗?这取决于什么呢?很显然,取决于B能否具有同样的经验,取决于B是否亲口吃过盐,感受过盐的咸味。由于B具有(与A)相同的经验,因此B便可以理解A的这个知识,能够接受这个感性知识的影响和作用。相反,如果B没有相同的经验,则B就不能理解A的这个知识,便不能为这个知识所作用。这是十分显然的,要理解一个人所说的一句话,就要有与这个人相同的经验和感受;要理解战争的痛苦,就要经历过战争;“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毛泽东《实践论》)。一个人“懂事”就从这里开始,一个人年龄越大,经历过的事情就越多,因此就越懂事,人间的欢乐和痛苦、悲欢离合,都能理解了。由于这样,他有了对各种艺术的欣赏能力,因为艺术正是反映这人间所发生的各种事情。
对认识活动中的这种“同一性”,我们可以用现代人类生活中所出现的另一种极为重要的“同一性”来加以比喻,这种同一性便是信息通讯中的同一性。我们知道,从电视台经过卫星发射出许多套电视节目,这些节目分别经由各个不同的电视频道传送。那么,电视机是怎样接收到这些节目呢?并不是一打开电视机就能接收到所有的节目,必须把电视机的接收系统调至适当频道,才能接收到相应的电视节目。这样,在电视机与电视台之间就必须有某种同一性,缺乏这种同一性,电视机就不可能接收到电视台发送出的东西。其他通讯如电话电报也是这样,发送与接收之间也必须要具有某种同一性。我们这里所讨论的两个头脑之间的信息(知识)传送也是这样,必须具有某种同一性,这就是上述所说的同一性,即同一体验、同一思维(同一思想)。两个头脑之间的信息传送必须依据它们之间的内在之同一性,而不是表面的同一性,依据某种内在思想的同一,这样信息传送才是有效的,才能使一个头脑理解另一个头脑所发出的知识和任何信息。
当然,对于感性知识来说,传送所需的这种同一性是肤浅的,以至使人忘记了这种同一性,忘记了互相理解(那怕是最感性的理解)总需要相应之同一性基础。感性头脑之间的互相理解只要求同样体验过(看过、听过、摸过)同样的东西,而理性头脑之间的互相理解则要求同样思考过同样的问题,并且得到同样的结果,拥有同样的思想。这就不容易了,这是一种深刻的同一性,不是单单看过、听过、摸过就能达到的。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
$2-5 上面多次强调了亲身经验对产生和理解一个感性知识(和所有知识)的极端重要,这即是说‘直接知识’(或称直接经验)的重要性。但还有另一种知识即所谓“间接知识”(或称间接经验),对之又怎样理解?怎样把它与“直接知识”统一起来呢?其实这个问题上面也阐述过一些,所谓“间接知识”即是经过别人“告诉”给你的东西,而不是你亲身观察和感受所得的东西,这就相当于上面所说的知识“流通”(传授)的情况。对一个人的头脑来说,这两方面----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每一个头脑必须在自己创造自己的知识的同时,也要了解和借鉴别个头脑所创造的知识,这两方面的结合构成了一个头脑的全部活动。但是在这种活动中,自己的创造是第一位的,是主导,而了解和借鉴别人的东西则是第二位的,次要的,并且,只有在创造活动中,这种对别人东西的了解和借鉴才得到最好的实现。“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部分。而且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因此,就总体说来,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这篇(一产生出来就对中国哲学认识论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经典著作中的这段话说得很明白: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对于一个人的头脑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但这里也有侧重点,就是直接知识----直接经验。所有知识归根到底都是直接知识,只不过一个知识从产生它的人的头脑那里“流通”到别的头脑中,就变成为“间接知识”了----“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上文)。
毛泽东的上述这段话已经把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的关系阐述得十分明白了。但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即:既然间接知识只是一种间接性的东西,那它又如何得到理解和接受?这对于‘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的统一体’来说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不解决它,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就不可能统一起来。而毛泽东的上述重要思想仍然缺乏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实际上前面已经许多次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了,这就是:所有间接知识必须要通过相应之直接知识才能得到理解和接受。对单纯之间接知识,人们是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因为人们理解一个间接知识,实际上是理解这个知识的那种直接知识的因素,也就是把所谓间接知识化为直接知识来理解。因此,间接知识与直接知识是完全可以互相转化的,并且,间接知识也只有尽可能转化为相应之直接知识才能得到真正的理解。因此,虽然有间接知识这种东西,但对它的理解也不能一味停留在这种“间接性”上,也要把它转化为相应的直接知识。比如,A人吃过梨子,于是告诉B人说:梨子是甜的。这个知识(即“梨子是甜的”)对于B来说既可能是直接知识,也可能是间接知识。如果B也吃过同样的梨子并感知梨子是甜的,则A告诉他的这个知识对于他来说也是个直接知识,这样B便很容易理解A的这个知识。相反,如果B没有吃过同样的梨子,没有亲身体验到这梨子的甜味,则A的这个知识对于B来说便是间接知识;但就这个单纯之间接知识来说,B是不可能理解的,因为B没有亲身体验过这梨子的甜味,这样这个所谓间接知识就不是一个能告诉人一点“知识”的知识了。但它既然是间接知识(对于B人来说),也算是一种知识,也能给人一点知识吧,那么(没有吃过这种梨子的)B又如何来理解这个知识呢?只能是这样理解:在这里,B借助于其他(他所亲身知道的)甜味来理解这里的这种甜味----梨子的甜味。但这种(借助于他物来理解一物所得到的)知并不是对这一事物的真知,就象(没有亲身吃过梨子的)B人在这里对梨子之甜味仍未能获得真知一样。“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上文)因此,对于一个间接知识,我们不能一味让它处于间接知识的状态,而要把它转化为直接知识的状态。就象上面A人和B人对于梨子那样,既然现在“梨子是甜的”这个知识对于B来说是一个间接知识,那B就要把它转化为(自己的)直接知识,把这种梨子亲自吃一次,这样B才能真正知道这梨子的甜味,才真正理解A的这个知识。如果B没有条件这样做,则B永远也不能真正理解A的这个知识,B对这个知识的“知”也就只能是“借助于”别物来实现了。
有许多人(特别是教育方面的人)这样认为:一个人不可能事事都亲身实践,事事都亲知,因此接受间接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必然和必要的,特别是对于没有多少亲身经验的学生来说更是这样,就象毛泽东在上文中所说的“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种想法看起来十分合情合理,但按照上面的论述,单纯的间接知识并不能使人有所真知,而必须把它化为相应之直接知识才使人得到真知。现实并没有给那些单纯接受间接知识的人那么多情面,而谅解他们对于直接知识(直接经验)的贫乏,因此最终会在实践、现实中把他们,把那些饱读经书而又脱离现实、僵化教条的人淘汰掉。你头脑里有多少直接知识,你便能理解多少间接知识,如果你的头脑里直接知识等于零,则你休想理解任何一点间接知识,因为在这里,不说真知,就连“借助的知”----假知----也无法实现。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第一章 知 性
$3-1 头脑在感性----纯粹感性那里只达到了事物和世界的表现形式即现象,还没有达到事物和世界之内在性本身。因此,头脑是必定要突破纯粹感性及其对象,而达到对象之内在决定性的。而当纯粹感性得到充分地进行和头脑中的智力得以充分发展后,这种突破便发生了。于是,头脑从此便进入新的更高领域,在这新的领域中发展和扩充自己;而纯粹感性对于现在(已经成长起来了)的头脑来说已经不费丝毫力气,在小孩绞尽脑汁进行感觉的东西,在这里则不费吹灰之力便能获得。如辨别颜色、声音、味道等等在婴儿那里是很不容易的,而在较大的小孩和少年、青年等来说是最容易不过了。
头脑要达到这个新的领域,首先就要突破自己,突破纯粹感性和感性精神的束缚,扬弃自己的感性头脑成份。这一点也是不容易做到的,我们看到,儿童要理解某种东西,总要把这种东西直观化(即把抽象的东西直观、形象化),因为儿童头脑总是形象的,总是对外界现象的表象和这种表象的想象。儿童对于事物,更多的不是说“是什么”,而是说“象什么”,比如你问他:上帝是什么,他回答不了,而当你问他:上帝象什么,他便能够按照平常他对上帝的想象而回答出来。这些都表明了头脑在要过渡到更高形式时,头脑原来的各种存在、头脑现存的“上层建筑”就会阻碍头脑的这种过渡,就象一个社会要向前发展时,社会现存的各种上层建筑----政治形式、经济、法律、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等等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一样。当头脑从纯粹感性过渡到知性时,现存的这个头脑便起到阻碍作用;感性头脑的精神把所有抽象深刻的东西都化为直观表象和简单的,以使这些抽象、深刻而复杂的东西适应感性精神本身。头脑要摆脱这种矛盾,唯一的办法便是使智力慢慢发展起来,智力发展起来了,感性头脑、感性精神赖以存在的基础----相应的智力水平----就被扬弃了。感性头脑及其精神建立在一定的智力水平上,因而要弃除这感性精神就要使头脑中的智力超出这个水平。但当智力超出这个水平后感性精神并不是随即自动地消失,它已经占据了这个头脑并使之(在这感性精神上)僵化起来。这就要通过一场较量和竞争,通过僵化了的感性精神与新产生的知性之间的竞争,才能慢慢地把这感性精神从头脑中驱逐出去。事实正是如此,在儿童那里,一方面头脑总把内在的东西直观化,另一方面又努力把这内在的东西抽象化。前者在头脑中自然是容易的,后者则是艰难的----因此它只好偶然地、断断续续地发生出来。但是它在头脑中就象一点“星星之火”,慢慢地播散而占据整个头脑。随着抽象形式的播散和占据,直观形式在头脑中就越来越让位于抽象形式。头脑从直观形式而过渡到抽象形式,便表明头脑的对象已经从现象过渡到(现象的)内在性,这个过渡对于头脑来说是意义重大的。头脑的目标便是把握内在性,把握了‘质’才能理解现象,把握了‘本质’才能理解事物,把握了‘绝对本质’才能理解整个世界。这样,超脱于感性和直观而过渡到抽象便是头脑的发展和飞跃,是头脑向它的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毛泽东《实践论》)
$3-2 这里强调认识要从现象达到本质,而不能只在现象、在感觉那里纠缠不清。总之,一想到现象就马上要想到质甚至本质,认识必须要达到这个内在性。
在这里,头脑抛弃纯粹感性及其精神,达到了更高的形式;在这形式里,它将第一次开始思维,因为现在的对象不再是表面的现象,而是现象的质,这是现象和事物的第一个内在决定性。这开始的思维形式便是知性(----这在前面的“序言”那里已经谈到过),它以质,即现象、事物和世界之第一个内在性为对象,它要把握它(----质),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对现象产生认识。上面我们已经说过,头脑在它的发展过程中突然发现自己对自己最熟悉的东西----现象一点也不了解,这样,头脑便发生了寻求和把握现象之内在性的活动。因此,实际上是这样:头脑在感性那里只是摄取了外界现象(象照像一样),而没有理解这些现象,这样,在这里,头脑便产生出知性而要理解这些现象。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这样理解知性:它是思维运动的一个形式,是(人类)无限之思维过程的一个必然环节。思维运动的目标点是最高深的内在决定性----即世界之最终本质,世界的本源,它要通过一系列形式----感性、知性和理性的运动才能达到这个目标点。在这里思维采取它其中的一个形式即知性而进行运动。
思维运动在感性那里等于零,在知性这里则开始了;在知性这形式中,思维进行了一整套的运动----即分析、综合、抽象和演绎,以求深入和把握现象与事物之质;把握现象的质和在头脑中建立‘知性事物模型’是知性思维的目标。总之,知性要解决和回答头脑在感性那里所产生的问题----即‘现象是什么’?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一知性对象----质和事物
$3-3 在考察知性活动之前必须先考察知性的对象即质和依附于质的事物,因为知性将依质所具有的性质和规律性而进行运动。
在人们接触到现象时马上就会意识到自己的头脑中产生了问题: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它的内在决定性是什么?现象的这个起直接决定作用之内在因素便称为现象的‘质’,或称为‘质的规定’。每一现象都会有这个内在因素,有它的质,否则它就不可能发生出来;因此,我们可以把现象归结为这个质运动的结果。
每一个头脑和精神,在遇到一个新出现的现象时总是必然要问个“为什么”,要追寻它的内在原因,追寻它的质(或更深的原因)。这是每一个头脑和精神所具有的根本特性,如果不能自发地产生问题,那么这样的头脑和精神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头脑和精神;这个特性同时也表明了一个头脑和精神的一种良好素质。相反,不能或很难在现实和现象界中产生一些问题,便表明它的素质不好。一个敏感的头脑,当它投入到现实中时总是被各种自发的问题所困绕,这促使它进行思考。相反,那些愚笨的头脑,处于一定的现实中但并未产生相应的问题。当然,这里也有这样的情况:两个人(两个头脑)同处于某种现实中,但各自所产生的问题并不同,因此,从某一问题领域来说,一个头脑发生了问题而另一个头脑并未发生问题。比如,经济学家和化学家一同在某家化工厂考察,那么,很显然,他们两者头脑中所产生的问题并不一定相同,经济学家头脑中所产生的是经济学问题,如生产的成本和利润等问题,而化学家头脑中产生的是化学工艺方面的问题,如生产技术是否合理先进等。在这里,对于经济学方面,化学家的头脑还未发生出问题,而对于化学方面,经济学家的头脑也未发生出问题。因此,这里所说的头脑问题之发生,也是十分具体的,我们很难找到一个绝对未发生任何问题的绝对愚笨的头脑。但总体来说,我们也可以用“处在一定现实环境中是否会发生相应的问题,所发生之问题有多大深度”这一点来衡量一个头脑的聪明程度,它的素质。
总之,一个好的头脑,一个真正的精神必须是这样,能够自发地产生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是一个头脑优良素质的基本标志。对于人的身体我们可以用一组体育运动指标来衡量它素质的高低;对于头脑和精神,衡量它的素质的指标便是它产生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对问题存在的感应能力。在这里,当新的现象产生出来时,这头脑立刻就把它化为相应的问题。这个新现象包含着一个或多个问题,这些问题不依任何头脑而客观存在,只是不同的头脑(----不同素质的头脑)对这问题的感应程度不一样。自然,头脑对问题的感应还有一种特异性,如一个头脑对一种问题的感应能力强,对另一种问题的感应能力则弱;这种情况也是极为普遍和重要的。
当头脑遇到每一个现象时,它的对象性便随即确立了。在纯粹感性那里,头脑(这时是感性头脑)遇到现象时还是以现象本身作为对象,而知性头脑遇到现象时则以现象的质为(目标)对象;在理性头脑遇到现象时则以现象的本质为(目标)对象。可见,这些对象性是什么要由(作为这种对象性之主体的)头脑本身决定,一个头脑是什么样的头脑,它的对象性便是什么样的。同一个外在物,它在感性头脑那里所引起的对象性是现象,在知性头脑里所引起的对象性则是质,在理性头脑里所引起的对象性则是本质。这一点是与人们的经验相一致的,比如,同是一朵花,但它在植物学家和诗人那里便可引起不同的问题、不同的感受、不同的灵感和启发等等,造成这种差别的无疑是各人有各人的互不相同的头脑与精神。反过来,相同的头脑在同一个现实事件那里便会引起相同的问题、感受、灵感和启发。在知性头脑这里,它在现象中所发生的问题是质的问题,它的目标对象性是质。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知性论
$3-4 在每一个现象中都存在着一个内在性,一个质,因为现象不可能没有质的规定。因此,我们从任何一个现象中深入下去,总会获得一个相应的质。在这里,现象不再是纯粹的现象,不再是一种纯粹外在的东西,它现在被归结为它的质,以它的质来取代。即:
现象------->质
质是现象的直接决定因素,只有质才直接决定和控制着现象。因此,现象从以前的纯粹现象归结为质,就是各种各样的事物归结为一个规律,各种可能性归结为一个公式。在纯粹的现象那里,一切都显得任性和偶然,这便是现象界中的情形;在这个世界中,一切都显得杂乱无章,所有的现象都显得绝对偶然。这是由于现象界使每一个现象都超脱于它的内在决定性,超脱于它的质之规定所致。现实呈现在每个头脑、每个精神面前的首先便是这样的复杂、混乱和偶然,各种各样偶然的东西互相碰撞和对抗。经过这样的互相作用,现实才呈现出它的内在性,呈现出对现象界中这些现象的内在支配和制约。于是现实便从复杂混乱的局面回到有秩序有规则(规定)的状态上;这时,现象的出现再也不是偶然的了,而是必然的,是在一种必然性支配下出现的。比如,一个新的社会无不是从一个混乱的充满碰撞和对抗的社会状态中产生出来的(旧社会在这里瓦解成了这种充满碰撞与对抗的混乱的社会状态);任何恒定的事物都是通过一种混乱的没有规则没有秩序的状态而产生出来的。宇宙也是这样,它在最初时刻是处于极高温(这个温度无法形容)的状态下,在这时一切都还没有成型(包括任何原子也还没有形成出来),一切都是处于一种融熔的沸腾状态中。随后宇宙爆炸飞胀,温度续渐下降,物质续渐产生出来,宇宙里的一切续渐得到规定,从“无”化为“有”。同样,在人们的头脑里,现象经过一种“多”的偶然性和混乱便呈现出它的质之规定性来。质的出现表明现象是一个受制约的东西,它的显现,它的存在,是它的质之运动的结果,因此这种呈现和存在是一种必然性和规律性;现象按一种必然性和规律性而呈现出来和存在着,于是现象界也就从混乱、混沌状态变为有秩序的状态。
当现象被归结为它的质时,现象的呈现和存在便如此地出现了秩序,出现了必然性和规律性;而当它还未被归结为质时它的呈现和存在便完全是偶然的(在观察这一现象的头脑看来)。比如当一个现象还没有找出其原因时,人们便感到这个现象的出现和存在纯粹是偶然的,相反,当人们找到其原因时便感到这个现象的出现和存在是完全必然的了。这样,我们从这种情况中便看到了现象和它的质的关系,质作为现象的直接内在决定性在支配着现象,于是现象必然表现得是必然和有规律的。但是质只在现象之一定存在状态下才表现出来,而质在没有表现出来时是不起作用的(对于观察现象的人们来说),因此现象在此时又表现得偶然而缺乏规律性。因此,虽然质是现象的直接内在性,现象最终会归结为质,但现象也有它自己的独立存在,在这种独立存在中现象便表现为偶然的;只有在现象的种种偶然性达到最充分表现的程度时,现象的质才会表现出来并起规定(现象)作用,使现象从偶然性转而变为必然性。现象是质的表现形式,在这表现形式中,质表现出来的程度有时大些,有时小些。而对于现象来说,质的表现程度越小,现象自己则越独立,因而就越显得“自由”,它的出现就越具有偶然性;相反,质的表现程度越大,现象的独立性就越小,则现象就越缺乏“自由”,它的出现就越显得必然。就象一个国家里,政府作用的表现程度越大,社会构成的各个因素就越缺乏自主,其行动便越显得必然;相反,这种作用的表现程度越小,这些社会因素也就越自由和活跃,同时它们的行动也越更变得偶然不可测。对于质来说,现象是它的表现形式,在这形式里质总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当现象自由偶然地出现时,质的表现形式便丰富起来,因而质便能够在现象的自由变动中充分表现出来。但是,由于质的充分表现,自由、偶然地变动的现象便受到相应的制约,从而便表现得必然。因此,实际上是现象的自由、偶然的存在与变动使(现象)自己变成了不自由,变成了必然的、有规律受规定的现象,就象一个人,他的自由犯罪使他失去了自由一样。充分(过分)的自由会化为不自由----这一点在任何一种政治生活中都有重要意义。当现象不充分、只是偶然地活动时,现象就不会受到存在于它内部的质的制约,而当它充分活动时,它的质便呈现出来而制约它,使它的自由变为必然。在现象的单一个变化中它是自由、偶然的,孤立地看待现象的每个变化它都是自由而偶然的;然而当它把这些变化全部联系在一起时便可以看到现象被一种必然性支配着。这是通过一种统计方式所呈现出来的必然性,当我们把所有出现的偶然性综合在一起时,必然性便会呈现出来。就象在量子力学中,电子运动的规律性只能在电子全部的偶然运动轨迹中统计得出。这种统计规律性(即从偶然性中得出必然性)在自然、现实中普遍存在,在精神界中同样存在,并且作为一种思维和经验的必不可少的方法而发挥作用;精神往往利用这种统计方法从大量的偶然性中得出必然性。举个例子来说,在社会上,每一次商品买卖都是偶然进行的,互相交换的量也是偶然确定的;但当这种偶然买卖进行得多了,便会产生一种必然性和规律性来支配这种买卖和交换,这种必然性和规律性便是经济学上所说的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供求规律使买卖按照一定的必然性进行(如商品多价格低,即供应多时,买卖所发生的次数就多;相反,商品少并价格高时,买卖次数就少),价值规律则使每一次买卖(交换)按一定的量----即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精神和思维的统计活动根据自然与现实的统计规律而进行,因此思维统计并不是思维自己凭空造出来,它是在自然、现实的统计下进行的,它是自然、现实的统计活动在精神、头脑中的反映和建立。统计是思维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便是思维活动之归纳方面(----它还有演绎方面)。
因此,我们便可以认为,现象通过统计方式达到它的质,通过统计而使它的质呈现出来。即:
统 计
现象------->质
在粒子物理中,粒子的运动规律通过粒子运动的“几率”而显示出来;这个几率便是一种偶然性的综合和统计。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3-5 这样,现象便通过这种自然发生的统计,通过对“多”的归纳而归结为质。归结为质之后,现象便不再是纯粹的现象了,现象在这里是质的表现形式,这个表现形式有质存在于其中并受质的支配;而现象作为纯粹的现象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是一种与内在性完全脱离的东西。现在,现象成了质的表现形式,因而我们从现象这里便可以直接看到质的存在。在前面,我们总是把现象理解为一种纯粹外在的偶然东西,而现在我们则把它理解为一种内在性的东西,是这种内在东西的表现;因此我们现在是以一种内在性来理解它。现象是质的表现形式;但所有的现象都是一种特殊的表现,因此,质在它的一个表现形式即一个现象中只表现了它的一个方面,一部分;它在这里是以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而质本身却是普遍的(在知性看来)。普遍性只有通过特殊性才能表现出来,因而普遍性的质只有通过它的特殊性的现象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在一个现象那里只看到一个特殊性的质,只看到质的一部分;只有质的全部现象的综合才能看到一个普遍性的质,即质本身。因此,现象----一个现象(现象总是一个一个区分的),作为质的表现形式,它只包含了质的一个方面,只是质的一种特殊性。
我们把质的每一个呈现出来的特殊性都称为“质的特征”,因而质的每一个表现形式、每一个现象都是质的一个特征。我们把一个现象看成是质的一个特征----显现出来的质的特殊性,----比如,电灯光、电动、电磁等都是电的各个不同的特征。这样我们便用完全属于质的东西来代替外在的现象,在“特征”那里,现象便完全归结为质。当我们看到现象时,再也不把它看成是现象,而看成是(与现象相对应的)质的特征,是质的特殊性的表现。
这样,一个质必定有许多个特征,每个特征都表现了质的一个方面,而只有全部这些特征之综合才表现质的普遍性本身。质首先存在于它的特征那里,然后这种特征再作为现象而呈现出来;现象在这里看来似乎是脱离了质而存在。因此这里有两种情况:现象作为纯粹的现象超脱于质,而作为质的特征则与质密切联系;这便是质与它的表现形式即现象之间的矛盾关系。每一个特征相对应的是质的每一个现象,同样,每一个现象与每一个质的特征相对应,因为现象实际上便是质的特征,而质的特征实际上也是现象(质借以表现出来的现象)。因此,“现象----特征"有着最高的对应关系。从一个现象深入下去,所获得的也只是质的特殊性、质的特征,而不是质本身。比如从白炽灯光这种现象深入下去,只是得到这样的结果:白炽电灯光,这是电的一个特征,即它(电)能转化为光;它还能转化为动力、磁力等等,这些都是电的各种不同的特征。因此,要获得一个普遍性的质本身,就要分别从质的各个现象中深入下去,并把由此所获得的所有质的特征进行综合,这样才得到一个唯一之普遍性的质本身。比如要得出电这个质,就要从电的各种现象----白炽灯光、电动力、电磁力等等中深入下去,得出电的各种相应特征;把这些特征加以综合,从中得出电这个质----质之规定。因此,要获得质,不能只从一个现象中深入,而要从质的所有现象中深入;这便是归纳(或上述所说的统计),从所有的特征中归纳出普遍性来。
上述过程也可以逆过来,即质规定自己,特殊化自己,因而产生许多质的特征;这些特征表征了质所具有的各方面与部分。然后每一个质的特征再转化为相应的现象而表现出来。在这里,现象是质的表现形式,因而质要达到现象才能表现出来。这样,从唯“一”的质中产生了“多”。因为质只有一个,但它产生了许多的特征和现象。一个普遍性的质总是这样,总是有多方面的特征和表现,这些表现便构成了“多”。从“一”中产生“多”,即从普遍性中产生特殊性。普遍性总是唯一的,否则它就不成其为普遍性了;同时,普遍性不能以其自身而纯粹地存在,它必须特殊化自己,必须以一种特殊的形式(但所有的形式都是特殊的)才能存在。因而,质只能存在于它的各个特征中,没有这些特征,质本身就不存在。这样,质的每一个存在形式对于质来说都是片面的,而不是全面的质本身。于是,质的这种存在性质(----即以特殊的形式存在;它必须这样存在出来,因为它是普遍性)便要求质的存在形式有许多个、许多种,其中每一个体现着质的一个方面,而全部的存在形式则是质的全面存在(但这所谓“全部”则具有无限的性质)。
这样,从这两个方面即:
1: 现象----质的特征----质
2: 质----质的特征----现象
我们就知道:从“多”中产生“一”,又从“一”中产生“多”;这便是现象与质之间的联系,我们从上述可知,质是对现象的统计归纳的结果,即众多偶然呈现的现象和现象活动的综合产生出作为现象之必然性的质。“多”往往是以偶然的方式一个一个地出现的,对于这种偶然性的“多”来说还没有质存在;质是作为这些“多”的偶然运动的反面即必然性而出现的,质的出现使“多”的偶然性变成了必然性。质就是这样(作为现象之偶然性的反面和否定的必然性)出现,质的出现便是对偶然现象的制约,同时它(质)实际上否定了现象的纯粹现象性(即作为一种纯粹偶然、纯粹个别的现象性),因为它把现象(通过质的特征)归结到它自己之中了。我们由上述可知,每个现象实际上都包含着它的内在性之质的规定,因为现象实质上是质的特征、质的特殊性。但是当这个现象孤立、静止地出现时它的质并没有表现出来,因而这个现象在这时的出现便显得是偶然的,而不带有任何必然性。只有当它与别的现象联系着、以一种变化着的状态出现时,它的质才表现出来,(它的出现)才显得是必然的,显得是受一种内在因素支配下的出现。归纳统计并没有为现象创造一个内在决定性、创造一个质,因为质作为现象的内在性本来就在现象之中,归纳统计只是使现象的这个潜在着的质呈现出来而已。在归纳统计中,质作为一种偶然现象的必然性而出现。
另一方面,我们从呈现出来、暴露了的质中看到它是一个普遍性,是一个“一”,这个“一”包含着“多”,并且支配着“多”的出现和消失。在这里,质包含着许多现象----包含着许多表现形式,这些现象和形式的出现与消失受质支配。这个过程----即现象受质支配的过程,与上述归纳统计的过程正相反,在这里已不再是归纳和统计,而是“演绎”,是质的演绎,它从质(这个普遍性)过渡到质的特征(这个特殊性),从一般性的质过渡到具体性的质。这个演绎同时即是质回到现象中,因为质首先是从现象中发生的。质从现象中发生,它在超脱于产生它的每一个现象的同时又回到这些现象中,就象一个政府(政权)从国民中产生,在超脱于每一个国民的同时又回到这些国民当中一样。这样,现象与质之间便构成了一种完整的自身调节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一个小小的世界产生了,这便是“事物”。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事 物]
$3-6 一个事物具有一个内在决定性即质,和由这质支配下的若干个现象;这便是一个事物的构成模型(下面我们将会发现它只不过是一个最简单的事物模型,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复杂的事物模型;但这个复杂的事物模型已不属于知性范畴了)。这个事物模型十分明了:它由一个质和这个质支配下的若干现象构成,即:
事物== 一个质+若干个现象
一个事物便由这两方面构成,这两方面之间的关系在上面已经讨论过了,即现象不过是质的特殊的表现形式。一个质有许多方面和特殊性,这些方面和特殊性作为质的各个特征会表现出来,而这表现出来的特征便是现象。作为一个内在的整体,一个事物首先是一个质,是这个质规定了这个事物;事物首先是质,一个质便代表一个事物。然后质再表现自己因而使事物达到现象(达于表现)。因此,一个事物是这样产生的:它产生于它的内在性即质的运动和变化中;质的运动变化的结果便是它的特征的实现,它的表现形式即现象的产生。质产生了现象,质所代表的事物便随着产生了。因此质的运动变化产生了事物,同时,质的运动变化达到什么限度,事物的存在就有什么限度。因此一个事物同时也是一个自身完整的整体,这个整体在质的运动变化的限度内自我调节,从而适应环境而存在。我们看到,每一个事物都有适应环境而存在的一定能力和限度。比如变色虫等动物具有依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生活方式。甚至各种自然事物也有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各种性质,否则它就不能在变化的环境中存在下去。
这种自身完整性是事物的最主要特征,正是这个特征决定了它的存在。而这种存在总是与事物以外的环境相联系。在这种存在中,现象发生变化,但质没有变,否则事物就消灭了。因为事物是由一个质决定的,因此当这个质发生变化(变成别种质,即质变)时,事物也会消灭,----这便是人们平常所说的“变质”或“质变”。对于一个事物来说,变化的只是质的特征,质的特殊性,因此在事物中变化的只是现象,而不是事物本身;在事物存在的限度内,事物本身是不变的。在这里我们把现象称为“事物现象”,而不称为质的现象,因为质达到现象时事物便产生了,况且把现象称为质的现象并不恰当,因为现象只能被称为质的表现形式和质的特征。当我们还没有了解现象的质时,现象便是事物的标志,现象在这里便被称为事物或事物现象。----但是把现象称为事物是不对的,因为事物应该包含有相应之内在决定性在里面,而不单纯是一种表面的东西。比如我们说一个国家有赌博这一现象,与说它有赌博这一事物是不同的,前者表明赌博只是这个国家的一种偶然出现的个别性现象,但后者则说它(这个国家)必然存在着赌博这种事情,这由它的固有制度所决定,是它所无法排除的。
这种自身完整性是事物的根本特征,没有这种特征,事物就不能在它的环境中存在下来。由于这个自身完整性,当事物的外在存在环境发生变化时事物本身也会随着发生变化,以适应这个新的环境。不管环境状态如何,事物总是(要)显示出与这个环境状态相适应的特殊性;而这特殊性就是质的特殊性、质的特征。事物的这种(关系到其自身生存的)能动性和可变性便是从事物的质中来,在这里质本身不变(因而事物也没有消灭),但质的特殊性在变,在根据事物环境的变化而变,因而整个事物也就根据环境本身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我们便知道,要使事物不灭亡(即事物之质不变),事物的表现形式(即质的表现形式)就要发生变化,只有这种变化才使事物与新的环境保持适应,从而使事物在新的环境中继续存在下去。事物的这种能动性便出于它(事物)自己的这种构成:它是一个质和若干个由质支配的现象构成;当事物处于某种环境中时,质表现为这个现象(这种特殊性),当事物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质则以另一个现象(另一种特殊性)表现出来,存在下去。这样,质以不同的表现现象存在,从而保持了质本身,使它不至于在新的环境中消亡。这同时便是一个事物在新的环境中不会消亡的原因;事物以它的可变性、能动性而保持它在新的环境中的存在。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因此,“一个质有若干个现象(若干种特征)”这一点给事物以在变化的环境下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一点,一个事物就不能在变化的环境中存在下去。事物的这个原因和这种根本性质我们在世界的所有角落随时随处可以见到,只要是一个事物,就会有这种性质。一个事物在它的存在环境中总有一定的独立自存能力,这个独立自存能力使得它能在环境的一定变更中继续存在下去。比如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政权、一座山、一条河、一座城市、一件事情、一个精神、一个知识、一种理论、一种观念、一种思想等等,它们作为一个事物,都有一定的独立自存能力,以使它们在新的环境中存在下去。一个人在零下四十度和零上四十度之间的气温环境中能够独立存在下去;当外界的不利因素(如毒气、放射线、各种生物的袭击等)侵犯下一个人能动员身体中的各种功能和力量来对付这些侵犯,以使他在这些侵犯下继续生存下来。人体的免疫系统便是抵抗外界异物对身体的有害作用的系统,这个系统在身体被细菌、病毒等的侵袭下发生作用而保证人体的生存。总之,一个事物在遇到与自己对立的外在异物时必然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对抗因素以使自己能够继续存在下去;事物在这里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现象而存在。因此,外界环境的变更是事物自身发生改变的根本促成因素,而那些不能相应改变自己的事物便在新的环境下灭亡了。所有事物的灭亡都是这样造成的,远古时代的许多生物到现在之所以绝迹(如恐龙),便由于它们不能适应某种剧变的现实环境,因而灭亡。
$3-7 总之,在这里,事物存在的原则是:它必须与外界环境相适应,或者它与外界环境之间必须互相适应(这包含有现实环境对这事物的适应,是这事物对它的外界环境的“改造”)。因而,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事物本身也必须发生相应变化,这样事物才能在新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事物本身的存在便是事物之质的存在、质的不变;而这不变的质却能够根据事物环境的不同而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形式、相适应的特殊性。这是事物的变中不变的原因。事物不能在新的环境下静止不变,它在新的环境中必须发生变化,否则它就不能存在下去;它只有在变中才能保持不变和恒定。
然而这种自身完整、自身独立的事物又有另一方面的性质,这个性质与前面的那个性质----即在新的环境下保持生存----正相反。作为事物,它必定在环境的变更中灭亡,因为一个质是有限的,它所规定的事物也是有限的。而外在环境则是无限的;有限在无限中必定会消灭,虽然这有限在无限中有一定的存在程度。因而,事物之质产生了上述事物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但这种完整性和独立性是有限的,这使得事物会在变化的现实中最终消亡。质是有限的,它对事物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超出了它的限度质就承受不了,因而(事物)就会消亡。哲学常识中的质、量、度相互关系的原理就是这样,它实际上是一个事物在环境中之存在规律的原理。一个事物由它的质决定,当这个质存在时这个事物便存在,当这个质不存在时这个事物便不存在。而一个质有其一定的量(这个量便是质的特殊性所伸展出来的量),在这个量的范围内,质没有变化,因而事物仍然存在着。当这个量达到了它的尽头,质的另一方面----度便表现出来,这表示,质的存在已经到了尽头,已经到了临界点,再超出一点质便消亡了。每一个质都有量和量的尽头即度,量是度中的量;量是质自由存在的范围,它限于这个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即超出质本身的度,质就会消亡。而事物则依质的存在而存在,消亡而消亡。
一个理论体系便是一个典型的事物,其中的核心思想(一个理论只有一个核心思想,它是这个理论的核心,是这个理论的“一”)便是这个事物之质(对于知性来说),同时理论中的各个原理等则是这个质的特殊性,这个质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同时理论的外在环境便是外界现实----它是理论研究的对象。我们看到,随着现实的变更,理论体系便改变自己,它在这种现实中建立起这样的原理,在那种现实中又建立起那样的原理。这表现了这个理论体系在现实中的能动存在,表现了它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的性质。但是一个理论体系中的这个核心思想的应变程度总是有限的,它不可能适应无限的现实变化而存在;换句话说,一个理论再好,也总会有一定的缺陷(对于变化着的现实来说),这种缺陷最终会导致这个理论的消亡。因此一个理论体系总会消亡的;当它的核心思想再也不能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时理论体系便走向崩溃。比如,牛顿物理理论便是这样在新的物理现实面前“崩溃”了,而被新的更好的理论(如相对论、量子力学等)所代替,因为牛顿物理理论中的根本思想(如绝对时、空观)再也不能适应这新的物理现实了。对一个理论只是指出它的个别原理不符合现实并不足以使这个理论消亡,必须要指出它的全部原理,即指出它的根本思想(核心思想)不符合现实才能使这个理论消亡,因为只有事物之质消亡了,事物才会消亡。一个理论体系的质、量、度全在于它的根本思想中。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3-8 事物是质建立起来的它自己的体系;当质达到它的表现形式即现象时,事物便建立起来了。而一个事物包括质所具有的全部表现形式,它具有若干个现象;因此质要达到它所有的特殊性和表现形式、达到所有的现象,才能把一个事物建立起来。即一个事物的构成为:
现象1 现象2
││
││
现象6──质──现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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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象5 现象4
在这里,一个质和若干个现象之间的构成便是一个事物。人们可能认为他所看到的每一个现象都是一个事物,因此一个现象就是一个事物。但是人们并不知道,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事物的表现,他并没有看到事物本身(即质);他要把握这个事物,就要从这个表现中深入下去,把握其中的质。然而当他深入到现象的质时,就会发现一个事物并不象他所想象的那样只是一个现象,它会有许多现象。事物本身是质,而事物则呈现在它的各个现象中(而这些现象的个数可能是无限的)。
事物是质自己的存在体系,因此,到事物这里,质达到了它最高最完满的状态。在这状态里,质发挥和建立了自己,确立了自己的存在和在环境中的地位。因而,事物对于质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在事物中,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达到了最完满的程度。重要的是,事物给质以存在的地位。质本身是一个独立自存的实体,但是它要达到这种独立自存,就必须要发挥出质的各个特性,建立自己的存在体系----即事物。质把自己发挥出来,以自己的各种特殊性而建立起围绕自己存在的一切,就象一个人在社会中建立起自己的家庭,在自己的周围建立起一种围绕着自己的社会关系一样。这样,质便在它的环境中存在着,并获得这种存在的地位和权利。如果一个质不建立起它自己的事物,它就不能在(它的)环境中存在,就象一个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他就不能在这个社会中存在一样。
另一方面,质在环境中的存在同时也是它对抗外界环境所具有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质在某种程度上(程度大小取决于质本身)不以环境的改变而消亡。它自立于环境之中,自在自为地存在着。它本身不断地变化着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它(质)维持自己生命的“新陈代谢”。每个事物都有以自己的变化来不断适应新环境而存在的能力,并且,事物越高级(如人比动物、现代社会比古代社会高级),这种独立性和自身变化的能力就越强,它就越能适应环境而存在。人比任何动物都更能适应环境,因为人有能力借各种东西(自然物和人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如衣服、房屋、生产、社会等而存在,动物则没有这种能力。
质建立起自己的事物而在环境中存在,因而质同时就建立起它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对于质来说是最重要的,是与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显然,事物与它的环境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首先,事物依赖于环境,它必须存在于环境中,否则它就不存在。另一方面,环境则是由事物构成的;环境由无数的各种各样事物构成。就象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一样,对于一个动物来说,它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尽管它本身也是独立的;但是,自然界便是由无数个这样的动物构成,动物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自然界。因此,一个事物在与它的环境的相互关系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独立于环境而自存的特性,另一方面则是作为环境的构成要素的特性。显然,这两方面是互相矛盾的,一个是超脱于环境而存在,另一个则是环境的构成要素。这便是一个事物与它的环境的关系,这个关系表现为上述这样的矛盾,这个矛盾便是这个关系的内容。关系是变动不居的,因为有这个矛盾存在。一个事物,尽量想超脱于它的环境而独立存在(越高级的事物就越是这样,比如人已经超脱于动物生活的环境和动物式的生活方式,代之以人所特有的社会性的生活环境),但是它又不能超脱于它的环境,因为它对环境具有切身的需要,它本身便是从环境中产生出来的。比如,人想超脱于自然界而存在,然而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为人对自然界、对自然物质有切身的需要。人的身体是从自然中来的,要维持这个身体的存在,人就必须与自然界不断发生物质交换。因此,人怎么也不能超脱于自然界,自称高于自然界而存在;那么,只有与自然界进行充分的交流,使人获得充分的物质资料,人才能够独立于自然界而存在。但是,事物确实与它的环境不同,人确实与自然界不同;事物确实具有一定的独立于它的环境而存在的能力。但是,这种独立切不可理解成超脱,理解成是离开环境而存在;正相反,这种独立的意义是:事物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性格来与环境发生关系。这一点在最高级的自然物----人中得到最充分的证明。在这里我们看到,人总是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性格和意志来与自然发生关系的,因而人产生了一个适合于自己生存的(人化了的)自然界。在社会现实上也是这样,每一个人总是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个性、自己的性格和意志来与社会、与别人发生关系。这便是事物独立的意义;因此我们看到,事物的独立也是极端重要的,失去了这种独立,事物就不成其为事物,人就不成其为人。如果人不是按本身的需要和意志来与自然发生关系,来进行物质生产,则人只是动物,只能象动物那样生活,因为在这里它不能生产出自己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而人只能在这些物质的正常供给下才能正常地作为人而生活。
因此,事物与环境的关系最终可以归结为事物的独立性,关系的矛盾被事物的这种独立性掩盖了。这种独立性强调事物在其环境中的独立,它的意义是:事物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性格和意志而与其环境发生关系、建立关系。相反,当一个事物不能以自己的方式来与环境发生关系,反而被环境以环境的方式来发生关系时,事物便完全成为环境的构成要素,而不再成为一个事物了。事物是独立的,越是高级的事物这种独立性就越强,相反,越是低级的事物这种独立性就越弱,直至纯粹作为环境的构成要素(如自然物,象石头、山河、森林等)。
楼主:hhj_1  时间:2020-10-31 15:52:29
$3-9 然而,质、事物与环境的进一步关系是怎样呢?因为我们看到,质与环境还有进一步的关系,在这关系中,质是由环境产生出来的。但是在考察这个关系时,我们的视野必须进一步扩大,扩大到无所不包的整个世界。显然,环境是相对于事物来说的,环境是这个或那个事物的环境;因而,当事物还没有产生出来时,环境并不存在。这样,环境就被还原为某种原始的东西,这个原始的东西便是世界本身。即在事物还没有产生出来时,环境便是世界,而当事物从世界中产生出来时,世界本身就化为这个事物的存在环境。就象人从自然中产生,而自然也成为人的生活环境一样。因此,世界本身是原始的东西,事物和环境同是这原始的东西的产物。这样,当事物还没有出现时,世界就已经存在着了;世界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事物,相反,所有的事物都是世界的运动的产物(----但世界本身又表现为全部事物的总和)。世界进行运动,从这种运动中产生又消灭每一个事物;这种运动以一种绝对必然性进行(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干扰和支配这个必然性,在世界之内是世界的事物,在世界之外则一无所有)。这样,每一个事物都依照这种绝对必然性而产生和消灭。这个绝对必然性表现为所有事物既产生又消灭的一个永恒的无穷过程。我们不妨把这世界运动的这个必然过程称为“绝对必然过程”,那么就有这样的景象:
--------------------------------------------->绝对必然过程
A B C D E F G
在上述这个过程中,事物A、B、C、D既从中产生出来,又(在这过程的无穷进展中)消灭了;世界的所有事物在这个过程中无不处于产生和消灭的命运。由于这个过程,世界中的事物在不断地更新着,世界本身也因此不断地更新和变化。世界的本质便是这个绝对必然过程,而世界的运动就是它的事物的新旧更替。当我们这样站在“最高的地方”----即站在整个世界和它的必然性、绝对必然过程----来看一个事物时,我们便能把它看得一清二楚。我们会看到,当绝对必然过程到达A点时,事物A就随着产生。----这是质A的产生,然后这个过程再促使质A建立它的存在体系、建立它的事物A。当事物A被建立起来时,就具有它上面所说的特性,即(某种程度的)独立性。这时事物A产生它的功能,这种功能是事物A对世界中另一个事物的作用的功能,是事物A反作用于世界本身的功能(这时世界已变成事物A的外在环境)。这个功能被绝对必然性所利用,因为绝对必然性正是通过事物与事物的这种相互作用而实现它自己,----事物A或其他事物的功能完全可以看成是世界之绝对必然性自己的功能。因此,这里的实质是:绝对必然性产生了事物A,然后它再利用事物A与别的事物的作用来达到它自己的“目的”,而实现自己。这便是绝对必然性的“理性的机巧”(----参看黑格尔哲学),即它不直接参与事件,而是通过两个事物的互相作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实现自己的必然性。绝对必然性按照自己的“理性的机巧”产生了事物A,当它在事物A上达到自己的“目的”时,便抛弃了事物A,而使事物A消灭。因此,事物A实际上是绝对必然性的一个承担者,是绝对必然过程的一个环节,绝对必然过程通过这个事物而向前进行;事物A是这个过程的“桥梁”,它的职能便是使绝对必然过程从它身上通过。事物是世界之绝对运动的承担者,这一点对于事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表明了事物(所有事物)在世界中的基本地位和基本作用;在这里,事物承担了绝对运动,而自己则完全被绝对运动所支配。在这里必须把运动、运动的承担者以及运动的构成要素区别清楚;运动的承担者便是运动的构成要素,但这个构成要素并不是运动本身,而只是运动得以进行的条件、因素和承担者。运动本身是绝对的,但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和承担者,运动就不能实现出来。区分运动和运动的承担者、运动的要素是了解运动的关键。士兵是战争的承担者和工具,而不是战争本身(这一点每个人都懂得);没有士兵,战争就不能实现出来。但是战争的发生却不取决于士兵;战争会创造出承担战争自己的士兵。运动本身是绝对的,就象战争不以每个士兵的意志而转移一样;而运动会制造出使自己实现出来的承担者,从而使运动本身得以实现,----而这个承担者便是事物。我们看到,战争制造了比平常多得多的士兵,它几乎把每个人都变成了士兵,从而使每个人都直接卷入了这战争运动中。事物就是这样,它是绝对运动的承担者和构成要素,事物只是使绝对运动实现出来,而不能决定和支配这绝对运动本身。绝对运动是不以任何作为这个运动承担者的事物之意志而转移的,事物只能受绝对运动的支配,而不能反过来对绝对运动产生决定作用。战争是那些战争发动者----国家元首、元帅、将军等发动和支配的(当然这也不是最终决定因素),而作为士兵则不能支配这个战争运动,作为士兵,他们只能是维持战争的承担者和牺牲者。
因此,事物是绝对运动的承担者和构成要素,这便是每一个事物在世界中所具有的地位和命运;不管事物本身是否“愿意”,它都只能处于这样的地位和命运中。事物在世界中执行它自己的功能(不管它是自觉地还是盲目地执行),这个功能使它与别的事物互相作用。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有它自己的功能(功用),都与别的事物发生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十分容易地想到: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普遍地互相作用的,它们在同一个统一体(即世界)中处于普遍的对立和矛盾状态。正是世界事物的这种相互作用、对立和矛盾使世界运动(即绝对运动)本身得以实现,使绝对必然性得以实现出来;绝对运动就是通过这样普遍的相互作用、普遍的矛盾和对立状态而进行的。在生物(特别是动物)的自然界中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每一个动物都有它的功能和作用,这种功能和作用构成了动物之间的既对立又依存的关系。自然界便在这种矛盾的关系中运动和发展。在人类社会中也是这样,携有各种各样身份和动机的人在发挥他的职能和作用,这种职能和作用构成了人与人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社会本身则在这种矛盾的关系中运动与发展。人(一个人)便是社会运动的承担者和构成要素;社会运动有它的客观规律性,而这个规律性则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普遍相互作用才能实现。在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带着他自己的需求和欲望,这些需求和欲望有些构成了统一,有些则构成了对立;总之,这些需求和欲望使人与人发生了普遍的相互作用与联系,而社会则是这种相互作用和联系的整体。社会便是这种由各种各样的人构成的有机体,这种有机体既不脱离每个人,又不被每个人所脱离;任何个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
$3-10 当我们把眼界扩展到整个世界中时,我们便充分了解一个事物,它的地位、作用和命运;要真正了解一个事物,必须要这样,把事物提高到世界的高度。但是作为知性对象(----我们不要忘记这里所说的事物只是作为知性对象的事物),事物是完全封闭的,在这个事物以外不再存在着别的事物(在知性看来)。知性头脑的视野便局限在这里,局限在这个完全封闭、孤立的事物中。因此,知性头脑中的世界是十分狭小的。但是它自己并未充分懂得这一点,它总以为世界本来就如此,就是自己中的这个世界。就象过去人们把地球看成是宇宙的中心,一切天体都绕这个固定的中心旋转一样。总之,在这里,在知性中,头脑只涉及了一个完全孤立的事物;所有的事物在这里都是互相孤立的,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因此,有时候在知性头脑中虽然容纳着不只一个以至无数个事物,然而这些事物都互不相关,没有什么联系,就象一个死背硬记的人把两条哲学教条装入他的头脑中去那样,它们在这个头脑中毫不相关。事实上我们看到,不仅学生会把一条条公式和原理互不相关地装到他自己的头脑中,就连许多学者也是这样,只把各种东西、各种知识互不相关地装入自己的头脑,而没有把它们内在有机地联结在一起,以形成一个整体,只不过学者们的头脑所装入的这些东西比学生更多罢了----因此学者们便显得比学生懂得更多东西,具有更多知识。然而这种“懂得”充其量也只是一种知性的认识,而不是对事物和世界本身的真正了解。人的头脑本来是寻求普遍联系的,但是在这样的头脑中却心安理得地让两个东西(两个知识)相互间毫无关联地处在一起。
但是知性头脑也只能这样,因为它还没有能力再加深究,研究这些东西之间更深刻的内在联系,----而理性头脑则不同,它要深究所有事物,所有知识的深刻原因,深究整个世界的最终原因,因而理性头脑真正实现了世界之普遍联系。知性头脑的思维在这里涉及的是一个单独的与别的事物无关的事物,它从事物呈现出来的部分即现象入手,通过现象而达到事物本身即质。达到质后,知性思维即依照这个(被把握了的)质而构成一个相应的事物;这个事物不再是作为知性思维之对象的事物,而是作为知性本身之内容及其精神形式的事物。这样的事物便是‘知性知识'。

楼主:hhj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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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学术中国

发表时间:2015-07-06 00:40:49

更新时间:2020-10-31 15: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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