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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历史资料汇编】《草民记忆》

楼主:怀旧隐士  时间:2019-09-04 01:50:48
2、列宁对中国社会的分析
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第二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简称“东方民族大会”)。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要对抗西方九国的华盛顿会议。因为共产国际认为,日、美、英、法等国召开华盛顿会议的目的,是要抢夺四亿中国人民的财富,是要“以中国人民的血和泪来造成他们生活的甜适。这些强盗们并不将被压伏的民族当人类看待。他们所图谋的利益,只是黄铛铛的金子”,至于四亿中国人的生命,“在他们眼睛里,真不值什么”。基于这样一种逻辑,东方民族大会在决议中提出:中国和其它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任务,就是要对中国军阀宣战,要对日本武人宣战,要对美帝国主义和英国投机家宣战;要“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将权力握在我们——工人和农人自己手里”,不得胜利,誓不罢休(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466页)
根据当时参加这次大会的柯庆施(后来曾长期担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回忆,中共成立之初只知道党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但是对列宁斯大林等人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论述并不了解,因此这次会议对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说来是非常新鲜的。会议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解到,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要建立共产主义,一定要经过民主革命的阶段。民主革命的任务是要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而反对封建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打倒军阀,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同上)。由此可见,这次会议是中共关注土地问题的开始,而后来所谓毛泽东思想,不过是脱胎于此罢了。当时中国国民党也派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列宁还亲自接见了与会代表。大会结束以后,中共代表将会议精神带回国内,并参加了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二大”根据莫斯科的指令,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即共产主义纲领和民主革命纲领,并开始谋求与中国国民党合作。
列宁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理论以及他对中国社会的基本判断,可以追溯到辛亥革命的时候。当时他认为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封建或半封建的农业国,“中国农民这样或那样地受土地束缚是他们受封建剥削的根源;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就是以皇帝为政体首脑的全体封建主和各个封建主。”基于这一认识,他一方面肯定孙中山的土地纲领具有进步性和革命性,一方面又指责孙中山是“以其独特的少女般的天真粉碎了自己反动的民粹主义理论”,是“极其反动的空想”(《列宁斯大林论中国》第11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1920年,为了缓解国际社会对苏俄形成的巨大压力,列宁又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指出:“必须向一切国家、特别是落后国家的最广大的劳动群众不断地说明和揭露帝国主义列强一贯实行的欺骗政策”,“必须特别援助落后国家中反对地主、反对大土地占有制、反对各种封建主义现象或封建主义残余的农民运动,竭力使农民运动具有最大的革命性”(同上,第48-49页)。此外,他还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战略任务和具体步骤。他指出:由于“处于半封建依附地位的农民能够出色地领会苏维埃组织的思想,并且在实际中很好地运用它”,所以中国革命首先应该在农村建立苏维埃政权(同上,第61页)。到了共产国际召开第四次大会的时候,他又进一步提出:只有以“没收大地主为宗旨”的农民革命,才能让大多数农民群众给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提供强大的助力。由此可见,列宁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完全是建立在反对帝国主义和保卫苏维埃政权这一战略目标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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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产国际的资助
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苏俄不仅在思想理论上为中国共产党提供指导,还花费大量金钱支持中共开展活动。1923年陈独秀在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说:“党的经费,几乎完全是从共产国际领来的,党员缴纳的党费很少。今年我们从共产国际领到经费约有一万五千,其中一千六百用在这次代表会议上。这笔经费分给了各个小组,同时还用在中央委员会的工作上,联络和发行周刊的工作上。”陈独秀还说:“去年我们只有二百党员,今年入党的大约有二百人,其中有一百三十个工人。”“现在共产党员四百二十人,其中在国外的有四十四人,工人一百六十四人,妇女三十七人,另外有十个同志还被关在牢狱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23页)这样看来,能够使用这笔钱的人很少,平均到使用者手中,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这一点,可以从《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香港开放出版社2006年初版)中得到印证。书中说:早在1920年《新青年》介绍列宁和苏俄的时候,陈独秀就得到共产国际的赞助(第13页),到1921年中共召开“一大”时,又向七个地区的代表发放二百银元充当旅费,作为长沙地区的联络人,毛泽东第一次接受莫斯科资助,这二百元相当于他当小学教师两年的工资(第19页)。尽管如此,陈独秀与毛泽东还是不一样的。陈在上海任总书记时,“反对对卢布的依赖。他说拿人家的钱就要跟人家走。他主张每人都有独立的职业,由此去发动革命,而不是以革命为职业。”(第20页)但是“毛泽东不像陈独秀,他从来不反对拿俄国人的钱。他很务实,‘一大’以后,党每月寄给他六十到七十银元,作为湖南党的活动经费,不久就增加到一百银元,以后又增加到一百六、七十银元。这一笔很大的固定收入,从根本上改变了毛泽东的生活。”(第21页)。
另据《苏联阴谋文证汇编》披露,到了1925年苏俄对中共的直接开支已经高达383933美元,这还不包括他们在革命中心广东的巨额资金投资(《共匪祸国史料汇编》第一册第199页,中华民国开国文献编纂委员会、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编印)。
正如陈独秀所说:拿了人家的钱,当然要跟着人家走。中共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正式加入了共产国际,成为其“中国支部”。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中,除了绝对服从的义务之外,还要求各国共产党“应该到处创造与合法机关平行的违法机关,以便在决定的时候,完成对于革命的职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497页)至于那些违法活动会给这个国家带来什么后果和怎样的灾难,则完全不顾。
1923年5月,共产国际执委会在“给中共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指示”中,第一次提出土地革命和工农联盟的问题。该文件指出:“为要发展民族革命与建立反帝战线,就必须同时发展农民反封建残余的土地革命。只有能够吸引中国农民基本群众——小农——参加运动,这个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因此,中国共产党——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就应力求工农联盟的实现。而达到这一目的之唯一办法,则就只有不倦地宣传和实际上实现土地革命的口号:如没收地主土地,没收寺院庙宇的土地,无代价的交给农民,取消苛租,取消现行税制,取消税卡,取消包税制,取消官僚制度,建立农民自治机关,以处理已被没收之土地等等。”(同上,第519页)不久,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主要是讨论如何执行上述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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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俄导演下的“国共合作”
1924年1月,国共两党在苏俄的导演下实现第一次合作以后,广州成为革命的中心,中共领导的农民运动在那里发展很快。一年后,中共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关于农民运动的决议”中提出反对土豪劣绅、积极领导农民运动等问题。当时已经担任国民党省党部农民部长的共产党员彭湃,乘国民革命军东征之机,返回家乡海丰,成立农民运动讲习所并组织农民自卫军,为以后的暴动打下了基础。另一个共产党员周其鉴在广宁发动农民暴动,还得到由中共党员掌控的大元帅府铁甲车队的支援。1925年4月,广东全省有22个县建立了农会,参加者达到二十一万人以上。第二年4月,农民协会已遍布全省,会员达到六十二万人以上。在广东的影响下,湖南、湖北、江西、河南、河北、山东、陕西等省也先后爆发农民运动。
列宁、孙中山去世以后,斯大林对中国问题更加关注。翻开人民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列宁斯大林论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他在1925年至1927年关于中国问题的文章和演讲,其中比较多地提到了农民问题。他说:目前中国革命的特点既是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又是反帝的民族解放革命。由于中国的资产阶级特别软弱,而民族问题实质上又是农民问题,因此“中国革命的倡导者和领导者,中国农民的领袖,必不可免地要由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来担任。”(见该书第94页)他还说,“为了唤起中国千百万农民参加革命……,我认为在当前条件下可以谈到的只有三条道路”:一是成立农民委员会,把农民组织起来;二是通过新的革命政权来影响农民,满足他们的迫切要求;三是通过革命军队来影响农民,竭力通过军队来帮助农民反对地主(同上,第101-103页)。这些论述正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所在。当然,斯大林并不讳言他的最终目的是要实行土地国有化,这一点到后来遭到中共党史专家批评。比如胡华就说:“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论述,也有某些意见有不恰当的地方。比如……他强调了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性,却又不恰当地提出不符合中国具体情况和违反农民意愿的‘土地国有’的主张。”(《中国革命史讲义》第20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79年出版)事实上,无论是中共早期领导的农民运动还是后来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所谓分田分地不过是引诱千百万农民参加革命的一种手段罢了。等到革命成功,新政权就会通过各种形式把土地收归“国有”(其实是少数当权者私有),被抛弃的还是广大贫苦农民。
话说回来,由于接受了苏俄援助并大量吸收中共党员,当时广东革命政府领导的农民运动,基本上处于斯大林的控制之下。1926年1月,国民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农民运动决议案”,并设立农民运动委员会,毛泽东、林伯渠、肖楚女等九人担任委员,毛泽东还担任了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而这个讲习所也是苏俄出资兴办的。另外,从广东农民协会的机关刊物《犁头》中,可以看出由于农民运动不断高潮,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随意杀人早已司空见惯。与此同时,他们和当地民团的冲突不断升级,大规模械斗此起彼伏,房屋焚毁、田地荒芜的现象也极为严重。仅仅在雷州地区,当时非正常死亡的人数高达四十万以上(《犁头》第九、十期合刊,第三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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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民革命时期的湖南农民运动
1926年7月,蒋介石誓师北伐,国民革命军很快进入湖南,该省农民运动随之高涨。12月1日,湖南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和工人代表大会同时举行。在为期26天的农民代表大会上,共通过33个决议案。其中仅仅在“铲除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决议案”中,被点名的县级以上的土豪劣绅(不包括贪官污吏)就高达数十人。该决议案还说:其它土豪劣绅虽属“细小,一概未录”,但也“必须全部铲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154页)。大会期间,毛泽东应邀发表演讲,他根据斯大林的观点强调指出:“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的问题。”(同上,第148页)
当时的湖南农民运动正如党史专家胡华所说:“在湖南,农村翻天覆地的大革命,真如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作到了‘一切权力归农会’。湖南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自己的农会组织,进行了猛烈而坚决的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上的斗争”。仅仅“在政治斗争方面,农民协会完全剥夺了土豪劣绅不法地主的发言权,并根据他们的罪行的轻重,通过清算、罚款、捐款、小质问、大示威、游乡、关进监狱、驱逐、督促政府枪毙等方式,在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上把地主阶级的权力打下去,树立起农民的权威。许多土豪劣绅把持的‘都团’(区、乡政权机关)被推翻了,乡村政权多由农民协会取得,或由同情并赞助农民协会的国民党党部(一般是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占优势)所掌握。”(《中国革命史讲义》第205页)
从中共官方的这种历史叙事中,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已经陷入多么混乱、多么残酷的境地!
紧接着,湖北、江西等地也出现类似的混乱局面。在田中忠夫所编的《中国农业经济资料》中可以看到:一开始农民协会斗争土豪劣绅的形式是清查账目,接着是用麻绳捆绑、戴高帽子游街,后来则没收财产,甚至实行监禁或枪毙。在当时颁布的《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中规定,有四种人将被收财产并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一)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或作反革命宣传者;(二)反抗或阻挠国民党所领导的民众运动者;(三)勾结兵匪而蹂躏地方党部或党部人员者;(四)通匪而坐分赃者”(转引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四册第139页)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从这些条款中可以看出,要想杀一个人,是多么容易!
对于这种情况,大多数人认为农民运动已经被流氓地痞控制,“糟得很”。就连中共领导人陈独秀也认为农民运动“过左”了。他希望农民不要有自己的武装,即使有,也不要超出自卫范围。然而毛泽东却不是这样。据说一开始他的态度还比较暧昧,可是当他在湖南巡视一个多月之后,便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不仅为这种混乱的局面叫好,还做出如下判断:“农民在乡里造反,搅动了绅士们的酣梦。……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所要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农民在几个月内做到了。这是四十年乃至几千年未曾成就过的奇勋。这是好得很,完全没有什么‘糟’,完全不是什么‘糟得很’。”他还说:“农会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把地主的威风扫光。这等于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决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暴烈的行动。”(《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15-17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这段话最重要的关键词是“恐怖”,这两个字道出了毛式革命的真谛。后来,这一论述也成了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和文化大革命的基本依据。著名华裔女作家张戎认为:从这个报告中可以看出,毛泽东终于从暴民政治中找到了自我。他喜欢暴力,喜欢大乱,喜欢残忍,这种野蛮残暴的局面正是苏俄社会革命的标准模式。因此毛泽东不是从理论上信仰共产主义,而是从性格上走进了苏俄革命模式。相比之下,陈独秀虽然在理论上信仰共产主义,可一听说暴民打人杀人,就火冒三丈,坚持要制止,因此他不是苏俄所要的人物。
有意思的是,1927年4月蒋介石开始“清党”之后,斯大林仍然把希望寄托在武汉国民政府方面。4月27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认为“实行急进的土地革命”,是今后的中心任务之一。不久,共产国际开会专门讨论了中国问题,并根据斯大林的意见,向中共发出夺取土地、建立工农武装、以工农领袖取代国民党元老等指示。然而陈独秀却认为无法执行这个指示,并当着任弼时的面将其撕毁。这显然是导致他下台的直接原因。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召开“分共会议”,国共两党反目成仇,其蜜月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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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革命的名义杀人放火

1、土地革命的开始
为了挽回败局,中共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不仅发动“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暴动的第一枪,还在湖南、湖北、广东、江西四省农村发动“秋收起义”。当时《布尔什维克》刊登的一篇通讯报道说:“有阶级觉悟的海陆丰的农民,……对于豪绅地主及一切反动势力之尽性搜捕杀戮,……他们完全站在阶级观点上将这批豪绅地主剖腹割头,无论任何反动分子,都毫不客气的就地杀戮,……这种情景在海丰方面,尤加倍的彻底。所以在海陆丰境内,可以说差不多没有一个豪绅地主的踪影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五册第230页)据说,仅仅在两个月内,当地就杀了一万多人(《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第47页)。另外,中共组织的“上海起义”、“武汉起义”和顺直(京津唐地区)大暴动也先后失败。这些起义和暴动的都以“杀人、放火、抢物”为目标,提出了“绝无顾惜的杀尽豪绅”、“对地主实行肉体消灭”、“鼓励自由杀人”、“奖励焚烧房屋”等口号。于是,许多商人、小业主和没有按时交出地契的农民以及执行烧杀政策“不坚定”的干部,都有可能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1927年11月,为了对抗国民党提出通过减租来实现土改的方案,中共中央在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中提出,“土地革命的口号应当是:完全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由农民代表会议自己支配给贫农耕种”。该决议案表示:“本党坚决反对用减租、没收大地主、打倒劣绅恶地主等改良主义的口号,来替代上述的革命口号,本党应当努力使农民暴动有民众式的性质,极端严厉绝无顾惜的杀尽豪绅反革命派,即使在很小的游击战争之中也是如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五册第262-263页)
1928年6月,中共在莫斯科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根据共产国际的意图和斯大林的指示,确认中国革命仍然是反帝反封建的性质,提出要实行土地革命,规定党在农民运动中的任务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建立工农红军和苏维埃政权。于是从1928年到1930年,中共先后在江西、湖南、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浙江、安徽、河南、甘肃、陕西、四川的偏远山区,建立了大大小小十五个“革命根据地”,并拥有十三个军的武装红军,人数达到十万左右。在此之前,中共并没有自己的武装,他们能够操纵的仅仅是手持梭标的农民自卫队。毛泽东在秋收起义之后所搞的“三湾改编”,也是仿照“国民革命军”模式自称为“工农革命军”。自从这次大会以后,中共则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开始拥有一支反政府武装。也就是说,从莫斯科召开的“六大”开始,中共就放弃了陈独秀等人主张的合法斗争形式,走上了崇尚暴力的武装夺权之路。不仅如此,这支武装力量还以“党指挥枪”的名义,始终被党的最高领导人控制。
众所周知,自从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主张以后,国民党就把和平土改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当年担任过北京大学校长、后来在台湾主持土地改革的著名学者蒋梦麟说:早在1926年,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就通过议案,决定用“三七五减租”的办法逐步解决土地问题,并于1929年把这种办法纳入土地法第一七七条,这是后来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立法依据”(《蒋梦麟文化随笔集》第177页,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但是毛泽东到达井冈山地区以后,把“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的口号,改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然后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根据这个土地政策,所有农民的土地将被无偿没收,然后再平均分配进行耕种。这其实是把自由耕种的农民统统变成失去自由的奴隶。1928年底,这一政策被写入《井冈山土地法》,成为中共颁布的关于土地问题的第一个法令。
第二年四月,大概是在实行中有困难吧,毛泽东在《兴国土地法》中又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显然是出于策略上的考虑。为了执行这一法令,朱德、毛泽东和陈毅在同年六月联合签署的《红军第四军司令部政治部布告》中,除了重申“田地归农民所有,不再交租”外,还明确提出:“凡平日压迫工农或阻碍革命,或经手公款账目不清的土豪劣绅,农民协会可以把他一概捉起来,按照他们犯罪的轻重,分别处以死刑、监禁、肉刑、罚款、游行示众、写悔过字等刑罚。”此外,他们还要求布告“出示之后,即刻实行,如有反对的……即是反革命,当用全力铲除这些恶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五册,第4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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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杀人放火,用心何在?
说到红四军,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1928年7月,中共湖南省委要求这支部队前往湖南南部,但是他们却不愿意离开井冈山地区。于是,中共湘西南特委军委在一份报告中声称:除了其它方面的考虑外,“从经济上说,四军人数如此之多,每日至节俭需要现洋七百元,湘南各县焚杀之余,经济破产,土豪打尽,朱部自二月抵耒阳时起即未能筹到一文,仅靠卖烟土吃饭,此刻到湘南去解决经济困难,乃是绝对的不能,真正解决目前经济问题,只有在湘赣边才有法想。”(《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三册第27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从这段引文中可以看出几个问题:第一,要打武装割据就需要军队,而供养军队是需要一笔很大开支的;第二,湘南一带在土豪分田地的斗争中,早已经济破产,民不聊生;第三,为了生存,红四军曾经依靠“卖烟土吃饭”。到了抗日战争时,在延安开展的大生产运动,就包括大面积种植鸦片。
1929年初,井冈山地区在“焚杀之余”也陷入“经济破产,土豪打尽”的地步。于是,毛泽东和朱德又带领红四军向福建西南方面挺进。不久,毛在《清平乐•蒋桂战争》中写道:“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然而实际情况如何呢?根据《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决议案》披露,在龙岩和上杭南面的永定县溪南里,在红军到来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大规模的杀戮反动豪绅及其走狗,并烧毁反动房屋”的暴动。暴动失败后,群众中出现了妥协调和思想,于是“党在此时提出‘杀净一切调和调和妥协分子’的口号”。该决议案认为“这种群众的肃反行动,是十分对的,但烧了一些不应该烧的房屋,杀了一些不必杀的人(如吃鸦片的及略有嫌疑的),焚烧商人账簿,没收丰稔市的商店,则是犯了盲动主义的缺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五册,第486页)
该决议案为什么要说“烧了一些不应该烧的房屋,杀了一些不必杀的人”呢?
这与养活一支军队需要大量经费有关。在拥有军队之前,中共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共产国际,因此当时的农民运动只要能够煽动阶级仇恨,能够杀人放火就算达到目的。但是拥有军队之后,开支骤然增加,而苏俄又不可能提供大量经费。所以这笔开支就需要自己筹措。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贩卖鸦片之外,绑票勒索和放火烧房就成了主要的手段。陈毅在《关于朱毛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中说:朱毛领导的部队每月至少需要五万元左右,这笔巨大的款项主要是靠勒索地方豪绅得到的。一开始,他们是通过绑票来实现这一目的,但由于红军声势浩大,豪绅们往往闻风而逃,所以要想绑票比较困难。然而“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红军捉不到人,便在房子上打主意。他们根据房屋的好坏,贴上“值百罚一”的条子,即价值一万元罚款一百元,说如果在两天之内交不来罚款,就烧掉一栋房屋以示惩戒。这样一来,许多人为了保住房子,只好乖乖地把钱送来。此外,他们还有“挖窖”、“奖励”等筹款办法。前者是说红军每到一个地方,都要从当地绅士的房子内挖出许多金银财宝和枪支弹药,后者是鼓励老百姓告密,以便找到隐藏的绅士及其财物。陈毅还说,如果豪绅们把财物藏在地下,他们就想方设法寻找痕迹,实在找不到,就在室内倒一盆水,根据水渗透的快慢来判断下面土质是否疏松,是否动过。这样做往往能找到许多现款或金银首饰,因此陈毅在报告中得意地说这种“筹款秘诀”“很有效力,红军的经济大批靠这个方法来解决。”(同上,第502页)这些做法,到了晋绥地区搞土地改革的时候不仅继续使用,还有进一步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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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钟情于“平分土地”
1930年6月,共产国际执委政治秘书处做出《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认为中国革命运动的高涨已经不可避免,中国共产党最主要的任务,除了建立红军之外,就是集中精力解决土地问题。决议案强调,为了对付富农破坏土地革命的阴谋,党应该“没收一切地主、教堂寺院以及其它大私有主底土地,并把这些土地交给贫农中农去平均分配,来与富农底企图”作斗争。决议案还要求“党应该宣传土地国有这个中心口号”,并在农村组织雇农工会和贫农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六册,第131页)。这些组织形式在后来的土改和四清运动中都被广泛地使用。顺便说一句:中共历史上所谓“立三路线”,就是这一决议案的产物;但是共产国际却出尔反尔,把责任推到李立三身上。随后,中央红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合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富农问题,明确提出打击富农的口号。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也颁布了《苏维埃土地法》,规定在分配土地时,要以乡为单位,按照“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不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地主富农曾经有隐瞒土地或留下肥田的行为。
1931年8月,共产国际执委主席团又在《关于中国共产党任务的决议案》中,再次强调要把没收的土地,按照平均的原则分给贫农、中农、雇农、苦力和红军战士。被没收土地的地主不应该得到任何土地(同上,第313页)。同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毛泽东担任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大会通过并由毛泽东等人签署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基本上重复了共产国际的上述指示。其中不仅提出“平均分配一切土地,是消灭土地上一切奴役的封建关系及脱离地主私有权的最彻底的办法”,还规定“富农在没收土地后,如果不参加反革命活动而且用自己劳动耕种这些土地时,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动份地。”(同上,第439页)这种“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与“经济上消灭富农,肉体上消灭地主”的作法,以法律的形式在这个“国中之国”确立下来。
这一年年底,以毛泽东为首的临时中央政府还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做出《关于“平分一切土地”的口号的决议》。这个决议强调,所谓“平分土地”,就是要“把已经没收的地主土地和富农土地和中农贫农自己的土地一起拿来平分,使雇农苦力贫农中农分得同样多同样好的土地,就是多少分匀,好坏分匀”。该决议还自相矛盾地说:“在实行平分土地的过程中,中农的土地以不动为原则。对于那些利用平分一切土地的口号去侵犯中农利益的‘左’的企图,必须给以最严厉的与坚决的打击。但是我们不反对而且赞成在‘基本农民群众(自然中农也在内)愿意和直接拥护之下’,去实行平均分配一切土地,因为这是土地革命最彻底的办法。”一会儿要把彻底平分土地,一会儿又害怕触犯中农利益而引起更大反抗,是中共在土地问题上陷入的怪圈之一。这个怪圈在后来的土改中再次显现。另外,这个决议毫不掩饰地说:“我们在目前还应该尽量宣传‘土地国有’的口号”(同上,第444-445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刚刚成立,就迫不急待地提出这样的口号,说明所谓土地革命根本不是想让贫苦农民得到土地,而是要以“国有”之名,行窃国之实。两年后,共产国际发现这个口号太露骨太过分,才提出“只有在苏维埃革命在国内重要省份中获得胜利后,只有在农民基本群众拥护国有土地后,我们才能实行土地国有”的政策(同上,第509页)。

楼主:怀旧隐士  时间:2019-09-04 01:50:48
4、 “查田运动”与恐怖升级
按照常人理解,暴风骤雨般的土地革命总要有结束的时候,总要让农民从事生产、让农村恢复平静。但是在“土豪劣绅”基本消灭之后,为了进一步筹集钱粮,扩充兵力,崇尚“斗争哲学”的毛泽东等人非但没有收场之意,反而又出新招,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查田运动”。这一运动使土地革命造成的恐怖气氛再次升级,使当地农村面临更大的灾难。
1933年2月,毛泽东因为在党内斗争中受到排挤,便以“养病”不由,从福建汀州返回江西瑞金,住在中共中央所在地云集区叶坪乡。据当时担任云集区区委书记的朱开铨回忆(参见《革命回忆录》五,第14-30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在前一年“红五月”的扩军运动中,拥有二万八千人的云集乡只有九人参加红军,为此这个区连续撤换了四个区委书记。他担任区委书记之后,认为扩军任务完不成,是因为土地革命不彻底。当他把这个想法向毛泽东汇报之后,毛便决定在叶坪乡搞查田运动的试点工作。在毛的支持下,当地成立了贫农团,拥有查封地主房屋财产和随意捕人的权力。为此,全区共查出91家地主,23家富农,逮捕60多人,杀了9名“反动地主”。随后,在一年一度的“红五月”扩军运动中,云集区一开始表示要承担400人的任务,后来又扩大到800人,最后居然征兵1020人。毛泽东曾以他们为榜样,要求其他区多多承担征兵任务。此外,毛泽东还由于粮食严重短缺,号召家家捐献,人人出粮,开展了“每人节约三升米”运动。
中国自古有“当兵吃粮”的传统,因此在粮食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谁能控制粮食,谁就可以强迫农民参军。胡适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反思中国命运时曾经说过:“共党的工作人员每到一处村落,最先是征用所有谷物和其他食品,然后是调查壮丁和健壮的妇女服兵役。他们既能控制所有粮食的供应,自然也可以控制所有的人力。这的确是一种强迫性的征兵——比其他任何形式的征兵办法有效得多。”相比之下,国民政府的“征兵从未彻底有效。这便是宪政政府的困难,有许多事是没有办法做的。他们要求各乡村征召壮丁,结果各乡村交出的人都是不合格的。”(《史达林策略下的中国》第55页,胡适纪念馆民国六十三年再版)。这还没有在恐怖统治下,谁不服从谁就会有生命危险的威慑作用考虑在内。正是在这种强迫下,红军人数迅速扩大,王明在1933年举行的共产国际执委会上说,当时“红军正规部队有三十五万人;非正规部队有六十万人。”(同上,第18页)
话说回来,为了推广云集区查田运动的经验,毛泽东在叶坪乡多次召开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就运动而言,土地革命可分为“没收分配土地”、“检查土地”和“土地建设”三个阶段;就地区来说,土地革命又分为“斗争深入”、“斗争落后”和“新发展”等三个区域。他指出:在斗争落后区域,地主富农虽然被革命群众打败了,但是他们中间的人却摘下反革命面具,摇身一变成了革命的贫苦农民,并且分到土地。另外,由于这些人会说会写,他们还可能钻进革命队伍。他认为:“在苏维埃群众团体与地方武装中间,还依然躲藏着许多阶级异己分子”。这种斗争已经不是“红旗子同白旗子的公开的斗争了,而是革命农民群众同戴假面具的地主富农分子的斗争。”他强调,这种斗争的困难之处,是公开的反革命一眼就能看出来,而暗藏的反革命却不容易发现,因为这是一批“挂红带子称同志”的人们。在报告的结束时,毛泽东说所谓“斗争落后”的地区占到中央苏区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人口达到二百多万。他指出:“在这个广大地区内进行普遍的深入的查田运动,在二百万以上的群众中燃烧起最高度的阶级斗争的火焰,……是共产党与苏维埃政府一刻不容再缓的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资料》第六册,第610页)
1933年6月2日,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该决议认为:由于贫雇农的觉悟不高以及党和苏维埃政权执行了一条“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和“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的错误路线,因此许多区域的土地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有些地区虽然已经分配了土地,但是地主豪绅与富农常常利用各种方法进行破坏,有些人甚至钻进革命队伍,窃取滥用党和苏维埃的权威,采取散布谣言和欺骗、收买、暗杀等手段来破坏土地革命。因此党的各级组织的任务,就是要依靠贫雇农“适时的、无情的揭露、粉碎与镇压一切地主残余与富农的反抗,以深入阶级斗争及彻底进行土地革命”(同上,第607页)。
“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配方式曾经被写入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的《苏维埃土地法》中。前者是指从地多的农民那里抽出部分土地,分给地少的农民;但由于土地有肥瘦好坏之分,因此后者是指在“抽多补少”的同时还要注意肥瘦搭配。这种分配方式因为不是“彻底”平分土地,因此受到批判。有人说毛泽东因为支持这种分配方式而受到批判,但是从文献上看,毛既支持过这种方式,也强调要彻底平均分配土地。因此,关键的问题不是他赞成什么样的口号,而是什么口号可以为他所用。同样的过程到了土改的时候再次上演:一开始“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曾被广泛提倡,但是到了全国土地会议之后,毛泽东又提出要彻底平分土地,从而给正在土改的地区带来极大的灾难。
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所属瑞金、会昌、博生(宁都)、雩都、胜利、石城、宁化、长汀等八个县的动员大会上,把查田运动分为“讲阶级”、“查阶级”、“通过阶级”、“没收分配”等四个阶段,其中“讲阶级”是宣传动员阶段,而“通过阶级”则类似于后来在土改中的划分阶级成分。在“没收分配”阶段,毛泽东不仅要求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还要把“猪鸡等物,煮起来在群众大会上使大家吃”(同上,第613页)。这种做法与打家劫舍的土匪没有两样。另外,他还特别强调雇农工会和贫农团的作用,并要求把这个运动与肃反运动结合起来。随后,还召开了八县贫农团骨干参加的千人大会和数万名群众参加的誓师大会。会后,中共中央派出五六百人的工作团到各县开展查田运动,其中仅云集区就抽调了四百多人。
这一年八月,毛泽东对查田运动进行了总结。他说,自从八县动员大会以后,查田运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瑞金、博生两县因为又查出二千多家地主富农,所以成绩最大。其中“最好的例子是瑞金的壬田区,壬田区的查田运动在中央政府工作团帮助之下,五十五天中发动了全区的群众,彻底消灭了封建残余,查出了地主富农三百余家,枪决了群众所谓‘大老虎’的十二个反革命分子,镇压了反革命活动。”另外,该乡还“检举了苏维埃工作人员中犯了严重错误的一些分子,清洗了一些混进苏维埃来的阶级异己分子”,并且有七百余人参加了红军。此外还推销公债四万元,收到地主罚款和富农捐款七千五百元,还有一万元正在筹集。由此可见,通过制造恐怖来实现筹款、征兵等目的,才是查田运动的真实目的。
毛泽东还说,在查田运动中,瑞金九堡乡也取得极大成绩。“他们的办法是:要去没收一家地主了,就号召本村本屋的群众一同去,在群众大会上(推)举出没收分配委员会,在群众的监视下进行没收,没收的东西堆在一个大坪上,再经过群众的同意立即分配给应得东西的群众。吃的东西又是一个处置,就是杀猪煮饭让群众大家吃一顿。”在此之前,他们还举办过三天的训练班,讲明了动员方式。还有一些地方组织了巡回法厅,召开群众审判大会,就地处决“大老虎”,“那里的群众斗争就象烈火一般燃烧起来了。”(同上,第616页)“大老虎”这个词,在大约二十年后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又被广泛使用。
据《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中共研究》杂志社民国五十九年出版)的作者蔡孝干说,当时他曾经向领导过叶坪乡(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查田运动的王观澜了解情况。王告诉他,叶坪乡共两千七百多人,在这次运动中就查出二十八家地主富农和一大批“反革命”。由于工作出色,他被调到云集区和壬田区指导查田运动,毛泽东在报告中谈到的那些数字,就是他提供的。蔡还说,查田运动是在1933年初中共地下组织在上海武汉等中心城市遭到毁灭性破坏后,以博古为首的中共“国际派”由上海潜入江西苏区后发动的。因此,到了当年9月查田运动出现“侵犯中农”和“对富农斗争过火”等错误时,毛泽东害怕这一态势影响到他的“威信”,又草拟了《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此外,他还写了《怎样分析农村阶段》,作为划分阶段的标准。这些文件公布后,许多地主富农要求改变成分,形成了一股“翻案风”,毛也因此犯了一次严重的“右倾错误”。毛泽东红军到达陕北后,王观澜担任过中央土地部长和陕甘宁边区土地部长,这显然与他在查田运动中的经历有关。
关于土地革命以及查田运动后果,王观澜介绍说:从1933年春天开始,整个江西苏区陷于严重的粮食恐慌之中。当时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土地部颁发的一项训令承认:“粮食缺乏,米价飞涨,夏荒问题,在中央苏区许多地方,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应付粮食恐慌,苏区不得不下调粮食配给制度,每人每天供应的粮食由原来的一斤二两,减为一斤或十四两(旧制十六两为一斤)。就这样,中央政府还号召每个工作人员在两个月内要节约一斗谷子。“至于苏区内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已经被打倒的地主们,在青黄不接,粮荒严重的时候,只有尝尝米糠、苦菜、树叶、泥菩萨的份儿了。”(《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第123-124页)。就在这时,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对江西苏区实行第五次围剿,查田运动只好不了了之。不久,中央红军因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被迫撤离江西向西逃窜,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随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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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刘少奇的崛起

1、早年经历
毛泽东在江西福建等地领导土地革命的时候,刘少奇正在北方城市从事地下活动。刘是湖南宁乡县花明楼炭子冲人。他的父亲刘寿生虽是农民,却初通文墨,思想也比较开明。为了让孩子读书,他对买房置地不大热心。刘少奇在家排行老九,他因为酷爱读书,很小就得了个“刘九书柜”的雅号。辛亥革命前一年,因父亲病逝,刘少奇被迫休学。随后,他离开家乡到外地读书。1916年,他来到长沙,先后投考宁乡驻省中学和湖南陆军讲武堂,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学成。五四运动爆发后,刘少奇离开长沙到达北京。他本想读一所大学,但因学费问题未能如愿。由于求学无门,生活没有着落,他曾经备受煎熬。
后来,他辗转到达保定,进入育德中学附设留法高等工艺预备班就读,希望能够有机会去法国留学。这个留学预备班实行半工半读,上午学习,下午做工。一年以后,由于没钱出国,再加上法国政府改变政策,不接受中国留学生入境,刘少奇的留法计划彻底落空。正在这时,刘少奇从报纸上得知由于苏俄政府的资助,赴俄留学比去法国容易,于是他返回长沙,找到负责此项活动的俄罗斯研究会报了名。该会是毛泽东、何叔衡等人在陈独秀、李大钊的影响下组织的一个革命组织,它规定要想赴俄勤工俭学,就必须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团,然后由该团办理出国手续。于是刘少奇参加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同时参加这个组织的还有任弼时、萧劲光、周兆秋、胡士廉等湖南青年。1920年初冬,刘少奇与几个革命青年前往上海。第二年四月,他们乘一艘货轮到达海参威。当时海参威还在日本人的控制下,刘少奇一上岸就被北洋政府驻当地的总领事馆捉去,他谎称自己外出谋生,才蒙混过关。
在共产国际的安排下,刘少奇一行乘闷罐火车走走停停,经过三个月艰苦跋涉才到达莫斯科。他们到达莫斯科时,适逢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克里姆林宫举行,刘少奇等人参加了会务工作,并旁听了列宁所作的报告。尽管他的俄语水平有限,但会场上的那种宏大气氛却让他非常兴奋。大会结束后,刘少奇等人被分配到刚刚成立的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简称东方大学),成为这所大学的第一批学员。该大学是共产国际创办的,其课程有《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ABC》、《联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以及工会运动等,目的是为中国、日本、朝鲜等远东国家培养革命骨干。当时苏俄革命政权因全面内战,经济陷入崩溃,粮食供应非常困难。据萧劲光回忆,他们这些外国学生在学校享受比较优厚的红军待遇,即便如此,也只有一块很小的黑面包和几个土豆。由于饿得难受,他连爬上四楼都要休息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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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身于工人运动
第二年,刘少奇奉命回国,被派到湖南参加工会工作,与李立三一同领导了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并表现出少有的革命才能。当时中共在湖南的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刚回来时与毛泽东见过一面,但这次见面对他们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刘少奇担任上海总工会总务主任,协助李立三工作,并领导了上海的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学生罢课,使上海陷入瘫痪状态。不久,上海总商会宣布开市,刘少奇因遭通缉,遂以养病为名返回家乡。回到湖南后他被当地政府逮捕,然后被逐出湖南到了广州。在广州,他代理林伟民担任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职务。
1929年,刘少奇到了东北,担任满洲省委书记。不久,他因为领导纱厂工人罢工再次被捕,但因证据不足而取保释放。1931年初,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六届四中全会。全会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操纵下,让王明以政治局常委的身份掌握了领导权,刘少奇被任命为中央职工部部长兼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会议结束后,王明派任弼时、王稼祥和顾作霖到达江西中央苏区,指责毛泽东在土地革命中实行了“富农路线”,并撤销其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职务。不久,王明提出“争取革命在一省或数省首先胜利”的主张,导致中央红军攻打赣州失利。不久,王明赴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所留空缺由博古(秦邦宪)取代。当时正在中央苏区的周恩来根据博古指示,指责毛泽东犯了严重的机会主义错误,并迫使毛泽东离开了红军的领导岗位。与此同时,以王明、博古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还批判刘少奇在工人运动中有右倾机会主义倾向,并免去他中央职工部部长职务。不久,他被调到上海市工会联合会担任党团书记。
从1932年底到1933年初,刘少奇和博古、张闻天等人先后到达江西瑞金,刘以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的身份继续领导工人运动。在中央苏区,刘少奇虽然与毛泽东接触不多,但却非常支持毛主持领导的查田运动。此外,他还征调大批工人组建了工人师,为扩充红军立下汗马功劳。
红军撤离江西后,刘少奇先后在红八军团和红五军团担任中央代表。长征途中,毛泽东和张闻天、王稼祥分别以生病、受伤为由,躺在担架上随队行军。经过一番密谋策划,他们终于在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上发难,并把失败的责任推在博古和共产国际军事代表李德身上。从此,毛泽东开始逐步控制了中共的领导权。刘少奇在这次会议上虽然无足轻重,但他还是站在毛泽东一边。
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刘少奇继续负责工会工作。1935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土地问题,刘少奇在发言中认为:“解决土地问题的工作开展很慢,主要原因是在党内和政权机关中有一种阻力。因此,要把开展土地斗争与领导机关的改造结合起来,在土地斗争中吸收贫苦工农到领导机关中来,并清除在党内及政权机关中的地主富农。”(《刘少奇年谱》上卷,第14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这种说法与斯大林、毛泽东的思路完全吻合。无论是1933年的查田运动还是在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以后,毛泽东都把土地问题与党内斗争结合起来,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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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区”工作领导人
1936年春,刘少奇以中央代表的身份到天津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成为“白区”工作的领导人物。在他的运作下,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等人先后出狱,一大批从事地下活动的革命青年在他的领导下,以对内批判“左倾错误路线”、对外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名义,重新活跃起来。后来,这些人成了他的主要班底,文革中和他一样受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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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口号,其实与苏联有关。1935年8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口号,并要求中共也要建立一个“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其中国代理人的广泛的统一战线”。为配合这次会议的召开,当时尚在“长征”途中的中共中央发表《八一宣言》,在谴责蒋介石、阎锡山、张学良等卖国贼的同时,建议由一切愿意参加抗日救国的各党派、各团体、各名流学者、政治家以及一切地方军政机关,共同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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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陕北以后,中共中央召开瓦窑堡会议,把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规定为自己的斗争策略。在此之前,中共中央还在《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中承认:过去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是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精神做出的;如今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应该对他们采取有别于地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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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变”之后,东北军内部发生分歧,部分少壮派军官刺杀了主张和平解决西安问题的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据说王以哲是潜伏在东北军内的中共地下党员,张学良的左转和西安事变的爆发与他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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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刘少奇于1937年二、三月间,曾多次给中共中央实际负责人张闻天写信,一方面报告了“西安少壮军人的‘左’倾暴动”倾向,一方面回顾了白区工作所犯的“左”倾错误,并分析了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著名学者高华在《红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中认为,这可能是毛和刘结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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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间,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白区工作会议,刘少奇在《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的报告中,严厉批评党内存在“关门主义”、宗派主义、冒险主义和盲动主义等恶劣的历史传统。但是以张闻天、和博古为首的代表们不同意刘少奇的判断,并展开激烈争论。在此关键时刻,毛泽东改变了过去回避争论的态度,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表示刘少奇的报告基本上是正确的,并认为他在白区工作上有丰富的经验,他懂得实际工作的辩证法,因此他一生很少失败(同上,第183页)。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刘少奇从延安经西安到达太原,在那里重新组建北方局领导机关,并要求平津地区的地下党和救亡组织或是下乡打游击,或是参加汉奸团体,或是到太原来(同上,第190-191页)。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开赴山西以后,刘少奇提出:第一,八路军要开赴敌后建立根据地,并开展游击战以保存实力;第二、要通过抗战把八路军扩大为拥有数十万人的集团军;第三,要把国民党划分为左中右派,标准是能不能听取我们的意见,而不是他们对抗战采取什么态度。这三点意见也是中共在抗日战争中采用的基本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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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毛泽东联手反对王明
1937年11月底,王明在苏联顾问的陪同下,乘座苏联军用飞机抵达延安。王明回国之前,曾经受到斯大林和季米特洛夫的召见。斯大林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想让日本陷于中国战场无力进攻苏联。因此他要求中共应该遵循“一切服从统一战线”、“一切通过统一战线”的原则,加强与国民党合作,不要过分强调独立自主。随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由王明传达了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指示。在这次会议上,王明不但不点名地批评了毛泽东,还公开指责刘少奇对国民党提出的要求过高过多,没有“抗战高于一切”的意识。
王明的归来对毛泽东打击很大,也对他构成巨大威胁。为了获得共产国际的信任,并加强自己在斯大林面前的份量,毛一方面派任弼时赴莫斯科汇报工作,一方面把刘少奇调回延安。任弼时的莫斯科之行,使共产国际确认毛泽东为中共领导人;刘少奇回到延安,则在1938年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成为反对王明路线的主要干将。会议结束后,他担任了新组建的中原局书记,目的是削弱王明的盟友——项英的力量。1939年,刘少奇利用回延安开会和讲课的机会,发表《论共产党员修养》,并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
1941年初爆发的皖南事变,使毛泽东达到一石二鸟的目的:既借刀杀人除掉了党内宿敌项英,又为攻击蒋介石找到新的借口。随后,刘少奇接替项英出任新四军政委。这一年九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延安召开扩大会议,毛泽东为了进一步打击王明以及张闻天、博古、王稼祥、李维汉等人,把刘少奇封为白区正确路线的代表。据胡乔木回忆,在那次会议上,陈云、任弼时、康生等人都发了言。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说:“过去十年白区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在刘少奇、刘晓同志到白区工作后才开始改变。刘少奇批评过去的白区工作路线是错误的,现在检查起来刘少奇同志是代表了过去十年来的白区工作的正确路线。”为此陈云提出“有些干部位置摆得不当,要正位,如刘少奇同志将来的地位要提高。”任弼时也说:“主观主义在认识论上是唯心论,在政治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左’或右的机会主义。我党的毛主席、刘少奇同志能根据实际情形来工作,所以犯主观主义少些。”会议期间,康生还检讨了在白区工作时与刘少奇的分歧,承认他当时之所以反对刘少奇,一是由于自己的主观,二是听了共产国际的话,三是受当时党中央的影响,把少奇完全看成机会主义者。他还说,“如果那时中央是刘少奇负责,情况将是另一样。”(《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198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康生是与王明一起从苏联回来的人,但是在反对王明的问题上,他们已经结为牢固的“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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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把毛泽东推上神坛
1942年3月,正是抗日战争最艰苦、最需要人力物力的时候,刘少奇为了参加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带领华中局干部一百多人,在八路军115师整整一个团的护送下,从苏北阜宁出发,途经安徽、山东、河北、山西,最后抵达延安。出发前后,毛泽东对刘少奇的安全非常关注,他多次发出指示,要求“少奇返延安须带电台,并带一部分得力武装沿途保卫”;“护卫少奇的手枪班须是强有力的,须有得力干部为骨干,须加挑选与训练”;与此同时,他一方面要求彭德怀汇报华北地区的敌情,一方面对刘少奇说:“我们正在调查由华中到华北道路上敌人封锁线的情形,安全保证的程度,俟得复电即行转告。”(《刘少奇传》上册,第449-45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到达山东后,因安全没有保证,毛泽东多次致电刘少奇,要他以“安全第一,工作第二”的原则,决定自己的行动。正因为如此,有研究者认为:“毛泽东如此殷勤叮咛,拳拳之心跃然纸上,这在毛泽东是非常罕有的。”(《毛泽东与刘少奇》第108页,香港皇福国际有限公司199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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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11月,刘少奇越过同蒲路到达晋西北地区。抗日战争中,晋西北是延安屏障,也是延安与其他根据地交往的主要通道。因此刘少奇要从苏北返回延安,这里是必经之地。刘少奇到达之前,毛泽东曾致电当地的党政军负责人林枫、周士第、甘泗祺说:“少奇同志过路,你们派人接护时须非常小心机密,不要张扬,但要谨慎敏捷。”十二月初,刘少奇用两天时间在晋西北干部会议上作了《关于群众运动及其他问题》的报告。在报告中他一方面批评晋西北地区在减租减息中没有很好地发动群众,一方面指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群众运动,应该把农会放在第一位。”此外,他还仔细介绍了华中地区大搞群众运动的经验,并且说:“群众运动中如发生‘左’倾过火情形,必须正确对待。”(《刘少奇年谱》上卷第407-409页)所谓正确对待,就是要大力支持,而不是害怕或压制。离开前,贺龙还送他一件珍贵的水獭领高级裘皮大衣,这件大衣他在六十年代访问苏联时还穿过(《刘少奇传》上,第482页)。
1943年初,刘少奇根据毛泽东的意图,在政治局会议上建议中央日常工作要由书记处负责。同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明确规定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和任弼时组成,毛担任主席。书记处开会的会期不固定,可以由主席随时召开,主席对讨论的问题有最后决定之权。这次以精简机构为名的所谓调整,其实是中共中央一次重要的改组。康生说,这个办法是“少奇同志的意见,书记处应有一个主席,其它两个书记是主席的助手,不是像过去那样成为联席会议的形式,(目的是)要能处理和决定日常工作。”(同上,第273页)这样一来,就确立了毛泽东在党内一手遮天的领导地位。
这次改组既是1941年“九月会议”的继续,也是为即将召开的中共七大做准备。在此之前,刘少奇仅仅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在党内的排名不仅无法与王明、博古、周恩来、张闻天、王稼祥等人相比,而且还在康生、陈云、项英、彭德怀之后。在这次调整中,刘少奇被委以前所未有的重任。他不仅是书记处书记,还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并负责中央组织部、统战部、民运工作委员会、中央研究局和海外工作委员会等几个领域的工作。这使他在党内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第二号人物。
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原定1943年年底举行,后来因故延期,直到1945年4月才正式召开。为准备这次大会,六届七中全会从1944年5月21日开始,直到第二年4月20日才结束,为期11个月,成为一次破天荒的马拉松式会议。会议开幕时,曾决定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朱德、周恩来组成七大主席团,毛任主席团主席。但是在第二年的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上,这个名单变成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康生、高岗、陈毅、陈云、林伯渠、任弼时、董必武、彭真、张闻天、徐向前、贺龙等16人。到4月21日七大预备会议上,通过的名单又少了一人,主席团常委是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任弼时的明显失宠以及名单的其它变化,显示着党内权力斗争的消长;其中朱德等军界人物的地位明显上升,可能是为即将爆发的内战做准备。
在会上,刘少奇作了著名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他在报告中不仅论述了中国共产党的特点、性质和指导思想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还着重指出:“……我们的党,已经是一个有了自己伟大领袖的党。这个领袖,就是我们党和现代中国革命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毛泽东同志。我们的毛泽东同志,是我国英勇无产阶级的杰出代表,是我们伟大民族的优秀传统的杰出代表。他是天才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将人类这一最高思想——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把我国民族的思想水平提到了从来未有的合理的高度,并为灾难深重的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指出了达到彻底解放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毛泽东道路。”此外,刘少奇在报告还提出要把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指针”,并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民族民主革命中的继续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优秀典型,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由此可见,在中共历史上,是刘少奇首开个人迷信之先河,把毛泽东推上了神坛。难怪有人要说,当你把一个人奉为神明之后,这个人一旦说你有罪,你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从这一点来看,刘少奇在文革中的遭遇,既是咎由自取,也是历史的必然。

楼主:怀旧隐士  时间:2019-09-04 01:50:48
对于刘少奇所作的报告以及这个报告产生的影响,曾经担任过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副书记的张稼夫回忆说:刘少奇“在讲话中批评了我们只注意搞饭吃而忽视群众工作的缺点,并介绍了华中群众工作的经验。此后,以林枫同志为首的晋绥分局,根据少奇同志的指示,狠抓了群众工作……”(《庚申忆逝》第94-95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但是从刘少奇1947年第二次路过这里的情况来看,上述表现并不能让他满意。

楼主:怀旧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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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煮酒论史

发表时间:2016-10-14 22:52:00

更新时间:2019-09-04 01: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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