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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史上的谎言和谬误 (转载)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中医的危害(二):没有疗效,延误治疗
2016-09-23


中医是一种用巫术思想指导的医疗行为,本质上与跳大神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跳大神的仪式和场面。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一种中医的治疗方法或者药品经得起实证的检验。对于一些可以自愈的病吃不吃药问题不大,中医看不出什么危害,还给人以为中医有疗效的假象,这就留给人们无限遐想的空间和赞美中医的机会。对于一些不治疗就有危险的疾病看中医则无疑是找死。



1、被毒蛇咬伤有10%的致死率。被毒蛇咬伤后一定要去医院打血清针,如果相信中医吃中药敷中药就会有10%的几率丢掉性命。



2、被带有狂犬病毒的狗咬伤大约有15%的感染率,一旦感染发作在中国死亡率是100%。被狗咬伤一定要去打疫苗,严重的要同时注射血清。如果相信中医的办法能够预防和治疗狂犬病那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3、西医对早期发现癌症都有较好的治疗方法。比如乳腺癌经西医治疗5年存活期已达到90%以上。中医以前对癌症没有什么认识,现在癌症的确诊只能靠科学的检测方法,中医不可能治疗癌症。所有的中药都没有证据证明对治疗癌症有任何帮助。著名演员陈晓旭发现乳腺癌后用中医治疗,结果不治身亡。



著名演员梅艳芳发现宫颈癌后也是采用中医疗法,结果不治身亡。



乔布斯发现胰腺癌后不做手术,相信传统医学的治疗方法,其中包括中医,没几年就去世了。



4、,高血压、糖尿病、风湿病、慢性肾炎等等许多疾病西医虽然不能治愈,却有控制病情的方法,一定要找西医治疗。比如高血压、糖尿病一定要常年服药控制血压和血糖。这些疾病已经知道是无法治愈的。中医经常宣传他们能治疗这些疾病,其实没有任何效果,反而延误了正常治疗。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终结中医是当务之急
2006年9月12日


中医是不是科学,这样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中国已经争论了一百年。一个具体的、常识性的问题,又不是什么尖端理论,一个民族一百多年找不到答案是很奇怪的。任何参与过这场讨论的人都有一种印象:这根本不是什么理论的探讨、不是正确与错误的争论,而是一场义气之争。坚决要求取缔中医者,如胡适、鲁迅、李敖以及我das之流,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宣扬一种正确的认识问题的方法,善良的人们过分相信经验而丧失了批判的能力,中国大部分问题的症结概由于此。而陈果夫之辈拼命确保中医者,除了那些靠中医混饭吃的江湖骗子,大部分人也是在坚持一种信念:科学是不完备的,在科学的认知范围之外,还有广大的未知领域。中国传统国粹博大精深,早就抓住了这些未知领域的根本,若干年之后现代科学必将向中国传统国粹回归。就这样中医问题就和思想启蒙搅在一起,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复杂化了。

国人传统思维定势是如此根深蒂固,这个问题不解决,再高喊什么民主、自由、科学、理性、正义、公平、法制、和谐等等,统统都是扯淡。Das再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来谈谈中医,也来谈谈科学,也算告慰胡适等等前辈的在天之灵。想开骂的人就省省心吧,我das早就狗血喷头惯了,但是无论你怎样骂我,请记住:我仍然爱你!

科学的定义过于学理化,而且容易引发争议,das描述一下科学的最基本特征就足够了。以下给出科学的一些重要的必要条件。满足这些条件的理论不一定就是科学,但是科学的理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科学必须具有潜在的可证伪性。意思就是说,也许科学理论是不可证实的,但是必须是可以证伪的。比如相对论,就是一个很好的科学理论。它有大量的观察和试验的结果支持。但是你、或者其他任何人,只要通过理论证明以太存在,或者通过实验证明光速不变性是错误的,就可以推翻全部的相对论,全世界的科学家立即就会拥护你而反对爱因斯坦,而你,不再需要其他任何争论和解释。迷信是不可证实的,这一点与科学很相像,不同的是迷信是不可证伪的。你说你昨天夜里见鬼了,这是不可重复的实验,我无法证伪。牛顿说两个有质量的物体之间一定有引力,只要满足实验条件,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重复试验。如果重复实验中没有发现引力现象,就可以证明万有引力定律错了。

2、 寻找反例。科学承认自己无知,承认科学理论中有许多漏洞,承认在任何科学领域都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和发展。最伟大的科学英雄不仅是那些发明科学理论的人,还有那些发现科学漏洞的人。二十世纪初,一些科学家发现经典物理学必将导致黑体辐射总能量无穷大的荒谬结论,从而引发了量子力学革命。那些发现荒谬的人和为量子力学奠基的人历史地位同样伟大。迷信与科学的一个重要区别是:迷信拒绝寻找反例。迷信一开始就提出决定性的结论,并认为自己是全知全能,完全正确的,对一切相反的事例视而不见。巫婆神汉说跳大神能治病,并能列举出一大串跳完大神以后病人痊愈的事列,但是跳完大神以后病人死了的事列更多,巫婆神汉不会也不可能认真寻找原因,改进和提高自己跳大神的技术。

3、 还原法。科学经常被人攻击为不完善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还原法。还原法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尖锐对立。还原论的突出表现是:尽量简化条件、分割对象,做可控制的实验,不断用下一层次的规律揭示上一层次的规律,解释上一层次的现象。并认为下一层次更具有根本性。很多小媳妇生过小孩以后发高烧,中医认为是“受风了”,却不能解释为什么空气的流动会使生小孩的小媳妇发烧。西医认为是细菌感染,可以从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学这些下一个层次的科学理论解释的清楚明白。单单这样一项解释也许并不比巫婆神汉的理论更具有说服力,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任何一个小小的科学分支都是与全部的、庞大的科学理论体系相联系的,这其中的联系,是完全的、充分的相协调的,没有任何内在的、逻辑的矛盾。谁在科学体系中发现哪怕一个最小的矛盾,都会成为伟大的英雄而被载入史册。你不能发现小媳妇发烧的病理学解释有任何逻辑的瑕疵,还可以对病理学本身提出疑问,他又可以有生物化学这下一个层次的科学理论解释,仍然没有任何逻辑的瑕疵,这样一步一步推导下去,最后所有的问题都会归结为牛顿力学、量子力学、相对论以及能量守恒定律。你对这些最基本的科学理论仍然有疑问,我暂时找不到更下一层的理论,但是这些理论有大量的观察、试验在后面支持,最为重要的,迄今人类还没有发现任何一件与之相矛盾的事实。,因而,你可以怀疑,却没有任何抛弃这些理论的理由。

好了,上面列举了科学的一些重要性质。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科学是现代意义的,狭义的科学。与李约瑟《中国古代科技史》所称得“科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那是广义的,包含了,甚至主要是指无理论支撑的、盲目而偶然的技术进步。国粹主义者最强大的武器就是偷换这两个概念。

现在我们可以来谈中医了。中医可证伪吗?不能。再好的手术刀,再大的显微镜也找不到奇经八脉,他说这味中药入手少阳胃经,你找不到这个经,怎么证伪?只好听他胡扯。你找他理论的依据,他说这是古人说的。古人怎么知道的?他就用一种威严而睥睨的眼光看你,让你心虚,殊不知,心虚的正是他自己。中国传统理论认为历史是倒退的,古人是最聪明的、最有学问的,几乎到了半人半神的地步。屁大一点小事都要到古人那里找依据,引经据典可以把你搞得三魂出窍,找不到北。古人没有说过,就可以认定你是胡说八道,不需要其他依据作补充。这种状况现在已经有所转变,但是骨子里仍然遗毒甚深,不信你看看关天论坛,这是我目光所及,国内最具理性的一个阵地,但是仍然有一大半人说理的依据不是理性和逻辑,而是引经据典,把古人、权威、多数人的看法作为论据。认真听das一句话,这些人的看法,大部分都是垃圾。

咱也来个引经据典:希特勒找一帮人写了一本书,《一百名德国科学家证明爱因斯坦错了》,有人拿给爱因斯坦,老爱笑得屁股疼,说:证明我错了不需要100个科学家,一个就足够了。

言归正传,中医会主动寻找反例吗?不会。中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医者治病,不治命。治死了算你倒霉,是你的命运,由老天爷负责。什么原因死的,有没有可能避免,怎样避免?这样科学式的追问中医从来没有。当然,就是问了也没有用,治好它不知道为什么好,治死当然不知道为什么死。中医与科学的方式正好相反,与巫婆神汉倒是毫无二致:治好了就是法力无边的证据,治死了视而不见。其实大部分疾病不治也会好的,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要得几十、几百次病,不一定每一次都要死。假如你一辈子得120次病,不治的话,最后一次才会死,现在你改变一下方式,每一次都找中医治疗,这老家伙每次给你下一点毒,结果第一百次就把你毒死了。这老家伙照样可以到处夸耀,夸耀什么:我老人家法力无边,治愈率为99%,不信你看那个倒霉鬼,我给他治愈了99次,最后一次他才死!

中国人吃了几千年的中药,平均寿命一直在三四十岁。中医科学了几千年,怎么就不能延长人的寿命?如果中国人现在仍然吃中药,加上环境污染、激素泛滥、生活紧张、假药流行,平均寿命一定不会超过三十岁。现实是:抗生素来了,延长寿命二十年,其他一大套西医技术、药品,又延长了将近二十年,扣除环境污染因素,实实在在的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快到七十岁了。如果仍然吃中药,大部分中国人早就死了。

中医的理论是阴阳五行、脏府经脉。这些玩意看不见,摸不着。我不说它穿凿附会,自欺欺人,最起码,与还原法挂不上边。中医是不是科学?是不是李约瑟所说的广义的科学,我暂时不下结论,那又要费一番口舌。最起码中医与我说的狭义的科学是尖锐对立的。

中医废除不废除是无所谓的,虽然治不了病,一般情况下,也很少当场毒死人。最多养活几个江湖骗子寄生虫,中国还是有这个经济实力的。反正现在得了大病,有生命危险了,谁也不会去看中医。中医成不了大患。但是我们必须从观念上废除中医,中医后面一连串的认识论垃圾实在害人不浅、害国不浅。日本鬼子虽然愚蠢,却知道破除垃圾观念从医疗科学化开始,百年来中国的思想先锋像一群没头苍蝇,向任何可能的方向撞击。结果,思维定势没有打破,自己先歇菜了。只要集中火力冲破了中医这一僵化思想的外在代表,就占据了制高点,后面就“犹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

终结中医,这是我们这一代废物能够做到的。若干年以后我们可以向后人交待:虽然我没有给你留下自由,至少我也没有给你留下中医!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一文详解药品说明书
2016-04-25 郑药师

药品说明书的格式和书写要求

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预防用生物制品说明书、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和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五类药品说明书的格式与书写要求综述如下。

“核准和修改日期”
核准日期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该药品注册的时间。修改日期为此后历次修改的时间。核准和修改日期应当印制在说明书首页左上角。修改日期位于核准日期下方,按时间顺序逐行书写。



对于2006年7月1日之前批准注册的中药、天然药物,其“核准日期”应为按照《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提出补充申请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核准的日期。



“特殊药品、非处方药、外用药品标识”
等专用标识(如有的话)在说明书首页右上方标注



凡国家药品标准中用法项下规定只可外用,不可口服、注射、滴入或吸入,仅用于体表或某些特定黏膜部位的液体、半固体或固体中药、天然药物,均需标注外用药品标识。



对于既可内服,又可外用的中药、天然药物,可不标注外用药品标识。



“说明书标题”药圈
“xxx说明书”,其中的“xxx”是指该药品的通用名称。
(1)如果是处方药,则必须标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印制在说明书标题下方。


(2)如果是非处方药,则必须标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并印制在说明书标题下方,该忠告语采用加粗字体印刷。



“警示语”
是指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安全性问题的警告,还可以包括药品禁忌、注意事项及剂量过量等需提示用药人群特别注意的事项。有该方面内容的,应当在说明书标题下以醒目的黑体字注明。无 该方面内容的,不列该项。



含有化学药品(维生素类除外)的中药复方制剂,应注明本品含xx(化学药品通用名称)。



【药品名称】
按下列顺序列出



(1)通用名称: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其通用名称应当与药典一致;或者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药品名称一致;药典未收载的品种,其名称应当符合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2)商品名称:未批准使用商品名称的药品不列该项。


(3)英文名称:无英文名称的药品不列该项。


(4)汉语拼音:



【成分】
(1)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
①列出活性成分的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


②复方制剂可以不列出每个活性成分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内容。本项可以表达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组分按一个制剂单位(如每片、粒、支、瓶等)分别列出所含的全部活性成分及其量。



③多组分或者化学结构尚不明确的化学药品或者治疗用生物制品,应当列出主要成分名称,简述活性成分来源。


④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辅料的,该项下应当列出该辅料名称。


⑤注射剂应当列出全部辅料名称。



(2)预防用生物制品说明书:包括该制品的主要成分(如生产用毒株或基因表达提取物等)和辅料、生产用细胞、简述制备工艺、成品剂型和外观等。冻干制品还应增加冻干保护剂的主要成分。


(3)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应列出处方中所有的药味或有效部位、有效成分等。


注射剂还应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辅料的,在该项下也应列出该辅料名称。成分排序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一致,辅料列于成分之后。


对于处方已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品种,以及获得中药一级保护的品种,可不列此项。


(4)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处方组成及各成分含量应与该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一致。成分含量按每一个制剂单位(如每片、粒、包、支、瓶等)计。单一成分的制剂须写明成分通用名称及含量,并注明所有辅料成分。表达为“本品每x含xxxxxx。辅料为:xxxxxx”。复方制剂须写明全部活性成分组成及各成分含量,并注明所有辅料成分。表达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x含xxxxx。辅料为:xxxxxxxx”。


(5)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除《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列出全部处方组成和辅料,处方所含成分及药味排序应与药品标准一致。处方中所列药味其本身为多种药材制成的饮片,且该饮片为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只需写出该饮片名称。



【性状】
包括药品的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依次规范描述;性状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作用类别】
(仅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有此项)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非处方药类别书写,如“解热镇痛类”。


【适应症】(化学药)/【功能主治】(中成药)
(1)处方药应当根据该药品的用途,采用准确的表述方式,明确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缓解或者辅助治疗某种疾病(状态)或者症状;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一致。



(2)非处方药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非处方药功能主治内容书写,并不得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非处方药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


(3)预防用生物制品说明书则标注为【接种对象】:注明适宜接种的易感人群、接种人群的年龄、接种的适宜季节等,以及【作用与用途】明确该制品的主要作用,如“用于xx×疾病的预防”。



【规格】
(1)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指每支、每片或其他每一单位制剂中含有主药(或效价)的重量或含量或装量。生物制品应标明每支(瓶)有效成分的效价(或含量及效价)及装量(或冻干制剂的复榕后体积)。表示方法一般按照中国药典要求规范书写,有两种以上规格的应当分别列出。



(2)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规格一致。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如规格或包装规格不同,应使用不同的说明书。


(3)化学药品非处方药指每支、每片或其他每一单位制剂中含有主药的重量、含量或装量。生物制品应标明每支(瓶)有效成分效价(或含量)及装量(或冻干制剂的复溶体积)。


计量单位必须以中文表示。每一说明书只能写一种规格。


(4)中成药非处方药应与药品标准一致。数字以阿拉伯数字表示,计量单位必须以汉字表示。每一说明书只能写一种规格。


(5)预防用生物制品应明确该制品每1次人用剂量及有效成分的含量或效价单位,及装量(或冻干制剂的复溶后体积)。



【用法用量】
(1)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应当包括用法和用量两部分。需按疗程用药或者规定用药期限的,必须注明疗程、期限;详细列出该药品的用药方法,准确列出用药的剂量、计量方法、用药次数以及疗程期限,并应当特别注意与规格的关系。用法上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实际情况详细说明。



(2)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中的用法用量一致。


(3)化学药品非处方药用量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非处方药用量书写。


数字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所有重量或容量单位必须以汉字表示。用法可根据药品的具体情况,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非处方药用法用量和适应症范围内描述,用法不能对用药人有其他方面的误导或暗示;需提示患者注意的特殊用法用量应当在注意事项中说明。


老年人或见童等特殊人群的用法用量不得使用“儿童酌减”或“老年人酌减”等表述方法,可在【注意事项】中注明“儿童用量(或老年人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中成药非处方药用量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非处方药用量书写。数字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所有重量或容量单位必须以汉字表示。用法可根据药品的具体情况,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非处方药用法用量和功能主治范围内描述,用法不能对用药人有其他方面的误导或暗示,需提示用药人注意的特殊用法用量应当在注意事项中说明。


(5)预防用生物制品则标注【免疫程序和剂量】明确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如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划痕接种等)。特殊接种途径的应描述接种的方法、全程免疫程序和剂量(包括免疫针次、每次免疫的剂量、时间间隔、加强免疫的时间及剂量)。每次免疫程序因不同年龄段而不同的,应当分别作出规定。冻干制品应当规定复溶量及复溶所用的溶媒。



【不良反应】
(1)处方药应当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该药品不良反应。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尚不清楚有无不良反应的,可在该项下以“尚不明确”来表述。



(2)预防用生物制品应包括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偶然或者一过性反应的描述,以及对于出现的不良反应是否需要特殊处理建议。


(3)非处方药在本项目下应当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该药品己知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不良反应内容不得删减。同时,标注“不良反应”的定义。



【禁忌】
(1)处方药应当列出该药品不能雇用的各种情况,例如禁止应用该药品的人群、疾病等情况;尚不清楚有无禁忌的,可在该项下以“尚不明确”来表述。



(2)预防用生物制品列出禁止使用或者暂缓使用该制品的各种情况。


(3)非处方药应列出该药品不能应用的各种情况,如禁止应用该药品的人群或疾病等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禁忌内容不得删减。【禁忌】内容应采用加重字体印刷。



【注意事项】
(1)处方药应当列出使用时必须注意的问题,包括需要慎用的情况(如肝、肾功能的问题),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如食物、烟、酒),用药过程中需观察的情况(如过敏反应,定期检查血象、肝功能、肾功能)及用药对于临床检验的影响等。如有药物滥用或者药物依懒性内容,应在该项下列出;如有与中医理论有关的证候、配伍、妊娠、饮食等注意事项,应在该项下列出;处方中如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分或辅料,应在该项下列出;注射剂如需进行皮内敏感试验的,应在该项下列出;中药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必须列出成分中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尚不清楚有无注意事项的,可在该项下以“尚不明确”来表述。



(2)非处方药应列出使用该药必须注意的问题,包括需要慎用的情况(如肝、肾功能的问题),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如食物、烟、酒等),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用药,用药对于临床检验的影响,滥用或药物依赖情况,以及其他保障用药人自我药疗安全用药的有关内容。必须注明“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对于可用于儿童的药品必须注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处方中含兴奋剂的品种应注明“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对于是否适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尚不明确的,必须注明相应人群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如有与中医理论有关的证候、配伍、饮食等注意事项,应在该项下列出。中药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应注明本品含xx(化学药品通用名称),并列出成分中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该药品注意事项内容不得删减。【注意事项】内容应采用加重字体印刷。


(3)预防用生物制品列出使用的各种注意事项。以特殊接种途径进行免疫的制品,应明确接种途径,如注明“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使用前检查包装容器、标签、外观、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还包括疫苗包装容器开启时,对制品使用的要求(如需振摇),冻干制品的重溶时间等。疫苗开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以及由于接种该制品而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等。减毒活疫苗还需在该项下注明: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仅处方药有此项)
着重说明该药品对妊娠、分娩及哺乳期母婴的影响,并写明可否应用本品及用药注意事项。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如中成药未进行该项相关研究,可不列此项。如有该人群用药需注意的内容,应在【注意事项】项下予以说明


【儿童用药】(仅处方药有此项)
主要包括儿童由于生长发育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的差异,并写明可否应用本品及用药注意事项。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如中成药进行过该项相关研究,应说明儿童患者可否应用该药品。可应用者需应说明用药须注意的事项。如未进行该项相关研究,可不列此项。如有该人群用药需注意的内容,应在【注意事项】项下予以说明。


【老年用药】(仅处方药有此项)
主要包括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种功能衰退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的差异,并写明可否应用本品及用药注意事项。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如中成药进行过该项相关研究,应对老年患者使用该药品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包括使用限制、特定监护需要、与老年患者用药相关的危险性,以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信息。如未进行该项相关研究,可不列此项。如有该人群用药需注意的内容,应在【注意事项】项下予以说明。


【药物相互作用】

(1)化学药品处方药应列出与该药产生相互作用的药品或者药品类别,并说明相互作用的结果及合并用药的注意事项。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


(2)中成药处方药如进行过该项相关研究,应详细说明哪些或哪类药物与本药品产生相互作用,并说明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未进行该项相关研究,可不列此项,但注射剂除外,注射剂必须以“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来表述。


(3)应列出与该药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及合并用药的注意事项。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必须注明“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药圈
(仅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有此项)详细列出过量应用该药品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剂量及处理方法。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



【临床试验】(仅处方药具有)
(1)化学药:为本品临床试验概述,应当准确、客观地进行描述。包括临床试验的给药方法、研究对象、主要观察指标、临床试验的结果包括不良反应等。没有进行临床试验的药品不书写该项内容。


(2)中成药:对于2006年7月1日之前批准注册的中药、天然药物,如在申请药品注册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应当描述为“本品于xxxx年经批准进行过例临床试验”。对于2006年7月1日之后批准注册的中药、天然药物,如申请药品注册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应描述该药品临床试验的概况,包括研究对象、给药方法、主要观察指标、有效性和安全性结果等。未按规定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可不列此项。



【药理毒理】(仅处方药具有)
(1)化学药包括药理作用和毒理研究两部分内容:药理作用为临床药理中药物对人体作用的有关信息。也可列出与临床适应症有关或有助于阐述临床药理作用的体外试验和(或)动物实验的结果。复方制剂的药理作用可以为每一组成成分的药理作用。毒理研究所涉及的内容是指与临床应用相关,有助于判断药物临床安全性的非临床毒理研究结果。应当描述动物种属类型,给药方法(剂量、给药周期、给药途径)和主要毒性表现等重要信息。复方制剂的毒理研究内容应当尽量包括复方给药的毒
理研究结果,若无该信息,应当写入单药的相关毒理内容。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


(2)中成药申请药品注册时,按规定进行过系统相关研究的,应列出药理作用和毒理研究两部分内容:药理作用是指非临床药理试验结果,应分别列出与已明确的临床疗效密切相关的主要药效试验结果。毒理研究是指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结果,应分别列出主要毒理试验结果。未进行相关研究的,可不列此项。



【药代动力学】(仅处方药具有)
(1)化学药应当包括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全过程及其主要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以及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或特征。说明药物是否通过乳汁分泌、是否通过胎盘屏障及血-脑屏障等。应以人体临床试验结果为主,如缺乏人体临床试验结果,可列出非临床试验的结果,并加以说明。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



(2)中成药应包括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以及药代动力学的相关参数,一般应以人体临床试验结果为主,如缺乏人体临床试验结果,可列出非临床试验结果,并加以说明。未进行相关研究的,可不列此项。



【贮藏】
应与国家批准的该品种药品标准〔贮藏〕项下的内容一致。需要注明具体温度的,应按《中国药典》中的要求进行标注。如:置阴凉处(不超过20℃)。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相应温度。生物制品应当同时注明制品保存和运输的环境条件,特别应明确具体温度。



【包装】
包括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及包装规格,并按该顺序表述。包装规格一般是指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的规格。



【有效期】药圈
有效期应以月为单位描述,可以表述为:xx个月(x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执行标准】
应列出目前执行的国家药品标准的名称、版本及编号,或名称及版本,或名称及编号。如《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或者药品标准编号,如WS-10001(HD-0001)-2002。



【批准文号】
是指国家批准该药品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还需注明药品准许证号。



【生产企业】
国产药品该项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一致,进口药品应当与提供的政府证明文件一致。按下列方式列出。



企业名称:药圈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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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根据2016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应试指南整理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中药有多大的特权


善良的中国病人从来不曾怀疑,只要经过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广泛用于临床的药物,必然是疗效和安全都经过严格检验的药物。他们绝对不会相信,中药作为治病救人的药物居然享有极大的验证豁免权。

SFDA文件《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283号http://www.sfda.gov.cn/WS01/CL0844/10573_2.html)中有如下荒谬规定:

关于不良反应:“应当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该药品不良反应。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尚不清楚有无不良反应的,可在该项下以‘尚不明确’来表述。”对于“尚不清楚有无不良反应的”药品,难道不应该首先去搞清楚了再来审批吗?写个“尚不明确”就敢于批准其用于临床,这是赤裸裸的合法草菅人命。

关于药物相互作用:“如未进行该项相关研究,可不列此项,但注射剂除外,注射剂必须以‘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来表述。”这真是奇了怪了,难道可以不进行这种研究吗?

关于临床试验:“对于2006年7月1日之后批准注册的中药、天然药物,如申请药品注册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应描述该药品临床试验的概况,包括研究对象、给药方法、主要观察指标、有效性和安全性结果等。未按规定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可不列此项。”这简直令人目瞪口呆!未进行临床试验的,只要不列此项,一样可以批准用于病人?不经过临床试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如何保证?

关于药理毒理:“申请药品注册时,按规定进行过系统相关研究的,应列出药理作用和毒理研究两部分内容:药理作用是指非临床药理试验结果,应分别列出与已明确的临床疗效密切相关的主要药效试验结果。毒理研究是指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结果,应分别列出主要毒理试验结果。未进行相关研究的,可不列此项。”相当无语啊!中药进入临床前居然可以不进行药理毒理的研究。

关于药代动力学:“应包括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以及药代动力学的相关参数,一般应以人体临床试验结果为主,如缺乏人体临床试验结果,可列出非临床试验结果,并加以说明。未进行相关研究的,可不列此项。”中药也不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很明显啊,罪魁祸首并不是那些黑心的药厂和中医骗子。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中药有多大的特权之二


《关于印发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3号)第七条:“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是指目前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 显特色与优势的清代及清代以前医籍所记载的方剂。(一)该类中药复方制剂的具体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二)符合以下条件 的该类中药复方制剂,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并直接申报生产:1.处方中不含毒性药材或配伍禁忌;2.处方中药味均有法定标准;3.生产工艺与传 统工艺基本一致;4.给药途径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日用饮片量与古代医籍记载相当;5.功能主治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6.适用范围不包括危重症,不涉及孕 妇、婴幼儿等特殊用药人群。(三)该类中药复方制剂的药品说明书中须注明处方及功能主治的具体来源,说明本方剂有长期临床应用基础,并经非临床安全性评 价。(四)该类中药复方制剂不发给新药证书。”

这一规定是说,有一类中药,它可以仅仅通过“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就直接申报生产。一种新药要获批进入市场,必须经过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两个层次的安全性检 验,“非临床安全性研究” 就是通过动物试验检验药物的安全性。任何新药的开发在进入人体试验之前,首先要进行非临床试验(即动物试验),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目的主要是寻找毒性靶器 官,阐明靶器官毒性作用的性质、剂量依赖性、毒性与药物体内暴露强度的关系以及靶器官毒性的潜在可逆性等等,为将进行的临床试验提供安全支持。临床安全性 评价才是新药安全性的最终保证!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绝对不能代替临床试验安全性试验!因为试验动物与人对试验药物的反应有种属差异,在试验方法学、试验条件 限制上也相差甚远。对于药物的敏感性,通常人类高于动物,如特异质反应、过敏反应、精神神经症状等很难在动物身上观察到。文献报道,1996年对86篇药 物评价报告涉及11115例患者,临床常见45种不良反应中,至少有25种不能通过动物试验确

认SFDA为什么宁可放弃药物安全,也要 为这一类中药开绿灯呢?根据《补充规定》,是基于这样的逻辑:一、这一类药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所以可靠;二、这一类药目前仍在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 明显特色与优势,所以可靠;三、处方中不含毒性药材或配伍禁忌;四、生产工艺、给药途径剂量、功能主治等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所以可靠;五、不用于危重 症、孕妇、婴幼儿,所以放心。这样的逻辑是否成立呢?我们一条条来分析。

所谓古代经典名方到底指什么呢?《补充规定》规定,其具体目录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然而,四年过去了,直到今天也没有制定出这么个目录来。就是说,这几年获批的“古代经典名方”都是 报批者自己认定的。SFDA为什么迟迟不制定这个目录?我想是因为实在太难了,这涉及到经典、名方、疗效和特色四个评价标准。古代医籍汗牛充栋,名方更是 浩如烟海,以什么标准来遴选?说特色,都有特色;说疗效都是“效如浮鼓”。以《本草纲目》而论,绝对算的上经典吧,它收录了11096个医方,其中哪些可 以直接生产呢?比如黄龙汤,可谓既有名,又绝对有特色,疗效据《本草纲目》言之凿凿“疗瘟病垂死者皆瘥”。为什么没有厂家报审黄龙汤直接生产?如果报 了,SFDA会不会批?凭什么不批?要知道,用黄龙汤做动物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是绝对能通过的,用狗做实验动物就可以了嘛。难道仅仅因为不是“目前仍广泛 应用”?医学发展到今天,全世界的医学家已经公认并且证明了,即使是记载于经典中的,即使已经使用上千年,并一向被认为是有效的药物,也往往是无效并有害 的。记载于西医经典著作1899年第一版《默克诊疗手册》中的“75种白喉治疗及96种淋病治疗”,都算得是经典“名方”,但是,百年后,到第17版时, 所有这些治疗全被严格的临床试验证明为“无效”。如果到SFDA这里,这些“名方”会轻松批准“直接生产”吗?

“目前仍在广泛应用、疗 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这句话隐含有一种先验判断,即“目前仍在广泛应用”的中药都是“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否则,怎么会“仍在 广泛应用”呢?这种逻辑非常可笑。“目前仍在广泛应用”只是一种现象,它绝不意味着有效。现代医学已经以严格的临床试验证明了大量曾经广泛应用并被经验确 认为有效的药物实际无效,甚至有害。比如洋地黄类药物治疗慢性心衰,广泛应用历史长达200年,临床效果“极其显著”,可是,被今天的临床试验证明其反而 增加死亡率,实际是有害的。这一经典药物因此走下慢性心衰治疗的神坛,除地高辛外,均被淘汰。SFDA不要求这类中药做四期临床试验,是把“目前仍在广泛 应用”等同于疗效可靠吗?

“处方中不含毒性药材或配伍禁忌”,这恰恰是需要做药理毒理试验和四期临床试验才能判断的!很多药材的毒性, 尤其是慢性毒性,古人根本就没有,也无法发现,比如马兜铃的肾毒性。SFDA既然给予经典名方中药可以免于临床试验,甚至药理毒理试验和药物相互作用研 究,又怎么可能保证处方中不含有毒性药材或配伍禁忌呢?

要求生产工艺、给药途径、剂量、功能主治等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这更可笑。且不说古人对于药物根本缺乏科学研究,今天的疾病谱与古代相差甚远,对疾病病因、病理生理的认识更不可同日而语,要求剂量、功能主治等与古代医籍一致,简直是拿人命当儿戏。

不用于危重症、孕妇和婴幼儿,总算SFDA还有自知之明,明白所谓经典名方是不敢用于“危重症、孕妇和婴幼儿“的。但是,此外的病人就理所当然的可以降低标准,理所当然的应该作为“保护中医”旗帜下的牺牲么?

为什么会给中医这么大的特权?《补充规定》第一条说的很清楚“为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继承传统,鼓励创新,扶持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补充规定。”保护生命健康,还是保护中医特色,SFDA选择的是后者。

《补 充规定》第三条“主治病证未在国家批准的中成药‘功能主治’中收载的新药,属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范围。”这一条是这样说 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 其制剂。”原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早已预留了空子,《关于印发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自然心知肚明的来钻。

有一种药物叫中药,有一种审批叫特殊,有一种病人叫中国病人,有一种特色叫中国。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中药有多大的特权之三


SFDA 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经废止两次,分别是2002年和2005年,最新的是2007年的(局令第28号),其附件1是《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 资料要求》。新药注册和申报需要提供系列资料,SFDA给了中药什么样的绿灯呢?从这份附件要求申报中药提供的药理毒理资料项目可见一斑。

附件把申报注册的中药分为9类,其中6类为新药,分别是: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 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新的中药材代用品;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 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可以简单理解这6类新药,要么是新的药材,要么是旧的药材新的用法,总 之是临床上没有用过的。还有2类是视为新药进行审批的: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最后一种是“仿制药”,特指注册申请我国已批准上市销售的中药或天然药物。

这9类药申请注册上市,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理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中对中药的药理毒理资料是这样规定的:

在“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中非常体贴的规定:“由于中药、天然药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申报时,应当结合具体品种的特点进行必要的相应研究。如果减免试 验,应当充分说明理由。”不知SFDA是否同时考虑到人体生理病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了呢?为体贴中药而“减免试验”,会不会严重危害生命和健康呢?

在SFDA的体贴关怀下,药理毒理研究资料有必报的,有免报的,也有可以用文献综述代替试验研究的,还有“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说明和申报资料具体要求”的,这其实也是免于试验的一种委婉说法。具体要求是:

1、“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9类中药中,只有1类(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是必须的,其他都可以免报或特殊说明就可以。

2、“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类(仿制药和改变剂型的中药)可以免报,其他都可以根据“说明和具体要求”而定,没有一个是必报的。

3、“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类是必报,2类免报,其他都视“具体情况”而定。

4、“遗传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3类是必报,2类免报,其他都视“具体情况”而定。

5、“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依赖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没有必报的,全部视“具体情况”而定。

6、“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很难得,只有3类药可以免报或按规定免报,其他的必报。

7、“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与上一条相同。

8、“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4类药可以免报,1种视“具体情况”而定。

9、“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3类药可以免报,1种视“具体情况”而定。

10、“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2类药可以免报,1种视“具体情况”而定。

这里说的仅仅是SFDA对中药新药进入临床前进行药理毒理试验的要求,可以看出,保护中药的具体内涵究竟是什么。


(作者:捧捧医生)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安全成疑!中药竟有此五大特权
2013-09-25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对我国的食品药品都有监督管理权,并制定一系列的药物制造标准。但看看他们对中药的规定,也许使你会对标准和中药的安全性,持保留态度。

CFDA早在2006年(当时还没改组,名字是SFDA)就颁布了《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从通知内容中,可以总结出中药至少有以下五个特权,这些特权会使吃中药者的身体处于极大的风险之中。

关于不良反应

安全成疑!中药竟有此五大特权

通知如是说:“应当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该药品不良反应。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

这当然要列出,可笔锋一转,通知又说:“尚不清楚有无不良反应的,可在该项下以‘尚不明确’来表述。”对于“尚不清楚有无不良反应的”药品,难道不是应该首先去搞清楚了再来审批吗?写个“尚不明确”就敢于批准其用于临床(即人体试验),这是赤裸裸的合法草菅人命。我们可以见到无数中药说明书中堂而皇之的写道“尚不明确”。
关于药物相互作用

安全成疑!中药竟有此五大特权

通知如是说:“如未进行该项(药物相互作用)相关研究,可不列此项,但注射剂除外,注射剂必须以‘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来表述。”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如果没有进行这项的相关研究,则无法知道该药物与其他药物同时应用时,会增效、减效果,还是会带来毒副作用。
关于临床试验

安全成疑!中药竟有此五大特权

通知如是说:“对于2006年7月1日之后批准注册的中药、天然药物,如申请药品注册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应描述该药品临床试验的概况,包括研究对象、给药方法、主要观察指标、有效性和安全性结果等。”

嗯,有理有理……可笔锋又一转了:“未按规定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可不列此项。”这简直令人目瞪口呆!未进行临床试验的,只要不列此项,一样可以批准用于病人?不经过临床试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如何保证?申请厂家口说,药监大人盖章就可以了?
关于药理毒理

安全成疑!中药竟有此五大特权

通知如是说:“申请药品注册时,按规定进行过系统相关研究的,应列出药理作用和毒理研究两部分内容:药理作用是指非临床药理试验结果,应分别列出与已明确的临床疗效密切相关的主要药效试验结果。毒理研究是指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结果,应分别列出主要毒理试验结果。”

可你大概猜到我接下来要说什么……笔锋一转:“未进行相关研究的,可不列此项。”相当无语啊!中药进入临床前居然可以不进行药理毒理的研究。
关于药代动力学

安全成疑!中药竟有此五大特权

“应包括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以及药代动力学的相关参数,一般应以人体临床试验结果为主,如缺乏人体临床试验结果,可列出非临床试验结果,并加以说明。未进行相关研究的,可不列此项。”

中药也不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也许你不太明白这其中的意思。简单点说就是,不是有效,毒性少的药就是好药,还得看药物是如何作用的。没有经过该项试验的药都不知道吃下去有没有效果,剂量要多少。
为什么宁可放弃药物安全,也要为这一类中药开绿灯呢?根据《补充规定》,是基于这样的逻辑:

一、这一类药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所以可靠;

二、这一类药目前仍在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所以可靠;

三、处方中不含毒性药材或配伍禁忌;

四、生产工艺、给药途径剂量、功能主治等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所以可靠;

五、不用于危重症、孕妇、婴幼儿,所以放心。

这样的逻辑是否成立呢?思考一下。

据副主任医师,医学科普作者棒棒医生文章整理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一国两制”的药品注册管理对中药的特殊庇护
作者:@科学公园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
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
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于2007年7月10日起颁布了修订后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对所有药品的注册审
批做出了笼统的一般性规定。

然而在《管理办法》的附件1(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和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中对中药和化学药品给出了不同
的具体要求。

中药无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有,药品的化学结构式、分子量、分子式;确证化
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临床试验用药的质量标准;原料药的合
法来源证明文件;复方制剂中多种成份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
资料及文献资料;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部分中药可以按规定减免实验研究的资料,也可以用文献综述代替试验资料
及文献资料,如药品质量试验研究、主要药效学研究、一般药理研究。此外还明
确了新的中药、药材、药用部位、有效部位免于提供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
文献资料。

以上这些资料对于化学药品则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这样宽松的法规,中医药
界依然不满足。中医药界一直强调中医不同于西医,不能在同一个体系内进行评
价,不能用西药的标准来管理中药,要建立一个独立的中药评价体系。这样无理
和荒唐的要求竟然在不久以后就实现了。

2007年初,时任副总理的吴仪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医药的
地位、作用及科学性不容置疑。一定要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要坚持以临床实
践为核心,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要求各个方面都要按照中医药的特色和规
律来办事。吴仪的讲话否定了药品开发的基本原则,推翻了国际公认的药品研究
的必要实验程序,为中药逃避实验研究、逃避疗效验证铺平了道路。

为此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部际协调小组,2008年1月7日,《中药注册管理补充
规定》(以下称《补充规定》)出台。中国中医药报称,这是国家食品食药品监
督管理局贯彻中央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贯彻吴仪副总理重
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

《补充规定》宣告了中药注册已自成体系,不必遵循科学的、国际通行的药
品注册管理要求。《补充规定》反复强调了中药研究要符合中医药理论、遵循中
医药研究规律。其中特别提到了中药研究应注重临床实践基础,对部分中药减免
了药效学、药理毒理等基础研究,为中药逃避科学研究提供了法规依据。《补充
规定》针对中药采取了极为宽容的策略,降低了注册标准、简化了注册程序。过
多的特殊性和减免条款使得《管理办法》完全成了一纸空文,这在任何一个国家
的药品管理法规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补充规定》中对中药的主要特殊条款如下。

“第三条 主治病证未在国家批准的中成药【功能主治】中收载的新药,属
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范围。”(即属于治疗
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这一条固然表现出对中药的无限宽容,但却犯了严重的概念性错误。难道不
在中成药【功能主治】范围内的病症就属于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难道中国
只有中药而无其他医疗手段?这样的法规如何能体现公平性和一致性?这无疑给
已经泛滥成灾的“中药专治疑难杂症”骗局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

“第七条 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
性研究资料,并直接申报生产。”这类中药不需要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和有效
性研究、也不需要临床试验证明其疗效,只要证明其无毒即可生产,这应该是膳
食补充剂标准而非药品标准。

药品不研究不验证就可直接生产,这在科学技术渗透于生活所有细节的当代
是匪夷所思的。以古代医书作为医学证据从而拒绝研究与验证是典型的反科学思
维。放眼全球,未见其他国家以古代医书作为医学证据的荒唐现象。如古埃及纸
草书、古巴比伦楔形文医书、古印度《阿输吠陀》、古希腊《希波克拉底文集》、
古罗马《药物学》,乃至在世界医学史上享有极高地位的盖伦的著作都已成为历
史,没有任何国家以翻捡故纸堆来代替科学研究。

“第八条 主治为证候的中药复方制剂,……疗效评价应以中医证候为主。
具有充分的临床应用资料支持,且生产工艺、用法用量与既往临床应用基本一致
的,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试验资料;临床研究可直接进行Ⅲ期临床试验。”这
类中药不需要非临床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研究,直接进行Ⅲ期临床试验。

这一条款更是模糊得令人难以置信,中医所谓的证候没有客观和量化的标准,
孰是孰非从来就说不清楚。不同的中医师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表述,根本无法判
断哪一种描述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可以说,以中医证候来评价疗效完全是主观评
价,是难以反映客观事实的。这样的疗效评价必然是错误的或虚假的。

“第九条 主治为病证结合的中药复方制剂,……其功能用中医专业术语表
述、主治以现代医学疾病与中医证候相结合的方式表述。……具有充分的临床应
用资料支持,且生产工艺、用法用量与既往临床应用基本一致的,可仅提供非临
床安全性试验资料;临床研究应当进行Ⅱ、Ⅲ期临床试验。” 这类中药不需要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研究,直接进行Ⅱ期临床试验。

这一条款把中药的适用范围放大到了几乎是无限的境界,使古代医书中未能
提及的诸多疾病都可以和中药拉扯上关系。如高血压、胃溃疡、流行性脑脊髓膜
炎甚至艾滋病、SARS,中医理论中没有的就借用现代医学术语,最后胡扯一番补
中益气、养血安神、清热解毒、大补元气即可。

《补充规定》本质上否定了中药科学研究的必要性,也违反了药品研究的科
学性和严谨性等基本准则。近乎儿戏的注册审批要求满足了中医界一再坚持的降
低“古代经典名方”、“中医新病证”注册审批标准的无理要求。《补充规定》
代表了个别领导的个人意志与行业利益,彻底否定了废医验药的科学理性建议。

除了中国,至今还没有一个国家在药品注册审批过程中执行两套审批标准。
《补充规定》事实上架空了《管理办法》,使中药的注册审批完全独立于国家药
品注册审批法规之外。《补充规定》用法规的形式逃避了中药不能阐述其化学成
分、作用机理、也不能证明其疗效的问题。《补充规定》赢得了中医药界的一片
欢呼,认为这是中药界的一件大事,解决了中药一直被质疑和诟病的药理毒理以
及疗效问题。这实际上是解决了把中医药归为科学,但又拒绝科学标准的问题。
做一个不很恰当的比喻就是,解决了给青楼女子立贞节牌坊的问题。

2011.10.19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外行看中成药在中国的研发与审批
(2013-01-21 12:20:53)转载


作为一个外行,第一是对于中成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第二是对于中成药的研发及试验过程不了解,那么我怎么就能肯定中成药不能证明有效且安全性未知呢?其实,通过阅读专业人员的文章并对照原始文件证实、搜索相关新闻加逻辑判断,还是能够得出相对靠谱的结论的。

总的原则就是:把握关键概念,抛弃细枝末节。

1.通过阅读药品注册管理的原始文件并分析,可得出什么结论?

2.动物实验的效力该如何理解?

3.临床实验的设计如果不严谨,影响到底有多大?

4.中药研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动用了先进的设备和大量技术人员,能否说明中药真的进步了?

5.中西药结合是否有益?是否有害?

我认为只要理清楚上述5点,就算我不是医学药学专业出身,就算我没见识过中药的研发车间和临床应用,我也能够得出明确的结论。下面较为详细的说说各条。

1.反中医的人经常说,药监局对于中药的审批标准过于宽松,有些甚至不需临床验证就能上市。维护中医的人则宣称,过去药品审批规则不成熟,对于中西药的审批是一样宽松的。

是的,过去对中成药的宽松似乎是由于规则的不成熟,随着规定的几次修改,对于中西药的审批规定确实越来越严格。但是真的就没有偏袒么?
《“一国两制”的药品注册管理对中药的特殊庇护》这篇文章对此问题做了详细的论述。地址:
http://www.scipark.net/2011/10/“一国两制”的药品注册管理对中药的特殊庇护/
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我们可以看出,部分中药可以减免试验和临床环节,而2008年新出的《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则提出了更加宽松的要求。更多细节请参考上面的文章。
上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原始文件见: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24529_9.html 的附件1
《关于印发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原始文件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27432.html

2.有些人宣称,毕竟不是所有中药都能够获得豁免权,有些还是要进行试验的。的确,有些药物做了动物试验,那么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能等价么?虽然选择的试验动物在生理上和人有相似之处,但是通过了动物试验但用在人身上无效的,也并不少见。

3.有些人又说,通过动物试验就能上市也是老皇历了,我们现在多数药还是要经过临床试验才能上市的!好,那么我就问问,你们怎么做临床试验的?用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是么?和安慰剂组经过对比有显著差异的是么?那些人说,没错,是这样的啊!好的,那么问题又来了……
为什么这些中成药有效果?是不是添加西药成分了?中成药或合法或非法的偷偷添加西药成分,这事已经众所周知了。列出一些参考资料:
《中成药乱象:西药负责疗效,中药负责利润》 地址:
http://discovery.163.com/12/0810/00/88GO5DVH00014N6R.html
《中药添加西药,创新还是违规?》地址:
http://cj.39.net/yjdt/2012129/1966255.html

对不起,说到这里我忍不住要插一个笑话:
以前有片地方,简直是一片荒野。一天来了个人叫tom,他经过辛勤劳动,终于把这里变成了绿洲。一次一个牧师从这里经过,惊呼道:“孩子,你和上帝一起创造了一个奇迹!”tom轻蔑的说:“你没看到只有上帝没有我的时候,他干成了什么样么!”

表面上,你也通过临床验证了,效果也高于安慰剂组,但是有用么?你添加了本来就被证明有效的成分啊,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4.这时候又会有人质问了,你怎么知道我们添加的中药成分没有增强原来成分的效果呢?我们高级的实验室你见过么?我们的工艺流程你懂么?我们做动物试验的时候你看了么?我们做临床的时候你看了么?
没错,对于这些问题,我只能说“没有”,“不知道”。但是我真的需要知道么?我不需要。
在跟专业人士讨论的时候,一定要抓住重点,不能纠缠细枝末节的东西。有一堆清华的博士成立了一个公司,买了一堆先进设备,跟你说他们要做永动机,你相信他们能做出来么?他们有多牛,你用知道么?他们的设备有多好,你用知道么?他们有多努力,你用知道么?他们的设计图纸,你用看懂么?都不用!你只需要问他们,你们突破了能量守恒定律和热力学第二定律的限制了么?就全齐了。
我只知道,美国的大牌老牌制药公司不比他们牛?设备不比他们好?工艺不比他们成熟?动物试验也做了,临床试验也做了,结果呢?还不是多数药品都没法通过FDA验证?所以扯那么多都没用,能通过苛刻的验证才是硬道理。
所以我只问几个问题:你们的中成药想不想卖到美国?不想?为什么?成立制药公司不为赚钱,难道还为了保家卫国?
想?好,那为什么通不过FDA的验证?你可别说“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这种蠢话。
于是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中成药不行。

5.有人可能开始打感情牌了,没错,我们没法通过苛刻的验证,但我们好歹通过了药监局的审批,而且就算加了西药成分,反正不是能用么?就不能支持民族品牌么?
首先,“通过了药监局的审批”这句话都快成笑话了,看看《龙胆泻肝丸——清火良药还是“致病”根源?》这篇文章吧。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3-02/23/content_740961.htm
别说FDA批准的药也照样出事。FDA有发现问题十年都不召回的药么?FDA有为了治“上火”把人吃成肾衰竭的药么?和为了救命把牙吃成四环素牙是一个重量级么?
我们也可以暂时抛开药监局的权威性不谈,就谈中成药添加化学药本身有没有危害。
化学药的用量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吃多了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吃少了可能让细菌产生抗药性。中成药添加化学药成分,可能那么严格么?吃下去可能是有效,但量多量少就说不准了。另外,去医院看病,医生经常是中药开几种西药开几种给你一起吃。本来西药吃下去量就够了,结果中药里也添加了相同的成分,你一吃下去就过量了,这不是很危险的事么?

另外补充一点,上述所说都是理想情况,是中成药经过了药监局验证的情况啊。我们经常吃的中成药,可是从我们小时候就有的,那时候可什么试验都没做过啊。这么一说,中成药就更加不安全了。

所以说,本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的态度,我不管你中成药怎么进步了,怎么严格了,通不过苛刻验证的话,就只能被淘汰,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针灸要不要搞双盲?
(2013-02-08 21:18:28)转载


要讨论针灸要不要搞双盲,还是要从双盲谈起。双盲的概念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是因为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知道双盲是怎么回事,“不就是分两组,一组吃真药,一组吃安慰剂么?”把双盲理解成这样的恐怕并不少见,而就算能把双盲描述清楚的,也并非都能意识到其真正的意义。
很多人根本没有仔细读过中医黑的文章,就天马行空般对中医黑进行想象,各种诋毁各种阴谋论一齐上,使得我们一下子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变成了“汉奸、工贼”。即使没有阴谋论想法的,也给我们扣上“崇洋媚外”、“迷信科学”、“相信现代医学无所不能”等莫名其妙的帽子。其实他们怎么会知道,我们对双盲这个概念理解的越深刻,越感到现代医学的脆弱,感到现代医学发展的太慢了,要达到令人满意的地步,还要走过多么艰难的路程。
曾几何时,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对能不能治好病的标准都是相同的:你病了,我采取了一定的方法给你治,然后你的病就好了,就说明我的方法就是有效的。这个标准很符合逻辑,大家也非常容易接受。但这个标准在被人们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几千年后,突然就遭到了双盲的挑战。这里的“突然”其实也说来话长,不过与本文关系不大,就让我“快进”一下吧。最先接受考验的就是“放血疗法”,当然,那时双盲理论尚未成熟,所以放血疗法并非接受了双盲考验,仅仅是分组对比而已。但就是这简单的分组对比,就颠覆了统治西方医学几千年的放血疗法,因为接受治疗的这一组,痊愈的比例没有高过没接受治疗的那一组,这样的话,怎样才能证明治疗是有效的呢?我不知道那时的医生心情如何,反正我是觉得,西医简直弱爆了!发展了几千年,连病人是不是自己治好的都没法确认了。
随着对自限性疾病的认识、安慰剂效应的认识和对统计规律的进一步认识,西方的医生越来越不确定病人是不是自己治好的,不光是放血疗法,就连辛辛苦苦研发的药物,明明病人吃下去“很有效”,都不敢确定这种“有效”是真的了。那怎么办?用双盲试验。这里不详细展开双盲的概念了,仅仅从单盲的角度说,你要证明你有效,最起码你得能击败安慰剂组!有些人说,双盲试验也不是万能的啊。当然不是万能的,这只是医生们承认自己无能,没法从理论上精确的判断病人到底是自己好的,还是药或疗法治好的,退而求其次的一种无奈。既然没法知道病人是怎么好的,那么只要你能击败安慰剂组,就算你的功劳!大家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意思。
所以说我们崇洋媚外的同志们,你们好好想想啊,现代医学都混到这个份了,我们怎么崇拜的起来呢?恰恰是他们透露出的“软弱”、表现出的谦逊以及在这么不利的情况下勇于前进的勇气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看到了现代医学体现出的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精神。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来看看手术和针灸的区别,以及为什么针灸必须要经受双盲的检验。手术不需要双盲检验,是因为手术要比针灸“简单得多”。这话一出口,免不了各种板砖横飞了。简单?你还真说得出口,要不你来一台试试?其实这里的简单,指的是理论清晰明确。手术的复杂在于医生要对人体了解的了如指掌,手上的技术要炉火纯青,而不存在手术完成后,不知道算不算自己做好的这种问题。往往手术完成之后,医生就知道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手术只是切除、缝合等一系列物理操作,不涉及人物尚不能掌握的生理过程,所以不符合双盲测试的条件。(这里仅仅指手术操作本身,手术过程中的麻醉、维持病人的生命也是复杂的问题,此处不讨论)
而针灸则大不相同。很多人只看表面现象,手术刀和针灸不都是医疗器械么?手术不能双盲,同理针灸也不能双盲啊!看看我上面说的,再想想,针灸需要不需要双盲?与手术大不相同,针灸绝非普通的物理过程。对人体经脉的各种刺激,让人体达到一种平衡以去除疾病,这才是针灸的目的。所以针灸虽是外用器械,却能治中风、心梗、中暑以及其他很多很多的“内科”疾病,所以怎么能和手术相提并论呢?
这样一来就有问题了。老外无能,不知道他们的治疗方法和药对不对,所以要双盲。你要这么说我可以接受。中医继承了老祖宗的智慧,只要把人扎好了就敢确定是自己治好的。好吧,中医牛、厉害,但是我不服啊,凭什么?你能打败安慰剂组么?如果不能打败,给我个其他标准,证明是你治好的也行啊。如果你又把已经被推翻的那个标准捡起来了,说“你病了,我采取了一定的方法给你治,然后你的病就好了,就说明我的方法就是有效的。”,那在我看来,以及任何正常人看来,和无赖就没什么区别了。
当然,需要是一回事,可操作性是另外一回事,针灸要怎么搞双盲,确实需要仔细的思考和精心的设计,不像药物双盲那么简单,但绝非不能搞,事实上,现在对针灸的双盲已经搞了不少,并且鲜有能证明有效的。但我们不能由此知难而退,既然清楚了有搞的必要性,就要克服困难搞下去,如果针灸真是好的,我们就发扬光大,如果不能证明是好的,不管流传了几千年,也只能和放血疗法一样,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注:关于针灸双盲如何搞,我也设计了一下,限于篇幅,不在此文列举。
注2:这不是发表的科普文章,没列文献,想看文献的可以先去果壳、松鼠会去查相关文章,然后根据文章后面列的文献查看原始文献。伸手要文献但是要了却不看的人太多了,懒得伺候。
注3:此文仅仅是对一个小问题的讨论,不是我认为中医无效的依据。事实上,我认为针灸是中医里唯一一种略微有那么一点点效果的疗法,但还远不能自证,如不能通过严格的双盲就没法承认。
注4:讨论和批评都没问题,但是为中医辩护的、说我被忽悠的,请确认你起码对下述概念有了解,否则免开尊口。
1.什么是科学?科学观念和科学知识有什么区别?如果区分科学和伪科学?
2.如何区分病和症状?为什么我们容易把症状和病混淆?
3.什么叫自限性疾病?哪些病属于自限性疾病?
4.什么样的药或治疗手段才是有效的?中西医能否用相同的标准衡量?医生或患者自己为什么不能判断有效性?
5.大样本随机双盲试验是怎么回事?对双盲最常见的错误理解是什么?
6.如果中医没用,为什么几千年都没发现?因果性和相关性为什么如此容易混淆?
7.“西药”也有副作用,“西医”也有医疗事故,为什么我们不反“西医”?副作用是“尚未明确”说明了什么?
8.是不是我不是医生就没资格评价中医?“西医”是否有资格评价?"中医"自己是否有资格评价?还是只有“中西医贯通”的才有资格评价?
9.可能还有一些概念,一时想不起来了。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人中黄——屌丝的逆袭还是愚昧的延续?
(2013-01-28 20:12:23)转载


大家取笑中医,最常举的一个例子就是“人中黄”。“人中黄”的制备离不开人粪,所以大家笑称:“中医就是吃屎的。”即使再相信中医的人,也常被这个例子说得抬不起头,被说急了,只能回击道:“现在中医已经进步了!已经不这样了啊!”……咦,好像有点不对劲啊,是谁刚刚才说过“我相信古人的智慧是无穷的”这句话啊?有人认领没有?

但命运好像总爱和人开玩笑,所谓“风水轮流转,今天到我家”啊。最近的一篇报道石破天惊,相信中医的人终于扬眉吐气了。文章发表在《三联生活周刊》,题目是《大便疗法》,介绍了国外用健康人的大便给人治病的临床情况和研究进展。大家开始奔走相告,“老祖宗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看,西医用了没几年,我们老祖宗可是用了几千年了!”进而开始扼腕叹息,“唉,中医的好东西全让老外学走了”“我们要好好保护中医,发扬中医文化,不能再让自己的东西让别人去发扬光大了!”

但事实果真如此么?人中黄在经历了发达、落魄之后,终于在新时代完成了屌丝的逆袭么?很可惜,中医爱好者高兴的太早了,西方采用的大便疗法,和人中黄完全不沾边。无论从适应症、制备和使用方法上,都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比人和黑猩猩之间的区别还要大。如果谁说这两者很接近,我也只能说他和黑猩猩其实也很接近了。

先说适应症。其实人中黄根本没法治疗它所说的病症,而大便疗法可以,这就有天壤之别,所以都没必要往下说。不过呢,还是给人中黄一个机会,看看古人认为人中黄可以治疗什么吧。《本草纲目》做了如下记载:

“热病发狂,奔走似癫,如见鬼神,久不得汗,及不知人事者。以人中黄入大罐内,以泥固济, 半日,去火毒,研末。新汲水服三钱。未退再服。(《斗门方》)”

“呕血吐痰∶心烦骨蒸者。人中黄为末,每服三钱,茜根汁、竹沥、姜汁和匀,服之。(《丹溪心法》)”

根据上面的描述,人中黄到底能治什么呢?古人因为医学观念极度匮乏,无法区分病和症状的区别。上述症状,如果按照现代医学的观点来看,可能是由很多原因引起的,治疗方法也可能截然不同,而古人则认为只要出现这些症状,人中黄就能治,所以只能说人中黄可以治好多病,但是怎么看都不包括腹泻。

而大便疗法则不同,适应症很明确,就是治疗“艰难梭状芽胞杆菌”引起的严重腹泻。这种细菌本来不会在肠道中大量出现,但由于滥用抗生素及其他一些原因导致的菌群失调,则让肠道变成了这种细菌的温床。这种细菌耐药性很强,用常规疗法效果不好,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肠道的菌群迅速恢复正常。然而由于肠道菌群种类繁多,以目前的技术根本无法迅速的配好恰当的菌群送到病人体内,退而求其次,只好直接采用健康人的大便了,那里的菌群直接就是种类合适且比例合适的。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出,两者的适应症完全不同。

再说制备方法。人中黄是如何制备的?《本草纲目》做了如下记载:

“人中黄,以竹筒入甘草末于内,竹木塞两头,冬月浸粪缸中,立春取出,悬风处阴干,破竹取草,晒干用。”

也就是说,人中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大便,只是制备过程比较重口味,需要将装甘草的筒浸在大便里,最后用的还是甘草。用这种方法制备成的人中黄,又哪里具有肠道里合适的菌群呢?

当然了,重口味的也不光是人中黄,还有“黄龙汤”这种更重口味的东西存在。这个可真是实打实的大便。《本草纲目》做了如下记载:

“近城市人以空罂塞口,纳粪中,积年得汁,甚黑而苦,名为黄龙汤,疗瘟病垂死者皆瘥。”

也就是说,把粪罐埋在土里,等时间长了化成汤后……喝下去……

我们知道,大便疗法看重的不是粪便,而是各方面都合适的细菌群落。直接使用粪便是不得已的办法,因为凭现有技术,没法把细菌都分离出来用。你想,黄龙汤“积年得汁”啊,等挖出来用的时候,可能还有合适的细菌群落来用么?

最后说使用方法。古人没有那么先进的技术,人中黄也好,黄龙汤也罢,再恶心也只能口服。要知道,这些细菌最终是要作用于肠道的,且不说根据刚才的分析,细菌群落早已被破坏,就算是完好的,这么直接口服,能起到需要的效果么?而西方的大便疗法,采用灌肠的手段直接进入肠道,就不存在这种问题。而且这只是权宜之计,今后的研究方向,一定是分析清楚合理的菌群是什么样的,以及是如何制备的,一旦研究清楚并投入生产,我们就可以把有效成分制成肠溶胶囊,服用下去即可见效,再也不需要灌肠这么痛苦的手段了。

如此看来,人中黄的逆袭终究是一场梦,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认清中医的真实情况,沉浸在老外都在研究中医的幻想中,我们的医学事业恐怕将离世界先进水平越差越远。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洗衣粉和药
(2013-12-02 10:05:16)转载

一般来讲,一种药要想上市是必须通过“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这个试验是咋回事?看着这么长的名字,很多人就已经望而却步了。没被名字吓倒的那部分人里,还会有一部分被长长的科普文章吓倒。再有些人或许看完了,但脑子里并没形成一个清晰的思路,只是知道了这个试验的规矩和一些名词,但没抓住重点。其实说白了,这个试验的核心思想非常朴素,就是“比一比”。

“比一比”可绝非医学创造出的概念,甚至不是科学研究创造出的概念,而是广大老百姓都明白的常识。有句俗话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两样东西哪个好,如果不太容易看出来,我们放在一起一比就容易看出差别了。我们都看过某品牌洗衣粉的广告吧?一个明星拿了两个牌子的洗衣粉,分别让人洗两件脏的差不多的衣服,洗完以后给大家看,大家一看,哇,显然B牌子的洗衣粉比A更好用嘛!这就是比的威力,一比大家就知道哪个牌子的洗衣粉好了。

“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跟上面说的洗衣粉广告在本质上真的很像,这就是为什么每当有人说西方医学的标准不能放在中医上时,我就确信说这话的人不懂什么叫双盲试验,他想当然的觉得这个试验一定是运用了“西方”的科学定律,跟东方思维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观。

有人可能会提出异议,不对啊,要是双盲试验就这么简单,为啥介绍它的文章写得那么长,还有一些术语,我看了以后就晕头转向的呢?是这样,我只是说两者在本质上很像,但并不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地方不在于基本原理,而在于看洗衣粉广告的人没有那么较真,而研究科学的人可是很较真的,这一较真就会发现很多问题。为了解决发现的问题,就要想办法定规则。很多文章在介绍双盲试验的时候,为了尽可能讲透,把试验的方方面面都讲到了,有些读者就错误的认为它一出现就是这个样子的,而没有把它理解成一个发展的过程,如果从头开始捋,从它最初原始的简单的样子开始看,看它是怎么发展壮大的,就会对双盲试验有更深刻的了解,也不会觉得它很复杂。

还拿这个洗衣粉广告做例子,在刚才的情景中明星完美收场了,现在假设来了一批较真的观众,他们不干了,想这么就把我们糊弄了?没门!明星问了,你们觉得哪里不对啊?有人提出来,你就拿了两件衣服那么一洗,好像没什么说服力啊。假如用B洗衣粉那件衣服本来就好洗,所以洗出来看着干净怎么办呢?这样吧,衣服不能由你来挑,选用同样的一批新衣服,放在同一桶脏水里弄脏了,然后随便分成两半交给你,你让人用两种洗衣粉分别洗,洗完对比两组衣服,这样偶然性就低多了,我们也不会怀疑你故意用B洗衣粉洗好洗的衣服。

明星一想谁怕谁啊,就这么干!于是就分成两组洗了,洗完以后一对比,傻眼了,用A和B洗衣粉的,都是有的干净点有的脏点,综合起来一比,两个牌子的差不多嘛!厂家一看这结果,不得不认了,于是闭门研发,一个月后又推出C洗衣粉,跟明星保证,这回没问题了,您拿去表演吧!

明星拿着洗衣粉又上电视了,跟底下观众说,就按你们的办法来,看看我这次带来的C洗衣粉怎么样!按照上回的办法弄完一亮相,观众看了满意了,恩,这回这么一比,用C洗衣粉洗的这批总体来说是比用A洗衣粉洗完的好,于是高兴的买走用去了。这样就结束了吧?哪儿啊,还早着呢。较真的观众回去用了一段,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大家凑到一起一讨论,嘿,感觉差不多!就是这个C洗衣粉,洗完衣服好像还是那样啊。但是上次比较大家都看到了,确实用C洗衣粉那组洗出来的衣服效果更好啊,用那个方法比出来的结果,总比大家回去自己试出来的结果靠谱吧?

有人琢磨了,那为什么我们大家都觉得哪里不对呢?那种比法就完全没有问题么?于是有人就把那天的录像调出来反复观摩,看了几遍以后摸到门道了,怎么用C洗衣粉的那组阿姨,好像洗的时候更卖力啊?于是去调查,调查以后得出结果了,用C洗衣粉的那组阿姨,觉得厂家闭关了一个月弄出来个新东西,肯定好用吧,于是洗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卖力了,而用原来A洗衣粉的那组阿姨,心想我们老用这个牌子洗衣粉,都知道它不太好用了,还能洗成啥样?于是不自觉的就没那么卖力。这样一来,洗出来的结果就是用C洗衣粉洗出来的衣服效果更好了。

既然发现问题了,那怎么解决呢?观众们说了,洗衣服的阿姨不能知道自己用的什么洗衣粉啊,也不能明显分成两拨,这拨人用A洗衣粉,那拨人用B洗衣粉,大家都知道自己在哪组。咱们要不这样,只有明星知道哪个盆放的哪种洗衣粉,洗衣服的阿姨们都打乱了,根本不知道自己用的啥,最后洗完再揭秘。

这个时候明星就冒汗了,前车之鉴啊!这帮较真的观众只要一出幺蛾子,估计就没好事,但广告费拿了,不能不让观众满意啊,得,你们说咋弄就咋弄吧!按照刚才说的那么一弄,果然结果就跟上次不一样了,两组洗完一比较,又是差不多。

厂商一琢磨,还得继续研发新洗衣粉啊,不过这次多成立几个攻关组吧,同时研发几个品种,省的这么折腾周期太长了,于是又闭关两个月,同时推出了D、E、F洗衣粉。

明星又揣着广告费去找挑刺的观众了,来吧,你们看我一下带来三种新产品,各有所长,保证你们满意。于是又按照上次说的新规矩试验,试验结果很令人满意,这三个新产品各有各的好,总体来讲都比A要好。大家又买回去用了。

俗话说啊,“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那帮刺头又有事了……啊不是,什么啊,我是想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那些热心观众又发现问题了!什么问题啊?DEF又都不好使?这回还真不是,大家各买各的回去用了,有的人还轮着买对比着用,用了挺长一段时间以后,大家一交流,总觉得DF两种洗衣粉是真好,但E怎么感觉没那么好啊,还是跟A差不多。

明星这回不干了,你们还有完没完啊?你们说吧,这回还有啥问题啊?是啊,有啥问题啊,大家大眼瞪小眼,也说不出来,就是感觉不对。这时候有人牛劲上来了,我非琢磨出来哪里不对劲不可,你等着吧,于是又调出录像翻过来调过去的看。这回看了20遍还是不知道哪里有问题。咱们还得说人多力量大,大伙一起琢磨,怎么也能琢磨出来,你别说,还真有人发现问题了。有人就发现啊,明星不是知道哪盆是新型洗衣粉么?他等结果的时候着急啊,就到处转悠看。转悠的时候吧,走到用新型洗衣粉的阿姨那里的时候,就不自觉的多看看,走到用旧的A洗衣粉的阿姨那里的时候,就直接过去,不关心洗得怎么样。这样一来,被多看几眼的阿姨就不自觉的更加卖力了,这样E就蒙混过关了,显得和DF两种洗衣粉一样好用。

明星心说,这广告费拿的这叫费劲,不过都走到这步了,那接着走下去吧,于是再一次改规则,自己也不知道哪盆用的哪种洗衣粉,由不相干的人去记录好哪盆是哪种,然后就不管了,明星带着人端上来让大家洗就是了。洗完以后,再翻出来原来的记录,看哪盆是用哪种洗衣粉洗的,这样就省的明星走来走去的暗示洗衣服的阿姨了。

自从定了这个麻烦升级版的新规矩,总算消停了,再没观众出来说哪个洗衣粉不好用了,就这么过了两年相安无事,明星可是长出了一口气啊,这事总算完了,我可踏实踏实。但观众们定期讨论可是没停啊,两年过去了,倒是没发现洗衣粉哪里不好用,可是闲聊的时候吧,大家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有些人的手突然变得特别糙,这是为啥呢?互相一问发现了,用D洗衣粉多的人手就容易变糙,用F洗衣粉的人手就没什么事,原来D洗衣粉虽然好用,但是伤手啊!

有人说了,你说那些观众那么挑刺,为啥早没发现这问题呢?你琢磨啊,当初关注的重点不在这里啊,大家都发愁衣服洗不干净,谁没事看手啊。以前看过一个纪录片,DDT刚出来不久那会儿,有的地方直接用胶皮管子往人身上喷啊。为啥啊,那会儿人们广受疟疾困扰,想尽办法杀蚊子控制疟疾,一直以来就没啥好办法,发愁啊,老死人谁不愁。后来DDT横空出世了,大家一看这货杀蚊子太好使了,人接触了也没发现有啥问题,高兴啊,高兴还来不及,谁顾得上这货有啥潜在的长期危害啊。日子比以前强了,舒服了,疟疾不是主要问题了,才有人关心DDT有啥问题没有。这里扯远了,总之大家不发愁衣服洗不干净以后,开始关注更多的问题了,就比如这伤手问题,你能洗干净衣服当然好,但假如对我的手没有影响就更好了。

本来一个简单的洗衣粉广告,经过挑刺观众不懈的努力,发现了那么多问题,新定了那么多麻烦的规定,这就是为啥双盲试验本来是一个朴素的概念,发展的现在这么复杂。但大家应该清楚,这个洗衣粉鉴定程序再怎么复杂,核心还是“比一比”,之后的发展升级,并不是抛弃了这个核心观念,更多的是排除各种干扰条件而已。

还有就是疾病可比衣服复杂多了,这样就会有更多比超级复杂的洗衣粉广告更多的问题。比如洗衣粉广告不会用清水洗和一个牌子的洗衣粉洗做对比,因为大家早就非常清楚用清水洗完是什么样的,但疾病可不是那么回事。多少年来,大家也自以为知道疾病是怎么回事,就是病了就得吃药,吃了药病才能好。不吃药病也有好的,但终归是少数,那是因为他幸运。人们从来没敢想过某种病本身就能自己好。后来人们知道了自限性疾病的存在,知道了很多病自己就能好,于是在做试验的时候,出现了类似清水和洗衣粉做对比这种设计,相当于看哪种污渍不需要洗衣粉就能完全洗干净。

不过双盲试验虽然具有朴素的威力,但终究并非终极的验药手段,只是目前为止没有更好的办法。你想想,有两种药,从原理上讲都能治某种病,做动物试验也都好使,就是一比才发现有一种其实没那么好,总归不够完美。在未来,我们不光通过比较告诉你为啥这种药被淘汰了,还能从根本上,从原理上解释清楚它为什么比不过,那时就会更加令人信服。但现代医学毕竟处于起步阶段,还做不到那么极致,有时候只能告诉你,一种药比过对照组了,所以就好使,没比过就不好使。

但再怎么不完善的现代医学也是现代的,比粗陋的古代西医和中医不知道强多少倍。中医诚然可以解释“清楚”用中医理论是怎么看好病的,但它永远解释不清为啥用中医理论开出来的药经不起那么一比,只能硬着头皮说双盲试验是西医的办法,我们祖祖辈辈连“比”都不懂,忽悠那些不了解双盲试验的人。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对告别中医中药的一些意见
2011-09-20

王澄医生:

我己经在告别中医中药的公开信签名了。

毫无疑问中医中药不能治病救人,也不是现代医学的一部份。但是我认同卫
生部的意见,立刻废除中医中药不合目前国情,社会人仕阻力太大,不宜择操之
过急,希望您能够花十分钟时间看下去。

愚见认为:

1) 20世纪40年代,在抗生素出现以前,除了西医外科手术比较实用之外,
中医和西医其实是没有很大分别的,两者都不外是为伤风、感冒之类不治也自愈
的小毛病,搞一套理论,配一些药方,到真正来了合并症;大出血;肿瘤;结石;
肝、肾功能?衰竭等实质器官的病症,那时的中医、西医都是束手无策,不能真
正治病救人的。

2) 近半世纪以来,随著现代科技突然起飞,籍著抗生素;免疫学;分子生
物学各种先进的诊断、治疗仪器的出现,以往的西医己胎换骨,转化成为现代医
学,而且现代所有医疗人员亦必须不停学习、进修才能追上时代的进展。例如美
国很多医学专家文凭,每七年就要重新考试更换新文凭一次。

想一想吧!我们的中医中药凭著甚么理由,可以合格留在现代医疗体制(系统)
之内呢?中医千百年来都没有随著时代进展而改变,既不知病毒、细菌为何物,
却称能有效治疗AIDS与SARS。既不清楚肿瘤tumor;恶性肿瘤cancer和癌
carcinoma如何分类,却声称可根治白血病和肝癌…等病。这是医术吗?还是骗
术!

3) 除了几个大城市之外,中国大部份地区都缺乏合格的现代医疗设备和医
务人员。在广大的乡村地区的群众,若能享受到1950年代城市的医疗水平己算不
错了。所以中医中药虽然不能真正的治病救人,但起码可以减轻医疗系统在政治
及经济上所受的压力。暂时采用”愚民政策”留下中医,起码可以暂时欺骗安抚
一些无知的老百姓,以保持社会安定。

4) 基于上述的理由,我想在目前过渡时期,中医中药是可以合法存在的。
但是合法并非等于合理。国家也么应该给误入岐途的年轻中医一条出路,让他们
有机会培训、进修,强化他们的现代医疗诊断知识,使他们成为合格的门诊或者
社区和乡间医疗站的general practitioner,使他们有能力处理一些不必专科医
生处理的疾病,同时又不致延误一些需要及时处理的病患者的治疗,对于那些完
全不懂现代文化的家传、自学老中医,则不应留在医疗系统内,暂时只好放回民
间,自行开业,让无知的病者”愿者上钓”。

5) 除了那些像麻黄素等几种被FDA采用的中药外,我们实在无法知道中药
的疗效。本应一律严禁作为药物,尤其是那些擅自采用己知有毒性的;对环保及
保护动植及古物化石有害处的,如水银、熊胆、海马、犀牛角、龙骨…等物质作
治疗用的罪犯,一律应该作为刑事案处理。

6) 我真不明白为何有人胆敢将中药提取的液体作静脉注射药剂。如果在美
国,使用中药注射剂的人恐怕都要负上刑事责任的。这是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
为,不单是违反现代医学常理,而且亦不是中国传统的给药方法,的确是不中不
西的骗术。

敬祝安好

刘量衡上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声讨中医药管理局
2011-09-20

王澄

一.专门制造看病贵

现代医学在中国越来越规范,以前做错的事在一点一点纠正。比如感冒初期
打点滴和滥用抗菌素的错误。然而,让人无法相信的是,全国的医生为了给医院
和自己增加收入,在正规的治疗以外,总是劝病人多买一些中成药。这些中成药
的价格往往很贵。

我相信大多数现代医学的医生并不认为这些中成药有确切的疗效,但是他们
很可能错误地认为,中成药没有什么副作用。全国的医生盲目推销中成药至少对
病人有三方面的害处:1。Take risk服用没有科学研究作为结论的中成药可能会
给病人带来额外的危险。2。如果中成药真的有某些方面的功效,(不一定是医
生要的功效),它会混淆正规治疗的结果。3。人为制造看病贵。中国的医生一
定要有良知。西方的教育方法是:医生先问自己,如果这个病人是我妈妈,我会
这样做吗?

这个错误的根源在政府。中药是国际公认的保健品,国际否认的药物。而中
医药管理局和中国药监局不能与时俱进,积极纠正这个历史错误。继续给13亿中
国人提供这种“政治药”,“爱国丸”,置人民的生命健康受害和看病贵的社会
困难而不顾。这种政府部门绝不是爱人民的,这种政府部门是骗人民害人民的。

二.让新生儿拉稀

新语丝6月4日刊登了贾景树医生的文章说,产儿科医生以中医治未病为由,
给正常新生儿服用中药,说是预防黄疸。这些中药引起新生儿腹泻。

三.一贯糊弄农民,穷人和平民

中医说自己在农村和社区诊所还有市场,原因是农民和平民没有钱到大医院
看病。中医药管理局完全不知道人与人之间应当是平等的,即使需要努力去争取
这种平等。中医药管理局主动制造“城里人吃药,农民和平民吃草”的错误方针,
和党中央的和谐社会的目标唱反调。

四.坑害青年学子

中国的现代医学教育正在积极和国际完全接轨。正在承诺国际指定的最基本
医学知识教育的内容。要培养国际人,国际认可的医生。而中国中医药大学还在
培养现代医学内容和学时远远不能达标的“废品”。全世界哪个国家有这样办大
学教育的?不是按照市场未来走向办专业,而是为那些老也不死的文盲中医教授
撑门面。你们今天坑害了这些中医学子,明天他们会饶了你们吗?

五.落井下石

十几年,二十多年拿泰国,坦桑尼亚,中国的艾滋病人盲目作中药实验无效。
凭空给这些已经绝望的病人提供了受到中药毒副作用伤害的机会。

六.为虎作帐

70年代到2008年期间陈可冀吴咸中时代的中西医结合学会因为滥用中药注射
剂等,基本可以定性为犯罪团伙。他们发明的中药注射剂到现在还没有被取缔,
还在继续残害中国人民。中医药管理局一直在包庇这个犯罪团伙,最终没有好下
场。

七.把糟粕说成奇葩

民族医是中华民族的糟粕。最近大家谈的比较多的是西藏问题。回顾50年前
的西藏奴隶制度,大家都认为是极为落后的。为什么在那个落后制度下的藏医会
是个宝?中央电视台实地报道藏药就是把金子烧成灰做药引子可以包治百病,你
信吗?

八.不讲人道,纵容中医造假药

中药重金属毒,大量中药里掺西药,掺兴奋剂,中医药管理局从来不说真话,
假装不知道。外国报道了之后中医还说中国人吃了没事,能骗老百姓一天就算一
天。中医院给病人看病,居然提出“先中后西”,“能中不西”。居然可以把病
人的需要放在第二位?在世界上都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不文明的动物。

九.宣扬伪科学

十.浪费纳税人钱财50多年

十一。半心半意救灾民

这次西川地震,全国人民一心一意抗震救灾,急灾民所急。只有中医药管理
局是半心半意抗震救灾,急中医所急。“很多中药和中医技术平时推销不出去,
看这次利用救灾能不能多推销一些。”

十二。混淆药和保健品的界限

中药注射剂在国际上被绝对禁止。中草药中成药在国际上属于保健品,不是
药。为什么全世界都说它不是药,是草,偏偏中医药管理局说它是药?中华民族
是次等民族吗?

中国政府一定会为中医药管理局20多年的错误付出沉重的政治代价。
(完)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加快病人基本权利保障立法刻不容缓
——从我的两次看病经历说起 作者:张功耀


去年国庆节期间因为牙痛,和最近7月30日因为右边肋骨骨折,我分别买过
一次药,看过一次急诊。这两次,我作为一个病人的基本权利都被不同程度地剥
夺了。

去年国庆节期间,我去张家界游玩。去之前,牙齿有些疼痛。本想带点甲硝
唑,却忘记了。上午行车,下午游玩,一天下来,牙齿虽然痛,还能坚持住。到
了第二天清晨,“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实在忍受不住了。于是,起了
个大早,清晨薄雾中,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大药房”。我敲开了24小时服务的
“售药窗口”,叫醒了里边守柜台的小伙子,说明要买甲硝唑。

小伙子没有找到我要的药。转过来问我得的什么病。

我说:“牙痛”。

小伙子拿出一盒“清热降火”的中成药来解释说:“这药蛮好,吃这个吧。”

我说,“不要。我只要甲硝唑。5毛钱一包简装的,有一包就行。”

小伙子还算有耐性。又找了好久,找出一盒“人工牛黄甲硝唑”。我强调说,
我只要“甲硝唑”,不要“人工牛黄甲硝唑”。

小伙子看上去的确耐性好。他再回到柜台上找了一圈。然后回来跟我说:
“没有你要的甲硝唑,只有人工牛黄甲硝唑。”

看起来,我是躲不过“人工牛黄”了。

我是非常厌恶人工牛黄的,尤其厌恶在好端端的西药中加人工牛黄。稍微懂
点“良好药物生产”(GMP)知识的都知道,甲硝唑加人工牛黄,在医药上属于画
蛇添足;在商业行为上属于欺诈销售。更重要的是,加了人工牛黄之后,有效成
分甲硝唑的含量变得不均匀,影响疗效。

但是,药店里没有纯的甲硝唑卖。没有办法。我只好赌一把,权且将人工牛
黄当作穿肠而过的异物吃,只要其中有足够的甲硝唑就行。于是,本来5毛钱可
以解决问题的,我花了12元钱买了一盒人工牛黄甲硝唑。

回到宾馆,连忙吃下两颗药丸。我知道,人工牛黄甲硝唑当中的人工牛黄,
纯粹属于画蛇添足,实指望吃进去的这两颗药所蕴含的甲硝唑含量足够。可是,
吃了两颗药以后,一上午下来,却毫无疗效。牙齿越发疼痛了。中午饭以后,我
再去清晨买药的那家药店。因为此时已是大白天,药店开架售货。我亲自找到了
简装的甲硝唑片。花5毛钱,买了一包。按照剂量,一次吃了4片。下午再去玩。
到了晚上,疼痛就缓解多了。到第二天中午,牙齿就不痛了。

药店明明有5毛钱一包简装的甲硝唑,药店售货员却偏偏卖给我12元钱一包
加了人工牛黄的甲硝唑。实在气愤。然而,在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病人基本权利”
的社会里,我纵然气愤,也只好忍气吞声,没有别的良法!

最近,我在北京学习了一个月。临近结束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断了两
根肋骨。现在仍然在康复之中。

起初,我不那么在意。以为仅仅是摔了一跤,根本没有想到会骨折。因为明
天就要全部结束,动身回家了,决定还是今晚到医院去检查一下。在学习小组组
织员梁老师和我校同道雷老师的陪同下,我到附近的北京仁和医院挂了个外伤急
诊号,做了一次B超和放射检查。内脏还好,没有受到伤害。但是,两根肋骨发
生错位骨折的诊断结果,却使我吃了一惊。

医生建议我留观。我接受了建议。我知道,对于这样的骨折,留观一晚,防
止病情恶化(因为骨折已经错位),做些消炎和止痛处理,是完全必要的。

因为我已经被诊断为骨折,陪同我的梁老师和雷老师都特别照顾我,不要我
动。她们把钱交好,把药取回来,悉数交给了留观室的护士。

护士把我领到留观的13号病床上,要给我打点滴。我问护士:“给我打什么
药?”

护士答:“医生开的药。”

我问:“医生开的什么药?”

护士不答。看上去,她很不情愿回答我的提问。

其实,病人了解自己究竟接受何种治疗,服用什么药,为什么必须服用这些
药,这些都是病人的基本权利,任何医生、护士、药品销售商都不能剥夺病人的
这些基本权利,即使病人神志不清,不能亲自提问,由亲属或陪同人员提问,医
生和护士也必须耐心回答。可是,咱们中国的医生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国家也
没有制定《病人基本权利公约》来保护病人的这些权利。

雷老师把药品清单给我看。顿时,吓了我一跳。里边有一种中药注射剂:七
叶皂苷钠。

我是彻底拒绝中药注射剂的。于是,我叫雷老师去同护士交涉,声明我不接
受中药注射剂。

雷老师去了不久就回来了。雷老师回话说:“这件事要医生签字。”又说:
“护士说了,即使不用这种药,也不能退钱。”

我叫雷老师去找主治医师:“你去跟医生说,不退钱可以,但我坚决不打中
药注射剂”。

雷老师找到了医生。医生同意了。删除了这个中药注射剂。

我躺下了,护士要来给我打针。我看见药瓶上有“头孢”两个字。我对护士
说:“打头孢要先做试验。”

护士没等我回答,就把针扎进了我的血管。躺在床上的我,翻身已经很痛,
说话也相当困难了。我没有力气要求护士必须先做试验再打针,只好赌:“兴许
打这种头孢不要先做试验罢”。

就这样,没有经过任何试验,我就被强行注射了头孢西丁钠。

大约30分钟以后,护士给隔壁的一个病友做点什么,我顺便问了一句:“护
士,我今天打的药,除了头孢,还有什么?”

她说:“就两种,一种是鹿胍多肽,一种就是头孢西丁钠。”

“没有打中药吧?”我问。

“没有打。医生同意了你的意见,把中药注射剂给删除了。”护士答。

我实在无法忍受医院留观的环境。在这家医院,说是留观,医生根本就不来
看你一眼,连供病人紧急呼叫的呼叫器都没有。留观室脏兮兮的。单是嗡嗡叫的
蚊子就叫我受不了。于是,我打完点滴,在医院门前打了个的士,逃回宾馆睡觉
去了。

第二天,我上了火车。第三天清晨,我回到长沙。回来以后我才知道,鹿胍
多肽是中药注射剂。就这样,我还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明不白地接受了
中药注射剂。

我国的绝大部分医生,不管是中医生还是西医生,都是在“中西医结合”的
不良医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我不能说给我们“捆绑销售中药”的医生都是“没
良心的”医生。但是,医院的医生开什么药,护士给病人打什么针,病人为什么
必须接受这样的医药处置,应该让病人或病人亲属知情。医生没有权利在处置病
人的时候不让患者或家属知情。

可是,咱们中国虽然伟大,却至今没有关于“病人基本权利”保障的立法。
一个病人,只要一进医院,就被置于中医中药的包围之中,和随时遭遇不良医生
的恐吓和敲诈勒索之下。像我这样,明知人工牛黄加入甲硝唑属于画蛇添足,我
却拒绝不了;我情知中药注射剂没有疗效,而且不安全,却依然被不明不白地注
入了中药注射剂。长此以往,有朝一日我再生病,恐怕医生给我注射氰化物,我
也没有办法拒绝。这是多么可怕的展望!

为使我国公民进医院看病之后的“病人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尤其是避免病
人在医院受到不明不白的处置,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快《中华人民共和
国病人基本权利公约》立法,实在是再迫切不过的了。

但愿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能够听到我的这个呼吁。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中药也有针剂?中药注射剂事故频发安全性引担忧
2015-10-21 14:04:19 来源:京华时报


中药注射剂安全吗?近年来,鱼腥草事件、刺五加事件、茵栀黄事件、双黄连事件的发生使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引发社会的广泛争议。国家药监总局称,中药注射剂使用应遵循“能口服给药或肌肉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等原则。

中药也有针剂?能保证安全性吗?伴随着因中药注射剂引发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医学界对中药注射剂的争议也越来越大。日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中强调了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问题的严重性。报告显示,去年全国收到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12.7万例,其中严重报告占6.7%。

今年4月,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曝出“生脉注射液事件”。国家食药监局称,苏中药业生产的生脉注射液在广东省发生不良事件。

事实上,针对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近年来已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此前的鱼腥草事件、刺五加事件、茵栀黄事件、双黄连事件等,都是中药注射剂引发的事故。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排名前十名的药品分别是:清开灵注射剂、参麦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血塞通注射剂、舒血宁注射剂、血栓通注射剂、丹参注射剂、香丹注射剂、生脉注射

剂、痰热清注射剂。据悉,排名前20位的相关药品不良反应中,涉及合并用药的报告占42.3%;发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不良反应报告多于其他医院。

医药行业分析师史立臣分析,“由于使用中药注射剂而产生不良反应的病例在现实中比这多很多。”

中药注射剂属高风险品种

中药注射剂在各级医院的使用率依然可称得上普遍。为何一边广泛使用一边依然风险不小?

朝阳医院药事部主管药师张征介绍,中药注射剂的提纯工艺水平一直参差不齐,产品质量对不良反应的发生推波助澜;另外,中药材原料受到各种外在因素影响,成分有所差异且相对复杂,部分制成注射剂后品质并不稳定,容易引发不良反应。

此外,临床一定程度的滥用也使得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增多。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品在临床上联合使用现象普遍存在,这可能增加用药风险。

业内人士透露,中药注射剂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广泛兴起,但是中药注射剂的质量、技术却一直没有改善。由于中药注射剂的应用历史较短,有些不该研制、不该生产、不该销售、不该进入的药品,历经公关处理,都被批准生产了。同时,研制、生产、销售中药注射剂的高回报率促使药企争相上马中药注射液生产线。以住院患者每天使用剂量为例,中药注射液较其他常规剂型的药品价格高出2至3倍。

张征指出,中药注射剂属于高风险品种,质量标准的提高势在必行。政府部门应该对其加强质量监管,同时应补充进行系统的临床安全性再评价,淘汰安全性差的、有替代治疗方法的品种。

中成药能口服就别注射

中医针对个体辨证用药,每个人用多少量均有不同。但变成中成药后,很多情况下成了患者自行用药。剂型一旦从口服变成静脉注射,危险性更是相应加大。

临床中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同样的药,患者作为汤药服用时相对安全,但注射使用时却容易出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2006年发生的“鱼腥草注射液事件”就是例证。

张征表示,中药注射剂成分往往复杂,所引起的不良反应也难以确定原因。因此,在临床使用中药注射剂时,要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禁忌症使用,尽量避免与其他药品混合配制,并避免快速输注,同时要密切注意病人用药后的反应。国家药监总局提出:中药注射剂使用应遵循“能口服给药或肌肉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等原则。

责任编辑:张苹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关于中医药的网上争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1: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为便于读者了解有关“取消中医”争论的背景情况,我们将网上讨论的观点作一集纳。“正方”简称“正”,为“否定中医药”论者;“反方”简称“反”,为“支持和维护中医药”论者。

正:中医应全面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民间。

反:中医在历史上不仅在民间享有盛誉,而且长期占据主流医学的地位,是中国医学的特色和优势。

正:《黄帝内经》等中医经典名著中有不少封建内容。

反:凡是古籍必定或多或少含有那一时代的痕迹,而涉及封建的内容早已从现代的中医教学中剔除。

正:根据“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管理中药市场,不允许销售珍稀动植物产品及其制成品。

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管理逐步严格,虎骨、麝香等名贵中药材早已退出中药市场,很多濒危中药材已有了人工替代品或人工种养殖产品。

正:警惕中药“有效”之中蕴含“有害”。

反:“是药三分毒”,中西药物均不能“免俗”,但有毒不等于有害,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的应用能使其趋利避害。

正:中药“有效”后面隐藏着欺诈和浪费,中医自己并不确切知道一服方剂中究竟哪味药起了作用,却一再“捆绑销售”十几味药。

反:中药的特点是调动人体自身力量抗御疾病,而不是像西药那样某一成分针对某一靶点治疗,一服中药在“君臣佐使”等配伍原则下,才能起到增效减毒的作用。

正:中医谈不上“国粹”,落后的东西就应当坚决地弃掉。

反:中医是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它的价值有待发现。身为中国人应当发扬它,而不是诋毁。否则,它将像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一样,我们的知识产权,最后被外国人学习并发扬了。

正:充满“阴阳五行”等术语的中医理论,不是科学。

反:中医具有几千年成功的经验做佐证,它为什么能够独出一门而长盛不衰?中医与现代医学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理论,“阴阳五行”等是中医理论的表述方式,这正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内容之一。

(燕 玲)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中医理论是一门当今最大的伪科学
2017-05-12 思想贩(李笠农)

伪科学是科学和人类社会进步的大敌。不过,伪科学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从长远的角度看,伪不敌真、邪不压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伪科学终将会被人们抛弃。但可怕的是那种贴着'国粹'标签,受到国家保护的伪科学。这种伪科学则不大好对付,因为它头顶上有一把由政府提供的保护伞,它可以同科学进行不公平的竞争。它有宣传邪说的自由,而别人没有批评邪说的自由,你一批评就可能被人扣上'贬低民族文化'、'崇洋媚外'等大帽子。中医理论就是这种受到国家保护的伪科学中的第一大户。

国家为什么要保护这一伪科学?没啥正经理由,不外呼就是因为那是'国粹'。即使是癞疮,那也是咱们中华民族头皮上长出来的。否定了它,岂不是给咱五千年的辉煌民族文化抹黑吗?

不仅政府加以保护,而且很大一部分民众也赞同这种保护,并且把中医理论视为是一门科学。为什么会如此,一种说法是,中国民众的科学jiaoyu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对伪科学缺乏足够的鉴别力。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我认为它还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仍然在于国家的保护。

在知识信息高度膨胀和社会生产高度分工化的现代社会,任何人都不可能是每一个学科领域的专家。隔行如隔山。例如我是学文科的,对自然科学了解就不多,因此一个学理工科的人拿他专业中的一个很低级的把戏就能把我骗了。但我同样也能拿我专业中的一个低级把戏把他骗了。别说文理这种大的分科,就是在同一个专业里,有时隔门也如隔山。记得有一次我就一个数学问题去请教中国科学院数学所的一个研究员兼博士生导师,他看了以后说,'我不懂'。我十分诧异,问,'你不是专门研究数学的吗?'他回答说,'这很正常,在我们所,经常是你研究的东西我不懂,我研究的东西你不懂。数学的学科分支越来越多,你即使研究一辈子,也不敢说自己懂数学。'所以,*的信众中会有许多专家学者,一点不奇怪,因为他们虽是某个方面的专家,但他们对人体生理学却可能是一无所知。因此,当有人在这方面吹得神乎其神时,他们就有可能上当。所以,对于一个专业性的问题,无论你懂不懂,你只要假装懂,并且有一个很好的口才,闭眼瞎说一气,总会有一部分人相信,因为总会有一部分人比你还外行。例如数学先生之所以能在网上赢得一批崇拜者,就是他深明这一原理的结果。他在网上只管求异、

求邪、求怪,而从不求真,但也总能赢得一批头脑简单者们的喝彩。相反,一些网友的严

肃求真的帖子,反倒可能平淡无奇,引不起人们兴奋。

那么在这种信息膨胀、分工日细的时代,伪科学是不是就可以大行其道了呢?也不一定,因为伪科学还有一个天敌,那就是---言论自由。伪科学能骗得了外行,但它却骗不了内行。无论其骗术多么高明,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人们有学术批评的自由,内行人总能够轻而易举地将其揭露,让其露馅。但是,一旦这种批评自由受到了限制,那就完蛋了!中医的那些荒谬理论,之所以在科学高度发达的当今还能够大行其道,蒙骗和坑害大众,主要就是依赖了政府的保护,依赖了政府对批评自由的限制。

我想,肯定有人会这样来反驳我:'你纯粹是在胡说八道!我明明看到中医治好了很多人的病呀?中医理论要是伪科学,它怎么还能治好病呢?'

这些人的糊涂认识产生于如下两个原因:

(1)他们不懂得中医理论和中医经验的区别中医经验是一种发现,而中医理论则是一种解释。 发现是客观的,而解释则带有主观性,甚至可能完全是一种胡说八道。比如,有一种什么植物,人吃了会中毒身亡,人们领教了以后就不敢再吃了,这就是经验。人们纳闷,为啥吃了这东西会死人呢?于是有人就出来解释了,说是这种东西吃进肚子后会在肚子里着起火来,把人的心肝烧焦,并且还能爆炸开来把人的肠子炸断。说的人可能是吃饱了撑得顺嘴胡说,也可能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故意招摇撞骗---反正也没人敢吃上一把,然后切开肚子看看。于是有些老实人们就信了。其后,人们以讹传讹,慢慢就成了一种理论。罗贯中在《三国演义》里讲,吉平给曹操喂毒药,被曹操一推,药汁洒到了地上,于是地上冒起一股烟火,并且地砖也裂开了一条大缝。稍有些药理学知识的人,看到这里岂不得笑破肚子吗?可见满腹经纶的罗贯中在医学方面也是个白丁。中医有时也能治好病,就是基于人们在千百年里所积累起来的一些实践经验,而跟它那胡说八道的理论一点关系也没有。

如果说荒谬的理论仅仅是对已获得的经验进行事后解释,对实践没有什么影响,那倒也不要紧。但其实不然。人们需要理论的目的是为了用它来指导实践,而这样一来麻烦就大了,错误的理论就成了误人害人的罪魁祸首。例如中医理论中那个最荒谬的五行说,最开始不过就是江湖术士们招摇撞骗的一种戏法。说是世界上一切东西都由金、木、土、水、火五种元素构成,而这五种元素之间又有一种

相生相克的关系: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以现在的科学观点来看,

这不纯粹是一种荒谬愚昧的原始人的概念游戏吗?这种概念游戏本身在逻辑上就漏洞百出,完全是靠偷换概念来建立牵强附会的联系。例如,说金能生水,啥理由?金属能熔化嘛。好,就算熔化的金属是水,那么从这种'水'里怎么会长出木来呢?显然后面的一个水又被偷换成了非金属的水。再如,火只是一种物质的化学变化过程,它本身怎么会成了一种物质呢?再如,'克'是啥意思?一个地地道道的糊涂概念!既然它与'生'的概念相对,那么它的含义就应当是'灭'啦?可是,金克木不过是改变了一下木的形状,怎么能叫灭?木克土,难道植被不是在保护土壤,而倒是在消灭土壤?土克水,那么黄河上游的土壤怎么会被水给冲跑了呢?就是这样一个江湖术士的诡辩游戏,中医居然把它拿来在人的身上胡套。先套五脏: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再套五腑(不是六腑吗?不行呀,六跟五套不上,所以只好扔掉一个啦):胆属木、小肠属火、胃属土、大肠属金、膀胱属水。既然把五脏五腑套进了五行的框子,那么再根据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一大堆胡说八道就来了。例如什么:'肝属木,脾属土,故肝可以抑制脾。脾要是有了病,就应当''''抑木扶土''''。'此外,中医不仅用五行说来胡套人的身体器官,还用它来套颜色,套味道,套这套那。什么青属木、赤属火、黄属土、白属金、黑属水;什么酸属木、苦属火、甘属土、辛属金、咸属水,等等。然后,根据那个跳大神的五行说,这'理论'就又来啦。例如什么:'肝色属青,味属酸,故如有面色发青,喜食酸味等症状者,则可诊断肝脏受病。'由此可见,中医的许多理论与那些巫婆大仙们跳大神的原理,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根据这种'理论'来给人治病,不纯粹是瞎胡闹吗?!

(2)他们不懂得'伪治疗'的原理

所谓'伪治疗',就是装模作样的治疗,而实际上患者疾病的变化与痊愈跟这种'治疗'没有多大关系,即使有一点关系,那也只是推迟了疾病的痊愈过程。伪治疗(包括巫婆大仙们的行当)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乃是基于这样一个重要的客观事实,而这个客观事实大多数病人是绝对不知道的,那就是:百分之九十病人的疾病是可以自愈的。也就是说,假设有100个人患了病,即使没有医生的治疗,其中一病不起而直至死亡的人

,一般也不会超过10个。因为人体有一种很神奇的抵御疾病和完善自身的生理功能,90%的疾病它都能够将其克服。因此,即使你对医学一窍不通,你只要穿上一件白大褂,往医院的诊室里一坐,来了病人你随便给他开点什么药,比如维生素啦,消化散啦,止疼片

啦什么的(只要别开那些极危险的烈性药就行),我保证你的治愈率能达到90%以上。病人们的头脑里永远有一个无法摆脱的误区,那就是他认为他的病不治就不会好。所以,你即使以100元的价钱卖给他一个羊粪蛋儿,他病好以后也会对你感激不尽,尽管事实是,他如果不吃你给的这个羊粪蛋儿,他的病可能好得还会更快一些,但这一点他是绝对不会知道的。

鄙人刚在医院坐门诊时,就傻呼呼的。有时来了病人,我看了以后,就告诉他,'你这病不用治,顶多三五天就会好的。'于是很多病人背后就说啦:'某某某这个小年轻,根本就不会治病,对病人也很不负责任。老说你这病不用治,自己就会好。真没听说过还有这种道理。'我听到后感到很委屈,但我认为我是完全按照医学上的道理来办事的,你不信,我也没啥办法。但后来有一次,我看到我的一个同事老大夫,给病人开了一大堆与其疾病无关的药,我就问他:'你那些药是治他那种病的吗?'他笑笑说:'反正都是些营养药,吃了也无害。你要不给他开点药,他就会说你没有给他认真治。'一言点醒梦中人,我顿时开了窍。打那以后,我也就聪明了起来。来了病人,不管大病小病,有没必要吃药,我都给你开上一点药。不管有用没用,至少对你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嘛。如果不开药,你会骂我,而且你的病好了,也不领我的情。给你开上点药,即使根本没啥作用,你的病好了,你也会把帐记在我头上,而且药钱又不用我出,何乐而不为呢?这就叫'伪治疗'。但这有啥办法,又不是我愿意这样做,都是你们这些愚昧的病人们给逼的。尽管对很多病人,我采取的都是这种伪治疗办法,但如果有人说我不会治病,我的病人中肯定有90%的人会站出来说,'你说某某医生不会治病?纯粹是胡说!我的病就是他给治好的呀。'所以,当我说中医的理论是胡说八道时,肯定会有95%的病人会站出来反对我。怎么成了95%?因为除了90%的自愈病人外,还有5%的病人的病是被中医们以中医经验治好的。当然,我这里没有把具有副作用的伪治疗考虑在内,如果把它考虑在内的话,那么上述比例数大概还得改为90%,因为可能还有5%的本可自愈的病人,被那种以阴阳五行说为基础的

伪治疗给治死了。

因此,我的主张是:彻底抛弃那些以原始迷信为基础的中医理论以及与其相关的各种伪治疗方法,同时把那些有实用价值的中医经验纳入到现代科学医学的研究视野中来加以研究提炼,并使其溶入到现代医学中,直至最终让中医这一门落后的原始医学寿终正寝。这样,我们国家的医疗治愈率就将会从90%提高到95%(当然,这

个比例数只是一种理论描述语言,不一定与实际的数字完全相符)。

中医的神话

中华民族的祖先在与疾病做斗争的几千年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这一切经验的总结就是中医。在现代医学(西医)相当发达的今天,这些经验仍然是不可忽视的。但是,我们应该知道,防病治病,保障健康主要靠现代医学,中医只是处于辅助、从属的地位。然而可能是处于祖先崇拜或者是厚古薄今的心理,在民间仍然流传着片面抬高中医的种种说法;更有甚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负责任地鼓吹中医高明,断章取义地解释中医理论,故意混淆概念,制造了一个个中医的'神话'。现在让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些说法错在何处。

神话一:中医讲究整体,讲究联系,把人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所以脚上的痛苦可以从头上(如耳针)治疗(貌似有据的脚底穴位、耳廓穴位按摩)。而西医把人看成机器,把整个的人机械地分割开研究,不懂得联系的道理,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分析:说现代医学不懂得联系,不懂得人身是一个整体,这纯属胡说八道。事实上,任何医学研究的结果都是要治疗一个人!而不是治疗人的某一个部分。世界上存在的任何一种医学,都是把病人当一个整体对待的。中医强调整体联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限于生产力的水平,中医缺乏了解细节的能力。而现代医学有能力研究生命过程的细节,同时又将这些细节组合起来,这才能更好地把握整体。可以大到人体,小到分子,进行综合研究。

虽然,在现代基础医学研究中,常常利用离体的细胞、组织、器官,可是这类研究的结论从来就只是个线索,必须经过体内实验的研究进行验证。就是说,必须在人体的整体环境中确认其结论。没有哪种药物,仅仅经过体外实验就用于临床的。这也说明了,现代医学从来就没有忘记人身是一个整体。

当然中医有一种理论是现代医学不能接受的,就是中医的'全息'思想,即人体的一个小部分,会(定位地)反映整个人体的健康情况。中医相信耳廓的皮肤(或足底的皮肤)和全身的各个器官一一对应,象一个倒立的人形;相信手

腕的脉搏会反映内脏的情况,而且是左手心肝肾,右手肺脾命。现代医学相信人体是内在联系的,所以桡动脉——脉搏所在处——取血化验来了解(几十厘米以外的)肺的情况;但不能相信中医这种'全息'联系,因为中医既不能在理论上证明这种联系的必然性,实践中也找不到客观的'联系之物'是什么。我问学中医的人,为什么足底能对应人体,手掌就不能?为什么脉搏是左手心肝肾,换成肾心肝或

肺脾命可以吗?没人能回答。我们应该说不相信这种无法证明的联系,并不是不相信所有联系。现代医学相信人体是内在联系的,但那不是中医式的联系。

至于脚上的痛苦,应该从哪里下手治疗,现代医学完全不逊于中医。假如我遇到一个腿脚不便的病人,一定是通过细致的检查判断其病因如何。如果是局部的肌肉、骨、韧带的因素造成的,通常是以局部(脚)的治疗为主;如果考虑是神经源性的因素,病变部位可能在脊髓或脑,治疗手段就要作用于腰或头;如果是血管因素,在局部治疗的同时,必须考虑全身有无病变,是否与动脉硬化、糖尿病等有关,可能就要治心或胰等;这样的考虑还有很多。所以,说现代医学只懂得'脚痛医脚',完全是一种污蔑。当您真的脚痛时,无论是中西医都要具体病症,具体分析,在没明确诊断时,谁都不能肯定从哪里开始治疗。

神话二:中医治疗疾病是标本兼治;西医是治标不治本,难去根,易复发。

分析:这是典型的把水搅浑的说法。中医病理中对疾病的分析有'标'、'本'的概念,分别指疾病的外在表现和内在本质。比如疾病的本质是'阴虚'时,本来应该是面色发白,身上发冷;但也有可能表现出面色红润,手脚心发热,所谓'阳'征。这时说'本'是'阴虚','标'是'阳亢'。治疗是要综合考虑,要'标本兼治',不能只顾一头。但同时中医治疗原则中又有'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说法,要求医生在急救时,抓住主要问题,在'标'的问题突出时,先予解决。

这些说法,如果作为一种医学思维的逻辑,现代医学也是同意的,在对疾病进行分析时,也强调抓住疾病的本质。但是在中西医学临床实践的交锋中,现代医学在急救这个领域中表现出绝对的优势(现在所有的中医院的急诊都是西医方式),中医完全失去了这部分'市场份额';而在其它领域,优势就没有那么明显,比如气管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还缺乏象良性肿瘤手术切除那样一劳永逸的办法,也

就给中医留了一定的空间。一些人就把这个事实和'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硬拉在一起,胡说什么西医只治标,不治本,只能管急救;中医是标本兼治,能去根,能管慢性病。如果按照他们的说法,为什么急救时你不看中医,不是连'标'一块都能治吗!假如你患了良性肿瘤,我看你怎么用中医'治本',如果西医开刀手术,一刀割掉了,是叫治什么?

这种神话还有一个要害:他们故意混淆'应该'标本兼治,和'能够'标本兼治。中医治疗的原则是标本兼治,这是个目标,但未必能治疗成功。但散布这种神话的人公开只说'中医是标本兼治'这七个字,蓄意误

导老百姓,暗示'中医能够治疗疾病本质,能去根,不再复发'。因为中医其实也做不到'去根不复发',所以他们只能暗示,不敢公开说。

神话三:中医讲究辨证论治。

分析:(中医的辨证施治'标签,是1958年通编教材时才加帖上的)。孤立地说这句话,并没有错。因为中医的一个重要原则和特色就是'辨证论治'。但反复强调这句话的人,可不是想陈述事实,他们用的是与前面同样的手法——混淆概念,误导大众。

由于我们的历史和国情,一般老百姓都听说过'辩证法',尽管多数人不见得懂'辩证法'的内容(矛盾的对立统一、相互转化、否定之否定),但大都知道这是个好东西,是褒义。稍微有些知识的人,会知道与'辩证'的反义词是'僵死、一成不变、形而上学',可见'辩证'有多好。

而中医的'辨证论治'是说疾病的诊断,在确定病名后,还要按病人的具体表现,确定其属于何'证'。比如咳嗽,要分辨病人是'寒'、'热'还是'燥'哪种'证',不同的'证'用不同的药。这种方法本身的好坏不在我们现在讨论的范围内。

请大家注意'辩证法'和'辨证论治'本来毫无关系,汉字的写法也不一样。但那些'造神话'者,就是想让你认为这两者是一件事。他们反复强调'中医讲究辨证论治',就是想让你认为中医符合'辩证法'是好的,西医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形而上学的'

神话四:纯中(草)药制成,无毒副作用。

分析:彻头彻尾的谎言,目的就是骗老百姓的钱。

第一,正规的中医,都承认中药有毒副作用,《本草》等药书上都明确记载乌头、附子、洋金花等药物的毒性很大。

第二,千百年前象东汉小皇帝喝的鸩酒、武大郎吃的砒霜这些毒药,肯定不是现

代化工产品,不是中药是什么,你能说它没毒吗?

第三,老百姓很少听说中药的毒副作用的报道,原因不是中药没有毒副作用,而是我们对中药研究的还很少。古代人限于能力,对中药的毒性只有粗略的记录;而中药的现代医学研究还很不足。就已经研究过的中药来说,毒副作用也是不小的。如果你害怕药物的毒副作用,我看你还是吃西药。毕竟西药的毒副作用还有说明书,有研究文献上的记载,你还可以小心,可以预防。避免糊里糊涂地吃中药,糊里糊涂地中毒。

第四, 稍微夸张一点说,连大米饭、食盐都不是可以随便吃的东西。糖尿病人过量进食大米饭可能加重病情,高血压患者吃盐过多会升高血压,暴饮暴食会诱发急性胰腺炎。更何况'是药三分毒',中药哪里有那么安全?

神话五:西医发展已经到头了,以后要向中医学习。

分析:21世纪学习中医的人还在看2000多年前的《内

经》,1500年前的《伤寒》、《甲乙经》,500年前的《本草纲目》。中医近二百年有什么重大发展吗?莫说现代医学向中医学习如何发展,中医自己都很难维持和发展了,哪里有什么能力去指导现代医学。

以上,我们分析了有关中医的种种神话,目的是要戳穿一些牛皮,澄清一些偏见。当然,我认为正统的中医(不骗人的)在可望的将来还是会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尽管前景不太乐观。

来自: 《科学和非科学问题》
楼主:万水千山1901  时间:2019-09-03 20:02:13

中医药学和系统医学毫无共同之处,也不能做为发展现代医学的指导思想

2007-12-12  司履生

现代医学(在我国,现在还被许多人称为西医)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保障
人民生命的最有力的科学武器。20世纪人类寿命延长了一倍多,没有现代医学的
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各个国家的传统的民族医与之相比都黯然失色,都无法抗拒
现代科学的洪流,不能不退出世界医学的主流。

在中国,也只有在中国,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在毛泽东的一句最高指示的指
引下,几代政府官员却始终高唱着,“中医药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和中华文明的结
晶,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医药也是世界医学宝库中
独具特色的财富和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发明之一,为世界文明做出了杰出贡献”。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并把“中西医并重”作为医疗卫生
事业发展一贯坚持的方针,始终强调要更加注重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不断增强
中医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
力度,也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大力扶持发展中医药”。

最近,新上任的卫生部长,拥有教授头衔的科学院院士,陈竺,更是唱出了
时代的最强音,要用传统中医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指导现代医学研究,要创造出
一个高于中医高于西医的现代医学体系。在这里,所谓的中医理论到底指的是什
么?按陈竺的话来说,就是整体观,辨证施治,和治未病。我在另一篇拙文里曾
就此事说过许多,这里不想重复,总之一句话,就是这种说法,是对现代医学的
栽赃陷害,硬是给批评的对方非扣上一个屎盆子不可。说这种话的人不是无知,
就是带有某种偏见,其实谁都知道,偏见比无知更可怕。作为政府官员,像陈竺
这样的,好赖是个院士,还顶着一个博士头衔,竟然不知道,现代医学从来教育
学生接待和处理病人,不只要注意患病的局部,更要注意病人是一个整体,注意
整体对局部的影响,和局部对整体的影响。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正规医学院校毕
业的合格医生会违背上述这一教导。至于说辨证施治吗,哪个合格的现代医学院
校培养的医生都懂得这个道理,要不,为什么各个医院都要求每天查房,而对重
症病人要24小时监护,而且在日常工作中,强调个体化治疗?至于说治未病,针
对病因的特异性预防,各个行业的卫生标准,日常生活中的卫生标准,哪个不是
现代医学研究的重点,而且在实际中得到有力的贯彻。我只觉得这种经过训练的
人,受某种利益的驱使,昧着做人的起码良心,实在可笑,可耻!

按理说,这种人,受国家的重托,自己又有一些必要的知识,可以分清是非,
对于人民的生命财产,持负责任的态度,向自己的上级,更高的政府高官,对如
何发展现代医学,对如何对待传统的中国医学,取积极稳妥的政策,绝不能睁着
眼睛说瞎话,把国家的政策引向歧路。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包括陈竺,徐冠华在
内的一些执政党的高官,和一些自称是祖传多少代的名中医,看到了国外许多大
学建立了系统生物学的实验室,有人提出了系统医学,一下子以为为发展中医捞
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马上拿来,当作虎皮。说中医传统理论主张整体观,符合系
统医学。在中国,要用中医传统医学的理论指导中国医药学的研究,发展高于西
医高于中医的全新的现代医学。更有甚者,陈竺还说,中药学的理论,指一服药
有几十味草药,也符合系统医学。因而要大力推进中医药学研究,用这种办法一
定能开创出中医药研究的一个新局面。

系统生物学是在分子生物学,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崭
新的科学分支。自人类基因组计划完成以来,分子生物学技术已经发展到可以说
是空前完美的地步。人们利用高通量的技术手段,一次实验可以得到大量的信息,
大量的定性和定量数据,计算机为储存这些数据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人们发
现细胞内的每一个分子都不是一对一的相互作用,都不是单线联系,而是同时和
多个分子相互作用,细胞外的信号也不是只经过一个通路传至细胞内,影响细胞
的一种行为,往往是通过多个通路传至细胞内同时影响细胞的多个行为,各个通
路的分子之间还有交叉对话,于是,细胞内的分子就形成了一个密如蜘蛛网的复
杂网络,细胞的最终反应实际上是一种许许多多的分子共同作用后的综合反应。
而且这种复杂的网络又是十分动态的,瞬息变化着的。但是在细胞的不同生命活
动中细胞内的每个分子,每个通路又不是等量齐观,各个分子有其不同的作用,
有的重要一些,作用大一些,处于几个通路的汇集点,就像一个枢纽,改变这些
分子的状态会对细胞的行为产生更重要的影响。细胞内同时表达的分子之间又是
什么关系,谁是上游分子,谁是下游分子,因果关系如何,都必须分析。不同的
实验室,不同的学者也把这种研究技术用于发育生物学的研究,用于神经系统结
构与功能的研究,用于心脏功能的研究,结果都发现任何一种刺激都会引起一个
个体,一个器官系统的许许多多分子,许许多多传导通路,许许多多基因的变化,
而个体和器官的最终反应同样是这许许多多的分子相互作用后的综合反映,并且
证实神经系统的确是一个复杂的网络。如此大量的信息不仅需要计算机储存,更
重要的是还需要计算机进行分析,诠释和模拟,同时对于如此大量的信息如何分
析也需要数学家和工程学家编制数学模型,模拟所研究的生物系统,再与实验室
研究结合……,这就使得生物学家,数学家,工程学家和计算机专家走到一起来
了,商量如何齐心合力的来研究这种最复杂的系统,于是系统生物学便应运而生。
由此可见,系统生物学使用计算机科学,工程,物理,甚至包括哲学等,以求从
整体上了解生命系统。当前,系统生物学的出现可以说是一场革命,将使生物学
和医学的面貌发生根本改变。

总结上述,不难看出,系统生物学是严格的建立在分子生物学的基础之上,
可以这样说,没有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以及其它相应的有关研究分子与细胞的
技术和理论,就不可能有系统生物学。当然,如果没有生物数学,计算机科学与
分子生物学的结合,系统生物学也不可能诞生。

其实,只要看看系统生物学的研究工作的基础,研究内容和研究手段及目的,
就能知道现代医学和传统中医药学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完全是两轨道上跑的车,
永远不可能融合。

一是现代医学,包括系统医学是完完全全唯物的,实证的,对于任何疾病的
研究,观察都严格的建立在分子,细胞和现代的解剖和生理学基础之上,而传统
的中医药呢,有分子的概念吗,有细胞的概念吗,它的解剖生理学和现代的解剖
生理学能统一吗?它的那些器官和生理的概念能证实吗?谁能在人体里找出一个
三焦来,谁能证明心是一个思维器官,脾是一个消化器官……,谁能证实经络的
存在,展示出来营,卫,气,血中的营,卫,气是些什么东西。中医药学到现在
拿不出一个疾病的准确诊断名称,只会诊断头痛,肾虚,这个风,那个痹的,一
切都是模模糊糊,不要说没有精准的分子定位,连器官定位都没有。这种对人体
解剖生理学的认识是模糊的,对疾病的病因只有个七情六淫的概念,是模糊的,
对发病学也是只有五行,表里的认识,是模糊的,疾病的诊断也是模糊的,疾病
的治疗和原理同样是模糊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模糊的中医药学怎么可能和现代医
学融合呢。

二是现代医学,包括系统医学,其理论都是建立在现代人的科学思维基础之
上,根据事实严格推理做出的,而且是在实践中不断的检验和发展的。现代医学
根据科学实验的观察结果,把复杂纷纭的事物以科学分析归纳的方法寻找出其中
的内在联系,总结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指导防病治病的规律。传统中医药学则
不然,其理论是完全建立在易经,玄学的基础之上,是虚构的,仅仅凭借所看到
事物的一些表面现象,就牵强附会,生拉硬扯,主观臆断的编制出来一些根本不
存在的,不能反映事物内在联系的理论。试问有谁能证实中医的脏腑理论,表里,
八刚,经络,五行相生相克,……,这样一种矛盾百出的理论与现代科学毫无共
同之处。上面我们刚刚说过,细胞里的人体各器官之间的分子联系是一个复杂的
网络,受到任何一种信号刺激之后,都会引起一个极复杂的动态的反应,而且身
体的器官也绝对不是仅仅有个五脏六腑,各个器官之间的相互作用从来就不是一
个简单的相生相克的关系。人类社会对自然的认识是从神学发展到玄学,以后再
发展到科学的,现代医学的出现也就是文艺复兴,尤其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的
事。只可惜中国的传统医学没有赶上这个人类前进的步伐,到现在还无自知之明,
反而夜郎自大,竟想统帅现代医学的发展,真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世界各国的历
史都证明了科学是战无不胜的,玄学只能是科学的败将。人类的历史是先进战胜
落后,科学文明战胜愚昧野蛮的历史。玄学决不是科学。玄学是石器时代人们的
世界观和方法论,怎么可能在21世纪的今天用来指导现代医学的发展。如果硬要
拿它来指导中国现代医学的研究和医疗卫生事业,那实际上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其结果必然是本已落后的中国现代医学更加落后,拉大和世界的差距。49年以后
的这几十年我国医药落后的现状,不正说明我们应该认真检讨我国的现行医药政
策吗?

一个民族的发展总是要不断的推陈出新,否定自己该否定的东西,发扬自己
的精华,并不断地向其他民族学习,以充实壮大自己。绝对没有一个民族这样良
莠不分,丑恶不辨,竟把丑的当香的,恶的当好的,甚至把人家唾弃的东西拿来
奉为至宝,闭着眼睛说瞎话,盲目自大,又不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这样的民族,
怎么可能有自立于世界没民族之林的能力.

楼主:万水千山1901

字数:2514184

帖子分类:煮酒论史

发表时间:2019-03-26 03:10:30

更新时间:2019-09-03 20:02:13

评论数:110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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