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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魏圆圆抚养权争夺案公开调解结果 调解结案详细情况一览(转载)

楼主:九色玫瑰  时间:2019-09-30 07:42:37
原帖地址:http://news.zhicheng.com/sh/n/292039_3.html

其中公布了抚养权二审调解文书

尚未找到某些网友所说的”北京房子居住权“细节

楼主:九色玫瑰  时间:2019-09-30 07:42:37
转载文章第三页

原文:

我昨天没公布这个调解细则:

一是结案时法官说最好别公开再谈这个抚养权的案子,到此为止。

二是我觉得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我昨天发到了我的一个近百人支持者群里,大家都很生气,觉得不应该接受这样的调解方案,更觉得这样的调解方案公布出来是个不好的示范案例。

从我个人的角度,一个女性的角度,我最想要的结果就是改判,就是完全抚养权,不要抚养费都可以,就是必须给妈妈,这是我唯一满意的结果。

从孩子的角度,我提出了6岁作为阶段抚养的分界点,男方出抚养费就可以,6岁给他我付抚养费,这是我可以接受的结果。

我做出的每一步让步都是为了孩子能不在父母的极端冲突下度过人生最重要的6年,而我做出的每一步让步都是滴着血压着火做的。

为什么我今天又把调解方案发出来了呢?因为那个曾经在热搜时期,把这个税后2.3万的男方洗成了顶级富豪,把我黑成了想靠怀孕得房产捞女的大V跳出来了。图5-8

他说“魏圆圆案,双方就抚养权和财产资源达成一致“”这个案子在舆论上长期的异化就是因为上了网大家都不看钱,觉得案件的核心争议是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背后价值数千万的房产争议"

----------------敢问斯文先生以上言之凿凿的结论从何而来

他说:”这个案子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拿到的材料是女方作为法律系毕业生和律师一起拟定的共同抚养协议,我认为女方拟定的协议是她的真实意思表达“”女方会获得男方家其中之一套朝阳区房产的终身适用权,让她一辈子居住““男方的妈妈出钱雇佣保姆带着孩子在海淀生活”

-----------------敢问以上信息可否可敢亮一下证据,还案子到你手里,你是谁啊,我当时连律师都没有,哪来的律师一起拟定?何来的一辈子居住?男方妈妈出钱雇保姆在海淀生活?这又是都是哪来的
楼主:九色玫瑰  时间:2019-09-30 07:42:37
@我想追风2017 2019-09-27 12:56:42
总结了网上诸多意见,目前主要有两条:一类是众多女网友觉得抚养权一定要给女方,否则对方就是渣;另一类是更多人则认为男方其实并不渣,或渣的是女方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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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孩子角度出发,就目前证据来看,男方的优势证据比女方大,女方短板太多,所以法院判决是有其法理和现实基础的

我个人观点是双方都有自己的打算,最终苦的是孩子。因为父母之间互相仇视,往往受害最深的便是孩子。

另外如果女方想要和男方争夺抚养权,离婚前要做好准备,而不是想当然,不然就像魏圆圆案件这样,优势证据转眼就能被解读成为不利于自己的劣势。
楼主:九色玫瑰  时间:2019-09-30 07:42:37
@白发飘飘的我 2019-09-27 13:07:10
十一之前
有争议的案件要压一压热度
我们这么狂讨论,会被删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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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这个话题没什么争议啊

从证据角度来说,法院判决其实很实际啊,很有现实和警示意义

楼主:九色玫瑰

字数:1053

帖子分类:婆媳关系

发表时间:2019-09-27 20:44:29

更新时间:2019-09-30 07:42:37

评论数:25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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