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读 >  天涯 >  天涯杂谈 >  重庆南岸区有事又来了

重庆南岸区有事又来了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普及一下知识,强拆房屋只有法院才能判决并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强拆都是违法行为,打官司都会打赢。为什么他们不申请法院强拆呢?因为法院强拆,他们必须要出示四规一划,五项文件齐备,区付项目批文,还有银行专款账户,总预算资金全额全注入。我们申请他们公示,早超过公示应15天完成的法规,就是不给我们。法院看他们手续不齐,就怕担责任不敢判决强拆。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礼义廉耻不可偏废。只有知道了礼是什么,人们才能按照规范行事而不逾节;只有知道了义字当头,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有仁义,有仗义,有勇为,有担当;只有知道了清廉,才能洁身自好;只有知道了耻辱和羞耻,才能使百姓有所敬畏,言行有底线。对于一个政权而言,自然要格外重视礼义廉耻的道德建设,让人们明是非,知荣辱,有敬畏,有准则,特别是有耻感之心,才能使社会充满温情。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礼义廉耻不可偏废。只有知道了礼是什么,人们才能按照规范行事而不逾节;只有知道了义字当头,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有仁义,有仗义,有勇为,有担当;只有知道了清廉,才能洁身自好;只有知道了耻辱和羞耻,才能使百姓有所敬畏,言行有底线。对于一个政权而言,自然要格外重视礼义廉耻的道德建设,让人们明是非,知荣辱,有敬畏,有准则,特别是有耻感之心,才能使社会充满温情。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普及一下知识,强拆房屋只有法院才能判决并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强拆都是违法行为,打官司都会打赢。为什么他们不申请法院强拆呢?因为法院强拆,他们必须要出示四规一划,五项文件齐备,区付项目批文,还有银行专款账户,总预算资金全额全注入。我们申请他们公示,早超过公示应15天完成的法规,就是不给我们。法院看他们手续不齐,就怕担责任不敢判决强拆。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重庆?重庆?重庆?重庆?重庆?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大家说是该死还是不该死,保家卫国有错吗?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非法强拆者被撞死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5月13日我和陈文在重庆市南岸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请他们公示四规一划五项拆迁必备文件等,他们拒收请求书,没办法只好交给拆迁办工作人员熊刚,期满后陈文打他电话也不接,早超过法定的十五天必须回复。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对他们算什么?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天理何在!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最无耻拆迁不是政府行为!!!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许水云案再审开庭:是政府强拆还是民事侵权?是行政补偿还是行政赔偿?
2018-01-30 11:35
央广网北京1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 见习记者马欢)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0日)发布七个涉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日前开庭审理的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再审一案名列其中。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政府应如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面对强拆行为时,老百姓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开庭再审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审判员宣读的案情概述显示,2001年7月,许水云的两处房屋被纳入了城区改造拆迁范围,但拆迁人市城建开发公司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没有实施拆迁。2014年8月31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发布,同年10月26日,又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许水云的房屋被纳入征收决定范围图,但这个房屋却在此决定作出前一个月的9月26日被政府强制折除了。一审判决确认婺城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责令其参照《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许水云作出赔偿。二审法院做了改判。

审判员:二审判决认为,房屋虽被婺城区政府违法拆除,但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因征收所应获得的相关权益,仍可以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获得补偿,判决维持一审有关确认违法判决;撤销一审有关责令赔偿判决;驳回许水云的其他诉讼请求。许水云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庭审中,许水云方请求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同时提出包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物品损失在内的三项行政赔偿请求。强调二审法院认为行政赔偿可以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是错误的。

许水云律师表示,行政补偿起因于合法行为,行政赔偿起因于违法行为,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否定和谴责的含义,而行政补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采取的补救措施。行政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属于行政赔偿的范畴。

被申请人婺城区政府答辩说,涉案房屋没有相关产权证明,属于无证房屋,且本次拆除房屋为误拆,并非政府决定的拆除行为。

被申请人方表示,金华市婺城建筑工程公司在拆除区块内其他涉案房屋时,由于涉案房屋年代久远,而且与其他应拆除房屋相毗邻,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在施工过程中导致涉案房屋坍塌,本案应属于再审申请人与第三方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行政争议,答辩人自然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审合议庭认为,虽然有婺城建筑工程公司主动承认误拆,但相关证据均表明,对许水云房屋的拆除行为是政府主导行为;许水云房屋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涉案房屋确系在1990年4月1日我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建造的历史老房,属于合法建筑。当庭宣判,确认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许水云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许水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

听到这样的判决结果,许水云一家非常激动,多年的努力终于等来了满意的判决结果,许水云的妻子李金凤说:“开心,想不到的,实事求是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真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们打了三年官司。”

当天,金华市婺城区区长郭慧强也来到了庭审现场,表示一定会尊重和执行法律的判决,“通过参加本次庭审,我们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尽管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是一个民心工程,征迁工作也整体上严格上依法推进,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多的考虑了行政的效率,行政的速度,而忽略了管理上的一些细节,下一步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加强整改,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分析,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法定职责,不能随意推诿,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拆迁和搬迁等义务,表面上看可能是行政机关临时设立的机构在实施这些行为,但事实上责任还是行政机关的责任,包括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之后的赔偿责任。

审判长耿宝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案子最高法在裁判当中很明确,就是要赔偿,不能够让他再回到补偿的这个老路上去,导致当事人一个是补偿不到位,而且他不信任政府、不信任法律了。为什么呢?合法违法都一样,这个后果非常严重,所以这个案子发出一个非常清楚的信号,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如果你违法了,就必须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耿宝建说,当政府与老百姓协商不成时,政府还是应当依法积极的按法律程序行使职权,本案对所有政府机关有很强的警示意义,“我觉得这个案子就是体现了四句话,有权必有责、违法须担责、侵权要赔偿,赔偿应全面。在征收时,效率发展当然是很重要的,但你一定要给法律留下时间,给法治留下底线,依照法律规定拆除,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引导老百姓理性合法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诉求。”
楼主:忍无可忍2019  时间:2019-10-20 11:22:18
政府违法强拆房屋 法院判定仅“补偿”不行,要赔偿!快看
央视网新闻18-01-3110:18 央视网消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行政强拆也颇受诟病。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第27条明确,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但随着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拆迁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日前刚刚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政府强制拆迁引发的行政申诉案件,这起案件当庭宣判,判决政府行政强拆违法,赔偿申请人合理损失。  申请人许水云是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的居民,2014年8月31日,婺城区政府发布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公告,许水云家的两个门面房被纳入征收范围。2014年10月26日,婺城区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但该房屋于婺城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的2014年9月26日即被拆除。
申请人许水云:“他说先拆掉,再补偿,我就是不同意,我说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不同意就来强拆了。”  补偿未谈妥即被强拆 向法院申请赔偿
许水云的两套房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证,而且由住宅改为门面房进行了出租,在拆迁补偿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婺城区政府认为应该按照住宅进行补偿,而许水云一方认为应该按照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
被申请人的代理人:“虽经答辩人多次上门工作,但申请人一直坚持按营业房来补偿,营业房要有非常严格的认定标准,正如答辩人前面所言,对于无证房,在历史上是不给补偿的,我们现在也是结合实际情况,无证房可以参照有证房进行补偿,但不能改变用途,不能以营业房进行补偿。”
双方没有谈妥补偿的问题前,许水云的房子即被强行拆除。许水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出包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物品损失在内的三项行政赔偿请求。  再审认定行政强拆违法 须赔偿  案件经金华市中院和浙江高院两审判决,均认定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许水云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但对于许水云提出的依据国家赔偿程序,解决涉案房屋被违法拆除的请求均不予支持,许水云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1月25日,这起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进行再审,并当庭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水云房屋虽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涉案房屋确系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建造的历史老房,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许水云通过继承和购买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其对涉案房屋拥有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审判长 耿宝建:“对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侵犯房屋所有权人产权的,应当依法责令行政机关承担全面赔偿责任,不能让产权人因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低于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以充分发挥司法的评价功能,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赔偿应依据现在市场评估价为基准
最高法认定,一审判决责令婺城区政府参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许水云进行赔偿,未能考虑到作出赔偿决定时点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已经比《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时点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有了较大上涨,参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许水云进行赔偿,无法让许水云赔偿房屋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二审判决认为应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本案赔偿问题,未能考虑到案涉房屋并非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征收和强制搬迁,而是违法实施的强制拆除,婺城区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审判决第二项与二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均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审判长 耿宝建:“对许水云房屋损失的赔偿,不能再依据公告之日的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即,不能按照2014年10月26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而应按照有利于保障许水云房屋产权得到全面赔偿的原则,以婺城区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作出赔偿决定时点的同类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作为基准。同时,许水云因正常征收补偿依法和依据当地征收补偿政策应当得到也能够得到的补偿利益,属于其所受直接损失范围,也应由婺城区政府参照补偿方案予以赔偿。”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如果许水云提供的纳税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案涉房屋符合《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金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经营用房认定条件,则婺城区政府应当按经营性用房来进行补偿。  违法强拆不能仅“补偿”还需赔偿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认定婺城区政府行政强拆违法,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起案件作为最高法的典型案例被推出,究竟有何典型意义,行政机关未经征收决定施行的强拆行为,又需要承担何种违法后果?  施工方等民事主体无强拆的权力
耿宝建表示,国家尊重并保障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取得的房屋产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取得的房屋产权,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赔偿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且仅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才具有依法强制拆除合法建筑的职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民事主体并无实施强制拆除他人合法房屋的权力。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耿宝建:“传统的观点认为说征收国有土地的房屋过程当中,我要是拆了老百姓的房子,你可以按补偿程序走,按照征收决定,给你补偿,这就造成一个什么后果?违法没有责任。所有的或者说绝大部分的行政机关,一看到这样的话,他就宁愿不走法律规定的程序,我就一夜之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通过民事主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什么建设公司、开发单位,就把房子给扒了,拆除了,把老百姓给赶出去了,这个过程当中,根据我们传统的观点来说还是给补偿,还是按照以前的标准,这样不利于遏制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  耿宝建介绍,行政机关是进行房屋征收的权利主体,当然应承担违法责任,此案最终判决区政府对被拆迁人进行赔偿,实际上是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耿宝建:“最高法院在这个案子当中就很明确,就是要赔偿,不能够让他再回到补偿的这个老路上去,导致当事人一个是补偿不到位,而且,他不信任政府,不信任法律。为什么?就是合法违法都一样,这个后果非常的严重,这个案子其实发出一个非常清楚的信号,你就必须严格的按照法律程序,如果你违法,你就必须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个案子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法院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裁判。”

楼主:忍无可忍2019

字数:8852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5-31 04:25:03

更新时间:2019-10-20 11:22:18

评论数:45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下载地址:TXT下载

 

推荐帖子

热门帖子

随机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