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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华为”道歉,不是“键盘侠+公知”的权利!

楼主:benq108  时间:2019-12-05 08:15:30
“受害人”如果觉得受到伤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华为恢复名誉。法院受理,然后走司法程序。

如果觉得法院也不可靠,那么请向更高级的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不走司法程序,那么华为作出任何决定,都属于正常。


而“公知+键盘侠”们无权要求“华为”道歉。

舆论不能干扰司法。





楼主:benq108

字数:126

帖子分类:台湾风云

发表时间:2019-12-03 21:28:19

更新时间:2019-12-05 08:15:30

评论数:6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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