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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恋情曝光-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钱物,分手时需退还吗?(转载)

楼主:小布222  时间:2019-12-21 15:50:46
吴亦凡恋情曝光

8月30日,有媒体拍到凡凡和一妙龄女子十指相扣,共渡二人时光。两人看起来举止亲昵,和一般热恋中的小情侣无异。

凡凡已经30岁,之前在节目中还公开征婚过,所以谈恋爱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就在吃瓜群众还在羡慕这个幸运女生的时候,强大的网友已经扒出她的身份。

此女叫秦牛正威,在北京电影学院读书,和吴磊,宋祖儿是同届的同学。

凡凡都恋爱了,广大单身狗们也要抓紧了!

话说恋爱期间,免不了互送礼物,

那么分手时需退还吗?

​先看个经典案例!

小珠(化名)与男友去年认识,恋爱期间男友给她买过一些东西如衣服,包包,化妆品,手机等,并长期帮她交话费。前段时间小珠发现男友在与她相处的同时,与别的女人关系也很暧昧亲密,便提出了分手。对方同意分手,但提出小珠要赔偿他恋爱期间买衣服,手机,等的费用。

分手了能要回恋爱期间送的东西吗?公众号小安免费法律咨询周律师为你解答:

从案件详情来看,对方送给小珠的东西,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而是一般礼节上的礼品,以及恋爱期间自愿赠与的礼物。


赠与合同具有单务性,无偿性,诺诚性等特点,只要他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小珠,小珠也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即告成立;


在他将财物交付给小珠的时候,赠与活动就完成了。对方无权要求小珠返还这些财物。
有下列三种情形的除外:
(1)严重危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此本案中,小珠无需向前男友返还恋爱中其赠送的财物,当然如果小珠出于道义和同情,自愿退还对方部分财物也是可以的。

楼主:小布222

字数:639

帖子分类:婆媳关系

发表时间:2019-09-02 23:07:42

更新时间:2019-12-21 15: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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