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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今日

楼主:蓝莓加咖啡  时间:2020-01-21 22:53:44
第一卷:离开额拉多斯

我曾看见你的瞳,
你的笑靥如花;
那些,皆是你亲切赠与我的毒药。
来不及偿还,便已被杀戮终止——
巍峨寒冷的铁骑下,你望穿了那片友情与正义之林被肆意践踏得面目全非......
你不曾真的离去;
只因,你一直是那样一个可爱的人。

1、那年,七月未央
一生的太多时光,他都在马背上度过。
偶尔路途遥远,他也会改乘骆驼。虽然步履蹒缓,却依然是到达终点最合适不过的选择。
骆驼,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沙漠。夕阳下,抬眼一片赤黄,云朵如帆船浮满了靛蓝的晴空,金色的沙海一直蔓延到天边。
这样的风景不难让人为之心碎,因为美丽,濒临极限的美。
每个清晨,他甚至比朝霞起来的要早。一个人每天的最高效率无非集中在几个固定的时间段里。这样的日子不断累积,直到失去了平淡。沿途都有人会问他去往哪里,对于这个问题,他一般很难作答。平凡的人去过的也无非是一些平凡的地方,但不是每个平凡的人都可以如响尾蛇那样翘首去仰望明天,然后在日落的时候缓缓游回自己的洞穴。
他的世界里没有日落的地方。
刚抵达这片沙漠的边缘,他的双腿就已经战栗了。其实不久前他刚吃了几大块肥羊肉,喝了马奶酒,应该不会很饿。他也极少是一个犹豫的人,更多的顾虑来自幻想。这片沙漠的尽头离这里会有多远?这无疑是一场赌局
水在这个时候真正衡量出它比油脂还贵的价码。
一天后的那个中午,风挟着散落的沙粒,干净而肃冷,只是他已感觉不到。躺在一道足有两米深的沟壑下,眼里的世界是那样的干涩而毫无明亮。
刚来的那个清晨,沟壑已有1米来深,应该是以前经过这里的行者留下的作品。他看了一眼,接踵而来的是一个上午的沉默,那双干糙如桦树皮的手化成铁杵,下刨,突然之间忘了指尖被沙粒摩擦的生疼。他心里很忐忑,那道淤积希望的沟壑在某一刻陡然喷出一股冽亮的清泉。
接近晌午的时候,他终于感到倦了。站在沟底的位置,抬头仰望两岸堆积的沙土,那一刻,心里的希望之塔轰然塌下。
暗棕色的沙粒,干枯如脱穗的麦粒不时嗖嗖抖落在他的脸上。
沟底没有出现奇迹,喉咙已经灼热到撕裂,他感到浑身没有一丝力气,索性半躺着倚靠在自己刨下了那个大坑里。最下层的沙粒略有潮润,他拙拙抓起一把沙粒放进嘴里,绝望的汲取那源自土层深处的最后一丝冰凉。


楼主:蓝莓加咖啡  时间:2020-01-21 22:53:44
他从来都不是个相信奇迹的人。但那次过后,他开始相信了。
命运之手在他双瞳缓缓谢幕的那一刻向他伸来。眼里的世界早已没了任何色彩,只剩一片暮霭。昏暗中,一个声音从上面传来:
“夫人,这沟子下面躺着个死人。”
“你确定是死人吗?”另一个声音传来。微弱了一些,是个女人的声音。
“这......我试一下。”
那人一脚踹出,一大堆沙粒哗啦啦雨点般砸落在他的脸上。
他已无法动弹,想失声叫喊,裂了皮的嘴唇蠕动了一下,喉咙里已发不出一丝声音。
“当真是具尸体了,这不,人都没动静了。”那人说完又踹出一脚。
“大热的天,是尸体怎能不发出臭味。”女人的话有些较真了,不等片刻,只听她又吩咐道:“快,把这人给弄上来。”
三五个汉子又是拽又是拉,不一会儿功夫便将他从沟底掀上了沙坡。
朦胧中一股清凉的液体从唇缝中流入那已经干枯了的身体,魁梧的体魄一瞬间被注入了一记重生的血液。
缓缓睁开眼,大漠如此陌生。有了色彩,却已不是他记忆中的那片沙漠。
他平躺在地上,四周围坐着6个缠戴白色头巾的青年汉子,皆用一种匪夷所思的目光打量着他,宛若掘到了一件前朝留下的古董。不远处伫立着一只骆驼,上面挂满了食物,和水。
眼里挤出一丝笑容,知道就是这群人,将他从死人谷里拉了上来。
突然忆起那个女人的声音。翘首而望,一顶榆木坐轿正停在视野的正前方,深灰色的垂帘在风中微微拂动,仿如一扇神秘的暗门。
“再给他一点水吧。”垂帘这个时候被一只纤细的手轻轻撩起。
“为什么,这人不是已经活过来了吗?”一年级稍长的汉子有些不满的嘟囔道。
“给他一点水,他就可以站起来了。”
垂帘完全被掀开,一个女人缓缓走出坐轿。修长妙曼的身段,面蒙黑纱。一袭雪白的天蚕丝织披风覆盖了她身体的三分之二,剩下的都留在了空气中,在涌动的气流中化作一片飘零的羽毛。
那一刻,他仿然觉得天空亮了许多。
一条汉子起身走向骆驼,从背袈摸出一个羊皮袋子扔在他面前,一声闷响,是水。
“小子,算你命不该绝,阎王爷今天这笔买卖不做了。”
他赶紧拾起,砰的一声扒开塞子,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去。
这过程仅持续了数秒,却似乎又是那样漫长,喝完他的手还捏着那个瘪软的羊皮袋子,迟迟没有放下。天地间最润泽的甘露,莫过于此。也或许他会从此忘了以前喝水的所有记忆。
他的视线一直没离开过那层朦胧的黑纱,有了幻想了气力,也有了更多的渴望。渴望风刮的更烈一些,那样,可以吹起那层缭如烟雾的面纱。

天色开始暗淡下来,他知道,分道的时间到了。绝处逢生并不能掩盖他内心的那层失落。
微风,月朗星稀。
起轿,骆驼也重新迈开瘦骨嶙峋的四肢。队伍又开始往原来的路线前进。没有人和这个落魄的男子道一声告别。
畏惧了饥渴,却又开始害怕黑夜。驼队走在远处的一座山丘山,眼看要浸没于夜色中。他一个箭步,扑蹋扑蹋跟了上去。
他没有靠近队伍,而是隔一定的距离跟在后面。路不是他之前走的那一条,他跟的很小心,既怕不小心掉了对从此迷失,也要以防被人发现,看得出,这个女人的背景非同一般。
午夜的时候寸草不生的沙海终于化成了戈壁,行走在上面不用之前那么费力了。地面上零零碎碎长满了耐旱的野草,黑暗狭长的草叶划过他裸露的膝盖,哗哗作响。他心里一紧,前面的队伍这个时候突然停下了。
远处开始有烛火闪现,微弱,却很密集。如果没有记错,这应该是另一个部落了。
等到白日那个女人从轿上下来,随从的人也开始四下散去。他小心地跟上前,绕在一棵腐朽的木桩下观望,注视着月光下女人若离若现的背影。不一会儿,女人便来到一处屋檐下,轻轻踏过几级台阶后就进了屋子。
他开始感到肚子里面的蛔虫在翻动了。四下探望,这时候店家已经关门了,连点烛火的人家都已经寥寥无几。离他最近的,是那个女人的屋子,屋子里还亮着灯火。他有些按耐不住,摸索着来到那个女人的窗外。雕花的木窗,已被半透明的油纸封得密不透风。他靠在窗栏下按着肚子,夜风在这个时候刺骨的寒冷,他很困,就在意念进入昏厥的那一刻屋子里泌出了淙淙的流水声。
他忍不住又细听下去,抬头仰望。油纸窗上已泛起了人影,阿娜多姿,透析着迷离的风韵。
深深吸下一口气,他用食指粘了唾液,然后对着油纸面的最下角缓缓按了进去。一切水到渠成,油纸窗上多了一个指头般大的小洞。就在他抽出自己的指头的时候,一簇浓郁的花香让他始料不及,他蹙了蹙眉,奋力让自己压制不要呛出声来。沙漠中不曾传闻这种奇特的花香,应该是从中土的地方引进的。这个时候,香气仿然温和了许多,冉冉撩起那层盾形在原始最深处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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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花
将瞳孔贴近那个孔洞的一刹,他的整个身子陡然间剧烈地晃动了一下。
她躺在弥漫着水气的浴池中,水面隐约漂浮着一些花瓣,零零碎碎,如雪花般明丽。他认不出这种花的名字,因为他从来没有遇到过。意识中的这件屋子应该很安全,她依然不动声色,整个上半身完全裸露出水面,光碧无暇的脊背,肌肤如那些明媚的花瓣那样耀眼。随着水流激起的音乐,她的身段也不时绽放出各种姿态,风情的摇曳。玉指如春笋般剔透,灵蛇一般划过身体的每一寸细腻的肌肤。她从池中打起一舀水,自天鹅般的细颈浇落。水滴打落在那些漂浮的花瓣上,叮叮有声,水纹不惊,荡漾着另一颗心急火燎的心脏。
他感到脸颊烧的很烫,下半身的某一部分已经完全僵硬。父亲死后,他已戎马6年,其间多与烈马,骆驼为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人,虽然眼前这个女人呈现给他的并不是最能涵括女人质感的一部分。他开始承认,从这一刻起,他明白了什么是女人。
女人转过身子的一刹那,那张掩映在黑纱中翘首待望的脸终于完全呈现在他眼前。
一弯秋水映清波,艳若傲雪,眉如月钩,凝脂似雪,丽质天成。很自然,他看到了一个女人所能拥有的一切,但那些都无法吸引他的目光去脱离那张美丽绝伦的脸。短暂的亢奋过尽,只剩百般凄楚。这个女人,抹去了他记忆中大漠女子之美的所有印痕。
“看够了吗?”屋子里突然传出了女人的话。
他膝盖一啰嗦,勉强稳住身子。环顾四周,他在迫切地寻求另一个人与他卷缩在同一屋檐下。
“你进来吧。”女人不温不火又说了一句。
他依然卷缩在窗台下,按捺着心里一根紧绷的弦。
“就你了,缩着乌 在屋檐下偷看老娘洗澡,还弄坏了老娘的油纸窗。”
闻声惊愕,原来自己一切猥琐的行径早已钻进这个女人的眼皮子底下。
他缓缓推开门,女人正站在他的面前。她已出了浴池,身上的水汽还没完全干透,只披了一件薄薄的羽纱。她眨了眨那双明媚的眸子,自上而下,开始打量起眼前这个心怀鬼胎的男子。
薄如烟雾的羽纱,在他的眼中不再撩人心魄。他把头垂的很低,这一刻连窥望的勇气也没有了。他在心里暗骂自己衣冠禽兽,并开始揣测眼前这个形同鬼魅的女人究竟会用怎样的惩罚来处置他。
女人看了一会儿,收起犀利的眼神。玉指一拨,整片丝纱化作一捧艳丽的雪花,从傲人挺拔的峰峦轻轻滑落下来。
他依然垂着头,不敢去凝望意觉中已经发生的一幕。女人伸出一根指头,拨弄着他布满黑色绒毛的下巴,陡然玉指一翘,终于平视了他的双眼,正好停留在那樽完美无疵的胴体上。
他咽了口唾液,顺从地感应着一只手绕过脖颈,轻轻下延,若墨鱼一般滑进他皱卷的衣袂,温柔地摩挲着他那壮阔的胸膛和唏嘘的草原丛林。她撩起一根,陡然向上一提,疼的他表情几近扭曲,他的眼神在那一刻凸现出愤怒,无形中却对上了那双如冰雪般明丽的眸子。
对峙很短暂。毫无悬念留下了失望,他对自己无能为力。任凭那只手更加肆意地游走在他的胸膛与小腹之间,然后继续下游,游进那已经撑起帐篷的下身......
他的嘴唇伸缩性的张了张,什么也没说出。然后终于合上,咬紧,催生出一股蓄积于原始汹涌待发的风浪......
那个夜晚她成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
天上还擦着星火,她叫醒了疲倦的他:“隔壁的鸡叫了。”
于是他揉揉眼睛,匆匆更衣,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突然问:“你叫什么名字?”
“林逸风。”
“汉人,你是栖风镇的人?”女人的眼里生出一丝惊诧。
“母亲在我10岁那年病逝,父亲将我送到远在阴山林荫深处的姥姥家抚养。我的父亲是一名信使,六年前他去世了。后来,我又回到了栖凤镇,继承了他的事业。”
“哦。”她停顿片刻,转而又问:“那你父亲生前有没有跟你提起过有关栖凤镇和塔古里部落的一些渊源?”
“没有。”他摇摇头:“父亲生前留给我的记忆不多。我做了信使之后,每年与鄂拉多斯沙漠上的所有部落都有来往,唯独除了塔古里部落,镇长一直没有派遣我去走访。”
“看来他们还真是想忘了。”女人的话莫名的腾升出一股寒意。停顿了一会儿,轻轻念道:
“记忆是一种无色的禁药,可以唤醒过去,却很容易弄疼伤痕。”
“我不明白。”
“你最好不要明白。”她莞尔一笑,问:“那你,还会回来吗?”
林逸风想了一会儿,挠头说道:“我想看清那些奇怪的花瓣。”
“记得,今晚亥时,叩我窗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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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不到留下的理由。作为信使,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做。何况这个部落早与栖凤镇井水不犯河水多年,塔古里已演变成栖凤镇人从此撤足的禁地。果然,他留了下来,也许,那样的理由就如他所说的那样,他留下来无非是想看清那些冰雪般艳丽的花朵。那醉人的花香让他不忍就此逃逸。
白天,他躲在女人指给他一个叫南望坡的地方栖身,再也不会感到口渴,甚至连饥饿也没有了。出门前女人收拾了满满一布袋食物给他,还有满满一罐子水,叮嘱他最好不要让任何人看见,更不要告诉别人自己是栖凤镇的人。
有时候,一个人枯燥了,他也会心生纳闷:栖凤镇与塔古里部落之间究竟会有一段怎样的渊源与变故?它们同属于广袤的鄂拉多斯沙漠。依稀浮想起他9岁那年,镇长大摆寿宴,林逸风和父亲坐在靠近过道的一张圆桌前,一个自称来自塔古里部落的使者带着丝绸与布匹前来贺寿,也就是那个时候,两方还礼尚往来。一年过后母亲病逝,他被父亲送去了阴山姥姥家,在那里度过了一段安逸的少年时光,再后来父亲去世,他重回故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鄂拉多斯上的部落格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可以推测,在他去姥姥家度过的那段时日,栖凤镇和塔古里部落之间一定发生过一些意义非凡的事件。以至后来双方划清界限,从此不相往来。牵着这些疑问,他过去曾问过镇里的长者,却没人细说因由。
逸风这个名字是父亲给他的。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他,人生不会很长,做一匹飘逸的骏马吧,那样你才会在有限的命途中涉足比一般人更多的地方。后来,他果真做到了。父亲死后留给他一匹黑珍珠,一只骆驼。六年中他靠着这匹马和这只骆驼抵达过很多地方,有比鄂拉多斯还浩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有牛羊如云朵飘散的呼伦贝尔草原,沟壑万千的塔里木盆地。他几乎走遍了父亲生前所有走过的地方,唯独只剩下那个叫塔古里的部落。虽然,那部落离栖凤镇不过一日骑程。
楼主:蓝莓加咖啡  时间:2020-01-21 22:53:44
3、像雪花一样绽放
没有星月的日子比他预期中要漫长了许多,南望坡上荒草连天,但还没有长到可以遮阴的高度。旱季来的仓促退的也迟,这些看似萎黄的没有一丝绿色的小草顽强的活了下来。林逸风拔了很多草,将它们稀稀拉拉的洒在自己平躺的身躯上,那样,可以减少太阳对身体的直射。那一罐水帮了他很大忙,他喝的很省,总算熬到了天上开始泛起点点星辰。那个时候罐子早已见了底,那张唇也已干枯的像一片凋落的桦树皮,迫切的需要某一种东西去滋润它。
星光比前一个夜晚还要明丽,部落里的烛火开始点点褪去。他翻了个身,掀开覆盖在身上的草叶,摇摇晃晃的站起身,然后扑扑抖落衣服上的沙粒,开始往女人的屋子摸去。

一进门女人火焰般的唇就凑了上来,那片干枯了的桦树皮也开始一点一点湿润饱和起来。这一次,他没有逃避她的眼神,他想看清她骨子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让他如此困惑与狂乱。
但终究他还是被击败了,忘了去解析他本该持续的疑问。身体猛然前倾,将她狠狠按在落放烛火的案台上。烛光陡然间晃动了一下,整个房间的格调恍惚间擦起了一场明暗相间的变幻。
“你不是说,想看清那些花瓣吗?”
“这不,我来了。”他喘着粗气狂乱地亲吻她的鹅颈。
“如果没有看到,你会很遗憾。”她附在他的耳边说。
他停下刚才的动作,怔怔地打量起身下这个女人。
“我不希望在这里留下任何遗憾,告诉我,它在哪里。”
“就在你白天栖身的那面坡上。”女人起身理了理凌乱的鬓发,悠然道:“这个时候,想必它应该出来了吧。”

于是他揣着一颗忐忑的心出了门,没有点火把,就借着星光朝南望坡的方向探去。女人的话总是带着一种邪气,他困惑的不是她的话是真是假。而是不管她怎么说,说什么,都有一种奇妙的魔力去驱动那颗钝重的心。
南望坡上,躺在洒满沙粒的草丛中,那样就可以平视整个夜空了。他不想回去,回到那个女人的屋子。这样比较安逸,没有人能瞧见那双浸没在夜色中失望的眼。女人的话欺骗了他。他从上到下翻遍这个南望坡,依然没有发现那些神秘的小花。
他很想就这样离去,与她不辞而别,然后此生再也不会谋面。
月亮升起来了,他想,是时候离开了。叹了口气,自己注定是个落寞的人,更不该闯入这片陌生的领地,也许,这里确凿生长着那种小花,只不过不是为他而绽放。
就在他起身屹立的那一刻,眼前雪亮的一片擦亮了他的双眼。
俯身细看,那是密密麻麻的一丛小花,株高三寸,花朵分两瓣绽放,花瓣洁白无暇,晶亮如雪。那熟悉的味道又在空气中飘散开来。月光如水银一般静静淌在花瓣上,宛若一场大雪刚刚降落在这片沙地上。
这不正是漂浮在女人浴池中的那些小花吗?
那一刻他很欣慰。她没有骗他,沙漠中果然存在这种花。只是,他思来想去还是不明白,整个白日,和不久前来的那段时间,它们却没有绽放。他知道女人可以为他解开这个谜团,开始撤足往回跑去。陡念一想,这么晚自己专门为了看花来一趟,理应不能空手回去,她需要那些花瓣,是它浴池中水面不可或缺的点缀。
楼主:蓝莓加咖啡  时间:2020-01-21 22:53:44
城门缓缓打开,里面挤满了人,连老少也拿了兵器。镇长从马背上下来,呵呵地搓着一双手:“哪来的风,把克里木兄你给吹来了?”
胡子见怪不怪,扫视了一下眼前的人群。慢腾腾道:“赵兄你有所不知,这十二年来我可是对赵兄你朝思暮想啊。哪知今天我还没入你家院子,就听到了这种风凉话,这不是存心折我寿吗?”
“可你这架势。在下恐怕有些担当不起啊。”赵鸿尧撇了一眼密密麻麻的骑队。
“那就开门见山好了,你我两方自上次南望坡相遇后井水不犯河水已多年,哪知你暗地却暗藏刀剑,部下奸细混入我领地。”克里木的脸色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奸细?”
“没错,这厮竟然还对我村落一个寡妇做了伤天万恶之事。”
镇长上前一步:“在下还是不明白。”
克里木不顾搭话,一挥手势。骑队向两边分出,从中让出一条过道,一个手脚已被草绳捆住的人被一个矮胖的壮汉牵了出来。
“逸风——”赵鸿尧不禁失声。
此时城门里的人群开始熙熙攘攘议论起来。羡云从人群中探出一双眼睛,阿爸一直让她称林逸风为叔,虽然她只不过小了他5岁。
林逸飞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镇长,逸风对不起你老人家。”
他神情凄苦,凌乱的鬓发下,一张本是俊朗的脸已憔悴不堪,上面条形的血印已呈暗红,是被胡杨鞭刷过的痕迹。
“快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切只怪逸风贪图美色,无意中闯入了禁区。不小心中了那个女人的奸计。”
“哈哈,这不都承认了。”克里木突然脸色大变,沉声道:“连我亲兄的遗孀都不肯放过,栖凤镇得人也真是欺人太甚了,赵鸿尧,说说这笔账该怎么算?”
“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镇长思定数秒,铁青着脸,嗖的一声从一个部下手中拔出一柄刀,一声不吭向前走去。
前排的马队有些躁动了,纷纷撩着蹄子向后退了两步。
克里木眼里的怒火燃烧的更旺了,嘴唇翻动了一下,仍然一声不吭。
镇长提着刀走到林逸飞跟前,吁了口气:“你父亲生前不望浮云,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继承了他的衣钵,却没能继承他的风骨。”
“栖凤镇人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
“我们栖凤镇没有这个人!”
人群中的愤慨已显浩荡,似乎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愤怒与耻辱。
镇长的刀终于竖了起来,雪白的刀光映亮了林逸风神情的眉目。
莞尔一笑,曾几何时,他终于可以做到,因为一个女人而忘了自己,合上了眼,暗夜无边,任凭那些声音化成一根根带锈的弓箭,穿胸而过。他累了,这一刀下去,他就解脱了,连伤痕的余痛也会忘了。
“阿爸不要!”羡云这个时候突然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却又很快被家里的哑巴奴仆拦了回去。
镇长举刀的双手晃动了一下。
“还等着干什么!”克里木显得很不耐烦了。
赵鸿尧深吸一口气,握紧刀柄,发力,雪亮的刀刃划破长空!
“嚓”鲜血溅处,草绳应声而断。
“若从此踏进栖凤镇一步,必将你碎尸万段!”赵鸿尧冷冷道。
克里木缓过神来,沉声道:“赵鸿尧,这就是所谓你给我的交代?”
“逐出一个人跟杀了一个人有什么区别,结果不都是让一个人消失吗,鄂拉多斯沙漠上撒下的鲜血难道说还不够吗?”
“你......”克里木气的咬牙切齿。
这边的赵鸿尧一笑置之,未作回复,转头注视了林逸风一番,附在他耳边说道:“这一刀让你流了血,但不会要你的命。”说完,吹了个口哨,宛儿从远处跳跃着跑到两个人的面前。
“愣着干什么,走啊!”
林逸风忍住剧痛,咬出几个字:“逸风就此谢过。”
说完,翻身,上马,纵身朝一条小道驰骋而去。
楼主:蓝莓加咖啡  时间:2020-01-21 22:53:44
7、离开鄂拉多斯<一>
“逸风叔叔......”
羡云惊愕失声——
对面的阵营外冲出一骑,一飞冲天。
单调的马蹄声扑蹋扑蹋清晰而钝重的回旋在所有人的耳膜上,林逸风暗伏着身子斜跨在马背上,风涌的尘嚣暗无天日的袭来,唯有看到,一块染红的衣袂正随着枣红马奔腾的节奏轻轻地飘荡。
“逸风......”赵鸿尧嘴唇微张。
那一抹鲜红,让这片死气沉沉的天空不再孤独,也不再迷惘。
人马皆至,林逸风一跃而下,不由细说就将赵鸿尧往马背上推:“镇长,你责任重大还是先行撤退,逸风愿与栖凤镇共存亡!”
赵鸿尧伸手一把握住他的右肩,笑了:“很痛吗?”
林逸风欲哭无泪:“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答应我一件事。”赵鸿尧转头看了看羡云,这个勇敢的女孩已哭成一个泪人。
“帮我把云儿交给她的亲生父亲。”他镇定说道。
林逸风怔了下,道:“我会的,我们一起杀出去。”
赵鸿尧勉强一笑,摇了摇头。
“阿爸,我不要走,我要跟你在一起。”羡云哭腔着声音。
“阿爸活了这么一把年纪,唯有最后一件事还放不下。”赵鸿尧握住云儿的手,说道:“阿爸最后一个心愿,就是将你好端端的交给你的亲生父亲,那儿才是你的家。”说完,赵鸿尧迅速起身,拦腰将哭泣的羡云放到宛儿的背上。
“走啊!”镇长对着林逸风呵斥,说着一掌愤怒地拍向壮硕的马腿。
林逸飞神情一阵梗塞,跃身上马扶好羡云,正欲扬鞭而去。两个手持长矛的壮汉见状策马而来,眼看矛尖就要刺入林逸风的后背,赵鸿尧大喝一声,一个马步跨了过来,用粗壮的手臂紧紧缠住了激进的长矛。咬牙一扯,鲜血飞处,两个壮汉双双从马背上滚落下来。
“逸风,不要忘了你答应过我的事......”

林逸风和羡云同乘一骑一直向东逃逸,也不知奔波了多久,远远望见前方出现了一家驿站。这时,羡云感到那双持有缰绳的手松弛了,紧接着林逸风整个身子从马背上滚落下来,羡云惊叫一声从骑背上跳下,一个踉跄,迎面扑到在沙地上。
揉眼看去,一根羽箭深深插在他的后背上,他流了好多血,身上的布料几尽都被染红,羡云挣扎着将他一路搀扶到驿站外,然后将他安置在一个石凳上,起身叩门。
“这里我以前经常来过,一直没有人驻。”林逸风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
羡云缓缓转身,目光刚好触落到那支黑色的羽箭,眼泪就流了下来。
“帮我拔下它。”他突然之间作出了一个决定。
羡云看着他,心里瑟瑟发抖。
缓缓伸手握住那支羽箭。
“快!”他的声音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羡云闭上眼睛,用力向后一抽!
“嗖--”
他吟咽了一声,乌黑的箭头再次划过皮肉回到体外,林逸风喘着粗气,血液如暗泉从伤口往外涌出。
羡云慌了,扯了几下,终于“呲”的一声从衣袖上拉下一块布料。正要去堵那冒血的伤口,却被他伸手阻止:“让它流一会儿,你去屋子里面。屋子的右上角有一张木桌,桌子的下面埋着一只罐子,你去帮我把它拿过来。”
“嗯。”羡云应了一声,推门进了屋子,抬眼便看到那张木桌。她走进,蹲下身子,就着下面的沙土刚刨了两下,手指便触碰到一硬物,于是将它完全掏出,果然是一只陶土罐子,罐身漆黑银亮,没有花纹,只刻有四个蜡黄的隶体小字:“忧往极乐。”
羡云揣着罐子站在他面前, 罐子很重,里面盛满了液体,应该是水。
“打开它,倒一些在伤口上。”说着林逸风已掀了上衣,俯下身子。
羡云费了好大劲才把那个盖子拔开,一股浓郁的酒气扑面而来。
“酒......”她失声道。
林逸风微微点了点头,道:“父亲留下的,生前他纵酒如命,而我却滴酒不沾,这坛“忧往极乐”一直被我保存了下来,算是对他老人家最好的挂念吧。”停顿片刻,叹道:“没有消毒药,只能靠它了。量力而倒,不要浪费。”
“可是......”
“我会没事的,你要想这是解药,而不是酒。”
羡云看一眼罐子里面,心里在默念:
这是解药,不是酒......
坛口倾斜,烈酒如泉水一般潺潺流下,浇灌着伤口,连同干燥的皮肉一起,陡然想起他说的话“量力而倒,不要浪费。”遂扶正罐子,此时,里面只剩下一半酒水了。
他痛得嘴唇已被咬成了茄紫色,唇角松弛的那一刻,终于昏睡过去。
楼主:蓝莓加咖啡  时间:2020-01-21 22:53:44
如今的墨版估计只剩下作者了,不管怎么还是坚持更下去吧,老了还可以回头看看
楼主:蓝莓加咖啡  时间:2020-01-21 22:53:44
醒来已到了次日正午,林逸风已躺在屋内,羡云已替他包扎好了伤口。她极少是一个细心的女孩,眼角的泪痕还没有完全被风干。
林逸风摇晃着站起身来,伤口还是很痛,转身看了一眼蹲在身后细看他的羡云,问:“赵鸿尧不是你的亲生父亲?”
她摇摇头,记忆中又浮现出13年前那个飘满雪花的冬天。
父亲一行人将她送到靖门关外,母亲冒着风雪从马车上下来,撩了撩被雪沾湿的头发,蹲下身子,眼里噙着泪花:“羡云,出了这个关口,以后你就是赵家的人了,进了赵家的门,就要听赵家老爷和少爷的话,知道吗?”
6岁的羡云不谙世事,娃娃亲就这样定音了,从那以后她成为了第一个外来的栖凤镇人,安宁的日子如梦幻影,一年后的一个炎炎七月,她的人生经历了一场血光之灾,赵鸿尧的妻子和刚满10岁的儿子相继在那场昏天暗地的杀戮中永远离开了他,等到战争平息,羡云幸免于难,从那以后,赵鸿尧开始让她叫他阿爸。
“那你的亲生父亲是谁?”林逸风打断了她的思绪。
“他姓丁。“
林逸风思虑半响,没有再问,他出了门,朝屋檐下的宛儿走去,酝酿了两下,一鼓作气攀上马背。
“你要去哪里......”羡云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他抬眼望了望远方,道:“栖凤镇。你就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
“我要跟你一起去。”
他没有理她,快马一鞭,很快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栖凤镇。
暮霭初现,隐隐听到空中的一声嘶鸣,林逸风张开眼,一列大雁已掠过头顶高飞远去,天地骤然间空旷了许多,他脚下的沙丘已是一片晦红,那是两个部落的人和马匹流下的鲜血在烈日下浇灌的颜色。
南门外,标致性的旗杆没有因为瘦弱而断裂,那柄刀依然插在正前方的一处空地上,在萧瑟的北风中微微晃动。
林逸风隐约看到,一天前,在他刚逃出栖凤镇不久,这里就演变成了汹涌叠浪的战场,克里木没有信守他对那些哭泣的栖凤镇人的承诺,选择了用弓箭射向那些已经放下武器的人,噩梦醒来的栖凤镇人愤怒了,他们重新拾起了地上的武器,前仆后继,冲向那些耸立如堡垒般高大磅礴的骑群......
血雨过后,栖凤镇重回往日的安宁与和平。
“你还有脸回来......”一个老人颤颤巍巍走了过来。
林逸风:“我想再看镇长一眼。”
“人都死啦”老人叹了口气,道:“也算是跟他的老婆和儿子团聚了。”
林逸风来不及上马,迅速朝北面附近的一处沙坡跑去。
跪在坡顶一处凸出的土方前,漫天的白色是飞舞的冥纸,像雪花,携来满目悲怆和无尽寒冷,他默默合上双眼,赵鸿尧真的走了,带走了那些颠肺的友情和冰冷的正义,若是那些迟来的信任若是来的更早一些,该有多好?
“赵伯伯,你给逸风的那一刀,逸风永远不会忘记,你安息吧,我一定会将羡云平平安安交到他父亲手里。”
从沙坡上下来的时候,老人已牵了骆驼在那里等他。
“你要知道,从这一刻起,你再也不是栖凤镇的人。”
林逸风怅然若失,驻足良久。
老人将骆驼交给他,驼背上挂满了风干的羊肉和水,这是老人所能为一个即将离去的栖凤镇人做的最后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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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那个驿站天已经漆黑了,林逸风拆了那张木桌,在门外生起一堆熊熊大火。大漠的天气一贯让人不可思议,白天,火燎的太阳可以烤熟一只鸡蛋,到了晚上,壶里的水也会结成冰块。
“我不想回去。”羡云红肿着眼睛,阿爸的死让她伤心欲绝。
“现在形势还不是很好,以后会有机会的。”林逸风思索片刻,自语道:“渭河平原,永清城......永清城地处关中,也就是栖凤镇的东南方向,那就是说我们还得向南行走一段距离,抵达靖门关,然后向东直入关中。”
想着,视线流转到屋子角落中那只漆黑的陶土罐子上。
林逸风伸手将它拿过来,目光触落到那四个蜡黄的小字“忧往极乐”,心情瞬时低落,忽然想起衣袋中还剩有那些花瓣。
将手伸进袋中,摸出一把,摊开手心,花瓣已然萎缩,满目暗黄。
“那是什么?”羡云怔怔凝望他的手心。
林逸风没有说话,将其中的一片唌入唇缝中,舌尖抵触到花瓣的暗纹,苦涩凄然。
豆大的泪珠从眼角滚落下来。
“嘭”的一声,他拔开木塞,将那些枯萎的花瓣抛入那半坛酒水中,后重新堵上木塞,这样酒水可以让那些花瓣一直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也许从那以后,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这坛“忧往极乐”便会一直被他带到哪里。
一旁的羡云没有再问,不时察看着他脸上一些牵起的变化。
“天亮以后,我们就南下。”
林逸风说完侧过身子,倒在余烟缭缭的火堆旁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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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一睡就是两天两夜,林逸风恍惚中起身,羡云在一旁偷偷抹了抹眼泪。
“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我不知道,还以为再也......”羡云一脸的委屈,林逸风自然不知,在这两天两夜,眼前这个还一脸乖戾的女孩无数次在他耳边呼喊着她的逸风叔叔,喊到后来喉咙起了血丝,就在她不能再继续下去的时候,他总算醒了过来。
莫非是老人的水和羊肉出了问题?林逸风满脸疑惑,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判断,因为那些羊肉和水羡云也食用过,没有问题,难道?陡然想起那些萎黄细碎的花瓣。
只有这个原因了。
沙漠雪是一种剧毒花类,若不是他摄入微毫,或是吞了那片花瓣,只怕永远不会醒来了。
他曾愚蠢地以为,他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雪花可以化成鲜血,也不会相信沙漠雪这种花还会兼容除去白色的任何一种颜色。
翠日凌晨,两人备好了行囊就匆匆出发,这段时间阳光不是很大,可以好好赶上一段路,临行前林逸风没有忘了带上那只罐子。
行至中午,沙粒的颜色逐渐阴暗起来,只是依然榨不出一丝水分,太阳火急火燎地烘烤着大地,两壶水很快都要见底了,而林逸风依然还滴水未沾,骑着宛儿,不时卷舌舔了舔干枯的嘴唇。羡云骑在驼背上,她不会骑马,虽然自小宛儿由她喂养大,骆驼的速度慢了些,至少不会很颠簸,这些日子宛儿一直不知疲乏地东奔西跑,再这样跑下去迟早会累倒下。
骆驼突然停下了脚步。
“走啊,你不是什么沙漠之舟吗?走这么短的路就知道累了,还是宛儿勤快。”羡云在上面又是拍驼峰又是扯拉鬃毛,无奈它就是驻足不动。
“等一会儿。”
林逸风让宛儿停下,侧耳悉听,风声。
普通的风声他可以充耳不闻,只不过这次,林逸风脸上的严峻告诉她:一个阴暗的时刻就要来临。

8、离开鄂拉多斯<二>
一声嘶鸣,枣红马突然显得异常躁动起来。这时,东面远处的坡背上升起了蘑菇云。
“土龙......”羡云失声道。
“快躲到骆驼下面来......”
风声很快将林逸风的声音湮没,瞬息间他一个鲤鱼翻身,从马背纵身跳落,顺势将驼背上的羡云一手拉下......
似乎就在那一骤息间,整片大漠的黄沙完全被抛到了半空中,化成一股毁灭的风暴风卷残云地吞噬并洗刷着这片土地。一条黑环眼镜王蛇没来得及潜入更深的土层,就连同沙粒一起被卷入空中,伴随着那些遮天蔽日的沙尘漫无目的的飞。
“啪。”一声碎响,眼镜王蛇重重地砸在沙地上,再也不能动弹。此刻,天地间骤然冷清下来。视野逐渐开始清晰,蓝天,白云,干净而浩瀚的沙原。一切又恢复到之前的那幅画面,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前面的一处沙地有了一丝松动,紧接着从沙堆里露出一丛棕色的毛草。
骆驼在这个时候诠释了它独具一面的智慧与韧性。宽厚的肉垫习惯了那些不安分的沙粒,它跪下瘦如骨柴的膝盖开始暗暗发力。
终于,一座伟岸的山脉在这片举目无银的沙原上拔地而起!
沙子如脱穗的麦粒从驼背上嗖嗖掉落下来,林逸风和羡云从骆驼的身下慢慢爬出,羡云扑扑拍打着衣服上的沙尘,突然惊慌道:“宛儿了?”
两人不由分说开始刨起身下的沙粒,宛儿自幼与她为伴,和这匹枣红马早已结下了非同常人一般的感情, 这样不知疲乏的刨了一会儿,眼看眼前的那个大坑就要埋葬所有的希望,这时,一声嘹亢的马鸣在北面响起。
羡云停下动作,“宛儿,是宛儿,我认得它的声音。”
翘首瞻望,烈日下,一匹枣红色大马扑蹋扑蹋朝这边奔来。
宛儿刚跑到她面前,羡云就忍不住抱住它的脖颈,喜极而泣,仿若一对走散的恋人这一刻又重新聚到了一起。
也就在这个时候,马蹄声再次响起。
急促而缭乱的蹄声,让林逸风那张刚松弛下去的脸骤然凝重起来。
不一会儿,十几个穿黄绿色军装的人从东南方向策马而来。
“快走!”林逸风迅速调转马头向西而去。
穿军装的人马上也随之调动方向,朝西北而去。迫于骆驼行走缓慢,不一会儿就被后面追赶的人压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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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一声枪响如惊雷划破天空,为首一带军帽的青年人大喝一声:“站住!”
两人陆续停下,林逸风调转马头,逆风对峙。
“你们是什么人?”青年人举着一把仿制的毛瑟步枪瞄准他的头。
林逸风斩钉截铁道:“栖凤镇的人。”
“栖凤镇?”青年人缓缓收下步枪,思索片刻,突然又举起:“那为什么逃跑?”
“以为是鞑子来了。”
“放你妈的屁!”青年人勃然大怒:“没看见老子带着官帽啊!”
骂完对着林逸风瞄了瞄,扣动扳机的食指渐渐发力。
“霍伯伯......”羡云怔怔念道。
青年人先是一愣,转过视角,眼睛眯起一条缝:“你是?”
羡云焦虑道:“我是羡云啊。”
“羡云?”
“13年前,你和我家人将羡云送到靖门关外,羡云老是哭,霍伯伯你一直吹着蒲公英逗我,云儿还是哭,后来你一生气,掏出抢就对着旁边的青石板啪啦啪啦地放起来,云儿果然没有再哭了。霍伯伯,这些难道你都不记得了吗?”
青年人怔怔道:“你......你真是羡云...”遂缓缓放下步枪:“原来你真是羡云,霍伯伯怎么会忘了呢,当年那些乌枣事就别提了,霍伯伯我想起就惭愧。”随即翻身下马,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的羡云,比划道:“想当年你还只有这么高,这么快就长成一个大姑娘了。”
言毕众人捧腹大笑,纷纷翻下马来。
随即两人席地坐下,就着所有来龙去脉膝心而谈,原来此人正是丁原部下心腹霍振雄,不久前丁原收到赵鸿尧飞雁传书,言下栖凤镇有难,于是丁原吩咐霍振雄不远千里赶了过来,当听到到赵鸿尧已然离去,不由叹息而止。
冷落已久,霍振雄这才正眼对着林逸风看了看,问旁边的羡云:“这位是?”
“他就是我的逸风叔叔了。”羡云嗤笑一声,说道:“霍伯伯先前若是伤了我逸风叔叔一根汗毛,云儿我一定回去向爹告状。”
“瞧这,好个野蛮丫头。”
霍振雄笑罢,转而问林逸风:“莫非,你就是林彦宗的儿子?”
“正是。”林逸风黯然道:“家父六年前已经过世了。”
霍振雄叹道:“想当年,我与令尊时常各骑一马,浪迹四方,早已情同挚交,六年前听到令尊噩耗,难过不已。逝者已去,就让他长地久安吧。” 随即吩咐手下从马背上放下行囊,将松子鸡、臭干子、鱼糕等倾囊取出放于一块平铺地面的蓝布上,一行人顶着火辣的太阳吃了下去。
吃完已过正午,此处离靖门关还有一段距离。众人纷纷调转马头向南而去。

夕阳渐斜,一行人终于抵达靖门关脚下。
此时,马蹄下的土质已显粘稠之状,放眼望去,石砖砌起的关门外已是青翠一片。
“靖门关已经到了,路上保重。”
林逸风说完,转身朝羡云看了看,俯下身子,为羡云的鞋背轻轻拭去上面日积月累的沙尘。
“逸风叔叔,你不送云儿了吗?”羡云的眼里闪烁着泪花,她还是那个一脸乖戾的小女孩。
林逸风略微笑了下,说:“有霍伯伯他们保护你会很安全,逸风叔叔就不用去了。”
“少兄若不避嫌,要不一同前往永清城小住几天可否?”霍振雄这时走了过来。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林逸风朝关外回望:“只是这一路还远不及千里,下一路羡云就多有劳你们费心了。”
霍振雄上前拍了拍他的右肩,翻身上马。
分道前羡云红肿着眼眶说了一句:“帮我照顾好宛儿。”
林逸风点了点头。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众人闻声而望,几个孩童正从关里的青石道上走了过来。
诗词已成歌谣,黄昏渐隐,浅草没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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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清风烟柳俱无凭

9、回到生命的初衷
入关之后,霍振雄为羡云备了一辆马车,一行人不怠不急赶了三天三夜,终于可以望见高高耸立的永清城门了。
马车抵达的前一天丁府上下就已经忙得热火朝天了,丁夫人吩咐丫头阿姌打理了一间空置的卧房,将挤满飞尘的花岗石地板用湿抹布擦了四遍。多年未卧的花梨木床重新铺上了绣有喜鹊绿竹的新垫子,被褥是几天前刚从江浙一带的纺织厂新做后雇人托运过来的,窗帘的颜色有些暗沉,丁夫人也让人换上了明亮的紫砂帘。丁原负责大体,为了好好迎接多年未见的女儿,特意让细荣买来爆竹,绕着门前的门前的两根红漆大柱子从屋檐一直绕到柱根,只等马车一到,立即点火。

“大小姐,到啦。”
一随从撩起车帘,原来此时已到了永清城门外,这一路她都很少说话,也没有额外生出过多因为回家而应有的心境,她感到很倦,到后来就混混浊浊睡了过去。羡云微微张开眼睛,过道两旁此刻已占满了穿黄绿色军装的人,以军人的站姿一字排开。放眼望去,宛如两条绿龙,一直从城门口延伸到城中最气派的一栋覆盖青色琉璃瓦的楼房前。
她缓缓走下马车,鞋底踩在青砖铺成的地面上,过道两旁的枫树已经撑起了一片绿荫,这里的一切依稀可以望见昨日。轻砖的颜色沉寂了许多,多年的雨雪风霜没能让它们千疮百孔,留下的只有尘埃,沉积下来,晦暗了岁月。云朵蔼蔼,天色明朗如灯,道路两旁挂满了密密麻麻的彩旗,微风过处,如浪花一样徐徐翻动,城里的百姓睁大眼睛挤满了两边的人行道,翘首张望着这位出身贵派却从未现形的丁家大小姐。
缄默的眼神,表情没有太多的喜形于色,似是刚不久一从这里路过一般。眼看那栋大房子已到了眼前,羡云的脚下却忽然生疏了。
“云儿......”
是母亲的声音。母亲在门外的石狮子面前看见了她。然后,她看着已尽半百的母亲三步分作两步跨下台阶,一路摇晃地向她跑来。阔别多年的母女俩终于抱在了一起。
“云儿,你真是云儿。让妈好好看看,妈这么多年没有看到你,妈一直惦记着你啊......”
相对母亲的失声啜泣,羡云的眼里没有眼泪。母亲的头发斑白了许多,虽然还是记忆中的那么长,抬眼看了看门前的那两根红柱子和两只石狮子,不由一阵心酸。
“啪啪......”爆竹声起。
父亲丁原走了过来,细荣也跟在后面。丁原先是从上到下好好看了一番女儿,随即开怀大笑:“好啊,好啊。这丫头这么长下去以后肯定比他老子还高。”说完,府中上下的人也都笑了起来,羡云没有笑,叫了一声“爸”然后径直朝大门内走去。
“大小姐。”
羡云扭过身来,怔怔打量着眼前这个皮肤黝黑的少年。
“我是细荣啊。”
“细荣?”
羡云莞尔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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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回丁府的那天就被羡云睡了过去。她睡在小阿姌给她布置的房间里,这个屋子在羡云很小的时候她就住过了,只不过相对以往,屋子里的光线似乎明亮了许多。一切的布置与摆设都是崭新的,不能更换的只有墙壁,却也不是记忆中的那面墙。墙面刚被涂料工刷了一遍,羡云推开雕有山水花纹的木窗,屋子里熏人的油漆味始终散之不去。
阿姌告诉她是五年前来到丁家的,这丫头虽然小了羡云3岁,梳了一条俏皮的大辫子,看上去两个人的年龄也不会有太大偏差,无形中房间里多了一些亲昵的空气。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姐姐,而不是什么丁家大小姐。”
她这样告诉阿姌。
清晨的时候,阿姌从房门口走了进来。额头还沾着一丝水汽。
“小姐,你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
看得出,她还是没有习惯羡云对她说过的话。
“我没有饿。”
“老爷和夫人已经在膳房等候很久了。”阿姌小声告诉她。
羡云起身看看窗外,说:“我很闷,你陪我到院子走走吧。”
随后两个人绕过大厅便来到大院,慢慢走近鱼池,水面磷光烁现,各种颜色的金鱼闲暇自如地在水中游弋。羡云伸手移向水面的上空,捞起一抹金色的阳光,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安静了。金鱼终究只是用来观赏,只是比人幸运,体型和形态跟若干年前不会有太多变化,不会长满记忆,因为金鱼的记忆通常只有3秒。池子里的水颜色却深谙了许多,角落中零星般点缀着几片滴水观音的叶芽,应该是不久前才掷入水中的。
“细荣哥哥!”阿姌突然一脸兴奋地看着远处。
羡云微微一笑,这丫头每次见到细荣神情都有一丝说不出的敏感,也难怪,府中生活枯燥,两个年龄相仿的人碰了面总有说瞌不完的话。
丁原并未收细荣为义子,羡云三岁半的时候他就来了丁家。他是个孤儿,丁原从别处赶回城中,路边稻草垛里一个躺着的男孩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时五岁的细荣已经饿得两眼花黑。丁原将他带到府中,给他端上饭菜,他竟然一口气吃了五碗米饭,后来丁夫人见他无处可去,便将他留在了府中,顺便可以做一些打杂的小事。这么多年,丁家始终对他亲如自己的后人,丁原膝下无子,他也算是丁家的半个儿子了。
他的皮肤稍显黝黑,却时常是个爱笑爱逗的人。方方正正的田子脸,寸深的平头满是招人喜欢。这年头留辫子的人已经凤毛麟角,偶尔走上大街,会看到一个老人,就着街道旁的一张方桌写起了毛笔对子拿来卖钱。佝偻着腰,腰上趴着一条银发缭绕的大辫子。
细荣是从大街上跑回来的,怀里揣着一个纸袋子,一幅神秘兮兮的模样。
纸张摊开,浮出几串红亮诱人的糖葫芦。
“大小姐,你不吃饭就吃这个吧。”细荣说着拿出一串递到羡云面前。
她看了看眼前那已经牵出细丝的葫芦枣,缓缓接过。这么多年,细荣没有忘记她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零食。
接着细荣拿出另一根递给旁边的阿姌,笑兮兮的说:“这根是奖励阿姌妹妹的。”阿姌一手接过,嘴里还是不屈不饶:“大热的天夹这么紧,看都起了蚕丝,恶心死了。”
三人正吃着糖葫芦,这个时候,丁夫人从台阶上走了下来。
“你两先到别处去一会儿,我有话要跟小姐说。”
两人只好离去。母亲走到羡云跟前,就着狭长的花坛并排坐了下来。
“云儿,你是不是很恨妈?”
“妈!”羡云一脸憋屈的扭过脸来:“您怎么这么说。”
“妈知道,在你心里一直有个结。你6岁的时候就被送到赵家,妈心里何尝不难过,我也就你这么一个女儿啊。”
“嗯,可我并没有怨过你们啊。”她嘴上说着,心里难免有些对自己的话不服气。
“那个时候,丁家的基业还不是很稳固。赵鸿尧和你爸情同手足,赵家儿子恰好又是跟你同一年出生,于是赵家就提出了联姻的要求。你爸为了顾全大局,只好忍痛割爱,将你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天下大乱,多个朋友与多个敌人情况很不一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啊。”
羡云抬头看看天空,一只大雁正从北面飞来,飞得很高,似是在云层中,怎么也望不见那双扑腾的翅膀。
母亲拉着羡云的手,说道:“是妈对不起你,原谅妈好吗?妈不想看到你不开心,每次看你赌气不吃饭妈心里就堵的慌啊。”
说完,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了下来。
“妈......”母子俩依偎在一起,将这么多年的泪水全部挤了出来。
待到心情平静,母亲便起身回屋子里了。羡云还留在院子里,母亲起身的时候告诉她明天打扮端庄一点,父亲的一位老友可能要来拜访。
三更的时候外面落起了雨滴,干燥的空气一缕缕湿润起来,兴奋了池塘里的青蛙,叫声比白日的鸣蝉还要亢奋。
躺了一会,陡然听到后院的池塘里响起一连串水声,跟着蛙声渐渐也远去。羡云翻了个身,终于安逸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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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雾还没有完全散去,院子外的依稀传来几处马蹄声。羡云赶忙起身,不想母亲进来的时候看见自己还赖在床上。
一眼瞥见床铺上放着叠好的衣物,打开一看,方知原来是两件。一件是上装,白色打底,宽袖口,边角带浅色花纹;另一件是半身裙,天蓝色,没有花纹。怔了怔,阿姌从门口走了进来。
“小姐,现在男装都改成中山装了,女孩的衣服当然也要跟着变化了。”说着开始帮羡云穿起了那件边角带花纹的衣服。
生疏的穿完,羡云走到那块全身镜前,做瞧右看,突然停下,觉得还是少了点什么,不觉有了失落。虽然,这穿扮比起大漠里那些服饰亮色了不少。

院子里来的总共五六人,纷纷下马,丁原早已在大厅等候了。进大厅的只有一人,略矮,走路稍显蹒跚,手拄一根粗壮的青龙拐杖。
“我说徐大帅,你这人一向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来可把我活生生折腾了一个晚上。”丁原呵呵笑着,拂袖起身相迎。
原来此人正是关中五霸之一徐望城,以割据濠州为腹地多年,虽然在众多关中军阀中不算声名显赫的一个,但靠着一支瘸腿,凭借多年的稳打稳扎,也算在群雄逐鹿的关中平原立足了脚跟。
“丁老弟你有所不知啊,前日夜晚我从外地赶回,路过这里的时候但听城内鞭炮声不绝于耳。我就想除了你丁老弟,在永清城里谁还有这么大的气场?于是睡不着就想着过来看个稀奇了。”说罢两人都大笑起来,依位而坐。
丁原左左顾右盼看了一番,朝里面唤道:“云儿,出来给徐伯伯敬茶。”
不一会儿,羡云从里屋出来了。
质地细腻的青花瓷,淡雅清香的铁观音。
“徐伯伯请喝茶。”
徐望城缓过神来,上下朝羡云端看了看:“这孩子这么多年未见竟长成一个大姑娘了,泼出去的水还收得回来,丁老弟你可真有福气啊。”
丁原强颜一笑,道:“老弟我就这么一个女儿,算是失而复得了。”
徐望城憋着嘴唇唌了一口,说道:“下个月我那宝贝儿子也要从英国回来了,海上风浪那么大,老子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
“西洋的客轮可不比我们国人自制的,你那不是在操空心嘛。”
羡云站在一旁,暗自偷笑,这徐望城身残志坚,倒也心胸豁达,是个直来直去的爷们。
徐望城来丁府似乎也真没什么要紧的事,徐丁两家世代友好。想来这一趟只是为了看一下丁原这个刚回家的女儿,也没什么稀奇了。吃罢早饭,一行人纷纷上马离去。

10,在苍老中暗语
沉寂的环境往往可以让一个人的心也沉寂下来,但不包括一个刚从变故中走过来的人。
这段时间羡云一直没出过大院,每天睡的也早。初始她常厌恶半夜忽然下起雨来,因为雨后就有蛙声,时常会在梦中将她弄醒。后来,蛙声渐渐远去,偶尔会在夜里听到池塘里水花翻动的声音,不时还有轻微的脚步声。那些水花声和脚步声偶尔会传入她的耳膜,有了片刻的记忆,但不至于会醒来。
阿姌一如继往起来的很早,羡云看着她,又抬眼看看窗外,说:“今天天气好像很不错。”
“这几天都这样了,就是正午的时候有点热。上午的时间我们可以去集市逛逛啊。”
“嗯”,羡云略微点了点头。
“要不要叫上细荣哥哥?”阿姌一脸的欢喜。
“好吧,你快去叫他。”
“他......昨晚没睡好,这个时候估计还没起来吧。”
“怎么回事?”羡云感到很奇怪。
阿姌附在她耳边告诉她:“他昨晚又去后院赶蛙了。”
“你是说......”羡云不敢相信的睁大眼睛。
“他不会真有这么较劲吧。”
阿姌点点头,“嗯,起先我也不知道,只听到脚步,以为是坏人,悄悄在半夜起床小心偷看,才发现他正一手拿着竹筒子将蛙往远的地方赶去。”
“那,让他睡一会儿吧。就我们两个去。”
“不行。”阿姌一脸偷笑地说:“看我怎么叫他起床。”
只见阿姌一溜小跑进了柴房,从捆扎的柴垛子里看了看,缓缓抽出一根引火的稻草。
“你疯了。”羡云叫嗔道。
阿姌见怪不怪,嘻嘻笑了笑,说:“你不知道,平时他老是这样整我起来的,这一次也该轮到他了。”说着将那根稻草杆子掐成3寸一截,然后从中撕分成四分。小心捏在手里,引着羡云朝细荣的屋子走去。
推开房门,阿姌用手示意她不要出声,然后轻手轻脚走进细荣的床铺。预料中的一幕发生了,阿姌一脸坏笑地抖着右手将那根纤细的稻草丝小心地朝细荣的耳朵里伸去。
羡云摇了摇头,这丫头当真比她小了很多。虽然在阿爸眼里,她一直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想到这里,不由一阵心酸。
细荣猛然醒觉,一眼看见正在捣鬼的阿姌,来不及挠一下痒处,二话不说一把就捏住了阿姌的耳朵,痛得阿姌苦声连连。
“小姐,你快救救阿姌啊。”
细荣陡然松手,朝门口的位置看了看,原来一个人影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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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行走,蝉鸣隐隐在沸杂的人声中透出一丝余音。巷子比预料中的要繁复多杂,沿路都会惹来一些希冀的目光,集市中穿戴蓝色袄裙行走的女孩不是很多,她知道,那个丁字可以给她披上常人所不能拥有的尊贵与光芒,可她似乎不曾属于这里。这座古城的颜色已然不再晦暗,而是妖艳。
缓缓走近一个买油纸伞的小摊,摊主是个老人,正垂拉着脑袋忙着手上的活计,那样少了一道荆棘的目光,心绪有了一丝安定,于是羡云站定下来,开始细心打量起那些五颜六色的手工艺品。依稀记得有过那样一个女孩,年轮和那时的她几分相近,是那个老人的女儿,那时的他看上去没有现在这么老,应该说很年轻,女儿很懂事,将那些粘好的花伞一把一把有条有理地摆放在横铺的木板上,然后一脸乖戾地坐在父亲身边,不时用那双童稚的眼睛看看过往的行人。
“姑娘,买伞吗?”
老人停下手中的忙碌,佝偻着身子缓缓起身。那条花白的大辫子堪负了一个时代的重力,压得他站立的时候险些一个踉跄栽倒。
羡云随意捡了一把浅绿色的油纸伞,然后递上一些铜板。但没有想过,这把伞能否真正的遮雨蔽日。看似柔弱的她,实则已从风雨中走过。而且,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皮肤会被日光晒成乌枣一样的颜色。是的,她只是那样一个无所依傍的女孩。
她很想知道当年的那个女孩现在怎么样了,可是却不能去问那个老人。老人简短的言语,单调的不会牵起她心里的任何一丝漪涟,她不希望自己一句多余的过问,而同时失望了两个人。这个年代,已经鲜有人可以像那个老人一样一如既往骄傲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遥遥看见细荣在人群中一脸焦虑地左顾右盼,羡云看起来也在行走,实则站在原地,人流看似会突然卷走她柔弱的身姿和那把刚买来的油纸伞,只有她自己的心是沉寂的。看到老人的那一刻仿佛她就觉得自己已是一个老去的人。
“大小姐。”
羡云缓过神来,表情像被用海水洗过一般。
没有说话,两个人一前一后默默地向前走。细荣的步伐看上去失去了平时的自然,他的步子很大,这一路却收小了。他保持着这份小心翼翼,心里似是揣着一颗未琢磨成型的玉石。这一刻,她的背影是从未有过的清晰,他却不敢抬头细看,渴望是一处难以逾越的苦楚。那背影再近,仍是一座永远无法企及的峰峦,他依然只能仰望。偶尔的某个时刻,看似两个人就要并排行走在一条线上。他赶忙压住节奏,几寸也是距离,他没有忘记自己在丁家的身份与地位。
前面不时出现的丁字路口会让羡云一筹莫展。细荣或许知道,她是在寻路,也是在寻找一些失散的东西。每个路口总会有很多分岔,如同一棵古槐,上面总会有很多分枝,老的,新生的,干枯的。如果有一只画眉鸟飞来,选择了那些老枝栖身,那么之前它应该来过这里。虽然枝身已经面目全非,那里还弥留着时间的气息,亲切而久远,安定了那颗饱经沧桑的心脏。

不知不觉就已经临近城门,细荣的脚步也开始显得犹豫了。
羡云听到脚步声,远远看见阿姌从后面扑扑跑了上来。
“小姐,真是的,都不等阿姌了。害的我找村子找店的跑了好多冤枉路。”
两人不由忍不住笑了。阿姌气冲冲地一上来就给细荣扔了个白眼,然后径直走在羡云身边,挽着她的手说道:
“小姐,这地方一点也不养眼,不如我们到汤逊湖边去玩,怎么样?”
一旁的细荣赶忙插了一句:“那得出城了,老爷和夫人是不允许私自出去的......”
“用得着你管。”阿姌嘟囔着将细荣的话抵了回去,然后眉开眼笑地问身边的羡云:“对吧,小姐,你不是老早就希望阿姌带你去一个安静宽敞的地方吗?”
羡云笑了笑,掉头对身后垂头丧气的细荣说道:“那就这样好了,偶尔出去一趟也不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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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初现惊澜
说罢三人就出了永清城门。 汤逊湖离城不远,有一条平铺碎石子的小路通往湖畔,路面很干净,刚被昨晚的夜雨洗刷了一遍。三人就踩着石子一路慢行,阿姌是个活泼健谈的女孩,嘴里总是咕噜个没完。羡云很少插话,只是耐心听她讲着最近几年永清城里发生的种种琐事与过往,细荣则一直很小心的跟在后面,隔一定的距离,一句话也搭不上。越往后,看着阿姌那一副悠然自得的神态,心里的怨气一下子就升了上来:
“你囔够了没有,照你这么嚷下去,大小姐一个下午也走不完这湖畔一圈了。”
“哟,喜荣哥哥,你这是咋的了,看你这么迫不及待,脚长在自己身上,有本事你就先绕这个湖畔转一圈啊。”阿姌也不理不饶:“真是的,我和小姐说话。你有什么好脸红的。”
“阿姌。”羡云小声劝勉道。
“没事,他平时就这副倔牛德性,我们聊我们的,对了小姐,刚刚我说到哪儿了。”阿姌正说着,陡念一想,又绘声绘色地跟羡云讲起近年来临边各路军阀的发展势头来。
细荣的脸早已红到了脖子眼上,使劲一跺脚,强压住心头的火气,垂头朝着两人的脚步跟了上去。
湖面很平静,浅绿色的湖水偶尔会翻出几朵浪花,是鱼儿嬉戏的画作。离湖岸靠近的水域完全被滴水观音和荷花的叶子所遮蔽,葱葱郁郁,没有一丝阳光渗入到下部。湖堤上柳树的颜色浅了很多,但也撑起了一蓬蓬斑驳的绿荫,柳丝垂的很低,刚好触落到水中那些滴水观音的宽叶子上。蜿蜒的湖堤,临边置满了白玉一般的大理石栏杆,三人一路凭栏而行,阿姌总是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不时回过头来,仰起一张如夏日莲叶般青涩的小脸。
这个时候湖面突然起风了。
阿姌缓缓停下移动的步子,怔怔地望着远方,脸上有了焦虑。
羡云走上前一步,问:“怎么了?”
“你听到马蹄声了吗?”
“马蹄?”
“是的,我听到了。”
细荣迅速朝远处眺望,隐隐看见一些穿军装的人从堤上踏马而来。
“乌鸦嘴。”细荣暗自嘀咕了一声,也不抬眼观察阿姌的脸色,转而赶紧对着发愣的羡云说道:“那些人个个都不好惹,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藏起来吧。”说着扭头看看那些垂漫在水上郁郁葱葱的莲叶,一把拽着羡云的袖子往堤下而去。
阿姌见状也赶忙小心地往荷叶下面移去,行至一半,忽然“啊”的一声,那双新做的绣花布鞋已完全没入了淤泥中。
细荣一旁暗自偷笑,噗通一声径直跳进上面还积水的淤泥中,浑浊的泥水一瞬间淹没到他的腰身。
“大小姐,细荣这肩膀是给你留着踩的,你快下来吧,那边的人已经快要到了。”
羡云膛目结舌地看着他,犹豫了片刻,纵身跳入淤泥遍积的荷叶下。
阿姌愕然地欲要说出话来,却被起身的细荣紧紧捂住了嘴巴,随后拉拢那些遮天蔽日的荷叶。这时,那些马上军装的身影已经逐渐清晰。三个人潜伏在水中,从细微的叶缝中探出一双双忐忑的目光。
“砰砰。”空中接连响起两起枪声。原来是一场追逐,最先一人一马当先,遥遥领先于紧逼在后面那些穿军装的人。逃跑的是个中年人,肩上的布匹已经染红,看似应该受了很重的伤,后面带队的领头有些按耐不住了,砰砰砰对着天空又放了一阵枪。扯着嗓子朝前面喊道:
“宋启铭,你已经四面楚歌了。不要做无谓的挣扎,速速下马受降,爷爷我放你一条生路......”
看得出这伙人是想活捉那个叫宋启铭的中年人,要不然那些子弹就不会飞向空中了,逃跑的人也顾不上搭话,只顾忍着剧痛咬牙一路狂奔。不一会,一行人浩浩荡荡在飞扬的尘土中往东南方向拔扈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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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下!”
三人回来的时间并不是很晚,可丁原似乎在门口已经等了很长一段时间。
阿姌冷得瑟瑟发抖,小心瞧了瞧羡云身上那条已经沾满淤泥的蓝腰裙,又偷偷看了看跪在一边一声不吭的细荣,湿了半截的身子忽然抖的更厉害了。
丁原缓缓走到满脸是泥的细荣跟前,面色一凛:“怎么看护小姐的,我平时说的话都当耳边风吗?!”
“是我自己要出去的,不关细荣和阿姌的事。”羡云平静地说道:“也不是掉进了水里,路上的时候远远看见一群骑马的军装跑过来,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就只好蹲在荷花池里隐藏起来了。”
“你倒是还有理了?”
“不敢,云儿知道错了。”羡云垂下头来。
丁原在两个石狮子面前来回踱了几步,疑惑道:“都是些什么人.........”
阿姌小心嘀咕了一句:“好像是一群军装在追一个已经受了重伤的人......”
“住口,小孩子没别的本事,稀奇古怪的事倒会乱说一遭。”
丁原喝止住了阿姌,转而问另一边的细荣:“知道那群人的来历吗?”
细荣摇了摇头。
羡云接过话匣说道:“好像追的是一个叫宋启铭的人,我们听见那军装领头的朝逃跑的人喊的这个名字。”
“宋启铭......”
这时,丁夫人从大厅走了出来,用纱巾轻轻拭去丁原脸上的汗液,笑着说:“云儿刚回来不久,细荣阿姌也不经世事,这一次就姑且原谅他们吧。”
“最近很久都没有听说过送启铭的讯息了。”丁原意味深长地说道,似乎没有听见妻子刚说过的话。
丁夫人叹道:“难道你忘了,陆川和宋启铭早已开战,两方一直僵持不下,都打了快半个月了。”
“莫非......”丁原豁然明朗,道:“莫非真如云儿所说,这宋启铭已经气数已尽了?咳,一代枭雄就这样败给了一个后起之秀,那陆川当真也不是泛泛之辈。这小子收了一座城池,离我们更近一步,以后永清城注定四面皆敌了。”
“也许情况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悲观,宋启铭或是没有死呢?再说死了也不一定全是坏处,那姓陆的刚折了兵将和财力,后备空虚,对我们暂时不会构成威胁。再说他若想要在这一带扎稳脚跟,还欠需一段时日。”
丁原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妻子,微微一笑,随即嘱咐细荣:“明天的报纸别忘了买回来,罚一警百,这三天厨房里所有要劈的柴就是你的事了。”
说完牵着丁夫人的手向屋内走去。

12、天使掠过的城堡
羡云和阿姌自然没有受到任何体罚,但以后出城的日子估计很难再有了,细荣平日鲜有做一些体力活,丁原此举自然只为让他谨记教训。兵荒马乱的岁月,走到外面随地都时刻潜伏着危情。羡云下跪的那一刻,或许已经静下心来。在丁原心里,作为他的女儿,好不容易失而复得,再也经不得掀起半点风浪。
第二天的日报是阿姌从集市上买回来的。料想细荣握斧头的手已经生锈,如果时间耽误,可能府中所有人就没中饭可吃。羡云的话没有失算,报纸上的白纸黑字赫然在目,逃跑的人正是宋启铭。只不过眼下这个人已经不再,兵临城破,那一日他一路奔逃,后面追赶的人也很有耐心,一直没有朝他放枪。不料经过湖上一座小桥时,他胯的马就被子弹射中了马腿,随即连人带马一起摔了下来。绝望之中,他吞下了一颗锋利的子弹。
吃午饭的时候丁原四下看了看,唯独不见细荣,丁夫人对阿姌道:”不是叫你去喊细荣吃饭了吗?怎么还不过来。”
“刚刚去了,细荣哥哥说......还没饿......”
“既然说没饿,那还管他做啥。”丁原把脸一沉。
阿姌看了看小姐,见她默不作声,于是只好低着头夹弄着碗里的米饭。
细荣仍是一个人在后院一声不吭地劈着块柴,也顾不上带一把脸上淌成溪流的汗水,吱呀一声,阿姌蹑手蹑脚从后门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大碗热气扑鼻的饭菜。
红烧鲤鱼,麻婆豆,清炒西芹......每一样都是他平时的最爱。
“细荣哥哥,都是阿姌不好,出了那个馊主意也连累了细荣哥哥你,你原谅阿姌好吗?”说着,阿姌用竹筷夹了一根黄灿灿的鱼翅放在他的嘴边,细荣看了一眼,把头扭向另一边,手起斧落,一根粗壮的松木眨眼一分为二。
他已经多年没有做过这些力气活了,也许由始至终,他更应该以一种与生俱来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又接连劈了几块,细荣有些累了。转眼,阿姌手里用筷子夹住的鱼翅还在半空中,晾干了油液,不再晶莹澈亮,目光在鱼翅上逗留了一会儿,心里一阵触动,恍然觉得自己只是个残忍的人。
他一口将它全部吞入嘴中,阿姌小心地抽出筷子,咯咯地笑了起来。
阿姌给细荣送饭的事其他人并不知道,晚饭的时候细荣提前回到了吃饭的桌子前。丁原脸上的表情没有他预料中的那样沉,丁夫人的笑容也没有减少,一家人一起温馨地度过了一个大雨磅礴的傍晚。
凌晨,雨声有所收敛,东南方向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鸣炮声,丁原也不等雨完全停下,就带了霍振雄等几个手下往濠州城赶去。
此番前去正是赶徐望城之子徐鹤宁远洋回城的日子,时值梅雨季节,水灾泛滥,战乱后的人更是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每天都有成片的灾民聚集在城门外或是大街上乞讨。丁原出门前特意交代了丁夫人一件事,将仓库三成的米粮撮出,悉数分给逃难的灾民,简约吃罢早饭,细荣就领了丁原手下的一些小兵将米粮用骡托住,延大街一路向城门的方向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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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人看来,这些日子羡云已经融入了这个家庭。平时父亲和她的话不多,但每一句都涵括了一个当家男人不可抗拒的威严,他也是这座城池的主,每天留在家里的时间稀疏。日常的饭菜对于一个军府之家算不上丰盛,四菜一汤的颜色看似有些单调,却也比在大漠的那段生活改色了不少。大漠中不会长出她喜欢吃的空心菜,这里的羊肉串却似乎少了那种赖以依傍的风味。
不久细荣从集市上给她带来了两只小兔子,白色的绒毛跟雪花一样明媚,羡云心里也难免忐忑,隔一段时间总会忆起大漠里阿爸生前曾带给她的那双小白兔,无忧的日子总是如流星般转瞬即逝,这里有它们喜欢吃的青菜和萝卜,她喜欢注视着他们细细地咀嚼,然后吞下,有了生的延续。
阿姌一个人从集市上回来,如往常一样空着两手什么也没买,不过带给了羡云一个不曾预料的消息。她去了木人巷,知道那里刚不久搬住过来一名德国人,一个有着正统血系的日耳曼人,鼻梁高削,披着一头晚霞般金艳的头发。
“一战前期的他还是一名普通的德国士兵,只不过后来他选择了做一名成功的商人,知道他在京城和关中一带共开了多少家美发店吗?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个人名气很大,经手的生意都很火爆。他叫凯瑟。”
羡云一脸叵测地看了她好一会儿,说:“告诉我这些做什么,我很奇怪。”她奇怪的不是那个德国人的传奇经历,也不明白什么是一战和所谓的日耳曼人。阿姌的话,让她忽然发现了自己浅薄的一面,这丫头读过的书比羡云要少,看似不经世事,实则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比她多了又多。
“凯瑟的美发店里给每个女孩子做出来的头发都如他自己的头发那样鲜艳。小姐,阿姌在想你是不是应该也要换个头发了?”
“什么?简直是乱弹琴。”羡云抚了抚一簇肩上黑亮纤直的发丝,满不在乎的说道:“我只喜欢黑色,况且我不觉得自己的头发会看着让人别扭。”
“不是啊。”阿姌四下看了看,附在羡云耳边小声说道:“这年头大富人家的小姐几乎都换了头发。小姐你的头发若是还是老样子,那样丁家在外人看来岂不是太不入流了?阿姌左看右看还是觉得,小姐你若剪个垂肩的,然后烫成小卷,不用染色就非常好看了。”
羡云有些不耐烦了,径直出门往院子里走去。阿姌小心地从后面跟了上来,不再说话,而是偷偷窥望羡云脸上纠结浮躁的表情。
她绕着柱子转溜了几圈,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隐忍与好奇,问:“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那个德国人经营店里的发艺要是普普通通,阿姌也不敢说给小姐你听啊。”
“是确定可以不用染色吗?我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颜色。”
“肯定啦,这些都是顾客自己选的。阿姌其实也不喜欢。”
“那......”羡云转过头来,眼睛一亮:“要不,我们姐妹两一个去做一个?这样一来忧心什么的也不需要一个人承担了。”
“阿姌不敢。”她忽然垂下头去,声音也垂的很低:“你是丁家的大小姐,理应在装扮上作出一些顺应风潮的调整,阿姌只是府中的一个丫鬟,虽然老爷和夫人一向待我不薄,我也不能忘了本分,乱了规矩。”
羡云只好暗自叹气,不再勉强。一连几个夜晚都夜不能寐,在想阿姌说的好看也许真的不会很假,前段时间羡云在集市上就已经见过一个换了头发的大家闺秀,蓬松的发丝像浸没在深水中那样恍如绮梦,也许就在那个时候,羡慕的味道对于羡云来说才来姗姗来迟。毕竟,如大多数同龄人一样,羡云不过是一个爱美的女孩,但骨子里却是那样渴望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包括对美的依恋。

一天后羡云就跟随阿姌去了那条巷子,看店的是一个德国人,但不是凯瑟。羡云甚至没有问起他的名字就下了决定要剪了,阿姌一声不吭地坐在她身后,不时来回绕走细看,似是怕哪里出了乱子。不一会儿,羡云一头垂漫半腰的长发就短了一半,刚好搭在肩上。德国人用口气吹了吹掉进羡云后颈里的头发,她感到一阵厌恶,欲要从座椅上起身,却被他一手轻轻按了下来。
“小姐,这个头发普普通通,现在在上海那边早已流行烫发了,要不给你也烫一个吧?”德国人一口韵味儿十足的中国话让两人不由忍俊不禁。阿姌看了看羡云,眼里有了慌乱的神色,走过去压低着声音说:“小姐,还是不烫好了吧?”
“为什么,你不是说烫成那样的小卷很好看吗?”
“这个,我也是随便说说啊。”
“你的意思是,就我现在这个头发也可以见人了?”
“恩。”阿姌用劲点了点头,笑着说:“何止能见人,标致的很了。再说现在很多大户人家的女孩不也是剪的这个头发吗。”
羡云暗自想了一会儿,说:“不行。”
“小姐......”
“要烫。”
“可是,这里毕竟不是大上海,很少有人烫头发的。小姐你若是烫了,招人耳目不说,就连丁老爷心里过不过得去都不好说了,要是怪罪下来,不是阿姌害了你吗?”
“不关你的事,越是少见,我越是要试一下。”羡云看来是下了决心了。
发艺师撩起羡云耳根的一撮头发,将暗沉的烙铁圆条伸了过来,耳根处是一袭灼热的难受,发丝无声而渐渐扭曲,一股腐蚀性的味道扑鼻而来,被扼杀的感觉在那一刻尤为清晰与疼痛,一滴冰冷的液体从她的眼角悄悄滑落下来。

13、原来你不曾来过
“小姐,你怎么了......”德国人手上的动作开始不知所措起来,莫名其妙地注视着座椅上这个安静而一脸疏离的女孩,阿姌也一脸揪心地拉着她的手劝道:“小姐,还是不要烫了吧,都是阿姌的错,阿姌不该带你到这个地方来。”
“我没事,师傅,你继续。”羡云的表情看上去平静了许多。
发艺师重新拿好工具,那种腐蚀性的气体再次扑入羡云的鼻孔,她再也不堪忍受,俯下身子,将头深深埋在自己胸前抽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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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很没用。”回家的路上,羡云这样问道。
她并没有问阿姌,也许她是在问自己,一路的沉默,两个沮丧的人没了往日的自在。
阿姌内心的忐忑一直没有平息,羡云的头发在那个德国发艺师手中渐渐枯萎的情形化成一张饱经苦孽而扭曲的脸,一直乞望着她稚嫩的心灵,深刻的罪恶一直淤积在心底,所幸头发损伤的范围不是很大,看上去除了短了一半,其余的痕迹也不算明显。
院子里,贾姨是第一个看到羡云头发的人,站在那棵梧桐下面的她眼睛生出一线光亮,那光亮已经多年不曾出现过了。
“咦,这不是小姐吗?哎呀,咋一看真换了一个人,还以为是林大美人呢。”
羡云别扭地笑了下:“好难看的”
“瞧你说的,贾姨这么一大把年纪了难道还会说一回假不成,我左看右看,浅看细看,还是觉得你这个头发亮色了不少,人看起来也俊俏了许多。贾姨要是在你这个年纪啊就好了,现在老了什么事都不能去尝个新鲜了,咳。”
“怎么会,你老头发不是还没白嘛。”
阿姌一旁忍不住撮使了一句,但很快被羡云叱住了:“阿姌,嘴巴怎么这么讨人嫌。”阿姌一脸憋屈地跺跺脚,然后瞥了贾姨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去了,贾姨也不再说些讨喜的话,朝着阿姌的背影瞧了又瞧,径直回了屋子。羡云轻轻地从后面跟了上去,看着贾姨进了自己的卧房,推开木窗,将绣线和底纹布从床头柜的一个木盒子里取出,然后从蚊帐上抽出绣针,坐在椅子上,凑着正午的日光绣了起来。
贾姨是6年前来到丁府的,主要负责打理前后院的卫生,每隔两天,往后院的花坛里的花浇一次水。丁家的管制倒也定的不是很牢,佣人做完自己的事尽可休息,也可以忙一些自己喜欢的活计。忙里偷闲的时候贾姨就会进屋绣一些花花草草,喜鹊什么的,在羡云眼中,贾姨一向是个闲不住手脚的人。
“贾姨。”羡云轻轻在她旁边坐了下来,说:“我想跟你学学刺绣。”
“小姐......”
贾姨朝门外看了又看,压低着声音说道:“现在的女孩子都学跳舞,唱歌,这又不是往常,你跑来没事学这个干啥?”
“我喜欢,我房间你的那个花枕头上的金丝雀图案都是绣出来的,好标致。”
贾姨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说:“不成,女孩子现在也要学会交际了,这些守旧的活计到时候还是让我们这些老太婆带回棺材吧。”接连又说了句不成,不成。
羡云无奈地坐了一会儿,突然问:“林大美人是谁?”
“当然是林微因啊。”贾姨马上反应过来,继续说道:“我小女儿很喜欢那个徐章垿写的诗,后来不知道听他怎么讲着讲着就讲到林微因了。据说那个林微因不但是个美女,而且还是个才女了,很多有名望的人都追求过她。”
“哦。”羡云满不在乎道:“写诗有什么难的。很小的时候我就背过八大家的诗词,让我写,也没什么不会的。”
贾姨撇了她一眼,说道:“你这孩子脑壳真咋这不使劲儿呢。这徐章垿的诗怎么能跟八大家相比,时代不同了就没得比啦,况且......”贾姨侧过头来,一脸神秘兮兮地笑着说:“我女儿说啊,现在的女孩子真的很少有不喜欢他写的诗了。”
“那我还是学跳舞好了。”羡云有些沮丧。
“也挺好啊,你这想法跟我女儿差不多,她啊,现在可以用一只脚的脚尖站在地上好一会儿了。”
羡云睁大眼睛:“她学的什么舞?怎么比武功还厉害?”
“我也不知道。”贾姨的神情有些低落起来:“她去年就去了上海,今年写信回来说是在一家歌舞厅跳舞。”

羡云没有再去找贾姨学刺绣,而是把念头转向了跳舞。这里不是大上海,仅有的一家歌舞厅营业的时间少之又少,后来才知道这一带的人平时都忙于口糊,有钱人不是很多,爱浪漫的人则是少之又少。浪漫这个词阿姌刚说给她听时,她一脸雾水看着对方。
“挺好听,可我丝毫不懂这个词。”
后来阿姌实在无从解释了,胡乱地捏了一句,徐章垿的诗里有这个词,你去找吧。
羡云自然没有如阿姌所说的那样翻页翻页的找,阿姌给她弄来的徐章垿的诗集仍一页未翻地放在羡云的窗台上,自小累积的诗头痛让她的目光片刻也不想停留在封面上。后来再想了一遍贾姨说过关于她小女儿的一番话,不自禁随意翻了一页,诗目《再别康桥》,看了那层层浅淡的白话文,顿然间觉得没了生趣。诗咋眼一看,必须是难懂的,每当阿姌问起她为什么不喜欢徐的诗,她总会这样回答,浅意识中,那些现代诗通俗了,也自然易懂了。
丁原回来后两天脸上也一直不见什么异样,羡云心里的石头总算可以落地了。母亲自然是个眼观八方的人,父亲为人正派,一向严谨,最近每天对着羡云那一头垂肩的短发也不见有什么异见,似是习以为常,可以看出这年头修剪头发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要不然父亲脸上的表情也不会这样平静。在饭桌上,羡云把要学跳舞的想法告诉父亲时,丁原停下了碗筷,略有所虑起来。
“这洋鬼子可把咱国人给蒙坏了,女人的头发剪成一锅粥不说,有的还被染成一撮茅草。这民族舞蹈多大气磅礴,偏又被掺进了什么优什么雅,真他妈让人窝心。”一肚子的火不觉意就冒了上来,说完,丁原端起盛饭的饭,自顾闷头刨了一口。
细荣和阿姌互看了一眼,都不敢叱声。羡云也没打算说什么,父亲的话给了她心里一道鞭痕。
丁夫人一直察言观色,总算开口打破了沉默:“相公,都说今时不同往日,我们这个时代,这女孩子除了会绣花也就没什么,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现在的女孩子不同嘛,呆在家里的是少之又少,不学点入流的东西,怕是以后嫁了人也不知道怎么去跟同龄人接触呢。”
丁原喷着一口酒气道:“这姑娘家老是抛头露面的有什么好,你以为这是大上海还真少不了交际花啊。”
丁夫人没了力气回复,转而一脸浅笑道:“哎呀,不去就不去嘛,也没多大个事。细荣啊,以后好好看着小姐,要是去了歌舞厅你也有罪可受了。”
细荣只好点头,侧眼看看羡云的脸色,一时窘迫无奈。
羡云的心早已石沉大海,母亲的话最终没能挽救她那小小的企盼。饭桌上的菜没来得及动一筷子,就起身离开椅子朝门外走去。她听见父亲的声音比雷鸣还嘹耳:“站住。”她没有犹豫,憋着一肚子的不满与委屈出了大门往前走,一直走到那个喂养金鱼的水池边。
“这孩子脾气得改改了,翅膀向这样硬下去那还得了。”丁原涨红着脸。
“她毕竟十几年没进过这个家门了。”丁夫人沏了一杯热茶递到他面前,说道:“当初也只能怪我们,那么小就将她送出家门,这些年我们也没能尽到一些为人父母的义务,而云儿却在外面经历了不少苦难。好不容易回到了自己的家,我们做父母的就好好的补偿一下她吧。”
丁原停下碗筷,朝门外探眼望了望,过了一会儿,轻叹道:“是啊,我们做父母的亏欠她太多了,我丁原又有什么资格让她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走路呢,好吧,这些事以后我就不强人所难了。”

楼主:蓝莓加咖啡

字数:31224

帖子分类:舞文弄墨

发表时间:2020-01-14 18:37:42

更新时间:2020-01-21 22: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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