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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法官陈兰兰、邹枫采用非法证据枉法裁判原告卖房还债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谢谢楼上,打监督电话没人受理。公安厅扫黑邮箱每天一封快塞满了,最终枣庄市中区公安分局既不给立案通知也不给不予立案通知!水深三尺你懂的!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无论是超付纪委监委介入调查,还是以套路贷或妨碍作证罪立案侦查,此案都能突破!但地方利益集团保护伞严重,扫黑除恶,除恶务尽还差得很远!!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套路贷丶假条丶超付,-份谎诞的判决,驳回再审裁定竟没有对法官隐匿原告证据只字不提,叫兽水平真高,系统内官官相护何时休?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坚决依法维权!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公安部明确"套路贷"是黑恶犯罪,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报案,警方就要受理。市中公安分局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旦立案,势必涉及枉法裁判法官!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无论是市中区纪委监委不立案调查国企中安超付,还是公安分局不立案调查套路贷,实质都在保护干扰司法判案,导致法官枉法裁判的保护伞!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坚决捍卫司法公平公正!!!!!!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如果法律不能被敬仰,在一个失去司法公正的环境里何谈司法维权?法律维权的前提是法官要有起码的法律职业道德,如果你遇到裁判吹黑哨,你以为让群众在每一个案子里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吗?某省高院自去年已经有四五位法官被省市纪委留置,说明法院不是一块净土!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叶付楼以非正当目的在不同情形下使用不同的身份信息:
1、在原告提交的枣庄市中院(2013)枣民四商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中,叶付楼自称叶付贵,叶付楼只是其曾用名,当时的身份证号码是370403197008061833,而实际上叶付贵系其弟弟的名字,身份证信息均为其弟弟的。在本案提交的民事反诉状中提交了其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为370403196308160038。因此叶付楼以非正当目的在不同情形下使用不同的身份信息。但对外签名时均是使用叶付楼的名字,中安公司庭审中也承认没有叫“叶付贵”的职工,特别是叶付楼作为中安公司的孟庄社区项目经理这个没有争议的事实。至于叶付楼和枣庄市中院(2013)枣民四商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中载明的“叶付贵”是否同一人,可以通过贵院的(2011)市中商初字第1754号案件的庭审笔录的签名核对确认。
2、叶付楼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在曹某某借据担保中身份证号370403197008061833,后被自己删掉。
3、在王纯才与叶付楼、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叶付楼同样伪造证据虚假诉讼---(2015)枣民五终字第310号。
4.叶付楼在套路贷收据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中安盖章确认收据日期为2014年1月30日,是不是太假!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此案在市中阻力重重,超付举报市中纪委监委失声不回应,有违省纪委监委规定。按《民事诉讼法》伪造证据可按妨害作证罪立案,但分局既不给回执也不立案,真假报市公安局刑事鉴定即可。利益集团违法抱团对抗,以权压法,老白姓投诉无门!何谈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坚决依法维权!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最高院法官梁凤云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典礼上的演讲:“对法律敬畏,对良知俯首,这是我的忠告。
这一条,未必是救命的稻草,但确是防身的锦囊。法律的条文无论如何缜密,总有漏洞和空间,不要让你的技巧、你的智识,浇灭你的执念,超越你的美德。
如果你是立法者,请你为民生呼号,在部门利益诱惑面前,坚定地站在公理一边;
如果你是法官,请你不枉不纵,在舆论皆曰可杀的热浪中,保持如水沉静;
如果你是律师,请你仗义执言,紧紧拉着无权无势的老百姓的手;
如果你是警察,请你良善执法,闪耀出人性的光辉。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坚决捍卫司法公平公正!!!!!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坚决捍卫司法公平公正!!!!!!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发现法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的,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对法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审查意见,供纪检监察机关参考。出自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坚决维权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感谢65楼上的关心支持!众志成城,中国法治才能进步!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坚决恁治清理政法系统内鬼!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时间:2020-11-26 17:57:30
一个没有法律敬仰的社会弱肉强食,人人自危!

楼主:阳光下的正义2020

字数:14087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0-08-30 00:58:20

更新时间:2020-11-26 17:57:30

评论数:105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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