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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炊烟》,希望与朋友们讨论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发一篇小说。这不是我习惯的写法,很吃不准,希望与朋友们讨论。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叶迷和哈皮的房子是幢望山居湖的别墅,三层,带花园,还有用来放电影的地下室。它既豪华又凌乱,玄关永远有一堆鞋子磕磕拌拌,杯底在茶几的漆面上印出白色的圆圈,皮沙发的扶手上有一道道划痕,是那些窘迫不安的手干的——手的主人多数是叶迷的学生。这些皮沙发丑陋而阴险地松软着,一坐上去便让人陷入被动和劣势,让那些或者亮白均净或者坚硬肮脏的指甲下意识地抠紧,也许他们抠紧的还有他们的心脏,为他们虽然已不年轻却异常迷人的导师。
哈皮是个会在美术馆年展上露面的画家,在圈里被捧得挺高,而在家里,却甘心俯首贴耳,总是心不在焉地微笑着,倾听种种来自叶迷的怪异激愤的长篇大论。
“要知道,四十岁,这是整个一生,要知道,这已经是风烛残年,超过四十岁还活下去就不像样子了,就卑鄙了,就不道德了。”叶迷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穿着一件比睡衣好不了多少的亚麻袍子,却有种昂贵的漫不经心的自信。
“谁?谁能活过四十岁?”她走过来把烟灰弹到茶几上的烟灰缸里,至少有半截落在了外面。“傻瓜和坏蛋!”她终于坐了下来,对坐在侧边沙发上的四五个年轻人挥挥手,让大家讨论一下《地下室手记》里这一段。
有什么好说的?她自己不是最好的注解吗?
不!哈皮因自己的恶毒吸了口气。他意识到自己在妒忌,这满室的青春,似乎只有他一个局外人。她在役使他们的头脑,汲取他们身上年轻的汁液,这让她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她就这么残暴!仿佛年龄只与别人有关,是某种批评术语,而跟她自己没有半点关系。
事实上确实也没有关系。这个将近40的女人仿佛在回光返照似的,神采奕奕,威严中夹杂着鲜嫩的妩媚,他看到了那些男孩们脸上的怕和爱,感受到了他们身体深处的颤抖——他也因此战栗起来。
仿佛是18年前那些战栗透过时空再次降临。
18年前的寒假,哈皮坐火车回家,他家离这个大城市很远,要坐两天一夜的火车,然后还有长途汽车,四轮或三轮的什么车……事实上,有不小的一段距离根本没有交通工具。因为回家的路程如此艰难(当然,无论如何没有离开那里那么艰难,悬梁刺股只不过是肉体的苦,根本不值得夸耀,夸耀什么呢?离开那里的疯狂决心,比仇恨还坚固的意志,这些就像一幅杰作上的污点,只能隐藏,不可能拿来夸耀。)他做足了准备,带了几天的食物,还有很多新鲜玩意儿,那些他们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世界上还存在的东西。他有三年没回家了。
你总是看着我,那么好意思。我站起来背对你,我看窗外,都感觉你在看我,这真有点让人受不了。我只能使劲吃东西,想这回你不好意思看了吧,我把带回家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像个傻子似地吃个不停,可你还看。没办法了,我只能盯回去,希望这样能让你低下头,但你没有半点害羞的表示,还是看着我。我只好主动跟你聊起了天。
我这么烦人啊?
不,从来没有一个女人那么长时间观察过我。
这是后来若干年里,每一次遇到他们感情动摇的时刻,哈皮抱着叶迷,他们的对话。这段浪漫的邂逅在他的回忆里不断被重复,如被过度完成的画作,层层叠叠的油彩下已变形失真。
两天一夜,叶迷都坐在他对面,她说了一个目的地,那是她的教授父母当年下放的地方,在第二天清晨就已抵达,她却死赖着不肯下车,几乎吃光了他带回家的所有东西。于是他只能把她带回家去。她那么美丽大方,浑身都是不知深浅的优越感,这是他在亲人面前最大的威风,最高级的礼物。
那段旅程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何时发生的呢?他不相信她第一眼就被他的魅力所俘获,可能仅仅觉得他是一个异质,以前没尝试过的口味。当她跟他爬过一道又一道山岗,她平生第一次见到了油菜花,还有茶树,她的手被树枝划破了,脚踝也磨破了皮,她却不时发出惊讶和快活的喊叫声,仿佛它们是这趟旅程不凡的证据,珍贵的纪念。更可能的情况是,她后来逐渐有了变化,或许就是在他带她回家之后。
他家的样子让她大吃一惊。那是山脚下的一座土屋,他们到的时候,屋子开着门,浓烟喷涌而出,像发生了火灾。他知道,烟囱又堵了。他的母亲从浓烟中钻出来,揉着眼睛,连声咳嗽。看到他,和她,拼命把咳嗽吞回去。如果可能,他相信他的母亲,和他的父亲,和两个弟弟,会把那些烟也通通吸进自己的腹中。
她在他们家呆了整整三天,她像是永远呆不够似地,摩拳擦掌乐滋滋睡着冰冷的木板床,热衷于烤洋芋之类的东西。按理说任何食物,一个人总可以努力吃下去,很多年以后,哈皮想起那些日子那些饭,他拼命努力,也根本没吃什么,他的胃部就翻滚起强烈的不适。晚上他跟两个弟弟挤在板棚里,因为愤怒而不停颤抖,他对安排了他的命运的什么神灵恨之入骨。对让她非得住在冒烟的小土屋不可的什么旨意恨之入骨。
他把烟囱彻底清扫了一遍,可每当升火起灶,他还是拉她跑出去,仿佛那不是炊烟,而是毒气。他们坐在山坡上,他觉得不管往哪望,四面八方都是重叠的大山,围得很紧,仿佛再也走不出这个地方了。她却眼神星亮,欣赏眼前的一切,“太好了!”她说,兴奋得不住深深叹息,“瞧,这多好,多么宁静啊,还有温柔。”她指着那缕饮烟。古诗从她嘴里冒出来,就像终于给她脑子里那些现成的句子找到了出处——“避地东村深几许?青山窟里起炊烟。敢嫌茅屋绝低小,净扫土床堪醉眠。”
他不得不同意那些烟是宁静温柔的,那间土屋是舒适堪眠的。在她眼里,他们的贫穷不是别无选择,而是情调,是种生活方式。
她却狡黠地一眼看穿了他,“你当我何不食肉糜?”
“正是。”他脱口而出。
“我喜欢你的坦诚。”她打量着他,“你知道怎么着?我的直觉棒透了。第一次见你,第一分钟,我就想,这个男的很不一般。”
他问她咋个不一般。
她说:“你很诚实。诚实到连自己也不肯欺骗。”
“还有呢?”他看着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自信使她从不怀疑别人对她的诚恳,让她认为任何人都不必隐瞒弱点,让她落落大方地伤人自尊。
“还有,让人心疼的自尊。”她说。
他终于爆发了:“你哪来的这么自信?”他冷笑,“没被拐卖算你幸运!”
一个狞笑在她脸上开放,她说:“还有呢?”
她在耍弄他,他越这样越坐实了她对他的“诚恳”定义。他有些艰难地说:“对不起。”她低下了头,再抬起的时候,神情严肃,“不用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也许是我。”说罢,用手指撩起他额前的头发,在他脑门上印上了一吻。
他又震惊又难过,又感到异样的甜蜜。她的话是什么意思呢?他不知道。他只是意识到,她是喜欢他的,这固然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却在他的意料之外。
尽管她天真烂漫,在他看来,她却显得很聪明,拥有超过她年龄的嚣张的知识量。他怀疑她有什么书是没看过的,只要他提到,她无所不知。他能够跟她谈任何话题,艺术、文学,想到什么就跟她谈什么,还能够对她发牢骚,抱怨生活,不过,在这种严肃的谈话的半中央,有时候她会忽然没来由地笑起来。他仰望着她浑身的美丽,对她的爱情几乎令他窒息。可爱情对她来说司空见惯——当时有个外国留学生追求她,另外还有两三个体面而拘谨的她父母的学生也对她示爱。他只能靠欲擒故纵的把戏将她拿下,也许她早就看穿了,但她的心疼救了他的命,她说世间唯有一人让她体会到了心疼的滋味,那就是哈皮。
他们毕业就结了婚,最初住在她父母的房子里。她的父母跟她一样,人生的劫难之于他们,类似某种持戒或禅修,他们见了他都欢欢喜喜,他们不明白哈皮的心情,以为他也高兴。大家把他看作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一个这么好的年轻人在房间里走动,这就给他们对他的态度添上了一种特别的魅力,仿佛因为哈皮,让他们的生活更纯洁了,美丽而仁爱。几年后,他和叶迷搬到了更大的公寓,她的父母没有跟着一起,他也没有想过要这样,包括那些曾住在冒烟的土屋里的人,后来他们终于住进了这座别墅时,那两个老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至于他的亲人们,都住进了县城。
他们又开始探讨伍尔芙了,从《奥兰多》的雌雄同体说到古希腊时代的同性恋之风。今天讨论的主题是什么?跟女权有关吗?叶迷研究的方向是女权主义,哈皮不能理解,一个活得像女王的人还有什么理由去研究女权?她还有什么不知足?并不是所有学生都对这种话题感兴趣,他看到那个叫夏一天的男生嘴角轻抿,仿佛为着心里一个阴谋浅笑着,露出令人惊异的洁白的牙齿,他似乎有着异族血统,有个古典肖像上直而窄的鼻梁,哈皮在辩认他,尽管他已经在这群男孩中引起了他的注意。
夏一天旁边那个男生振振有辞:“禁忌是人类自身在为自己设限,我们都是乱伦的产物,文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神话语言,密索斯思维,在这种思维里没有道德限制,相反,它应该破除伦理桎梏,让那些原始意象复活……”他似乎是个新面孔,脸形是南方人最常见的棱形,给人感觉五官有点挤,说话的姿态也是,没有夏一天那么让人舒服。哈皮奇怪这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这么些年轻人喜欢文学。也不见得是真喜欢吧,为了拿个学位受制于导师也是人之常情。
那个男生煞有介事,像是在背书。叶迷却浑不介意,津津有味地听着。哈皮对夏一天做了个手势,然后离开上楼去了。
夏一天是叶迷的研究生,按年龄来说应该也不算小了,可哈皮觉得他就是一个少年,他长得固然清秀,更重要的是他整体的优美,他绝不会去抠沙发扶手,他优雅地浅笑,对什么都懒洋洋的。
哈皮很喜欢这个少年,他本来就喜欢孩子,自己的儿子却早早过上寄宿生涯,跟他很疏远。夏一天跟一般拘谨的学生不一样,他又谦逊又从容不迫,凡事会问个为什么,以及那是怎样的。在他那里好像没有必须如此、应当如此。哈皮说你就像个真正的孩童一样,夏一天说我就是一个小孩,哈皮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啊。夏一天说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就发现了,其实我就是个小孩。哈皮说真了不起,我活到现在才发现自己还是孩子。夏一天微笑,那你以前觉得自己是什么?哈皮无法回答。
哈皮这两年已经不再像从前,什么能换来钱换来名声就画什么,他越来越经常地想起他的父亲,以及画画的意义。他的父亲除了是位农夫,还是个给寺庙画壁画的画匠,也只有画画能让这个沉默寡言的农夫打开话匣子,一旦开始画,他的话可多了,好像沉默是一堵墙,而他的话就是用来覆盖这道墙的各种颜色。他指引哈皮看到了十八罗汉狰狞的面孔上那种美,怎样的眼神是威严而不是狡猾,怎样的体态不是灵活而是招摇,怎样的笑容是慈悲却不嘲弄。虽然他词汇量有限,但他让哈皮明白了这些意思,他让那个孩子成了魂不守舍的马良,日思夜想拥有一支神笔。哈皮如今拥有了神笔,却开始忌惮,如少年时代,颤抖着手描摹,内心却忍不住地厌倦,因为事物再也不能告诉他任何美或丑的奥秘。
这个少年是哈皮最需要的模特。慵懒和好奇怎么能集合在一个人身上呢?美貌和天真也是。他想着这美将由谁来消灭,消灭就是参透,参透那美的秘密,他的画笔或者可以——那少年像天使一样,身上有光,却总会有某处东西像魔鬼,比如眼睛里长出一朵花,或者嘴角露出一颗尖牙,或者背上的翅膀羽端是飞灰,或者脚不见了代之以两把刀。他对画中的夏一天越来越着迷了,夏一天仿佛也是如此,他来得如此频繁总不至于是为了叶迷跟她的文学吧。他们对此心照不宣,只要他一个眼神那少年就会上来,安静地坐在藤椅上看书,等待着在画布上诞生,他一点也不猜测,他一次又一次发现自己。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哈皮离开时没跟她打招呼,直到几天后叶迷上微信才知道他离开了。
他在朋友圈里说早晨醒来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经过了一晚上,竟然没有任何更新。不是没信号,他连发几条都发出去了,但也没人回应。他没法证明自己和时间是同步的了,四下里没有声音:没有人声,没有鸟叫,蚊虫也没有。前一天还有只苍蝇进来在屋子里碰壁乱飞,给它开窗它也没能飞出去,让他很焦虑,不过想到它比他还焦虑,就算了。开窗这只苍蝇没跑出去,但也没进来第二三只苍蝇,后来就没有注意它了,现在再也找不到它了。
哈皮在最后说道:“这是一个空屋子,我要去找找还有没有活物。”
叶迷打他的电话,电话关机了。
几年来,哈皮一直不肯离开那幢房子,叶迷已渐渐习惯他的隐居生活,没想到有一天,他会逃离那个无人之境。
这条消息她是在教室里读到的,那时学生们都离开了。她通常喜欢在这种时候静静坐在讲台前,发一会儿呆,或者玩一会手机。几年前她下课后身边总围着学生,现在她的姿态却绝不会引人上前来打扰,她关机了,切断了连接,即使再不会看眼色的年轻人,也会接收到她身上屏蔽的信号。
她开始仔细看哈皮这些年发的朋友圈,她不喜欢这玩意儿,也不能理解哈皮既然选择了隐居还混什么朋友圈。下楼的时候,她在电梯里看到了以前错过的一条:
“你太欺负人了。你怎么就不能为我想想?”
这个“你”是谁?以她对哈皮的了解,他不可能公开发这种怨言,既然她能看到,那只能是发给她的。
叶迷在高速公路上边开车边望着那幢荒凉的小破楼,它离市区不远,就在路边,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不知道哈皮从哪弄来这栋待拆的房子,可能它存在只是为了一笔合乎房主期待的拆迁补偿,是哈皮让它的屹立有了最后的活力。叶迷想,房主应该付给哈皮酬金。
哈皮不在了,空屋呈现出破败狰狞而又温存的面目,温存来自时间对事物的打磨,还来自为数不多的她被允许进入这座房子的时光,那些时光中与她相交的哈皮不是她的丈夫,不是她儿子的父亲,而更像是她的情人。
一楼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走廊上沿路堆放的木箱,只有一张长沙发,是藤制的,现在满是灰尘。她不由得想,这张沙发也许只是为她而备的,因为她在这个房子里只在一楼停留过,上一次来他们还在它上面做爱了,那至少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可若说这沙发只为她一人而备可能也不准确,能得到允许进入这房子的可不只她一个。
叶迷第一次上了二楼,视线所及没半点让她惊讶的地方,虽然她好像从未设想过二楼的布置。这是画室,凌乱而整齐,与城里家中他的画室差不多。看上去哈皮什么都没带走:书、画、颜料、画布、画架、画架上未完成的画,都在。画上是一头颈项短粗双目圆睁的牛,濒死的公牛,眼里却充满了柔情,而它面前的持刀人却满眼恐惧。他只画完了一人一牛的两双眼睛,其它部分还只是空虚的线条。
三楼是哈皮的卧室,十分整洁,甚至,它比哈皮在城里家中的卧室,也就是他和叶迷的房间还要像样——他用的竟然是白色的丝绸床单和被子!叶迷抚摸着凉滑的被角,床头柜上有叠放整齐的衣服,她换上他的背心短裤,轻轻躺了进去。她想着这几年和哈皮之间的种种,想到他说:“你太欺负人了。你怎么就不能为我想想?”
她真的欺负了他吗?
现在她已经很难想起,自己当初是如何跟他结的婚,如何在医院里生下儿子,如何照顾婴儿,很难想起自己做这些事时是怎样的面容。即使在当时,她也没觉得自己集中了全部的注意力——如果她当初没有踏上那列火车,那个22岁的她,也许就不会消失在时间之中,那会发生什么呢?
你穿着一件带白毛领子的鹿皮大衣,下面是一条格子泥的宽腿裤,脚下是暗红色高腰皮靴。你看上去像个木偶,身上的披掛都又硬又大,把你架起来了,像个迫不及待长大的小孩子。
可笑么?
不,有点心疼。
这是后来若干年里,每一次遇到他们感情动摇的时刻,叶迷躺在哈皮怀里,他们的对话。哈皮的回忆也成了叶迷的回忆。
叶迷忽然意识到这是个错误。她想起了自己当时穿的是什么,羽绒服和牛仔裤,22岁的她不是更应该这么打扮吗?她的羽绒服爬山时刮了个大口子,里面的鸭绒一直往外飘,到他家的时候,她身上像套了一层瘪瘪的气球皮。
回忆的次数多了,往事成了一次次再创作。
可是,他为什么会那样描述她呢?那个穿得装腔作势的女人,是怎么来的?
无论如何她也不可能是穿着高腰皮靴爬过那些山,来到那个炊烟袅袅的山谷的。
但似乎,也并非完全不可能,那时的她有什么干不出来呢?直到她见到那些烟,她才意识到自己对他的冒犯,他死捏着的拳头,让她揪痛起来,紧接着生出一股从未有过的柔情。
她没跟他讲过,她也住过一样的土房子,还有那些烟,刻印在儿时的记忆里。她甚至还会生柴火,掏烟囱,她的父母在这种事情上只有仰赖她的份儿。对她来说,那些是宝贵的体验,没有起伏的人生就是死亡,监护仪永远都是用直线宣告某人撒手人寰。吃苦的意义是应该嚼出甜来,否则那些苦就白受了。
她不会跟他讲这些,那会更显得她装腔作势。
事实上,她就是个装腔作势的人,她不想让他知道她也惧怕贫穷——刚结婚的时候,他们可真穷啊。他们当然不能靠父母,他的父母不用讲,她也早已习惯不跟她那安贫乐道的双亲谈钱。她还在读书,他们不应该那么早结婚,但为了给哈皮一个家,她乐滋滋地跟他领了证。
“请不要移走你和善的目光,因为那是一条通往山里的路。大山的蔽阴处有座孤独自闭的村庄,它刚刚升起温暖又迟疑的炊烟。所以,请你不要躲闪,听我述说,这是我的才出生的家乡。”
这是他们领结婚证那天,哈皮写给她的诗,他说不是诗,她说是。贫穷、前途渺茫都不值一提,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
读博士的时候她不小心怀了孕,父母却相继离世,她不认为这孩子来得是时候,他却坚持留了下来。她不知道母爱是不是自发的,她是真的烦死了婴儿,那些没日没夜的哭闹,即便梦魇般的分娩经历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她觉得一切全毁了。她的精力被掏得空空如也,毕业论文遥遥无期。还有压垮性的愧疚——一个不能安抚自己孩子的母亲,是有多丢脸!如果到了晚上,哈皮回家的时候,面临的还是一个不能善罢甘休的孩子,她就更加痛恨眼前的一切。虽然他没有抱怨,他哪有力气,他是个画画的机器,或者说挣钱的机器,机器也需要休息、充电,而母亲却不能。
她不得不跟婴儿妥协,然后自然爱上了那个磨人的小东西。她开始学会把生活当成课题来攻克,炉子上煮的奶瓶,洗衣槽里泡的尿布,电脑里闪烁着光标的论文,能快速成形又营养丰富的晚餐,孩子越来越有安全感的笑声,哈皮越来越有成就感的收入,接下来是越来越大的房子,越来越温和的不关痛痒的面孔,以及越来越多自我空间的她自己。
可她终于还是欺负了他。
那个男孩儿,下课后跟在她的后面,他的嗓音跟他的人一样细致,每个字都吐得精巧曼妙,语调柔弱谦恭,却是在向她示爱。
“爱我,你爱我?为什么?”
“唔,从前有只小山羊叫咪咪,它有个朋友是黑熊阿噗。请问山羊咪咪为什么和黑熊阿噗做朋友?咪咪爱吃青草,阿噗爱吃蜂蜜,请问为什么咪咪不吃蜂蜜,阿噗不吃青草?”
她停下来看他。多年后她明白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停下来仔细看,尤其为看清一个美少年而停下。一个中年女人还有这样的不安分,谁还能对接下去她的不幸负责呢?
她说我不吃蜂蜜也不吃青草。
“路过的乌龟卡卡说:叶迷是个傻瓜,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喜欢就在一起咯,喜欢就吃咯!”
她在图书馆广场边的休闲椅上坐下,示意他也坐下,他需要补点课。她已看穿他的把戏——保研?升博?还是论文通不过?或者是个极力想进入体面生活的小家伙?你很难想象一个人学了文学,看了那么多小说后,什么点子是他想不出来,不能赋予浪漫主义形式的。
他说谢谢,乖乖巧巧地坐下,离她恰恰好的距离——手臂撑在她靠背上,身体却一毫也没沾到。
她前倾,低头看自己的球鞋,他起身蹲下去,把她松了的鞋带系紧了。
“你还真是可爱至极。”她冷哼。
“当然。你也可爱,这么一把年纪还会松鞋带。”
“你是哪个班的?”
“这不算什么,穿错鞋子我也干过。”他羞涩地笑了。“只要是黑色的内裤,我就以为是自己的,没死没活地穿上。”
“还能是谁的?”
“我妹啊,她懒,衣服都是我收。”
他站起身吻了她的嘴唇,比用筷子还娴熟的吻技。
那时图书馆还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出来,她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才会得体。
“妈的,我能做你妈了!”她诅咒。
“你的年纪在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比橡皮筋的弹性还大。”他在她耳朵上痒酥酥地说,“对不起,我爱你。”然后他跑掉了。
几个月后他们终于拥抱在一起,他身上男孩儿的味道如七月之水降临,让她的人生如此明媚,甚至连出轨的羞愧都不能丝毫减低它的色彩饱和度。
太过饱和就是绝境,就像蝴蝶的翅膀触到了嘴边,唇上留下的蝶翅的鳞粉还在星星点点的闪光,嘴里已开始泛出腥气,担心这美丽的鳞粉会带来毒素,让人聋哑。
其实她并不感觉自己害怕。他成了她的学生,出现在她家的客厅里,她也从没想过要避讳。她并非不在乎,这只是她愚蠢的骄傲在作祟,坦荡的偷情会给她一种错觉,仿佛可以抵销心中的一些不洁之感。
其实没过多久她就不那么百爪挠心一样地迷恋他了。不管是爱情小说还是伦理小说,二人世界再怎么也只是杯水风波,高潮部分已经过去,除非外力介入风生水起——怎么能把自己的生活放在小说情境里呢?叶迷觉得这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小说。
或者这些都是因为她的愚蠢的骄傲,它足以克服癫狂失态,也禁止了她对这段情本该做出的彻底否定。他有了正常的女朋友,向她借钱谈恋爱,她给了。然后,还允许他继续出现在她家的客厅,继续跟她调情。
那些在公共空间的调情,某种程度上比真实的偷情更令她心旌摇曳——在人群中故意忽略那男孩的出众,绝口不提他的名字,他是她秘而不宣的珍宝。等到他真的不在场时,她又千方百计把话题引到那个名字上,用来抵抗那因安全而带来的无趣的跌落。
直到跌落到不可收拾。
她躺在床上,感觉到自己被哈皮所描述的无声无息的世界包围,她慢慢在枕头上转动自己的头,看到窗台上有一盆多肉植物,下午的阳光照得每个叶片都透亮如水滴,苍绿色竟变成了珠灰,中间泛出一抹红。
她再次打哈皮的电话,依旧是关机的提示声。
各种难受围攻着她,像数万只蜜蜂黏着养蜂人,黏出了个人形坟堆。
她寻找夏一天的号码,也许他早换号码了,但她还是发了条短信,“你能不能回来一趟?”
“什么情况?”夏一天很快回复。
“关于哈皮的事。”
夏一天没有再回应。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叶迷就在那床丝绸被子里睡了长长一觉,直到黄昏来临,她被饿醒了。起来找遍整幢房子,她连一包方便面一片饼干也没找到,一楼厨房里的厨具还是她当初置办来的那样崭新,根本没有使用过的痕迹。他是怎么在这荒芜之地活下来的?叶迷开始对这件事感到好奇,从下到上翻腾,终于在画室的橱柜里找到了答案,那是一整柜的军用食品!有法军的有美军的有德军的甚至有日本的,中国的也不少,清一色的战时单兵干粮,天知道他是从哪里淘换来的!叶迷打开了一个德军单兵干粮盒子,看到整齐码放好的一块块真空包装,她仔细阅读了说明书,发现有马铃薯红烩牛肉、牛肉烤肠、裸麦面包、牛肉、软奶酪、水果沙拉、饼干、酸莓杏仁、巧克力、速溶果汁粉、速溶咖啡、茶粉、糖、浓缩奶油,还有湿巾、火柴、盐,甚至还有口香糖。
叶迷吃得很饱,很满意,心里却升起莫大的委屈。原来,他竟然活得井井有条,有滋有味。跟他相比,自己的生活既没规律又没情趣。
他们分居后,叶迷辞退了保姆,甚至可以一周不开火,这种不讲究的生活最明显的后果就是她胖了,线条不再紧致有弹性。这种变化似乎只在今天她才意识到,她想起了那些不太频繁的会面,哈皮每次都趁她不注意时偷偷观察她,当她发现时他会低头回避,或者干脆用身体的贴近来掩饰。她忽然恐慌起来,觉得眼前那些吃过的食物包装非常碍眼,把它们全收拾到最大的那个包装袋里,捏着出了门。
她顺着高速路旁的小路往前走,也许哈皮也曾无数次走在这条小路上,散步或者跟她一样去扔垃圾。走了有两公里的样子,她看到一个村子,村子口有一只垃圾桶,里里外外都是垃圾。她离得远远的尽量瞄准把手里的袋子投进去,太过小心反而不小心把套在手指上的钥匙也甩进垃圾桶了。
还好就掉在垃圾表面,没有掉缝隙里。她赶紧伸手去捡,这种大垃圾桶有大半人高,有点够不到,她就把它斜起来捡。但这样一斜,钥匙就滑下来被一堆垃圾盖住了。她一手撑着斜斜的垃圾桶一手找钥匙,臭烘烘的也就算了,回去洗洗就行,但是她出门时没换衣服,身上还穿着哈皮的背心短裤,这样蹲在村口的垃圾桶边翻翻捡捡……她俯身捂住脸,脸上糊上了腐烂的菜叶,她哽咽着呕吐起来。
回来路上依旧没一个人,她却一路掩面,看到那幢空屋的黑影时她心里想,他一个人住在这里,难道不害怕吗?
她整晚没睡,拼命洗刷自己,哗哗的水声彻夜到天明,这既是为自己仗胆,也是一种自我惩罚。她早该如此了,为什么直到如此地步她也不肯有丝毫的忏悔,她要在他受罪的地方受洗,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了。
天亮时她走出房间站在天台上,她的身体分外的娇嫩,娇嫩到早晨的轻风也令她疼痛。太阳正在欲吐未吐之际,周围的空气像是靠近蜡烛有点扭曲一样,泛出玫瑰灰的颜色。曾经有次一个学生问她,为什么会有一种颜色叫玫瑰灰,玫瑰哪里灰了?叶迷告诉她:十分红处便成灰。
近午时分,叶迷又一次从丝绸被子中醒来,被子里的气息让她恍惚,她禁不住喃道:“哈皮……”
之后她渐渐清醒,坐起来,泪水大颗大颗的滴在被子上,那些一大清早还闭着眼睛就喃喃道“哈皮”的时光是什么时候消散的?跟夏一天的那段,并没有影响她与哈皮的感情,甚至因为那个若有似无的小情人的存在她更爱他,他是她的底气和富足,她的青春和自豪,正因为有了他这个强大的后盾她才得以张狂,并由此获得尊严而非屈辱,他懂吗?!
如果他懂,就不会有那件事情发生,也不会在更早的时候,他偶尔以那种陌生男人的眼光审视自己。是的,他早就不是那些制造不在场偷情的看客,他是她的骨中骨肉中肉,是她细胞里的私家侦探。
吃英国单兵干粮中的早餐奶酪时,叶迷接到了夏一天的电话,说自己正在机场。叶迷让他乘坐地铁,“我去地铁口接你,这是最便捷的方式。”夏一天说:“好。”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礼貌。
他依然清瘦、干净,在纷乱的人群中,仍以他的静突了出来,长而翘的睫毛那样无辜地向她眨着,似乎他们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他对叶迷露出白牙,目光幽深地看着她——哪怕他在人群中如此出众,哪怕她前一晚感觉自己有多老多丑,此时在他的目光下却如珍宝一样被凝视被抬升。他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之后展开胳膊,她想也未想就在他怀里了,是她投进来的还是他拉进来的,都没弄明白。她在他的臂弯里蹭了蹭,听到他说:“真好,终于又抱着你了。”
叶迷把夏一天带到二楼就离开了,她知道他会在那里呆很久,而她不太想呆在那里。
傍晚的时候,他们坐在天台上,开了两种口味的干粮,德国的和法国的,夏一天赞不绝口,觉得比一般的西餐还正点。
“你来过这里那么多回,就没吃过这些罐头?”
“没有,如果说那些各国干粮是他吃的,真是没有任何痕迹。”他脸上现出天真迷惑的神情,“会不会在吃腻前坏掉?”
“或许。不会。据说,这个保质期比生命都长。”
“你也是这样呢。” 他冲她笑,眼睛渐渐变得水波潋滟。
他是多么有爱的天赋啊。有此天赋的人其实并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举止轻浮,也并非心存恶意。他的一切是多么自然而然,就跟山羊吃草、熊吃蜂蜜一样。
而没有一只羊或一头熊会顾虑草和蜂蜜的感受。
要是他显出过半分因自知而得意的表情,她都会意识到危险,但他从未。他显得如此脆弱,不设防,一切都是两个中年人欺负了他。
叶迷跟哈皮分居三年了,因为夏一天。
叶迷在做一个女性主义研究课题,她让夏一天负责调研性与暴力,在她看来,这个工作没谁比他更合适的了。而哈皮却一次次跟她提到那男孩儿脸色的苍白黯淡,他断定夏一天离开他们的家门肯定会找一个角落把脑中无法承受的罪孽呕吐出来。
“不是都像你那样能全身而退。”他说,表情意味深长。
叶迷心中涌上的不是恐惧和羞耻,而是愤怒,他全知道了,他知道了还这样!而她对他那些冒险艳遇全然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不屑,“噢,不干点蠢事哪算完整人生!”这就是她的样板态度。或者他动手打了她,泼了滔天的醋,也不会令她这么愤怒,他不是对这种行为——这种背叛有多在乎,却这么重视那个男孩,简直是珍视!如果他真把这种背叛仅仅视为某种“合理”的一时倾斜,又怎会对她的课题呕吐?这是双重的否定,是奇耻大辱!
哈皮坚持让叶迷放弃这种“令人恶心的研究”,“那完全没有任何价值,除了毁掉研究它的人!”他第一次对叶迷大吼。
“你认为什么是价值?你觉得你画那些是人都看不懂的玩意儿就是价值?!”叶迷毫不示弱地吼回去。
“你除了哗众取宠就没别的方式证明才华吗?”
“笑话!这么深刻的了解!你以为这不是自己的死穴?”
他们彼此扔给对方的都是最致命的打击,原来以为最默契的竟然是对方最不屑的,他们住嘴,转身,再不敢看对方了。对他们来说,这是比背叛欺骗更难以原谅的罪恶,而且是原罪,审判它就是彻底架空了彼此存在的意义。
哈皮搬去了空屋。分居没有令他们的关系中止,反而恢复了当初恋爱时彼此的好奇和忌惮。他们绝不踏入话题雷区,仿佛他们不再是相濡以沫的夫妻,而是露水情缘。他趁她不注意时观察她,感觉她全身都在发出信号,那是关于某种可能性的信号,既高雅又暧昧。这可能到底是什么,哈皮不知道。因为他在她身上拥有许可,这种可能的邀约反而对他永远成谜。
夏一天成了哈皮最欢迎的客人。少年那种古典的、不真实的美,在破败的空屋中轻微振颤,谜一样的氛围充斥他们之间。这是俘与被俘的关系,哈皮知道毁掉他并不难,但能否毁掉自己对他不可理喻的恋想,他没把握,令他绝望的是,这美竟然拥有那样不可救药的缺陷,因而变得张力无限,他把这种美融进了颜料,就像在涂抹害人的毒汁。不,美本身即是善。也许,他的美该多少抵消无论是这事还是那事本质的丑陋和无耻吧。
少年对自己的美全然不知,半躺在沙发上,翻书的手势怡然自得,高贵如英伦绅士,只差一只壁炉。看到自己最终呈现在画布上的样子,他会突然抬起大眼睛看他,有时腼腆有时顽劣地笑了。
他一边翻书,一边拿过旁边小几上用来写生的苹果,悄然地吃了起来,哈皮放下手中的画笔,看着那只苹果被无声无息地优雅地消灭了,只剩下一个核儿。少年把果核从嘴边移开,忽然抬起了头,漆黑的眼睛对上了哈皮的视线,眼神向他投来疑问。
哈皮把少年抵在沙发上,粗暴地把他的裤子拉下来,那枚果核从他的下体滑过。少年大口地吃惊,细长柔韧的肢体紧绷起来,对如此突如其来的处境却没做出一个狼狈的反抗,他像被缚在十字架上,展开了双臂,似乎他放弃了身体的自主权,只把最后那点自主留在漆黑的眼睛里,寻找和提防——美工刀就在工作台上。哈皮走过去,拿起调色盘,开始用红颜料涂他那最脆弱的所在,少年扭动了一下,又安静了,维持着那个姿势。他越来越紧绷,哈皮观察着他的状态,忽然对他说:“你对着画布干。”
少年再次大口地吃惊,迷茫的眼中开始烧起火焰,僵死的手臂终于放下,他对哈皮的意图心领神会,他对那块绷起来略带弹性的画布一次次顶上去,摔上去,甩起来,粘稠的液体最后把那些古怪的点和线胶合成有凸凹质感的画面。
之后,他又被涂成绿色、蓝色、黄色……
它们化成了一幅多么亮丽的春天!一幅伟大的作品在他的胯下诞生了,他喘不上气来,他的下身依旧亢奋着,却瘫在地上再也动不了半分。
“你现在可以去找你的老师了……去吧。”哈皮俯身看他,对他说,平静又忧伤。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天黑了,高速公路传来的车流声一顿一顿的,单调得怵人。一切都变得混沌起来,只有旁边那个年轻的面孔在发着光——那不过是手机的反光,他纤长的手指刷着屏幕,一会儿露出一个散漫又超然的微笑……叶迷不想再看到他深情款款的目光,在她看来,这是一个早已开溜的人,对原地不动的人续旧情,简直是一种微妙的侮辱。那件事发生之后,他就消失了,叶迷不认为他是因为害怕逃跑的,他比他们都强韧,毕业答辩也参加了。逃跑的是哈皮,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肯离开这幢空屋,封闭了自己的世界,如今更是不知逃向何方。
“你猜他去哪了?”她问。
他放下手机摇摇头,像女孩子一样乖乖地抱起膝盖,又把头埋进去了,好像陷入了某种忧伤的情绪。她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犯了大错,她不该叫这个男孩来这里,来跟她一起面对哈皮的事。他侧过头把脸又露出一半,问她:“你看二楼那些画了吗?”
他说这两年哈皮可真没少画。她脸上淡淡的,她对二楼堆到天花板的画稿,一楼那些装画的木箱子,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家里也是一堆一堆的,这些就像家具甚至墙壁一样,早已让她习以为常,因此也就视而不见。她倒是好奇另一件事:
“你对画画真的感兴趣?”
他有点奇怪这个问题,就像她也怀疑他喜欢文学似的。他说我就想任情任性地活着,体验种种滋味。没有艺术情怀,那体验就不够美了。
他的脸搭在胳膊弯里,又白又小,朦朦胧胧的,叶迷觉得那种熟悉的心软又来了。他又说我很笨的,一点点补吧。
她点点头,将整个身体放松地向后仰着,抬头看天空。月亮出来了,苍白的半弧,孤零零浮在半空中,这个夜晚空中没有一点点云朵,天干净得吓人,只有沉沉的雾带,下面吊坠着他们所处的这座孤零零的小楼。她打了个寒噤,也忍不住拢起膝盖。
他还想继续那个话题,问她怎么看哈皮的画。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是否跟那次行为艺术有关?“无外乎是欲望和恐惧。”她含糊地说。
“是脆弱。”他说。
叶迷诧异,她想不到这个词跟哈皮有什么关系,更想不到他会这么看哈皮。
“你太强大了呢。你是批评家。艺术家不是这样子的,他的画一直在说:我能被伤害,我很敏感。”
“怎么像在说你自己。”
“我们都是这样子的呀,”他说,“只不过,有些人比较喜欢藏。”
“藏?”叶迷想起了那些单兵罐头,还有那些悄悄滋生的怀疑,混沌一团的爱憎。“你是说……虚伪?”
他摇摇头,“就是字面的意思,躲猫猫呀。”
她觉得他语含讥讽,心里反倒产生种踏实的感觉。她问他这两年做了些什么。他说在广告公司玩了一阵子,还跟人去拍了一段时间电影。现在他觉得不为这个世界做任何事情更好。她说那总得干点儿什么吧。工作起码是一种工具善,令人免于依附的羞耻。“不管怎么说你是成年人了。”
“哈。”他嘴角微微翘起,“第一次看见长大成人这个词的时候,心里吃惊又担忧,因为我以为长大还会成别的生物……长大成狗什么的。”
他终于声讨了。他们欠他一个道歉。
她看不到天了,月亮消失了,那沉沉的雾带也不见了,也许它下来了,把这座小楼都包起来,他们就在里面,成了其中的一部分……
她抿了抿嘴角,下定决心似地说:“对不起。”
“没关系。”他说。这不是她想要的回应,太过礼貌,太过简易。她张了张嘴,听见他又说:
“我爱你们。”
这甜蜜罪孽的声音,几乎令她尖叫起来。“你走吧。”她撵他走。她招他回来干什么呢?还能指望他帮她寻找哈皮?他应该去观察山羊、黑熊和乌龟,或者长颈鹿和河马,去给别的女人系鞋带。
他说:“看到那头牛了吗?它没有生殖器。”
“那又怎样,牛眼却是很享受的神情呢。”她尖起声音。
“这大概就是中年人吧。去了势才能享受人生。”
叶迷无声地张开嘴,像是在梦境里呼喊,她伸出手去,像要去抓他。他却一下抱住她,她挣扎着,一直到天台边上。“看,你不能动了。再动一下,我们就要掉下去了。”
她不动了。一瞬间的较量,她觉得自己沉重、肥胖、软弱、衰老,而他是优美矫健的猎豹!全方位的碾压,这种悬殊让她感到恐怖。
他腼腆地笑了,摩抚了一会儿她的肩膀,放开她坐了回去。“我爱你们。”他再次强调。
叶迷坐在地上狂抖着,心里喊着哈皮,她从没有这么渴望他的怀抱,再老再丑再不堪,他们也是一伙的,他们应该一起面对魔鬼,而不是互相为敌。她不要他逃避,她要跟他硬生生地面对,血肉模糊也罢,面目狰狞也罢,就得面对面地干,彼此羞辱也可以,互相伤害也可以。他们是一伙的。
“你想找他?”他忽然问,手里流畅地转着手机。“过来,在这里。”
“他真告诉你了?”她站起身跨上前一步,起死回生似的。
“当然呀。”他调皮地向她眨眼,声音里带有一种刻意的残忍的腔调。“你不要嫉妒,你们太喜欢嫉妒,为什么不能好好地爱呢?你们真是。”
“因为我们只是平凡夫妻。”她老老实实地说。
他仔仔细细地看她,终于发现她老了,橡皮筋失去了弹性,老得有气无力的了。现在她和他是彻彻底底的两代人,却也真正的平等了。
他欠他们一个宽恕,仿佛他们真对他犯下了罪过似的,他们根本不懂他,他愿意赞美和原谅一切人,爱一切人。也许吧,他们犯了罪,不会爱本身就是罪过。
他给她看手机,对话框的那边,是哈皮。
“你在哪里?”
满屏是夏一天重复的这一句。
原来他一直在找哈皮。
叶迷的泪一下子涌出来了。泪眼模糊中,她看到最下边终于有了回复,是一张图片。她努力辨认,那是一张画——一个山谷。
太阳落下,山谷柔和,土屋关闭,尘土洁净,一股质朴强硬的炊烟,不解释,不渲染,不哀告,宛如在诉说,生活本就如此。
这烟牵动着叶迷的神经,甚至在她的身体跟灵魂深处,植入了无法言说的疼痛,直通她的过去,那是她唯一一次把自己交给爱的时刻,她把自己作为牺牲奉献了出去,心灵完全出窍了,而不是在一旁侧目而视。
她哭得像个小孩儿。男孩轻轻拍抚她的肩膀,对她轻声絮语。
仿佛很久以前,有个人对她说:
请不要移走你和善的目光,因为那是一条通往山里的路……

去年夏天的末尾,夏一天再次回到这个城市,他几乎什么都没想,只觉得必须走上一走。再次离开前,他忽然想起他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美术馆冷冷清清的,所有的画都站着,他也站着,彼此静悄悄打量,它们是一群,而他只是一个人,但是他无所谓,反而是它们因为被如此细致观看而有一丝惊诧,线条轻轻颤动,空气里有微妙的感情,形成气流回旋。
在二楼一个展厅,他久久地停在一幅画前,与它对视。那是一条船,却拥有少年的表情和肢体,一个男人在水里托着它,一个女人是纤夫,在岸上拉它。他想看出这两个人是谁,他认为自己猜中了。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完。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段干末 2019-02-24 15:14:56
『无论如何没有离开那里那么艰难,』
这句话里似乎得加个『像』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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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习惯吧,我觉得不加像也没毛病呀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麦田边缘 2019-02-24 17:51:16
读完了。文字娴熟自如,节奏转换自然,明显是行家里手了。
只说几个字词的问题吧。有的是手误,只提醒一下。
“他意识到自己在妒忌”,(此处“妒忌”的对象是青春,我觉得用“嫉妒”更好,因为“妒忌”还含有一层“忌”的意思,而这里好像没有“忌”,只有“妒”。)
“她好像是永远呆不够似地,”(如果此处用逗号断开了,感觉用“似的”更好,表达一个相对独立的意思。而如果没有逗号,用“似地”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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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如此细致地挑出错误,除了工具善,我全部采纳。工具善我想想也不是不可替代,太书面了,容易令人跳帧,可以改成:一种生存工具。这样表达更好些。

既然您读完了,我就很想进一步问问您,您喜欢这个故事吗?有哪些趣味(语言或人物或情节)您觉得弱化或强化会更好些?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关粉儿 2019-02-25 10:51:06
我昨晚这是连珠炮啊:)
我是认真读完了,确实不喜欢
以我的审美,比小说征文第三篇差多了
小米似乎把控不住女主
夏一天也没刻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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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忐忑地想听你的看法的,感觉上你会看,果然你看了,果然你不喜欢。
我自己,也是不喜欢的,因为是我自己写的,我也不那么确定,今天仔细想了想,承认了。不是因为没投入心血,是投入太多了,用力过度了。
原本它是个浑不吝的故事,有种暗黑调子,意在伦理探索以及生命感,后来有一天我听任素汐唱《胡广生》,心就软了,就全改了调子,写关系,爱和善。能量太正又受不了,就努力用别的东西来让它不俗些,就成了这个样子。
我不觉得我没把控好女主,夏一天我觉得刻画得还挺得意,但调子错了,整个就不对了。体验和先验的差别吧。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潘西2018 2019-02-24 22:26:31
小米好,好久不见了。你的文字一如既往的好。我想听听你说,你的习惯写法是怎样的,你这篇小说与以前的在哪些方面不同。好像都是全知第三称叙述,心理描写。
另,有“高腰靴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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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习惯写法是没啥故事。。。基本凭擦亮细节体验,让人物自己动起来,走到哪里算哪里,过程中,表达我一段时间的认知和感受。这篇不是,我想有情节,有故事,有寓意。事实上,视角有作者视角和人物视角,全知视角就是作者视角,我并不擅长作者视角,我总要站在一个人物的角度去看的。以前我常用的是第一人称,哪怕是第三人称,视角也固定在主人公身上。这篇是第三人称,但视角是变换的,由哈皮到叶迷再到夏一天。我想试过全知视角,但没做到。还有调子,我一贯的调子是有几分虚无的,灰的,这篇的色调是锐化的。就是这样子,我试过了,刚写完时觉得很开心,现在,有些难过。写小说关乎心性,也会很长时间影响情绪。不知道它会带给我什么礼物。
高腰靴子是有的,长筒靴的意思吧。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若啬 2019-02-25 07:19:20
读完,脑中自然冒出“有原形吧?”
像一幅后现代油画。荒诞,不够清晰,鲜明,不够真实。有点儿同情“哈皮”,被动的油菜花。
:)瞎说呢。我是真不懂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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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实是指人体作画的情节吗?
楼主:ty_郭小米215  时间:2019-02-27 11:37:55
喜欢对哈皮父亲的交待。喜欢人对于美善天然原始的感受力。
若啬:
如果我说,我这里说的不清晰和不真实都不是否定,只是实际感觉的陈述,你会相信吧。曾经碰到过那种人,让我嘀咕“她怎么长这么大,活到现在的?”。她真的与一般人不一样,好像属于另外个星球。———— 重新组织下句子。:)
若啬:
想起大学时的一个女孩。她算外语系系花,火车上邂逅了化学系系草,俩人一见钟情。后来,系草结婚时,系花去了才知新娘不是她。我与系草亦算有缘,曾有次火车偶遇,坐在一起直到系草下车我继续旅程。知道前因,因为她搞得整个楼层无法安睡。知道后果,因为一休学室友与系花亦是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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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不清晰,不真实,以及粉儿说的太假太文艺,都不是简单的对我否定,我最想听到的也是这种直感,喜欢你们。我也是有原型的,当年绿皮火车上曾经发生过多少故事。。。我喜欢乘火车,年前特意卧铺出行,夜里听那声音,单曲循环到发出悲怆之声,是“永不,永不”,不是当年清脆的“况且,况且”

楼主:ty_郭小米215

字数:16329

帖子分类:闲闲书话

发表时间:2019-02-24 22:46:11

更新时间:2019-02-27 11:37:55

评论数:5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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