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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l351617227 2017-08-28 12:45:13
如果不是对南大特别熟悉,怎么能想到抛尸到操场的一个树洞呢?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警方开始在南大排查以后凶手来不及出校抛尸,所以就想到了操场的一个树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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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抛南大之时,警方主力部队还尚未到达。 在这个时间点上、主力搜索区域是华侨路以南、新街口以北。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7-08-28 12:32:52
有时候,我会忽然感到,刁“将床铺铺好”是一个不详之兆,并且当时刁心里或许已有所查觉。
此为KN脑洞小开胡学说。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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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刁出门前“将床铺铺好”这个动作,我们无法判定以下事实:
1、刁很快会回来;
2、刁很晚会回来。
那么,剩下的可能……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有能有多高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中印边境对峙结束了。

(海外网8月28日电印度外交部消息,“中印双方已同意结束从6月开始的洞朗对峙。在这一基础上,洞朗对峙地区军事人员正在迅速撤离”。)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北方一碗水 2017-08-28 14:24:28
关于cunshi,可能性不是很大。
1.按照常理来说,作案以后他想的是尽快将ST处理掉,毁掉犯罪证据和伪装现场。从19号大量发现SK情况来看,他当时所做的正是这些事情。如果他选择CS,他应该能将PS的时间再往后拖一阵子,每次少一些,散一些,时间长一些。
2.他当时有没有CS的条件和有没有想过要这么做的问题。很明显他当时的想法就是碎得多、装的少、抛得散,化整为零,以掩藏在垃圾堆或垃圾桶中蒙哄过关,这是他在当时的时空、经济、交通工具等条件的限制下,认为对他最有利最隐蔽也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完全没有必要CS。
再来看看PS的路线走向。
1.PS集中于ND附近,不能说明他就是ND的职工或学生,但能说明他对这一块区域很熟悉。怎么样才能算熟悉呢,或是在这里工作,或是学习,或是曾经居住,或是当时居住,或是在这里做生意,也或许是曾经花费心思踩点。心理地图,也就是说这一带的房屋建筑、道路、人流量都在他的脑子里留下过清晰的痕迹,要PS就自然而言想到了这么一个地方。用绕口的话说就是,他熟悉这里是因为他去过这里,他去这里是因为他熟悉这里。别的地方没有这里熟悉,在权衡风险时他认为这里是风险最小的地方,在这里PS是安全的,这种PS方式也是安全的。
2.多点PS沿公路南北走向分布,虽然绕ND转成了一圈,但以主干道为主。说明他从SS现场到PS现场的路线是沿着公路的,说明他当时是用了交通工具的,这个交通工具可能是自行车、三轮车或者机动车。自行车和三轮车的覆盖范围相比于机动车辆很有限,人多眼杂,推测SS地距离PS地不可能太远。如果借用了机动车辆,他会想方设法PS到更远的地方,比如说郊外。所以说他当时所拥有的条件已经把他卡在那块,逃跑不成,远距离PS不成,两三天处理完事情时间限制还不成。
从2上来延伸推测,SS地不在ND内部,但这并不能排除他就不是ND人,从这点上看不出来。现在要考虑的是,SS地是他的居住地还是工作地。
ND附近是PS地,PS地应该不是凶手的居住地,也就是说ND附近PS的地方并不是凶手的生活居住地。那么工作地呢,也应该不是,因为这里一旦发现会给他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他是要远离这些SS的。
据此可以推测,嫌疑人或者凶手并不在ND附近工作和生活,而只是对这里很熟悉罢了。很熟悉,经常去,路过,走过,看过听过接触过,反正那里的路他熟悉,那里的建筑他熟悉,那里有几个垃圾桶,垃圾桶在什么地方他还熟悉,PS熟悉,一旦被发现后逃跑的路线也熟悉。
PS总体上沿公路主干道呈现南北走向,推测凶手的居住地和工作地必然就在ND的南北方向上。而水佐岗PS的出现,应该就彻底暴露了嫌疑人或凶手的居住地就在ND的南部,在南部,小粉桥南部,新街口南部,大涧银巷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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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工作地应当是在在南大以北,距离南大相当远的区域,比如在以南大中心为圆心、半径2.5公里的圆周、北半周以外的地方。
碎尸地在南大以南这个靠谱,至于会否在新街口以南,这个待商榷,我的观点是碎尸地在管家桥 - 大锏银巷一带。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说到这里,我还是将目光重新锁定到“10号晚刁爱青是临时出门买杂志或租小说,从而遇上了乡音难改的凶手”这一推理上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为什么精细碎皮肉、而不碎骨头与头颅?
---- 南大案凶手的居住地一定是处于一个“人口相当稠密”的区域。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为什么南大案碎尸肉中有猫毛存在、但却没有狗毛?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经常需要经过南大、或是上、下班时需要穿行南大。

凶手的工作地在南大北、居住地在南大南,@北方一碗水这说靠谱。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球没打好 2017-08-28 23:03:29
我感觉还有一种可能是留学生,警方那个年代不查老外。南大南师大的留学生多。西苑,南山专家楼宿舍相对隐私。老外变态,而且网传锡箔纸,中国人那时还不知道锡箔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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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的话,棕棚床毛是死结。这个指向家属楼、本地人家居。专家楼应当是席梦思,留学生楼应当是铁架木板上下铺床,条件好的话也应当席梦思,类似于当年酒店房吧?
棕棚床毛在96年案发时就已经检出,可见份量不小。
再者,08年检出的木屑和猪肉成份也不支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剖析疑难2016解锁 2017-08-28 21:15:12
南大案凶手在警察发动“人海战术”排查的时候。1)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不查象我这种身份的人?2)为什么查到象我这种身份的人的时候,没有那些大老粗,小偷,乱搞男女关系者那么细致?3)重点查那些30到50多岁之间的人。4)第一批次抛尸的时候,我拿东西出去抛的时候,路人对我熟视无睹。5)三根手指被发现后,还是查原来的大老粗,小偷,乱搞男女关系的人,30到50多岁的人。6)以致于我敢把抛尸内容抛于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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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又回到了碎尸地应该离南大没多远这个思路上了。
棕棚床毛、木屑、水泥块、猫毛、猪肉成分、管状印记、类似黑火药成分、长方形帆布包、柱状蛇皮袋、文革包、牛仔双肩包、旧印花床单、、、
---- 线索很多,但是好乱。 但是有三点似乎有端霓:1、这个地方应当不会有实验室级别的干净与卫生。2、看上不不像是办公场所。3、这个人应当是外来人口非南京当地土著,或是有亲属是外地、外省的。

工棚、街边带后院的门面房、工地建筑物楼上的临时建筑、大杂院的一楼家居…… ---- 看着像这些地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luotiyingwu 2017-08-29 16:22:23
棕毛真的很难理解。那东西一般睡觉时候上边都铺着褥子,要不还不被那垫子给刺挠死。棕帮床垫很扎人的。杀人也不可能在垫子上解剖啊。那上边弄上血,可不容易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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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好理解。碎2000多块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 凶手有将切了一半的皮肉连同垫放的板子一同推入棕棚床底下隐藏的动作。
棕棚床毛告诉我们两点:1、碎尸过程至少在两天以上;2、碎尸地点应当不是在浴室和厨房。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又或者,长方形帆布包和文革包,应当是凶手家用来装放长期不用的旧物的。 其中一包包的底部还被发现有“管装印记”就能说明这点。 而这些包长期存放的地方,比较可能的是棕棚床底下。
长年累月人睡在棕棚床上,床底下的包包沾染上了许多棕棚床毛。凶手抛尸时只是取出包中旧物,无法清洗包包。 这就造成棕棚床毛成分在96年案发时就被于碎尸肉中检出。可见量还是比较明显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从棕棚床毛这一点,我们无法判定凶手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因为那个时代,既便是局座的家里兴许也用棕棚床。 这个在南京太普遍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所以,虽然现在我们从表观上感觉碎尸地那地方确实不咋地,但是却不能排除是当年比较好点的单位家属楼的可能!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只能说这个凶手家不是那种当年社会上弄潮的一族,陈年旧包都不舍得扔掉都还在利用来装旧物,停产多年的旧床单也不舍得换掉。

这是否能说明凶手家在这个地点的居住时间已历 N 年了呢?(数十年间相对没怎么搬过家!)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相信在凶手碎尸地点所在的这栋楼里、或是大杂院内,满满的都是熟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碎尸所在地,出门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说不定相互见面之时、除块打招呼、都得互相给开包看看买的是啥菜……

加之,其所处地点是一楼,下水自然不会怎么理想。 南大案中,不排除凶手当初将皮肉碎成2000多块的首要目的是以下水道冲走!
然后,也许他又做过实验,将部分皮肉试试从下水道冲走。 结果,他发现可能最少需要碎成4000块……
这个工作量…… 然后,大雪来了。

南大案中,那些缺失了的部分皮肉,也许已经由下水道冲走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其实我认为能做出如此残暴的案件出来的那种男人,在家里往往是妻子处于强势的那种。在工作和生活中是面善的那种可以说是大家从来都不会怀疑他的那种。
是否鼓楼当地人确实不好说。因为抛尸只抛明显的垃圾桶,而对当地公厕并不是很熟悉。
如此远的两点一线,上下班得公交车。但抛尸并没有看出公交车的痕迹,可能时间太晚,可能怕遇上熟人不方产。
刁是如何到的拿个地方去的,这是最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25岁以下人做下南大案,必须有第二凶。
凶手年龄倾向于1950年代生人。因为这个年代才会有知青最末班。过了到60年代,赶不上知青。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即便是末班知青,1959年生人,在案发当年也已经37岁。有家有口有孩子,如何独居呢?
可见,排查独居男,有误。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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