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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轰油门时速76公里撞死一老一小,让法律维护肇事司机什么?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敬告各位网友,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距离事故发生,整整过去了48天,明天是我家岳母与犬子的49天,上天垂怜!终于不再逍遥法外了,终于去了他早该去的地方了!那些为司机洗地的,那些在路上视行人如寇仇的路怒症司机们,以为在所谓的路权招牌下,罔顾他人死活的喷子们,要是不想坐牢,去与肇事司机做伴。就认真考虑一下,如何善待过斑马线上的行人,如何礼让斑马线,礼让行人!过斑马线的时候,带一脚刹车,饶他们一命!也不要造成自己家庭的悲剧!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苦笑啦
2019-03-03 19:19
1381楼
楼主家里15号出事。16号就大张旗鼓的寻找目击证人。请问楼主,司机逃逸了吗?现在的路口到处都是监控,一目了然的事情需要去找目击证人?无非就是想制造舆论而已。在其他论坛发的帖子被多数人质疑死者闯红灯后。楼主不得不改变战略。开始打悲情牌,想利用大家对孩子的同情心给司机和交警部门压力。可惜这里是天涯,理智的人很多。所有楼主又不得不注册小号来造成一种楼主也有支持者的假象。楼主为了达到自己预想的目的不惜把自己死去的儿子拿来说事。由此可见楼主绝对是人渣中的战斗机。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苦笑啦:又来一个带节奏的,替司机洗地,要不也去看守所陪他去吧!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1382楼
苦笑啦

2019-03-03 19:19

1381楼

楼主家里15号出事。16号就大张旗鼓的寻找目击证人。请问楼主,司机逃逸了吗?现在的路口到处都是监控,一目了然的事情需要去找目击证人?无非就是想制造舆论而已。在其他论坛发的帖子被多数人质疑死者闯红灯后。楼主不得不改变战略。开始打悲情牌,想利用大家对孩子的同情心给司机和交警部门压力。可惜这里是天涯,理智的人很多。所有楼主又不得不注册小号来造成一种楼主也有支持者的假象。楼主为了达到自己预想的目的不惜把自己死去的儿子拿来说事。由此可见楼主绝对是人渣中的战斗机。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苦笑啦:又来一个带节奏的,替司机洗地,要不也去看守所陪他去吧!

看来又是个知情人,应该知道他已经被拘留了吧!不服气,找交警申诉去啊!赶紧捞人去啊!在网上瞎耽误功夫干嘛?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3 19:35
1385楼
让小孩骑童车上马路造成死亡,是不是应该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孩子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父母违法要负刑事责任。
…………………………
不讨论万一超速行驶,避让行人不及车毁人亡怎么办了?怎么又换了话题?如果是司机的水军和亲朋,不要浪费时间在网上了!你们家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进看守所了,这么有时间,赶紧捞人去吧,想办法找交警,找检察院,找法院去啊!在这里瞎耽误功夫干啥呢?都骂了我三天了,那就是一群疯狗啊!真的当大家眼瞎么?谁心里没数,抓人了!赶紧捞人去吧!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lyhds2019-03-03 19:28
我说可以忽略是因为造成事故的主因不在于此!就算挪车没有造成二次伤害不影响事情的定性,你如非要说司机想逃逸那也是你的权利,法律支不支持是另一回事!就像我说的司机如果非要怀疑行人碰瓷那也可以,基于我的言论你也可以怀疑我是替司机洗白的,您随意!
lyhds 2019-03-03 19:30
我说司机三十秒后才下车估计是吓傻了,挪车原因不知道,看清楚!!!!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lyhds :玻璃心,不适合讨论这么成人,这么复杂的话题,我们的世界比你复杂,你这颗玻璃心少年还是回去看偶像剧吧!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07161010932019-03-03 20:00
楼主,这个算是达到诉求了吗?如果这个拘留司机就是你的诉求,我觉得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看你的诉求是推动立法,这个诉求还要继续吗?

………………
您放心,肯定坚持到底,推动立法,有志一同?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cl0931
2019-03-03 20:30
1394楼
看了开头,心情很沉重,楼主一家是双独,儿子又是独生子,无限同情,但是看到后面,正如网友们说的,是闯红灯了。你岳母自己不要命,也不拿外孙的命当回事,你岳母每天都这样过马路,你的思维和她一样觉得理所当然,所以这次的车祸是必然中的必然,只是哪天发生而已,只是可怜你的孩子,就这样被你岳母一起带走了。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cl0931:建议看843楼和1025楼,这个贴子,确实被带过节奏,不是我带的节奏!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3 20:47
1397楼
交通事故为什么要刑事拘留?这个怎么解释?一般交通事故不都是行政拘留吗,难道楼主认为是故意撞人致死,要是这样的话我只能说楼主的能量非常大,这个帖子不是我这种屁民可以关注的??

……………………
涉嫌交通肇事罪,这不过是我们应得的公平待遇而已,建议您再看看交通肇事罪的定义!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b6y3y9
2019-03-03 21:23
1401楼
既然这贴讨论已经变成对行人闯红灯的控诉,我想谈谈我对行人闯红灯的看法。首先我承认我闯过红灯,为什么没被撞死?很简单,因为没车。在这个贴讨论中,我看到有大票网友声称自己永远不会闯红灯,而且自己的家人也永远不会闯红灯,更有甚者号称以前也从没闯过红灯……说实话我觉得为了圆自己一个观点拼成这样是一个挺悲哀的事情。当然网络是虚拟空间,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包治百病没有任何成本,但我们自己心里得有数。

其实稍微有一点眼界的人都知道,行人闯红灯在全世界是一个普遍现象,尤其快节奏的大都市,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是例外,那些在本帖号称0闯红灯的完人们,不妨先看看我们真实的世界再发言不迟:

英国人“安全闯红灯”规矩是底线

http://world.people.com.cn/n/2015/1102/c1002-27765991.html

美国人闯红灯不用“凑够一撮再走”

http://3g.163.com/news/article/8I1BC9I300014JB6.html

德国或将修法取消对行人与骑单车者闯红灯罚款

http://www.shbicycle.com/weixin/newsDetail.asp?id=12617

闯红灯的日本人

http://3g.163.com/news/article/AE85LJCL00014AEE.html?clickfrom=baidu_adapt

外国人到底闯不闯红灯?和你以为的 可能不太一样…

https://m.sohu.com/a/118878327_351217/?pvid=000115_3w_a

说到一部分司机对“守规矩”的倡导,这本应是好事,我也赞同,但倡导规矩不能靠自己主观臆想,要有常识、有知识、有对人类社会的起码了解,不能生搬硬套。中国有句成语叫邯郸学步,用在这件事就是向往“规矩”的交通,但学走了样。因为无知,把规矩理解为机器程序,把法制理解成一种绝对契约,最后得出刻薄的荒谬结论让中国人去做。比如外国行人违法都是撞死白撞,比如外国行人不闯红灯,比如外国汽车通过路口都刷刷一闪而过不用观察……全是他们脑袋里的主观推想,不负责任,进而强加于人他们自己的行为,比如我没违法看见危险也不用避让,比如我绿灯凭什么让我注意斑马线,比如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是故意……他们以为规矩就是这个样子,其实这点事到国外比如美国非常简单,法官一句话就定谁给你证据?你管法官要证据说明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有多大权力,你也不知道人家游戏是怎么玩的,所以才臆想出外国行人都不闯红灯,所以才敢说出“自己连带全家永远都不会闯红灯”这样无知的笑话。

…………………………
这就证明我们努力的方向是有价值的,有志一同!看来我们同在北京,我有推动立法的考虑,兄弟有没有加入我们的意愿?热情的邀请您加入我们志愿者团队!推动立法,礼让斑马线,礼让行人,让肇事司机罚当其罪,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太低的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b6y3y92019-03-03 23:03
评论 xiaoy165:不是你说的那样。我一直强调行人闯红灯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司机无法避让应当行人全责司机无责;反之如果一个可以轻易避让的行人却让司机给撞死了,那么司机要承担主责甚至全责,甭管行人是否违法。判断事故责任必须看双方当时的具体行为。
…………………………

在1025楼里,我分析了一下几种行人过马路的情况,包括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设计,兄台俨然专业人士,有机会给予斧正!这个帖子,可能会是立法议案的最初文稿,还很粗糙,不完善,未来希望有志一同,推动立法!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河北金刚石锯片 2019-03-03 23:04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国家法律都不这样了,撞死人也就赔点钱就行了,而且是保险公司赔,自己的生活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 2019-03-03 23:04
评论 河北金刚石锯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河北金刚石锯片 :是的,要么认倒霉,要么推动立法,让他罚当其罪,大幅增加犯罪成本!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我到底什么诉求,今时今日,逝者已逝,最有用的,一是推动社会进步,让礼让斑马线的活动继续推进,告慰逝者,让我们家的悲剧能避免就要避免。二是解决犯罪者违法成本太低的问题,让他罚当其罪!三是让存在法律漏洞的现行法规得到完善,为更多的老人孩子在斑马线上撑起一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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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分钟前

糖葫芦的爸爸2019:根据刑法间接故意的法理,明知斑马线上有可能有行人,而超速、闯黄灯通过,在斑马线上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该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论处!超速、闯黄灯有主观故意!而且主观恶意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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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分钟前

糖葫芦的爸爸2019:我也是开车的,家里也有好几部车,关于对斑马线,对生命的绝对尊重,也是经历惨痛的教训后认识到的。中国刚刚进入汽车时代,整个社会对于汽车时代的文明认识并不清楚,对于生命的绝对保护并没有达成共识,将生命权与行车的路权等同起来,这是典型的权利认知无知,二者是绝不等同的,生命权高于一切! 明知斑马线上可能有行人,闯黄灯通过,我们可能都习以为常。慢慢的,变成严重超速。结果是:在斑马线上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于个人,我们抱着侥幸心理,对于社会整体,这是必然。严重超速客观上就在间接杀人,我们都是受害者!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关于事故的原委,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看看843楼,关于诉求的理由,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看看1025楼。那些把自己代入肇事司机角色中,天天违法而不自知的网友们,你们要警惕啊,你们的行为关乎着行人的性命和自己的家庭幸福!不要太着急,着急赶路,着急骂人!骂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至于我本人,坚持诉求,坚持在斑马线上给予行人最大保护,坚持罚当其罪,给予肇事者最严厉的惩罚!不同意我的观点,欢迎理性辩论,要想骂人,那也只能悉听尊便!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怕瓦落地Zc
2019-03-04 09:06
1439楼
几天了,楼主都还没消停,这种祥林嫂似的念叨真是够了。

来分析一下楼主的念叨进程和发展变化:

最早应该是对交警的责任裁定不满,因为没有把责任全部划归车辆驾驶员,决定交警不公。

在被广大群众任曦认定死者存在闯红灯的行为之后,楼主开始转舆论风向了,说自己发帖目的是希望理发,红绿灯楼口同行都应限速30.

还是不被广大群众认可,觉得城市路口通行压力大,限速30不现实也不科学,楼主再次转向——所有车辆都得无条件礼让斑马线。

然而,广大群众还是不同意,觉得所有道路参与者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行人也必须遵守红灯。楼主一看,此举还是不行,于是开始痴心妄想,说事故司机是故意杀人了……

楼主,群众同情你的遭遇,但你回避事实真相、偏执一词的做法实在是让人恶心了。

你不是说你已经掌握了事故视频么?那你倒是公布出来让大家判别一下啊。

你不是说你是法律工作者么?如果充分认定自己家人没闯红灯、车辆驾驶员负全责或者是故意杀人,你拿着视频区起诉啊,判决下来之后你再来警示大家更合适。

…………………………
首先,对于你的认真表示敬意,有这个态度,至少有了可以讨论的基础,我愿意答复一下你的合理怀疑,在大多数人将自己主观代入司机这个角色以后,满眼、满脑都是对行人、对非机动车各种行为的不满,仿佛这个世界就只有行人们的非法,非机动车的穿行。根本无视司机的天天习惯性非法,超速、斑马线上强行超车、闯黄灯、高速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发生事故以后,以自己发懵为名,不积极施救、还要挪车破坏肇事现场,挪车距离肇事逃逸可就一步之遥了!挪50米和挪10公里在性质上区别不大,不过是量的区别罢了。本案中,这个肇事司机全都占了。药家鑫一案中,一个平日温文尔雅的学生,转眼就成了暴徒。本案中,你怎么知道,当时肇事司机到底看没看到行人,主观上有没有撞伤不如撞死的意图?我们受害人家属合理怀疑,自己想办法满城寻找目击者,完成证据链,不论是证明或者证伪我们的推论,都是对逝者的最大告慰,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何错之有?这是偏执么?如果你说这是偏执,那就悉听尊便,至于定义70公里过斑马线也没有问题的法规,我肯定会以我的合法方式,提出我的诉求!开贴就是见证过程!愿意呢,就继续见证!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在大多数人将自己主观代入司机这个角色以后,满眼、满脑都是对行人、对非机动车各种行为的不满,仿佛这个世界就只有行人们的非法,非机动车的穿行。根本无视司机的天天习惯性非法,超速、斑马线上强行超车、闯黄灯、高速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发生事故以后,以自己发懵为名,不积极施救、还要挪车破坏肇事现场,挪车距离肇事逃逸可就一步之遥了!挪50米和挪10公里在性质上区别不大,不过是量的区别罢了。本案中,这个肇事司机全都占了。药家鑫一案中,一个平日温文尔雅的学生,转眼就成了暴徒。本案中,我们家属合理怀疑当时肇事司机实际上是看到了行人,主观上有撞伤不如撞死的意图。自己想办法满城寻找目击者,完成证据链,不论是证明或者证伪我们的推论,都是对逝者的最大告慰,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何错之有?这是偏执么?如果你说这是偏执,那就悉听尊便,至于定义70公里过斑马线也没有问题的法规,我肯定会以我的合法方式,提出我的诉求!开贴就是见证过程!愿意呢,就继续见证!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xiaoy165
2019-03-04 09:34
1444楼
根据楼主前面的表述,可以总结下事发经过:

早晨6点多,楼主家老人看见南北向东侧斑马线信号灯绿灯闪烁(也就是行人绿灯马上就要变红灯了),在明知马上就要红灯的情况下带着小孩骑着儿童车(带辅助轮的那种,这车可以上马路吗)走上斑马线(这是楼主家老人独创的过马路方式,而且根据楼主自己的描述楼主也知道老人的独创过马路方式),这时南北向车道应该是变成左拐绿灯,老人没有被车碰到,安全到达马路中间安全区等斑马线信号灯变绿灯;当东西向机动车道绿灯变黄灯后,楼主家老人观察到有车减速停车了,就认为没车开始继续过马路(这时斑马线信号灯应该还是红灯),结果被自东向西的抢黄灯的机动车撞倒身亡(这时东西向机动车道还是黄灯,也就是斑马线信号灯还是红灯),这里注意:因为有车停车,楼主又没有提供视频,所以不清楚前车是否遮挡了司机的视线,导致司机没有发现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鬼探头”)。

现在我想请问楼主,你在明知老人这样过马路不安全的情况(因为楼主自己也是司机),没有纠正老人不正确的过马路方式(只要让老人牵着或抱着小孩过,斑马线绿灯的时间应该够老人过马路了,起码够过一半马路了,因为斑马线绿灯后面紧接着是南北向机动车左拐绿灯,老人基本还是安全的),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你就没有一点对老人的愧疚,没有检讨下自己吗?

还有,这难道不是双方全有过错吗?为什么交警必须要听楼主的,要司机全责?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xiaoy165:你要是真的全文看过,我们的愧疚和我们的安全警示教育做过哪些,您可能会有所了解,您的认真,让我看到了您的善意,您的合理怀疑,其实很多也是我的,平心静气的讲,我们这样的家庭怎么可能教育老人孩子不守规则,我们的家教非常严格,孩子也在幼儿园的时候,就体验交规,做过小交警,拿过小标兵。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们除了震惊之外,更多的是匪夷所思!再加上不能确认状态的鉴定报告,我们全城寻找目击者,收集证据,合情!合理!合法!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A401540042019-03-04 09:54
我就是想问一句,做了那么多教育,为什么孩子还能骑童车(带辅助轮的那种)上路,过这样的路口,你家小交警、小标兵是骑着童车上路执法去了吗 楼主能不能要点脸,睁着眼睛说瞎话,你当别人都傻逼吗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A40154004 :不说你说回避问题,说了你又不信,多解释几遍成了狡辩和偏执,我也蛮为难的,你说,怎么说你能满意呢?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4 09:47
1452楼
楼主前面似有超车并线一句,如果是在路口,这是违法。
………………………………………………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何处不逢:这一点有证人证言,目前掌握的视频证据不够准确,还在持续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真相就是真相,会有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谢谢您,好人一生平安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4 10:40
1471楼
@ty_120652482 2019-02-28 12:43:07

作为一个6岁孩子的父亲,对于LZ痛失爱子的心情我绝对能够理解,但是现在LZ的诉求是什么呢?想让肇事司机坐牢?还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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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伟不是猪 2019-03-04 10:34:10

多要点赔偿,多要点钱,实在想不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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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楼主是想报仇。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2019-03-04 10:52
评论 何处不逢: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字数:81916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2-28 03:54:12

更新时间:2019-03-16 22:13:31

评论数:9488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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