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民也能操纵股市
楼主:无言希声
时间:2019-05-28 22:58:11
《THE ECONOMICS》最近一期在“LEADERS”专栏批评,反对女性堕胎的立法。
楼主:无言希声
时间:2019-05-28 22:58:11
可以让司机通过其它手段通知各方火车出现故障,或者自行解决故障。
认为一个科学家或政治人物的命大过几千几万条人命的,那也是政治。
这次错得太多了些。自我反省中……
认为一个科学家或政治人物的命大过几千几万条人命的,那也是政治。
这次错得太多了些。自我反省中……
楼主:无言希声
时间:2019-05-28 22:58:11
理性的慈悲(续)
2004年虐囚丑闻震惊世界,遭至各方批评,为什么?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问另一个问题:犯人该不该有基本人权?
每个人都知道答案是有,但每个人在警察执法侵犯犯人或嫌疑人人权时,都会选择睁只眼、闭只眼。如果自身的权益曾受过犯人的侵害,那便更恨不得警察能多来那么几下。你的情绪可以理解,你的愤怒也可以被接受,但这样做,确实不对。
我最爱的电影是《肖申克的救赎》。这世间也有很多律师,为着不让一个无辜者进监狱而选择为恶人辩护。因为德善,所以善不善;因为卫法,所以卫不法。在咬牙切齿痛恨这类律师前,请先了解他们在守护什么。
犯人的人权所以要受保护,第一层次是保护冤假错案的受害者。第二层次,是保护因各种原因受到迫害的人们,这其中有政治犯,也有被视为种族低劣的人群。第三层次,是保护P. O.W,PRISON OF WAR,战俘。
杀我同胞,戮我同袍,凭什么要保障敌人的权利?因为,我们也有战士成为俘虏。如果你不希望自己落入敌手的兄弟被虐待,那么你就不能虐待落入自己手中的敌军战士。
因为他们是敌人,是异族,所以不能接受么?那么如果是内战呢?
还是不能接受,对么?请问你有没有看过《萤火虫之墓》、《父辈的旗帜》?有没有读过《第二十二其条军规》、《西线无战事》?类似的电影书籍全无涉猎,也没关系。但是有一点请一定要记住,战争不是个人能左右的选择,兵役是义务。士兵在战场上除了执行命令外,选择只能是1、当逃兵;2、主动投降,成为俘虏。
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不是实指,而是一个基本设定,意思是一入法庭,法庭内的双方便被视作平等;法官治下,只论是非曲直,只能就事论事,世俗的权限,二人的过往,只要与案件无关,均不能被纳入考量。
法律是无数仁人志士在目睹或经历人类的种种苦难后,用理智和心血为人类构筑的一道防护墙。人人平等之所以成为铁律,是因为只有平等,走进殿堂的无辜者、弱小者才能和强权者、多金者一战。只有平等,生命同等重要的意义才能彰显。在这俗世的任意一处,你都能显摆你的强大,倚仗你的强大,唯独在法庭,你的强大会被无视,也必须被无视。而守卫在此处的,除了法官,便是律师,尤其是对抗公诉方的律师。
你认为你是拯救者;你认为世人当为你的英雄行为唱赞歌;你认为你的战友不该死,所以你有充分的理由虐囚。
我认为你的行为不能称之为拯救;我认为你的行为不值得赞赏;我认为你战友的死,送你们上战场的政府更应该负责,所以你没有理由虐囚。
并且,我进一步认为,你的行为是泄私愤,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所以你不仅应当受当谴责,你还必须为你的侵害行为承担后果。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
《理性的慈悲》前半部分本质是篇方法论。虽然所用的案例均和法律和道德困境相关,但其实文不副题。后续上部分,是希望主题能转回到看似有悖常情的答案,在更深层次上是符合人类更大利益上来。个人认为,不大成功。没办法,能力也就这样了,大家也跟着将就将就吧。
另外,前半部分因为主题是方法论,所以我以自己的逻辑解读了一下法律体系。个人解读,意味着可商榷处多多,或者干脆根本就是错的。本人不是法律专业的,个人观点,不能作准,特此强调。
2004年虐囚丑闻震惊世界,遭至各方批评,为什么?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问另一个问题:犯人该不该有基本人权?
每个人都知道答案是有,但每个人在警察执法侵犯犯人或嫌疑人人权时,都会选择睁只眼、闭只眼。如果自身的权益曾受过犯人的侵害,那便更恨不得警察能多来那么几下。你的情绪可以理解,你的愤怒也可以被接受,但这样做,确实不对。
我最爱的电影是《肖申克的救赎》。这世间也有很多律师,为着不让一个无辜者进监狱而选择为恶人辩护。因为德善,所以善不善;因为卫法,所以卫不法。在咬牙切齿痛恨这类律师前,请先了解他们在守护什么。
犯人的人权所以要受保护,第一层次是保护冤假错案的受害者。第二层次,是保护因各种原因受到迫害的人们,这其中有政治犯,也有被视为种族低劣的人群。第三层次,是保护P. O.W,PRISON OF WAR,战俘。
杀我同胞,戮我同袍,凭什么要保障敌人的权利?因为,我们也有战士成为俘虏。如果你不希望自己落入敌手的兄弟被虐待,那么你就不能虐待落入自己手中的敌军战士。
因为他们是敌人,是异族,所以不能接受么?那么如果是内战呢?
还是不能接受,对么?请问你有没有看过《萤火虫之墓》、《父辈的旗帜》?有没有读过《第二十二其条军规》、《西线无战事》?类似的电影书籍全无涉猎,也没关系。但是有一点请一定要记住,战争不是个人能左右的选择,兵役是义务。士兵在战场上除了执行命令外,选择只能是1、当逃兵;2、主动投降,成为俘虏。
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不是实指,而是一个基本设定,意思是一入法庭,法庭内的双方便被视作平等;法官治下,只论是非曲直,只能就事论事,世俗的权限,二人的过往,只要与案件无关,均不能被纳入考量。
法律是无数仁人志士在目睹或经历人类的种种苦难后,用理智和心血为人类构筑的一道防护墙。人人平等之所以成为铁律,是因为只有平等,走进殿堂的无辜者、弱小者才能和强权者、多金者一战。只有平等,生命同等重要的意义才能彰显。在这俗世的任意一处,你都能显摆你的强大,倚仗你的强大,唯独在法庭,你的强大会被无视,也必须被无视。而守卫在此处的,除了法官,便是律师,尤其是对抗公诉方的律师。
你认为你是拯救者;你认为世人当为你的英雄行为唱赞歌;你认为你的战友不该死,所以你有充分的理由虐囚。
我认为你的行为不能称之为拯救;我认为你的行为不值得赞赏;我认为你战友的死,送你们上战场的政府更应该负责,所以你没有理由虐囚。
并且,我进一步认为,你的行为是泄私愤,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所以你不仅应当受当谴责,你还必须为你的侵害行为承担后果。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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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慈悲》前半部分本质是篇方法论。虽然所用的案例均和法律和道德困境相关,但其实文不副题。后续上部分,是希望主题能转回到看似有悖常情的答案,在更深层次上是符合人类更大利益上来。个人认为,不大成功。没办法,能力也就这样了,大家也跟着将就将就吧。
另外,前半部分因为主题是方法论,所以我以自己的逻辑解读了一下法律体系。个人解读,意味着可商榷处多多,或者干脆根本就是错的。本人不是法律专业的,个人观点,不能作准,特此强调。
楼主:无言希声
时间:2019-05-28 22:58:11
Today, America is debating : whether openness to a rising China is sensible and even necessary, or an act of self-harm.
有兴趣的可认论辩一下。
有兴趣的可认论辩一下。
楼主:无言希声
字数:56436字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8-07-14 04:47:07
更新时间:2019-05-28 22:58:11
评论数:9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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