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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徐恒明举报村干部

楼主:3697892018  时间:2021-04-01 01:03:11
某些人没有党性,没有良知,没有法律制度,把党章国法抛之脑后,纵容社会残渣践踏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尊严。群众有权维权,也有权举报,采取暴力措施,只会让政府形象一落千丈。严重的违背党中央的各项规定。对权力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必将会受到人民群众的唾弃,影响党的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必将会受到追责严惩。对上访群众的尊重,对举报人的保护刻不容缓,任何践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都是败类,希望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早日清除这些败类。有些党员干部不想好好干,那可以辞职,别以为政府少了你们这些腐败分子,我们政府就不能运作了。
2016年11月3日,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苏士军接待我。2018年6月4日,市纪委书记刘海涛接待我。于2018年9月6日,市纪委副书记苏士军、区纪委书记闵浩、镇党委书记李杰跟我谈话,给我答复处处造假。
因寇恒家、吴德芳、董作玉的“保护伞”是徐雪峰(现任海州区委常委、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因黑社会、村霸寇建权、寇建军、寇站京的“保护伞”是欧伟(现任赣榆区副区长、青口镇党委书记);镇党委政府其他主要成员有:陆建国(现任赣榆区教育局局长)、李杰(现任墩尚镇党委书记)、李海波(现任墩尚镇派出所所长)、龙孝申(现任墩尚镇信访办主任)、李海波(现任墩尚镇副镇长)等也只能顺从领导充当“保护伞”,颠倒黑白编造假话,并殴打关押上访人员等违法行为,来保护黑社会、腐败分子。
2016年8月25日我在南京上访,墩尚派出所支翔等人开警车到我家,大门紧锁,14岁孩子在房中学习,明看大门有锁不在家,派出所人故意使劲敲门,孩子说家里鸡都被吓得蹦起来。孩子听见敲门出来,警察要孩子拿钥匙把门打开,有派出所呵斥孩子,你爸呢?孩子很害怕回答不在家。他电话号码呢,孩子被吓的浑身发抖说不知道。孩子被吓的把所有门都拴紧,中午吃不下饭。孩子说有个警察拿照相机的东西拍摄,对孩子进行威胁恐吓,给孩子身心造成负担,派出所和政府必须给我家一个说法。我举报上电话号码公开,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多次开车到我家门前来抓我,给村民看徐恒明上访派出所天天来抓。
2016年8月29日晚墩尚镇派出所支翔(警号076904)等四人在没有亮明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对我进行抓捕,后来(苏G2212警)车来,强行把我按倒,像抓犯人一样架上警车,我父亲刚要洗澡,还穿着裤头,就被拖拽上警车,不仅被打而且身上多处被划破,只有我孩子一人在家哭,幸亏好心邻居左廷粉帮助照看一下,要不然我的孩子一人不知会出多大的事,很多村民看见我父亲被抓走,天哪我告寇站京贪污腐败有什么错,就惹怒了镇领导动用派出所进行迫害,给我和老人、孩子造成这样的伤害,我爸被关到零点,还让我爸签字,回到家孩子一人还在哭,我非常心酸。派出所关押我一天一夜,期间到我家翻箱倒柜,也没有掏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主要让我不许再上访,说我上访材料给人看就是撒传单,说我是诽谤寇站京。我举报寇站京每一条都是真实,负法律责任,不存在诽谤,当晚支翔对我说,徐恒明,今晚是8月29日至9月29日,你举报材料里没有一个会被抓进去的,吴姚(警号076608)并说,如再上访,下次就把你关进看守所。这次行政处罚500元,回家准备钱交出来,让我签字我不签字,我没有错,并几个来回把我拉到区公安局,当时支翔在采集中心对我威胁,在抓我时,我孩子用手机拍下当时情况,民警为什么抢去删掉,怕见阳光。
2016年9月8日下午我去市组织部,领导让我回赣榆反映。9月9日上午我去区组织部反映寇站京选举作弊,在回家路上法院没有出示拘留证等证件。我上车时所要拘留证说没有,到拘留所我再次要才拿出拘留证,因为我举报寇站京贪污腐败,寇站京的“保护伞”们,害怕我在村支部换届选举中揭露寇站京,会影响寇站京作弊,怕寇站京不能选上干部,就利用关系网让银行找法院,因我欠银行1.5万元贷款现无力偿还为借口,我于9月24日早上从拘留所出来,这是什么道理合法吗?但是有的人都欠银行贷款比我多,家中都有钱不还贷款,为什么不拘留,这公平正义吗?
2016年11月3日,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苏士军接待我。
2016年11月23日我刚到墩尚镇信访办,就被派出所支翔等4人,抓上警车关进派出所,8:30时至下午17:30时才放我回家。在派出所,由支翔审问我,说我向上级举报材料都是诽谤,材料给上级看就是撒传单,告到哪里也没有用,都不会处理。让我给签字,承认是诽谤,我不签。我看你还敢不敢往上告,你告到临死也没有结果,再告还逮你,看你签不签字。并把我包里的举报材料都翻去没收,直到天黑17:30时才放我回去。派出所支翔受地方政府指使,把我关进派出所,镇压我,不许向上级举报贪污腐败,这种行为合法吗?
2016年12月16日中午寇建军和寇建仕到我家做我工作,叫我不许上访,并承诺我只要不上访,他在村中给予经济照顾,达到我满意,被我拒绝后,寇建军对我进行威胁、恐吓,这叫什么干部?贪污腐败不许举报上访,破财消灾,否则,就有苦头吃。事实就是这样,动用派出所镇压举报人,压制。后来就利用关系造谣、诬陷、整治。
2017年2月6日寇建军、寇苏州开小车在我家门前监视,怕我出去上访,我故意骑车到罗阳,寇苏州就开车跟踪我,到后罗阳北,遇上寇建顺骑摩托车没油,让我给拉一下,寇建军就下车,指着我呵斥,徐恒明你再上访,我就整你,我说你就来吧。寇建军说我就找人整你,我看你有什么办法,寇建顺当时就在场,我当时想报警,但又考虑,派出所只会庇护他,报警无用。
2017年2月13日我到市信访局、纪委,被镇领导李强、姜亮、村干部寇站京、殷章飞、派出所吴姚、许安浩都追到市信访局、纪委,要我回家,不许上访。于第二天2月14日墩尚镇副镇长李海波通知村长殷章飞找我谈话,叫我不许上访。副镇长李海波提到寇恒家等人,叫我不再告他们,会给家中一些照顾,我没有答应。在回家走到后罗阳水泥路上,副镇长李海波开车刚过出来两个人,对我进行殴打,拳打脚踢,说我看你还去不去上访,这次打你是轻的,如果你再上访,下次就把你弄死,扔到沭河里,叫你尸首都没有。我打110报警,好长时间没来,我又打一遍110,墩尚派出所才来,我也就到派出所吴姚给做笔录,因上访遭到迫害的事,派出所说监控坏了,也不认识是什么人,没法处理。我了解附近有监控,2月15日我打110三遍,我又两次打派出所电话,叫我去派出所等待,到了中午派出所陈冠元(警号076982)等三人去调监控,清楚发现二人打我的过程,拷成U盘,因我反腐,镇村相互勾结,预谋对我打击报复,雇凶杀人。我坚决反腐,就招来杀身之祸,正验证了2016年至目前腐败分子的话,找人弄死我,法在哪里?何谈从严治党。
2017年3月6日我在中纪委上访,被赣榆区纪委书记闵浩、镇领导贺慧、姜亮、村干部寇建军、殷章飞、寇苏州等人追到中纪委要我回家,不许上访,当时公安人员就说这是北京,不是你们接访地点,让他们出去,我在中纪委登记完,到外面他们把我押上车,于3月7日凌晨1:30关进墩尚镇派出所,手机等物件留在派出所。于9时区法院李祥等人,把我押到法院,镇派出所副所长徐龙(警号076823)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到法院我问上访反腐败犯什么法,凭什么逮我,法院人员回答我,这不是银行逮你,是领导安排以银行1.5万元名义逮你拘留15天。在拘留所3月18日下午,墩尚派出所胡健(警号076873)和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柏冠胜、刘德军、王明祥、姜志远他们谈到徐雪峰,问我加减法,说要给我官干,给我好处等,这都是区、镇、村干部,对我上访反腐败进行镇压、企图诬陷我是精神病人。腐败分子不处理,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掩盖贪污腐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一心想治我于死地,不许反腐败。2017年4月26日我在国家信访局出来,墩尚镇领导姜亮等人限制我人身自由,强行把我银行卡和伍拾元现金,搜身翻去(只写了一个欠条和手机短信为证,2017年6月1日下午姜亮给我银行卡和50元现金)。到底还有没有王法,是哪条法律规定给的权利,应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2017年5月11日上午,痞子寇建斌(外号二喜)、村干部寇苏州拦住我,姜浩亲眼见,但没有抢,寇建斌把我身上和包翻遍,只把我身份证抢去,他们回到村部,我也跟到村部,我包中材料被寇站京抢去,我从9时许开始打110报警,共打15次,接电话人员一直以正在忙为借口不出警,我只能亲自去派出所,于11时51分墩尚派出所祁奎铭(警号076705)等4人才来,抢劫我的人不承认, 寇建斌还说我把他肚皮划破,派出所没做笔录,没做任何处理,明显在庇护抢劫我的人。
2017年5月13日晚上21-22时,我在徐州转车去北京,车票用驾驶证已购买,镇派出所辅警张坤、村干部寇站京、殷章飞、痞子寇建斌,在车站大厅里强行把我押上车,在押我回来,在行车中,寇站京、寇建斌在车中对我进行殴打,殷章飞和派出所辅警张坤也没有制止,于14日凌晨1点多拉到墩尚镇派出所,有陈冠元做笔录,并说我上访都是诽谤,让我签字我没有签。派出所副所长李明、民警陈冠元安排村干部寇站京、痞子寇建斌看着我,对我进行谩骂,后寇站京对我进行拳打脚踢,并把我身上现金120元被寇站京没收100元,零钱20元给我,并把举报材料、U盘、去北京的车票和姜亮扣留我现金欠条及手机卡都没收,于上午8时多放我回家。寇建军也在派出所,和寇站京都是派出所的座上宾,和在自己家中一样,我上访反腐败竟成了阶下囚,对我进行打骂,我举报贪污腐败,地方党委政府不查处还进行保护,反而动用公安整治我,在派出所任由寇站京、寇建斌对我进行打骂,派出所装没看见,依法治国,法在哪里?这不就成了警匪一家,公安机关对拉帮结派,形成村霸的社会,不能治理,对人民不能加以保护,寇站京私立公堂。我地方已脱离共产党的领导。
2017年5月22日上午,我在204公路等车,寇建军无证驾驶黑车开灰色车(套牌车号苏GRU866),痞子寇建斌骑摩托车,到我跟前停下,要打我, 我见状就往村里跑,在村西被他俩车拦住,寇建军下车就打,我跑的气喘无力还手,在对我殴打中,只觉得眼前一黑,鼻子发酸,大便失禁,不能动弹。并把我举报材料等物品抢走,把我的手机抢走摔碎扔到小麦地里。寇建斌叫使劲打没上手。我用父亲手机报警墩尚派出所支翔已作笔录。在简要案情中说“后发生打架与事实不符,我根本没有还手,不是打架”,是因为上访才被无故殴打。
寇建军拦路无故对我进行殴打,致我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本应对寇建军依法处理,但寇建军花钱买通关系,就不处理,派出所吴姚多次出面调解私了,为什么不能依法办事,我不同意,上访讨个公道,每次上访都被派出所和村干部抓回殴打关押。
2017年5月31日我到国家中纪委和公安部上访,6月1日下午我在国家司法部被镇领导姜亮、村干部殷章飞、痞子寇建斌及墩尚派出所祁奎铭于6月2日凌晨把我强行押回派出所,安排寇建斌对我进行殴打、人身摧残,要我签字,答应不再上访。我就是不签字,寇建斌在派出所内用脚直接猛踢我胸部、在派出所门口继续殴打我。
2017年6月13日,寇站京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把我宅基地转手卖给他人,我说寇站京我欠你钱你可起诉我,但你不能随意霸占我的财产,寇站京不容分说上去对我进行殴打,这不是民间纠纷,是我举报贪污腐败遭到报复,我被寇站京打的鼻口流血,我报警到派出所,当时是副所长徐龙接警,但徐龙不作笔录,也不给法医鉴定,就要我和寇站京私了,否则就不过问,也不处理。寇站京在一旁边骂边说,徐恒明你告我贪污要治我死地,边拿出抢去的举报材料。拖了三个小时我没办法,死逼答应。寇站京偷我爸电动车也归还,寇站京给3000元了事,写欠条抵原欠款,不给现金,不答应,也不给作笔录,也不调查处理,明庇护寇站京,这是什么道理,身为副所长徐龙徇私舞弊,不依法办事,利用公权力歪曲法律,不公正为人民办事,在协议书上,硬写双方都不作鉴定,公安机关不再处理。6月13日的事,硬逼我签字同意。依法治国,法在哪里?警匪一家。
2017年6月18日下午我在罗阳街回家路上,寇站京看见我拦住我,要打我,抢我骑我爸的电瓶车,我看情况不妙,直奔墩尚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孙运富接警,我说寇站京打我还要抢我电瓶车。寇站京当着派出所人的面抢我电瓶车,用脚踢我腿,我问在场的孙运富管不管?他没有处理,此事不了了之。
2017年8月15日我在国家信访局上访,被镇领导姜亮等人限制我人身自由强制押我回家。 2017年8月17日墩尚镇派出所找我谈话,陈冠元作笔录,让我签字,我不要调解,要求依法处理寇建军,因寇建军是村干部,犯法有“保护伞”保护,权利就是法,有关系网就是法,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2017年8月21日-31日我在北京上访,在此期间墩尚派出所和村干部上门动员多次找我借个人款的人签字,陷害我为诈骗罪。
2017年8月31日我在北京中纪委上访出来,被镇领导梁冰、姜亮、村干部殷章飞、寇苏州追到北京西站。姜亮当场对我进行殴打,车站民警把姜亮等人登记在本子上,并制止姜亮等人行为,有事商量。后来殷章飞、寇苏州硬让我坐车回家。于9月1日押我在墩尚派出所被法院李祥等人押到法院作笔录,为不许上访,就以我借银行1.5万元贷款,对我拘留30天,在拘留所9月8日、13日、14日、15日,法院郭忠辉等人找我谈话,关于上访的事,又谈借银行钱的事,并作笔录。9月29日晚,墩尚派出所陈冠元、辅警张春雷和区刑警办案民警,把我提到区公安局作笔录,捏造我是诈骗,把我送到看守所关押起来又是一个月(赣榆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副本,赣公(墩)拘通字〔2017〕927号,徐守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已于2017年9月29日20时将涉嫌诈骗罪的徐恒明刑事拘留,现羁押在连云港市赣榆区看守所)。10月2日、10月10日、10月14日、10月19日墩尚派出所李明、区刑警办案民警找我谈作笔录。关于上访的事,又关于2017年5月22日我无故被寇建军打出鼻骨骨折,造成伤害,不能劳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但地方公安政府就不处理。不按法律办事,就要我私了。我不同意,在看守所办案民警等人硬压我同意寇建军赔偿6万元了事,不追究寇建军的民事、刑事责任,我不接受调解不放我,接受钱就不许追究寇建军,如果再上访,还要狠治我。10月20日、10月22日、10月25日上午,区刑警办案民警找我谈作笔录。晚上墩尚派出所支翔、区刑警办案民警把我提出来押墩尚派出所,支翔作笔录,在笔录上,支翔用手写是正常民间借贷,然后让我在笔录上、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陈冠元还要我爸徐守富签保证人(赣榆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赣公(墩)取保字〔2017〕1007号,我局正在侦查徐恒明涉嫌诈骗案,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7年10月25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徐守富的监督)。寇建军也在派出所。支翔让我在收条上签字收到寇建军6万元,让我在协议上签字,不再追究寇建军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以后不以此事寻衅滋事,并让我爸也签字,这次是政府宽大处理,取保候审,如果我真犯诈骗罪,凭什么能取保候审?并说以后再上访,就判诈骗罪,为了不给上访,这次就关押我,再上访就判我是诈骗罪,这是什么法律,上访就是诈骗罪,不上访就不是诈骗罪,只要上访关押就白关押,爱定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依法治国,法在哪里?钱就是法,权就是法。党啊!法啊!你在哪里?平民百姓没钱、没权、没关系网,受欺凌,有冤没处伸。
2017年11月23日,墩尚镇派出所支翔等人让我到派出所,硬逼我签字,撤销寇建军伤害徐恒明案件决定书。不签字还要关押我,为什么撤销寇建军案件,是赣榆公安哪位领导在作弊,接受寇建军多少贿赂?依法治国,法在哪里?公安派出所民警职责是保护人民,主持正义,现在看来墩尚派出所,贪赃枉法,寇建军无故把我打出伤害,不拘留,不处理反而把受伤害人关押2个月,使我蒙受巨大伤害和冤枉,朗朗乾坤,在我们这地方,哪有公平正义,权就是法,钱就是法,贪赃枉法的官员,为什么不能受到法律制裁。
2017年12月13日,赣榆县公安局墩尚派出所支翔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7〕904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7年12月14日9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派出所吴姚说不许我离开市、县,如果离开就关押我,我说:我上访,反腐败犯了什么法?吴姚说,对我是取保候审,小腿拗不过大腿,我们是执行者。我举报腐败,地方对腐败分子不处理,陷害我诈骗还把我关进看守所,现还用公安限制我人身自由,连我外出都不许,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2018年1月22日,赣榆县公安局墩尚派出所支翔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23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1月22日11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23日区公安局来人(原来是在看所守对我威胁恐吓硬逼的人)和我谈话,翻我身怕我录音,谈不许我上访,只要不上访,有困难镇党委、政府和公安都能给予照顾和关怀,言语中对我和我的孩子进行威胁。我举报贪污腐败,地方不处理村霸寇站京、寇建军,反而充当“保护伞”,限制我人身自由不得外出、随传随到,对我进行报复压制,使寇站京、寇建军胆子更大。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2018年2月28日,赣榆县公安局墩尚派出所支翔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97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3月1日10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由陈冠元对我进行讯问,要求我不得离开市、县,如果离开就关押我,派出所滥用职权,把无罪的人变为有罪的人。墩尚镇派出所提到我在网上发帖揭发村干部贪污腐败、公安人员执法犯法的事实,要求我不要再在网上发帖,在全国全民上下齐打村霸的情况下,当地派出所还明目张胆地充当村霸“保护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2018年3月26日,赣榆县公安局墩尚镇派出所支翔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40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3月27日09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3月27日由支翔对我进行讯问,从9时至下午17:30一天不给吃饭不给喝水,民警轮流值班看守,支翔谈村干部贪污等事:“我们给你处理”。我说:“你们能处理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支翔反复要求我不要在网上发帖,不要追究寇建军打伤我,也不要追究寇建军赌博之事。我反腐上访,寇建军凭什么无故把我打成轻伤二级,应依法制裁。墩尚派出所到现在也没有拘留寇建军一天,在2017年9月29日派出所为什么硬要陷害我诈骗,既然因诈骗关押我,为什么在看守所专谈不许我上访?寇建军打伤我,派出所在看守所里强行安排赔我6万元逼我私了,我不同意,就继续关押我,不放我出去。派出所李明在看守所说:“在外边你说了算,关在里面,我们说了算,不怕你不同意!”这是公安人员干的事吗?利用国家人民赋予的手中权力胡作非为,帮助村霸欺压老百姓,充当霸痞“保护伞”,这合法吗?正义吗?
2018年4月24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李祥给我下达通知书,徐恒明:你申请执行任友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08)赣执字第344号,执行标的134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领取标的款,并办理结案手续,逾期不办理,本院将依法处理。
但任友诗欠我13400元,已经执行,可以给我还贷款,但“保护伞”们就不给执行办理,专门好以我欠银行1.5万元贷款之名,好关押我。在2017年9月15日,法院李祥作笔录,任友诗欠我13400元可以给我抵还贷款,但法院就不去执行,并直接讲只要你不去上访谁也不会逮你,这是什么道理什么法律?等我把银行贷款还清后,他们把任友诗欠款也执行到位。 2018年6月4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墩尚镇派出所支翔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161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6月4日13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我到了派出所,支翔和镇纪委朱家永用车把我送到了市纪委,由市纪委书记刘海涛接待我。
2018年7月28日,墩尚派出所支翔找我谈话,给我看《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信访人成为失信人黑名单各方面都受到限制。连云港出台信访人成为失信人这一条是对抗党中央,党的政策对贪污腐败零容忍,欢迎人民举报,我举报材料的事实,我负法律责任,是假的吗?不是假的为什么不处理,反而谁举报就整谁,成为失信人,中央没有这个政策,这不就是不许人民举报贪污腐败和黑社会,怕上访人上北京揭开一个地方深不见底的黑幕,地方贪官相互勾结,攻守同盟,使老百姓有状无处告,有冤无处伸,地方官员不是从解决上访者的实际问题入手,而是千方百计派人在途中阻扰或在北京守株待兔,把上访人押解回当地,动用公权力将一些上访者强行关押,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
2018年8月7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墩尚镇派出所吴姚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357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8月8日9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我到了派出所吴姚把我送到墩尚镇政府,由赣榆区政法委书记李冰,镇党委书记李杰、纪委书记朱家永、人大 贺慧、信访办主任龙孝申、副镇长李海波等人找我谈话,给我照顾,被我拒绝。我上访反腐败多次被关押,殴打,限制人身自由,陷害我诈骗,对我进行关押,现在叫我不上访,怎么可能?
2018年8月23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墩尚镇派出所吴姚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384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8月24日8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派出所吴姚等三人用车把我送到河疃村部,有镇干部让我上楼,到现场都是以前被村民举报过村原干部和亲信,都是镇、区事先安排好的,我一点都不知情。我看会场有这些人,肯定是造什么假,我执意回去,但都被派出所人拦下不许走,会场上写着听证会。有镇纪委朱家永念稿子。
一、寇恒家、吴德芳、董作玉已给党内警告。二、寇建权贪污粮食补贴及租车游玩的事。三、徐恒明父亲徐守富土地被占的事,讲了很多,我上访反贪污腐败,没有认真个人土地的事,为什么朱家永专讲土地,目的是转移视线,好像我是专为土地上访一样。对寇建军、寇站京贪污腐败把我打伤,关进看守所,硬逼我接受赔偿,我不同意就不放我,只字不提,用个人土地事掩盖犯法大事。他们自己事先作好材料就让我签字,企图整我、陷害我,我地方官员相互包庇,保护村干部贪污腐败和黑社会,让老百姓有冤无处伸,利用手中权利造假,颠倒黑白。
2018年9月6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墩尚镇派出所李明副所长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420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9月6日14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我到派出所镇纪委朱家永和派出所开车把我送到市纪委,市纪委副书记苏士军、区纪委书记闵浩、镇党委书记李杰等人跟我谈话,给我答复处处造假,并不让我上网举报,市纪委副书记苏士军说我再上访就是缠访闹访。我质问说:我正常上访,我举报的问题是事实,有假我负法律责任,你们什么都没处理,全是保护贪污腐败黑社会,我上访反腐败遭到打骂、殴打、拦路抢劫、私立公堂、雇凶杀人、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陷害我诈骗,把我打伤犯法之事不作处理。寇建军打伤我,寇建军触犯法律不关押,把我受害者关押起来,硬逼我签字同意赔偿6万元,我不同意就不放我。镇党委书记李杰威胁我说,在上网举报多了就是犯法。党中央欢迎全国人民举报、对贪污腐败“零容忍”无禁区,为什么在我们地方就不许举报也不处理,并连公安、法院都参与镇压上访人,对黑社会、腐败分子加以保护已形成“保护壳”。地方“保护伞”拼命保护。对党纪国法地方官员不尽职守,不听党中央,和党中央唱对台戏,降低了老百姓对共产党的信任感。连云港市、区、镇都互相形成“保护壳”,不听民众呼声纵容贪污腐败黑社会人民议论。共产党什么都好,就是地方贪污腐败治不了,地方官员相互行贿受贿,真实塌方式腐败,望上一级党组织能调查处理我地方腐败,能为人民主持正义。
2018年10月16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墩尚镇派出所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赣公(墩)传讯字〔2018〕479号,徐恒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2018年10月16日15时到墩尚派出所接受讯问。由区公安人员传讯,不许徐恒明上访,不许随便外出,要随叫随到,否则就继续关押,因给徐恒明定为取保候审。我上访反腐败犯了什么法,为什么不判我的刑。强加涉嫌诈骗关押我就不让继续上访反贪腐。
赣榆公安个别人员利用公权力,保护黑社会,寇建军无故,把我打伤,为轻伤二级伤害,依法应判刑。反而用莫须有罪名关押我,在看守所,就谈不许我上访。个别公安人员到底得到寇建军多少贿赂,贪赃枉法。有损公安形象。
地方领导为什么害怕上访,不去积极解决问题,主要原因有:
1、村干部贪污腐败,怕败露,花钱买关系保护,搞行贿受贿。
2、贪污腐败分子,共同点都会拉帮结派,托人说情,有领导关系,官官相护,不好处理。
3、自身受贿或牵扯领导贪污无法查,一但调查就会引火烧身,所以就死拖不查或编造假话,歪曲事实。
4、为平息不暴露事态,硬压举报人,没人处理。越贪污腐败,就得继续干,让老百姓对上访失去信心,不敢上访。
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是一项英明决策,如果不反腐,全国都像我这个地方一样,共产党就会失民心,失去执政资格。现在老百姓都说共产党经是好经,地方贪官就不照着念,可见反腐败任重道远。
地方腐败,奈何不了,但这样看来我被逼无路,只有拼一条命,继续进京!继续奋斗!继续坚持!继续捍卫!我相信伟大的共产党会处理这些犯法人,还人民公平正义。

楼主:3697892018  时间:2021-04-01 01:03:11
2018年10月18日墩尚派出所,给我发短信手机号为18262796667,你的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我上访反贪腐犯了什么法,寇站京对我打骂,私立公堂,寇建军把我打伤为轻伤二级伤害,为什么不治裁凶手,反而把我关进看守所,硬逼我签字同意寇建军赔偿6万元,我不签字不同意,就不放我,依照法律寇建军应判3年有期徒刑,但寇建军仍然干书记,这是什么法律,是哪位公安人员贪脏枉法、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成为警匪一家。

楼主:36978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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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8-10-18 00:45:06

更新时间:2021-04-01 0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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