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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北京市计生委的决战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子女数量说明中的部分条款与更高层次的法规矛盾,是违法无效的。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

子女数量说明,四、对本市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当事人(包括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

我举例说过:
前者是说反革命分子或者家属(统称当事人)
后者说反革命当事人(反革命分子或者家属)
这两种说法一样吗?

计生委不仅公然违法取证还公然篡改法律。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我同意计生委在夫妻没有生育孩子之前按照子女数量说明计算子女数量和填写表格。
如果按照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补办生育服务证时,按照子女数量说明只能用于计算子女数量,而不能用于填写表格。

如果夫妻没办生育服务证生育了第二个子女,按照子女数量说明,“一、育龄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是指该夫妻曾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并现存活的子女数量之和,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育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后双方累计生育并现存活的子女数计算。”计算,这对夫妻子女数量为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如果再婚夫妻婚前有一个子女,婚后没办生育服务证生育了第二个子女,那么按照子女数量说明受到两项内容约束:
一个是婚后“一、育龄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是指该夫妻曾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并现存活的子女数量之和,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
另一个是再婚前,即育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后双方累计生育并现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和“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是指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再婚前双方累积生育和收养子女现存活一个(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
严格地说,育龄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的规定包含了婚前婚后所生育的孩子总和,所以再婚夫妻子女数量的计算不可以单独依据婚前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条款,他们的子女数量应计算为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再婚夫妻婚前没办生育服务证生育了第二个子女,按照育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后双方累计生育并现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和“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是指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再婚前双方累积生育和收养子女现存活一个(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他们的子女数量应计算为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补办生育服务证的情况下,所有夫妻都有了两个孩子。那么按照计生委现在的说法,填写了两个孩子都不可能满足条例十七条只有一个孩子的前提下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要求。也违反了档案法,由档案和街道出具了档案中没有记载的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解决的办法有一个,就是档案信息附加用出生医学证明说明孩子已出生。
法庭调查时计生委说明他们就是这么做的。
法规是这么规定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人口发〔2012〕7号第五条 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已怀孕或其子女已出生的,申请人应当向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在内的相关材料。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为符合本市生育政策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

计生委操作补办生育服务证时连他们自己都是用出生医学证明来显示孩子已出生的;法规也是这么规定的;按照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补办生育服务证暂时不计算已出生的第二个孩子也是合法合理的,那么计生委不是让我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而是要求我在补办生育服务证时,必须填写已出生孩子,没填写就是虚假的辩解,无论如何都不能自圆其说的。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我把计生委的这部分答辩贴出来,其所说的不符合审批再生育子女条件的结论,实际上是按照我们已经有了两个子女得出来的结论,计生委的推导只能得出我们不符合审批生育第三个子女,与不符合审批再生育子女条件毫无关系,计生委的结论是偷天换日。
计算已有子女的数量是作为审批下一个子女的基数,计生委计算出我们有了两个子女,不批准生育第三个是合理的。请计生委帮我找找你们引用的这些法律法规中,哪一条说了不给计算子女数量时成为基数的、已出生的第二个子女补办生育服务证的?
恰恰相反,法律法规为没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已出生的第二个子女设立了补办生育服务证的详细具体的规定。我们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大梦春秋魂 698楼 2013-07-02 13:40:33
全世界人民起来反抗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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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计生委,从我做起。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暂时告一段落,请计生的卫道士们出来看看。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第五,计生委认定的虚假是无中生有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我提供的资料不存在虚假的问题,但缺少了出生医学证明,最多是资料不完善。
下面我谈谈资料不完善的原因和补救措施
我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时有效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2003年的,当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关于补办生育服务证手续的详细规定,更没有关于提交已出生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的要求,到了2012年的细则京人口发〔2012〕7号中才增加了相关要求,所以当时没有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律法规;
我去咨询补办生育服务证手续时,计生委对我进行了书面告知,计生委有法定义务在告知书注明正常发放和补办的要求,但在告知书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注意事项中,计生委仅要求档案保管部门和街道计生办填写婚育情况证明,未告知补办生育服务证手续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其它资料;
计生委提供的申请表表格中也没有记录补办生育服务证时孩子已经出生的填写栏目。
由于以上原因,我们依据档案部门和街道保管的我们夫妻档案中的婚育信息,提交与档案记载信息一致的资料是理所当然的,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责任在计生委,应由计生委承担相应责任,我们可以按照计生委的要求协助补齐资料。
计生委认定我们提交的资料为虚假是毫无根据的,未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责任也在计生委,所以计生委必须承担资料不足的责任。
因此,所谓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根本不存在,计生委无理由引用对应法规条款。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第六,计生委的综上所述没有事实和证据



计生委做出的决定书是建立在臆断基础上的,所有的事实、因果推理、结论都不能证明计生委声称的资料虚假存在,因此,计生委没有逻辑去引用取消生育服务证的法律法规。
另外,计生委还骗取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证据,其在行政诉讼期间采集证据是违法行为,所收集的属于无效证据。
计生委的取消生育服务证决定书无事实无证据,应当予以撤销。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tywyj000 709楼 2013-07-02 16:27:28
楼主啊,你现在的心情我很理解,但是没必要太较真了,回你老婆老家办办得了。看楼主大儿子出生年份,你应该和我年龄差不多。我91年和老婆生了一个儿子,现在读大四了。因为觉得一个小孩太孤单了,所以一直想找机会多生一个,特别希望能再有个女儿,但是因为我们两个都是事业单位的,体制不容许。十多年前就和老婆商量,叫她辞去公职偷偷再生一个,但每次她都拒绝,说打死也不想再生了,要生你找别人给你生去!这种想法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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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问问你咋回事呢,你倒爽快,自己坦白了。处理的这样完美,先羡慕你一下。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第七,计生委及其工作人员作伪证



计生委声称自己的执法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实际上计生委在做伪证
计生委在法庭上说明对我执法时,出示了两个我从没见过的两个人的执法证。我说这两个人我从来没见过,更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长达8个月与计生委交涉过程自始至终只与另外一个持有执法证的人和一名副主任联系。请法庭要么撤销那两个人的执法证作为证据,要么请他们出庭作证,我将指控计生委及他们做伪证。
计生委说一个人是给我打电话时做电话记录,另外一个人是计生委的工作人员,我去谈事的时候就坐在办公桌边,也是参与了执法。法庭居然认可这种解释。
执法时没有人想我出示过执法证,我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坐在她自己的办公桌旁做处理她自己的事,丝毫没有做关于我的执法程序事务,这样的陌生人怎么会成为执法者呢?
请计生委列出用作伪证来说自己合法的是根据哪部法律法规的啥执法程序呢?
违反法定执法程序的执法行为是无效的。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第八,计生委睁眼说的总结



计生委答辩状自始至终都没有针对我上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做出回应,怎么没驳就倒了呢?我有那么弱不禁风吗?
一审法院已是枉法,他们未审先判,和计生委一样是不可饶恕的。
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你们是在自掘坟墓,继续愚弄百姓的下场只能是自食恶果。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我对计生委的质疑结束了,谁来救主子呢?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李子树上雪满枝 712楼 2013-07-02 16:49:53
再次表达支持
户口制本就是不合理的,计生更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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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我在等着计生的喽啰们出场叫嚣呢。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没有计生委的人或者代理出头吗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顺便说一句,骗取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是前面提到的那个副主任,打着给孩子联系学校的名义,骗到手了就做了一个取消生育服务证的决定书。人面兽心,狼心狗肺的东西。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回复第718楼, @wozhaorenyo
顺便说一句,骗取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是前面提到的那个副主任,打着给孩子联系学校的名义,骗到手了就做了一个取消生育服务证的决定书。人面兽心,狼心狗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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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也没砍死 719楼 2013-07-02 18:45:58
朝阳区,今天刚刚批准了一个,由四川迁往北京。
手续就是我以前说过的,情况与你类似,不同处是:她在四川已经入户。
楼主,妒忌不?
继续问:你孩子的出生证,怎么来的?~你没有准生证,原则上开不出来的。多少钱买的?作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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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提交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就办了。别的地区可能要准生证。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回复楼主, @我一个也没砍死
回复第718楼, @wozhaorenyo
顺便说一句,骗取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是前面提到的那个副主任,打着给孩子联系学校的名义,骗到手了就做了一个取消生育服务证的决定书。人面兽心,狼心狗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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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今天刚刚批准了一个,由四川迁往北京。
手续就是我以前说过的,情况与你类似,不同处是:她在四川已经入户。
楼主,妒忌不?
继续问:你孩子的出生证,怎么来的?~你没有准生证,原则上开不出来的。多少钱买的?作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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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也没砍死 720楼 2013-07-02 18:50:31
他们可以拿着批件:随父入户通知单,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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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专门干户口的吗?咋这么了解呢?
我还没嫉妒过谁,替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我准备跟计生委把这件事计较清楚,请你就具体案情发表意见,其它的问题另外开贴讨论。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高高下下树 721楼 2013-07-02 19:08:48
重婚了,还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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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感兴趣就请你来处理吧。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回复第721楼, @高高下下树
重婚了,还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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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也没砍死 722楼 2013-07-02 19:47:59
重婚,一般意义上是自诉刑事案。
特殊情况,才能公诉,楼主构成事实重婚,但他及子女没提出异议,同时,没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还真不能法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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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要只看不说的吗,咋就忍不住呢?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didobabylon 724楼 2013-07-02 19:58:26
@wozhaorenyo
楼主的意图一是不想缴纳罚款,二是想孩子落户北京。
楼主你缴纳了罚款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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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与案子本身无关。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回复第727楼, @wozhaorenyo
回复第721楼, @高高下下树
重婚了,还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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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也没砍死 722楼 2013-07-02 19:47:59
重婚,一般意义上是自诉刑事案。
特殊情况,才能公诉,楼主构成事实重婚,但他及子女没提出异议,同时,没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还真不能法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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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要只看不说的吗,咋就忍不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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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也没砍死 729楼 2013-07-02 20:14:36
实在看不懂你究竟要做啥,要达到什么目的?是真为孩子,还是准备以牺牲孩子的未来做一个反现行体制的先烈(先锋超前三步,超一步的只能做先烈)。
老大不小了,现实些!
对了,这些话触动你痒痒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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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孩子补办生育服务证的事是现行法律法规中允许的,你不同意可以提出反论。为什么我做再正常不过的事就是牺牲呢?是谁要让我牺牲呢?

楼主:wozhaorenyo

字数:345301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3-06-18 06:30:00

更新时间:2021-04-01 23:46:33

评论数:209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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