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读 >  天涯 >  舞文弄墨 >  《白樱记》(原创长篇最新整理,共3部,约180万字,人物约300个)

《白樱记》(原创长篇最新整理,共3部,约180万字,人物约300个)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他的手机响了起来,那是她在确认他是否就在约定的地方等她。其实这一路上,他们之间的短信就没中断过,一直在确认,生怕有什么意外,一副生离死别不能容错的样子。
“你放一万个心吧,我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站在荒无人烟的野地里干耗着等我呢?”他呼吸着湿润芬芳的乡野空气,激动而又兴奋地和她开着玩笑,一时间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和劲头,脑子里也增添了用不完的机智和聪明,“像你这么扎眼的女生,在我们这个穷乡僻壤,那可是正宗的不安定因素啊,一定会引起某种意想不到的犯罪行为的,你别不以为然。”
“谢天谢地,她穿的衣服不是大红色的,”他见到她第一眼时,脑子里快速而深深地庆幸着,“要是那样的话,天啊,我可真成了北樱村最耀眼的明星了,说不定会被传遍整个村子。今天,嗯,是个很特别的日子,应该能够载入史册,彪炳千秋。”
她头上依然还是利索的短发,只是好像焗了很浅很浅的栗色,因而越发显得青春靓丽了;她的身材依然还是那么苗条动感,只是好像有点不太适应还没升高的气温,因而显得有些拘谨和局促;她的笑容依然还是那么甜美热情,就像一颗刚刚成熟了的麦黄杏,或者更像一朵盛开的红叶桃花。她脖子上系了一条微白偏粉带暗纹隐花的丝巾,雪白的衬衣和黑色的羊毛衫外面裹了一件深灰色的绒大衣,下身配着一条蓝白色的牛仔裤,脚穿一双系带的灰黄色平底皮鞋。左手优雅地拎着一个米黄色的皮包,是那种没有任何装饰和花样的皮包,但是一望而知就是好皮子,因为那包看起来让人感觉非常舒服。她的装束和打扮,完全配得上她脸上那精心打理的淡妆,以至于他根本就没意识到,她今天化妆了。
“好一个低调内敛妖艳羞怯的女特务啊!”他一边和她摆着手打招呼,一边忍不住地这样感叹。说一个女的像女特务,几乎是村子里面像他这么大的人在小的时候,对一个女人的外貌所能想到的最高评价。现在,他把这个最高评价毫不犹豫地送给了她,并且还坚定地认为,这个评价其实并没完全体现出她的迷人魅力和醉人风采。很快,他就想起了以前村里团支部活动室大门上边的一条横批,“风华正茂”,对,就是这四个鲜明的黄色大字,配着天蓝色的底子,用来形容此刻的她那是再贴切不过了。
“当时团支部的门窗,”他沉浸在一片关于从前的温热的幻想里,这幻想适合眼前的一切,仿佛就是为了现在才有了从前,“全都被漆成了明媚淡雅的天蓝色,这和农村一般人家大门上的黑色或者红色等颜色迥然不同,体现了那个年代农村青年独特的审美观和文化潮流。并且,那些门窗从来也不贴红纸对联,而是用亮黄色的油漆直接在上边手写出各种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对联。其中,写得最好的人,还是非俺三叔莫属啊……”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她那杨柳般的身姿、如花的笑靥、青春不俗的气质,极好地迷惑和俘获了他的心智和神思,使得他不禁心驰神游浮想联翩。他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体,如此渐次地扩散开去,竟然都想到了遥远而又模糊,充满了各种神奇和幻想色彩的童年时光,想到了那个曾经火热多彩的年代,尽管他脑子里关于那个年代的所有记忆并不是十分的清楚,但是其中仍有一些片段和场景是非常深刻的,也是永难磨灭的。这天,这地,这山,这水,还有这人。
“你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一个墨镜了。”他刚想这样打趣她的时候,就瞥见小公交车上,忽然从靠东边的车窗上探出一个肉呼呼的脑袋出来,那人毫无遮拦地大声喊道:“哎,哎,桂卿,怎么着,来接恁女朋友的吗?”
被那人冷不丁一问,他根本没来得及害羞,待他定睛一看,发现那厮原来是好友李忠良,难怪敢如此放肆地嘻嘡着玩。
“你干什么去的?”他没理会对方的问话,而是条件反射般盯着忠良的脸直直地问道,暂且把晓樱放到了一边。关键时刻一定要重友轻色,和平常不一样,他抓住点滴的时间在心中暗想,仿佛如此这般,就能如愿化解心中那份莫名的尴尬和不安。
“我上北沟有点事,回头再聊吧!”忠良正说着,那车早就急不可耐地往北边开去了。因为这个站点只有晓樱一个人下车,所以司机停车的时间很短,刚够她跳下车的空,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照顾女人,着实可恶。
“你等多大会了?”她关切地问道,随即便羞红了双颊,仿佛这个问题不该她来问,“冷不冷啊?虽说是春天了。”
“没事,没事,我也刚来,”他顺嘴道,同时发自内心地恭维了一下春风满面的她,“你这一来,真正的春天才算是来到俺庄上了,或者说,沉睡一冬的春天,这回才算是醒过来了。不信你看,这天也蓝了,水也绿了,花也开了,麦苗也返青了。还有,今天一早上,喜鹊就在俺家的树上开始喳喳叫了——”
“你等会,等会,我有点头晕,”她用拎包的手轻轻扶着左腰,右手反过来贴着光洁的额头,佯装着马上就要昏倒的样子,窃窃笑道,“先让我适应适应这里的环境好不好啊?不管什么事,都得让人有个心理过渡,你说是吧?”
“Of course.”他甩出一副正宗英伦绅士的派头和语气轻轻说道,脸上堆满了青春的自信和微笑,又一次人生的巅峰。
“Let's go!”她轻盈优美且富有诗意地往下沉了一下她的头,然后又樱唇轻启,坚定有力地回道。同时,她轻轻地打开手上拎着的包,从里面取出一个咖啡色的墨镜出来,非常熟练地戴上,线条分明的嘴角还扬起一丝清晰明快的微笑。那微笑融化了他,让他顿时消散在这无边的春天里。
两人迈开矫健且充满活力的脚步,轻快地越过村西十字路口,径直往北边不远处走去,那里是落凤山的西头,有一条小路通往狭长的山脊。那条小路的北边,是白马村的坡地,南边是北樱村的坡地,所幸南边的坡地上一个上地干活的人也没有,正合他的心意。这种事情原是要偷着来的,不可光明正大,时机还不到。
“你穿的裤子和鞋,都比较适合爬山,”他找话道,“你看这条小路的两边,全是酸枣子树,很容易被圪针扎着。”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我早就预防着呢,”她信心十足地说道,显然也是下了一番苦功夫,想了许久,“以前梅花山还没怎么绿化的时候,我就经常上那去玩,别的地方的山也爬过不少了,没事的,真的。你知道吗,俺上小学的时候,还到梅花山那里搞过野炊呢。”
“你们城里人时不早晚地到山上搞个野炊,就觉得很新鲜了,我们小时候几乎天天在这个山上玩,或者干活,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说完,就感觉自己这话说得很没水平,但是又想不出更好的话来,因而有些郁闷和烦躁。他不明白,此刻的失败恰是一种成功,全赖他心里有她,才会这样的,不然,他什么好话说不出来?她什么好话没听过?
“那是因为审美疲劳,”她总结道,或者是一种延伸,看起来谈兴颇浓,“再美的东西,看得时间长了,也会让人感到厌倦,除非你永远保持一种欣赏、感谢和赞美的心态,而一般人又很难做到这一点,谁能老是长久地喜欢一种东西,或者一个人呢?如果你有时候接近了某种真想,那真想就在眼前闪闪发光等着你,你千万不要再往前走了,否则你会后悔的。当然了,这和审美并没什么直接的关系,我只是说说而已,想到哪里是哪里,你不要介意。”
她也失败了,不比他强多少,也是全赖她心里有她。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第65章

“哎,对了,桂卿,”晓樱一边兴致勃勃地随着桂卿上山,一边非常好奇地问道,“你说前一阵子挺忙的,你都忙什么了啊?”
“嗯,没什么,就是家里盖屋的事。”他淡淡地回道。
“啊,那可是大事啊,”她感叹了一下,看了看脚下崎岖的小路,又道,“现在怎么样,盖好了没有?”
“基本上算是盖好了吧,”他更加淡淡地说道,他不喜欢和她聊这事,“就差抹墙皮和垒院墙了,现在天比较干,先让风吹吹,省得屋里有潮气。”
“噢,怪不得从过完年,就没怎么见你来找我呢,原来是张罗着盖新房子了。”她格格笑道,眼神里的东西不言而喻。
“我怎么发觉你的笑声里有很复杂的意思呢?”他瞥了她一眼,不是白了她一眼,带着一种脉脉的温情。
“哦,是吗?”此时她笑得更得意了,她不想再掩饰了,于是继续道,“提到盖新房子,你说我能怎么想啊?”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回头又仔细地看了一眼她,算是思索了一下,道,“不过,我想的和你想的其实不一样。”
“嗯,说来听听。”她说着,仔细提了提大衣的下摆,轻跳一下,想躲过一棵酸枣树,不愿意被它牵绊住。
“浩然的小说《苍生》,你读过没有?”他问。
“没有,是不是农村题材的?”她抬手把墨镜往下一扒拉,杏眼向上幽幽一撇,异常调皮地问道。她不知道,在他眼里,所有美丽女人的眼睛都是杏眼。
“是,而且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他一改刚才兴奋轻快的神情,转而用略显压抑和低沉的声音说道,“好像是和《渴望》同时期播放的吧。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就是,为了给大儿子留根盖房子,好娶个媳妇过日子,老头田成业和留根两人到山上去背石头,结果累得吐了血,哎!”
说到这里,他的心头顿时涌起一股悲凉、难言的意味,尽管他也清楚地知道,这种不合时宜且不伦不类的感想,和眼前的美景美人一点都不搭配。他是没有办法的。
她低着头爬山,半天没有说话,她不知道此时该如何去安慰他,也不知道他是否需要她的安慰,尽管她觉得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头,似乎马上就要迸发出来了。她在一块挡路的灰黄色的大石块跟前停了下来,准备喘口气再走,同时要好好地想一想该说点什么。
他以为她是对农村题材的电视剧不感兴趣所以才不说话的,于是便不打算再将这个稍带沉闷的话题进行下去。
“哎,恁要野兔子吧?”北边坡地里,有一个稚嫩的小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打扰了他们的私密。
“嗨,桂卿,那个小朋友手里有一只野兔子,一只野兔子,”她的一只手臂上下颤抖着,指向那个十来岁的小男孩,特别兴奋地说道,“她问我们要不要野兔子,多可爱的野兔子!”
“什么,野兔子?”他好半天才从对电视剧《苍生》的回忆里转回来,带着晕乎乎的表情傻傻地问道,仿佛是在她家附近,而不是他家附近。事情整个颠倒了。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嗯,对,你快看,多好玩的一只野兔子啊!”她欢呼雀跃地嚷道,既对他的迟钝和无趣感到有些不满,又对小男孩的举动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不要了啊,要送给我们!”
“噢,一只野兔子,这山上多的是,”他终于搞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平静地说道,“你想要几只,回头我就送你几只。不过,这个东西可不好养活啊,它性子太野了。”
“是啊,我光喜欢有什么用呢,又不会养它。”她叹了口气,心有不甘地说道,好像那兔子就是他,光喜欢是没用的。
“这么小的野兔子,”他给她分析道,无聊死了,“如果吃了的话,太残忍了,而且肉很少;不吃它,当宠物养起来的话,又不是太好养活。所以呢,要了也没用,最后只能放掉它。”
“喂,小朋友,我们不要,你把它放了吧,啊!”她对那个小男孩摆摆手,大声喊道,同时很自信地认为,对方一定会听她的话,谁叫她这么漂亮呢?
小男孩听后,果然很顺从地把那只野兔子放了,这令桂卿感到十分意外。他瞬间觉得,晓樱身上具有一种非常神奇的力量,能够在不知不觉中改变别人的初衷和本意,无论这初衷和本意原先有多坚定。他感觉有些凌乱,也感觉有些燥热。
“走吧,好好欣赏一下我们美丽的落凤山吧。”他重振精神,高兴地说道,然后有意停顿了一下,好和她一道走路。他盼望这一天,盼望得太久太久了,以至于现在还迷糊着呢。
从此往东,山上几乎不会再碰到什么人了。
“落凤山的名字挺漂亮的,有没有什么说法啊?”她若有所思地问道。她认为,即使真的没有什么说法,他也会编出一些说法来应付她的,这是他的责任和义务。
“有,怎么会没有呢?”他出乎意料地说道,“每一座山峰,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的传说和来历啊,不管这山有多小,这河有多短。比如这落凤山吧,当然也一段美丽的传说……”
接着,他绘声绘色地讲起了落凤山的来历。
原来最早的时候,北樱村的东头有半间石板房子,里边住着一个忠厚老实的年轻小伙子,叫张赶年。他自幼父母双亡,孤身一人,靠打柴为生。这天赶年在山上打柴,见从东南方飞来一只大鸟,落在半山腰里,那鸟的身上散发出万道耀眼的金光。那鸟站了一会儿,然后翅膀一抖就飞走了。赶年跑过去,见地下有一枚制钱,便拾了起来放兜里。打完柴,在回家的路上,他觉得身热口渴,就放下挑子,爬上路旁的山楂树摘山楂吃。
这时树下来了一老一少,赶年听那少年问:“师傅,咱们要这枚铜钱干什么用?”
“那是宝,”老者答道,“用红丝线栓上放进海里,龙王会请你进去,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老少二人走后,赶年从树上下来,他心想,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鸟可能就是凤凰,这制钱也许就是他们说的那个宝贝了。于是他就决心去试试,看看灵不灵。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赶年走了半月才到了东海边,他赶紧拿出那枚铜钱,拴上红丝线抛入海中。海面立时波涛汹涌,海水翻腾,不多时,海里上来两个分水夜叉,把赶年请入龙宫。龙王亲自迎接,设宴招待。席间龙王问赶年:“不知英雄用何法力煮我东海沸腾?”赶年掏出铜钱递给龙王,龙王是识宝的,道:“好个闹海钱,天下只此一枚,真是价值连城啊!”赶年见龙王称赞,就说:“龙王既然喜欢,那我就把它送给您了。”龙王听了又惊又喜道:“多谢英雄的馈赠!我龙宫珍宝也不少,随你挑任你选。”赶年见一个金丝叭儿狗,脖上套着铃铛,摇头摆尾,蹦蹦跳跳。他心想,我要有这性灵作伴,晚上就不孤单了。于是他就开口道:“我很喜欢这只金丝叭儿狗。”龙王大惊,脸都变了色。原来这小狗是他最疼爱的公主三娘,她听说有凡人入宫,缠着父王要看,女孩不便抛头露面,才变作金丝叭儿狗的。龙王虽然舍不得,可既然有言在先,就不能拒绝,于是只好答应了。
赶年携着金丝叭儿狗,回家把它放在屋里。自己和以前一样,锁上门,拿了扁担上山打柴。到晌午回来,开开门一看,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饭菜。赶年心想是邻居送来的,吃了又去打柴,回来还是有桌饭菜,一连三天都是这样。赶年好生纳闷。这天他装着去打柴,偷偷藏在烂席筒里。天刚晌午,见小叭儿狗打个滚儿,变成一位俊俏的女子,她拿过纸叠上,用剪子一铰,吹一口气,立即出现一桌饭莱。赶年从席筒里钻出来,女子羞羞答答,向赶年说了自己的身世,并说愿与赶年结为夫妻。赶年满口答应,就在半间草屋里拜了天地。
三天后的晚上,龙女三娘用剪子铰纸,吹了口仙气,平地里起来铮明瓦亮的搂台殿阁,小两口就住了进去。这事传到青云王的宫里,青云王就带着文武百官来看。他见三娘长得貌美,就起了歹心,于是便对赶年说:“你在门前打十二眼井,井旁都要有一棵垂柳,井里都要有两条半斤重的鲤鱼。明天有一样办不到,拿三娘顶替。”说完拂袖而去。赶年为此犯了愁。三娘说:“郎君莫愁,明天青云王来,我自然让他无话可说。”第二天一早,青云王来了,见十二眼井里鱼跃水动,十二裸垂柳风吹枝摇。青云王看傻了眼,可他还是不甘心,就又对赶年说:“你在院里摆上二十匹马,都是粉鼻粉眼粉肚皮,马上都坐着俏佳人。今天我不走了,住你客厅,明天我起来就看。”赶年一看三娘的眼色,于是就答应了。三娘摆酒宴招待青云王君臣,青云王吃饱喝足就睡了。天明青云王醒来,见和他要的一点不差,马咴咴地叫,在院里兜欢子。青云王见难不倒赶年,虽然心里不悦,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就此回宫去。
三娘上前拦住青云王,道:“青云王,民女贡献一玩物,不知中意否?”说着便递过去拳头大小,形状如鼠的小动物。青云王一看,着实喜爱,便问道:“它是何物,怎么喂养?”三娘便说:“它叫祸,只吃生铁喝香油,别的不要。”青云王想:“香油有的是,生铁更不在话下。”于是就带祸回宫。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青云王派专人喂祸,那知这小东西越长越大,越吃越多,城里的生铁都吃光了,香油都喝净了。青云王下令向全国征收生铁和香油,后来全国的生铁和香油也吃光喝净了,青云王没了法,叫人把祸牵出去扔了。谁知祸大城门小,牵不过去,青云王又叫把祸杀死。谁料一百个勇士发声喊,持刀向祸刺下时,刀口喷火,立时烈焰冲天,青云王和他的大臣抱头鼠窜,王宫也化为灰烬了。
“怎么样,这套路熟悉不熟悉?”讲完故事,他笑着问道。
“嗯,和美国大片一样,完全按既定方针走,民间故事的各大要素一样不缺。”她跟着笑道。
“天下万事万物,就像这个传说一样,莫不是心同此心,理同此理,太阳底下原本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他叹道,似乎转瞬间就老了半岁,都是那个故事给闹的。
“你这话风转得也太快了吧,桂卿?”她刺激他道。
“我说的话,全都是以你能理解能参透为标准,形式和内容其实都不重要。”他顺着上午灿烂的阳光,转脸冲她咧嘴一笑,平淡而又意味深长地说道。
“既然山有传说,那么一般来讲,这个村也有传说喽。”她带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执着精神,天真地问道。
“我今天索性卖一赠一,再免费赠送你一个故事,如何?”她豪情万丈地说道,难得有今日。
“太好了,你慢慢地讲,我细细地听。”她说得真好听。
说罢,她便寻了一块干净的青石板,从包里掏出几张报纸来,均匀地分开,认真地铺成两个人可以坐的样子,然后敏捷地坐在右边的那个位置上。坐好之后,她将包放在胸前的大腿上,然后把墨镜摘下来,眼睛向上看着他,若有若无地笑着,那意思分明在说:“你快坐下啊,难道还要我请你吗?”
他怯生生地坐了下来,离她有一尺多远,他觉得这个距离已经远远低于他心理上能接受的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了。“近了,太近了,这样会把我烤糊的……”他激动万分且毫无章法地想着,胸腔里好像燃起了一团火,这火来得真不是时候,且烤得他嗓子眼焦干,几乎都说不出话来了。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第66章

桂卿僵硬着身子坐着,好长时间都没有完全放松开。为了缓解这种难受的感觉,他将目光放远,凝望着落凤山西北方向。那里有一片正在建设中的城市,像鏊子上的煎饼一样,正在被不断地摊大,其中有几座高楼在朦胧薄雾的包裹下与和煦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挺拔俊俏的身姿,宛如海市蜃楼一般。
“据我们村老辈人讲啊,”他又开始讲起故事来了,这是他此时能够放松心情,缓解压力的最好方法,“北樱村以前也叫穷命庄,为什么有这么一个名字呢?说来也挺有意思的。据说当年俺庄上有一户人家,他有九个儿子一个女儿。当然,那个女儿也结婚了,而且还嫁了一个很不错的男人。有一天,家里的老爷子听说这落凤山有个金萝卜,需要十个儿子齐心合力才能拔下来。老爷子心想,一般人家谁能生十个儿子呀?也是老天有眼,我现在有九个儿子了,再加上闺女婿,就拿他当自己的儿子算,正好够十个了,应该能把萝卜拔下来。于是他就领着家人上山去拔金萝卜了。找到金萝卜之后,老爷子领着九个儿子和闺女婿正在那里哼哧哼哧地拔着呢,而且眼看就要出来了,这时家里的老妈妈一步赶到了。她一看到这一幕,高兴得不得了,有句话叫‘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她老人家这一高兴不要紧,就使劲喊了一嗓子:他姐夫,快加把劲啊,马上就要拔出来了!这时就听‘咣当’一声,金萝卜不仅没拨出来,反而还长回去了,把老爷子一帮人差点气死。从那以后,这个庄就被叫做穷命庄,就是说村子的人没有那个发财的命,活该受穷。而且呢,从那之后这一片还留下了一个说法,叫‘一个女婿半个儿’,嘿嘿,半个儿,到底还是差一点啊。”
听到那个老妈妈喊那一嗓子的时候,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她从来没听过这么鲜活生动的乡村故事,因而觉得特别好笑有趣,非常耐人寻味。她是听不够的,也因为是他讲的。
他知道她笑什么的,所以也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好不开心。笑过之后,他突然想到梭罗的一句话,“除了更深地去爱,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治疗爱”。
“那么,我爱她吗?”他为此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当中,全然忘记了她还在他身旁,好像他目前只需要一个精神方面的虚无缥缈的寄托,而不需要一个实实在在的爱恋对象,“或者说,我爱得起她吗?也许,关于爱她这一点是肯定的,同样的,关于爱不起她这一点也是肯定的。”
“为什么这种感情如此强烈,如此可怕,”他接着又想,心走得更远了些,“以至于让我在感到迷恋和不能自拔的同时,又体会到深深的恐惧和敬畏呢?我想,我还是怕她,因为她太优秀,太完美了,我完全配不上她。真是一点希望都没有,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对,都是假的。正因为这一切看起来像真的,所以才更证明它是假的。我绝对不能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那样,被臆想出来的虚假的情景搞昏了头脑,或者不知天高地厚地忘乎所以起来,分不清东西南北。真理只要多向前走一步,哪怕只是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一小步,就会成为谬误。对,这话没错,我能保证,比如眼下就是这样。纯洁的友谊岌岌可危,马上就要粉身碎骨,而虚幻的不切实际的爱情却又张牙舞爪,蠢蠢欲动……”
“这个石头看着挺好看的,但是不能坐时间长了,因为它太凉了,对关节不好。”他怕硬硬的石头硌疼了她,便回头提醒道,同时起身后,转身弯腰把石头上的报纸拾起来。
“好吧,正好我的腿也坐麻了,咱接着往东边走走吧?”她柔顺地说道,表明她也想到这一点了,而且比他的感觉更早,更强烈一些。不用多说,她是属意于他的。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说句心里话,我也想家,家中的老妈妈已是满头白发。说句实在话,我也有爱,常思念(那个)梦中的她,梦中的她。来来,来来……”他一边并肩和她沿着山脊向东走去,一边不由自主地哼唱起了这首陈年老歌,因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小时候村里的团支部开展活动时的场景。不知为何,这几天来,他只要有闲暇的时间,就总是会想起那段令人难忘的欢乐岁月。那些年,那些日子,那些村子里的青年男女们,在一起快快乐乐地进行集体劳动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场景,已经深深地种在了他的心灵深处。同时,这些鲜活而富有时代特征的,并且永远都不会再现的场景,也使他对农村青年男女之间那种最纯净、最朴实、最真挚的感情有了最初的感性认识。他始终觉得,那些盛开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团支部的活动室等地方的,看似平凡普通,甚至粗糙愚钝的,实则比天还高、比海还深的,永不消逝永不枯萎的感情之花,充满了香甜的烤地瓜和清脆的小甜瓜的味道,且以小米和大豆成熟之后的金黄色调为主,还带着高粱的朴实和花生的谦逊之意,无时无刻不在吐露着山间泥土的芬芳和田野空气的清新。
“如果爱情是一杯醉人的美酒,那么,老天待俺三叔不薄,因为他饮到了人世间最甘醇浓郁的一杯美酒。”他想,甚至还觉得,连晓樱都不如婶子林秀衣那样富有生命力和感染力,这正如温室的花和山野的花之间的区别。她身上似乎少了点什么,他想给她补上,就是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哎呦,都想起梦中的她了?”温室的花笑道,有点像山野的花了,只是开得不是那么狂野和灿烂。
“嘿嘿,随便唱着玩的,唱得不好,不要见笑啊。”
“我想笑!”她故意和他唱反调道,“但是,我不是笑话你唱得不好,而是笑这首歌写得太有意思了,你不觉得吗?”
“怎么,难道你不觉得这歌写得很朴实吗?”他微笑着反问道,“朴实得就像一块刚从山地里刨出来的红瓤芋头一样,是什么就是什么,多么的原汁原味啊,让人感动。”
“嗯是够朴实的。”她首先肯定了这一点,然后话锋一转又调皮地说道,“可是,我觉得,想念家中满头白发的老妈妈,思念那个梦中的她,这是很正常很真挚的感情啊,为什么前边非要强调‘说句心里话、说句实在话’呢?难道说,平时就不能说心里话、说实在话吗?”
“这个,嗯,我觉得吧,”他有些结结巴巴地解释道,仿佛这首受到她质疑的歌是他创作的一样,所以他负有天然的不可推卸的改进和完善它的义务和责任,“它的意思主要还是讲,年轻的战士比较害羞,所以平时不好意思这么直接地表达对家的想念,对心上人的思念,因为咱中国人毕竟还是比较含蓄的。”
“呵呵,你慌什么呀?我不过是闲着没事随便问问,”她看着他窘迫且紧张的样子,惬意地笑道,“况且我问的话,好像也没什么过硬的道理嘛,我只是凭着一种非常不确定的感觉才想起来的而已,你不用太认真太纠结了。”
“认真,那是必须的,但是纠结,那不可能,因为我没必要纠结。”他竭力否认着她说的那句话里的最后几个字,仿佛那是对他非常不公正的一种判决,而这判决居然还来自他现在最欣赏最喜欢的人。为了摆脱眼前莫名的尴尬和紧张,他又发起了另一个和歌曲《说句心里话》类似的话题,那就是李昌平写的一本书,《我向总理说实话》,他在办公室里看过那本书。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要照你先前的逻辑来看的话,”他有些戏谑地说道,逞能一般,和那种常见的一见了心爱的人就不怎么会说话的普通男人一样,“这位李同志应该是平时捞不着说实话,或者虽然满肚子都是实话,但是却不敢说,不能说,亦或者是,说了也不管用,也没人听,对不对?”
“那当然了,实话也得找准对象才能说,”她骄傲而兴奋地说道,“不然的话,就会变得非常不合时宜,有时甚至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危险和麻烦。实话和真话,就像是一颗不定时炸弹一样,用得好了能给人造福,用得不好就会产生悲剧。而且,至于什么是实话,什么是真话,得有权威的人承认或者认可你才行,否则,实话也会变成虚话,真话也会变成假话,对不对?你看,《红楼梦》里都说了,真作假时假亦真嘛。另外,我觉得李还没有把真正的实情说出来,也就是说,在我看来他说的话其实还是有所保留的,或者说他并没有看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当然了,他有所顾虑,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毕竟——”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第67章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显得废话连篇啰里啰嗦,一点价值都没有啊?”晓樱见桂卿只是一味地傻笑,并没有任何要接她话茬的意思,于是就停下来,狠狠地盯着他,半天才用复杂而幽怨的语气悻悻地问道,“哦,我知道了,你家就是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的问题,你肯定比我了解的多。那么,你是在心里笑话我了吗?”
“不,你的话,你说的每一个字句,”他努力地绷着脸,装作非常严肃的样子回道,“包括每一个标点,对我来说都是金玉良言,宛如醍醐灌顶,我都不会等闲听之,都不会这个耳朵眼进,那个耳朵眼出的,你放心吧。”
“天哪,你要是这样的话,”她随手把粉鼻上的墨镜摘掉,瞪大美丽的眼睛,拿出一副非常夸张的表情兴高采烈地说道,“那我可真是受宠若惊啊。真不知道本人何德何能,可以有幸得到你这样的礼遇。”此刻,她那温柔动人的目光,几乎能融化站在她眼前的一切,包括此前早就被的目光融化掉的他。
“这是你应该得到的对待,”他又把她刚才的感受强化了一下,这句话引发了对方更加强烈的笑声,“也只有你配得到,否则的话,就是我的不对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对你尊敬和仰慕得还不够,还不贴切,还不完美。”
“机智聪慧的美女绝对是迅速提高男人智商的最佳促进剂,”他快乐而又幸福地想道,“谁说这会蒙蔽男人的心智呢?除非她们面对的是一头不可救药的蠢猪,她显然不是。”
“我觉得吧,你这个人,嗯,其实挺有意思的,”她微皱黛眉,轻咬红唇,字斟句酌地慢慢道来,“虽然你平时给人的印象总是一副默默无语与世无争的样子,但是一旦和你接触时间长了就会发现,你的内心不仅异常丰富、敏感,而且还特别火热和真诚。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你的真诚都压过了你的火热,这就使你看起来稍微显得有些冷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让不理解你的人感觉有些不近人情。嗯,那个,我这样说你,你不会介意吧?”
“要是用一个字来形容我,那么,你会选择哪个字?”他没有回答她的提问,反而趁机追问道。
“嗯,让我好好想想,”她抬起俊俏白嫩的小脸,迎着温暖和煦的阳光,缓缓道,“如果只能用一个字的话,那么我选,真!”
“无可替代吗?”他问,是为了确认。
“无可替代!”她确认。
“真,是最接近于傻和呆的一种状态,你要知道。”他决定和她开个玩笑,以迅速避开眼前这种令他完全接受不了的紧张而又剧烈的心理波动。他感觉,头上正有一座大山无情地向他压过来,非要置他于死地不可,而她正是大山的帮凶,狈与狼的关系。
“正如狡诈是最接近于智慧和聪明的一种状态,对吗?”她冷静地说道。她的表现比他要好很多,至少此时她心里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慌乱和惊疑,她潜意识里一直认为,一切虚伪做作的东西都是不必要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如你所说!”他终于镇静下来了,这不容易。
于是两人就像刚刚结束一场艰苦卓绝的战争一样,又收拾戎装准备前行,去迎接新的挑战了。很有意思的游戏,让人上瘾。
向东,向东,迎着春风向东。
“你刚才说到与世无争,其实我还是很有感触的。”他迈着坚定的步子,挺着结实的胸膛,侧身微笑道。
她低头含胸,一边小心地走着,一边又漫不经心地看着脚下并不十分清晰的,或者说接近于不存在的山脊小路,没有说话。她在静静地等待,那自信、含蓄、淡雅的表情好像在说,“沉默是最好的听众,也是最好的鼓励”。
“这让我想到一位著名的日本禅师,白隐。”他顺着她的意愿继续道,“据说有一对夫妇,在白隐禅师的住处附近开了一家食品店,他们家里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不料有一天,夫妇俩发现女儿居然怀孕了。这种见不得人的事自然搞得她父母特别恼火。好端端的黄花大闺女,竟然会做出这么不可告人的事。在父母的逼问下,她刚开始不肯招认那个人是谁,但犹豫再三之后,终于吞吞吐吐说出了‘白隐’两字。她的父母于是就怒气冲冲地去找白隐禅师,要和他算账。白隐对此不置可否,只是若无其事地说:‘是这样吗?’等孩子生下来后,夫妇俩当然就把这孩子送给了白隐。这个时候,白隐虽然已经声名狼藉了,但是他却不以为然,仍然非常细心地照顾那个孩子。而且为了养活孩子,他还耐心地向邻居们乞讨婴儿所需的奶水和其他用品。这其中当然少不了横遭白眼,或是被冷嘲热讽,但他总是泰然处之,仿佛是受托抚养别人的孩子一般。事隔一年之后,这个没有结婚的妈妈,终于不忍心再欺瞒下去了,她老老实实地向父母吐露了实情:孩子的生父是在鱼市工作的一名青年。她的父母知道真相后,立即将她带到白隐那里,向他道歉,请他原谅,并将孩子带回去。白隐仍然是淡然如水,没有任何表示,也没有乘机教训他们,他只是在交回孩子的时候,轻声说了句:‘是这样吗?’好像根本就没发生过什么事,或者即使有,也不过是像微风吹过耳边,霎时就消散了……”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他说得严肃,她听得认真,两人的心思都深深地沉浸到了关于白隐禅师那悠远古老意义隽永的故事当中去了,久久不能从中解脱开来。这种故事历来是不能常讲常听的,因为太容易乱人心性,世俗的心性,宛如水里放不得油,油里放不得水。
驻足沉思良久,她边用脚尖碾着一块奇形怪状的小石子,边沉沉稳稳地说道:“俗话说,忍字高来忍字高,忍字头上一把刀。忍,对于做人来说,是最难达到的一种境界。《入菩萨行论》中也说,罪恶莫过嗔,难行莫胜忍。在所有的罪恶中,没有一个像嗔心那么可怕的,所有的苦行中,没有一个像安忍那样难行的。”
他对《入菩萨行论》这本书并不了解,因而也不敢冒然搭话,只好静静地听她继续阐述。
“世上有各种各样的苦行,”她微微一笑,仍然用恬静自然的语气道,“比如外道中有绝食之类的苦行,佛教中有守八关斋戒及为了修法的其他各种苦行,但是相比较而言,这些苦其实都算不得什么,只不过是身体受些磨难罢了。那么,世上最难行持的苦行是什么呢?其实说到底就是一个‘忍’字,也就是当我们面对各种无缘无故的羞辱,无中生有的诽谤时,或者有人穷尽各种卑鄙下流的手段来折磨我们时,我们都要能经受得起,忍受得住,并且毫无怨言,不为所动。”
“据说,”她还是刚才那副表情,那种声音,“释迦牟尼佛曾经转生为一位仙人,名叫忍力,他发愿说永远不对众生起嗔心。当时有一魔王,为了摧毁他的修行,故意幻化出一千人,用恶语诅咒他,用妄言诽谤他,大庭广众中用种种难以启齿的言词羞辱他,并且时间长达八万四千年之久。比如,当他前往城市的时候,这些人甚至还把大粪浇在他的头上、衣上、钵里,用扫帚猛击其头。尽管这些人时时处处都在侮辱他伤害他,但是不管别人如何待他,忍力仙人从未怒目相向,也从未想过以牙还牙,甚至连‘我到底做错什么’之类的话也没说。他只是暗自发愿,要以此修安忍的功德,回向无上菩提。等我成佛之后,一定要先度化这些人!他说。”
“都说‘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此言果然不虚啊!”他叹道。他没想到她居然懂得这么多关于佛教方面的知识,而且还都是些他此前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东西,不禁对她有些肃然起敬。
“过奖,过奖,”她满面堆笑,十分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也不过是闲着没事的时候,胡乱找几本杂书看看,凑巧了记住三言两语的,在你跟前卖弄卖弄罢了,要论起真格的来,和你根本就没法比啊。你好比站在这山岭的顶上,我还在山脚下的地里呢。”
他笑笑,算是认可了她的谦逊,同时又察觉到如此一来,自己倒显得有些自鸣得意了,于是就随口胡诌道:“我记得,好像弗洛伊德曾经说过,人,本性就有攻击性,如果不能攻击别人,就会转向攻击自己。一个乖宝宝或者老好人的背后,是对自己本能的压抑,这种人会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人,而唯独忽略了自己的需求。所以,我们应该避免走入一种误区,那就是为了实现自己当老好人的愿望而去刻意地委屈自己,同时去纵容坏人的各种恶行。”
她只是对他的转折性论述报之以甜甜浅浅的一笑,并未由此引申开去,她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和恰到好处,她要那样。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第68章

“你平时没事的时候,都读些什么书啊?如果你愿意的话,顺便也给我推荐几本,让我学 学 。”晓樱嬉笑着央求道,并且认定桂卿一定会认真回应她的要求,似乎凭着目前两人之间的交情,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啊,要说读得最多的还是《红楼梦》,”他笑笑,然后回道,觉得自己真是够矫情的,“其他的书,其实我涉猎得并不多,一时半会的还真不好推荐。”
“一本《红楼梦》就够人读一辈子的了,”她替他解围道,很仗义的样子,“要不然哪来那么多红学专家啊。”
“你说得很对,”他感激地说道,“这本书确实让人越读越迷,越读越痴。都说红楼梦是个坑,一旦跳进去,鲜有能爬出来的。”
“怎么样,你在这个坑里感觉如何?”她笑问。
“哪里,哪里,我连坑边都还没摸着呢。”他不好意思了。
“少谦虚了,要不你给我讲讲你的看法,如何?”她撅起嘴唇,停顿了一下,又翘起嘴角要求道,“这回我可是虚心请教啊,不要敷衍我!”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啊?”他提高声音道,觉得女人要是撒起娇来,男人真是无法抵御的,“难道我有那么厉害吗,能够给你讲自己的看法?”
“哎呀,闲聊嘛,”她补充道,“你别瞎想,随便说说就是,反正我觉得你的看法肯定与众不同。”
“当然了,”大概是觉得这话并不利于他放下包袱轻松发言,所以她又转口道,“就算是没什么特别的见解,能和你聊聊这本书也是挺不错的嘛,因为,毕竟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噢,原来如此啊,那我就随便谈谈吧,”他朗声道,随即便兴致勃勃地讲起来,“说起《红楼梦》这部奇书,我觉得有一点首先必须得明确,那就是这本书到底是想说些什么事的?也就是它的主旨到底是什么?”
“不是写宝黛钗的爱情悲剧和贾王史薛四大家族没落史的吗?”她故意跟着搅合道。
“当然不是,而且我坚信,绝对不是,”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又落了俗套,“我比较认可这个观点,那就是全书的整体基调就是骂清廷、骂流寇和悼念大明。以前蔡元培等人认为,《红楼梦》是吊明之亡和责清之失,这应该是看得比较准的。但是,以前对红楼梦的解读,其实漏掉了一股很重要的势力,那就是流寇,也就是李自成、张献忠等人的势力。《红楼梦》要是真反应明亡清兴的历史,那不可能不写当时文人最为痛恨的流寇,书中对流寇的痛恨,甚至超过了对女金满清的恨。”
“哦,这个观点颇有见地,愿闻其详。”她鼓励道。
“我也就是隐隐约约有这么一种感觉罢了,”他受到了鼓励,讲得更起劲了,“具体的内容也说不很清楚。其实你只要想一想,明朝实际上是被李自成的农民军灭的,而南明是被满清灭的,就能理解这本书主要是骂谁的了。总之一句话,《红楼梦》绝对不是要表现反清复明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的,更不是要哀叹和感伤什么封建大家族的没落的,而主要是为了隐写明亡清兴那段血泪历史的。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那段充满屈辱和悲愤,极端不堪回事的历史,野史写得乱七八糟,而正史又不会客观记载,唯有通过表面上描写爱情和家族悲剧的小说来记录了。”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对,这本书首先应该是一本隐写的史书,”她也跟着一脸凝重地分析道,“这一点必须得肯定,离开这个大方向去探究和欣赏它,肯定会误入歧途,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如果它只是描写宝黛钗的爱情悲剧以及曹雪芹家族的没落的话,那么它的艺术价值显然就没有那么高了。”
“整本书里,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些场景?”他问。
“哎呦,你要这样问的话,那可多了去了,”她突然笑道,感觉轻松了不少,仿佛心思重又回到了身旁的春天,“比如,黛玉葬花,宝玉祭晴雯了,探春远嫁了等等。”
“单就黛玉葬花这一段来说吧,”他立即挑选了其中一个他最感兴趣的话题道,“这葬花是作者倾心尽力浓墨重彩写就的,写得非常悲戚,令人不忍卒读。我记得好像是第二十七回,回目是《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那么这次葬花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呢?书中写了,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那么这个日子有什么讲究的?这一天对所有明朝遗民来说,绝对是个灾难日、耻辱日。公元1645年的四月二十五日,清军攻破扬州,史可法牺牲。从第二天起,豫亲王多铎下令屠城,屠戮劫掠了十日方才封刀,仅被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历史上称作‘扬州十日’。这十天绝对是江南汉人的世界末日,此外还有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大同之屠、广州大屠杀、四川大屠杀等不胜悲惨的例子。可以说,在满清大屠杀中死亡的人数,绝对是中国历次改朝换代之最。芒种,芒种,其实就是‘亡种’啊! 林黛玉选择在扬州十日开始那天葬花,寓意还不明显吗?而且,她葬花,葬的是桃花,这桃花不就象征着大明风雨飘零的江山吗?桃花零落飘散,残红堆积,任人践踏,正如明亡时大明朝尸骨如山,皇家贵胄和汉家百姓被任意屠杀和践踏,想到这些怎能不令人悲从中来呢? 还有‘残红’两个字,红乃朱也,桃花片片残红,正是明亡时朱明子民悲惨命运的写照。当你了解了‘扬州十日’这四个字饱含的血泪和屈辱,就更能想象作者当时的感受了。 可叹长期以来,有不少读者将黛玉葬花,看作是多愁善感和感时伤怀的无病呻吟,或者说是矫揉作秀的行为艺术。其实那是没看懂葬花的隐喻。林黛玉葬的不是花,葬的是残红,是那满地堆积四处飘零的落花残红,也就是那些被无辜屠杀的血泪斑斑白骨累累的尸骸。想到此情此景,林黛玉怎么能不哭,怎么能不痛呢?”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她跟着说道,神情也是悲伤,“我也认为黛玉葬花这段绝不仅仅是要表达作者的伤春悲秋之意,或者说感慨青春易逝、韶华苦短、处境艰辛、人生悲凉等等这些东西,因为《葬花词》里有很多字句看起来确实很让人触目惊心。”
“对了,这本书因为是隐写的,”他继续道,情绪已不如刚才那么激动了,“所以必须得反过来看,才能理解作者的苦心。你记得那个贾瑞吧?他卧床不起之后,是一个跛足道士送来的风月宝鉴为他治病的。为什么他的病非得要用风月宝鉴才能治疗呢?”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嗯,对啊,为什么呢?”她也问道,粉面上冒出细细的香汗,“而且这本书曾经就叫《风月宝鉴》呢。”
“对,这书叫《石头记》或者叫《红楼梦》都好理解,唯独叫《风月宝鉴》不好理解,因为这个风月宝鉴在里面出现的次数并不多。事实上,全书因为淫邪妄动而死的,好像只有秦可卿和贾瑞两人,他们的故事也早早结束了,他们也不是书中的主角,特别是贾瑞,连主要配角都算不上,为什么在他的故事里出现的‘风月宝鉴’,竟然还曾一度被当做书名呢?一个镜子怎么就成了统领全书的书名?说到这里,就得回到这本书的主旨上来,才能理解风月宝鉴里暗藏的玄机。这个风,肯定指的是清朝;这个月,当然是指明朝了。风月宝鉴,大意就是指明亡清兴这段历史的借鉴,而不是什么男女风月的借鉴。大前提确定之后,剩下的问题就好解决了。我们看贾瑞这个人,他字天祥。贾瑞,就是指假的祥瑞,假的天祥,而一提天祥,我们肯定会想到文天祥。那么,假文天祥指的是谁呢?我觉得就是指洪承畴之流。这人一开始也被崇祯当做大明振兴的祥瑞,也一度被认为是大明的文天祥,是宁死绝不降清的。他当年与满清交战,在松山被围半年之久,洪承畴是绝食数日誓不降清。大家都认为洪承畴要做大明的文天祥了,准备是一颗丹心照汗青了。谁知道后来这个饱读诗书且深受儒家教导的洪承畴,文天祥没做成,却成了被后世唾骂的逆子贰臣。”
“对呀,贾瑞的爷爷一大把年纪了,”她不胜唏嘘地叹道,“还那么苦口婆心劳心费力地用儒家的那一套教导他,结果他还是一心惦记着勾魂摄魄的凤姐,以至于最后丢掉了小命,确实又可怜又可恨,是个不成器的蠢货。”
“风月宝鉴这面镜子的正面,是一具白骷髅,这代表的是月,代表了大明山河飘絮,累累白骨;反面是凤姐,是佳人,向他招手,这代表的风,是隐喻大清,代表了大清的美女佳人和荣华富贵。风月宝鉴的作用是‘专治邪思妄动之症,有济世保生之功’,他的治疗对象就是那些聪明俊杰或者风雅王孙。贾瑞看镜子正面的时候,被吓得一身冷汗,病顿时好了一半。可他偏偏禁不起诱惑,要看反面,并陷在反面的红粉佳人里不能自拔。洪承畴之流当年看到大明山河破碎,尸骨累累,他的心里肯定也是很痛楚的。可他后来置身于大清的荣华富贵里,对汉家儿女的苦难是眼不见为净。另外,大明那些毫无骨气的文人们,不是跟贾瑞一样吗?见了荣华富贵,就像贾瑞见到了镜子反面里的红粉佳人一样,如蝇逐臭,沉溺其中,哪管什么佳人其实就是骷髅,只顾贪欢求荣,不管身后骂名滚滚,不管百姓生灵涂炭!”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她深沉的大眼睛里带着淡淡的忧伤,苦笑道。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还有那个畸笏叟,这名字起得多奇怪啊!”他难得有机会对别人谈谈自己对《红楼梦》的体会,所以抓住机会继续倾吐道,“你看,这个笏板,是古代大臣上朝时用的,代表着官员,畸笏,就是畸形的笏,它不是正统的笏,意思是畸形的官,非正统的官。你想想看,那个场景是何等的怪诞,何等的畸形,又是何等的憋屈啊!畸笏叟,这个奇怪名字的背后,隐藏着明朝遗臣遗民们怎样屈辱的血泪啊。在古代,汉人的王朝才被视为正统,夷狄番邦都不能算正统,为夷狄番邦卖命效力,那就是‘畸形的官’,畸笏叟,显然是批书人自嘲的称呼,其实暗示了他是明朝的遗臣,但现在已经沦为满清的官员。当然了,历史上汉人做了夷狄番邦的官,这在古代也多次发生,并不稀奇,但是以往汉人官员依然可以保留汉人的衣冠,而清朝则彻底废弃了汉人的衣冠。曾经的乌纱帽,变成了顶戴花翎;曾经衣冠堂皇,如今剃发易服,拖着根金钱鼠尾头;曾经手拿朝笏,威仪堂堂地向皇帝称臣,如今手里没了笏,只能奴颜婢膝地打着千儿,自称奴才。”
“是啊,奴才,多卑贱多猥琐的一个自我称谓啊。”
“嗯,的确如此。”他情绪有些激动,一时想不出什么更好的话来应对她的感慨。
“鲁迅曾经就说过,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她又一次解了他的围,“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
“其实,奴才比奴隶更可恨,祸害能力也更强,”他有些愤愤不平地说道,仿佛那些几百年前的事就发生在不久的过去一样,“奴隶很可能天生就处在被欺压和凌辱的地位,压根就没有翻身的机会和条件,或者生性愚钝,不懂得被奴役的原因,也不知道怎么去抗争。而奴才就不一样了,奴才往往多少都有点小才,有点小能力,但是他们却甘愿不要人格,放弃尊严,主动去干卖祖求荣奴颜婢膝的事,那确实让人气愤和不齿。”
“算了,人生不满百,何必忧千年?”她一扫先前的沉郁和压抑之情,转而欢笑着劝慰他道,“我们看书,是要从里面品味出美来,去领略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那种思想感情和人生感悟,而不能因为读了书,就多了些无妄的伤感和悲愤,更不能为此变得消极和沉沦,你说是吗?”
“难道可以不是吗?”他坏坏地笑着。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绝对不可以不是!”她威严着嬉笑道,仿佛怕他理解不了她的意图似的,但是她又马上意识到这样的想法其实根本就是不必要的,因为此刻自己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几乎可以无话不说的朋友。
“谁都可以消极颓废,唯独你不可以,也不应该。”她又带着固执而伤感的神色补充道,好像她虽然也知晓这话本不该说,但是却又不能不说,一如生活中所有让人无可奈何的种种情形。
“明末清初有个著名的学者、思想家,”片刻之后他又笑道,“他的名字叫吕留良,你知道吗?”
“不知道。”她微微一笑。
“吕四娘你一定知道吧?”他看着她的眼睛提示道,“据说就是他的孙女,是她杀了雍正……”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第69章

沿着越来越高的山脊自西向东信步走着,桂卿和晓樱两人差不多已经到了整座山岭最高的位置。如果穿过这个位置在南北方向上画一条直线的话,那么这条直线恰好把北樱村和村前的樱峪水库大致分开了,像一头母牛分娩出了一头小牛。
“这会子虽然气温上来了,”这时他看着有些娇喘吁吁的她,关切地说道,像一对恋人似的,“不过山上的风还是不小的,而且这些风还都是野风,穿透力很强。我看你有点呛着了,不如咱往南边下去一点,坐在下边向阳的地方欣赏欣赏一下俺庄上的风景,也省得你着凉了,你觉得怎么样?”
“好啊,南坡暖和,再好不过了,而且这个地方视野也比较开阔,正好可以站在这里饱览你们村的大好河山。”她一边愉快地答应着,一边选准一条若无若无的小径,连滑带跳地逶迤着往下走了十来米的距离,然后悄然停下来,轻轻转过玲珑曼妙的身子,笑眯眯地望着他,等着他跟过来。
他用将军从高处巡视战场一样的眼神远眺了一下山南醉人的风景,然后三五下就跳着来到了她的跟前,唬得她差点以为他要刹不住脚步了,想要去扶他。他在她诧异而又惊慌的眼神注视下,使劲磨着鞋底,非常敏捷地在一方大石块前面停了下来,然后回顾了一下她,那意思明显在说:“你根本不用担心,这着跳下来对我来说,其实和走平路一样。”
两人依然重新铺完报纸,分别坐下之后,这才有兴致细细地欣赏眼前的景色,顺便再说点什么,卿卿我我的,和真的一样。
虽然此时已是阳历3月底,用不了几天就是清明节了,但是落凤山上的茅草还是枯黄枯黄的,任由山风轻轻地吹着,一副等着被村民割去烧锅的样子。与落凤山遥遥相对的走马岭,虽然同样也是东西走向,且长度也差不多,但是那里的松柏却是密密麻麻的,几乎不曾间断,比这边更显得郁郁葱葱,青色撩人。在南樱村西边,也就是走马岭的山坡地上,远远望去隐约可见成片成片正在盛开的桃花,画面璀璨,憾人心扉。在南樱村坟场那个位置,高大挺拔的杨树已经可以看到淡淡的绿意了,这似乎表示连地下的灵魂都不甘于寂寞了,要出来欣赏一下自己生前朝夕相伴的山野乡村嫣然之色。在樱峪水库的西沿,围着灰亮曲折的水位线,稀稀落落地散布着几十株年岁不等的柳树,那鲜绿鲜绿的柳叶已经将所有的柳枝全部打扮成了毛茸茸的柔条,那柳条正随风摆动着纤纤腰身,诉说着无尽的风情。碧波荡漾清澈潋滟的樱峪水库,也不再是一副冷若冰霜惆怅无比的样子了,如桔的暖阳,给它悠悠的脸颊抹上了一层盈盈欲滴的胭脂油,让它瞬间含羞带怯妩媚动人了起来。温热柔情的太阳,将它那照耀万物的神圣光芒如梦幻般地撒向大地之后,又让这光芒像调皮的精灵一般,不见了灵动的踪影,只留下一个灿烂辉煌的美丽世界。那漫山遍野翠绿翠绿的麦田,此刻也已焕发了似火的青春,无处不显露着勃勃生机和欣欣向荣的劲头,让人看了忍不住想在上面惬意地打个滚,舒展一下筋骨,放松一下被严冬禁锢了许久的心情。空气中除了弥漫着浓浓的油菜花香之外,如果仔细闻一下,还能隐约辨识出其中混合、蕴含着松柏的油脂香味、桃花和梨花的脂粉香味、返青的麦苗独有的那种清香味、干牛粪或干羊粪挥发出来的辛辣柴禾味等,当然还有山下红黄色泥土散发出来的朴素、湿润、甘醇的那种味道。总之,这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依依难舍的地方,这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欢欣鼓舞的季节。
“现在还有没有杏花呢?”她出神地凝望着无边的春色,忽然自言自语道,仿佛即使不用大声说,甚至根本就不用说出来,他就应该能够听得见,或者猜得出。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有,但是已经败个差不多了,”他意气风发而又非常自信地回道,“现在田里地里开得最盛的就是桃花、梨花和李花了。那么,你听说过‘桃花开,杏花败,李子开花炸鲜菜,四月梨花跟过来’这句话吗?”
“哎呦,还真没听说过呢,今天又跟你学了一句。”她笑了,今天她总是笑,这是她唯一的任务。
“你像公园里边,”他双眼出神地说道,“特别是玉龙河两边,现在开得最旺的应该是西府海棠、紫玉兰,另外还有连翘。西府海棠是我最喜欢的植物了,它的花红得不艳不淡,叶绿得不浓不轻,枝条不密不疏,开在最美好的日子里,不早也不晚。”
说到这里,他又想起了《诗经》里一句描写海棠花的话,于是便轻声吟诵了出来:“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
“咦,这里的‘常’,是指海棠吗?”她抽空问道。
“不是吗?”他有些将信将疑了,“我一直都以为是呢!”
“我觉得应该是指棠棣啊,”她眼神迷离,性情天真地说道,“而且,《诗经》里有专门描写棠棣的篇章,我还影影绰绰地记得,里面最有名的两句是,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宜尔家室,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嗯,对,就是这一段,开头那句是,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另外,这花好像还叫郁李,或者夫移、喜梅、寿李等,一般是用来比喻兄弟之情的。”
“那‘棠棣’和‘棣棠’是一种东西吗?”他真是迷惑了。
“应该不一样,”她沉思道,语气中肯定的成分远远大于疑惑的成分,“不过,它们应该是近亲,就像海棠和苹果一样,它们两个长得也很像啊。”
“你这么一说,我怎么突然有了一种不自量力班门弄斧的感觉呢?”他确实感觉有些尴尬了,于是不好意思道,“哎呀,忒尴尬了,不要意思,真是不好意思。”
“哪里啊,”轮到她不好意思了,“我也不过是碰巧了记住这两句而已,而且这还是我上回去查‘宜其家室’这个成语的时候,看到的内容,记得稀里糊涂的。”
“不简单啊,鄙人佩服得很啊。”
“得了吧,你是不是觉得赞美和恭维的话不用花钱买,所以才这么大方啊?”她为了刹住他的语势,在轻轻地讽刺了他一下之后,转而说道,“其实呢,你是靠实践经验知道这些花都是什么时候开的,所以还是你记得准。而我呢,不过是在闲着无聊的时候,一边看书,一边想象着这些花什么时候开,开得怎么样,有很多花根本就没亲眼见过,在这一点上我不如你。”
楼主:苏晓堤  时间:2019-06-03 11:21:12
“那是啊,你是城里长大的,我是农村长大的,生活环境不一样嘛,这个当然没有什么可比性了。”他有些酸酸地回道,同时很好地把握住了泛酸的程度,从而不至于引起她的不适,哪怕是极轻微的那种。他怎么舍得让她难受,尤其是在喜欢她的时候。
“严格来讲,青云还真算不上什么城市,”她似乎决心要去掉他强加在她身上的城市女孩的标记,所以才这样说,而毫无贬低家乡的意思,“只不过是比一般的乡镇大了一些而已。其实在上高中的时候,我们几个女生在春天的时候还经常去梅花山玩呢,那个时候我连最常见的杏花、桃花和梨花都分不清,就光觉得好玩了,真是傻得够可以的,没什么见识。”
望着眼前令人春心荡漾的景色,他当然也能很自然地联想起高中时代抽空去梅花山游玩踏青的情景,所以马上就陷入了对过往时光的追忆当中,同时里面还参杂了许多瑰丽迷蒙的臆想。
“你是不是经常和白郡一块出去啊?”他问。
“嗯,那是当然了,”她回道,如同翻开了新的一篇更有趣的乐章,“她老家就是白窝村的嘛,那个时候她经常回她奶奶家吃午饭,我也跟着她蹭了不少饭呢。”
“闺蜜就是这样炼成的,”他把她的话升华加工了一下,然后道,“不仅要在某个阶段能够同吃、同睡、同学 ,而且还要有共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尤其是后者,不可或缺。”
“想成为闺蜜,只要是两个人能合得来,能谈一块去就行了呗,哪有那么多条条和框框啊!”她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怨不得人都说,”他打趣道,“每个短发美女都有一个长发闺蜜,看来这还真是铁律啊,不可逾越。”
“嗯,有这话吗?”她自然是不相信,便问道,“不会是你编造出来的吧?反正你也挺会编的。”
“你觉得这话说得对就行了呗,何必在意是谁说的呢?”他狡辩道,“难道一遇到没有明确出处的好句子,你就会觉得心里不安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你很可能患有强迫症。”
“你才有强迫症呢!”她握起粉拳,本能地要捶打他一下。待那条羸弱纤细的胳膊伸出之后,她又感觉这样未免显得有失端庄和娴静了,于是便把胳膊收了回来,只在空中划了道弧线。
他吓得赶紧往一边闪开身子,不给对方惩罚自己的机会。等躲过这次令人感到异常兴奋和开心的攻击之后,他又笑道:“也对,如果你真有强迫症的话,应该会非常执着地要去搞清楚,杏花、桃花和梨花的区别,否则晚上肯定会睡不着觉的。”
“喂,我还不至于因为分不清那些花而睡不着觉吧?”她还嘴硬,这是她的权利,永远不可剥夺。
“那倒不至于,”他肯定道,“不过我想问一下,你能分得清韭菜和麦苗吗?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
“这个,阿拉还是能拎得清的,呵呵。”她粲然一笑,让他很快意识到他提出的这个问题并不十分有趣。
“我觉得那个白色的小桥和那个灰色的小亭子挺漂亮的,”为了不再继续打击他的情绪,她将右胳膊轻轻一抬,指着山下的樱峪水库问道,“也非常有意境,给人一种山水迷蒙梦回江南的感觉,的确是整座水库的神来之笔啊。”

楼主:苏晓堤

字数:1573048

帖子分类:舞文弄墨

发表时间:2019-03-12 16:49:29

更新时间:2019-06-03 11:21:12

评论数:199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下载地址:TXT下载

 

推荐帖子

热门帖子

随机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