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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卖油郎独占花魁》应该是古典白话短篇小说代表性的作品。故事完整,情节曲折,人物鲜明,结构精巧,虽然巧合颇多(也在意料之中),又是大团圆的结局,但读来并讨人嫌,还有些为卖油郎喝彩的意思在里面。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昨天写了一段《卖油郎独占花魁》,却不知什么原因,今天不见了。不过也的确写得不好,就那么几句,自己再读也许会惭愧,这样也好,等于是让我藏拙了。
自己写完那个短篇后,这段时间就一直在读外国的短篇,看可否能够触动记忆深处的那个片段,能再写些东西,可似乎没有一点动静,只能再等等了。读多了外国的短篇,就又开始想读些国内的东西,翻出了废名的小说放在手边,随时可以一读。从废名又联想到了沈从文,虽然有花城的那套《沈从文文集》和岳麓的《沈从文别集》,却不想大动干戈地去读,想自己既然那么喜欢沈从文,可连他的小说选集都没有,真是不太应该,他的得意门生汪曾祺的集子都有好些本了,就动了想买本好的短篇小说选集来读。在网上查来查去,发现还是人民文学凌宇所选的《沈从文小说选》(上下),还是最经典还有一套春风文艺的《黄永玉插图沈从文小说经典》也不错,有黄永玉的几十幅插图,但所选小说没有前者多,而前者的选编者是凌宇所选,凌宇是我国最早的、也是最有成就的沈从文研究者,权威性不容忽视。我不是研究者,读沈从文的全部小说暂时没有必要,就在旧书网上订了一套。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如果一件简单的事情,不用直白的表达方式来表达,而是用小说思维来讲述,这证明这个 人是走火入魔了,还是说他已经达到了某种境界。我听说过一个汪曾祺的轶事,说是他遗失了个什么东西,想申请补办,结果写得啰哩啰嗦的也说不明白。这就说明汪老表达的方式是散文的和小说的,总而言之是文学的,而申请是公文,不是一种文体。以我写作二三十几年公文的经历来看,对公文上我还是有相当自信的。这些年写下来,优点是太清晰明了,内在逻辑性强,缺点也是太清晰、逻辑太慎密,没有一丝丝文采,这多少影响到小说的写作。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又读了一遍《十一种孤独》。这个耶茨被称为“焦虑时代的伟大作家”,与被誉为“爵士时代桂冠诗人”的菲兹杰拉德同样的不走运,不过,菲兹杰拉德曾经炙手可热过,最走红的时候,一个短篇故事可以卖到4000美元,而当时一个普通中学老师的年薪才1600美元,那么耶茨则从来就没有过大笔的钱。可以说钱这东西害死人。菲兹杰拉德44岁就死了,耶茨活得久一些,死于66岁。王尔德说过一句话:年轻的时候我以为钱就是一切。老了我才知道,确实如此。害死他们的除了钱以外,还有酒,美国伟大的作家好像与酒都有不解之缘,福克纳、海明威、托马斯·沃尔夫、契佛,还有那位死于50岁的短篇天才卡佛。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写作是个非常自律的活,那种不世出的天才或者大师毕竟不是多数,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格雷厄姆·格林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难以熔解的坚冰(忘记在哪里看到的,好像是《我自己的世界:梦之日记》),要么试图接近它——写作,要么沉沦下去(这是我的引伸)。大多数接近的人,下场好像都不怎么好,比如海明威、比如川端康成、比如茨威格……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芥川的《杜子春》是根据刘僧孺《玄怪录》里的那篇著名的传奇故事《杜子春》改编的。故事的大致情节没有变,但在结尾处却因老人与杜子春的一段对话,令故事得到了升华。老人说:“如果你真的一声不吭,我会立刻取你性命。”杜子春则说:“不管做什么,我都要堂堂正正地做人,踏踏实实地生活。”这是活生生地将一则因看穿生活的真实面目、一心想得道升仙的这么一个荒诞的传奇故事,改编为一部正剧,虽则不好玩了,可小说的世俗意义更加增强了。而且将不忍以儿子的惨死而发声,改为不忍看母亲受苦而发声,使得小说所表达的爱的这一主题,愈加宽泛。原故事里面是因为还有那么一点爱,而阻止了杜子春成仙,但这点爱还有强烈的男权意识,看到妻子受苦他都不眨一下眼睛,只是自己儿子的死,才令他忍不住发出声来,让女性同胞们心里怪别扭的。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读埃梅的《穿墙记》令我想起了蒲松年的《崂山道士》,我不知道埃梅读过蒲松龄没有,不过也无所谓,人性相通,想学会穿墙术的狎邪之士一定是不少的。我也有。蒲公笔下的王生好逸恶劳,想得道成仙,心里有没有贪财好色的念头呢,肯定是有的,男人吗。师傅邀请嫦娥下凡起舞,我都可以想见他那幅色迷迷的,眼珠子都要掉出眼眶外的谗相了。但蒲公点到为止,并不明说。蒲公是古代写情爱的高手,但都是魅狐、艳鬼主动投怀送抱,要是男人想点什么歪点子,下场都不会太好。
埃梅不愧是法郎西才子,男人的那点小九九,被他演绎得如此逍遥写意,令人艳羡,财源滚滚,御美女无数,尽管最终与女人厮混时太过劳累又胡乱吃药,而精疲力竭穿墙时被卡在了里面。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是在做加法,一个几十年前的小片断,稍一敷衍,足可以支撑一篇几千字的短篇;卡佛的短篇是在做减法,将繁复庸常的生活简化为一瞬,让我们在其中捕捉一丝丝无奈和温情。这两者应该的殊途同归。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下午接连读了几个厄普代克的短篇,慢慢品出味来。读此公的短篇小说不能急,得慢慢来。他是细节控,小说的细节饱满真实,如果去掉细节,恐怕他的小说也不剩下什么了。我喜欢那种一开始就进入情境的小说,所以乍一读真有些不习惯,这或许是他惯写中长篇所留下的后遗症吧。索尔·贝娄的短篇就写不短,虽然他有意识地想写短,但篇幅往往快赶上我们中国所谓的中篇了,所以他的短篇非常饱满,从不缺胳膊少脚的。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偷情的故事是西方短篇小说的主题之一,这或许与西方近几十年来生活富庶、安定有关系。这几天陆续到了几个有关偷情的小说。一篇是理查德·福特所选编的短篇小说集《蓝领、白领、无领》中的一篇《原诣有暇》,写一位生活在父子矛盾之中的女人(矛盾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父亲代表着西方的经济殖民,儿子当然是被殖民的反抗一方),因无法承受其痛苦,与一位她在车站邂逅的男人偷情的故事。小说写得比较隐晦,在大篇幅父子之间矛盾冲突的渲染下,让我们对女人的偷情抱有某种同情之心。一篇是威廉·特雷弗的《房间》,同样是一位中年女人偷情的故事。女人的丈夫出轨于一名妓女,并牵扯到谋杀她的嫌疑之中,女人为其做了假证,自己却陷入到被伤害、又伤害到那个女人的痛苦中。九年来这件事时时折磨着她,于是就与另一名为婚姻所困的男子,在外面找了一个房间偷情半年之久,在这半年里陆续向男人吐露了自己内心的纠葛,最后决心走出困境。
写偷情,当然逃不开那位以写性著称的厄普代克了,这是他晚年的短篇集《父亲的眼泪》里的一个短篇,名为《娇妻》。写一男子因得知与其偷过情、但已经分开的女人意外被毒蜂蛰伤,而且婚姻出现了问题后,内心的怜爱爆棚,多次找到女人想重温旧梦,并与自己的妻子提出离婚,与其结婚,可在知道妻子也有微恙后,男人又及时回心转意。这个短篇写尽了婚姻中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微妙关系。
因偷情而陷入危险境地的要数爱尔兰女作家吉根的《南极》了,一位幸福的女人,因生活美满平淡,希望体验 ,结果落得个性命堪忧的下场。这个故事让想偷情的女人细思极恐。当然了,我不认为这是吉根写此小说的目的,她只是以这个故事来暗喻生活中处处遍布着难以躲避的陷阱。“她想到了南极,雪和冰,还有探险者的尸体。然后,她想到了地狱,想到了永恒。”不过赤身躺在床上,双手铐着,嘴里塞布,隔壁又是个聋太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想还真挺可怕的。还偷吗?呵呵。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读完了厄普代克的《父亲的眼泪》。这个短篇集收录于“短经典”里,是厄普代克晚年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在美国出版于厄普代克去世的同一年。这部小说不同于早期的短篇小说集那么风格多样,比如说《鸽羽》,19个短篇几乎是探索了短篇小说各种不同风格的写作,带有明显的实验性,不是实验性的作品,仅是厄普代克在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写作手法和创作技巧。而这部写作于晚年的作品,在技巧上趋于化境了,可以说是无意于卖弄小说技巧,更接近于散文的写法,简直就是一个男人的回忆录。在这部回忆录里,厄普代克一一细数男人一生中的爱与恨的交织、忠诚与背叛的纠葛,及年华流逝的无奈、惋惜、留恋和哀怨。说得庸俗一些是色心不死,讲得文雅一点是“壮士暮年雄心不死”的慨叹。不管怎么说,人生还真是值得留念的。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读了一段时间现实主义作品,突然想去读读幻想小说,这不,又拿起了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集。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虽然很短,但极不好读,叙述简洁,内容却晦涩难懂,能指和所指之间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偏差,而这偏差或许就是他博尔赫斯所要表达的主旨。他的短篇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反映潘帕斯高原这片神奇的土地所孕育的生活现实和历史传说,一类是探索时间、宇宙、永生、梦、宗教等形而上方面的内容,我对这一类的作品,往往是弄不懂的,主要是书读得少,而且也认为自己在理解力上也存在不小的问题。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埃玛·宗兹》是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阿莱夫》中的一个短篇,写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这个故事与《聊斋志异》里的《商三官》是如此的相似,同样充满了智慧,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结局却大相径庭。埃玛的父亲因被同事冤枉,导致家庭破裂,最后服药自杀。埃玛得知消息后,策划了一起复仇计划。父亲的仇人目前正是她工作单位的股东之一,她利用工厂正在罢工的机会,找到这名股东,说是要告密,并约好了时间地点——晚上在股东家里。当天下午她找到一个酒吧,并找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外貌粗野的男人献出了自己的童贞,以此来增强被侮辱后的屈辱和恶心;之后她去到父亲仇人的家里,假装担忧自己告密的举动会遭到报复而害怕,让仇人去给她倒杯水,并趁此机会开枪杀死了仇人。此事还没完,她解开仇人的衣衫,编造了仇人强奸她、她不得已枪杀他的假象。报仇成功。
商三官故事的背景就复杂得多了,将一个为父报仇的故事强加上了太多的外在意义,仅就小说而言,我喜欢埃玛的复仇的故事,显得人性一些,尽管我更佩服商三官的果敢、刚毅和赴死决心。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有个故事我非常喜欢,这是林·拉德纳《有人喜欢冷冰冰——林·拉德纳短篇小说选》中的一篇,名为《理发》。这部小说集是我喜欢的译者孙仲旭所译,孙仲旭也曾是书话的网友,可惜英年早逝,再也不能读到他的新译了,读这篇也算是对他的一点纪念了。我不认识孙仲旭老师,但他的所译对我的味口,如果他还在,我们或许可以成为朋友的。
突然想起这篇小说,是我这几些天一直都在想人性这件事,以我活这几十年的经验,人性究竟是恶是善我不清楚,但我清楚一点,人一旦定性,这是命定的,是无法改变的。我的这点感想其实没有什么新的东西,因为早就有老话说得好: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所以说,我这人是个悲观主义者。
故事是说一位叫吉姆的推销员,喜做恶作剧,经常在出差时将路边商铺和住宅的门牌号码记下来,到另一地时发一封匿名信,暗示这家女人不检点偷人之类的勾当,他从来都不顾及这些信会造成的后果什么的。他酗酒,打老婆,基本不给家里钱,经常与老婆大打出手,但此人却十分受邻里的欢迎,是小镇社交场所——理发店里不可或缺的人物。由于他的业绩不好,被公司辞退了,所以他整天在理发站里消磨时光。
小镇新来了一位年青的医生,镇上的一位姑娘对这名医生非常有好感,而经常和他们在一起的是一位智力上有欠缺的年青男子保罗。保罗非常喜欢医生和那位姑娘。吉姆经常作弄保罗。
吉姆成天在理发站里无所事事,突然想调戏非礼一下叫茱莉的姑娘,他装假医生的声音(这是他的绝技)打电话给茱莉,并约茱莉出来。茱莉信以为真,当晚就去了医生的门诊,没有遇到医生,但她立即就意识到被人作弄了,赶紧回到自己的家里。这一切吉姆在黑处都看眼里,而且向街坊们模仿茱莉亲切呼喊医生姓名的声音,来羞辱茱莉。医生听到这个事后,发誓要报复吉姆。这事被保罗听见了。过了两天吉姆要去打野,在半路上正好遇到保罗,并要保罗随他一起去,好得机会作弄保罗。保罗也跟着去了。没过多久,就有人传来消息,说是吉姆被枪打死,是因为他在教保罗使用猎枪时,枪走了火,正好打在吉姆身上,而一命呜呼。小说就完了,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悬念。是保罗故意杀,还是真的意外?谁知道呢?
小说用第一人称叙述,是理发师在讲,是典型的次要人物讲述主要人物的叙事类型。叙述者的倾向性很模糊,地吉姆的这些恶作剧不置可否,并没有带明显的道德评判,当然了细品起来还是有些认为是吉姆自作自受的意味在里面。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人生经验是每个人最宝贵的、也是唯一的个人财富,在处理这些经验的时候,我们国内的作家往往只停留在或满足于对生活表相的描摹,而不去挖掘隐藏在其中的更深层次的东西,这些东西才是真正左右人物行为的内在动机。这些东西是什么呢?童年的一次精神的或身体的创伤、无意或有意的过错、欺骗或被欺骗、伤害或被伤害,等等,以至无穷。西方的短篇小说,特别是英语国家的短篇小说,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做到了极致,你读读厄普代克、卡佛、艾丽丝、门罗、威廉·特雷弗、吉根就可以感受得到。但任何事情达到极致,就容易走向它另一面,物极必反吗!满足于表相的描摹和将复杂的矛盾纠葛归结于某一精神创伤或某一行为之上,都会导致小说的真实性,尽管小说是虚构性的文体。表相描摹与深度挖掘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后者,这也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国内的长篇小说没读几本,读的多是短篇,而这短篇,也是每年买一本花城的短篇小说年选来读,也只是读自己感兴趣的。由于没有农村的生活经历,故农村题材的小说都不会仔细读,所读自然是小镇题材和都市题材了,就这两种题材而言,小镇题材比都市题材更具实力,都市题材最差。都市人不见得写得了都市题材,我所指不是那种失恋就卖醉,谈生意都喝洋酒,住高档小区、出入豪车的浮在表面的都市小说,而是城市精神和内涵的都市小说。可究竟什么是城市精神和内涵呢?其实我也不知道。
我国的城市化非常短,有句话不是说吗:三代以前都是农民。我祖父是农村人,父亲出生在农村,是因为家乡的一次大火,将他们赶到城市的,成为了城里人。我出生在城市,虽然没在农村待过一天,但我的内在深处就觉得,我身上有着农民的处世原则。我女儿才是真正的城市人。都市小说可能只能从他们这一代身上才能真正诞生出来。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国内有点偏门的两个短篇小说家我比较喜欢,一个是谈波,有一本《一定要给你一个惊喜》,每篇都很短,但很有意思,另一个是王祥夫,我有他的三个短篇集,多写小市民生活,小说的着眼点皆是身边琐事,也有意思。他能画,写得一手好散文。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现在有谈短篇小说的调性问题,而且出了一本短篇小说选集。调性这个词是音乐方面的专业名词,谈调性就必须要谈调式,是以某个音为主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组成的一组体系,比如,C为主音的C大调,a为主音的a小调。调性就是调的主音和调式类别的总和。说直白一点,就是大调感情欢快明朗,小调相对阴郁低沉一些。所以,谈短篇小说的调性,不知道是想谈些什么。座谈会的那些个作家好像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意见,究竟什么是短篇小说的调性呢?想了半天,除了短篇小说这种体裁的一些特性,我还真不明白,究竟谈的是短篇小说的形式还是所表达和宣泄的情感。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兰佩杜萨的《莉海娅》是我遗漏的短篇小说珍宝。小说以平淡开场,到了后半段却异峰突起,毫无症兆地出现了一条妙龄少女般的鱼美人,与古典文学研究者的年青学者缱绻了二十天后,又在一个暴风狂澜的拂晓骤然离去,留下年青学者独自面对这惨淡的世界。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因为品尝过鱼美人的爱——“她那纤细的、常常沾满血污的手指向我指出一条既通向真正的永恒的安逸,也通向禁欲主义的道路。这种禁欲主义并非摒弃所有欲念,而是不能接受比她的爱情逊色的其他欢悦。”——年青人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有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味道。在这几十年里,他由青年变为老年,从古典文学的学生变为领域的泰斗,还成为了参议员,但他不再有爱情和希望,而是时时都在听从鱼美人的呼唤。“我决不会做第二个不理睬她的召唤的人,我不会拒绝我曾经有幸得到过的那种欢情。”最终他在一条开往那不勒斯的海轮上落水,去寻找他的鱼美人去了。
这个短篇表面上似乎是一篇爱情小说,实则是一首追忆往日锦绣年华的挽歌。小说最后一句颇有意味:“书籍堆在大学的地下室里,因为缺少买书架的资金,这些书正在慢慢霉烂。”
楼主:一石三鸟2016  时间:2020-09-10 20:44:21
怎么写比写什么要来得重要些,前提是你知道要写什么。《奥丽芙·基特里奇》里的一个短篇《殊途》,写亨利和奥丽芙夫妇被劫持为人质,在随时都会面临死亡的危险的情况下,俩人思想和情感发生了某些变化的故事。小说是两条线并行和交错,一个即时发生,以奥丽芙为中心人物,叙述当下发生的事情;一个是已经发生的人质的事件(已经过去了一年时间),但在叙述时并没有使用过去时,而是像现在进行时,发生在即时,这种时态的运用可能是想表现所发生的事件,对人物的伤害并没有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衰减。乍一看,还真有些糊涂,分不清两条线的前后时序,当读中间部分才明白,是奥丽芙因为有邻居认为她需要找心理医生,才导致她重又想起人质事件、或她根本就没有忘记这个事件。大部分作家在构思这种小说时,一般都会采用倒计时的手法;这一篇,其实也是运用了倒计时的手法,但在时态的运用上玩弄了花招,才显得比较新颖。

楼主:一石三鸟2016

字数:83201

帖子分类:闲闲书话

发表时间:2019-05-17 03:38:19

更新时间:2020-09-10 20:44:21

评论数:84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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