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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法治之路,治吏要化力气

楼主:tmzds旁听席  时间:2019-10-19 13:32:55
房地产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经过登记,经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楼主:tmzds旁听席  时间:2019-10-19 13:32:55
登记机关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登记和发证的行为是1项具体行政行为,非经行政诉讼不得撤销。
楼主:tmzds旁听席  时间:2019-10-19 13:32:55
作者:dingdangdefei01Lv 9 时间:2019-10-19 04:35:44
@tmzds旁听席 2019-10-18 09:29:44
登记机关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登记和发证的行为是1项具体行政行为,非经行政诉讼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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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民政机关发结婚证也是具体行政行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也拿到结婚证了,在民事纠纷被法庭发现了这一事实,这也是婚姻直接无效啊,未必这桩婚姻必须等民政机关去撤销才行,那没去民政机关前算什么,未成年人的合法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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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对举例回复如下:
结婚必须登记,经登记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合法证明;
结婚证由民政局依照行政职权发给当事人,非经行政诉讼不得撤销;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审理。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此为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问题;而无效婚姻的确认(包括隐瞒年龄的事实确认)为诉讼程序问题,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审理后宣告婚姻无效。在宣告婚姻无效前,结婚证仍然具有证明婚姻关系的效力。否则,法院不会受理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楼主:tmzds旁听席  时间:2019-10-19 13:32:55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为何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是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呢?
因为,起诉离婚纯属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事,与民政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无关,而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则涉及民政局给予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和发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只能是当事人,而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被告只能是民政局,当事人只能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且,民事判决书只能判决或调解离婚,不能判决或调解解除或撤销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行政判决书只能判决宣告婚姻无效并撤销结婚证,不能采用调解方式宣告婚姻无效。
楼主:tmzds旁听席  时间:2019-10-19 13:32:55
民政局给予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和发证是1项具体行政行为,对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负有审查的职责,其未尽审查职责便构成行政违法。按照其审查程序(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前医检等证明材料),不太可能发生涂改户口本年龄的事,若涂改户口本年龄涉及户籍管理部门的问题,那么,本案还需先撤销户籍管理机关的户籍登记,然后再撤销婚姻登记。

楼主:tmzds旁听席

字数:51213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19-05-23 16:14:24

更新时间:2019-10-19 13: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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