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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感悟: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两个人往洗手间走,刚转过走廊,就看到最后一间办公室的门一闪,原本隔得挺远看不真切,只是那走廊尽头上头的灯又是灭的,门里的灯光被这么一带,一大片阴影划过,这就绝对错不了。
“咦?周老板还没走?”阿英奇道,“他还在公司?”
最后头那间办公室,是周老板的,公司里人人皆熟知。
“平安夜吔,他老人家抽风啦?”阿英拿手肘捅孟沅。
孟沅并不清楚周老板的行踪,她在下班前就去了楼上报道,根本没功夫关心楼下的事,再说,她也缺乏朱珠的包打听本事。
“或许有事处理吧。”她随口答道,不管怎么样,老板抽风的可能性,应该无限接近于零。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两人还没走近大门,阿英忽然想起一事,忙止了步,迟迟疑疑地说:“我们应该去跟老板说一声吧?不然这一出门,大门是锁呢还是不锁?”
这个当然得去打个招呼。平安夜把老板锁在公司里固然会大快人心,但追究起来,干这事儿的人肯定死得极惨;可若是不锁门,万一丢了东西,阿英这个拿备用钥匙的人铁定背黑锅,横竖都没好果子吃。
于是她们往回走,还没走过半程,老板办公室的人已经出来了。办公室房门与门框的碰撞声极响,有股子怨气在里头,像是要把门框拆砸掉的蛮横。
这是公司财产,也就是老板的私人财产,他不爱惜是他的事儿,孟沅对阿英对望一眼,不知道谁惹出这些脾气来;可第二眼过后,就觉得不对了,就算周老板最近苗条了些,可这走路腰胯款摆的风姿,他肯定还不具备——何况,老板应该不会穿裙子跟高跟鞋。
她们再次对望,眼光中是同样的无奈,心说糟糕,无意中看到了不该看的,这唱的哪一出,都遮掩不过去。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孟沅回味起她在阮琳身后,看着阮琳的那个眼神,现在有些明白为什么会觉得凶悍了:那分明是种妒忌与恶毒的交汇。
袁青华应该比其他人都更清楚自己的身份与定位,她目前争不过阮琳;在周老板眼里,她就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眼下是新鲜劲儿还没过,总归有一天,玩腻了之后,会成弃物。
她倒是没想过跟身在大马的老板娘争,她知道她们两者之间差别是天隔地远;她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比阮琳高出一头才对,阮琳已经三十出头了,自己才二十一岁,对于女孩来说,十年几乎可以是两个年龄段的区隔,她觉得自己肯定有一天能够上位——仅仅只需要上到阮琳的位,就足矣。
她似乎只想跟阮琳争上一争,其实呢,袁青华并不在乎名份,与名份相比,还是钱要牢靠得多。虽然暂时周老板给她的钱不多,但没关系,只要她靠着周老板,说不定哪一天,可以靠到他愿意给自己花大钱的时候,或者么,靠到另外一个愿意给自己花大钱的人。
只要先挤进这个生存圈里,总有机会的。袁青华这样告诉自己。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她在考虑,是不是也该找个地方释放一下;这几天,她其实一直在拼命压抑,拼命躲避,她强迫自己不要去回想,一年前的今天,她所遭遇的事情,那是她心上的伤痕,剥开来永远血淋淋地,不曾结痂,鲜红而狰狞。时时刻刻在最没有防备的时候,跳出来提醒她说,你不再是白璧。
她跟自己说,傲卿,你如今是玦,玉璧上永远有一道伤口的古物,如环而缺不连;绝人以玦,在古代,人们把这物件送人,以示恩断义绝,永无牵涉。
破璧为玦。
这几天彭丽的到达,以及接二连三发生那些事,其实给她带来了一些缓冲,让她可以暂时丢开自己的旧日伤痛,只一心一意去帮朋友出谋划策,她喋喋不休地帮着阿丽分析,长篇大论,借着阿丽在,把自己的情绪压了又压,解了又解;幸好,阿丽也沉浸在她自己的悲伤中,不会反应过来孟沅的失态。
伤心人别有怀抱,伤心的事不同,只是这伤的心都一样。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孟沅这回没有专心走路,她左右环顾,尽量让这些店铺商品橱窗风景,一件一件地占据住脑海,免了自己东想西想。
她走过一家银饰店,店面橱窗里,两枝树杈形状的摆件上,挂满了大大小小,各种亮闪闪的银饰,让她一晃神,脚下不由自主地跨步过去。
满面笑容的店员迎上前来,是个长着娃娃脸的女孩,一笑露出左颊的小酒窝来,圆脸本就让人显小,光看脸庞的话,说她十六七岁都有人信,但她的眼神里明显带着成熟,眼中流露着的精明世故,又让她看起来像三十出头。
“妹妹随便看,我这儿的货都是精品。”她招呼起客人来,透着亲切,不像普通店员,刻板地叫着小姐。妹妹这个称谓,让人先卸下一半的防备,对女孩子来说,被另一个看着年青的女孩叫成妹妹,就足以证明自己的青春。不显山不露水地恭维,最容易打动人。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走到柜台的一侧尽头,那里的光亮远不如中段,柜台里连射灯都快坏了,恹恹地一层稀薄黄光,有气无力地漫射着;柜中一个大盒子,里头摆放的是那种造型简单的戒指,好些造型粗糙得像十几年前的货色,放在这里面的,大概全是过时的滞销品。
孟沅一眼就看到了那枚线戒,细细的一圈,戒面上刻着最简单的菱形纹,线条粗砺且不规则,小儿划拉的质朴手笔,也像半坡氏族烧制的人面鱼纹彩陶盆上的鱼纹。
人面鱼纹彩陶盆,在许多教科书上被描写成了“盆”,实际上,那是一种葬器,是埋葬夭折孩童的瓮棺的顶盖。
——或许,同样需要埋藏的,是她那段混杂了太多杂质、无力长成的爱情。
“我要那枚戒指,谢谢。”
孟沅戴上这枚标价八块钱的戒指。戴在小指上圈显得略大,有些松动,她小心地蜷起指尾,体味着戒面环住最末指节的那种触感,她感受到有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这段时间风平浪静,开初她还有些担心,小丁会不会到公司或者家那边去等她,那她把电话停了其实意义不太大;现下想起来,还是自己神经过敏,看起来小丁已经撂开手了,就自己还自以为是,以为人家离了自己,会有多么不舍跟不弃呢。
她居然很认真地计算了一番时间,小丁也没怎么坚持嘛,他就试图挽回过一次,回想当初,他是如何柔情蜜意,如何海誓山盟,如何让自己相信会一生不变,偏偏,连一个礼拜都敌不过。
孟沅又开始轻轻地将唇角抽了抽,自嘲自讽的神情,这是种微苦笑,她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笑容变得如此浅淡,如此稀松。
人人都可以很轻易地就抛下一段感情,也可以很轻易地就开始另一段感情,只有自己,离不开逃不了放不下,困守孤城。
她摔摔头,把这此浮光掠影统统摔开,她告诫自己:“心还没有长出来,慢慢等,不着急。”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正在考虑元旦找什么借口时,就听美荃姐否决道:“不行,我觉得涂少斌不合适,他那个人闷得很,样子也丑,我看配不起。”
“男人嘛,少说话多做事是对的,再说人家涂少斌哪有多丑?小伙子挺好的。”姐夫对美荃姐的评价十分不赞同,看来男女之间,对于相貌的美丑标准还真不太一致。不过他不急不躁地说:“你听听人家贝贝的条件嘛。”
“就是就是,贝贝你想找什么样的?年龄、身高、学历、收入……有没有什么具体点的条件?”美荃姐认为姐夫这话很有道理,“对了,你看重相貌跟身材吗?你这么瘦,胖点的行不行?”
孟沅哪里想过开出什么条件,对于择偶标准,她还真没有一个量化的指标,因为她一向只注重心灵感应与默契相通,其它的条件,高矮胖瘦有钱没钱,于她都不重要。
就像她一直认为的那样:只有自身不够强大与坚韧,才会需要借助外物来增加筹码。
她看重的,是人本身,是与自己相契的那个灵魂。至于那个灵魂借住在什么样的肉体里,好像没什么硬性指标。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孟沅记得哥哥在初中时,就曾经想当个长笛少侠,为了帮助哥哥实现这个梦想,她还无偿贡献了自己过年时,得到的两块钱压岁钱。
那时候正在盛行武侠小说;她印象中,一袭白衣,长笛在手,再带上一把折扇,那是武打片里少侠们的经典标配;不过笛子买到后,哥哥是自己瞎摸索,没人教,买来长笛只兴奋了半个来月,几个音都没吹准,就失了兴致;最后那笛子的命运,是兼作武器,被哥哥将就用来演练自创的打狗棒法。
她还嘲笑过哥哥:幸亏你迷上的是笛子,好买还便宜,要是你看上倚天剑跟屠龙刀,连买的地方都没有。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孟沅还是觉得很佩服:“那就不容易了。我以前跟我舅舅学拉手风琴,结果我舅舅说啊,我把他那琴拉得跟破风箱似的,纯粹一老年人大喘气,教了我几天就直接把我赶了出来,说我污染他耳朵也就罢了,关键是糟蹋他那琴。”
姐夫大笑了起来,“这是你亲舅舅吗?”
“亲的才敢这样,我最小的一个舅舅,只比我大十二岁。”孟沅掰着手指头算给姐夫听,“那年我舅舅十九,我才七岁。我跟我外婆告状,说小舅舅欺负我,结果我外婆说,去去去,女孩子学什么手风琴啊,安心跳你的橡皮筋去。”
“百姓爱幺儿,你外婆这么做是正常现象。”
“后来我才明白,我舅舅不仅嫌我有污清听,主要还嫌我每回去,都要吃外婆悄悄给他买的芝麻糖,他是个小气鬼,又不好意思不给我,只好找这个借口撵我走。”孟沅总结道,“那个年代,芝麻糖才是王牌,你以为我真稀罕跟他学手风琴啊?”
姐夫笑到打跌,狂拍自己的大腿:“原来如此。”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清晨的菜市场里人不多,每个摊位的蔬菜,看起来都新鲜可人,叶片上还含着水分,让人捧在手心上都舍不得用大了力道;可若是等太阳出来,晒到下午,那么这些菜叶子就会蔫答答地趴下来,还有那些肉类,会从饱满滋润的淡红色变成暗红,显出一股子百般受虐后的委屈。
孟沅习惯于大清早去买菜,她对生动鲜活的东西,始终希望能拥有;虽然,她骨子里是恹恹的,更怜惜那些被人无视或者舍弃的蔬果。
菜市场是生活的一层缩影,无人问津的那些菜果肉类,纵然曾经新鲜过,曾经弹力十足过,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被忽视,被抛售,甚至于最终腐烂变质,被无情地堆放在扫垃圾的手推车上,推出市场扔掉。舍不得它们的,唯有一群嗡嗡乱飞的无头苍蝇。
它们,总是让孟沅联系起人生,偶然大于必然。左右着它们的,是菜贩的标价,是菜市场上同类菜品的丰足或稀缺,是菜摊的位置,甚至是其他菜品的供应链……就像已经买了大白菜的人,很少会因为第二个摊位的大白菜看起来更新鲜,或者更便宜而再买一棵,也基本不会再买类似的小白菜或者下锅粑。他们或许会盘算,过几天再想吃白菜时,换到这家摊位来买就好了——但对于今天的白菜来说,它们未必有机会能够坚持过几天之后,就算能够坚持,它们也不可能像今天这么新鲜诱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择权永远在别人的手上。
如此看来,他们自身是否足够完美,竟会只是其中很小的一个环节。
这就是我们常常觉得无奈的人生。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她把正在放的那张碟片退出来,把这张放进去。她按了九下快进键,然后就一直呆呆站着,等候那充满磁性的中性嗓音,在这房间里飘荡。
这是所有的梅艳芳歌曲里,她最喜欢的一首,这首歌一点也不出名,几乎自问世以来,从来就没被人重视过,同她自己那么像。
《富贵浮云》的前奏没有花哨,简单的配乐,简洁的弦律,甚至显得很单调,梅艳芳一人分唱两个音部,尾音重叠,似乎是自己跟自己在窃窃私语,诉说着心底最隐秘的心事。
“我从来未望荣华富贵,凭良心不理亏;荣华就像浮云飘飘,谁能把握控制?谁无憾事谁无落第?徒然伤心也白废,人潮活像狂潮高低,难求一生光辉……求名逐利营营役役,无穷青春会浪费……昂然踏步无惭无愧,灵魂清淅可见底,离离合合情缘匆匆,谁能一一去尽计?……”
孟沅慢慢地走开,她开始去拖地板,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
清扫,清洁,是需要经常做的事情,很重要。
阿梅的歌声一直伴随着她,耳中听得呢喃对话:
“……谁能判断誉与毁,祈求尽量爬得高,谁能担保不跌低?……无穷欲望无限制,忙忙乱乱劳劳碌碌,遗忘身心早已亏……谁能挫折绝无畏?谁能一生走正轨?谁能心安到后世?”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跟在那男人旁边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孟沅从她稚气未脱的眼神与肌肤满满的胶原蛋白上,看得出那女孩顶多二十岁。女性对于自己的同类,在年龄的判断上,第一直觉往往超级准。
那女孩打扮得很靓丽,头发烫成长波浪卷,妆化得浓,最主要的是还裹了一身很显富贵气的紫色貂皮大衣,这么一来,使得一份原本青春的气息就给盖没大半;孟沅从那女孩进门起,就恨不得上前告诉她,如果她肯把头发拉直,把妆面卸成淡妆,换件其它衣裳,肯定比现在好看得多。
对了,最好再把她口中一直嚼着的口香糖也吐掉,从头至尾,那女孩就一直嘴没停过,颊肉颤动,两眼斜飞,好好的一个女孩子,硬是带出股流气。

看来这两位是父女,还是亲的那种。孟沅开初猜不透这一男一女是什么关系,按年龄来看,应该是两辈人;不过现如今关系混乱,这城市尤甚,相差两三轮的夫妻或情人都很正常,就算是父女,也可以是干的。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那女子是袁青华,另一个男子,中年,微胖的身型,面容略带尴尬,正是周老板周富益。
这才叫进退两难,孟沅怎么也不可能估到,会在这儿碰上这一幕,早知如此,她就该走路回去,哪怕是把脚走断掉,也比这会儿骑虎难下强啊。
这种情形根本不用猜,周老板跟袁青华的关系一目了然。孟沅大感懊恼,明明朱珠前两天才告诉过她的,袁青华租住的小区,叫天景花园,自己刚才经过这小区大门时,还在默想着,怎么这小区名字看起来怪熟的?
可正常情况下,周老板不都应该由他的司机开车接送吗?这车辆不是应该进出小区大门的吗?这种万中无一的情况,居然也会让自己撞上!
怎么办?硬着头皮上去打声招呼?还是立刻转身逃跑假装失明?孟沅拿不定主意。就这两三秒钟的空白时间里,周老板首先镇定下来,他也松开了搭在袁青华肩膀上的手,像是随便的口吻问道:“孟小姐?你住在附近?”
“不是,我朋友住这边,我……我等车。”
周老板吩咐袁青华先上去,等她的背影消失在侧门里后,周老板脸上的笑容倒是没收,但怎么看上去都让人觉得很危险,不怀好意地抽笑,像一头孤狼看着落单的羚羊,伺机而动,随时可以暴起吞噬掉面前的食物。这种感觉,让孟沅很不舒服。
“这个……孟小姐,你知道公司里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吧?”周老板在鼻中冷哼了一声,算是给她提的醒,“我不想听到任何让我不爽的传言。”
“我一向不喜欢说人是非,我想这一点周老板你清楚。”孟沅低了头道,她忽而觉得自己刚才说的那句话有些硬气,便又补充了一句,“而且,我记忆力不太好。”最后这句,算是示弱。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张择军见了,站过来些,靠在孟沅旁边,他看似漫不经心地问:“大史人不错吧?”
老实说来,其实史鹏为人还真不错。自上次邀请孟沅去听了一回冯骥才的演讲后,他后面再约孟沅出去,她就一概都找理由推了,他也不恼;就前几天上午,还打电话给她,跟她说:“阿沅,阿军兄弟是我哥们儿,你跟他们关系近,我也把你当哥们儿,我知道,咱们没缘份当情侣,那当个哥们儿也还凑合。有什么事要帮忙,尽管找我。”
他如此这般开诚布公,倒叫孟沅觉得是自己小肚鸡肠。她也不想让史鹏看低了她,便答应道:“那跟张哥一样,我管你叫史哥行不?”
史鹏连连咳嗽,像是被口水呛着了:“别,还是跟阿军一样,叫我大史,这我听着习惯。”接着,他假装叹气道:“哎,我跟阿民都没福啊。”
“什么意思?阿民怎么了?”孟沅追问。
“阿军跟我说吧,原本他是希望你能跟他弟弟成的,结果,他弟弟喜欢那个彭丽,又想着如果我们能成,至少也没把你浪费了,结果,还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难怪了,一直以来,张择军对自己很上心,帮忙帮得不惜余力,原来他存了这么个心思。
史鹏倒是有什么说什么,他一旦认了你这个朋友,就直来直去,有种大大咧咧、一切都可以置诸阳光下的坦荡,他从来不怕别人议论。
孟沅挺欣赏他的这种真性情。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厨房里基本不用帮忙,灶上炖着火腿野菌竹笋汤,孟沅还买了一块扇子骨搁在里头吊汤味,另有两荤一素,都洗净切好,炒一炒就能上桌。趁着饭前这点时间,小方自告奋勇,把鱼打整干净,孟沅原本就不敢杀生,何况人家小方是专业的,手脚麻利,也就乐得让他动手。
饭间阿周谈起未来计划,还有二十来天就逢春节,这期间生意最旺,不仅价钱能卖得高,出货量至少可以翻三倍,年年有鱼,是中国人的传统。
况且,中国人的心态里,春节是最重要的节日,过年双薪、提成、奖金加红包,大多数人腰包会鼓起来,所以就不会太计较昂贵与否,指望那些甲鱼,也可以好生赚上一笔。
再加之春节期间,不少摊档会收档回家过年,他们拼着辛苦点,能够多赚不少,年后就好回家见父母,趁着空档把婚事就办了。
“我老公说,等扯了证回来,再多买一个冰柜,这样就还可以卖那些冻货。他要去进些高档的外国鱼来卖,我老公说那个才挣钱。”如今阿周已经毫不避忌,一口一个“老公”叫得亲热。
再看小方,一脸温情地看着阿周,虽称不上神仙眷侣,至少是恩爱的平凡夫妻。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沅姐,你……你真的再也不理小丁了?”阿周突然就把小丁提了出来,“我刚才还以为,今天晚上他也会来。”
她知道阿周对自己关心,而且阿周一直以来都对小丁的印象很好,她跟小眉一样,都希望自己与他能够开花结果,有份好结局。
只是,她们都不懂其间的关键所在。
“阿周,我们不要谈他,好不好?”孟沅勉强自己笑了笑,“以后……没有以后。”
“就算小丁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至少他还是可以继续做朋友的,对不对?”阿周继续为小丁说好话,“沅姐,别怪我多嘴乱讲,虽然我不知道他哪儿得罪你了,但我这个外人还是看得清楚,他有时对你,真的比我老公对我还要好。”
“好又怎样?我回报不了他。这不是做买卖,可以‘买卖不成仁义在’,人际关系的处理,太过微妙。可能有的人愿意‘再见亦是朋友’,能够继续保持熟络的朋友关系,但我不行。阿周,我不知道怎么样才可以继续跟他做朋友,这距离我不会拿捏,就只能一退到底。”孟沅解释给她听。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孟沅有一些真切的震动,她没想过,小丁会有此举;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可她接着想起的,却是另一个晚上,三层小楼下,昏黄路灯影,严以宽的企盼,和那一地的烟蒂;他等到了她,而小丁,就没这种缘分。
“阿周,感情的事,我不想强求。”孟沅镇摄心神,换过平静口吻:“过就过了,无谓多想。”
她黯然念到:就算我想勉力挣扎,可这些记忆,哪会容我?
“有些事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明白,与其大家心存芥蒂,不如就这样断了干脆,至少没那些牵扯,免得误人姻缘。”,她把头转向一边,淡淡地说,语气平缓,没有抑扬顿挫,就只有一个不再游离的决定。这话,其实是说给自己听的。
阿周还想再劝上几句,孟沅止住了她,以示到此为止,不必再多说了。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这大个子是小丁公司里,跟他关系最好的一个哥们儿,他年纪比小丁大四岁,但进公司则比小丁晚半年,跳槽前在其他公司就是做市场经理的,如今分管东北片区,是大区经理级别。
细究起来,大个子之所以跟小丁的关系最铁,还颇有些搞笑的成份在内。
因为大个子人虽高大,可他有一个很清新的名字,单名一个“春”字,这个字跟小丁的“洁”字一样,女孩子用得多;其实仅仅一个名字也还算不得什么,关键是,大个子有个比较少见的姓,他姓“司”。
自司春同志到了公司之后,丁洁同志就退居第二位,由司春同志荣升整家公司名字搞笑榜的榜首,反正他那个名字,叫起来之前,总会让同事们先笑上两声;之前上半年,是丁洁同志名声在外,而下半年,则是司春同志艳名远播,两个人的友谊始于同病相怜,结于惺惺相惜,于是终成死党。
楼主:孟沅  时间:2019-11-24 20:12:03
司春是内蒙古人,喝酒那是跟喝水一样,反正小丁没见他醉过,别说喝醉了,就连半酣都属凤毛麟角,他去到东北大区,那是如鱼得水,从来就不憷那些酒桌上的战争。他就跟胃里头天生就带着一种可以分解酒精的酶似的,喝得再多,顶多是觉得涨肚子。
最开初做市场开拓的时候,小丁配合他,跟他去过一次东北,这哥们儿一上桌子,对方见他们只得两人,起初还起哄,说不欺负外地人,他们喝一杯,人家陪两杯,车轮战,一桌子只要灌翻人家一个,那这合作关系就铁了,这叫酒席上喝出来的革命战友情,跟枪林弹雨里练出来的乃是异曲同工;结果那晚上,小丁只在开席前干掉三杯白酒,以示对对方的尊重外,其余就全是司春一手包办,硬是把对方大半桌人统统放倒。
小丁记得当时司春把手一挥,指着墙角抬过来的啤酒瓶子,豪气地说:“也别一陪二,就一陪一;咱们别弄这没劲的,今晚上就喝白的,你们说,打算喝几米?”
所谓“米”,就是指把喝空的酒瓶排成一排,再来丈量距离,虽说这酒瓶是二两装的小瓶,可毕竟度数有52度,绝对算高度酒。
喝到后来,他居然玩起了高难度,把白酒啤酒混着喝,饶是如此,对方依旧全军尽墨。
此后,司春每战皆飘红,东北大区的市场,硬是被他一桌一桌喝开了。

楼主:孟沅

字数:208283

帖子分类:舞文弄墨

发表时间:2018-05-23 09:06:50

更新时间:2019-11-24 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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