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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等你回来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第二十二章 自尽
派出所来了电话,她失窃的学费有了着落,回到枣子林,她一眼就看到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的丹丹,还有默默流泪的小姨,佳芙的怀疑是对的,丹丹和政治课代表早恋的事暗藏玄机,原来这是一场为了所谓名利而精心设下的阴谋,最终的受益者却是学校的副校长,也是这所学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校长,小姨夫不过是这场勾心斗角中最无辜的牺牲者。
因为政治课代表的父亲去年被市里教育局评为劳动模范,在学校里的地位又根深蒂固,左右逢源,深得人心,学校有意晋升他为副校长,眼看校长还有两个月就要功成身退了,课代表父亲口碑甚佳,很受校长赏识,很多重要场合都会带着他出去露脸,前途无量。
学校内部谣言四起,说是他就是校长钦点的继承人,听说他在市教育局还有得力的支持者暗中相助,校长一旦退位,课代表父亲很可能越俎代庖,后来居上,直接从他头上跳过去,顶替本该属于他的位置和前程,刚好在这个评估的节骨眼儿上,突然冒出丹丹给班里课代表写情书的事情爆发出来了。
但课代表的父亲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很快就将这件尚未成形的气候压了下去,副校长心术不正,就暗中找到了丹丹,还在这件事里给予丹丹关怀,副校长意气风发,事业有成,又是高高在上的校长,对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他的个人魅力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攻破了她的防御。
丹丹是知道课代表父亲和她爸爸有过节的事儿,在副校长三言两语的蛊惑下,就联手策划了这个险些惊动到党中央的惊天大阴谋,丹丹怀的孩子是副校长的,隔三差五送她好吃好喝的也正是这位为了私欲而不择手段的副校长。
天真无邪的丹丹被学校开除后,还在做着纯真的白日梦,等着心爱的男人当上校长后,开着宝马车和她风风光光的结婚,然后一家三口过着幸福快乐的好日子,课代表的父亲的确因为儿子和丹丹的丑闻错失了校长候选人的机会,副校长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校长继承人的名额,课代表的父亲和小姨夫的遭遇差不多,在经历一段委靡不振后,又重新振作。
私下却和有着十多年过节的小姨夫联系,终于在酒店的监控里发现了猫腻,丹丹在副校长的授意下,故意将课代表约出来,说是今天见面后,她这辈子都不会再纠缠他的,课代表不明就里赴约了,本是在肯德基见面的,丹丹在可乐里下了迷药,课代表神志不清,最后晕倒了,被人背进了酒店开了房。
而背他的人正是乔装打扮后的副校长,他亲自挑选的房间刚好处于走廊拐角,还以为处于监控盲点,待丹丹进去后,又按照他的授意,拍了几张板上钉钉的照片,最后又是副校长用报刊亭的公用电话给学校打了一通匿名举报电话,最后事情的结果比他预料的更顺利,丹丹的父亲因为这事儿被劝退。
课代表的父亲也因为这件事儿受到严厉的处罚,被打回原形,连班主任都没得当,虽说没被开除,但这么大的奇耻大辱比开除了更让他接受不了,准备辞职了,儿子也将转学到另一座城市重新开始,在没查明真相之前,还兴师动众的去找小姨夫讨要说法。
他相信儿子的人品,却错信了副校长的狼子野心,副校长在接任校长的前一天晚上,就被警察抓走了,丹丹未满十八岁,不管是她自愿还是被迫的,副校长最终都会以强奸罪锒铛入狱,而且丹丹的胎盘药检也出来了,胎儿流产的主要成因并非摔伤导致的,而是她所吃的食物里被注射了大量可以直接导致流产的药,就算佳芙当初没推她,她也会面临流产的结果。
警察也在丹丹剩余的食物里找到相关证据,很多包装看上去完好无损,却在下方或隐秘的皱褶处有细小的针眼,丹丹由于贪吃过度,又食用了过量的垃圾食品以及注射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如果她身体恢复的好,以后结婚了还有怀孕的机会,否则,这辈子都做不了母亲了。
而她藏在席子底下的五千块钱也是丹丹所为,她这阵子大手大脚用惯了,早就将卖表的钱挥霍一空,手上没钱了,孩子也没了,她想着再弄一笔钱,然后和心上人一起远走高飞,去个没人认识他们的世外桃源,狠狠的幸福下去,小黄一直冲着她嚷嚷,她气急了就用木棍打断了它的腿,随后带着钱扬长而去。
她术后两三个小时就能下床了,趁着小姨睡着的空隙,悄悄溜出了病房,她曾无意中看到佳芙将红纸包藏到了床子底下,为了转移别人的注意力,故意将现场伪装成了被蟊贼翻箱倒柜的假象。
不义之财来得快,去的也快,刚拿到手的五千块钱,她还没打算好怎么用,却不知又被潜藏在医院里的贼偷给洗劫了,直到副校长伤天害理的阴谋全面爆发,丹丹这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被副校长利用了,最终落个人财两空还身败名裂的下场。
他承诺过会恢复父亲的职务,眼下看来全是他瞒天过海的幌子,丹丹哭得撕心裂肺,最后晕了过去,小姨也急火攻心,差点吐血,还好小夫远在泰州,要是在家,非得活活将她打死不可。
丹丹从此之后就像变了个人,沉默寡言,不是一个人闷在房里,就是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小姨对她失望透顶,全家几乎都成了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笑话,有了这么个伤风败俗的女儿,走到哪里都被人戳着脊梁骨骂,难免在口舌上对她刻薄几句。
佳芙不计前嫌,还认她这个妹妹,一直好言相劝,但丹丹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一直处于真相大白的惊骇和崩溃之中,她嫌自己脏,自言自语的情况也越来越糟,小姨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大部分时间都会留在林子里干活,看到她也会当作没看到,佳芙五千块的学费没了,小姨夫在泰州创办的学校正在扩张,作为股东,小姨就将手里卖林子的押金全部给了他,现在手里仅剩的也只有二千多,再加上丹丹住院其中的花费,已经所剩无几,根本凑不足她的学费。
“啊!小姨!你快点回来!丹丹她出事了!”佳芙和往常一样将做好的饭菜递给丹丹,没想到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地上还有两团血肉模糊的东西,从床上一直到卫生间,全都淋着大片大片的血滴子,佳芙吓得魂飞魄散,险些摔倒,卫生间的门是半天的,她隐约看到一只半悬空的脚,还在轻微的摇晃。
丹丹用一条黑丝袜将自己吊死在了卫生间,胸口血肉模糊,地上两团血淋淋的肉块就是她用刀片生生割下的乳房,小姨的精神状态一下子崩溃了,疯了似的抱着丹丹生前的衣服到处找她。
小姨夫眼看事业柳暗花明,更上一层楼,但心里放心不下她,二十多年的夫妻了,风风雨雨,不离不弃,还是忍痛从泰州回来,和她一起打理枣子林,毕竟收了别人押金,要是每年拿不了订下的产量,光是违约金就能将他们赔死,现在已经家破人亡了,生活还得继续,再苦再难,总要想办法维持下去。
美优邀请她去的化妆舞会还是因为丹丹的事情给搅黄了,佳芙本来就不想去,再次见到美优时,她脸上的淤青好了许多,和她说的一样,她的自愈能力特别好,或许是因为年轻,新陈代谢还好活跃,佳芙几乎没有好好的加工那篇毛坯文。
但美优却对她的文笔赞赏有加,但凡有类似的报道或小报,她都会让佳芙来代笔,虽说没有报酬,但美优将断了腿的小黄照顾的很好,还上吃了和斗牛犬相同待遇的狗粮,也胖了许多。
每天还有肉骨头吃,摇动的尾巴也特别勤快,尤其是对美优,打着石膏的后腿被重新包扎了,变得又小又不妨碍固定骨骼的作用,好在美优对前两天错失舞会的事并没说什么,佳芙心里紧拧着的弦这才松懈下来。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我是爸妈眼中的乖乖女,他们很恩爱,好像光顾着自己恩爱了,又闲不住,总是全世界的跑,他们是搞地理测绘工作的,对各种石头的特性如数家珍,但是对自己女儿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冰激凌都弄不清楚,报酬很丰厚,风里来雨里去,却很辛苦,造铁路什么的都需要他们打前站,长那么大,爸妈两个人给我开过家长会的次数加起来不超过三次。”
佳芙不会做饭,叫了外卖,父母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够她花到下半辈子的,但她还是觉得空虚,太过独立的人,其实是存脆弱的,最需要喧闹来填满单薄的灵魂。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完全的回忆起我妈的面容,我爸····两年前挺搞笑的,他回来休假,兴致勃勃的说要接我放学,结果我在大学校门口等了他一个半小时,他却在高中门口等,我都上大学了,他还以为我还在念高中,回来还抱怨怎么不见我人影,当时我什么都没说,心却凉了半截,之后他又走了,三年前,他们两个人在一次开山爆破中不幸遇难,我在看到姑姑捧回来的两个骨灰盒时,我一点想哭的意念都没有,或许是因为我早就习惯了没有他们参与的世界。”
“我爸在出生没多久就跳楼自杀了,我妈她····我从来没见过她,奶奶将她的照片全都烧了,她现在已经是别人的妈妈,我不想她,但我却想见见她,以前特别想问问她为什么要抛弃我,现在不想了,觉得没意思。”
佳芙回忆起自己悲苦的过去,有点啼笑皆非,美优似乎很震惊,相同的境遇,都遇到不合格的父母,虽然她的父母是出于工作才不能陪在身边,但是不能时常陪在孩子身边的父母还算哪门子的父母,剩下的不过是个有名无实的称谓。
“从我开始记事的时候开始,家里总是冷冷清清的,以前总是奶奶和一个保姆照顾我,后来在十五年前奶奶病死了,我就和那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保姆在这个大房子里相依为命,后来她也死了,再后来父母也死了,但我总觉得他们还活着,还像从前那样有家归不得,所以,不管谁问起他们,我都会说他们去环游世界了,有可能三年回来,也有可能十年,或者再也不想回来了,回不回来又有什么区别?我只是很好奇,他们在死亡的前一瞬间会不会想到我?”
美优笑得很凄美,看上去不像是笑,也不像是嘲笑,更多的却是评论一件与她关系不大的另一件事,佳芙收拾完了碗筷,她低下头,看到脚前蜷缩了一团影子,回头一看却是面无表情,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的美优,她轻轻扯动嘴角,笑着说:“饭后吃个水果对消化好,你想吃苹果还是水晶梨,我最会削水果了,一圈又一圈,削下来的果皮又薄又均匀。”
“好!”佳芙头皮一阵发麻,她总觉得美优这几天的反应更是离奇的可怕,总喜欢悄无声息,仿佛被点了穴道似的站在身后,佳芙要不是没地方住,枣子林那儿她也不想回去,她现在几乎没有办法吃肉。
尤其是带血的肉块,不管什么肉,只要带有血腥的,总会让她不受控制的想到被丹丹亲手割下来的两团血淋淋的乳房,落下了心理障碍,美优举止怪异,她昨天晚上还听到她在房间里大呼小叫,说是看到很多孤魂野鬼想拉她去地狱点卯。
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学了,学费还没有筹到,她不去枣子林,就是不想给小姨和小姨夫造成心理压力,美优知道佳芙在为学费的事情犯愁,又知道她无功不受禄,所以就给她介绍了个差事,本该由她去做的,是个常年旅居海外,和她关系相识却没打过几次交道的表哥。
前段时间由于出了车祸,身体还在疗养期间,姑妈受了很大刺激,又害怕请来的外人不尽心,就想请她这个小表妹亲自出马,顶多十天半个月,也答应给她一笔丰厚的报酬,佳芙眼下也没其他更好的选择,而且对方还是个植物人,美优给姑妈打了电话,好说歹说终于做通了她的工作,美优决定明天一早就送佳芙去表哥所在的疗养院。


第二十三章 表哥
佳芙睡到半夜,隐约听到大厅里传来斗牛犬狂吠的声音,还有小黄惊恐万状的吠叫,随后就没了声音,佳芙白天很累,为了赚钱,去楼下的餐厅洗盘子赚钱,累得腰酸背痛,眼皮都睁不开,佳芙从小就有起夜的习惯,她刚起来,就敏锐的闻到一股诱人的肉香。
难道是美优半夜肚子饿了,起来做饭吃的么?就在她狐疑之际,客厅里传来美优凄厉的惨叫声,佳芙着急忙慌的跑出去,却又看到满地的血,小黄正畏畏缩缩的躲在沙发后面,看到她来了,这才夹着尾巴躲到她后面,美优双手抱着头,光着脚瘫坐在地上,血迹里有把水果刀,她神情惊颤的说:“她来了,她来了,小芙,有人要杀我!一定是她回来找我了!救命,快点报警!家里藏了杀人犯!”
“你有没有受伤?别怕,有我在,让我看看!”佳芙踮起脚尖,避开血泊,她看到这些血淋淋的场景还是发怵,美优在她的搀扶下慢慢的站了起来,她的两只胳膊上都触目惊心的横着几道伤口,佳芙将她扶到卧室,找来红药水,将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包扎起来。
她一抬头就看到她的柜子里放满了各色各样的布娃娃,有芭比,也有公仔,整整齐齐的排列在书柜上,在书柜对面还有个小一点的柜子,上面也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五颜六色的钱包,还有各种款式的手机,少说也有一二两部,从诺基亚到苹果,应有尽有,好像专门收购手机似的,从厨房传来的肉香越来越浓,咕嘟咕嘟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到了忽视不了的地步,美优仿佛受惊的兔子,抱着一只半人大的泰迪瑟瑟发抖。
“这块手表你是从哪儿来的?”佳芙无意中在抽屉里看到被丹丹当掉的一块手表,美优走了过来,想了半天才说:“这是我表哥的手表,不是变成植物人的那个,是另一个,这块手表是我送他的生日礼物,他说很喜欢,那天·····”
“是什么人当给你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佳芙觉得蹊跷,美优的脸几乎全都埋进了泰迪毛茸茸的脑袋里,脸没有抬起,只是眼睛努力的往上翻,看得佳芙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直勾勾的盯着她看,也不说话,气氛诡异而惊悚,佳芙下意识的往后退。
她仿佛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又恢复到以往的恬静,“这只手表是我从一个女孩子手里赎来的,当时我正在欧米茄专卖店再准备买块手表,刚好看到她来询问手表的价格,专卖店是不回购手表的,我就让她给我看看,结果我就在手表后面看到我表哥的名字,看到没有,这后面还刻有‘边延谦’三个字,他就是我表哥,也是众多表哥中的一个,长得好看,功课又好,最重要的是,对我特别温柔,他的一切都是无价之宝,但那个女孩执意要将手表卖掉,还说我不买,她还会找到其他的买家,所以我就以原价两倍的价格将这块手表买了。”
“你说你的表哥是边延谦?我也认识一个边延谦,不知道是不是你的表哥。”
“这个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边延谦,你怎么会认识他?不对,表哥最喜欢我了,他是不可能随便和其他女孩交朋友的,你的眼神告诉我,你认识这块表对不对?他是不是将它送给你了?那个卖表的人和你是什么关系?”美优的眼神变得尖细而锋利,扎得佳芙体无完肤,“说!他为什么要将手表送给你!不可能,这是我送他的生日礼物,他怎么能当作不值钱的小东西随随便便送人呢?一定是你从他那儿骗来的!我知道了,你和那个女孩儿是一伙的,你也想绑架他!”
“他的确被人绑架了,是我救了他,刚好小姨的枣子林就在半山腰上,他从山顶上滚下来,应该是被到处都是的藤蔓给拦截住了,虽然遍体鳞伤,却没有伤到要害,在我那儿休养了大半个月才逐渐康复,他不想白吃白住我的,身上又没钱,所以就将手表暂时放在我那儿当抵押,那个麦手表的女孩儿是的我妹妹,小姨的女儿。”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佳芙只要想到丹丹,就觉得她特别可怜,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容不下太多的天真和单纯,“前天晚上自尽了,如果她那天没有出事,我或许就能陪你一起参加化妆舞会,想来一定会很热闹,美优,丹丹遇到一件比遭人绑架更残忍的伤害,死者为大,手表的事儿,你就不要再追究了,你要是实在气不过,打我骂我都没关系。”
“原来是这样,算了,我再小气也不会跟一个死人斤斤计较,反正手表已经赎回来了,你说表哥被人绑架了,还在你那儿休养了大半个月,除了这块手表,你还有其他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说的边延谦就是我表哥?不可以骗我,我最讨厌别人欺骗我了。”
美优说着就将解开手表扣子,大大方方的戴到她的手腕上,冰凉的触感和她诡异的眼神让佳芙不寒而栗,她的手下意识的往回缩了一下,美优用力的抓住,连额头上的青筋也暴露出来,嘴角上翘的笑容仿佛被冻结的冰霜,眼里早已隆起一股骇人的风暴,“别乱动!听话!”
“你在厨房到底煮什么了?水开了,该关火了!时间长烧干了,容易着火的。”佳芙闻到一股刺鼻的焦味,手表戴上后,她连忙将手缩了回来,美优转头看向厨房,想了半天才慢悠悠的说:“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还有,你晚上不要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冰箱门开了之后得关上,一开就是一夜,得耗多少电?一阵阵的嗡鸣声,影响我睡觉。”
“啊!”佳芙半掉火,厨房里雾蒙蒙的全是热气,她用抹布盖在锅盖顶头的拧手上,在揭开锅的一瞬间,她在沸腾的水里隐约看到斗牛犬面目全非的脑袋,嘴巴张得老大,眼睛完全变成乳白色,佳芙手里的锅盖在过度的惊吓中滑落下去,发出尖锐而清脆的碰撞声,仿佛在各个空荡荡的房间都传出被变异的回音。
她惊慌失措的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地上全是水,她险些摔倒,美优手里拿着一把尖刀,刀尖上不时有血滑落下来,将她白色的拖鞋染成了血红色,小黄听到佳芙的声音,就从沙发后面探出脑袋,在看到幽灵似的美优时,又呜咽着将脑袋缩了回去,还不时的在哀叫。
“出来!我知道你在哪儿!乖,别躲了!”美优轻声笑了几声,在看到惊恐万状的佳芙时,忽然竖起手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嘘’了一声,示意她别说话,随后又看向小黄所在的沙发,“我已经知道错了,不要再跟姐姐调皮,出来吧!姐姐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你最爱吃的狗肉汉堡,我数一二三你就出来,小爱爱最听话了,姐姐最疼小爱爱了,来,咱们吃饭了!姐姐还像以前一样,一口一口的喂你吃!”
“当!当!····”
午夜十二点,挂在客厅上的老时钟在美优循循善诱的声音中冷不丁的敲响了,仿佛变成了铁锤,连续且间隔均匀的敲打在房子每一寸的墙面上,也将佳芙的心理彻底防线敲碎了,她面色发白,张大的瞳孔里充满了恐惧,心跳也跳得很快,随着心的跳动,她感到自己的身体仿佛柳絮似的,随风直往上飘飞。
眼前和脑海里都是血糊糊的一片,还有斗牛犬烂糊塌陷的脑袋,仿佛灵魂出窍,快要脱离肉体的束缚,美优手里的刀摔落到地上,躺在沙发后面的小黄也随着突然而来的声音吓得连连惨叫,想来它是亲眼看到斗牛犬被杀害的全过程。
“小芙,快点躲起来,他要来了!快点!”美优手忙脚乱的躲到沙发后面,刚好就在小黄的对面,小黄呜咽的声音更加凄厉,佳芙瘫坐在地上,半晌回不过神,小黄在千钧一发之际夹着尾巴向她跑了过来,整个脑袋都钻进她的腋窝,夹在两腿间的尾巴几乎贴在了肚皮上,美优神情怯弱的从沙发后面探出头,语气急切而惊悚的说:“我的豆豆呢?小芙,我的豆豆怎么不见了?明天还要带它去宠物医院打狂犬疫苗,你快点帮我找找,狗窝里没有,它睡觉一般只会在自己的狗窝里睡,那么晚了还能跑去哪里!小芙,你说话呀!还在不在?咦,什么味道,小芙,你在厨房里煮了什么好吃的?好香!”
“美优,别去!”佳芙越发觉得美优有精神病,瑟瑟发抖的小黄在感觉到她的颤栗和惊恐后,屁股后面立刻涌出热乎乎的尿,佳芙刚好托着它的屁股,下意识的松开,拱在她腋窝下的小黄猝不及防的从她腿上摔了下来,疼得它嗷嗷直叫,美优听到狗叫的声音,到了厨房门口又转过身,看到泪流满面的佳芙,还有跌跌爬爬又躲到沙发后面的小黄。
不光地上有大量血迹,她的手上和睡衣上也都沾了腥红的血点子,她仿佛从佳芙眼里越来越深的恐惧里看到自己的狰狞,慢慢将迈出的脚又收了回来,地上的血迹一路蔓延到了锅台上,她仿佛想到了什么,疯了似的跑进厨房,惊叫过后便是一阵锅碗瓢盆噼里啪啦的摔打声。
佳芙趁机跑回房间,半路又想起沙发后面和她同样心惊胆战的小黄,她刚抱到小黄,美优再次拿着菜刀从厨房气急败坏的冲了出来,大声叫嚷,仿佛被人占了便宜的泼妇,“出来,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就在这儿,别再跟着我了!还有完没完?有什么就冲着我来,干吗要这么残忍的对待豆豆,它只是一条小斗牛,你这个丧心病狂的疯子!别鬼鬼祟祟躲着了!你以为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就能吓得了我么?”
佳芙抱着小黄往后面退,最后被靠在墙角的冰箱挡住了退路,美优双手据着刀,在半空中胡乱的挥舞,仿佛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第三者,就是她所说的疯子,“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在我家里胡作非为,我就报警,让警察抓你,让你做一辈子的牢,看你还怎么害我!小芙,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以后要记住,半夜不要出来,不管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都不要出房间,这儿有个和我针锋相对的疯子,她把豆豆放到锅里煮熟了,这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什么都干得出来!我不会让她伤害你。”
“美优,你····”佳芙两腿发软,美优还在对着空气乱嚷嚷,她的手在寻找平衡时无意中打开了冰霜下面的冷冻层,一只全身沾满白色冰花的布娃娃从里面摔了出来,外面还裹着一层襁褓,乍一看和刚出生的婴儿极其相似。
佳芙全身汗毛倒竖,小黄被她胳膊勒得快要窒息,挣扎着跳了下来,刚好前腿压到了娃娃心口,娃娃的嘴亮了一下,随后一声甜甜的‘爸爸妈妈’叫唤声从娃娃身上传出来,在寂静无声的客厅里犹如鬼叫,佳芙头皮发麻,一连串的惊吓让她浑身颤栗,像筛糠一样哆嗦起来。
不再迟疑,抱起小黄就逃进了房间,又手忙脚乱的将房间反锁,拖来笨重的椅子抵上,她抱着小黄躲进了被窝大气不敢出,外面断断续续的传来拖把反复拖地的窸窣声,还有轻声移动家具的声音,她在打扫卫生。
她打开床头灯,又头挂在天花板上的水晶灯也打开,将房间照得雪亮,美优一直强调有个想害她的人藏在这个房子里,她现在也不确定是美优自己煮了小豆豆,还是她所说的那个人干的,她当时惊悚苍白的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如果这一切只是她的幻觉,那么煮死豆豆的凶手就是她,而她言之凿凿所说的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或许就是她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门外传敲门声,佳芙几乎抱着小黄盯着天花板看了一夜,听到敲门声,还有美优清甜温润的声音,她恍惚不清的神智似乎又被昨天晚上惊心动魄的恐惧又聚拢了,又像是当头一棒,耳朵嗡嗡作响,又连续听了几下。
佳芙拿起桌上的刀背在了后面,将椅子推开,打开门,美优穿着一身靓丽活泼的学生装,还特意在她面前转了一圈,笑着说:“这套衣服怎么样?漂亮吧?舞会那天买的,本想也给你买一套,但我不知道你穿多大的码,小芙,你昨天晚上没睡好么?怎么那么重的黑眼圈,都快赶上国宝大熊猫了,我知道了,你肯定恋床,刚开始我也是这样,多住几天,习惯了就好,从陌生到熟悉,总要有个缓冲的过程,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还有,在楼下买了豆浆油条,今天说好要去疗养院的,头一天可不能迟到,赶紧换身衣服过来吃饭。”
“豆豆!”佳芙在看到那只肥嘟嘟的豆豆扭着屁股,迈着小断腿向她跑来时,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外面的一切整洁如新,地板也很光亮,美优一脸狐疑,“你芙,你这是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我脸上有字么,你一直盯着我看?”
“衣···衣服很漂亮。”佳芙结结巴巴的说,小黄经过一夜的休整,似乎也刚刚还魂,摇着尾巴和豆豆碰了碰鼻子,将对方前前后后仔细嗅了一遍,确定对方身份后,这才摇起夹了一晚上的尾巴,和它一起劫后余生似的去吃狗粮,豆豆和它一样饿极了狼吞虎咽。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第二十四章 见面
佳芙跑到厨房,地板和锅台光亮照人,昨天晚上这儿乌烟瘴气,还有肉块被锅子烧糊的焦臭味,那么浓烈的气味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能完全消散,甚至了无痕迹,垃圾桶里还装着她昨天下午做荷包蛋所扔掉的两个鸡蛋壳,她又打开冰箱下面的冰冻层,里面放着十几只冰激凌,根本没有裹着襁褓的布娃娃。
“小芙,你一大早发什么神经?昨天晚上你到底经历什么了?你在找什么?你告诉我,我可以和你一起找。”美优一头雾水,眼里的迷茫和好奇让她那双如梦如幻的眼睛格诱人,水淋淋的,仿佛住了个可爱灵巧的小精灵,纯粹的像是一泓清澈见底的泉水,佳芙将她的手从自己额头上推开,“没什么,我昨天晚上做了个噩梦,还好,只是个恶梦而已,可能是我表妹自杀的事给我造成很大的刺激,对了美优,你知不知道你表哥住在哪儿?”
“表哥?”
“就是边延谦?这块手表你还记得么?是他过生日时你送他的生日礼物,还说他对你很好。”佳芙说着就将手上的欧米茄伸到她面前,美优目不转睛的盯了半天,随后摇了摇头,一脸惊讶的说:“小芙,难道你不记得我和你说过的事?我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生活,爸妈早就死了,从小到大也没陪过我几次,我在这儿是没什么正儿八经的亲戚,要说有,的确是有一个,我爸妈生前常年奔波在外,一直都没来往,也是最近一两个月才有交集的姑姑,她对我不冷不热的,有两个儿子,一个比我大两岁,一个比我大一岁,算得上是我的表哥,但我从来就没见过他们,走在路上遇见也是陌生人,甚至,我都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又怎么会送这么好的手表给他当生日礼物,更不知道是送大一岁的那个,还是大两岁的那个表哥,小芙,你这个样子真的很奇怪,到底怎么回事儿!中邪了么?”
“边延谦!你还记得这个人么?想想,美优,你仔细想想,还有,这块表的后面还刻有他的名字,你看,就在表盘的后面。”佳芙将手表脱下来,将表盘后面的字迹指认给她看,美优摇了摇头,“小芙,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刚才姑姑又打电话给我了,问我什么时候去疗养院,你这个样子······小芙,我看你是累了,要不还是不要去了,等你休息好了再·····表哥变成了植物人,姑姑要是知道你的精神状态有问题,肯定不会放心的,以为我不负责任,随便找个人敷衍了事,我一个人生活其实也不容易,好不容易才联系上一个姑姑,我不是挺看中这个机会的。”
“这个我明白,是我不好,对不起,刚才吓到你了,但我平常不是这样神神道道的。”佳芙头昏脑胀,小黄和豆豆争先恐后的抢着狗粮吃,豆豆力气大,总能轻易的将瘦骨如柴的小黄从食盆里拱出去,它们欢快摇摆的尾巴丝毫没有受过惊吓的痕迹,佳芙甚至怀疑自己有精神分裂症,昨天晚上的一切也是自己的幻觉。
“我本来是想图个方便才想找你帮忙的,人命关天的大事儿马虎不得,我不是自己去吧!不过你放心,咱们都是朋友,等拿到钱,我会分一半给你交学费的,豆浆油条就在厨房,吃完了好好睡一觉。”
美优去自己房里拿出一套新衣服,应该是刚买没多久,上面的标签还没摘,还有一股新衣服总会有的味道,有点甜丝丝的,不知是什么香,“我以前睡眠质量也不是很好,不是失眠就是做恶梦,红血丝,熊猫眼,注意力不集中,萎靡不振,整天神经兮兮的,一点精气神也没有,瘦了一大圈,憔悴的不得了,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学生,却很像天天被丈夫家暴却又摆脱不了恶梦纠缠的怨妇。”
佳芙坐在沙发上,揉了揉酸痛不已的太阳穴,怀里还抱着新衣服,美优又热心的将自己的安眠药拿了过来,递到她手上,用感同身受的语气搂住她的肩膀安慰,“这世上最难受的不是被自己喜欢的人抛弃,而是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的痛苦,这种折磨就像摔进万丈深渊,半截身子还陷在踩不到底的烂泥里沉沉浮浮。”
“头顶上看不到光,黑洞洞的,伸手不见五指,到处都是恶心又长有锋利牙齿的臭虫,用力咬着皮肤,很疼,却无能为力,因为双手得抓住周边的石头,这样身体才不会彻底陷入烂泥,想爬,爬不出来,想死,怎么也死不了,结果就成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真的很可怜的。”
美优的锁骨上清晰的横着两条已经完全结痂的印子,很浅的痕迹,伤口不深,愈合的很快,这样浅显却又忽视不了的伤口在她身上几乎随处可见,佳芙接过药,眼下也只能这样了,她不是不相信自己有精神病,其实这也是正常反应,杀人犯不会承认自己是杀了人,说谎的人也不会承认自己说了谎,有精神病的人就更不会主动承认或相信息有精神病。
“经常失眠的人容易神经衰弱,时间长了精神会崩溃的,我桌上有瓶治疗这方面的药,你放心,不是安眠药,它可以帮你改善睡眠,以后就不会再做恶梦了。”
美优打开药瓶,拿出一颗红澄澄的药递到她手心,佳芙不由分说吃了下去,美优又将整瓶药都递给她,声音柔和的说:“一切总会好起来的,你妹妹的死是她自己的选择,学费的事我会替你解决,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乌云太多,会把头顶上的光堵死的,也难怪你会做恶梦,不过有我在,你不用怕,再黑的天,我也会陪你一步步走出来的,你看我现在不也挺好?”
“是挺好,光彩照人。”佳芙捏着药瓶,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吃完了饭,佳芙去了卫生间,她看着镜子里憔悴不堪的自己,小黄正和豆豆在楼梯追逐,上蹿下跳,玩得不亦乐乎,美优打开冰箱,从下面拿出一只冰激凌,打开电视,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早间新闻,她拿着遥控器,不时的换台,最后停留在一个悲悲戚戚却又感人肺腑的家庭伦理剧。
豆豆还不时的跑过来和她打闹,嘴里还咬着小黄人公仔跑来跑去,小黄虽然不太积极,似乎对她也毫无阴影,它的主要重心还是在合它口味的狗粮上,一大口一大口的吞咽,好像八辈子没吃过似的。
从后面看,圆滚滚的肚子已经形成鲜明的弧线,还它还在争分夺秒的吃,佳芙看着镜子里反射出的那双眼,这是一双阳奉阴违,背叛了自己灵魂的眼睛,看到的都是和事实相反的幻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什么?现在,对不起,我今天实在没空,家里出了点事儿,真的,不骗你,你是什么人,我怎么会找借口搪塞你?昨天····昨天是和你说好的,但计划跟不上变化,当时我给你的承诺不是尽量嘛,你别胡搅蛮缠,一个男人哪有你这样小心眼儿的,非要今天不可?我姑姑生病了,打了好几次电话给我,表哥变成了植物人,说醒也就在这一两天就能醒过来,要是永远醒不过来,姑姑她这辈子都不会开心,而且这事儿还瞒着家里人。”
佳芙的手机响了,她犹豫了五六秒才接通,对方的要求似乎让她勃然大怒,“那么大的事,闹出的动静再小也得家破人亡,姑姑家里还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她要是知道表哥变成了植物人,又是一条人命,姑姑为了这事,自己倒下了还欺上瞒下,就想在家人得知真相之前,表哥能尽快醒过来,当妈的用心良苦,真的不容易。”
佳芙在卫生间里听得真真切切,美优当初请她代劳,应该就是因为有个重要的约会,现在她被怀疑成了精神病,在处理表哥的问题上,当然得谨小慎微,美优的反应越来越激烈,还砸了手里的遥控器,想来对方出言不逊,应该说了不少刺激她的话,她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镜子里的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在欲望和野心的焚烧下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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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别废话,我那么通融你,哎,我平时是怎么对你的,你扪心自问,我是怎么对你的,你别骂人,我骂你了么?实话实说也不行?话都让你一个人说了,你让我还能说什么?谁没难处?你也是吃五谷杂粮长的,说句人话行么?现在我有了难处,你就不能换位思考,站在我的立场上替我设身处地考虑一下?你没有家人?你哥要是摊上这么倒霉的事儿,看你还有没有心情吃喝玩乐去!这几天就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我没时·····混蛋,狼心狗肺的东西,说翻脸就翻脸,竟然敢挂我电话!”
“美优,我····我现在好多了,真的,我一定会将你的表哥照顾的很好,你有什么事儿就尽管去忙,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先替你应付一天,你明天要是有空了,再来照顾他也不迟,你对我那么好,我会把你的表哥当成我自己的表哥来照顾,你姑姑问起来,你也能有个好交待。”
佳芙从来没这么低三下四过,美优叹了口气,将手机也摔到沙发上,双手抱在胸口,反复考虑了半天才慢悠悠的说:“行吧!但你得向我保证,一定要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如果他能醒来,姑姑头顶上的天就不会塌了。”
“放心,我会尽到最大的努力。”佳芙信誓旦旦,美优的表情变得可怜兮兮的,孤独而彷徨,就像一只无法靠岸的小船,狂风暴雨,风吹日晒,没有港湾,无处藏身,一直都在随风漂泊。
“我一个人孤独久了,希望身边能有个亲人可以时时刻刻,热乎乎的叫上我的名字,我不想再让讨厌的人将我的名字弄得臭烘烘的,我不喜欢他们,被污染的名字,如果我有选择,我都想丢弃,重新再选个我喜欢的名字重新开始。”
美优站了起来,往上扯了扯过膝的黑袜子,扎着高高的马尾,细弱的纤腰,雪藕般的胳膊,不大不小却很适中的胸部,恬静优美的像是一朵在山谷中悄然开放的杜鹃花,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她背上背包,微微一笑,很像日本动画片中的美少女战士,但语气却莫名的沧桑,辛酸的让人心疼,“一个人独来独往,住再豪华的房子,吃再好吃的东西,也像是个穿着得体的乞丐,比无家可归的乞丐还要凄凉,他们至少可以为自己找到流浪的目的,小芙,你看这座大房子,太大了,大的像个监牢,住在里面就像坐牢,你能明白这种被迫画地为牢的感觉么?这个禁锢是我自己设下的,我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去流浪,义无反顾,一无所有,变成一个真正的浪人,如果家变成了束缚,成了脆弱的借口,避难所就真的成了避难所,只剩下逃避和艰难了。”
佳芙不敢再擅自认为谁的背后掩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她已经怀疑自己有精神病,哪还有资格对别人无病呻吟或确有其事的隐衷说三道四?美优带她去了疗养院,是在一处可以用荒郊野外来形容的大房子。
她有些想不明白,美优姑姑怎么忍心将变成植物人的儿子藏在这种看上去已经荒废已久的地方休养,四处长满了半人高的茅草,风一吹,茅草就会发出沙沙的声音,单纯而凄凉,佳芙还隐约察觉到身后似乎一直有个穿黑衣人的人跟着,头上还戴着摩托车头盔,黑色的盖子罩住了整张脸。
“美优,这是什么地方?疗养院不该是这个样子的!你表哥既然有机会醒来,为什么不送到医疗环境好一点的医院接受专业正统的治疗,我把他照顾的再好也是治标不治本,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得对症下药才好。”
佳芙一开始后面的跟屁虫又是她的幻觉,她猛地回过头,那个身影就迅速的躲进密集而高深的草丛里,痕迹太明显,这就不是她的精神和眼睛的问题了,而且头盔在阳光底下闪出淡紫色的光泽又亮又闪。
美优似乎也察觉到了,抓住她的手,“别回头,我发现了,这个人穿得那么破,大白天还戴着头盔,多半是想来抢劫的,然后杀人越货,小芙,你先上去,我去引开她,我不知道姑姑为什么要将表哥安排在这里休养,或许这儿和电影里放的一样,外面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其实里面却实施齐全,这才是掩人耳目的最高境界,表哥是我姑姑的儿子,她怎么会拿自己的儿子开玩笑?去吧!不用担心我,其实我小时候练过跆拳道,已经过了七段,像这种小罗喽,不过是故意摆出花架子装腔作势的跳梁小丑,经不住我几下的。”
佳芙原本七上八下的心反而舒缓下来,毕竟这不是她的幻觉,她半信半疑的点了点头,径直走向院门,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打斗声,还有男人痛苦的嚎叫,佳芙听得头皮发魔,大步流星的往院子里跑,这是幢三层小洋楼。

第二十五章 相救
直上直下,应该是很早之前的建筑风格,院子不大,大门锈迹斑斑,门是半开的,挂在门上的锁却是崭新的,院子里的杂草更是肆无忌惮,几乎连台阶的缝隙里也都开着五颜六色的小野花,院子里有两棵低矮,枝干扭曲,还布满坑坑洼洼痕迹的柿子树。
应该是被人用刀反复磨砺所形成的伤口,或许是房子的主人为了防止柿子树长得太高,四周的树干都吊着大大小小的石头,枝干向下生长,在两棵树之间还拴着一条绳子,上面挂着几件衣服,上面残留着大片大片被水很稀释过的血迹。
在窗台上还有一双球鞋,不远处还有口长满苔藓的水缸,边口也有深深浅浅的刮痕,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当作了磨刀石使作,水缸里臭气熏天,还漂浮着两条严重泛滥的鲫鱼,泛黑的水里游弋着数不清的虫子,推动着鲫鱼微微颤动,佳芙险些吐出来,不远处,还有一只半陷在泥土里的文胸,颜色凋零脱色,应该在这儿风吹雨打很久了,隐约还能看出原本大红的颜色,这儿诡异的就像一个被时间封印了很久的世界。
佳芙提心吊胆的走向衣服,她踮起脚尖,绳子挂得很高,佳芙一米六八,伸手都有些勉强,说明挂绳子的人至少在一米八左右,她闻了闻衣服,上面没有长时间暴晒的味道,也没有半湿半干的腥味,十有八九是在昨天才洗好的,因为今天太阳照射度并不大。
面料捏在手里很柔软,如果暴晒时间过长,面料就会发硬,这件衬衫看上去好像不像是市面上普通货,刚想拿下来看看什么牌子的,哪想窗台上的鞋子冷不丁的掉了下来,佳芙的神经本就紧绷到了极限,一惊一乍也在情理之中。
随后一只肥大的老鼠大摇大摆的从窗口跑了出来,硬是从一米多高的窗台上跳了下来,显然窗户里面有人,老鼠是受到惊吓才迫不得已往外跑,跌了个四脚朝天,哪想还没番过身逃跑,眼前忽然闪过一只半大的小野猫,在墙头上还纹丝不动的坐着小野猫的妈。
它一面双眼警惕的盯着小野猫和大老鼠的战况,一边虎视眈眈的盯着佳芙的一举一动,大老鼠仗着体格大,没几下就轻易甩脱了小野猫的撕咬,还连带着它翻了几滚,小野猫急得团团转,又不敢靠近佳芙,左老鼠就藏在佳芙后面的瓦砾的夹缝里。
大野猫尖利的叫了两声,全身的毛发竖立起来,奋不顾身的跳了下来,小野猫还是畏缩不前,佳芙往前动了一下,想要避开小野猫,哪想大野猫不分青红皂白就向她扑了过来,锋利的爪子仿佛刀子似的,立竿见影就在她手面上抓出两道血痕。
她惨叫一声,剧烈的疼痛也让她更清醒,捂着血淋淋的手,不由分说冲进屋里,小野猫撅着屁股,眼睛闪闪发亮,轮流抱着爪子,兴奋的在瓦砾的各个缝隙里掏来掏去,大野猫依旧纹丝不动的坐在旁边坚守,还不时堤防已经逃到屋子里的佳芙,她显然比大老鼠的危险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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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芙用纸巾将受伤的手包起来,隐约闻到空气里弥散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味,有长时间不见阳光的闷味,也有苔藓湿漉漉的腥气,墙面上应该是贴了墙纸上,斑驳了原本颜色,全是触目惊心的暗黑色霉斑,以及喜欢潮湿阴暗的爬行昆虫的尸体。
比如说只剩下黏在墙上的蜗牛壳,相连的部分隐约可以见到白色的粘液,佳芙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最恶心的是,房子里还有类似动物尸体腐烂的臭味,气味无孔不入,最后就是一缕在各式各样气味着挣扎求生的空气清新剂,被分解的香气变得面目全非,搅拌在一起就形成了令人作呕的臭气,熏得人无法呼吸。
佳芙心里的问好就更大了,儿子变成了植物人,又不是做了伤天害理,被警方全力通缉的杀人犯,为什么要藏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还真是与世隔绝,根本不符合人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那么糟糕恶劣的环境,即使是身体健康的人住得久了,多多少少也会生出几样毛病,何况是需要专业救治的植物人。
佳芙视线开始重影,两腿发软,头晕目眩,凌乱虚浮的脚步踩碎了落在地上的蜗牛壳,噼里啪啦,仿佛炸裂的火星子,她的脑袋沉甸甸的,稍稍摇晃,仿佛有秤砣在脑子里面一下接一下的用力的撞击脑壳。
疼痛难忍,她挣扎着站起来,一股诱人的肉香从前面的楼梯口飘飞出来,和她昨天晚上在厨房里闻到的味道一模一样,耳边又有一阵凄厉狗叫,还有水烧得滚开,热气咕嘟咕嘟顶着锅盖咔咔作响的撞击声。
她惊恐万状的扶着墙,视线模糊不清,斑驳陆离的楼梯在几翻重影后,变成了铺了红色地毯的木质楼梯,脱落的墙皮仿佛也在倒流的时间中逐渐回溯到原来精致漂亮的样子,细有金黄色图案的墙纸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佳芙反复揉了几下眼睛,纳闷儿自己怎么又回到了美优家。
地上又开始有了血,她开始叫唤小黄,但小黄却躲在角落里泪眼汪汪的呜咽,不管怎么叫就是不出来,厨房里烟雾缭绕,她摇摇晃晃的走了过去,斗牛犬断了鼻子的头从锅盖里伸了出来,爪子也奋力扒着锅边,想要从开水锅里爬出来,从缝隙里飞溅出来的水都是红色的。
斗牛的下颚忽然在挣扎中被锅盖刮掉了,软软的跌在钻台上,白森森的牙齿一颗颗的掉下来,佳芙越看越清晰,逃也似的往回跑,冰箱的冰冻层忽然传来急促而大力的敲打声,原本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黄此时此刻却不见了。
佳芙又跌跌爬爬的向冰霜走去,这个房子里果然藏了个想要害死人的鬼,千万不能再将小黄给冻死了,在她打开冰霜门的一刹那,一只苍白而布满血痕的手硬邦邦的从半天的门缝里摔出来。
佳芙跌坐在地上,眼泪断了线的珠子似的直拄下掉,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半天回不了神,身后传来小黄咬牙切齿的叫唤声,佳芙这才回过神,翻过身,爬着想往房间里逃,腿上猛地一凉,又被什么冷冰冰的东西紧紧抓住,表面冰冻的棱角扎进皮肤,细小而尖锐的疼由小转大,越来越强烈。
那只手也像是钳子似的越来越紧,也越来越冷,她回过头,看到一个身体卷曲的女孩儿侧身躺在下面的冰柜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看,佳芙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视线好像被控制住似的,怎么也移不开。
女孩的睫毛和眉毛上都结了一层白霜,面容扭曲而狰狞,身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痕,脖子和肩膀上的伤口很新鲜,想来她在被放入冰霜之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丧尽天良的暴打,血迹被冰霜凝固了,痛苦和绝望也凝固在了她的脸上和眼睛深处。
佳芙亲眼看到她那双凝固的眼睛眨了一下,随后又是一下,半张的嘴也松懈下来,还微微上翘,结在脸上厚厚的一层冰霜在表情肌肉的拉扯下大面积的断裂,就像被石头击碎的冰,在连续打击下土崩瓦解,女孩发出令人惊悚的叫声,从冰霜里慢条斯理的爬了出来,坚硬的手指从她的脚踝一路攀升到了小腿,尖锐的指甲仿佛锥子似的直往皮肤里扎。
佳芙抬起脚,猛地一下踢到她的脸上,咔嚓一声,她胳膊断了,从肩膀处硬生生的撕裂开来 ,断口处没有血,而是零零碎碎的雪花,那只扣在她小腿上的手还恐怖的扣在上面,她胡乱的用手拍开,惊慌失措的逃到房间里,她立刻将门反锁,又拖了把椅子抵在上面,她腿上布满了几处红里透青的淤痕,是那只冰手抓出来的痕迹。
她奋不顾身的跳到床上,用被子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就在她茫然失措,全身颤抖不止的时候,隐约听到床底下有人连续敲击床板的‘梆梆’声,一下又一下,又实又响,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仿佛晴天霹雳当头一击。
致命的恐惧和走投无路的绝望在清晰的敲击声中将她完全吞噬,又好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凉水,全身麻木,她嘴里默念连她自己也听不懂的咒语,想要用来斩妖除魔,化险为夷,床底下的声音越来越响,几乎要将整个床板掀开,佳芙裹着被子从床上滚了下来,脚下一滑,刚好摔到了地上。
她的脸刚好侧向床底下,一个血肉模糊,被挖去一只眼的男人正冲着她微笑,嘴里还不时吐着血,笑容越来越强,不时有血星子顺着急促的大笑飞溅出来,佳芙全身被被子死死的捆扎,丝毫动弹不得,男人迫不及待的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她全身的力气似乎都被跌宕起伏的喝道击散了,根本缕不成股,连动一动手指也做不到。
又像是被鬼压床,神智清晰,但身体却处于僵死状态,男人身上的血接连不断的滴到她脸上,伸出血淋淋的手,将她拖到了大厅,一顿拳打脚踢后,又用力的掐住她的脖子,突如其来的窒息和束手无策的反抗让佳芙仿佛是一条在沙滩上搁浅的鱼,在连续的暴晒下气若游丝。
就算有潮水及时将她卷入海里也无济于事,她的视线就像一豆随时都会熄灭的烛火,夜越来越暗,火光摇曳,光亮太小,驱散不了黑暗,就在她神志不清,视线就要被无边无际的暗夜完全吞噬时,一个脸上裹着白色纱布的人举着木棍,在她垂死挣扎的视线中踉踉跄跄的抢入进来,掐在她脖子上的手随着男人猝不及防的惊呼声而松开了。
佳芙有气无力的躺在地上,视线的光亮被及时的救助守住了,却还是摇摇欲灭,她看到戴头盔的男人背着一个穿着病号服的人从楼梯上摇摇晃晃的走下来,佳芙又被刚才救她的那个人拖到了沙发后面,又将身上的衣服脱下,盖在她身上,佳芙此时此刻就像一个活死人,她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听不到。
视线里交杂了很多凌乱的身影,戴头盔的人被人打倒了,后背上背的人也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她的眼睛里浸了血,视线变成了红色,她看到了据说跆拳道练到七段的美优,她被戴头盔的人抓住头发,拉扯着她一下又一下的撞向墙。
佳芙看到她摔倒在地后,又手脚并用的爬向那个横卧在楼梯上的人,头盔男抓住她的双腿,猛地往后一扯,她又冷不丁的从楼梯上被扯了下来,刚好摸到一把刀,戴头盔的男人再次向她施暴,随后身体猛地向后倒去,应该是被美优的刀伤到了,美优再次手忙脚乱的爬上楼梯,男人手里拧着一个类似啤酒瓶的东西紧跟其后。
佳芙遍体鳞伤,漫入眼里的血混合着血水,让她的视线越来越模糊,仿佛被搅浑的泥水,最后只能勉强看到模糊不清的轮廓,她不知道是美优还是从头盔男人身上摔下来的那个男人从楼梯上滚了下来,还有四分五裂的啤酒瓶。
很显然,头盔男应该就是美优所说的那个想要害她的人,他还想来加害她的表哥,美优几乎是奔着同归于尽的决定和他搏斗,那个先前救她的那个人想来也是来保护美优的,如果他和头盔男是一伙的,又怎么会在千钧一发之际出手救她?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她的眼睛彻底看不见了,耳朵连嗡嗡的声响也没有,她觉得整个人飘飘忽忽的,又像是被卷入漩涡,打着旋往深渊里摔,最后神智消失,血糊糊的光影也在亮了一下之后熄灭了,彻底陷入了黑暗。
佳芙醒过来时,已是一个星期天之后的事,她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只知道这儿很安静,还有消毒水的味道,应该是在医院,但为什么那么安静?几乎万籁俱寂,仿佛被囚禁在深不见底的深渊。
她眼睛看不见,想用手去揉眼睛,但两只手却被布带结结实实的绑在床沿的两边,她用力挣扎着身体,她恢复了听觉,那么大的动静却没有回音,房间应该不大,外面还有淡淡的咸腥气。
隐约的,还有窗帘被风吹得呼呼作响的声音,隐约的,还有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声音很细碎,说明浪头不高,差不多退朝了,因为她陆陆续续的听到很多人欢呼嬉戏,没有人会傻到在涨潮的时候自寻死路,声音原本很喧闹,但被海风吹得很凌乱,传到她耳朵里时却已所剩无几。

第二十六章 南亮
“别动!”这时一个声音嘶哑的声音从门口由远至近的传了过来,那人的声音一高一低,应该是腿受伤了,佳芙停止挣扎,脚步声从她床头经过,慢慢的走近窗口,猎猎作响的窗帘停止飘动,窗户关得很轻,佳芙眼睛又疼又氧,眼泪漫出后,仿佛揉了沙子似的更加难受,好像还有很多虫子在眼睛里爬来爬去,痒痒的厉害,她恨不得要将眼睛抠下来揉揉,男人的声音变得急切,“别动,这样对你没好处,你的眼睛感染了细菌,很严重,不能用手揉!会让伤势雪上加霜的,过几天就好了!听话!”
“你···你是谁?我没钱的,家里穿得叮当响,不信你去打听打听!求你放了我!我马上就要开学了,我还要读大学!你告诉我,我在这儿睡了多久?”
“一个星期了,如果你不配合我,我保证你三十天也回不去!”
“你绑我不是为了钱,那是为了什么?我长成这样你还绑我,你眼瞎了?我还有很多传染病!求你大发慈悲放了我!”
对方没说话,她的下巴被按住,随后眼睛里被连续滴入几滴冷冰冰的液体,仿佛羽毛似的,刮在皮球上来回磨蹭,本来就痒得要命,现在就更痒了,她下意识的晃着脑袋,想要将眼里滴入的液体晃出去。
她的脸被那双温热而有力的手掌固定住,半分也挣不脱,佳芙歪过脸就咬住他的手指,清晰听到他倒吸凉气的声音,还好麻酥酥的不适感很快就过去了,眼睛也没刚才那么痒,佳芙察觉到对方并无恶意,七上八下的心也逐渐放松,黑暗从来都是加剧恐惧变本加厉的佐料,处于陌生的空间,身体又受到筋骨,再加上黑暗无声的控告,再冷静的人也会陷入如履薄冰的恐惧里惶惶不可终日。
冷静是一个种体现睿智的综合素质,浑浊的水,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沉淀杂质,变得清明剔透,佳芙的嗅觉很敏感,虽然空气中有刺鼻而浓烈的消毒水味,但她还是察觉到那天盖在她身上的外套和留在她脸上的气味极其相似,美优怎么样了?
“是你救了我?你的腿也是被那个戴头盔的人打伤的?”佳芙经过前思后想,能在看不见的情况下,用这么温和的语气向他询问伤情,这个过程,她用了几乎一晚上,已经是第二天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该怎么称呼你?家人都叫我小芙,美优也这么叫我,出水芙·····芙蓉面包的芙。”
“南亮。”言简意赅。
“美优怎么了?她现在在哪儿?还好么?她表哥呢?那个戴头盔的人有没有被警察抓起来?”佳芙急促的问,男人没有回答,应该打开了笔记本,因为佳芙听到敲键盘的声音,很快就有声音传出,他调大了声音,随后就离开了房间,仿佛即将播报的消息里有他不能承受的悲痛,佳芙要不是听了这则新闻,直到现在她还以为美优是个在读新闻系的大三学生。
美优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在这个城市孑然一身也是真的,和佳芙从她那儿听来的消息也没半点出入,她姑姑也的的确确有个变成植物人的儿子,警方从她姑姑那儿获悉,他儿子是出了严重车祸才变成了植物人,但还有得救。
她姑姑深受打击,差点诱发了心肌梗塞,家里还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姑姑是背着她将儿子送入一家很出名的大医院接受治疗,在儿子没醒来之前,美优的姑姑就封锁了消息,外孙是老太太的命根子。
他要是出了三长两短,老太太这么大岁数,本来就有一身七大八小的毛病,一旦走漏消息,传到老太太那儿,不管儿子是否能醒来,老太太肯定是活不成了,美优的姑姑的确是个善解人意,用心良苦的好母亲,寻常人很难做到,一个人默默背负所有悲苦,但她却用自己的博爱和做到了。
美优是她的侄女没错,却是被冻死在冰箱里的那位女孩,已经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一个月前的今天是她最后一次回家,然后就从这个世上永远消失了,杀她的凶手就是冒名顶替她的二十二岁女孩贾小惠,她有严重的偏执性精神病,没人知道她家在哪儿,父母是谁,在哪里上过学,又是谁的女朋友。
那幢废弃的小洋楼就是她之前暂住的地方,她在一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崴了脚的美优,喜欢上她身上的那套学生装,之后就在暗中偷偷跟踪她,由于美优是一个人住,贾小惠就隔三差五就潜入她家,又喜欢上她家富丽堂皇的装饰,也发现了她的秘密,美优在外人眼里是个拥有独立个性却又乖巧可爱的女孩,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有很多热烈的追求者。
但她从未正面回应过任何一个男孩,那么漂亮靓丽的女生总是对靠近他的男生退避三舍,嫉妒她的女生就说她有不可告人的隐疾,本来是个男生,后来做过变性手术才变成了女人,害怕和男生交往后会原形毕露,还有人说她是同性恋。
对她望尘莫及的男生却认为她是雪山上神圣不可侵犯的白莲花,她父母都是从事地质检测工作的,长年累月不在家,就连逢年过节也是难得回来一次,在美优十一岁时,父母曾生下了一个男孩,美优从小就很少体验到父母的关爱。
但弟弟的出生却得到了父母前所未有的关注,美优在十一岁之前,从记事起,和父母相处的次数屈指可数,她看到父母抱着弟弟合不拢嘴,好像这才是他们想要的孩子,他们真正的孩子,父母在她十一年的岁月中扮演着苍白无力的路人甲角色,她将他们视为生命,渴求父爱母爱,他们却对她视而不见,父母从她身上空出十一年的疼爱,似乎都倾注在了这个幸运儿身上,奶奶离世,他们远在千里之外的戈壁滩。
家里和她相依为命的佣人去世时,给他们打电话,他们的电话在一个月内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美优在医院里抱着奶奶的尸体三个多小时才撒手,那年她八岁,佣人死的时候,她又抱着她三小时,没有人知道她在这前面六个小时里经历了多么残忍的生死离别,奶奶是父母,佣人也是父母,但真正的父母却只是弟弟一个人的,所以,在弟弟满月的那天晚上,爸爸喝多了,早早就睡着了。
妈妈让她照顾好弟弟,她去外面给弟弟多买几身衣服,美优的母亲,从小到大几乎就没给她买过衣服,妈妈走后,她就将弟弟放进了冰箱的冰冻层,她躲在房间里,隐约听到弟弟在冰箱里微乎其微的哭声,她始终无动于衷,还优雅的弹起了钢琴来掩盖内心的挣扎。
这么做不对,父母会伤心,她心里其实是知道的,但她太想拥有父母的爱,她得不到的,别人却轻而易举的霸占了,她从愤愤不平的欲望中看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的魔鬼。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妈妈是哼着轻快的歌回来的,美优是出于报复才冻死了弟弟,她妈妈在看到弟弟完全僵硬的尸体时,疯狂的打她,母亲说恨她,让她去死,这辈子都不要再看到她这个杀人凶手,父亲也恨她,恨她心狠手辣,两个人就走了,之后全都死在了工作岗位上,就像当初发誓的那样决绝,再也不想见她,也再也见不了了,留给她的,还是这幢从小就陪伴她长大的房子。
孤独无处不在,她听说午夜十二点盯着镜子看,就能看到最真实的自己,她在镜子前点了蜡烛,看着镜子里那张恬静温和,洁白无瑕的自己,很多人都是越看越害怕,可她怎么也看不到最真实的自己,应该是那种恐怖电影中青面獠牙,面目全非的那种女鬼样子。
她就对着镜子,一刀一刀的割着自己的皮肤,看到皮开肉绽的自己,她负债累累的心,仿佛一下子就轻松了,只有生不如死的痛苦才能转移她的注意力,自虐也就慢慢成了她释放自己,寻找内心快感的方式。
美优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就开始害怕男生,每一个男生都是从幼小的婴儿一天天长大的,看到他们,她脑海里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被自己亲手放进冰箱,小手还紧紧抓住她的袖子,最后还是被活活冻死的弟弟。
从初中开始,她就加入了施虐者俱乐部,美优痛恨自己在弟弟满月那天对他犯下的滔天大罪,她不再怜惜自己,或者不再把自己当作人,她在俱乐部里充当奴隶,被变态又残忍的男人折磨,暴打甚至是惨无人道的凌辱,把自己当作牲畜,任人践踏。
但是在外人面前,没人知道她眉清目秀的面容下掩藏了多低贱而肮脏的灵魂,不仅如此,她私下里还参与了援交,警方在她的私人微信上找到了她这些年来和形形色色男人有过不正当关系的证据,这是她的罪证,也是她自我救赎的方式。
她想向父母证明自己错了,但一切都随着他们的去世而永远来不及了,弟弟的罪还没赎清,对父母的亏欠更加汹涌澎湃,她只有狠狠的惩罚自己才能得到些许的宽慰,情愿做一辈子的行尸走肉,自甘堕落的活下去。
所以,她将这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全都无巨细的保存下来,如果要让全世界人来羞辱她,才能找到重生之道,她愿意站在这惊世骇俗的浪尖之上,而且她的服务对象一般都是上了年纪或脾气暴躁,喜欢动手动脚的中年男人,越丑越好,这和她不堪入目的灵魂很般配。
在美优的右脚上还系了根红丝带,在那处破房子里,警方还找出另一具男性尸体,就是前阵子造成轰动的绑架案主谋,他的脚上也系着一根和美优一模一样的红丝带,在现场找到的证据表明,是贾小惠杀了美优,又钟情于她的身份,享受有处像皇宫似的大房子。
她很快进入美优的角色,也坚信不疑的认为自己就是美优,承载了美优的一切习性,包括和不三不四的男人乱搞男女关系,也加入受虐俱乐部,她憎恨一切懦弱和困兽犹斗的绝望,那天被她煮死的狗是她从邻居那儿偷来的。
她是不会伤害自己的东西,将煮好的狗肉全都绊进了狗粮,狗最爱吃肉,只要是肉,只要好吃,自然是不会介意这是自己的同类,牲畜就是牲畜,就算告诉它们,它们还会照吃不误。
根据警方找到的线索,美优极有可能也是这起绑架案的案犯之一,和死去的男人有过暧昧关系,男人的手机里有他们亲密无间的合影以及每天多达二十多次的通话记录,暧昧短信更是不堪入目,在短信上还有他们商定绑架的细节,最后拿到了五百万美金后,这两人反目成仇,男的知道她精神不正常,想要独吞赎金远走高飞。
结果却被贾小惠抢先一步给灭了口,被绑的人质见过她的脸,获救后,又想方设法又将他从医院偷了出来,却死在了半路上,他的腿上也被系了一根沾了血的红丝带,这是贾小惠特有的杀人手法,她将杀死的人当作了艺术品,系上精致而鲜艳的蝴蝶结。
警方掘地三尺,又在地下室挖到了一具早已变成骸骨的尸体,经过尸检,是位男性,死亡时间超过十年,大概在四十岁左右,在他的脚上,缠着两圈铁丝,经过鉴定,竟然是十年前下班回家就莫名失的龙辉公司董事长林家堂,也是林语涛的亲生父亲。
警方还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只摩托车头盔,是一个叫许某的人留下的,他和美优的案子无关,但死去的男人却是大他十多岁的新哥哥许某某,他怀疑哥哥的突然失踪可能和美优有关,就在暗中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最后尾随到了早就荒废的小洋楼,结果阴差阳错的又救下两个人,一个是佳芙,另一个则是在同一起绑架中的唯一幸存者。
贾小惠在警察来之前自杀了,她还别出心裁的在自己的脚上也系了朵红丝带,美优的姑姑哭得伤心欲绝,惨死的儿子面目全非,为了保护受害者,视频内容只提供了凶手的信息,但贾小惠的名字是假的,警方也查不到她的真实姓名,就连人像信息库里也找不到和她相似的人,或许连这张脸也是假的,就像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外星人。
她是先自杀再给自己系上红丝带,还是先系上红丝带然后才自杀的,她死了,这起给警方造成巨大压力的绑架案破了,还连带着找到了失踪十年的林家堂,他只剩下一把骨头,缺失了一条右胳膊,伤口齐整,是被人用快刀直接砍下来的。
据林家堂的老婆讲述,林家堂患有严重的哮喘,还有严重的花粉过敏,发病时要是不用喷雾缓解,很容易造成窒息死亡,两件案子就这样以出乎意料的方式结束了,虽然还有疑点,却又找不出确切的证据来推翻结论,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林家堂的尸骸被火化了,就算有问题,没了尸骸,死无对证。
美优姑姑的儿子也在第二天出殡,案子也板上钉钉,再无翻案的可能,美优是个黑户,没人知道她是谁,也没人来认领,最后还是美优那位宅心仁厚的姑姑出钱出面,将她的尸体火化了。
以德报怨,还贴心的给她买了块墓地,总不至生前无家可归,最后还死无葬身之地,她几乎成了好母亲的代言人,她的平易近人和慈悲为怀,也被人歌颂和津津乐道,成了明星,引起不少轰动。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第二十七章 相思
“南亮,你在么?”佳芙只要一想起美优,就会克制不住的想起那天晚上凶残而惊魂的一幕,“我不要一个人,你在哪儿?”
“别害怕,在这儿没人能伤害得了你,一切都过去了。”南亮的声音缓缓的传来,还是很嘶哑,却很悲伤,佳芙看不到,双手还是被牢牢的绑在床沿上,“那天,那天我明明记得和她一起去郊外的洋楼的,怎么会····我的头好痛,好像有许许多多的虫子在脑仁里钻来拱去。”
“你是不是吃了那瓶药?就是红色药丸的那种?”
“是她给我的,说是可以治疗失眠,吃了就不会做恶梦了。”
“那种药不是给一般失眠的人吃的专用药,健康的人吃多了会产生严重幻觉,是贾小惠给我的么?就是冒充美优的那个杀人凶手。”南亮用温热的毛巾轻轻擦拭着她的手面,每一根手指都仔细的擦过,连指根也不会漏掉,留下湿漉漉的水印,淡淡的,很像他的用心,最后又轻轻的拭去她额头上细小而涔涔的冷汗,佳芙忽然语气惊悚的说:“那我会不会疯掉,变得她那样的疯子?”
“不会,你吃得很少,她可能早就给你下药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你看到的虽然是幻觉,变幻的只是地点,但看到的·····好了,以前的事不要追究了,警察了解过你的情况,你是受了贾小惠的蛊惑,和这起案子毫无关联。”
南亮的语气总是带着一丝丝窒息的痛,好像快要喘不过气,“她把你骗过去,其实是想杀你的,还好你福大命大,硬是逃过了一劫,你在这儿什么都不用想,当务之急是将眼睛养好,医生说过,你的眼睛没什么大问题,只要休养得当,总会重现光明的。”
“你是美优····我是说真正的那个美优,你过生日的时候,她还送给你一块手表?你到底是谁?和边延谦是什么关系?那块刻有他名字的手表又怎么会落在她手上,他去了哪儿!你告诉我好不好?我很担心他。”佳芙几乎哀求的说,她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死去的那个人就是边延谦,南亮的手明显颤栗了一下,“我不认识他!”
“你说谎!那你那天晚上为什么要拼命救他?”
“他早就死了,用不着我去救,那天我是听到呼救声才进去救人的,换了任何人都会这么做,所以,你用不着这么惊讶,还有,你怎么确定死去的那个人就是你想要找的人?”
“很多细节细细想下来,就是有点巧合,而且也绝对不可能是他,我和他在枣子林朝夕相处了十几天,他又怎么会突然莫名其妙的变成植物人,是我吃错药了,还真是吃错了药,怎么连这么简单的事也想不通,对,他一定还活着,而且还活得好好的。”佳芙不禁松了口气,“人就是这样,心里只要在意一个人,就会下意识的将他和任何相似的东西联系到一起,是我搞错了,我怎么能这么咒他呢!南亮,谢谢你,对了,你的脸怎么了?为什么要缠着纱布?”
“家里失了火,脸被烧伤了。”
“哦,那一定很痛对不对?哎,我说的这是什么傻话,当然会很痛了,那我们一起加油,延谦还没找到,我不能放弃,为了他,再苦再难我也要坚持下去。”
佳芙似乎找到坚持下去的勇气,语气也变得轻松,揪着布条的手,不再反抗,顺从而温和,“他的样子,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记忆里根深蒂固,不管过多久都不会褪色,延谦是我见过最好的人,长的漂亮,字写得也很漂亮,他不会说话,想说的话都会通过书写的方式写在笔记本上,他认真的样子·····他的睫毛很长,比我的还长,他干活的时候总是聚精会神,被人偷看了都不知道,以前一直想着怎么将书念好,怎么考上大学,除了读书还是读书,从未想过除了读书之外的事,后来遇到了他,这才发现这个世上还有另一个比用功读书更值得用功的事,南亮,你有喜欢的人么?”
“嗯。”
“那她喜欢你么?”
“应该喜欢吧!”
“那她知道么?”
“如果他这辈子都不会出现,或者再也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样子,你会怎么办?”
“他的样子,我怎么会认不出呢?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在你的潜意识里就会烙下和这个人息息相关的特性,只要他还活着,我总有办法将他从茫茫人海里找出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延谦他····他不会无缘无故丢下我一走了之,一定是遇到什么事,因为他之前也经历了一次绑架,我很害怕又被人给绑走了,还在我的眼皮底下。”
佳芙脸上和手上被毛巾擦过的地方凉凉的,“当时我要是在外面陪他就好了,为了给他买一杯卖茶喝,却把他给弄丢了,还碰上了冒充美优的贾小惠,引来那么多的麻烦,眼睛还看不见了,真是得不偿失,所以在没找到他之前,我不会再喝奶茶,就算渴死了也不行,延谦他·····以前气他欺骗我,故意瞒着自己可以说话的事,我不是那种话多的人,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什么事都想说给他听,就连再简单不过的小事也想和他一起分享。”
南亮一直沉默不语,将毛巾搭在脸盆边上,看着她不再反抗,为了喜欢的人鼓起勇气的样子,眼里有欣慰,也有难过,佳芙对边延谦没有埋怨,只有愈演愈烈的思恋,“我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为了谁奋不顾身,以前我最瞧不起那些为了喜欢的人要死要活的俗人,觉得这些人都是无病呻吟的文艺腔,等轮到自己才恍然大悟,这是一种再傻也想坚持到底的幸福,咦,你怎么不说话?”
“没什么好说的。”南亮的语气里流露出几分气馁,佳芙的手指轻轻的磨蹭着床沿,和她的心情一样轻松而愉悦,“圣人需要清心寡欲,只要一个单薄的灵魂就够了,要是没有遇到他,单薄的灵魂刚好可以轻装上阵,延谦挺厉害,改变了我的世界观,身在红尘,圣人总归是异类,我不是入乡随俗,做个俗人,而且做个俗人也没什么不好?你觉得呢!”
“你和他也这样说话?”
“如果不提他,我和你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我们素不相识,你虽然救了我,但我们毕竟从未见过,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眼睛又看不见,想来前两天应该给你造成很大的困扰,脾气那么暴躁,就是家人也未必容忍得了,还有,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或者说,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我可不相信你是觉得我可怜才收留我的,还给我治眼睛。”
“不是可怜,是同病相怜,我伤了脸,你伤了眼,我一个人在这儿也挺孤独的,帮你,不过是给自己找点事做,我又不是慈善大使,有你陪我说说话也挺好,至少不用那么孤单了,医生说你的眼睛还需要一个星期左右休养,明天就能解开带子,眼睛蒙上纱布,我可以用轮椅将你推出去吹吹风,老躺在床上也很难受。”
南亮的话说得一气呵成,仿佛早就预料到她会这么问,所以早早就准备好了答案,佳芙兴奋的点点头,“真的么,太好了,我的后背都快磨出厚厚的一层茧子了,要是早点将我推出去透透气,就是把我的双手反剪了也没关系,那你得说话算话,不许骗我,要拉钩,你的小指呢?快点和我拉钩!”
“说到做到,不骗你。”
“我知道你不会骗我,这是个仪式,虽然说你是因为害怕孤独才在我身上大发善心的,但我还是很感谢你,不管怎么说,你是个好人,拉钩结盟的确是小孩子才会有的天真,但天真代表真心,你会不会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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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芙也觉得自己变得幼稚的可笑,却乐此不疲,“女孩子不管清高还是低俗,其实对这个都没什么抵抗力,你不是有喜欢的人么?你也可以这样哄她开心,延轩要是这样和我拉钩,尤其是第一次,有可能会记住一辈子的,信我的没错。”
南亮看着她的小指,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佳芙半天得不到回应,循循善诱开导他,“幼稚是回归童真,偶尔一下也无伤大雅,又不是天天让你这样,有了这次经验,你在向你喜欢的人提出这个请求时,不就可以熟能生巧?笨手笨脚会让你的形象大打折扣的,能高雅到高处不胜寒,也能低俗到与民同乐,这才是好男人的最佳标配,我觉得延谦就是这样完美的人,他要是提出这种要求,我一点都不会奇怪。”
“他真有那么好么?”南亮将手松开又收紧,犹豫不定,佳芙笑,“这不是好与不好的事,喜欢就是喜欢,和这些无关,其实我是遇到他之后,才在性格上慢慢有所改变,看上去像个正儿八经的女生,我不确定他喜不喜欢我,但我会努力靠近他喜欢的类型,之前和他在林子里干活时,我总会胡思乱想,以后不要读书了,干脆和他呆在园子里一辈子,美好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还真是白驹过隙,时间都不够用的,他去摘枣子,到了饭点,我给他送饭,忽然有种家的感觉,不管怎样,我都会等他,哪怕是一年,两年,五年,就算是十年,我也会等他回来。”
“会回来的!一定!”南亮终于伸出小指头,轻柔的勾上她的小指,佳芙用力的收紧,“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南亮总会在清晨用轮椅将她推出去散步,眼睛上蒙着纱布,防止灰尘跑进去,每天都要往眼里滴好几种药水,有种药水很痒,南亮总会提前按住她的胳膊,佳芙实在忍受不了时,就会耍赖似的将脸往他肩膀上蹭。
结果药水都蹭到他的衣服上,后来只能从后面圈住她的胳膊,佳芙心心念念想的全是边延谦,两个同病相怜的人相互照顾也是应该的,即使有点肢体上的亲密,却也没有特别的意思,单纯的只是为了能够尽快康复。
佳芙从未将类似的暧昧放到心里,反而为他的面面俱到的体贴心存感激,而且眼睛又看不见,唯一的好感就是他的手,和边延谦一样细长而柔软,无意中碰到,难免会触景生情,心潮起伏,却也是因为边延谦的缘故。
本来说好是一个星期的,最后拖拖拉拉两个星期才逐渐恢复视力,医生拆开佳芙眼睛上的纱布,当第一缕光线撞进她的眼里,由弱变强,过了几分钟才逐渐适应,她顺着那条南亮每天都会推着她出去的小路,又找到他陪了她十几天的房间。
是幢海景别墅,离海滩不是很远,站在窗口就能看到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的海滩,还有碧蓝的大海,一层层的海浪像是仙女飘飞的裙摆,前仆后继的往沙滩上冲击,窗帘的颜色是她最喜欢的冰蓝色。
窗台上还放了一束深红色的蔷薇花,藤条上还有细小的刺,红绿相间,在素色的花瓶里特别耀眼,在白海滩的衬托下就越发赖看了,每一种花都有各自不同的话语,佳芙不知道南亮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和玫瑰相似却又没有玫瑰高贵的蔷薇花,还那么红艳。
“陈小姐,这是南先生让我转交给你的,还说他有事先走了,这是医生开的药,得按时服用,在半年之内千万不要用眼过度,累了就闭目休息一下,眼睛受过伤,千万要保护好,要是再出问题,可能就要真失明了,你的医药费,南先生在离开之前就已经提前给你结清了,还有,这是你回去的机票,一路顺风。”
护士一脸羡慕的将袋子和一包沉甸甸的信封递给她,这样的运气可不是人人都能碰上的,佳芙回到房间,里面只有一则短短的字条:这是你该得的,不用感谢,后会有期。
信封里塞了整整一万块,佳芙的确很需要钱,但这样的方式让她真成了他消遣寂寞的陪聊,这是她的话务费,免不得有些气愤,却又没有骨气将信封里的钱再砸回去,况且只知道他的名字,连他家住哪儿都不知道。
佳芙知道他是真心想帮他的,这笔钱或许是他变相的资助,佳芙没想到会到海南,听到这两个字,她不由自主的想起和边延谦吃完饭,坐在枣子树底下晒月亮的情景,她问他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他没用笔写,而是用生涩而干哑的声音说出和海南相似的音节。
这个地方要不是他家,要不对他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所以才会一反常态的亲自说出这两个字,没想到她却来了,开学在即,她当天下午就乘坐班机回去学校了,顺利交了学费,就连下学期的生活费也绰绰有余,自己留下两千块,将剩下的钱都交给了小姨。

第二十七章 生病
佳芙眼睛上蒙着布,不知道自己被带去了哪里,屋子里的光线很暗,窗户和门口都被用木板严严实实的封住,阳光从木板细小的缝隙里折射进来,在坑坑洼洼的地板上投下缝隙扭曲的光影,光柱中翻腾着肉眼平时看不到的颗粒微尘。
屋子的空间不大,阴暗潮湿,墙皮早已脱落,斑驳陆离,暗红色的砖头在凹凸不平的墙皮下面参差不齐,空气里弥散着苔藓植物特有的腥气,墙角还有几个被绿色苔藓吞噬的破碗,隐约露出长时间被灰尘和湿气腐蚀的暗灰色断口。
佳芙脑袋昏沉沉的,她记得自己被一个中年女人不分青红皂白的打了一耳光,还骂她害死了她的儿子,随后就被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强行架进了车里,再之后,有人扒开她的嘴,往她嘴里塞了颗药,又灌了水,醒来时就发现自己被人囚禁在这个看上去至少荒废十多年的破屋子里。
附近一定长了很多野草,又是荒废的屋子,她多半是被那个中年女人扔到荒郊野外自生自灭的,没有吃的,又出不去,暴尸荒野,这个女人也太恶毒了,看上去雍容华贵,很有名望和教养的样子,怎么会做出这么令人发指的事?但她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害死了她的儿子。
佳芙的胳膊上被蚊虫咬出大大小小的红疙瘩,不抓又痒,抓了又破,蚊虫前仆后继的往她身上叮,她都顾不上害怕,噼里啪啦拍打着无孔不入的蚊子,这时,她忽然停了下来,蹑手蹑脚的爬到门口,透过细小的门缝,她隐约看到一个黑衣黑裤,头上还戴着头盔的人提着一个方便袋从半人高的杂草后面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
个子高高瘦瘦的,从身形上看不出男女,深一脚浅一脚,袋子在重心不稳的晃悠中发出刺拉拉的声音,佳芙随手捡起墙角的半块砖头,屏气凝神,只要对方开门,以她现在的角度,可以准确无误的砸晕他。
然而让她百思不解的是,戴头盔的人只在门口站了五六秒,随后不假思索的就往右转身,方便袋在巨大的身体转动中撞到了腿上,袋子里应该装了很多易拉罐,相互碰撞摩擦的声音很脆,没有液体沉甸甸的闷响,难道对方是个以捡垃圾为生的乞丐?但为什么大白天还要戴头盔?
佳芙听得清楚,隔壁似乎还有个房间,因为她听到钥匙在钥匙孔里转动的声音,那人似乎有点着急,连转了几下都没打开,最后用力的拍打几下才将锁打开,还有门板吱呀作响的开门声,佳芙的耳朵帖在墙皮脱落较为严重的地方,隔壁清晰的传来电视收不到信号的兹兹声。
大概持续了半分钟后,隔壁清晰的传来体育赛事节目,从解说员慷慨激昂的解说中,还有球迷热血沸腾,一波强过一波的尖叫声中可以得出这是一场很重要的足球比赛,佳芙对足球了解的不多,解说员的声音也过于激动,几乎到了口齿不清的地步。
或许是那人支持的球队输了,而且还一败涂地,隔壁传来一阵激烈的摔打声,还不停的用脚踩踏易拉罐,佳芙吓得毛骨悚然,浑身颤抖,半张着嘴,这样心惊胆战的情景她曾在十年前经历过,十年了,好不容易才淡化的恶梦,现在又以另一个方式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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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芙的手紧紧的抓住松散而潮湿的泥里,全身的筋骨都在不受抽搐的搐动,牙齿和牙齿,忍不住发出互相撞击的声音,她没想到这次海南之行给自己带来的却是灭顶之灾,隔壁换了台,是音乐频道。
声音开得很大,是一首英文歌,音乐动感火爆,震耳欲聋,仿佛地面都在随着激烈的节奏颤动,几乎将隔壁摔摔打打,翻箱倒柜的声音掩盖了,佳芙双手捂着耳朵,还好没一会儿,隔壁换了台,电视重新换了台,声音也调小了,还是跌宕起伏的欢呼声,这次是网球赛,现场助阵的球迷相对文雅许多,只是吹口哨的声音比较杂乱,取代了声嘶力竭的呐喊。
佳芙再次将耳朵贴到原来的地方,隐约听到隔壁传来手指连续敲击桌面的声音,这是一种节奏很快的马蹄声,半个小时后,电视又换了台,这次是午间新闻,应该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午间新闻的播放时间一般都会在这个点,前后不会相差太大,佳芙聚精会神的听着从隔壁传来的各种声音,墙面破损的很厉害,难免会有一些不易察觉的细缝,她敏锐的察觉到有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从墙体丝丝缕缕的穿透过来。
很快,播报员用标准的普通话播报了一则法制新闻,十年前的一起连环杀人案以红丝带为主要杀人标记的案子终于有了新的线索,凶手每次作案,都会在死者脚上系上一朵精致漂亮的红丝带,作案时,会以黑衣黑裤,头戴头盔为主要特征,五天前,远在非洲发生的一起凶杀案,死者是名三十岁的女性,身中六刀,最致命的一刀是割破了脖子上的大动脉,失血过多而造成的休克死亡,在与未婚夫订婚第二天便远赴非洲工作。
而受害者的老板刚好在十年前也遭遇了绑架,还有个弟弟,在绑架中被凶手残忍杀害,十年前在案发现场发现了黑头盔,警方认定贾某某和许某某联手策划了这起绑架案,而贾某某患有严重的偏执性精神病,从现场收集的证据来看,她与另一名同犯反目成仇,最后为了霸占赎金而自相残杀,许某某的脚上被她系上了标志性的红丝带。
而她自尽时,也在自己的脚上系上了红丝带,在案发现场意外挖掘出来的一具男性尸骸已确定为龙辉公司董事长林家堂,他的脚上缠着一圈怪异的铁丝,经过法医不懈努力,最终得出缠在林家堂脚上的铁丝原本还缠着红丝带。
十年的时间足够让缠裹在铁丝上的红丝带腐烂脱落,消失殆尽,这个发现,足以推翻贾某某就是红丝带系列杀人犯的主谋,毕竟按她当时的年龄推断,她没有能力在十岁左右将一个身体魁梧高大的男人杀害,而且她的过去甚至是生辰八字都是空白的,这个女人仿佛是凭空变出来的,却也充满一切可能。
当年站出来原谅杀害自己儿子凶手的母亲以德报怨,还为贾某某买了墓地,让她长眠在如今每平二万三的墓园里得以安息,那儿上风上水,寸土寸金,一般人工薪阶层都进不去,最引人关注的除了死者脚上精致的红丝带,而是死者和十年前死在荒废洋楼里的林家堂是父女关系。
两人脚上都系着红丝带,又都客死异乡,这世上很多的机缘巧合并非由机缘触发的巧合,而是有人暗中用别有用心而刻意促成的巧合,这给警方造成很大的压力,而且十年前的案子结束的过于仓促,疑点重重,漏洞百出。
很多证据甚至是牵强到了荒唐,和犯罪嫌疑人无法对号入座,警方在现场找到的证据不仅集中,还有明显的针对性,好像有条无形的线故意引导警方侦探视线,每一个至关重要的证据就变成了负责整个案子承上启下的伏笔,与其说最终得出的结论,还不如说是得出某个别有用心的人早就预设好的结果,不管这个案子怎么查,都逃不了预设好的范畴,旧案重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警方当年不负责任的办案态度,难免会被扣上敷衍了事,欲盖弥彰的嫌疑。
十年前的案子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每个市民都有说话权,但是用游行抗议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某项被侵害被剥夺的权利却是犯法的,互联网却是一个利用舆论为自己,为别人争取说话权的载体,人人都有说话权,红丝带的案子一出,网上就开始炸开锅了闹得沸沸扬扬。
网络就是个人人都能参与,什么人都有的大杂烩,什么三教九流,什么牛鬼蛇神,躲在屏幕后面,用键盘充当起了为民除害的角色,为这个邪恶而遍布各个不公平规则的世界主持公道,惩恶扬善。
有很多不怕事大更不怕死的网友在各大网站热帖向警方投案自首,义正言辞的说自己就是十年前那个臭名昭彰,恶贯满盈的变态杀手,快点将他抓起来,赐他一针安乐死,如果不把他抓起来,他还要继续匡扶正义,解救那些陷在痛苦中不堪重负,需要用死亡来才能真正释放自己灵魂的迷途羔羊。
他们俨然成了人性的救世主,还有网友询问用什么方式才能让凶手在息的尸体上系上一朵漂亮的红丝带,众说纷纭,本就复杂离奇的案件,变得更加光怪陆离,变得更加神秘,再加上最关键的几个人都已被火化,死无对证。
林语涛死在了非洲,新闻中虽然用某某替代了她的真名,但她还是推测出那个人就是她,怎么会这样?和她坐在咖啡店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她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死了?难道是隔壁那个戴头盔的人干的?佳芙忽然觉得隔壁的人似乎并不知道她在这儿关着,将她囚禁在这儿的人似乎也不知道隔壁还住了个戴头盔的变态,这是纯粹的巧合还是另一种别有用心的安排?
隔壁的电视好像关了,又传来开门的吱呀呀,佳芙又将放下的砖头捡起来,戴头盔的人往她这边来了,站在门口上下打量了一阵,好像不记得自己将门窗都严严实实的钉起来,随后又急匆匆的走开,回来时,手上拿了把铁锤,在门板上噼里啪啦的乱敲,投在地上的光斑越来越大,在光柱里飞舞的木屑也越来越多。
佳芙还是躲在了门后面,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戴头盔的人手机响了,佳芙听到响铃,整个人都随之哆嗦了一下,这十年来,她听过很多版本的《童话》,唯一让她刻骨铭心的就是边延谦曾用一把破吉他弹给她听的纯音乐,戴头盔男人的手机铃声就是吉他版的《童话》,他用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胡乱的点了几下,随后塞进了口袋里,继续拿起斧头埋头苦干。

第二十八章 找回来
很快就将门板砸出一个洞,就在那人将头伸进来时,佳芙在千钧一发之际,用砖头砸在那人的头盔上,声音很大,但有头盔保护,那人只是随着巨大的惯性摔倒,又将头缩了回去,从他闷喊声可以清晰的听出是个男人的声音,佳芙那一砖头很重,在他头盔上敲出很大一处凹陷点,他多少受了伤。
佳芙趁他抱着头满地打滚,惊慌失措的从门洞里钻了出来,外面竟然是片坟场,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坟包,新坟地还盖着颜色新鲜的花圈,也有旧得褪色的花圈,恐怖而森然,地底的浅土里还能若隐若现的看到白森森的骨头,荒无人烟,四周还有许多洋槐树,不时传来乌鸦恐怖的叫声,彼此回应和交流,很多墓碑都在杂草中歪歪斜斜的,有的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更多的却是零零散散的破盆破碗。
还有焚烧过烟纸的痕迹,野草也有一大圈一大圈黑色的墨迹,那是被大火焚烧留下的,最恐怖的就是那种野狗或其他动物挖开的坟,一般随着棺材下葬的还有很多死者生前爱吃的菜肴,总能引来嗅觉灵敏的动物前来挖宝,豁开的口子很深,里面黑洞洞的,有的还能看到腐朽干裂的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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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的男人气急败坏,随手捡起地上的木棍,佳芙手忙脚乱的往后退,捡起他先前用来砸门的铁锤,警告他不要过来,这是两间连体小屋,外面的墙体剥离的更加厉害,戴头盔的男人发出类似野兽的怒吼。
佳芙一路往后退,她全身虚脱无力,也不知道被关在黑屋子里多久了,刚才打他的那一下几乎耗费了她全身所有的力气,她趔趔趄趄的往后退,刚好就是隔壁的房间,里面几乎堆满了半屋子的饮料瓶和各式各样的易拉罐,佳芙被刺眼的阳光照得头晕眼花。
戴头盔的男人举着木棍就要向她打来,佳芙连滚带爬的躲进房间,又关上门,拉上插销,外面传来一阵阵惊天动地的敲打声,佳芙下意识的往房子里面跑,脚下到处都是脏兮兮的瓶子和各种臭气熏天的垃圾,桌子上摆满了各种零食和啤酒瓶,有十几包泡面也有许多尚未拆封的饼干,佳芙饿得两眼冒金星,拆开一包饼干,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电视是新的,扣在右下脚的牌子还没摘,外面的敲打声越来越激烈,佳芙无路可退,戴头盔的人男人冲进来,她必死无疑,她的脚忽然被绊了一下,却是一只背包,大红的颜色,质量很好,不像是普通包,一个以拾荒为生的流浪汉怎么会有那么高档的电视机和旅行包?
不光是这个,地上还零零碎碎的扔着皮鞋和衣服,一本被撕碎的旅游手册,几本印着英文的书本。还有很多杂物上都印着外文,怎么看都像是长期在国外生活,现在回家发展了。
她还在桌子下面找到一个钱包,里面空荡荡的,没有现金也没有卡,但是在夹层里,她看到一张照片,慢慢的抽出来,她揉了揉眼睛,让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是两个年纪差不多的男人合照,左边的她一眼就认了出来,是莫云天,右边的则是失踪十年之久的边延谦,他们两个怎么会认识?看上去亲密无间,关系非同一般。
门被砸破了,戴头盔的男人不由分说的冲了进来,佳芙所有的恐惧都被这张照片分散了,她指着照片上的边延谦咆哮,“他在哪儿!告诉我!十年前是不是你抓走了他!求你把他还给我!混蛋!”
戴头盔的男人气势汹汹的拿着木棍向她走来,但地上堆积了太多的杂物,一连摔了几跌,佳芙情绪跌宕起伏,莫云天出了车祸,躺在医院里还没醒过来,他不可能在这儿,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钱包是边延谦的,是这个戴头盔的男人将他绑到了这儿,难道他这十年都是在这儿度过的?
洗劫了他的钱包,买了新电视,买了大量吃的,扔了他的旅行包,这儿到底都是坟,门口十几步远还有一个刚挖的新坟,没有墓碑,没有花圈,没有丝毫祭拜的痕迹,佳芙有种不好的预感,眼泪潸然而下,清洗了视线,边延谦的面容变得更加清晰,戴头盔的男人恼羞成怒,捡起木棍就向佳芙劈头砸去。
佳芙现在找到了边延谦的线索,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她抓起桌上的杂物就往他头上扔,又拎起地上的啤酒瓶,乘其不备的砸向他的膝盖,啤酒瓶在重力击打下四分五裂,男人惨叫一声,手里的棍子随着摔倒而甩了出去,佳芙又眼疾手快的拎起另一个啤酒瓶和他对峙。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警笛声,男人的腿被打伤了,半天站不起来,捂着腿痛苦呻吟,佳芙想从他旁边跑出去,哪想到处都是的易拉罐还是将她绊了一脚,刚好砸向了电视,连带着将电视也推倒了。
电视机的屏幕猛地撞上了一堆废铁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电视机屏幕七零八碎,和那些被野狗挖出来的坟一样豁出个黑洞洞的大口子,男人仿佛彻底崩溃了,丝毫不顾已经赶来抓他的警察,一瘸一拐,杀气腾腾的扑向佳芙。
戴着皮手套的手狠狠的掐住她的脖子,佳芙从他磨损严重的头盔上还是能隐约看到自己因窒息而涨红的脸,她耳朵嗡嗡的,什么也听不见,好像听觉也被那双手给屏蔽了,视线恍惚不清,这样似曾相识的场景让她禁不住想起十年前惊心动魄的一幕。
全副武装的警察立刻将戴头盔的男人拉开,戴上手铐,又从他裤兜里摸出一部依旧处于通话状态的手机,警方就是根据手机定位才追踪到这儿,佳芙被人抬上随之而来的救护车,她神志不清,脸上扣着氧气罩,视线时而清晰,时而模糊,这和随着呼吸喷薄在氧气罩里的气雾一样不停的重复清晰和模糊。
她耳朵里还是嗡嗡的杂音,只看到别人的嘴一张一合,却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医生扒开她的眼,不停的询问,还用手电筒扫射几下,佳芙的目光涣散而凄迷,找了十年的边延谦要是真死了,她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反正她本来就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的心要是绝望了,医术再精湛的医生也无能为力,然而她的目光忽然颤栗了一下,也从医生凝重的脸上看到了惊愕,从那个屋子里,又抬出一个人,她仿佛回魂了似的,抬起手,将脸上的氧气罩推开,担架上的人也被抬上救护车,就在她旁边的位置,他脸上有两道伤口,差不多痊愈了,却还残留着大量早已凝固变色的血迹。
尤其是他的右胳膊,有道又深又长的口子从胳膊肘一直延伸到了手掌心,伤口严重感染,有血液和脓血溢出,手腕上也有道已经变成深紫色的勒痕,应该被绳子长时间捆绑所形成的淤青。
他的嘴角微微抽动了几下,佳芙在那一刻仿佛起死回生了似的,她与边延谦分散了十年,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重聚,听觉恢复了,清晰的听到他虚弱却均匀的呼吸,听到救护车里各种仪器发出各种长长短短的蜂鸣声。
她艰难的抬起手,监视器上一路攀升的心跳指数似乎在向所有人显示这久别重逢的喜悦对她的激励有多大,她几乎喘不过气,想要去抓他,却被医生拦住了,脸上又被扣上了氧气罩,身体也被安全带固定住。
他的面容一点也没有变,还是当年的样子,医生不知道给她打了什么针,神智恍惚的睡了过去,但她没有害怕,因为十多年魂牵梦萦的人回来了,这不是梦,睡醒之后,他就会像从前那样真真实实的活在她的世界里。
佳芙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时,却一眼看到了杨美姗,还有双手抱在胸前的花姐,铁青着脸,似乎很生气,美姗看了眼花姐,向他使了个眼色,“你别生气了,人不是毫发无损的回来了么!小芙刚醒,别给她看你这张臭脸,医生说了,不要给她压力。”
“她不是说去海南散心的么?我怎么觉得她这是去海南闯鬼门关的?差一点命就没了,做你的朋友真是辛苦,还得充当老妈子的心,就是我妈我也没这么牵肠挂肚过!”
花姐丘气呼呼的坐在沙发上,美姗握住佳芙的手,花姐的抱怨也不是没道理,转过脸,握住她的手说:“你感觉好点了没有?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医生还真是神了,说你会在三十六小时之内苏醒,你还真是一分不少的刚好卡死在三十六小时这个点上,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我和花姐把你当作宝一样爱惜,你倒好,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当作别人的来折腾,这下舒服了吧!瞧你这心散的,要不是你的运气好,就得魂飞魄散了。”
“我在哪儿?延谦人呢!我要见他!他怎么样了?伤得重不重?”佳芙神智刚清醒,就想起和她同在一辆救护车上的边延谦,美姗大吃一惊,她去了赶海南,怎么还带回一个牵挂,佳芙急得眼泪直往眼角涌,美姗心里不禁犯了嘀咕,她还从来没见过她为谁这样十万火急过,和神情同样惊愕的花姐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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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姐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没发烧呀!我们都在的地方能是哪儿?你一直在昏迷,是从海南医院转过来的,你的病迫在眉睫,不能再拖了,还有,和你匹配的肝源找到了,随时可以做移植手术,你真是没心没肺,我和美姗亲自去海南接你回来,你睡了三十六个小时,我和她也在床边看了你三十六个小时,延谦是谁呀?连我们都不知道的人,看来你把他藏得还挺深的,我还以为我们之间没秘密呢!”
“是那个和你同在一辆救护车上的人么?你放心,他很好,送到医院,就是两只脚都进了鬼门关,医生也有办法将他完好无损的救回来的,你都这个样子了,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关心别人!他能有我们重要么?能有你自己的命重要么?而且这个人,怎么从来没见你提及过。”
“我知道了!”花姐拍了下手,仿佛解开了一个困扰他很久的迷团,“我说你怎么会把自己耽误成了齐天大剩,这十多年一直对感情的事不怎么感兴趣,原来是心里有人了,干吗不说?连你都攻克不了的,不是还有我们这两个爱情顾问替你保驾护航的么别说是男人了,只要是个男人,由我和美姗强强联手,就是凯撒大帝也不在话下,将他整理成一盘菜,亲自端到你面前给你享用。”
佳芙精神好了许多,就将她和边延谦的过往一五一十的说给他们俩听,杨美姗哭得稀里哗啦,花姐一脸鄙夷的说:“你也真是,哪来那么多眼泪,瞧你皮肤干燥的,眼泪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水,水分都被眼泪流走了,你的皮肤要是能水润,我的名字倒过来写,再说了,这不是又遇到了么?总有一天会在一起的,人生和感情其实是一回事儿,只有经历了波澜才能守得住最终的平淡,瞧你苦情的,小芙都没哭,你哭哪门子的伤心?给她点好兆头行不行?”
“我是感动的!没想到小芙真是苦命,我是心疼她,作为朋友,为她悲惨的遭遇掉几滴眼泪怎么了,这是驱邪用的,以后她就会慢慢好起来,再也不会遇到让她糟心的事和人了。”美姗握着她的手,泪眼汪汪的说:“我们都是那么多年朋友了,也算是半个家人,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一个人扛着,我们一条船上的人,看到你受了那么多委屈还独自承受,我真的很难过。”
“你别把话说的这么煽情,什么一条船上的人,又不是去打家劫舍,应该说是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花姐语气有所缓和,算是原谅她了,佳芙很感动自己还有他们,“我一定要好起来,分开了十年,我还有很多话想和他说。”
“但···小芙,我不是故意扫你的兴,十年,毕竟是十年了,你在这十年里对他始终不渝,他当初又是不告而别,你这边心心念念的想和他在一起,他要是在十年前就····说句你不爱听的,如果我男朋友平白无故就失踪了,什么预兆也没有,如果他不是死了,或有实在不能找我的苦衷,这十年里,总得给我捎点信息什么的,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离开,至少得知道他还活着,让你担惊受怕了十年,我觉得这就有点过分了。”
杨美姗说,佳芙对此也想不通,他有钱包,有旅行包,有银行卡,很像是流浪汉花了他不少钱,电视机是新买的,说明边延谦也是最近几天才被流浪汉囚禁在屋子里的,杨美姗说说得也不无道理,就算有天大的苦衷,总得让她知道他还活着,也不至于为他提心吊胆了十年。
他当年到底出才能事了,为什么现场散落的东西上好像处处透出旅居在外的痕迹,花姐见佳芙沉默不语,和杨美姗交换了下眼神,每一天都在千变万化,何况是十年,她还是十年前的她,但边延谦,或许在十年前,就已不再是她眼中的那个人了,这个心结别人解不开,只会越帮越忙,还得她自己想开了才行。
佳芙的身体调理的很好,花姐和杨美姗也在尽量找各种理由应付隔三差五就打电话过来问东问西的小姨,佳芙在第二天就接受了肝脏移植手术,而且手术很顺利,术后的两星期也没有出现任何排异反应,佳芙重获新生,术后的每一天都往更好的趋势发展,精神焕发,光彩照人。
花姐在听闻孙经理吃里扒外,是根见风使舵的墙头草,哪儿有风就想往哪儿倒,拿钱不办事,想要打电话开除她,但佳芙知道她生活不容易,一家几口都等着她一个人养活,花姐这才罢休,佳芙恢复了往常的工作。
花姐动用他老爸的关系,将佳芙的工作做了适当的调整,佳芙为公司勤勤恳恳奋斗了十年,为公司的壮大和扩展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她的努力和才华有口皆碑,升她为副总经理,虽说和她原本的职位的基础上跳了两级,却也是说得去的,而且又做过肝脏移植手术,不宜再像从前那样闻鸡起舞,奔波劳累了。


第二十九章 合作
杨美姗系着围裙,锅碗瓢盆,一个人忙里忙外的,桌子上摆好了火锅,她将各样洗好的蔬菜整整齐齐的放在桌子上,佳芙重新穿上职业装,花姐这阵子几乎将家搬到夜店去了,三五天也不见他露面,今天要不是杨美姗死皮赖脸的求他回来聚餐,他打扮的停当又得去夜店报道了。
花姐昼伏夜出,将自己活脱脱的变成了蝙蝠,面容憔悴的瘫痪在了沙发上,美姗将自己租的房子退了,索性住在了佳芙这儿,反正她的房子大,两三个空房间,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美姗也孤身一人。
两个孤独的人住到了一起,相加的孤独就会负负得正,只有相互拥有才能温暖对方,而且美姗的厨艺炉火纯青,完全是五星级大厨师的标准,况且她爸爸和爷爷都是地地道道的厨子出身,她从小耳濡目染,不用学也会比普通从多几分做饭的天赋,只要时间允许,杨美姗就会将他们两个孤家寡人招集到一起好好搓一顿。
“花姐,你这几天怎么神出鬼没的?怎么也找不见你!是不是又遇到哪个相好的了?还有,你爸昨天打了两三通电话给我,问你去哪儿了?听他的话音,好像是我把你给藏起来的。”佳芙脸上敷了黑糊糊的虚海藻泥面膜,杨美姗手里拿着汤勺笑着说:“恋爱中的女人就是不一样,你以前总是素面朝天,锁着眉头,咬着铅笔,现在知道用化妆品妆点自己,知道画眉毛,涂口水,不再有女强有雷厉风行的干练,女人就像花一样,得经常浇灌,瞧你现在多像个女人。”
“瞧你说的,我以前就不是女人了么?”佳芙半天玩笑的说,杨美姗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美姗的意思是说你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也用女人的标准认真对待自己了,只有找对了状态,不管从多大年龄开始,都不算迟,你之前经常出国,人家外国老太太七八十岁了,还将嘴唇涂得红通通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时髦也得开窍后才能入门,你不是不开窍,而是比正常人开得晚一点而已,你还有得救,瞧瞧我们美姗,比你少五六岁,都谈过好·····美姗,你别介意,我这么说不是·····”
花姐为自己的失言向她道歉,美姗脸上的尴尬更沉重,也显得她的笑容更牵强,“没事,事实就是这样,感情处得好就在一起,处不好,也不是想在一起就能在一起的事儿,得讲个缘分。”
“我准备将副总理的职务辞了,还坐回我原来的位置上去。”佳芙有些不高兴,美姗将炸好的春卷端了上来,这是她最爱吃的,佳芙看着油汪汪的春卷,光年幸存都有些腻味,到嘴边了又放了回去。
花姐似乎看出她的心思,“你什么时候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了?那是嫉妒你,本来就是人上人,现在又坐在总经理的位置,一没偷二没抢,今天的一切都是你用十多年的功绩和努力换来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连我爸也说你是当之无愧,而且公司本来就有意任命你为副经理,只是你没赶上时机,却赶上生病了,现在你身体逐渐痊愈,自然要将这个荣誉给你黄袍加身的,有我在,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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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毕竟是踩着你的关系才上去的,这也是人尽皆知的,现在闲言碎语那么多,都有人说我和你有一腿了!我不想再这样受人诟病,副总经理又能怎样,不过是个头衔罢了,我昨天去了医院复查,医生说基本上没什么大问题,只要休息得当,劳逸结合就好,我这样其实也不舒服,老是有人在我身后指指点点的,我一回头,个个都是做贼心虚的样子,真不知道是谁那么恶毒,我也没得罪谁,有什么深仇大恨尽管和我面对面的来,还放出那么多针对我的谣言,尽是下三滥,故意想搞臭我,说我和你有一腿就算了,竟然还有人说我和你爸也有一切!”
佳芙气得将筷子摔出去,杨美姗吓了一跳,手里的碗也吓得摔了出去,花姐勃然大怒,“什么?岂有此理,我只是几天没在公司,就有人爬到你的头上为所欲为了,全公司谁不知道我不喜欢女人,我爸····以你的眼光怎么会看上我爸?我一定要将这个长舌妇揪出来,断了她喜欢兴风作浪的舌头,公司明文规定不可随意非议他人,违规者不管什么职位,一律开除。”
“故意放风的这个人必然是我们身边的人,你是总监,你爸是董事会的二把手,我又是新上任的副总经理,是谁有那么大胆子在我们三个身上煽风点火,大做文章,无论如何也要将这个人揪出来,如果有人想要针对我,不会选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我在公司如果有得罪人的地方,那也是工作上避免不了的摩擦和矛盾,现在都升级为人身攻击了。”
升官发财本来是件喜事,佳芙却陷入各种诋毁和风言风语里的泥潭,“花姐,你认为这只是单纯的嫉妒?我现在的副总经理头衔不过是换汤不换药,有名无实,工作范畴还和从前差不多,我这几天将有嫌疑的全都筛选了一遍,怎么想怎么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你是说放风的后背还有始作俑者,只要抓住放风的造谣者,才能顺藤摸瓜,将幕后的操纵者揪出来?”花姐打了个哈欠,昨天晚上几乎闹了一晚上,佳芙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杨美姗将做好的几样点心端上来,厨房里忽然传来焦味,却是放在油锅里的花生米糊掉了,花姐黑着眼圈走了过来,“美姗,你的奶油小馒头怎么炸成了阴阳脸?我这几天精神都丢到夜店里了,你现在的工作量还不到小芙的三分之一,我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你心不在焉的,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没····没什么。”杨美姗说完眼圈就红了,佳芙夺过她手里的漏勺,“还说没什么,眼泪都掉进油锅里了?”
“又是你那个男朋友欺负你了?是不是!你说话呀!”花姐将煤气关掉,又将漂浮在油锅里的花生米捞起来,黑得发亮,丢进垃圾桶,佳芙抽了张纸巾给她,“你哭什么?别让我们着急行么?要是哭能解决问题,我遇到那么多的问题,十双眼睛也不够哭瞎的,有什么事儿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就算我和花姐帮不上忙,但是帮你拿个主意什么的还是能凑上数的,我生病的时候你那么关心我,帮助是相互的,是不是那个混蛋又欺负你了?”
“那还用问!就是你在海南的那几天,他硬是将美姗打得流产了,要不是美姗哭着求我,那个混蛋就是有十条腿,我也给他敲断了!”花姐无意中说漏了嘴,佳芙大惊失色,半天没回过神,美姗泪如雨下,痛苦的蹲在地上,佳芙拿起案板上的菜刀就往外面走,杨美姗抱住她的胳膊苦苦哀求,“姐,不要!”
“他连自己的孩子都能下得了手,你还维护他做什么?这样的人驴心狗肺!都多少次了!每次打你,你都不痛的么?他根本就没把你当成女朋友,你还指望他回心转意么?杨美姗,做人得有尊严,你的底线呢?你的父母要是知道他这样对你,该有多心疼?你不疼惜你自己,我们看着也心疼,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是件幸福的事,如果你执意要和一个不怎么喜欢你的人在一起,这能是幸福么?真正爱你的人,会把你的眼泪当作珍珠,美姗,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
佳芙将菜刀放下,将她搂到怀里,美姗声音哽咽的说:“我就是喜欢他。不管他怎么对我,我就是舍不得和他分手,他总有一天会发现我是这个世上最爱他的人,我现在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孩子,他已经向我认错了,我不想追究,小芙姐,我明白你的心意,但说到底也是我和他之间的事,还是让我自己来解决,我相信他的心总有一天会重新回到我身上的,我需要耐心去等待,对于这点,你应该深有体会,为了喜欢的人,你不是苦苦等了十年?”
“你那个狗屁男朋友算什么男人?没本事的男人才会打女人,延谦至少不会卑劣到对我动手动脚的,他值得我等十年,美姗,你还是清醒一点,他就是个花花公子,你辛辛苦苦赚的钱还不够自己养家糊口的,每个月还得分出一半给他当生活费,他整天在外面勾三搭四,你就是他的自动取款机,我相信你爱他,但他把你的爱都折成现金,用别的女人身上!就这样一无是处的男人你还留着做什么,有什么资本和延谦相提并论!”
佳芙其实对美姗没有恶意,对她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思,她的那个男朋友乔思民长的还有几分模样,喜欢打扮,一个月要换三四种发型,看上去斯斯文文,很像是个刚从海外学成归来的海龟精英。
满嘴甜言蜜语,能将叹息都叹出不同风格,很讨女人喜欢,在和杨美姗交往的同时,还和其他四五个不同的女人搞暧昧,是个健身教练,听说前几年还被浙江的一个富婆包养过,深得女人心。
但他工资也就那么多,平时大手大脚惯了,花钱如流水,没尊严,没脸皮,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白脸,隔三差五就问杨美姗要钱,还曾当着佳芙和花姐的面大言不惭,他的尊严和脸皮也只有在家暴杨美姗的时候才会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
杨美姗忍气吞声,花姐看出来了,一个劲的替佳芙圆场,将她过于伤人和尖锐的话说得更加委婉,把她当朋友,自然是见不得她受一丝委屈的,他们每次聚餐都其乐融融,美姗本来心情就不好,她也知道佳芙不是故意刺激她,她瞧不起的是乔思民,而且在他们三人中,就她条件是最差的,花姐是总监,父亲又是高高在上的董事,工作不是为了生计,而是为了消遣,佳芙年薪百万,房子车子一应俱全。
美姗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母亲又有严重的糖尿病,父亲年纪大了,虽然炒得一手好菜,但去年得了脑血栓,连打零工都没人敢要,她一个人除了要养活自己,养活家人老小,还得分出一半的钱养活男朋友,日子过得表面光鲜,内里却苦不堪言,佳芙让她搬来一起住,就是想让她每个月多省几百块的房租钱。
工作原地踏步了好几年,佳芙本来可以提携她,但她工作能力实在让人一言难尽,能在公司那么多年,也是借了佳芙的光,只要他们三个聚在一起,佳芙和花姐知道她囊中羞涩,余钱不多,都会抢着买单。
杨美姗对于自己的处境也是知道的,母亲昨天又打电话过来问她要钱,电话刚好是佳芙接的,最后还是佳芙以美姗的名义,给她母亲汇了一万块,美姗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她也下定决心要和乔思民一刀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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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芙知道她自卑,职务和收入相差那么大,因为杨美姗每个月的工资加奖金加在一起还不到佳芙工资的十分之一,过分照顾,会让她觉得佳芙这是故意可怜她,尺度把握不好,会让杨美栅觉得这是故意瞧不起她,杨美姗闷闷不乐,嘴上说不介意,但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恼火。
乔思民好歹也是她的男朋友,当着她的面将他数落的一无是处,虽说是直肠子有口无心,但佳芙目中无人的态度还是在她心里扭成了结,延谦那么优秀,还不是因为她也足够优秀,配得上他,乔思民在她眼里一文不值,禽兽不如,贬低她的男朋友就是贬低她的审美,她收入和各方面的条件都不能和她比,也只能找这种低人一等的男人当男朋友。



第三十章 和解
“美姗不是和他分手了么?怎么还和他纠缠不清?她到底怎么回事儿?”佳芙下班时,刚好看到乔思民捧着一朵玫瑰将杨美栅堵在了公司门口,花姐拦在她面前,“你想干什么?”
“乔思民就是个贪得无厌的寄生虫!他肯定是被别的女人甩了,没人给他提供寻欢作乐的银子,这才想起美姗的好,哪是她这个人怎么个好,而是对他言听计从的好,说白了,就是拿钱方便,真不知道美姗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佳芙在看到美姗蠢蠢欲动的样子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怎么会看上这种厚颜无耻的男人,你可以从他身上找出一百种渣男恬不知耻的特征,哪还像个男人?花女人的钱,他还真好意思,说不定买花的钱都是从别的女人那儿花言巧语骗来的,美姗还真会自欺欺人装糊涂,难不成离开这个男人就活不下去了么?”
“小芙,你这几天难道还没察觉出点情况?”花姐也够为难的,一直在她们之间和稀泥,佳芙哪会听不出他的弦外之音,“你什么意思?我还不是为她好?嫌我多管闲事儿?你也认为我是多管闲事儿!女孩子未婚先孕就已经够丢人的了,又被男朋友一脚踢掉了孩子,她又不是乔思民从什么地方买来的奴隶,死心塌地也得看对方什么德行的人对吧?把一颗真心丢到狗屎里,用痴心守候一万年,也开不出一朵花来,我是为了她好,作为朋友,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跳火坑吧!”
“我知道你是好意,但你也注意点措辞,别当着美姗的面将乔思民骂得狗血淋头,你骂的是他么?真正难受的人其实是美姗,说句难听话,你是高级白领,要什么有什么,长得好,收入高,你的条件够你挑三拣四,但她···她的情况你是知道的,选择的范畴可能要比你窄很多,能找到乔思民,他是个人渣没错,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却是美姗求之不得的,她能消受得了的就是这么一款,离开了他,或许连他这样手都找不着。”
花姐其实早就想和她开诚布公说的,思前想后,还是把话说清楚为好,“要是顺着你的标准去找,高不成低不就,这辈子····小芙,我没指责你干涉美姗的事,毕竟这是人家两个人的私事,你说乔叫民打她,最后疼的还不是她自己,你只要稍稍提点一上就好了,好心过了界,容易吃力不讨好的,而且美姗也挺敏感的,我们两个人各方面条件要比她好得多,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东西,或许对她来说却是难如登天,你得站在她的立场上替她考虑一下,谁没有自尊?”
“我那天不是故意针对她的,都那么多年了,我什么人她还不清楚,而且她拿延谦和乔思民相比,这哪有什么可比性?不是明白着的么?美姗她工作不上进,感情也不争气,我一时气极了就乱了分寸,她对我那么好,我心里明白,其实我是担心她在乔思民这潭泥浆里越陷越深,最后人财两空,还将自己一辈子都折进去,那又何必自讨苦吃?”
佳芙也后悔自己当时口不择言,杨美姗好心好意做了火锅,最后却不欢而散,花姐叹了口气,隔着玻璃,看着乔思民兴高采烈的拉着杨美姗的手和好如初了,他也为美姗不值,可那又怎样?
“我们三个少说也有五六年的感情了,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乔思民就坏了姐妹感情,你说这值得么?还有,你那天说的话真的很过分,我都觉得听不下去,更别说是美姗,你没发现她这几天都不怎么和你说话,就连我也冷淡了许多,下班都不一块儿走了,本想带你们去酒吧放松一下的,现在这样,去了反而更尴尬。”
花姐老老实实上了几天班后,又准备加入了夜猫族,他不在的时候,就担心佳芙把握不住火候,亲手毁了和美姗的姐妹感情,“她住在你那儿,你不能以照顾的名义对她的选择指手画脚的,我来和你说这些,就是想让你明白你自己的立场,凡事点到为止,不要忘了,你生病的时候可是美姗寸步不离的守着你,给你擦身体,陪你说话,眼睛熬得通红,当着我的面从来不哭,都是我走了之后才默默的掉眼泪,对待自己的父母也不过如此,她在意的不是你是什么职务,有多高的工资收入,是真心把你当朋友,连我都自愧不如,你自己好好想想。”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心里会有数的,等晚上美姗回来,我会向她道歉,这世上没有说不开的事,总不能因为乔思民那个人渣,呸,呸,以后,这个人我都不会再提一下,这是她的选择,她哭,我陪她,她难过,我也陪她一起受过,不会再给她任何压力。”
佳芙对花姐充满感激,花姐生错了性别,如果是个女人,一定会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又善解人意,佳芙买了很多菜回家,直到十二点,也没见美姗回来,直到凌晨两点,美姗才喝得醉醺醺的回来了,她看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佳芙有点吃惊。
佳芙本想质问她为什么深更半夜还不回来,在外面游荡,一定又是和乔思民出去挥霍了,她给美姗倒了杯蜂蜜水,美姗今天晚上似乎很高兴,嘴角一直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佳芙将水杯轻轻推到她面前,张了张嘴,道歉的话到了嘴边还是没能说出口,美姗在她对面坐下,双手撑着额头,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你们总是瞧不起思民,可是你们知不知道我不想离开她的原因?他是健身教练,接触的不是年轻貌美的女人,就是家财万贯的老女人,他说他很累,也不想再过这种卑躬屈膝的生活,可他没有一技之长,又没有高学历,又养尊处优惯了,赚到的钱永远不够花的,未来在哪里?看不到,只能顾及眼下,向我伸手要钱,他说这是他最痛苦的事,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这就是现实。我也是这样,对自己不上不下的处境总是无能为力,我和思民是一类人,和你和花姐不是一个档次的。”
“喝点水吧!喝那么多的酒该难受了,那天对不起,你和他的事,我以后不会再插手了,这是你的选择,但你也不用贬低自己,谁都不是天生的贵族,前程是靠自己用双手赚出来的?你好歹还有父母,我连父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如果不是我奋发图强,也不会拥有今天的这一切,你也可以。”这已经是佳芙表达歉意的极限,杨美姗怔了一下,随后哭着说:“你有天赋,我没有,再多努力也无济于事,什么世上无难事,铁杵磨成针,话是这么说的,如果材料不对,换成一根木头,最后磨来磨去,只能磨成牙签,你是修成正果,我只能是牙签。”
“牙签怎么了?牙签不也有牙签用处?别人可以瞧不起你,但你是你自己的,如果连你自己也瞧不起自己,又有谁能瞧得起你?名字是爸妈给的,脸是自己赚的,你是个女孩子,又刚刚做过手术,喝酒伤身,外面总是不安全,还是早点回家,改天你教我做饭吧!反正以后总要学的,每次聚餐都是你一个人在厨房忙前忙后,现在想想真有点过意不去,你喝那么多就不要洗澡了,先去睡觉吧!我也困了。”
佳芙之前一直太自我了,没有想过她的难处,杨美姗忽然叫住她,流露在语气里的不是感激,而是难以为情,自责,难过,无奈,各种情绪交杂在一起,最后这个人情变成负担,佳芙的好心在她的羞愧中变成了施予,“你给我父母的那一万块,我以后会还你。”
佳芙没指望过她还,忽然觉得无话可说,等了一晚上就等来这句话,有些寒心,但这个隔阂是先从她这儿裂开的,最后越扯越大,佳芙很怕再这样下去会覆水难收。
第二天是星期六,杨美姗主动去公司加班了,佳芙休息在家无事生事,杨美姗的手机落在家里,铃声大作,来电显示的标示为乔思民,一连打了好几遍,随后又发来了短信,仿佛出了件火烧眉毛的大事儿。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第三十一章 交谈
佳芙刚到房间,手机又响了,这回是她的手机,是条短信,是很久都未联系的那个相亲对象,“你最近过得怎么样?还好吗?”
“不好不坏,你呢?我还以为你忘了我呢?”
“怎么会,我工作也有点忙,前阵子又出了点意外。”
“意外?”
“现在已经解决了,你还在海南么?”
“早就回来了,有件事我想和你说清楚,本来以为不联系就算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找到适合的人了么?那个莫云天?”
“不是他,怎么可能呢!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他,对不起,其实我不该瞒你的,我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不找男朋友,是因为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这件事儿小姨也不知道,以前是因为不确定,没想到他离开了十年后又回来了。”
“·······”
“对不起,你一定会觉得我是个朝三暮四的女人,把你当作备胎,其实不是这样,我挺喜欢和你说话的,跟朋友一样舒心,总能说到人的心坎里,以后就做个朋友吧!”
“你确定离开十年的那个人就是你最终的幸福?”
“我也不知道,但我今天和你开诚布公,就不会再有那层意思,我不想耽误你,遇到合适的女孩儿就忘了我吧!还好我们都没见过面,我长的也不怎么好看。”
“能聊到一块儿,这和长的好看不好看无关,好吧,这是你的选择,以后就做个朋友,还好我们没见过面,你要是真见到我,说不定也不会看好我这种类型,朋友是用来相互体恤的,有什么难处,可以来找我。”
“你是个好人,我没那么好的福气和你在一起,最终能和你在一起的,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我还以为你说不出这种网络段子,感觉变了很多,你上次说身体不舒服,现在好了么?”
“我得肝癌三期,去海南散心,就是为了放松心情后回去住院,好在两个月前已经做好肝脏移植手术,现在恢复的很好,也没有出现半点排异,连医生也说这是个奇迹,谢谢你。”
“·····”
“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被我吓着了?癌症就像魔鬼,没人不怕的,我当时拿到报告单的时候就觉得天都塌了,将我压得喘不过气,整个人都不好了,以前总是没日没夜的工作,一点也不知道善待自己的身体,等到快要失去时才知道害怕,我突然很害怕就那么死了,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很多心愿没能完成,最重要的是,还没见上他一面,将心里积压了十年的话说给他听,太多太多了,可能一辈子都说不完。”
“你还没见到他?”
“嗯,我做完手术之后一直在休养,他应该在海南,我过一阵子会过去找他,十年前情窦初开,表白的话总是说不出口,所以分开后的每一天都在后悔,为什么不告诉他,十年后,老天再次给了我们相遇的机会,我想好好把握,十年前曾错过一次,现在再也不想错过了,我和你说这些,你真的一点也不介意?”
“他叫什么名字?”
“边延谦,我当时在现场捡到他的钱包,里面有张照片,世界真是小到离奇,他竟然和莫云天出现在同一张照片里,看样子还挺亲密,多半是兄弟什么的,但莫云天姓莫,他却姓边,应该是朋友差不多。”
“这也不一定,或者是兄弟,一个随父亲姓,一个随母亲,你说边延谦离开你十年,那你可曾知道他为什么离开你?为什么十年后又毫无预兆的相遇了?”
“我不知道,所以我一定要找他问问清楚,十年前为什么不告而别,这个世上最折磨人的就是思念,因为他的关系,过去的十年里,我拒绝了很多男人,不是没有比他出色的,但我从来没将他们放在眼里。”
“他知道了一定会很感动。”
“也是因为这样,我被很多人怀疑成同性恋,变性人,反正什么难听话都有,让我最难过的不是他突然人间蒸发,音信全无,而是他一点就不担心我会为他牵肠挂肚么?这十年来,他成了我的信念,义无反顾的想要坚持下去,忍受孤独和寂寞,总是一个人形单影只,这十年,我就是这样过来的,现在他回来了,我反而很害怕。”
“怕他不再是十年前你所记住的那个样子?”
“我怕他自始至终就没有喜欢过我,他····十年,有些事其实我是能想到的,你说纵然有天的苦衷,给我送个信也好,知道他还活着,我就安心了,就这样七上八下不明不白的,我不会拿十年的守候去捆绑他,给他压力,如果我们回不到从前,我会丢到从前,和他一起努力现在,最后在未来绽放属于我们俩的幸福。”
“你担心他在利用你,不告而别也是他精心设计的,他压根就没想和你在一起,更不想让你找到他,十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真的很美,如果错付了人,你怕自己承受不了这个打击?”
“你还真是知己,什么心思都瞒不过你,的确是这样,我害怕最终的结果不是我想要的,十年的等候却等错了人,这没什么好遗憾,毕竟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就是对自己最好的善待,以后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一往情深,但我不相信他是那种薄情寡义的人,用人朝前,不用人就朝后,我想见他却又不敢,心里一直犹豫不决,要不然我早在半个月前就去海南找他了。”
“你是个聪明人,能让你畏怯不前,想来你手上应该找到很多会对最终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我心里没有胜算,所以才不敢面对,十年守候的确不容易,喜欢你的人,这十年,他会用十辈子去补偿,不爱你的人,十年,反而变成了枷锁,想走的人留不住,最美的痴心不该被嗤之以鼻,过去的总会过去,不管你愿不愿意,它都会过去,过眼云烟,随风散尽。”
“不去找他又不甘心,我等了十年,总得有个交待,不管好坏,有始有终嘛。”
“人还得活在当下,每个人都在发生改变,十年前的你,想破脑筋也想不到会今天的成就,你想要见他,就得提前做好思想准备,万一他变得面目全非,比你预想的还要糟糕,甚至找不到你当年为之怦然心动的痕迹,你会很难过的,情伤最难治。”
“·····”
“十年孵化的茧,要不破茧成蝶,这是皆大欢喜,要不胎死腹中,就会变成一辈子的伤痛,想想就扎心,去还是不去,你自己考虑,别人的意见,只能当作参考,你才是最终拿主意的人。”
“好。”
“还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才会明白身外之物有多轻,以后就不要再那么拼命了,好好休息,不要熬夜,对自己好点吧!不管你和那个人会不会有结果,在命运里,总有那么一个人需要你照顾。”
“你喜欢什么花?”
“为什么问这个?如果要送我,表情就算了。”
“你回答我就好了。”
“红蔷薇。”
“深红色的那种?有特别的意义么?以前我也遇到一个人,那时候我眼睛看不到,是要海南出的意外,现在想想还挺后怕的,那儿的风水应该和我是相克的,真真是九死一生,还好我命大,吉人自有天相,把这辈子和下辈子的霉全都凑到一块儿提前倒齐了,那个人叫南亮,不光救了我,还帮我治发了眼睛。”
“走的时候也是不告而别?”
“你怎么知道?”
“你言语中有种淡淡的悲伤,猜的。”
“对,和边延谦当年一样,急匆匆的就离开了,十年前我正为学费的事情发愁,他又变相的给了我一万块钱,替我解决了很多燃眉之急,他是我的幸运星,遗憾的是,我都没见过他,也没能当面向他说声谢谢。”
“他会感受到的。”
“我觉得你和你有些想像。”
“和谁?边延谦还是南亮?”
“都有点像,挺会安慰人的,一针见血,却不锋利,我恢复视觉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放在窗台上的红蔷薇,插在素色的瓶子里,深红的颜色很热烈,花瓣上还有露水,这花是他精心替我准备的,对面就是白色的沙滩,那个场景我直到现在都能清清楚楚的回忆起来,连窗帘都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你知道这种花的花语么?”
“嗯,我想听你说。”
“只想和你在一起。”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第三十二章 报告单
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尼采
佳芙去了花市买了一大束蔷薇,娇艳欲滴的花心里藏着嫩黄的蕊,芳香四溢,只是藤茎上藏有细小而尖锐的刺,一不小心就会被扎到手,佳芙又买了一只素色釉彩的瓷瓶,装了半下水,将艳红的蔷薇小心翼翼的放进去,红白相间,特别耀眼。
佳芙用手指轻轻的触碰娇嫩而鲜艳的花瓣,有细小的水珠从叶子上滚下来,蔷薇花是众多花中最不鲜艳的,没有百合的清新,没有玫瑰的高雅,店老板极力推荐她买马蹄莲或郁金香,她喜欢的不是蔷薇,而是蔷薇的花语。
这也是一种信念,让人有种想要坚持下去的冲动,佳芙从来没想到会用十年的守候等来边延谦的出现,守得云开见月明,总会有希望的,她也不在乎要用多长时间才能将他们之间断了十年的空缺弥补回来。
今天是星期天,她买了早餐,但美姗不在房里,包包也带不在,应该是出去了,佳芙一直很无奈,就是因为上次口出狂言伤到了她,现在她和乔思民又和好如初,那些指责本来是为了保护她不受负心汉的伤害,没想到却成了横架在她们之间的伤口,谁都不敢轻易触碰。
杨美姗的房间有点乱,衣橱的半天着的,拖鞋相离两三米,床上的被子也凌乱不堪,垃圾桶里应该有她昨天的呕吐物,一股刺鼻而难闻的臭味,佳芙不知道她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好像她去了一趟海南,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和她记忆中的不一样了,如果她没去海南,没经历过那么残忍恐怖的事儿,是不是这一切又能回到当初?
但她也不会因此找到边延谦的下落。
“花姐,你在哪儿?美姗出事了!你快点过来,别问了,你过来就知道了,这个我不清楚,我一早回来她就不见了,她没去上班,我刚才给她的部门经理打电话问过了,说是昨天去加班了,还没半个小时,接了个电话就火急火燎的走了,还说一个小时左右就回来,结果她昨天晚上是凌晨两点钟回来的,还喝得酩酊大醉,别问我怎么知道,我不是想跟她道歉的嘛,就一直等,哪想等到了凌晨才回来。”
佳芙也是在无意中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一张报告单,花姐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佳芙将报告单递到他面前,“你自己看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我真不知道她到底遇到什么天塌地陷的事儿,非要这么做。如果那天她没有说谎,那么这张报告单怎么解释?还说被乔思民打到流产?根本就不是流产,而是去贩卖自己的卵子!”
“这兴许不是她的,美姗什么人你是知道的,她不会骗我们的。”花姐当然是相信美姗不会这么极端,佳芙抢过他手里的单据,“证据确凿,她不是最喜欢乔思民的么?怎么忍心拿他当作挡箭牌使?这事儿一定要弄清楚。”
“美姗自尊心强,肯定是家里出事了,她每个月的工资总共就那么多,平时七七八八的费用就不少,再加上乔思民那个贪得无厌的吸血鬼再剥削几个,她手里的钱也就所剩无几了,听说她妈妈的糖尿病转为尿毒症了,上次她手机不小心落我那儿,刚好被我给接到了,这事儿我没告诉美姗,就瞒着她,悄悄给她妈妈账户上汇了三万块钱。”
花姐对四面楚歌的美姗很是同情,佳芙大吃一惊,她也是无意中接到美姗不小心落在家里的电话,就擅自作主,给她妈妈汇了两万块。
“这点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落在她身上,就会变成石头,压不死,也会伤到她的筋脉,小芙,美姗活得很不容易,这事儿我告诉你了,你心里有数就好,千万别说漏嘴了,她现在内忧外患也挺可怜的,朋友一场,总不能见死不救,能帮的自然要帮一把,又都是举手之劳,她要是知道了,肯定又得有挫败感,我不想好心帮她一场,却变成她的负担。”花姐的心肠很好,佳芙哑然失笑,花姐一脸狐疑,“你笑什么?”
“还真是巧,我也接到她不小心落在家里的电话,是她妈妈打来的,说是糖尿病严重了,急需一笔钱去医院打胰岛素,一共六个疗程,所以我就背着美姗给她妈妈汇了两万块,就是我们闹不愉快的前两天。”
佳芙忽然觉得美姗很陌生,花姐也大吃一惊,这世上哪有这么离奇的巧合,“昨天晚上美姗回来后,喝得醉醺醺的,说是会将两万块钱还给我,以前不是没借过她钱,但她的语气沉甸甸的,真像你说的那样变成了负担,我不差这两万块钱,就是不还也无所谓,有些感情真的不是用钱来衡量的。”
“会不会乔思民在暗中搞的鬼?那个伪君子无往不利,他对我们俩勉勉强强也打了几回交道,算是知根知底。”花姐害怕杨美姗会被乔思民利用,佳芙摇了摇头,“这件事恐怕没看到的那么简单,化验单的事儿总得先弄弄清楚,至于她妈妈,糖尿病是千真万确的,这一点不会有假,即使有那层居心不良的意图,都已经发生了,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不提就算了,我们就当什么也不知道,别让她难以为情。”
“眼下也只能这样。”花姐看了眼手里的报告单,佳芙表情颓然,怀里抱着泰迪熊,美姗对她的好历历在目,但她实在接受不了她鲜为人知的另一面,是阳光还是阴暗,“没想到我们之间的关系会走到今天这一步,这不是我愿不愿意向她道歉就能挽回得了的事,她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瞒着我们俩。”
“这份单据我会派人去秘密调查,你从哪儿拿的就原封不动的放回到哪儿,在真相大白之前,还是不要惊动她的好,你在她面前最好也注意点分寸,不管她背地里做了什么,是被乔思民利用了,还是利用了乔思民,她曾经都给予我们很多快乐和安慰,还有美食。”
花姐将报告单又交到她手上,佳芙将报告单重新放回到美姗的枕头下,花姐这几天脸色不怎么好,精神也萎靡不振,或许是这阵子他总是在夜店玩到通宵达旦,连续二三天不睡觉,铁人也该报废了,花姐又嘱咐了她几句,就回家睡觉去了,他回头看了眼佳芙放在白瓷瓶里的红蔷薇,“你怎么也喜欢这种花,那么小的一点点,还不如买一大束玫瑰放着好看。”
“蔷薇挺好的,我喜欢它这种零碎的美,不管放在哪儿,横竖左右,怎么看都顺眼,玫瑰太高调了,得用更高调的瓶子来衬托,凑在一起就是太奢侈了,花是用来欣赏的,那么高的格调,重点都在外在上,这叫哗众取宠,掩盖了花束本身的价值,蔷薇花不骄不躁,随便一个角落都能安然释放自己的美,我喜欢它的个性,做人还是得低语点不是么?对了,还有谁喜欢?”佳芙看着娇艳的蔷薇花,又受到花姐目光的洗礼,越发喜欢,花姐又折了回来,撇了撇嘴,“看来你这趟海南之行还真是收获不少,以前你最讨厌花花草草了,连墙纸都是素色的,现在却喜欢这种大红大紫的艳色,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到底是什么人给你洗的脑?真够厉害的,不过和你同样喜欢蔷薇的这个人也的确厉害的不得了。”
“能让你用不得了来奉承的人,岂能是不得了那么简单,你眼界那么高,我也是花了很多年才承蒙你的赏识,你不是不喜欢女人的么?”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谁说他是女的?”
“男的?男的不都喜欢变形金刚或其他理工之类的东西?他和你一样有那方面喜好?”
“这和个人喜好有什么关联?有什么规定说男人说不能喜欢花了?上个世纪,专业养花的都是男人,其实你去海南的时候我本想请他帮忙照顾你一下的。”
花姐想想她这次海南之行还真是多灾多难,佳芙每当想起也感慨万千,“但你太喜欢低调了,他又有女朋友,我担心会引起误会,就临时改变主意,打电话让孙经理协助你,说到她,昨天晚上我接到海南的电话,说是被开除了,她那么不厚道,被开除也是迟早的事,算是为民除害了。”
“你说的那个人该不会是莫云天。”佳芙条件反射的就报出这个名字,花姐半张着嘴,不可思议的说:“你见过他了?”
“他还放狗咬过我呢?怎么会不认识呢!伤口还在这儿,虽然愈合了,但就咬在这儿。”佳芙神神道道的将手伸出来,花姐笑得差点背过气,“怎么可能!他最讨厌狗了,怎么可能放狗咬你,如果真是这样,那你肯定是对他做了什么令人发指的事,所以才会放狗保护自己。”
“跟你开玩笑的,他有个电影院刚好就在你给我订的那个酒店的第十五层,刚见面就踩了他一脚,第二面又换了另一只脚踩了,孙经理还挺巴结他的,前后帮了我不少忙,还给我煮过意大利吃,味道还不错,很地道,他女朋友好像是在百老汇跳芭蕾舞的,而且很出名,长的也漂亮。”佳芙想起莫云天,第一反应就是那个比他还要出类拔萃的女朋友,花姐好奇的盯着她,“你见过她了?”
“没见过,猜的,你说能在百老汇跳舞的女演员,颜值肯定得有最低门槛的,就我这样可能都进不了海选,再说了,能做他女朋友,没有沉鱼落雁的标准,又怎么能入得了他的眼。”佳芙用手反复捏着泰迪熊毛茸茸的耳朵,花姐本来想回去睡觉,现在他的好奇心泛滥,让他精神抖擞,“挺了解他的嘛,琳达长的·····她的漂亮和正常人的漂亮不一样,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范,你说她能是凡人嘛,小芙,你觉得莫云天这个人怎么样?”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们刚分手你就风风火火的要将他介绍给我?有你这样急人所难的么?我心里牵挂着延谦,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了,这个你是知道的,怎么还问那么蠢和问题?”佳芙一用力,竟然将泰迪熊的耳朵扯下来,花姐花容失色,“他们分手了?这怎么可能!你从哪儿得来的小道消息?”
“难道不是么?他亲口说的。”
“但他昨天也亲口告诉我,说是要和琳达订婚了!”花姐的眼球差点就要挤出来,佳芙手里的毛耳朵又落到地上,“那就是复合了呗,分得快,合得也快,唱得是哪出?但我觉得莫云天一点也不喜欢她,他给我煮面的那天说了很多,虽然一个男人在有女朋友的前提下还向另一个女人抱怨自己女朋友的不好,这是种很卑劣的性情,但我能看得出来,他一直在迁就,迁就一种他无力改变的状态,就像有个说不出的苦衷,却又无能为力。”
“你是不是喜欢他了?那么细密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再说了,这是人家莫云天的事儿,琳达的个性的确到强硬到了铜墙铁壁,刀枪不入的地步,不是一般人能驾驭得了的,唯一能让她屈服的人就是莫云天,也只能是莫云天,因为琳达爱他已经爱到了走火入魔,小芙,琳达眼里揉不得沙子,你最好不要引起她的注意。”

第三十三章 释怀
花姐将毛耳朵捡起来,递到她手里,佳芙怔了一下,随后笑着说:“怎么可能!我等了十年的延谦就要回来了,怎么会对那个讨厌鬼····我很感谢他帮助我,除此之外,我们基本上就是陌生人,刚才的话我也是就事论事才提起来的,他们现在都破镜重圆了,这是好事一桩,他要是来这儿,我一定会当着他的面恭喜他和琳达百年好合的,你就别在这件事上捕风捉影了,而且我对莫云天从未有过什么龌龊的想法,谁会傻到放着那么能歌善舞的女朋友不要,非得和我这种病秧子纠缠不清?”
“这样最好,对了,还有件事儿忘了告诉你,本来昨天就想跟你说的,但玩得太高兴就忘了,吴董事前几天晚上喝酒喝成脑中风了,现在还半身不遂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连话都说不清楚,嘟嘟哝哝的,口齿不清,估计这辈子也就这样草草了事了。”
花姐昨天晚上疯狂玩了一宿,好奇心过了,整个人又呵欠连天,没精打采的,“总部那边会派个人来暂时接替他,我爸今天上午都给我打了十多遍电话,说是新经理下午七八点的班机,让我亲自去接机,我刚好七八点有个派对,小芙,你刚好今天休息,反正你现在的级别和我不分上下,你去和我去是一样的,我爸那人就是太爱讲形式化,谁去还不都是一样,对方来头再大,不过是个小经理,搞得好像亚历山大凯旋归来似的。”
“花姐,这事儿你还让我代劳,这不太好吧!这是僭越,这头彩是花董事精心给你准备的,来头不管大小,花董事不会挖坑让你跳的,你代表公司的诚意,这是莫大的荣誉,不是谁想凑就能凑到的便宜,我倒是愿意替你去,要是对方的来头大到我接不住,给你丢了人不说,到了花董事那儿,你也不好交代,又得把你骂得狗血淋头,坏了你们父子感情,撇开同事关系,我怎么着也得站在朋友的立场上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将新经理接回来。”
佳芙不想掺和这个热闹,花姐坐在她身边,缠住她的胳膊晃了几下,“我这个样子哪能见人?你我朋友那么多年,难道不知道我进了酒吧就得往死里喝酒,现在酒后驾车要负法律责任的,我要是将车开到沟里,再将新经理弄出个三长两短,这比我爸将我骂得狗血淋头更可怕!你是怎么当人家朋友的嘛!这点忙也不想帮,求你行不行,要不我给你捶捶腿,捏捏腰,跳脱衣舞也行。”
“你一大早说什么呢!真是怕了你了!我可以替你去跑一腿,但我能问你一个问题么?”佳芙将他的头从自己的肩膀上推开,花姐又死皮赖脸的靠上去,“嗯,只要不是关于莫云天的就好。”
“关系不是很大,只关系到一点点,你先把头抬起来,我这儿有张照片,哎呀,你有那么累吗?把眼睛睁开行不行!就劳驾您老人家一小会儿,花姐!你给我看看这两人到底什么关系?”佳芙将那天从钱包里抽出的相片递到他面前,花姐在看到相片的一刹那,有气无力的脑袋立刻抬了起来,“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哪来的?别告诉我这是莫云天给你的!”
“不是他,是我从延谦的钱包里拿到的,反正当时的情况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你要是不想早点回去睡觉,我倒是有时间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你听。”
佳芙又抱住他的胳膊晃了晃,花姐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这是莫云天的弟弟,具体什么名字我就不太清楚了,以前在海南见过一次,还是十七八岁的时候,记忆很模糊了,我还是听我爸说过,这两人不是亲兄弟,是同父异母,莫云天是····莫云天是莫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总公司在海南,我们这是分公司,但是在其他几个分公司中却是最大的,业绩和逐步扩大的规模仅次于总公司,所以我们这儿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也最好的,老爸说过,总公司已经考虑将这儿和总部兼并,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么?”
“我对这些不感兴趣,反正海南,我对那儿有点心理阴影,一提起来,小腿都忍不住发抖,你快说这个人到底和莫云天什么关系。”佳芙催促,花姐将照片翻过来,后面隐约有几个字,但磨损严重,看来这张照片的主人经常拿出来怀念,莫云天的名字还清晰可辨,但后面那个名字却只剩下模糊不清的轮廓,这张照片上沾了几滴血迹,有一滴米拉大小的血星子刚好沾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上。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花姐几乎要将照片贴到眼球上,最后确定无疑的念出前两个字:“边延什么什么,应该就是你所说的边延谦,这个世界真小,原来他是莫云天同父异母的弟弟,那你以后要是真和他在一起了,得叫莫云天一声大哥,他得称你为弟妹,和琳达也就成了妯娌,这样的关系怎么怪怪的,看不出来呀小芙,没想到你十年前的眼光那么高,怪不得一般男人前来献媚,你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这么高的门槛,也只有他才能过得去,对了,你是怎么和他认识的?”
佳芙就将自己和边延谦相识的过程一五一十的说给他听,花姐立刻对她刮目相看,“难怪你为了他守身如玉三十年,其实莫家原本是兄弟三人,莫云天是莫老爷和他第一任夫人所生的儿子,你说的边延谦和另一个则是莫老爷第二任老婆生的,十年前莫家的那起绑架案曾经轰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我爸当时害怕我也被绑匪盯上,硬是将我藏在地下室一个月多,真不是人过的日子,等我出来的时候,案子都已经结了,具体情况说句实话,我也不太清楚。”
花姐对莫云天的遭遇深表同情,那么小就经历了生死大劫,“只知道莫云天死里逃生,最后活了下来,也就是你前两个月在海南结论的那位莫先生,那两个人,有个受伤了,应该就是你在山腰上救下的边延谦,剩下的另一个则当场被绑匪杀害,如果边延谦当年为什么平白无故就失踪,大概是被莫家人找着了,反正我曾听我爸提起过,惨案发生没多久,莫家就一直在找那个下落不明的儿子,警方也在山上反反复复搜寻了好几次,连绑匪的尸体都找着了,就是没找着他,很多人都说他死了,还有人招摇,说他被山上的野狼吃得尸骨无存,是挺恐怖的。”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到延谦的,当时绑匪就将他扔在枣子林的山头上,我听见动静就上去看看什么情况,哪想却碰着正准备杀人灭口的绑匪,当时延谦还活着,绑匪是个光头,他想对我那个,是延谦在关键时刻救了我,但他却和绑匪一起摔下山崖,警察也来了好几拔,我也录了口供,在石头堆里找到了绑匪的尸体,却一直没找到延谦,最后还是小黄发现了他。”
佳芙每当想起这个情景,心里都会一阵阵的惊恐,现在好了,他不仅还活着,还有了下落,“没想到他还活着,还好他身上都是皮外伤,休养了十几天就慢慢痊愈了,我们在林子里一直形影不离,他还辅导我做功课,好像没有他不会的,有月亮的时候还会弹吉他给我听,聪明绝顶,多才多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优秀的人,他是个奇迹,倒是应了那句古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这么说来,边延谦是真的喜欢你,不顾家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也要和你在一起,这得有多喜欢才敢这么奋不顾身,还心甘情愿当起了农夫,和你过上了男耕女织的生活,真是傻人有傻福,虽然老天给你的考验残忍了点儿,但你们都顺利过关了,这叫什么?守得云开见月,恭喜你心想事成!”
花姐搂着她的肩膀,神情羡慕得不得了,毕竟这年头的真爱已经没几个是货真价实的了,“他在你那儿休养了十多天,能吃能喝,能跑能跳,山脚下又有个现成的派出所,他有的是机会逃跑,想走的人留不住,不想走的人却是怎么也赶不走的,我要是猜得没错,他肯定是在看医生的过程中被莫家人发现且强行抓走的,没机会和你告别,所以这才会留下十年前不告而别的悬案,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十年来,他肯定是在一大堆保镖和家人寸步不离的监视下熬过来的,想想他也不容易,不和你联系也就情有可原了。”
“怪不得莫云天走到哪儿都会有成群结队的保镖跟着。”
“你怎么扯到莫云天身上,莫家是家族企业,财产那么多,听说莫老爷是和第一任老婆白手起家的,她生完孩子没多久就死了,莫老爷再爱他,三十几岁的人正值壮年,以后总要再娶老婆过日子的,为了让她安心,就将莫云天立为莫家企业的唯一继承人,还做了公证,我爸当时也在现场做了见证。”
花姐对十年前的案子知晓的也不多,但他听到的消息却不少,再加上父亲又是其中的一个,近水楼台先得月,“莫云天的身份不仅受到法律保护,也是莫家当仁不让的继承人,他后娶的老婆所生的两个孩子,也都没有姓莫,而是随着母亲姓的,勉勉强强算是半个莫家人,莫老爷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下子遭遇那么大的刺激,所以结案没多久就撒手人寰了,你的边延谦也挺惨的,永远都要活在莫云天的阴影之下,他姓边,知道的说他是莫家的儿子,不知道的,谁能想到他和莫家还有这层关系,莫老爷对莫云天的偏爱和特权,不能说是自私绝情,但是对边延谦的确不公平。”
佳芙笑了笑,“知足者常乐,贪心就是个无底洞,填不满的,只要过得开心,有没有钱,其实一点也不重要,我和延谦十年前在林子里的日子过得磕磕巴巴的,现在想想都觉得辛酸,但我们在意的是彼此在一起的温暖。”
“你别这么笑,知道你现在幸福的不得了,我鸡皮疙瘩都快掉下来了!真的要掉了,笑得那么甜,后槽牙都露出来了,别在我这个不知幸福为何物的人面前招摇过市,不过说真的,从来没见你这么笑过,特别漂亮,有点和琳达相提并论的资本了。”
花姐说完立刻打了下自己耳朵,哪壶不开提哪壶,佳芙一点也不介意,“幸福不是用钱就能买得来的,我觉得延谦之所以想留下,除了想和我在一起,更多的应该是他在这儿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找到想要的快乐,当金钱比快乐多时,人就会变得不快乐,快乐要是比金钱多,还有什么困难能阻挡快乐?我想这才是他想要找的东西,花姐,我打算过几天就去海南将这事儿给了了。”
“说得也对,这种事儿宜早不宜迟,最怕夜长梦多,那我就在这儿提前恭贺你马到功成,对了,你们要是真在一起了,得请我吃一顿大餐,我先在你这儿将席位预定好,别到时候光顾着自己幸福,反而把我抛到九霄云外,我是没法和你的边延谦比的,心心念念十多年的男人就要再续前缘了,嗯,你要是见色忘友,我会原谅你,接机的事儿别忘了,我得为了晚上的派对好好养精蓄锐。”
楼主:紫慕流沙  时间:2019-06-06 16:17:00
花姐说完就回去睡觉了,佳芙心潮澎湃,终于解开了边延谦当年不告而别的苦衷,也难怪他当时总能找到一大堆理由拒绝出去看医生,或许他早就知道一出去就回不来了,要不是出了丹丹的事,说不定他会一辈子呆在枣子林里隐姓埋名。
但她不会有今天的这一切,更不会结识花姐和美姗,不管怎么说,如今他回来了,这是个好兆头,十年的等待告别了一段懵懂天真的年代,是结束也是新的开始,佳芙深深的吸了口气,红蔷薇的清香馥郁而清雅,丝丝缕缕缠绕着她。
佳芙想起下午的正经事,打开衣橱,里面的衣服不是松松垮垮的运动装,就是黑不溜秋的职业套装,七点半的这位不管什么来头,总不能寒酸,给花姐丢了脸面,手机响了,是杨美姗,这让她大吃一惊,接通,是她上气不接下气的哽咽,旁边似乎还有几个女人尖酸刻薄的叫骂声。


第三十四章 补救
商场
佳芙赶过去的时候,刚好看到披头散发杨美姗被两个肥头大耳的女人轮流扇耳光,保安似乎也挨了巴掌,泼妇太刁蛮,目中无人,什么人也不放在眼里,佳芙走了过去,杨美姗看到她,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其中一个胖女人将矛头指向佳芙,拍了拍另一个女人,两人虎视眈眈的盯着她,冒光的眼睛仿佛要将她剥皮抽筋。
现场有很多围观群众,没人一个站出来拔刀相助的,倒是拿起手机拍照或录视频的却不计其数,卷起袖子众志成城的样子很是热情,仿佛在开新闻发布会,保安顺势将杨美姗拉了起来,其中一个长头发的胖女人说:“你是她什么人?”
“我想知道你是什么人,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打人,还两个欺负一个,肥胖了不起,肥胖就可以仗着一身膘横行霸道?什么道理?还有没有王法了?你是有个在京城的爹,还是有个在地方当首脑的男人?那么嚣张就不怕烫手?被人放到网上轮番人肉?”
佳芙将外套脱了下来,披到美姗的肩膀上,长头发双手叉腰,标准的泼妇骂街架势,她仔仔细细打量了下佳芙,见她不为所动,插在游泳圈上的手慢慢的放了下来。
身后的断头发瞪着她,刚要动手她,佳芙不失时机的说:“我劝你小心点,动手之前打开你的脑容量,让你的脑细胞均匀的转动起来,堆积在一起就是一坨废物,两个月前,我刚做过肝脏移植手术,这是我的病例,都识字吧?你敢动我一下,我就敢想办法让你倾家荡产。”
“你有病了不起!”长头发的女人说,滑落在胯骨上的手又直线垂下去,佳芙笑,“这哪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要是能讹上你们,这才叫了不起,我是从鬼门关逛过一圈的人,不是不怕,而是越怕就会越怕,那还怕什么?不管我朋友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打人就是不对!还公开动手,我是出于礼貌才将自己的病例拿出来给你们留下退路的,要是真打了我,随便摔一跟头都会将这件事升级为刑事案件,去牢里减肥,三百斤进去,说不定还能减一半肉出来。”
“这是你朋友对吧!你自己问她都干了什么缺德事儿!真没见过那么不要脸的女人,抢我男朋友不说,还溜进我家偷东西!”
“美姗!是不是真的?”佳芙大惊失色,一脸狐疑的看着她,胖女人见佳芙的脸色塌陷了,被掐掉的气焰再度发作出来,“怎么样,无话可说了吧?你说这样的女人该不该打,将心比心,你男朋友要是被人抢走了,顺带着还被这人偷走了大量珠宝,你能咽得下这口气吗?”
“你的那个男朋友该不会是乔思民?健身俱乐部的教练?”佳芙立刻就猜到这两个胖女人吃了亏还不报警的原因,美姗一直在哭,被打得鼻青脸肿,抓在她胳膊上的手也颤抖的厉害,两个女人相互经交换了眼色,不约而同的说:“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多了去了,你们肯定不知道他除了是健身教练之外还有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职业,其实你们心里多少是知道的,故意装糊涂,你说美姗抢了你们的男朋友,要我说,是你们抢了她的男朋友才对,你说美姗偷了你们的珠宝,捉奸捉双,捉贼捉赃,东西呢?”佳芙忽然觉得美姗太不争气了,怎么又和乔思民搅和在一起,胖女人往后退了一步,长对发的说:“当然被我们夺下来,然后才一路追到这儿。”
“我说你偷了我的十克拉钻戒,就是你偷的,到了警察那儿,还是这个话。”佳芙将美姗的手从胳膊上抹开,看了下她手上的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痕,胖女人急得直瞪眼,“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偷你钻戒了,像你这样的人哪有钱买钻戒!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偷的,有没有还是一回事儿!”
“那你有什么证据不是你偷的!说不清楚就报警,不管是我胡说八道,还是你蓄意伤人,总得有个说法,美姗被你们打成这样,这就奇怪了,你们要是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意图,丢了珠宝还不报警,以为打她一顿就能将奇耻大辱一笔勾销,哪有你们这样息事宁人的?”
佳芙目光熠熠的盯着她们俩,在她们开口之前,她又抢先说:“乔思民是咱们这儿出了名的那什么,能让你们不顾身份大动肝火的,想来在那方位让你们很是满意,现在女朋友找上门了,还倒打一耙,说打出盗窃珠宝的幌子掩人耳目,男人找女人鬼混,专业术语叫嫖娼,女人找男人寻欢作乐,你们知道这叫什么?不知道的我可以给你们现场普及一下,叫荡妇,标准的说法叫伤风败俗再加淫娃荡妇,这个社会怎么能堕落到这个地步,小三公开叫嚣原配就已经惊世骇俗了,现在连嫖男人都可以堂而皇之。”
“你·····你胡说什么!”两个女人被揭了老底,惊惶不安的想要逃离,佳芙不紧不慢的说:“都是有头有脸的脸,有理不在嗓门大,公道自在人心,法律是用来维护公民的利益不受侵害,真相也不会在你们咄咄逼人的体重面前颠倒黑白,我说你偷了我的钻戒,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不是你偷的,我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我有这么颗钻戒。”
“那不就得了,是你故意胡搅蛮缠,血口喷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朋友什么人,你就是什么人,还好意思在这儿啰哩啰嗦,大言不惭!真是罕见的不要脸!”
长头发的女人找到机会立刻反唇相讥,佳芙怎么会傻到让她占到便宜,“你说得在理,但话要是让你一个人说了,还让别人说什么,这是法制社会,人人都有说话权,道理是用来衡量是非对错的标尺,你真会做人,只量别人不量自己,你说美姗偷了你的珠宝,那你就将脏物拿出来,拿不出来,就是你故意栽赃陷害她,这是人身攻击,比诽谤更严重。”
“你····你伶牙俐齿厉害,说不过你,但她就是偷了我的东西,反正就是她偷的,别以为你蛮不讲理就能将这事儿糊弄过去,门都没有。”短头发急了,佳芙冷笑,“你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的范畴,到了警察那儿,分分钟立案调查,对于这方面,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我看你们也不像是孤陋寡闻,没读过书的人,怎么连最起码的法律常识也不知道?还将美姗打得一身伤?这就是你们贼喊捉贼,欲盖弥彰的证据。”
“算了!”长头发的不想惹事,佳芙挡在她们面前,“我话还没说完,怎么就走了?你们不想维权,我还想维权呢?法律不是摆设,你们刚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没一点瑕疵,乔思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牛郎,卖的是下半身的生意,能合作的生意你情我愿,都是对口的,他为了钱,你们为了快感,还为了他争风吃醋,闹出这么大的风波,看到四周那么多拍照片的人么?这年头最能出风头的就是这种阴暗龌龊的事,说不定明天一早还能上法制日报的头条刷刷脸,摇身一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大明星。”

楼主:紫慕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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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舞文弄墨

发表时间:2018-05-06 12:34:44

更新时间:2019-06-06 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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