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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侧面》【连载】 ——关于两千年来中国“社会制度”演变的那些事儿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39)

通过合并州县,宋初的时候,大体实行的是州县二级制,但是,汉唐的经验表明,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要想实现中央集权,仅凭这种“二级制度”是很难有效控制地方的,必须建立一种监察大区制度才行。
可是,这种监察大区在天下太平的时候还算凑合,能够做到既不增加层次级数、又能减小管理幅度的效果,但是,一旦出现大的动乱,比如平民起义、武将叛乱、外族入侵等等,立马就会运转不灵。如果下放给它们的权力过多吧,会形成超级郡县,造成地方势力膨胀,分裂割据,尾大不掉;如果下放的权力过小吧,又起不到什么大作用,白白折腾一场,还劳民伤财。
怎么办呢?
有办法,别看宋太祖是武将出身,但他脑皮层很厚,很懂得耍阴谋诡计。在行政区划方面,他参照汉唐制度也建立了一种监察大区制度。只不过,这个监察大区与以往不同,以往的监察区都是只有一位首长。在天下太平的时候,他只有监察之权,可以纠察地方官员,但不能干预地方政务。但是到了天下动乱的时候,他很可能身兼数职,集地方的军政、民政、财政、司法等大权于一身,很容易坐大,谁都控制不了。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0)

但是到了宋朝这里,不一样了,宋中央对这种监察制度进行了改革,改革的中心措施是:将监察区的权力劈成了好几份,不再设置单独一位首长,而是设置好几位首长,让他们分掌某一方面的权力。比如:
掌管财政、赋税工作的,称作“转运使”;
掌管军事工作的,称作“安抚使”;
掌管赈灾和茶、盐专卖事务工作的,称作“提举常平使”;
掌管司法诉讼工作的,称作“提点刑狱使”(比如,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的宋慈,就曾经担任过广东、江西、湖南的提点刑狱使);
……
这种将地方权力进行分解的方法,看起来比较新奇、也比较另类,完全超乎了当时人类的主观想象,所以专门换了一个新马甲,啊不,是更换了一个新名称,由唐朝的“道”改成了“路”。全国被划分成十五个路(后来又分割成十八路、二十三路,每个路的下边又管辖若干个州)。比如:京东路、京西路、河北路、河东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
其中的“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就是今天广东省和广西省的前身。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图 宋朝的“路”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1)

而宋中央之所以要这么做,当然是为了防范地方势力过度膨胀,最后威胁中央的安全。因为地方的最高权力只有分散了,地方官才能够相互制衡,互相制约,彼此牵制,这反过来又特别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这也是宋朝统治者的诡诈和高明之处。
但是,这种将地方权力进行分解的方法,虽然特别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但权力是集中上去了,办事的效率却下来了,这就如同军权被收上来以后,军队的战斗力下来了一样。
比如说,某一件事情,原本在一个衙门就能解决,现在可好,权力被拆分成好几份,又被分配到不同部门,那么,他们遇到事情必然会相互推诿,互相扯皮,各管一摊,各主一事,独扫门前雪。结果,必然会使行政效率空前低下,内耗严重。
要知道,大宋王朝是很富有的王朝,豢养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庞大的官僚群体,可行政效率却是最低下的。宋朝的官场是领工资的人多,当差的人少,吃饭的人多,干活的人少,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冗官、冗员、冗兵特别的多。再加上宋朝皇帝有意降低武将的地位,奉行“守内虚外”的政策,使得整个帝国暮气沉沉,萎靡不振,积贫积弱,被动挨打,直至灭亡。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2)

好在,这种制度在天下太平的时候还算过得去,大体能够维持宋帝国的正常运转,甚至连周边的一些民族国家,比如辽、金、西夏等国,也经常派人来学习、考察宋国人先进的管理经验,而这些国家基本上照搬照抄了宋朝的制度。只不过,辽国由于建国时间比较早(比宋朝还早),所以,在行政区划上主要效仿唐朝的制度,设道、州、县三级。而金国的土地大都是从宋朝那里抢来的,所以,他们大体照搬照抄了宋朝的制度,设置路、州、县三级。
可是这样的制度到了南宋末年遭遇了危机,发现“路”也不好使了。
为什么呢?
因为宋帝国长期遭受游牧民族的侵扰,总是打不过人家,尤其是行政效率低下的地方很难抵御外敌的入侵。为了增强地方的行政效率,宋中央不得不一点一点儿放权给地方,路的权力也开始坐大,逐渐由一个人来统领,路的长官又变成了常设之官,路又开始成为一级行政区。
由此,南宋的行政区划由之前的二级半制度,彻底变成了三级制度。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图 南宋时期的行政区划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2)

等到“路”这条“过江龙”变成了“坐地虎”,中央又开始不放心了,于是又派出一些中央官(主要是“中书省”,相当于之前的宰相府,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后面会详细阐述)组成工作组,到地方上搞巡查。
这些监察官主要来自于中央的“中书省”,他们到了地方以后往往被叫做“行中书省”,其实就是监视地方。后来,这些工作组在地方上呆久了,又把“路”一级给架空了,逐渐产生了“行省”制度,而将“行省”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还要看后来的元朝。
元朝属于异族统治,以我们汉族人的心思不同。蒙古人来自于塞外,属于游牧民族,刀疾马快,身体强壮,武艺超群,但是在文化和制度上却相当落后,思想也比较土鳖,甚至大开历史倒车。
一般说来,汉族政权都是想方设法搞集权,唯恐给地方分权,害怕造成地方势力做大,尾大不掉。但是对于这些游牧民族来说,对于如何统治这样大一块儿农业区域,一点经验都没有。如果说,单纯是经验的缺乏也就算了,关键问题是他们还不肯学,也懒得学。为了达到统治的目的,他们只好采取懒汉的方式,就是在原有体制之上腾床架屋,“叠罗汉”。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3)

因为蒙古人武力值爆表,被他们征服的政权特别多,而各个政权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管理方法,蒙古人不肯动脑筋、也不会改变,就把它们全盘继承下来,互相叠加着,混合着用。比如说,在南宋占领区,本来有“路、州、县”这三级,等蒙古人一来,就在三级之上又增加一个“行省”。于是乎,就成了“行省—路—州—县”这样一种四级结构。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图 元朝的“行中书省”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4)

“省”,原本是中央的行政机关,是衙门的名称。比如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等等,相当于今天中央的各部委。因为元朝在征服四方过程中,发现了中央集权的好处,所以有意识地也想要加强中央的权威,时不时地会派出一些中央工作组到地方上搞巡查。而这些工作组大都是由中央的中书省派出去的,到了地方上就被称作“行中书省”(有时也称行尚书省),意思是到地方上去行使中书省的权力(“行动的中书省”,钱穆语)。久而久之,这些“行中书省”反倒成为地方的常设机构,成为“路”上一级行政区划。
另外,“行中书省”又简称为“行省”,或者“省”。我们今天使用的“省”的称呼,就是从元朝开始的。
但是,和过去一样,行省制度在元朝初年,也是临时性的,是中央的中书省分出去管理地方的外派机构。这种制度直到元世祖忽必烈时期才算定型,成为地方上常设的机构。但是,即使是在行省制度完全定型并地方化以后,也仍然带有中央派出机构的性质,或者说是中央中书省的分支。比如,它和中央的中书省一样拥有自己的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职,其机构名和官吏的品秩也和中央差不多。所谓一省之中,“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令之。”【5*】
意思是说,行省之内所统辖的金钱粮饷、屯田种植、漕运财赋等国家大事、以及下边的各路、府、州、县,都归它管。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5)

然而,和之前的“州部”、“道”、“路”这些监察大区一样,这种监察制度在天下太平的时候还算凑合,一旦遇到大事,立马就要完蛋了。
因为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有着和中央中书省几乎完全相同的行政建制,这就使得这些外派机构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我们之前说过,汉族政权一般都会想方设法的加强中央集权,唯恐地方势力坐大,尾大不掉,最后威胁中央的安全。可是,这些来自于塞外的游牧民族对于中原人的统治思想显然是缺乏了解,领悟不深,玩军事很行,玩政治可真不行。出于他们本民族的传统习俗,中央经常给地方放权,让他们独立经营。再加上各个行省的辖区面积比以往的“州部”、“道”、“路”要大很多,所能调动的人力、物力资源也充足的多,这样的建制,想不让它坐大都难。
到了元朝后期,中央的统治力越来越弱,地方的势力膨胀得很厉害,再加上连绵起伏的平民起义的影响,各个行省实际上处于一种半独立的状态,各自为战,不听中央号令。等到大规模平民起义爆发以后,中央就再也指挥不动地方了。为了争夺利益,中央还没乱呢,地方上先自顾自地打了起来,比如,陕西行省和四川行省就经常掐架,就跟中央不存在一样。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6)

所以说,元朝的统治是不太成功的,看起来很强大,实际上外强中干,是军事上的巨人,政治上的矮子。所谓的大元帝国,不过是彪悍的游牧民族跑到中原腹地,来过了一把皇帝瘾,然后,过把瘾就死了!
元朝之后是明朝。
要说起中国古代在“制度建设”方面有过卓越“建树”的皇帝,朱元璋绝对算得上是一号人物。
在明朝刚刚建立之时,按照惯例,也是照搬照抄元朝的制度,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地方上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但是朱元璋毕竟不同于那些马背上的流氓,他粗中有细,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弊端,所以,必须进行改革,将权力从地方那里收回来,重新加强中央集权。
你看,历史又转了回来。
为了改变元朝在行政区划上的不合理,朱元璋首先废除了“行省”制度,又将“州”改成了“府”,从此之后,“州”这种称呼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明朝还有“直隶州”和“散州”之分,直隶州相当于省辖市,与府平级,散州相当于县级市,与县平级。到了清朝以后,基本就没了)。随后,朱元璋又将全国的“府县”划分成十几个行政大区。其中,首都附近的称做“京师”(也就是后来的“直隶”),其他的称作“布政司”。这里的布政司就相当于之前的省,只不过,老百姓对“省”这个称呼已经用习惯了,懒得改,所以官方的“布政司”到了民间那里,仍然称呼为省,并且一直沿用到今天。
就这样,明朝的行政区划就是“省(布政司)—府—县”这样一种三级结构。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7)

为了防止地方势力坐大,朱元璋在“省”(布政司)这一级行政区里,学习宋朝的先进经验,将省长的权力进行分解,不单独设置一位省长,而是设置好几位省长,让他们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比如,
主管民政、财政工作的,称为“承宣布政使(司)”;
主管司法、监察工作的,称为“提刑按察使(司)”;
主管军事工作的,称为“都指挥使(司)”。
在一省之内,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这三个权力机关互不统属,相互独立,谁也管不了谁,分别向中央负责。
大家注意,明朝的“布政司”与元朝的“行省”完全不同。“行省”制度是中央分权给地方,而且分权得很厉害,而“布政司”制度则是先对地方权力进行分解,让他们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然后再集权于中央,两者存在着本质性差别。换句话说,集权主义疯子朱元璋同志,又怎么可能容忍地方的势力坐大呢?
在“三司”之下,则是具体的临民机关——府和县。府相当于唐宋时候的“州”,或者现在的地级市。府的下边是县,全国大约有1400多个县。明朝改变了元朝复杂的层叠机构,省之下,只有“府”、“县”两级。所以,明朝的行政区划属于“布政司—府—县”这样一种三级制度,或者称两级半制度。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图 明朝的“布政司”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图 明朝的行政区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8)

和以往一样,这种将监察区权力进行分解的方法,在天下太平无事的时候没什么问题,还能凑合着用。但是,一旦发生重大危机或者遭到外敌入侵,缺点立马就会暴露出来。
从明中叶开始,大明王朝不断遭受蒙古人、女真人的入侵。到了明朝后期,此起彼伏的平民起义更是把大明王朝折腾得焦头烂额。当然了,这些“内忧”和“外患”谁也不会事来打招呼,说我只在你一个省里头折腾,不会去侵扰其他的省份,而是经常性地采取流动作战的方式,转战数省、连绵各地、殃及很多地区。其实,就算只在一个省里折腾,以该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也根本对付不了。由于一个省的布、按、都三司分立,互不统属,相互制约,使得他们在遭遇重大危机时,根本不可能做到步调一致,协调合作,往往是相互推诿,互相扯皮、互相推卸责任。
中央一看,再这样下去不行啊!再这样下去的话,全国就都乱套了。为了协调各地区的军事作战,也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从明朝中叶开始,明中央不得不再一次组成中央工作组,到地方上搞巡查。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49)

刚开始时,派下去的官员叫做巡按御史,但巡按御史一般能只能巡视一条线,不能覆盖一个面,而且不常设。为了协调一省的行政事务(统制“三司”),明中央在“三司”之上设置一个监察大员来协调三司的工作。而这个监察大员就是——“巡抚”,。
巡抚最开始时,也是临时性的派遣,有事出巡各地,没事回中央交差。比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曾经派遣太子朱标到陕西去巡查,宣德五年(1430),朱瞻基又派遣于谦、周忱等人到南、北直隶去巡查。
到了后来,随着地方上越来越乱,仅靠这种二级半制度已经不可能协调地方了。特别是到了宣德、正统年间,流民问题越来越严重,天启以后,平民起义四处爆发,而且,这些起义军还不按照常理出牌,往往采取流动作战的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几个省之间到处流窜,四处作案。而各个省为了自保,往往采取狗撵兔子的策略,只要把起义军轰出自己的地界就行了,谁也不肯真的和起义军硬碰硬地死磕,结果导致起义军的规模越来越大,眼看就要控制不住了。
到了这个时候,明中央发现,仅靠巡抚来协调一个省的工作也不行,必须要设置更高一级的监察官来协调数个省的工作。而这个更高级别的监察官就是后来的——总督。明朝是第一个设置总督的朝代,可以协调数个省的工作。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50)

但是,光设置总督还不行,因为随着社会矛盾的加深,平民起义军的规模已呈黄河泛滥的形势,一发不可收拾。他们不仅转战数个省,而且祸及整个华北、华南和西南地区,整个中原都乱了套。不得已之下,明中央只好再派出一些更高级别的监察官,去协调更广阔地区的工作。于是乎,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地方官就出现了,就是——“总理”。总理可以协调四五个省以上的政务。比如,抗倭英雄戚继光就曾担任过“总理蓟、昌、保三镇练兵事”的职务,而洪承畴、孙传庭、卢象升等人也担任过中原地区的总理。
你看,历史是不是又绕了回来?
其实,这些监察官不管是汉朝的刺史、州牧,唐朝的采访使、黜陟使,还是元朝的行省,明朝的巡抚、总督、总理,他们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路货色,只不过在不断地更换着新马甲。他们原本都是中央的官吏,组织关系在中央,领中央工资,向中央负责,受中央领导。他们被中央派驻地方,主管监察工作,一般不允许干预地方政务,但是,等到这些监察官员地方官化以后,逐渐坐大,就开始插手地方政务了。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历史的侧面》(451)

比如,明清时期的总督、巡抚有一个尊称,叫做“部院”。部就是兵部,院就是都察院。都察院是监察官的老巢,总督、巡抚领都察院的官衔,天经地义,但是为了能够干预地方政务,他们往往还要挂上领兵部的衔,所以尊称为“部院”。可是不管是“部”还是“院”,他们毕竟属于监察官的性质,是中央安排的临时性派遣,“有事出抚,节制三司;事后撤回,印信上交”。但是,随着社会矛盾的激化,平民起义的兴起,总督、巡抚、总理这样的临时之官(行官)慢慢地就变成了常驻之官(坐官),成为凌驾于省级之上的高官,而下边的“三司”反而被他们架空了。等到满清入关、清朝建立,总督、巡抚这样的临时职务就完全的地方官化了,开始有了固定的权限范围和治所,由“行官”变成了“坐官”。
历史再一次重演,来来回回总是在循环。
但是,这还没有完。等到总督、巡抚这些监察官做强做大以后,中央又不放心了,清中央经常派出一些中央的官吏,比如“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之类的官员组成工作组,到地方上搞巡查。这些“经略”、“参赞”和之前的监察官一样,都属于监察官性质,是中央的临时性派遣,只不过再一次更换新马甲,叫做“经略”、“参赞”。好在,这些经略、参赞还没来得及坐强坐大,清朝就灭亡了,否则的话,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发展成地方官。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我们今天的“省”可能就不叫做省了,而改叫“督”、“抚”或者“理”。比如山东督、河北抚、辽宁理,也说不定。
楼主:一阵疯818  时间:2019-06-03 15:20:02
图 清朝的行政区划


楼主:一阵疯818

字数:304318

帖子分类:煮酒论史

发表时间:2018-08-31 05:42:38

更新时间:2019-06-03 15:20:02

评论数:1186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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