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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难和亦难-----中英鸦片战争再回首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二)统一教化
在任何专制的国度,独立思考都是一件令统治者睡不着觉的事。
为了消除人群中能够独立思考的异类,商鞅实行了统一教化的政策,“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赏刑》)。所谓“壹教”就是愚民政策。真正的愚民政策说白了不是不让人民受教育,而是让人民只受一种教育,也就是说只接受统治者官方的教育、思想和观点。所以商鞅主张的壹教就是用唯一的“耕战”思想来作为教育方针,教育百姓,培养耕战接班人,教育的内容无非是消灭敌人,多打粮食。非耕战的想法和做法一概都是邪恶的,都是异端,不准议论和讨论,更要从精神到肉体上予以无情消灭。
变法十年,商鞅对反对变法者固然要施以严刑酷法,对于有百姓称道新法好者,商鞅同样也不放过,他的处置是“尽迁之于边城”,也就是把他们全都下放到偏远地区。商鞅的理由是:“此皆乱化之民也。”对国家政策,民众既不能反对,也不能赞美,这种奇怪要求的本质就是政府不希望民众对国家政策说三道四,他们只能像机器一样,不打折扣地认真执行国家给你的指令。如果有人对其还能提出反对或支持意见,都表明他们还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
自此,商鞅可谓是开了思想犯罪、言论犯罪的先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极其恶劣、极其可怕的影响。此后,韩非更是进一步提出统一思想、钳制言论、敌视知识分子的主张。他批判儒墨学派“言无定术,行无常仪”,要求统一思想,加强文化思想专制,“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韩非子•说疑》﹚。秦朝统一中国以后更是在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全面采取思想控制,实行反对以古非今的文化专制政策。那位亲手害死韩非的李斯几乎全盘继承了韩非的思想主张,大肆指责儒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之士’相与非法教,人加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因此建议禁止私学,甚至鼓动秦始皇制造了“焚书坑儒”的暴行。
此后两千年,专制统治的政治体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商鞅所倡导的思想专制理论,也一直作为维护专制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被历朝历代统治者所奉行。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清朝的文字狱,尽管形式不同,但思想专制的精髓是一致的。可以说,商鞅的思想学说,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专制、政治黑暗的总理论根源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三)禁止民众自由流动。
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各诸侯国名义上还是周王朝的封国,实际上却已经完全不买中央政府的账了,一个个俨然都以各自独立的主权国自居。在这个时代里,人民的自由迁徙依然被看作是理所当然,孔子的“近者悦,远者来”已经阐释了百姓在不同政权的辖区之间自由流动的合理性,而百姓们也早已经习惯于这么做了。人不仅可以在国内自由迁徙,更是可以在国际社会上自由流动,拥有这样的权利起码意味着你有权追求更好的生活,你也可以不必对所谓的祖国尽忠,你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在你喜欢的国家,你可以自由选择你喜欢的政府。当你面临这样一个选择的时候:你是在祖国的暴政下忍辱偷生、作牛作马呢,还是移民到外国去给自己找一份好些的生活?同样的问题,各诸侯国的国君们要想增强自己的国力,一个重要的办法就是用比邻国更好的政策和生活来吸引邻国的人口迁徙到自己的国家里来,成为自己国家的国民。反之,如果统治者太过于苛民的话,老百姓们可是都长着腿的,毕竟他们还拥有用脚投票的权利的。
商鞅认定,民众自由迁徙,即便只是在国内自由迁徙,他们也会因见多识广而不好管理;如果是迁到国外,必然会使秦国国君治下的民众减少。相反,如果禁止民众自由迁徙,那么他们就会愚昧无知,因此,商鞅极力禁止民众自由迁徙。《商君书•垦令篇》规定:“使民无得擅徙”,“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史记•商君列传》)任何人临时外出,都得有政府开验的证明文书,否则连旅店也不能借宿,以此来禁止人口的合理流动,阻隔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将人们的视野局限在极其狭小的天地中。穷根究底,正是商鞅第一个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中止了人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为了确保这一政策的有效执行,商鞅通过“什伍”制度将人们分为法定的群体,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其次,采用收司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第八》)。这是用管理监狱的方法来管治人民,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从中央到地方,从首都到边疆,从繁华的京城到偏僻的山村,由行政权力和户籍制度构成一套严密控制人身自由的组织体系,编织成一张密实的天罗地网,在这张恢恢大网下,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正如马端临所指出的,“秦人什伍之兵与成周一也,然周之法则欲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是教以相率而为仁厚之君子。秦之时,一人有奸,邻里告之,一人犯罪,邻里坐之,是教以相率为苛刻之小人” (马端临:《文献通考》)。统治者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得以方便地控制其治下的任何一个臣民。
从商鞅时代的秦国开始,正式确立了刑事上的连坐制度,连带责任上升为一种“集体性惩罚”,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和官员之间负有相互纠举、告奸的责任。后来商鞅遭政敌围攻只身潜逃,到边境旁的小客栈准备投宿,因无证件,被店主拒之门外。他只得长叹一声道:“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堂堂一国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朝廷的通缉下,连藏身之处都找不到,只有俯手就擒,由此可见人身控制的效果。
汉承秦制,以后则又是代代沿袭。唐代什伍制度继续延伸到了赋税领域,如果民户逃亡,所抛弃的土地由邻保代为耕种,拖欠的租税由邻保代纳(《唐会要•卷八十五•逃户》)。不过有学者考证,两汉时候也采用了类似的制度(马新《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东岳论丛》1996年第5期)。到了宋代则正式确立了保甲制度。
不难看出,连坐、保甲以株连的方式,强制地在老百姓之间实施横向的水平监视,从而实现了有效的社会控制,将涣散而无系统的民众,以一定的数字与方式,精密组织起来,从而成为有系统之政体。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四)禁止民众与外国人交往。
战国时代,随着君权越来越大,能够制约君主行为的主要已经不是国内的政治势力,而是国际社会竞争对手们的舆论和干涉。如果不存在这种竞争的话,君主们在自己的地盘里大可以胡作非为,但因为国际竞争对手们的存在和威胁逼得他们不得不在国内不敢做哪些涸泽而渔的恶行,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只有实行以民为本的政策。而国君要想增强自己的国力,一个重要的办法就是用比邻国更好的政策和生活来吸引邻国的人口迁徙到自己的国家里来,成为自己国家的国民,在地广人稀的当时,人口可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啊。
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妨参照一下爱德华•吉本的名著《罗马帝国衰亡史》当中的一段:
古罗马的暴君也自有他们的优势。我们先来想一想现代的暴君:他在国内也许听不到反对的声音,但面对国际的舆论,他却不得不有所收敛;他所要加害的人,可以在逃出国境之后很容易地找到安身之处,他甚至还可以凭自己的能力积聚一笔财富,获得发泄不满的自由,或许还能找到机会进行报复。但罗马帝国却称得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反对派还能逃到哪里呢?“不论你到了哪里,”西塞罗曾对一个被流放的朋友说,“记住,你一样是处在征服者的淫威之下。”
再愚昧的民众,一旦有机会和外国人交往,就会了解到外面的世界,自然就会把自己的生活与外面的生活加以对比,从而产生不待见统治者的邪念。诚如是,则愚民政策肯定很失败。聪明如商鞅者流自然不会对这一问题加以疏忽,提出了“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这一理论并作为法令来加以颁布,一道无形的三八线便将秦国人民与外界隔离开了。商鞅就是要切断秦民与其余国家的“外交”,加上秦国僻处关中,普通秦人与别国的交往本来就不那么容易。从此,这个世界就只有两个国家,一个是秦国,另一个是他国,并被民众欣然接受。
但这终究还是处于被动防守的状态,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随着秦国统一的步伐,它以无与伦比的吞噬力量,扑向了山东六国。秦始皇时代,商鞅当年的这一基本国策使秦国最终统一了天下,却没能使秦朝逃过“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短命怪圈。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七辱民政策
辱民是商鞅所提倡并实施的最为基本的治国方针之一,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政府通过各种法令和措施,使民众永远生活在卑贱和猥琐的阴影里,从而依附体制就将成为老百姓获得一丁点儿自我认同的唯一出路。这样,当国家用官职和爵位作为对民众的奖赏,要求民众为了所谓国家利益去牺牲时,民众就会争先恐后并不择手段的去争抢。
如果说愚民还要讲究一点表面的逻辑的话,那么辱民则是连表面的文章也懒得顾及,完全是掩耳盗铃般地赤裸裸。
商鞅认为“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弱民》)让民众辱、弱、贫是必须的,因为处于卑贱之中的民众才会看重显赫的爵位;处于弱势地位的民众才会畏惧官员;一穷二白的民众才真正在乎政府的丁点儿赏赐。“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老百姓倘若有了他们内心的尊严和荣誉,就会轻视爵位,鄙视政府官员;老百姓腰包一旦鼓起来,就会不把国家的赏赐当回事。”
正是基于这种理念,商鞅认为要把体制的地位抬高,让人民在体制之外无所依存,为此要千方百计让民众没有地位,没有尊严,没有体面,然后就把国家的爵位看得很重了。然后你就会心甘情愿的走到官方为你所指引的那条路上,去开荒种田,多收粮食,到前线去砍人头,如此获得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爵位。
除此之外,商鞅还提出了 “重刑轻赏”这种荒谬的观点:“重刑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去强》)商鞅认为刑罚一定要重,“禁奸止过,莫若重刑”。他说对老百姓惩罚得重一点,赏得轻一点,这正好可以表现君王是热爱老百姓的,老百姓也愿意为君王去死;反过来,如果你对老百姓赏得很多,惩罚得轻一点,那正好说明你这个国君是不热爱老百姓的,老百姓也不愿意为你去死。可以说法家思想把人分成两类:专制君主就是施虐狂,老百姓就是受虐狂,全社会就是由这两种病态的人组成的。
在《弱民》这篇文章里 商鞅还讲到:“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国家如果制定一个让老百姓特别讨厌、特别害怕的政策,那老百姓就弱了。老百姓弱了,反之国家就强了。如果制定了一个符合老百姓利益的政策是,那么老百姓就强了,反之国家就弱了。
不得不说,中国历史上很多专制君主都是这么干的,当然有的是偷偷摸摸干,也有的是明目张胆的做。
为了达到辱民目的,商鞅在变法中有以下几种具体做法:
其一,对民众实行严刑峻法并建立连坐制度。商鞅在秦国实行“壹刑”,无限加重对民众的的处罚,而处罚只出于一个理由,一切不利于“耕战”的行为,都在刑罚范围之内。商鞅明令“轻罪重罚”,根本不理会“以罪量刑”的正当尺度。商鞅对轻罪重罚有一个说法,叫“以刑去刑”,意思是用加重刑罚的办法达到消除或减少刑罚的效果。他论证说:“禁止奸邪阻止犯罪,没有什么办法能比得上使用重刑。如果加重刑罚又一定能捕获犯人,那么民众就不敢以身试法了,所以国家就等于没有受刑罚处治的民众。商鞅要求一旦有人触犯律令,不论情由与高低贵贱皆依法惩办,决不宽宥。刑罚极其严酷,花样繁多,有榜掠、鬼薪、黥面、谪、籍没、连坐、弃市、戮、腰斩、车裂、阬、磔、凿颠、抽胁、镬烹、戮尸、枭首、具五刑、族、夷三族,等等。制民辱民法制的恶果,是有限制裁社会犯罪,无限控制民众自由,遍地设置罪民陷阱。对伤人杀人偷盗抢劫一类危害百姓和社会的犯罪可能侦办不力,甚至“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在某个历史阶段成为一条求取富贵的途径。对劳动创业、出行迁徙、买卖经营、读书写作、自由结社,甚至于行善积德、思想言论一类民众的正当行为却处处限制。搜括民财、征费罚款、垄断资源更是合法暴力维护的重要对象。其共同点是一切以权力需要为指针,罔顾其它。商鞅这种“刑民”多于止恶的“法治”对秦帝国的迅速灭亡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后世普遍评价秦政“繁刑严诛”、“多忌讳之禁”,人民摇手触禁,动辄陷刑,秦因商君之法而兴,亦因商君之法而亡。
商鞅为了将农人们捆绑于土地之上,不准迁徙,不准经商,不准旅行,建立了一整套户籍制度。所谓户籍法,这是在秦献公时就制定的户籍制度,这种全国性的户籍编制,经商鞅的发挥,成为一种株连邻里亲族的法律制度。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没有那张身份证(当时术语叫“验”),很多事情都做不成。商鞅又用加税的办法,迫使兄弟分家(不分家就“倍其赋”),把原来的大家族拆分成一个个小家庭,再把小家庭重新编排成新的社群,然后规定,“民无得擅徙”。这就使每个人都处身于国家安排的社群之中。
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商鞅以连坐法为户籍法的配套法,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换言之,即一人犯法,全家同罪,邻里受牵连。对罪行知情不报者,或藏匿罪犯者,处以腰斩之刑,全家财产充公。连坐法公布后,人人自危,该法株连之广,造成邻里乡亲,相互猜疑,彼此告发,使人人都处在紧张的恐惧之中,甚至相互为敌,这,大大有利于专制的统治。在这种他人即地狱的政策下,当邻里之间、朋友之间,甚至亲族之间也因缺少最起码的安全感而统统沦为潜在的告密者,每个人都不得不充当国家不花钱的特务时,其人格的卑下、自私和渺小自不待言。在这样恐惧的政治高压之下,秦国达到道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地步的假象。
连坐这东西,历代统治者都看到了它的好处,乐此不疲地从商鞅那里抄袭下来。
其二,任用奸人,实行流氓政治。
要“辱民”,先用“以奸治善民”之计。一肚子坏水的商鞅公然教唆君主“以奸驭良”来达到“以弱制强”的目的, 大搞流氓政治,小人政治。他说: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如果选那些讲良心道德的好人来做政府官员,让他们去管理天下奸民,必然要导致天下大乱。因此要选用那些厚颜无耻、心狠手辣的流氓来当官,那就天下秩序井然,秦国也就自然强大了。商鞅变法意本不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他最关心的,是什么样的人最听话。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者善也,别而规者奸也。章善而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说民》)
用良民,那么老百姓家庭和睦;用奸民,那么老百姓就觉得爹亲娘亲不如秦国的制度亲。与人为善,喜欢掩盖别人的错误的,这是良民;自私自利而喜欢窥探监视别人的,这是奸民。表彰良民,就会导致过错都被隐瞒;任用奸民,犯罪的人就都能杀掉。前者是民意胜过王法,后者是王法胜过民意。民意胜过王法,国家就乱了;王法胜过民意,军队就强了。
具备健全人格而又良知未泯的良民,一般情况下,大抵不愿去充当不光彩的告密者。与此相反,长期处于卑贱地位,渴望有朝一日出人头地的奸人们,在面对以官爵作奖赏的政策时,必将以百倍的革命热情投身到为秦国国君服务的特务政治中去,谁还会在意什么良知啊、道德之类的鸟玩意儿?这样,在极短的时间里,商鞅就神奇地把秦国这个原本就远离文明沐浴的国家变成了诸侯更加鄙夷的没有人性的禽兽之国。
为了实现君王统一,完全凸显了商鞅毫无人道和人性底线的罪恶一面,在他心目中,丝毫没有子民们生命的地位。这种对生命的漠视无疑对后代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以后历史上的纷争中,遵商君者胜,无耻无底线、不择手段者胜,这是毫无疑问的。
其三,强化等级制度。商鞅规定按照等级尊卑穿不同的衣服,不是那个等级的人,就不能穿那个等级的衣服,否则就是犯罪,从而把全国人民划分为三六九等,其目的则是要刺激底层民众听政府的话,按政府的指示办事,检举他人,或是捐献粮食,或是到战场上杀敌。
法国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勒庞以18世纪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对运动中群众的行为和心理进行了研究,成就了《乌合之众》这一社会心理学的经典。在勒庞看来,一群人聚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心理的群体”,他们并非简单的人数累加,而是“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它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这,就是“乌合之众”。而乌合之众最普遍的表征就是集体无意识、看客心理、沉默的大多数、斯德歌尔摩综合症、群氓主义、狂热主义、暴民思想。
自秦孝公采用商鞅“愚民、弱民、辱民、贱民”之国策后,“百代皆行秦政制”,此为集体无意识、看客心理、沉默的大多数、斯德歌尔摩综合症、群氓主义、狂热主义、暴民思想等“乌合之众”产生之根源。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八杀民政策
商鞅变法完全是在秦国民众的血与泪中完成的,通过统一思想,对民众进行思想控制;通过剥夺个人资产,让民众依附国家;通过辱民、贫民、弱民,使人民贫穷、软弱,实现民弱国强。
商鞅的法是维护统治镇压人民的法,它从根本上销减劳苦大众的利益,其变法的许多做法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商鞅极度鄙视民众,他说:“民如飞鸟禽兽”,对待人民就要像驯化役使野兽一样,一手拿着皮鞭,一手拿着腐肉才可驱使。
商鞅以严刑酷法对待民众,稍有不同意见,便施以酷刑。老百姓对新法有些意见,就要受到连坐,就要砍头、腰斩、抽筋、剥皮、锉头顶、下油锅、五马分尸,轻罪重罚的做法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在其“法治”下面,人民一旦被捕,是没有辩护权利的,也导致新法草菅人命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据史书的记载,商鞅有一次一天之内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人,使“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畜怨积仇比于丘山。
如此,若国内还有强民没被杀光,就通过对外战争的方式来达到外杀强敌内杀强民的目的。因此发动对外战争成为中国历朝历代君主治国驭民心照不宣的诡秘暗器,他们往往不惜以民生的代价通过战争来化解内忧外患矛盾,以便获得其统治的长治久安。
商鞅主张圣人治国,“能抟力,能杀力”。专制君王要能够做到集中老百姓的力量,同时又能够把这些力量给杀掉,方法就是发动战争。 “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去强》)你把老百姓都搞得很强大,却不让他们去打仗,有那么多强大的人民在国内自己闹事,所以叫“自攻之国”,这样的国家就会削弱了。你把这些人的力量集中起来,然后你要带着他们去打仗,在战场上一方面消灭敌人,一方面也自我消灭,这样国家就越来越强大了。所以要想让一个国家强大起来,就要做到“能生能杀”,把国内的那些强民送到战场上去,又杀人,又自杀。如此发动战争有两个好处,第一、可以“杀掉”其他的诸侯国家,可以削弱对方;其次,在战场上也把自己国家的强民杀掉了。
按照商鞅的那些治国办法,要是把国家给折腾穷了怎么办?“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靳令》)国贫就天天打仗,这样结果就是“毒生于敌”,把毒转移到对方去了,这个“虱”就是对国家无用的六种人,国家必然强大。那么“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害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害,必强。”(《去强》)如果国家强大了,你却不去发动战争,那末这个毒素就在你内部消化了,“礼乐虱害生,必削”,然后什么礼乐啊,各种各样的老百姓都产生出来了,国家就肯定会削弱。
《商君书》的《境内第十九》实际上就是以人头数量来作为奖赏标准的士兵奖励细则。其中“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意思说“百将、屯长在作战时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三十三颗首级以上,就算达到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 这句话意思是说,“军队围攻敌国的城邑,能够斩敌人首级八千颗以上的,或在野战中能够斩敌人首级两千颗以上的,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所有各级将吏都可得到赏赐,都可以升爵一级。军官旧爵是公士的就升为上造;”
“尚首功”这样激励士兵战斗欲望的作法,无疑是通过利诱,最大限度放大人性当中邪恶暴戾的部分,从而最终达到人性泯灭的效果。商鞅要把秦国人民变穷,从而令很低的赏金和爵位就构成巨大的诱惑。围绕着绝对君权建立的新法,就好像一个可怕的黑洞。他首先扼杀了每一个普通秦人的才智和尊严,然后它以无与伦比的吞噬力量,扑向了山东六国。
据《史记》累计,秦国在统一过程中斩杀的六国人数在150万以上。这个数字,还仅仅是有据可查的,同样不包括秦国士兵死亡人数。而当时战国七雄人口总数仅仅2000万。所以秦国的统一的过程就是一个大屠杀的过程。
后代国人总是盲目跟着卑鄙无耻者用秦国消灭六国来证明法家的成功,津津乐道秦国的统一大业,它的强盛,它的许多“世界第一”,它的什么“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什么“促进生产力”,从不思考当朝人民层有过一个什么悲惨的血泪时代。
商鞅这种杀鸡取卵的法家做法,不仅将老百姓变成秦王朝的奴隶,而且使嬴氏家族走上了一条死路。嬴氏五百年的基业毁于一旦,而且最后整个家族也被全部消灭。
强国弱民不是真正的强大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九作法自毙的何止是商鞅
商鞅在秦国的改革内核就是损民众以富国家,弱民众以强政府,辱民众以尊君王。在秦国这个大国崛起的背后,隐藏的是无数民众痛苦的血泪与无望的呼号。为此,商鞅不仅将他的灵魂和良心出卖给了秦王,而且又加上了他自己和整个家族的人头。
秦孝公去世以后,秦惠王即位,公子虔马上状告商鞅谋反,秦惠王马上下令捕杀商鞅。没有辩解机会和权利的商鞅唯有逃亡一条路,但没有人敢收留他。《盐铁论》上有这样一段话:“故孝公卒之日,举国而攻之,东西南北莫可奔走,仰天而叹:‘嗟乎!为政之弊至于斯极也!’卒车裂族夷,为天下人笑。斯人自杀,非人杀之也。”(《盐铁论.非鞅》)走投无路、被世人所抛弃的商君被杀死在郑国的黾池,然后尸体又被残忍地车裂(此据《史记•商鞅列传》。《秦本纪》言似直接车裂)。杀死商鞅的不仅仅是公子虔,不仅有秦国的王公贵族,而且还有秦国普通的老百姓,人人痛恨他。复仇者们还杀了商鞅全家,包括白发苍苍的老母。《盐铁论》给出最后结论是:“斯人自杀,非人杀之也。”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
一个把所有的一切包括自己的良心都献给了秦王的人,为了秦国的强大而忠心耿耿的商鞅,最后却得到了“反叛”的罪名!不知商鞅在目睹自己白发苍苍的老母血溅屠刀的时候,这个力倡大公无私的人,是何等样的想法?“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吕氏春秋•无义篇》就此议论道:“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出卖良心去附会政治,抛弃灵魂去迎合权势,这种“大公无私”,恰恰是中国几千年来知识分子做帝王师的最大追求和价值取向。。
商鞅死了,但是他留下了一个什么样的秦国,留下了什么样的传统?简单地说,在战国时期的各国人士的口中讲到秦国的时候,频繁出现的四个字“虎狼之国”,这就是商鞅变法的后果。后来的另一个良心大大坏了的韩非子说,商鞅死,秦法未败。的确,商鞅本人虽惨死,但他当年制订的新法还在秦国沿袭,并直接为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打下了基础。其实。商鞅的新法不仅在秦国不灭,在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时代,也随时随地可以见到商鞅的影子。商鞅总结出来的愚民、辱民和穷民的改革精神阴魂不散,后世的皇上们也心知肚明,照单全收。
目前将商鞅之法视为“法治”的人不在少数,迷信严刑峻法的人更多。之所以会与西方法制思想混为一谈,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既得利益者以及其所豢养的无耻文人的故意为之;二是许多人之所以对商鞅持肯定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大一统观念的影响,对大一统有一种盲目向往崇拜的情结;三是西方欧美国家成功的法制和宪政为越来越多的国人所看好,但出于上国一贯的夜郎自大精神,便有无数国人在中国旧文化的废纸堆中欣喜地发现了法家思想,将其奉为至宝,并恬不知耻的向天下宣称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就已经有了完善的“以法治国”的思想,比西方文明要早上两千多年……
所谓现代法源于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法理念。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世界的法律分为自然法与人定法,自然法是自然存在的法则,具有神圣性,应普遍适用,特别是其三要素分权制衡理论的法治理念通过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承袭乃至发挥,在亚当斯、杰弗逊、林肯等政治家那里得到更为完善的诠释。良法善治被现代法奉之为圭臬,依宪治国、分权制衡的现代法治已为普世价值。
事实上,中国的法家思想是一种堕落邪恶的思想,其邪恶的根本原因是这种学说的目的就不正,其推行的目的是为了君主能够高度集权。法家代表了高度的专制主义,是最为极端的人治,法家极力要排斥知识和学问,打压有脑子、有思想的人,鼓励愚蠢和盲从,鼓励不学无术,鼓励浑浑噩噩。总体来看,法家和法家思想无非就是个奴隶的制造工具,就是大兴文字狱、钳制思想、愚民统治、禁止娱乐、摧毁工商……让整个社会中,只留下农耕和战争,还有君王的骄奢淫逸。
商鞅变法后,秦国历代君主都完全抛弃了对人民的仁义,盲目的相信强权与武力。秦始皇把这种不可一世发挥到了极致,秦始皇无论是对六国还是对手下臣民都是以“严酷”闻名的。这样一个王朝是不可能长久的,十六年的时间始皇心里的铁桶江山万世基业因为一个戍卒发难就灭亡了,什么原因呢?贾谊所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对人民没有仁义,人民势必将你推翻,这是铁律。
令人感叹的是,秦始皇以后的历代君王无不将商鞅之法奉为圭臬,将《商君书》看做东方不败的葵花宝典,由此也让中国历史陷入了“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循环怪圈,正如杜牧在《阿房宫赋》中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看看二十四史就知道,后世没见哪个不争着当皇帝的,有条件的上,没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期间,杀人盈野、血流漂杵更是常事。中间王朝争位,更是兄杀弟,弟杀兄甚至父子相残,何其多也。独裁皇室到了末代,几乎所有能排的上号的王朝最后都被诛灭九族了,难道那些太祖高宗什么的会想不到这样的结局?却还把自己的后代拱手送上一个有无数前车之鉴的结局?不是想不到,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你不坐别人也要坐,乾隆都说了,只求五百年国运,其实他们自己见多了都明白不可能永远坐江山。好事怎能让一家人占尽?“愿世代无生帝王家”这句话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在李自成打入南京,他颤抖着将刀子捅进自己心爱的女儿胸口时说的。可想那是怎样的悲惨。然后这个身穿补丁裤子的皇帝踉踉跄跄跑到景山上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专制王朝盛衰交替兴亡轮回的周期律就是如此残酷,生在帝王家不是你的错,而是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该存在帝王。世上没有白吃的豪华宴会、饕餮大餐,终究会曲终人散,之后总是要连本带利一起还掉的。不然,下一个宴席还怎么开张?
看吧,在商鞅思想指导下的历代王朝,两千多年以来,手中操纵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的那些皇帝、将相又有几人能得到善终?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第四节 走出秦制的路径

一黄炎培世纪难题
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中国就进入了纯粹家天下的时代。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外加安禄山、吴三桂者流,更不用说成功了的刘邦、朱元璋等等,无论成王败寇,哪个不是“皇帝轮流做,如今到我家”?汉高祖说“某之产业,孰与仲多”,前蜀王建自称“提三尺剑,化家为国”,都公然视国家为己家产业,更是暴漏了中国两千年历史的最大秘密。
浩如烟海的中国二十四史,归纳起来其实就记载了两件事———夺取皇位和保护皇位。
为了夺取皇位,几千年以来的中国烽火不息,所谓赵钱孙李都来“群雄逐鹿”、“问鼎中原”、“朱李石刘郭,梁唐晋汉周,都来十五帝,播乱五十秋”。
为了保住皇位,历代帝王更是绞尽脑汁展开了巩固统治的漫长接力。他们防范权臣、防范外戚、防范太监,直至防范自己的妻子兄弟;他们发明了“保甲制”、“连坐制”、“科举制”、“文字狱”,从控制人民的身体发展到控制人民的头脑,创造了举世无双的中国式专制监狱。
传统“秦制”本身存在着行政安全至上和极度不安全互为因果的悖论,这与我国历史上“治极生乱,乱极生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状况是相对应的。秦制下的王朝不是在理性合议的基础上建立的,而是来自“征服”,而“征服”——按洛克的意见——是没有合法性的。所以,在中国,一切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安排,都是这种永远的“合法性危机”造成的。
也正因为此,历代王朝都以所谓君权神授、受命于天作为自己统治合法性的来源。让人遗憾的是,这在我们今人看来却成为中国文明所谓的连续性。当真是如此吗?
王者受命必改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变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故《大传》曰:“王者始起,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也。是以禹舜虽继太平,犹宜改以应天。王者改作,乐必得天应而后作何?重改制也。《春秋瑞应传》曰:“敬受瑞应,而王改正朔,易服色。”《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民也。” (《白虎通义•三正》)
文中强调的这一句“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无非是向大家表明我这改朝换代是老天爷安排的,可不是我从上代王朝手上搞过来的。这个逻辑分明在说:每一代王朝都是各不相干的,交接的两者之间绝对没有继承关系。如果这个逻辑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话,这就意味着一个有着延续性的“中国”的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秦朝就是秦朝,汉朝就是汉朝,唐朝就是唐朝,每个朝代分别是每个皇室的独立的私有财产。
在私天下的时代根本不会有什么“主权不可侵犯”或者“领土问题是不能谈判的”等等观念,从现代法理上说,私有财产是可以被所有人自由处置的,因此帝王们自然有权力随意处置他富有的四海。因此如果是帝王迫于某种原因面临着是选择“卖国”还是丢掉皇位选择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卖国”,甚至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梁武帝在晚年的时候就面临了亡国,当时他说了一句非常耐人寻味话:“我打来的天下又从我手里失去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这就是私天下时代的典型帝王心态。帝王们卖国也好,亡国也罢,玩的都是自家产业。
秦以后的中央集权帝国体制的基本形态是以大一统的皇帝——官僚专政王朝的周期性轮替为基本生存形态,专制政权统治的社会是一个野蛮或文明程度很低的社会。用杀人的手段抢夺而来的国家政权是各种人类犯罪中规摸最大的一种集团犯罪!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次大的改朝换代几乎都是用暴力杀人的手段来完成的。中国人只有对暴力的屈服和以暴易暴两种办法,但暴力革命只是长期压抑下的骤然发泄,不仅不能改变臣民人格,而且通常使国民性格变得更加暴戾与无耻。革命之后,新的统治者依然故我,甚至倚仗革命赋予的合法性变本加厉,对整个社会施行更加极端的暴政,直到新政权的合法性在一次次暴政中丧失殆尽。

专制给社会造成的创伤无法弭平,专制传统所生成的周而复始的历史惯性也几乎无法打破。法国18世纪思想家孔多塞说:“一大专制帝国之在中国从不间断的存在,长期以来已经玷污了全亚洲。” 专制主义严重阻碍了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正常发展,破坏了人类政治精神、政治伦理、政治心理和政治结构的健康成长,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总体性的灾难。清末维新志士谭嗣同在其代表作《仁学》中痛斥“本朝”对准噶尔人的灭绝之后,愤而说出了这样的话:

“幸而中国之兵不强也,向使海军如英法,陆军如俄德,恃以逞其残贼,岂直君主之祸愈不可思议,而彼白人焉,红人焉,黑人焉,棕色人焉,将为准噶尔,欲尚存噍类焉得乎?!故东西各国之压制中国,天实使之。所以曲用其仁爱,至于极致也。中国不知感,乃欲以挟忿寻仇为务。”
这话今天听来,怕要被指为汉奸汉奸无疑。幸亏人人皆知谭嗣同是为救国变法而死的烈士!实际上专制权力如果不受制约,“欲尚存噍类焉得乎”的,首先是中国人自己。
古今中外,人们苦于专制统治的祸害久矣!但人们始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国民政府时期的1945年7月4日,黄炎培为促进国共合作,曾以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身分和章伯钧等人访问延安,并与毛泽东在窑洞长谈。黄炎培回重庆后写了《延安归来》一书,书中记录了他与毛泽东有关“周期律”的一段谈话。
毛泽东问黄炎培来延安考察有何感想?
黄炎培坦然答道:“我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为了区域一步步扩大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强于发展,到干部人才渐见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环境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趋于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
对黄炎培的坦诚直言,毛泽东当即非常自信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黄炎培接着说:“这话是对的,只有大政方针决之于公众,个人功业欲才不会发生;只有把地方的事,公之于地方的人,才能使地地得人,人人得事。用民主来打破这周期律,怕是有效的。”
这段著名的“窑洞对”由黄口述,黄夫人姚维钧执笔记录。
其实,早在此前,共产党就已在高唱“民主”。
1943年9月12日,中共《新华日报》发表了《美国人民的理想与民主精神》一文,赞美美国的民主自由。
1944年7月4日,《新华日报》发表了以《美国国庆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节日》为题的社论,高调歌颂美国的民主和自由。
1944年6月13日,中共《解放日报》发表毛泽东的讲话称,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称,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
毛泽东《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收录于《毛泽东选集》第一卷)说得最是精彩:“中国必须立即开始实行下列两方面的民主改革。第一方面,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这方面,应从改变国民大会的选举和召集上违反民主的办法,实行民主的选举和保证大会的自由开会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国会,选举真正的民主政府,执行真正的民主政策为止。……第二方面,是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
但学者储安平在1947年3月写的《中国的政局》一文中说,在中国的政争中,共产党高喊“民主”,无非要鼓励大家起来反对国民党的“党主”。在国民党统治下,“自由” 是多、少的问题,假如共产党执政了,“自由”就变成有、无的问题了。
1949年后,作为毛“党外最好的朋友”,黄依“窑洞对”之“民主新路”,频繁向毛谏言,毛初时尚能忠言逆耳受之,其后渐为不满,1954年黄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提出批评,终于触怒龙颜,在人大内部遭受批判。1957年反右,黄六位子女一位女婿被打为“右派”,三子黄万里还被毛泽东点名、《人民日报》刊文批判。1965年黄炎培去世。1966年文革,当年“窑洞对”的执笔人黄夫人姚维钧“代夫受过”,惨遭殴斗、侮辱,1968年自杀身亡。
“黄炎培周期率”从它诞生之初轰动政坛到后来被人遗忘、冷落、打压,到现在被人重视、关注,说明“周期率”所反映和涉及的问题并未解决。“黄炎培周期率”可谓是不折不扣的世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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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英帝国开创的民主宪政之路

17世纪的世界,兴起了三大帝国:西欧,1640年的英国革命导致后来称霸世界的大不列颠帝国的建立。东亚,1644年,满族入主中原,建立了陆地疆域达1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帝国。俄国彼得大帝在这个世纪末叶开始执政(1689-1725),锐意革新和扩张,建立了横跨欧亚的大帝国。
三大帝国中,大清帝国和沙俄都没能发展成为世界性的现代大国,并都在20世纪初灭亡,相反只有领土最小的英国成了领一代风骚的世界大国,这是西方文化和制度变迁的产物。这有力地证明所谓大国不是以疆域大小区分,主要指标应该是制度和综合国力。只要制度领先,经济、军事、学术、文化等领域也能着着领先,从而形成雄厚的综合国力;即使国土不大,也能成为世界公认的大国。以大清帝国来说,除掉元朝,它的疆域是中国历史上诸王朝中最大的。可是,它继承的秦政制,在其建立之初从世界范围看已经是非常落后的社会和国家制度,从各方面来讲,都是与世界潮流相背而驰的。
要了解现代化,首先就要了解英国历史。因为英国是一个原发性的现代化国家,至于说到法国、德国等大陆国家其实已经是现代化的二、三梯队了。
传统上认为,英国宪政民主传统的渊源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封建制度下贵族对王权的制约,这种说法是有其道理的。
发展到今天,宪政民主的内涵已经异常的丰富,但无论其如何的发展,其最本质、最关键的一条标准是一以贯之的,即法治社会的真谛在于:公民的权利必须保护,政府的权力必须限制,与此背离的都不是法治社会。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说:权力不可私有,财产不可公有。否则,人类将进入灾难之门。如果我们再简化一点来说,民主就是人民(通过其代表)管住国家的钱袋子,人民对税的控制就是现代民主的本质。
考诸欧美民主宪政发生发展历史,税的问题无疑是触发宪政民主诞生的导火线。人们在对政府征税合理性的质疑中催生了宪政。中世纪的欧洲各国政府为解决税收问题先后召开了国会或议会,让诸侯、主教、城市代表协商解决。随着人民觉醒与斗争的深入,政府终于为议会所控制,民主制度才逐渐得以确立。英国革命、法国革命都是从抗税开始的,西方国家的宪政制度从酝酿到形成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无不以治税权、预算权和财产权的争夺为中心。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王为了筹集军费横征暴敛,领主、教士和城市市民发动了大规模叛乱,迫使约翰王在内忧外患夹击下,被迫签署了限制国王权力的《大宪章》,从而确立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奠定了“代议制民主”的基础。大宪章签订的意义在于,过去的律法都是朝廷针对臣民的,而现在则开了限制王权的先河,国王也要依章治国,不能随便征税和治罪。此后,英国贵族在历史上用剑“逼”着国王十多次地重申“大宪章”(1216年第二次武力逼宫,1258年贵族们武装冲进王宫颁布《牛津条例》,1263年俘虏了英王为第四次……),在英国形成了国王需要遵守大宪章的历史传统。
13世纪后期,英王为了赢得纳税人的合作,不得不建立一个以使纳税人能对政府的财政有所控制的机构——“国会”。 其中1295年召开的议会,除了贵族以外,还有各郡和各自由市的骑士、市民、下层教士参加,被称为“模范议会”,这为后来“下院”的出现奠定了基础。自此之后,议会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永远存在的部分。
纵观整个十三世纪,正当东方的宋朝在蒙古人的凶猛攻势面前节节败退,终至亡国之时,西方边远地区的英夷岛国,却完成了英国宪政史的两大基础:《大宪章》和议会。这两大成就被后人视为国民自由的起源,而自由原则,是人类社会尤其是现代社会最宝贵的原则之一。英国人在观念上,不经意间已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这是后来英国成为世界进入现代社会后的时代先锋的重要原因。
当然,我们也不能过于抬高《大宪章》的地位,那时的所谓“议会”不过是贵族集团对国王过分行为的一个象征性约束,与后来的议会是根本的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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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西欧在近代文艺复兴后终于走到了世界的前头,王国王权的私天下被后来的社会契约论、国民论思想所替代,国家再不是国王私天下的产物。国家主权和民族国家观念最终取代了王天下,这不是什么欧亚不同的问题,而是具有世界性的普世价值。近代民族主义和主权国家观念都是近代才形成的事情,在亚洲和世界其他地区,民族主义和近代国家观念的形成,严格的说都是受西方近代思想影响的结果。
1640年代的英国革命是人民反抗不合理税收的产物。当时英王查理一世为了筹备战争经费,绕过议会直接下令向羊毛和船舶经营者征收数量很少,但先前从未征收过的“磅税”和“吨税”。尽管征税的数量相对于纳税人的资产来说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不少纳税人仍然拒绝交纳,因为他们认定只有议会才有权利新增征税项目,如果面对国王直接增加税种而不加以抵制的话,以后国王会不断增加新的税种,那样苛捐杂税就不可避免。第一个出来抗税的是一位船主,他应交纳的税款只区区几先令,相对于他的庞大资产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他抗税的代价却是被抓进监狱。
英国民主革命,自一六四零年爆发直至一六八八年光荣革命告成,其间四十八年间,先后历经三次革命与复辟的较量。为了复辟,英王查理一世不惜反仇为友,在一六四一年镇压苏格兰叛乱未果之后,又于一六四七年暗中勾结苏格兰长老派密谋复辟王位,并因此挑起第二次国内战争。只因复辟派被克伦威尔战败,才使第一次复辟图谋未遂。一六四九年英王查理一世被处死后,苏格兰保王党及其势力欲拥立查理二世为国王的复辟企图,又因一六五一年克伦威尔征服苏格兰并将之并入英国,而使得二度复辟未果。第三次是在克伦威尔死后两年的一六六零年四月,因保王党蒙克与查理二世谈判成功而发表“布雷达宣言”,查理二世当上英国国王,斯图亚特王朝遂宣布复辟成功。复辟后的英国,历经查理二世和詹拇世二世长达二十八年的腐败统治,直至被光荣革命推倒,英国才在王冠下,更在革命的逼迫下,诞生了举世闻名的新政体,并从此由“君主宪政”而走上了“虚君共和”的道路。
1688年,一场不流血的革命,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议会通过了人身保护法并确立了新闻自由原则。议会因机缘巧合,一步步地扩大了自己的权力,并且形成内阁责任制。1690年,洛克发表了他的《政府论》,为议会掌权辅平了理论上的道路。英国的选民,从1688年占人口总数的2%发展到1868年的40%,权力中心由国王到议会,又由上院(贵族)转移到下院(平民)。这种民主权利的一步步地扩大,都是在和平环境中获得的。这是18世纪的产业革命产生的制度基础;也创造了体现人类现代文明的新社会模式。
不过,英国真正的虚君制一直到1830年议会改革后才算是正式形成,而这距其所谓“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已经近150年,离中国明朝灭亡已经近200年,与清英鸦片战争基本同时!!
当年英国的宪政革命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国王要征税,国会不同意。但是推翻了专制后,在“无代表不纳税”体制下,国会征的税比国王征的要多的多,国民却愿意交纳,你说他们当初闹腾又有什么意义?这意义就在于争得了一个“必须经过我同意”的权利。国会征税经过民选代表讨论同意,税款使用也受民权监督,这就比“皇粮国税”有了道义合法性。公共资产由民选政府主持,在公共参与下“民主私有化”,就是比黑箱操作的权贵化公为私更有公信力。
300多年前,当中国的皇帝、新兴地方政权甚至铤而走险的农民为了象征权力和享乐的皇帝宝座进行血腥厮杀时,在英国,议会却把他们在位的国王告上了法庭,并最终将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这是一场亘古未有的审判:一个合法的国王接受其人民的审判。
法庭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对查理一世作出了有罪判决,认定查理一世是一名“暴君、叛国者、杀人犯,是本国善良公民共同的敌人”。1649年1月,查理一世被判处死刑。检控官约翰•库克在法庭上有力地驳斥了“君王高于法律、国王永远是正确的”这一当时人们普遍持有的观点,强调“国王的有限权力来自人民的托付,人民可以同意设立君主,也有权收回让渡给君主的权利”,这种契约论观点被后世西方国家普遍接受。同时库克提出“指挥官责任”这一观点,即最高统治者必须为其实施暴政、发动战争和战争中的罪行承担责任,指出上述这些行为即可构成“叛国罪”。当时对查理一世的起诉、定罪即基于上述两点。
“查理一世审判案”无疑具有划时代意义,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将合法的世袭君主推上被告席、付诸司法审判,其本身不仅打碎了“君权神授”的神话,提醒公众重新审视君主和国民的关系以及君主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更为后世制裁独裁者提供了有益的范本。并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人们:任何反人类罪行都将接受审判,无人能享有豁免权,这是人类正义的进步。
在英国形成的现代国家和社会模式,日后被美国继承和发展,经过200多年的风风雨雨,美国至今仍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这个模式当然不是完美无缺的,还有数不胜数的问题有待解决。但是不管怎样,它一旦有了就作为“世界潮流”不断发展,不仅英国人要捍卫它和发展它,连其他地方的人们也看着眼热。甚至早在1844年之时,那时英国霸权可谓是如日中天,而美国尚是荷角初露,国力不能望英国之项背,一些有机会了解美英情况的中国人,例如徐继畬,对美国的评价已经比英国更高。因为美国的共和制“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英国与之相比,虽然也是“顺从民愿”,“国政一公之臣民,其君不以为私”,毕竟还是有世袭国王,仍有家天下的痕迹,不如美国的共和制民主更合乎“天下为公”的境界。 鸦片战争后像徐继畬、郭嵩焘等人那样公开“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的人尽管很少,但是对外务稍有了解的人,私下大都有类似想法,只是不公开说而已。当年那位在朝堂上坚持撤回留学生的陈兰彬大人就是个典型。根据近年发现的陈兰彬手札表明:陈其实佩服郭嵩焘已久。陈兰彬出使美国后的内心感受,其实也与郭嵩焘在英法的体会差不多。郭嵩焘“每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时,就连其好友薛福成自己还不敢相信,陈兰彬却私下证实“其说不诬”。但是在公开场合,陈兰彬的言论与郭嵩焘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照此说来,陈兰彬深谙庄周“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之道,扮演了个“在上者指鹿为马,在下者难得糊涂”的角色。
1783年12月23日,对于硝烟刚刚散尽的美国来说,是一个无比重要的日子。因为这一天,大陆会议将在安纳波利斯举行一个隆重而朴素的仪式,美国独立战争之父、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将军将在这里交出委任状,并辞去他的所有公职,更重要的是把他在八年前由第二届大陆会议授予他的总司令之职,交还给当时象征着人民权力的大陆会议。
伟大而庄严的交还仪式是由华盛顿的同乡,弗吉尼亚人托玛斯•杰弗逊专程从巴黎赶回亲自设计的:
华盛顿将军走进“国会大厦”(当时的大陆会议厅),在议员的对面他获得了一个座位。然后由议长作出介绍,华盛顿则要站起来,以鞠躬礼向议员们表示尊敬,而议员则不必鞠躬,只需手触帽檐还礼即可。最后,华盛顿以简短讲话“交权”,议长也以简短讲话表示接受。
结果,整个仪式不折不扣地是依照杰弗逊的设计完成的。
华盛顿的最后讲话十分简约,一如他平时的朴实谦逊。他说:“现在,我已经完成了赋予我的使命,我将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并且向庄严的国会告别。在它的命令之下,我奋战已久。我谨在此交出委任并辞去我所有的公职。”议长则答道:“你在这块新的土地上捍卫了自由的理念,为受伤害和被压迫的人们树立了典范。你将带着同胞们的祝福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但是,你的道德力量并没有随着你的军职一齐消失,它将激励子孙后代”。
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不依靠外在压力,仅仅依靠内心的道德力量就自觉放弃了在为公众服务的过程中聚集起来的权力。
有了这几分钟,那些大大小小争权夺利、不惜弑父杀子的英雄故事黯淡了;那些装神弄鬼、沐猴而冠,一朝手握权柄就以百姓为刍狗的所谓“领袖”、“导师”黯淡了;那些以各种美妙的名义取得“天下”,而后千方百计延宕、推诿,甚至在垂暮之年还死死抓住权力之柄就像抓住救命稻草的“救星”、“伟人”黯淡了……
这就是这几分钟的意义,也是华盛顿对世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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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清王朝因应世界潮流之举措
近代世界历史表明,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特别是当西方国家完成文艺复兴而进入近代文明之后,世界一体化进程也随之启动,闭关锁国的满清王朝不可抗拒地被卷入这一世界人类潮流当中,这是一个不以任何人或组织为转移的历史前进方向,也是完全符合历史正义的现代世界文明的合理进程。不过,中国融入世界化的发轫是在外部压力下形成的一种被动应对的结果。也就是说,中国追求现代化的历史,并不是一个有意识的自觉选择,而是在中西方文明发生冲撞不断品尝失败苦果的过程中,帝国统治精英们在违背自己主观意愿前提下不得不作出的选择和被动回应。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近代西方文明以不同形式对这一古老帝国的连续冲击,这个帝国结构还会沿着朝代的轮替继续下去。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提到:“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从理论上来说,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历史假设问题,但作为中共第一代最高领袖的毛泽东所说这番话的积极意义在于其毕竟承认了中国融入世界、顺应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合理性与必然性。
民主制度和自由经济在欧洲的初获成功,所带来的近代世界政治经济环境的迅速改变,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和刺激,这一切无不从内部和外部,为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就要走向解体和君主专制制度的开始走向消亡,带来了有利的条件。然而,这个有利条件对于已经延续了二百年君主专制统治的清王朝来说,却是以外患和内乱这样一个特别悲惨的形式,风霜雨剑紧相逼地表现出来的,从而也带来的民族主义的情绪化,甚至是歇斯底里。
林则徐,作为满清王朝第一位应对近代化挑战的“剿夷”派领袖人物,其对西方文明的抗拒,因为有一个“禁烟”的幌子做标签而受到时人和后人的尊崇。但我们必须要有一种警惕的意识,即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在道义上推崇林则徐,而不是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潮流出发去理性的加以分析的话,则必然会产生极其危险的民族情绪,这样的情绪一旦为别有用心之人或势力所运用,将会给中华民族带来难以估量的灾难。对于第一次中英战争爆发的原因,普遍的观点则强调,因为英国为改变中英之间的贸易逆差而进行的对华“鸦片贸易”被民族英雄林则徐予以严禁,英国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不当得利,丝毫不顾及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为此不惜悍然发动了无耻的武装贩毒战争。此外,还有什么淡水说、打开中国市场说等等。这些说法要么是谎言,要么就是过于偏颇,都无法准确表明中英战争发生的最为本质的原因。在鸦片战争爆发前的二百年中,中英关系可谓是矛盾重重,但由于存在一个拥有东方专卖权的东印度公司这一个中间隔离带,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阻隔中英政府之间的直接接触,这一状况直到1813年才开始改变。作为民选的现代宪政政府,对于海外公民的保护职责是其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而林则徐通过绑架英国在华商民的非法途径,并以死亡相威胁所获取的尚在公海的鸦片商品正好触犯了英国政府这一逆鳞。
英国发动的鸦片战争无疑是打开了中国古老的大门,自此,中华民族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开始或主动或被动的变化,以此为标志,中国开始缓慢步入世界近代化的轨道上。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也好,还是出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也好,我们对于自鸦片战争以来的百多年历史的认识也会存在着一个主客观逐渐趋近的过程。上世纪以来,我们对晚清七十年的历史逐渐形成了“器物—制度—文化”的三阶段说的线性认识模式。实事求是的讲,晚清那些仁人志士们并不是如我们教科书所描述的那般无知和肤浅。鸦片战争结束后的很长一个时期,大清君臣在总结失败原因时,多数国人都把失败归咎于我们出了“汉奸”,都认为假如林则徐没被撤职,我大清就必胜无疑,而真正认为或敢于承认英国比中国强大的人还极少。基于这样的认识程度,自然也就没有几个人热心于“船坚炮利”应当符合当时的历史真实(关于国人在鸦片战争后的“反思”,参见茅海建:《天朝的崩溃》,三联书店1995年,557-583页)同样,鸦片战争后一些国人对西方“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共和民主“制度”产生的羡慕,也并不晚于国人对器物层面“船坚炮利”开始重视的时间段。早在鸦片战争后不久,徐继畬就在《瀛寰志略》中大力推介美国的情况:“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徐继畬:《瀛寰志略》,卷九)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那时的徐继畬对共和制美国的赞誉比君主立宪的英国还要高许多。
后来出使英国的郭嵩焘对于共和民主“制度”的羡慕更是直言不讳并且说得更系统。对于此,薛福成曾回忆说:
昔郭筠仙(按即郭嵩焘)每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余亦稍讶其言之过当,以询之陈荔秋中丞、黎莼斋观察,皆谓其说不诬。此次来欧洲,由巴黎而伦敦,始信侍郎之说,当于议院、学堂、监狱、医院征之。(《薛福成日记》,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538页)。
像徐继畬、郭嵩焘等人那样公开“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的人尽管很少,但不容我们否认的是,当时凡是对外务稍有了解的人,私下大都有类似想法,区别只是他们不敢公开说出来而已。其中李鸿章一系的张树声就是典型例子。
历任江苏巡抚和两广总督的张树声绝对算得上是官场老油子,此人老于世故,深谙做官为人处世之道。生前的张树声循规蹈矩,一直游荡在社会主流之中,生怕冒了尖成了别人的靶子。他曾宣称:“论中国声明文物高出万国之上,自强之道除练兵、造船、简器数端外,不必一一效法西人。”(张树声:《张靖达公杂著》,转引自虞和平、谢放:《中国近代通史》第三卷《早期现代化的尝试》,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38页)然而他内心深处真的是这么认为吗? 1884年,临死前的张树声向皇帝上了口授《遗折》,直到此时,他才讲出了自己的真心话:“西人立国,自有本末,……育才于学校,论政于议院,君民一体,上下一心……,此其体也。轮船、大炮、洋枪、水雷、铁路、电线,此其用也。中国遗其体而求其用,无论竭蹶步趋,常不相及,就令铁舰成行,铁路四达,果足恃欤?”于是他要求“采西人之体,以行其用”。(张树声:《张靖达公奏议》卷八)这也是“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真实表现。张树声其实早就认识到大清自强运动期间,搞的那些学习西方什么船坚炮利之类的都是“用”,是细枝末节。而要真想通过学西方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必须要学其“体”,就是学习和引入他们的教育与政治体制,如果不学这个,船坚炮利你学了也没用。张树声说这话时距离所谓的百日维新尚有十几年的时间。仅仅过了十年,他的话就得到了应验,已经是“船坚炮利”的北洋海军被弹丸岛国日本给打得一败涂地。
身为大清朝重臣的张树声也是临死的时候才敢这样说,可以想见,当时像类似他这样的人持类似看法,但是还没有死,也不敢说的人,应该是不会少吧?问题是,他们这些人到底怕什么?是什么力量在封堵他们的嘴巴?这种现象的存在充分说明,既然正确的思想、想法不能、不想、不敢表达出来,那么大清王朝所正在行进的道路不就是歧途吗?既然是歧途,又怎么会走得通呢?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自鸦片战争后,大清王朝与诸列强可谓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甚至连都城都两次被攻破,但主流的中国人在军事上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抗击侵略的信心,其敢于亮剑的勇气和精神一直都没有丢,这是我们都能够看得到的。不过,相对于中国在军事上一直保持信心,在文化上,晚清却出现了非常明显的不自信和危机感,李鸿章称之为“三千年未有之变”,人们对于几千年来让我们得以安身立命的道统产生了严重怀疑,也就是说,天要变了。道统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军事上“被打败”,而是这些先进的国人通过国门的打开,看到几千年来中国人曾经向往的那种三代时“天下为公”的理想制度尽然在英美等国家成为了现实,看到了民主宪政制度所带来的政治正义的震撼。不过由于这些志士仁人的知识结构的构成问题,在他们大谈所谓“西洋国政民风之美”之时,我们很难就能断定说他们已经接受了“西方价值观”,但他们对于西方“仁义”的发现和艳羡不正好说明“东方有圣人焉,西方有圣人焉,此心同,此理同”吗?
身处外患和内忧之中的李鸿章等人出于打胜仗的现实需要,于是通过效仿洋人的“船坚炮利”来增强大清王朝的自卫能力,以企图维护其统治就成了洋务派的基本选择。就内乱而论,因清王朝正处于王朝统治的末世和君主制度的末路,由外患所加深的内乱,也就在王朝统治的末世此起彼伏而不能终,其代表者,便是鸦片战争之后的太平天国造反。这一场天国之乱,不仅席卷万里关山,使清王朝的统治者们“中宵念起、梦魂屡惊”(曾国藩语),甚至能在大清朝的江山社稷之间“立国”十数年之久,非曾国藩练湘军已不能平,实已使清王朝处在大厦将倾、朝难保夕的深深恐惧之中。正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势下,对“船坚炮利”的追求才在1860年代湘、淮军得洋人雇佣兵之助,在中国内战中发现“船坚炮利”杀“刁民”的厉害,才成了气候的。皇上及权贵对这样的“好处”感兴趣并不需要他们有什么儒家思想或者反儒思想,只要能保得住既得利益就足矣。
洋务运动一旦开启,就势必会具有“弥散效应”,要发展军事工业就不得不发展重工业、交通运输业、采矿业,这些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小农经济很难积累起如此庞大的资金供应,于是以赚钱为目的的民用工商业便应运而起。为了培养懂现代工业技术的人才,他们不得不引进新式教育,建立同文馆、译书局等,甚至向国外派遣留学生等,这种弥散效应更是不可避免地发生。就大清王朝来讲,这些简直就是其天敌。问题是如果不搞这些,就有可能马上会死。这正所谓是改革会死,不改革立马死的真实写照。
清王朝历经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运动,从经济、军事的角度看可以说是获得了不小的成就,使一个末世王朝在经济上开始了从古代化向近代化的过渡,达到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的,从而创造了一片“繁荣”的历史景象。但是,无情的历史,并没有因为上海的高楼大厦而给予清王朝以丝毫的怜悯。清王朝前三十年改革开放运动的性质,完全是内外交迫的情况下,从维护大清朝统治和挽救君主制度为出发点的一场自救运动,即“一手欲取新器,一手仍握旧物”,“只想新其貌、而不想新其心”,非但不许改革腐朽的专制制度,甚至在专制政治的母体上都不允许嫁接西方自由主义生产经营方式的枝芽,只是在种种逼迫下,才勉强提出了所谓“西学为用”这一陈词滥调。所以,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近代化,但主观上意欲抗拒世界大潮的自强运动历经三十年的风风雨雨,非但没有达到清王朝意在“御外侮、平内乱”,以求“王朝长治、人民久安”的目的,其结局反而是王朝统治危机和君主制度危机的被加深和迅速加深,直至昭示了它必然覆亡的历史命运。
北洋水师在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海战中的全军覆没以及大清王朝在一八九七年被德国和俄国分别强占胶州湾及大连湾的丢脸事实,也就彻底宣布了这一场长达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运动,其旨在图强御侮和长治久安愿望的濒于破灭。
不得不说,明治维新以来的日本对晚清以降的近现代中国的影响是巨大的。甲午战败以后,多数国人终于认识到或者说是承认中国军事力量的不如人和弱国的地位,不再觉得换个人指挥就能打胜了。痛定思痛的情势下,大批官员士子认识到仅仅是实行经济改革,而不实行政治改革,是不可能实现“图强御侮”的历史愿望。由是而将三十年来主要是向西方学习科学技术的风气,猛烈地发展成为对于西方新思想、新文化和新政治的新追求。值此国人求变的大好时机,火中取栗的康有为以无比的勇气承担起了近代中国政治改良运动之发动者和代表者的重要历史角色,其要求政治改良的呼声,不仅迅速地获得了天下共拥,激励了一大批有志于推动清王朝进行政治改良的知识分子,并且触动了“深恐将来求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的光绪皇帝颁布“定国是诏”,决心变法。
康有为推动,光绪皇帝自上而下所进行的变法内容多为君主政体之下政治行为的改良,故亦称为“新政”,但其所以被称为“维新”,就是新在要搞政治上的改革,它相对于前三十年只改经济不改政治的改革开放,无疑具有相当的进步性。但是,这个政治变法只是大清统治者中极为少数的一部分人要在保留君主制度、即在维护大清朝统治的前提下,所推行的专制政治行为的局部改革,因而,这个变法充其量来说也仅仅是专制政治行为的改良。
历史的无情事实是,戊戌变法仅仅只推行了“百日”,便被腰斩在西太后的皇权之下。光绪帝从此在幽禁中度完了他短暂凄惨的一生,力倡力行变法的六君子则命亡京师,康有为、梁启超等二十二名被通辑的变法人士亡命海外。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维新运动就此而魂断中国。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镇压了康梁改革派的慈禧太后为了防止他们东山再起,曾动过废黜光绪帝之念,但遭到列强们的干政,使得废立图谋没有立即实现。慈禧不得已改为立守旧派控制的储君“徐篡大统”,而国内改革派舆论则在列强支持下抗议清廷“名为立嗣,实则废立”,这就是“己亥建储”。慈禧的皇权意志因西方列强的干涉而无法实现的窘境迅疾转化为反西方情绪的滔天怒火,但她又不敢公然与列强决裂,于是希望借“民心”来为她火中取栗,而义和团就是她选中的工具。“义和团之所以在那么短时间里迅速发展成长,除了官方的纵容、默许、支持外,也与官方试图将他们‘官方化’有关。”(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卷,365页)这就导致了“庚子国难”,并继而使列强有借口发动大规模入侵,导致辛丑国耻,西太后本人亦只能逃往西安。清王朝的命运,似乎在菜市口的刀光剑影之间,就已经走上了王朝命运的飘摇期。
综观义和团运动,基本是官怂则兴,官压即灭。义和团起自山东,可是山东官府一弹压,庚子时那里就没有了什么动静。山西本无义和团,但巡抚毓贤一鼓动,庚子时那里的“忽然团民”杀人就最多。老佛爷有赏,京城突现团民“其众不下十数万”(故宫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上册187页),洋鬼子临近,如此团民又“尽都拔旗拆棚,掩门潜逃”。(仲芳氏:《庚子记事》,中华书局1978年,30页)早在庚子国难的硝烟方散,就有人指出:“推本言之,有守旧,而后有(太后)训政,有训政,而后有废立,有废立,而后有排外。”“义和拳者,非国事之战争,乃(慈禧)党祸之战争也。”(《中外日报》,1900年12月8日)过去都说慈禧下诏向所有列强同时宣战是发疯了,后来有史家考证发现,其实那宣战诏书根本就没有递送给列强,慈禧只是在朝廷上“内部传达”了一把,意思是我既然“反帝”了,你若违我之意,那就是“帝国主义走狗”,杀你没商量!
我们说庚子国难这场大悲剧,清朝统治者尤其慈禧固然是罪魁,但根源还在制度,是这个制度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造成了这样一场“反西化”大潮。从“金田起义”到“庚子国难”无不以专制制度为基础而发动的反人类的反潮流运动当属历史的真实。太平天国要以基督教扫除孔孟之道,要把“西方中世纪的人权标准”强加于中国人,而义和团运动中,老佛爷慈禧要以“各洞诸神仙”扫除基督教,实现“怪力乱神式本土化”,绝不允许中国人试试西方现代的人权标准。二者的反现代化的制度取向如出一辙是毋庸置疑的。
陈独秀在五四前夕的《克林德碑》一文中不仅全面抨击了义和团的行为,而且警告世人:“现在中国制造义和拳的原因,较庚子以前,并未丝毫减少,将来的结果,可想而知。我国民要想除去现在及将来国耻的纪念碑,必须要叫义和拳不再发生;要想义和拳不再发生,非将制造义和拳的种种原因完全消灭不可。现在世上是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向共和的科学的无神的光明道路;一条是向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的道路。我国民若是希望义和拳不再发生,讨厌克林德碑这样可耻的纪念物不再竖立,到底是向哪条道路而行才好呢?”
面对清王朝的飘摇命运,终于迫使西太后重倡改革开放,且要推行曾被她腰斩的部分戊戌新政,以再造“大清长治,人民久安”的社会政治局面。一九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慈禧在西安发表了她的“变法上谕”,称:“世有万古不变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成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月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仿如琴瑟之改铉……”“上谕”明确表示:三纲五常不能易。这就等于是说,君为臣纲不能变,因而君主专制制度和满清君主的统治就不能变,唯不再坚持祖宗之法不能变而已。于是,政治上,西太后乃黜退以大阿哥溥儁为首的顽固派,重新起用洋务派,并由自己来推行部分康梁新政。经济上,则迅速推起第二度改革开放运动,振兴商务,奖励实业(甚至以官奖商),大量引进外资,意在解救财政困难。军事上,计划练新军三十六镇,并非为强国,而是为强权,藉以维系王朝统治。在对外关系上,循“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卖国路线,藉以获得国际间的支持和援助,对内以巩固王朝统治,对外以绝革命之助力。
一九零四年,因老大的专制俄国败给了蕞尔之邦的日本,民间的立宪改良派遂以日本改良成功为借口,联合清政府体制内出现的立宪改良派官僚,相继奏请“变更政体,实行立宪”。一九零六年因清政府诏告“预备立宪”,著名改良派人士张謇、汤寿潜、郑孝胥等遂于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一九零七年至一九零八年,因清政府亟需敷衍改良以扑灭革命,才一再许诺君主立宪。乃决心抓两手,即:一边诱以立宪改良,一边决心扑灭革命。前者,是为利用;后者,才为本心。当时的法国报纸就公开地讥笑说:“清政府之立宪,实清太后愚民之术也。”(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上海太平洋书店,1930年版,第120页)
1909年,清政府更以成立各省咨议局为名,第二度将一批改良派人士从清王朝体制外接纳入清王朝体制内。体制内外的政治改良派们遂趁机频繁上书,要求从速立宪,虽然规模日大,却一无所得,四次请愿立宪,均遭清政府借故压迫。
1911年4月,清政府在革命形势的节节逼迫下和政治改良派的步步要求下,被迫成立责任内阁,但十四名阁员中竟有九人为皇亲国戚,乃得“皇族内阁”之称。至此,所谓政治改良,所谓预备立宪,已全然翻作一篇篇假话,终于逼使许多改良派人士哭于穷途而转向革命。由是,改良派自觉颜面丢尽,乃发表“宣告全国书”,痛哭流涕地宣布“希望全绝”。及至武昌事起,改良派始大部汇入革命洪流,竟从助清政府灭革命,一变而为助革命灭清政府。至此,中国的第一代政治改良派们,终于走完了他们两兴两衰的历史之路。嗣后除曾进身复辟政权内之冥顽不化者,或利益既得者,或衔恩旧主者,或投降反间者,在辛亥之后乃成为臭名昭著、危害非浅的专制复辟派以外,改良派亦因辛亥的成功,大都汇入了保卫民主革命成果即护国、护法的洪流而名亡实亡。著名的政治改良派人士梁启超,从他变改良而赞革命,弃专制而拥共和,甚至因此而与乃师复辟派康有为分手,直至他绝袁氏之诱吓,导蔡锷之护国,坚决地反对专制复辟。
需要指出的是,当清末出现立宪思潮时,除了慈禧和炮制“皇族内阁”的一班满族亲贵倡言学日本,中国知识界当时所谓的立宪派,几乎都是主张英国式虚君宪政(他们与所谓革命派的距离并不像今天所说的那么大),而明确反对搞日本式实君立宪的(参见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从洋务运动、1898年变法到清末新政,晚清七十年的一批历史人物虽然未能意识到世界潮流的不可逆转性和不可违背性,却醒悟这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他们被迫向西方学习,却始终跟不上历史潮流的脚步。清王朝只推行经济改革,而坚决拒绝专制政治行为的改良,尤其是拒绝专制政治制度的改良,特别是它疯狂地和残酷地杀害革命党人以扑灭革命的所有做法,不仅彰明了专制改良此路不通,而且昭示了其自取灭亡的历史过程。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快乐老申 2017-01-19 19:49:32
镇压了康梁改革派的慈禧太后为了防止他们东山再起,曾动过废黜光绪帝之念,但遭到列强们的干政,使得废立图谋没有立即实现。慈禧不得已改为立守旧派控制的储君“徐篡大统”,而国内改革派舆论则在列强支持下抗议清廷“名为立嗣,实则废立”,这就是“己亥建储”。慈禧的皇权意志因西方列强的干涉而无法实现的窘境迅疾转化为反西方情绪的滔天怒火,但她又不敢公然与列强决裂,于是希望借“民心”来为她火中取栗,而义和团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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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甲午战争中,我们被日本人打败的同时,日本不但没有成为我们的仇敌,反倒变成国人眼中学习西方成功的典范而兴起了学习日本的热潮。不仅民间大量的仁人志士渡海赴日,朝廷也派出了大量留日学生。可以说,此后中国对西方的理解很多都是来自于日本所贩卖的二手货。这里不可避免的就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日本在近代所面临的问题和中国是完全相反的,如果不清楚中国的国情,直接将从日本贩来的西学应用到中国问题的解决,恐怕就要南辕北辙了。从政治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中国走向近代化的最大问题是走出秦制,而日本近代化则相当于走出周制。日本明治维新以前,制度上一直是诸侯林立,从理论上有点像我们三代时的周制。日本的明治维新,包括日本的废藩置县、独尊天皇等,这个过程很类似于我们的周秦之变,是走出周制的现代化。受日本的影响,学习西方的中国人将“引西救儒”以便走出秦制的路径变成了“引西排儒”来追求秦制的进一步强化,正好来了一个大反个,从而使得秦制在二十世纪的中国竟然达到了其顶峰。这一关于中国国情颠倒性的认知、宣传实践搞得最极端的当属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的一批人,其中很多人反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作为中国积贫积弱的罪魁祸首,而对秦制往往缺乏一种批判精神,甚至是当做复兴中华的一剂良药。因此新文化运动没认清真正的敌人是大致不会错的了,最后导致儒家的那一套社会文化伦理受到了非常严厉的冲击,在文化大革命中几乎完全被扫地出门,而西学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几乎被扫地出门。到头来,中国既没有实现西方的所谓自由民主、宪政法制,也没有保留下来儒家的仁义道德那种东西。拐了这么一个大弯以后,我们传统时代表面上讲儒家的,实际上行法家的所谓儒表法里,经过这么百年演变,变成了我们实际上行的还是法家的那一套,只是讲的变成了马克思主义而已。
如果说,五四的时候反儒是一个认识问题,到了80年代,反儒家纯粹演变成为一个形而下的考虑,即然惹不起秦始皇,不敢讲现实,索性就要借着骂以孔子为代表的祖宗来表忠心,进而追求个人的功名富贵。90年代,中国大地出现了无与伦比的国学热,不仅是官方,包括民间思想界都开始不约而同的高度评价传统文化,甚至将其夸大到引中救西的高度。甚至有些人说百年来中国人学西方根本就是一个错误,西方惟一比中国强的就是他们武力了得,并从此引申出中国现在所出现的问题是由于抛弃了“传统文化”所至,希望人们捡起“传统文化”的精髓,来弥补人类社会的不足和漏洞。
按照此种论调来解释近代革命之路,既然和平宪政的可能不大,革命的代价又很沉重而且前途坎坷,那么既不立宪也不革命,在维护帝制的情况下靠“传统”求复兴,或者充其量搞点“洋务”,船坚炮利加上忠君爱国行不行呢?如果不行,仅仅是因为国际环境的因素吗?其实早在戊戌以后这种想法就已经没有什么市场了。不过近年来在“革命派”、“立宪派”都被认为太“激进”、太“西化”的背景下,在“中国奇迹”鼓舞人们重兴“传统”、“在中国重新发现历史”的潮流中,这样的想法加上若干话语包装后,竟然相当时髦。持这种观点的人不管其初衷如何,他们毕竟都忽略了一点,古代的中国不能不说是“传统文化”占主流,为什么古代的中国却停止不前了?李鸿章就曾经对这一问题发表过看法,若旧学能富强,中国之强久矣,何待今日?
如果中国的“传统文化”能够救中国,那么必然推导出推翻帝制就是一个重大失误,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在帝制下产生的,和帝制的联系最为紧密。如果“传统文化”是万能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大清朝是中国的希望?而正因为帝制是阻碍中国进步的原因所在,因此那些与帝制相联系的“传统文化”的部分必然是阻碍中国进步的因素,这些已经在五四的思想解放中被批驳过的,如今又死灰复燃了。如此理论也好、思潮也罢还存在着再批驳的必要性吗?
上世纪末又开始出现了一种倾向,即开始直接称颂秦王了,如电影《英雄》者是也。
思想文化发展到今天,包括今天很多的儒者依然在打着尊孔的大旗,但你以为他们是在真的尊孔吗?不是。恐怕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在尊君上、伐后王吧。
当下,有个流行甚广而欺世盗名的所谓理论,那就是文化是多元的。这一论调认为各种文化一律平等,无所谓高低,因此不存在谁向谁学习的问题!
无论从起源和现状看,说人类文化是多元的,完全符合实际。在发达国家,保障多元文化体现着对不同民族公民平等权利的尊重。因此,这一问题的提出,有其明显的正当性。文化是多元的这本是事实,更是毋庸争辩的常识,但后面的推论却显然是用心良苦了。多元文化的正当性,大体仅限于非制度文化领域。但如果对制度性的文化和非制度性的文化不加以区分,特别是基本制度领域,不适当的强调保留民族特性,往往成为抗拒改革的藉口,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清华大学教授秦晖针对此论调写过一篇《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的文章:“选择什么”是文化,“能否选择”是制度。比方说,我爱吃中餐你爱吃西餐是文化之别,但饮食专制与饮食自主就是制度之别了。所以同样是一个吃中餐一个吃西餐,是否算文化之别就不一定:如果两边都是出于各自饮食爱好,那当然就体现了不同的“饮食文化”。但如果是我爱吃中餐,你却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情况下吃西餐,那能说有什么“饮食文化”之别吗?同样道理,汉族蓄发、满族剃头留辫是文化之别,但蓄剃自由和“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决不是文化之别。
那种主张因文化多元而拒绝学习先进,说通过将西方的自由、平等观念与宗法专制的等级观念混同成无高低之分的文化,无非是说某些国家的公民永远不能享有国际公认的现代公民权利。如此诱导、欺骗的手法可谓欺人太甚!
这个似是而非的理论作用是引导落后国家和落后民族回避改革,心安理得地拒绝学习现代文明,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完全为既得利益者立论的邪论,无耻之极!
世界各国进入现代化的历史已经表明,文化差异并不影响普世价值观的形成,而传统文化既不能代替现代社会的制度架构,同时也不必然是制度建设的掣肘。妨碍我们理解和走向现代社会的往往是把“制度”问题偷换成“文化”问题的思维定势或者说有意为之。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第二章自欺欺人的大清王朝
第一节朝贡制度
17世纪中叶,从地处中国东北的深山老林走出来的满族人利用明末波谲云诡的局势,在人世间表演了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绝世大戏,建立了当世局指可数的老大帝国——大清王朝。我们不可能指望一个原本以狩猎为生的民族能够开创人类社会的光明大路,按照中国历史的发展轨迹,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将中原王朝行之久远的统治术拿来为其所用。关于这一点也是很多学人在谈到中国传统文化时能够让他们脸上放光的地方,虽然中原政权经常被游猎民族征服,但即有的高明文化却可以不断将野蛮之人予以同化。这一说法从形式上来看好像有些道理,但终究还是经不住推敲,真要硬说中国文化具有强大的同化作用,我觉得还是从制度文化的角度来理解比较好,至少秦政制这一制度文化的生命力倒是非常的顽强,毕竟不管是什么人入主的中原,无不视其为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无上瑰宝。
入主中国的满族人同样也不能走出这一宿命的怪圈,生逢人类历史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大变局当口的满清清朝,所能做的只能是清承秦制,而在对外关系上,依然固守着一种天真而又虚假的观念,即中国作为地球上的中央之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所有希望与它发展关系的国家,必须接受藩属的地位。
古代中原王朝把自己周边那些文明形态低于自己的族群称为“四夷”——“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也就是所谓的内诸夏而外狄夷的世界秩序。古代中国凭借经济、文化或军事优势逐渐在东亚构建了一套统率周边国家的国际秩序,即“朝贡体系”。在这一体系之中,中国周边地区的君主必须得到中国皇帝的“册封”才能拥有合法的统治地位,这些“藩属”的义务则是必须以定期“朝贡”的形式承认中国皇帝的宗主权。在朝贡体系下,藩属国君主只要服从中国皇帝的宗主权威就行,无需把他们的领土纳入帝国版图。
朝贡体制这一概念的发明权属于西方学者,译自英文“tributary system”或“tribute system”一词。从制度的源流来看,朝贡体制既远祧先秦的服事制,又是秦汉统一以后历代王朝在对外交往中逐渐形成和不断完善的一种对外关系体制。其间,既有四夷宾服、万邦来朝的唐朝盛景;也有封贡体制呈颠倒之势的宋对辽、金的称臣纳币;还有元朝统治者以武力手段将朝鲜、安南等国纳入封贡体制之举等诸多形式。
至明代,封贡体制臻于完善并成为中外官方交往的主要模式。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明确规定安南、占城、高丽、暹罗、琉球、苏门答腊、爪哇、湓亨、白花、三弗齐、渤泥以及其它西洋、南洋等国为“不征之国”,从而也确立了明王朝的实际控制范围。随着郑和船队对印度洋的巡航,以及永乐帝朱棣对北方蒙古势力的扫荡,向明朝政府朝贡的国家和部族一度达到过65个之多。
1644年,满清入关成为“天朝”的继承人,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为“华夷秩序”世界中的“天下共主”。清代朝贡体制直接承继明代,其内涵亦为明代翻版,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朝贡国国王向清帝称臣,奉正朔(使用清朝年历年号),按清廷规定的贡期、贡道遣使朝觐,交纳固定的贡物。清廷则对朝贡国国王进行册封、赏赐,并对其使臣在华的朝贡贸易免于征税。这样的朝贡关系实质是以政治臣属为前提,是中国君臣关系在对外关系上的延伸形态,也是宗藩关系的具体体现。
对于此时的大清而言,完全没有现代标准的国家平等概念和外交意识,只有天朝和进贡国的区分,其对外关系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管理接待藩属朝贡的机构由“理藩院”和“礼部”分掌。清朝政府为了加强对民族事务和藩属国的管理,于1636年皇太极称帝时,设立专门机构“蒙古衙门”,1638年6月改名为“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蒙古、西藏等地与内地的往来,视为国家内务,由理藩院管辖;朝鲜、日本、琉球等国的来往,视为独立的外国,故进贡国事务由礼部管理。唯俄罗斯因不是进贡,礼部无法处理,只好由理藩院管理,直至总理衙门设立。
清朝前期特别是清初厉行海禁时,荷兰、葡萄牙等西方国家曾向清廷派遣使臣,假朝贡之名要求与中国通商,其使臣亦须按清廷规定,携带“表文”和“贡物”,履行朝贡礼仪。清廷于例行赏赐外,也曾向其国王颁发“敕谕”,但无册封之举。乾隆、嘉庆两朝《会典》,也将包括葡萄牙、意大利、英国在内的“西洋”列入朝贡国家之列。此类国家关系往来尽管被作为朝贡关系载诸史册,但虚而不实,它所体现的不过是天朝俯临万邦的心态而已。
此外,第三种涉外机构是清国的广州粤海关,其直属于中央的内务府管理。粤海关的存在一是为给皇帝赚些私房钱,另外就是替皇室采购些稀奇古怪的洋玩意儿。
身处这样一种世界秩序关系中心的清朝在对外经济交往方面,将对外贸易视为一种朝贡贸易,决不与任何“蛮夷”有平等往来。加之其出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过度敏感性,对汉族可能与洋人勾结从而颠覆朝廷的猜忌与防范,因此清廷对当时西方来华诸国普遍采用的外交程式都十分警惕,不容有丝毫渗透和些许改变,对外国要求通商贸易的行动更是深怀戒惧之心。为此,清朝政府对于那些越洋而来的外国买卖人作了很多的稀奇古怪的规定,其中包括洋夷不能带媳妇来,洋夷不能雇佣清国国民,不能学习汉文,洋夷不能坐轿子等等。
清朝所奉行的朝贡外交实质是扩张式帝国外交逐渐演变的产物。有一种甚为流行的说法就是传统中国缺乏侵略性和开拓性,一向是和平主义者。如果说古代中国历代王朝如此的热爱和平,那么如何解释其领土从中原一小片逐渐向南扩张到南部沿海?向北向西也都在扩张这一事实呢?难道都是别人甘心双手奉上的吗?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西周建立初期到底分封了多少诸侯国这一数目字恐怕到现在史学界还在争论不休。《荀子•儒效》谓“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西周分封“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至于这些封国底有多少,连荀子这些人也说不清楚,何况后人?进入东周后,由于周朝中央政权的式微,天下进入群雄争霸的春秋战国时代。各国国君为了增强自己的国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手段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目的主要就是兼并弱小国家,扩张自己的领土。孟子所谓春秋无义战确实是一语中的。 经过连年的兼并与混战,等到了春秋一世,值得一提的主要诸侯国总共有十四个:郑、卫、秦、晋、虢、楚、燕、齐、鲁、宋、陈、蔡、吴、越,其他的如唐、莒、曾、申、许、翟、邾等国家已经不值一提,无非就是等死而已,为了希望能够多苟延残喘一会儿,或为这些大国牵马持鞭,或者干脆就成了这些国家的附庸。
进入战国时期后,那些有实力的大国大多对封建制度进行了变法改制,各诸侯国互相攻伐,已经越来越淡化道义、规则,强国欺侮弱国,大国征服小国,最后是以商鞅模式立国的秦国消灭了所有诸侯国,建立起大一统的秦帝国。
通过军事征服获得权力的殖民者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住权力,从而使他们花天酒地、钟鼎而食的特权生活能够永远地维持下去,如此“稳定”自然便成为一切政策的出发点。对于一个专制型政权而言,影响“稳定”的因素一是外患,一是内忧。杜绝前者最可行的办法是杜绝对外的一切交流,与各国“老死不相往来”;控制后者的办法,则是商鞅所实行的制民之术。
流动性大的人口之所以被秦制下的专制政权视为异端,在于其超出了政府的正统治理模式,会造成政府控制力的下降,这是治理方式所带来的路径依赖。再愚昧的民众,一旦有机会和外国人交往,就会了解到外面的世界,自然就会把自己的生活与外面的生活加以对比,从而产生统治者不待见的邪念。为此,商鞅第一个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中止了人民用脚投票的权利,国内民众没有机会与外国人交往,那么国家就非常安全。“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商鞅的这条法令一经颁布,一道无形的三八线便将秦国人民与外界隔离开了。商鞅以后的历代政权无不奉行禁止民众与外国人交往的国策。
不过,这种做法对于专制统治者来说还是被动的防御,更为主动的方式就是尽量消灭一切敌对的政权,这才是最为安全的做法。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妨参照一下爱德华•吉本的名著《罗马帝国衰亡史》当中的一段:
古罗马的暴君也自有他们的优势。我们先来想一想现代的暴君:他在国内也许听不到反对的声音,但面对国际的舆论,他却不得不有所收敛;他所要加害的人,可以在逃出国境之后很容易地找到安身之处,他甚至还可以凭自己的能力积聚一笔财富,获得发泄不满的自由,或许还能找到机会进行报复。但罗马帝国却称得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反对派还能逃到哪里呢?“不论你到了哪里,”西塞罗曾对一个被流放的朋友说,“记住,你一样是处在征服者的淫威之下。”如此,上述那样的难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问题是这样的问题连我都想到了,更何况那些暴君和他们的那些御用学者们呢?
正因如此,自秦帝国诞生以来的各个王朝其真正所奉行的对外政策确切的说应该是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乎”,“天无二日,民无二主”的正统观,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几千年以来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现象恰恰是这种正统观的附属产品。这里的“民”显然指的是华夏人,华夏人只能有一个君主,如果一个华夏族的君主能够征服所有华夏人的居住地区(这个区域即先秦地理概念中的诸夏+吴楚+百越,西方人叫它中国本部,日本人叫它十八省),那么他就是毋庸置疑的正统,这个征服过程就是统一。后来有蛮夷之君,占领中国本部也算作统一,当然也可以叫汉人的亡国亡天下。相反,若是一个汉人皇帝没有征服中国本部(或者叫十八省),无论他装扮自己是多么的正统(比如曹魏、五代的君主)也不能叫做统一。
大秦帝国统一中原地区之后,在当时的整个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除匈奴外,并不存在可以与秦以及其后继的汉朝政权全面抗衡的政权。因此,除了以“敌国”身份对待匈奴之外,中原帝国便开始将先秦时期的畿服体制推广至已知的世界中去。
西汉建立初期,汉人还一度拥有南走越、北走胡的自由,可以在国际社会上自由流动的,这就意味着你有权追求更好的生活,你也可以不必对所谓的祖国尽忠。当一个人面临这样一个选择的时候:你是在祖国的暴政下忍辱偷生、作牛作马呢,还是移民到外国去给自己找一份好些的生活?答案恐怕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自由对独裁统治者们来说是可怕的。所以,后来的汉武帝不惜国力和民力数次远击匈奴、开通西域,其根本的出发点恐怕正是为了杜绝这种后患。
经过这样大规模的征伐,西汉王朝在已知世界范围内消灭了可以与其相抗衡的对手,以中国中原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制开始得以确立。在这时期的朝贡体制中,中原政权和其它诸国以“册封”关系为主。即各外国需要主动承认中原政权的共主地位,并凭借中央政权的册封取得其在国内统治权的合法性。中央政权对各朝贡政权往往直接封为如“汉倭奴国王”、“南越武王”、“疏勒国王”等。值得注意的是,汉朝仅仅册封其有能力控制或者自行前来投附的地方政权,政策相当务实。在可以控制范围内的政权如若敢于挑战汉朝的共主地位,必然会遭到其军事打击,汉武帝就因此先后击灭南越、朝鲜、并远征大宛。而在其控制范围之外的国家,如安息、大秦等,汉朝都承认其独立地位,并不试图进行册封。
这样的朝贡体制从大国的角度来讲,体现的正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自古以来的世界就是这样,除了少数的大国,多数都是小国,对于那些小国来说如何生存,如何有尊严地生存的确不是小问题。大国固然有大国的争霸之术,小国也有小国的生存之道。弱小不意味着灭亡,关键要选对策略。《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君小国事大国,而惰傲以为己心,将得死乎?” 说白了小国事奉大国的关键点就是要随时听从大国的命令。那些朝秦暮楚的小国,在大国的夹缝中求存,除了站队,别无选择,不仅不能站错队,还要在和大国打交道中随时注意自己的形象。当然,诸弱小国家也需要一个绝对权威来信任并信仰是可以理解的。当时,中国恰巧是诸国中最强盛的,于是弱小国家就像尊崇君主一样尊崇中国,所以那时的中国被视为“天朝上国”应该也是实至名归的。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至于如何处理外患与内忧的关系历朝历代做法不一,但就总体而言基本上是内外兼顾。有的是“守外虚内”,重攘外而轻安内;有的是“守内虚外”,重安内而轻攘外;还有的是两者平衡用力,内外兼守,既要攘外也要安内;也有的朝代是在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攘外安内战略。当然,在国势较弱的情况下,王朝统治者实际上是“内事武而威,外事文而弱”。历朝历代统治者之所以这样处理“安内”与“攘外”的关系,主要是因为这些统治者们始终都清醒的知道,内忧才是其一家一姓政权的最大威胁,因而必须彻底铲除才行;而外患虽然也是明目张胆的来抢银子和美女的,但毕竟可以通过“和亲”“岁币”等让步政策得以缓解。这一点,晚清统治者说的比较明白:外寇乃肢体之疾,内忧乃心腹之患。
因此,中国古代统治者所主要采取的重内轻外国策,根本上是从维护其统治地位出发的,是为了其一家一姓之私利打算的结果。
宋、明之后王朝统治者们追求的唯一目标就是稳定,其他都无关紧要。明代治国者找到了两个办法,那就是,对外,实施闭关锁国的“大陆孤立主义”;对内,追求“男耕女织”的平铺型社会模式。
明王朝当局千方百计的想把自己的国土与世界隔离开来,将同外界的交往和联系减少到最低程度。朱元璋列过一个“不征之国”的清单,他明面上的理由是中华大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富,犯不上这些小破地方!但内心中打得算盘恐怕不是因为爱好和平,而是这些小国对于大明帝国已经不存在着威胁隐患,再加上这些看不上眼儿的盐碱地还能满足其“万国来朝”虚荣心。皇帝需要一个向本国民众展示“万国来朝”的场面和气派。为此,经常还会为了“万国来朝”而不惜工本。最典型的就是对待外国进贡的办法,人家进贡了一篮子茶叶蛋,嗯,不错,是份心意,收下,然后还人家一篮子夜明珠。这样的想法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中国历史上尤其是大一统的时代里,周边几乎从来都没有过文明程度和综合国力能和中国相当的国家政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养成天朝大国的自以为是的心态那才怪呢。而欧洲国家面积大多不大,接壤的若干邻国在文明程度和综合国力上都相差无几。所以,他们的竞争压力之强自然远远大于中国。在这里,地理环境的决定意义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我们很难去苛责老祖宗们“你们为什么不这样,为什么不那样”,毕竟人是环境的产物,换作你我投生到那些个时代里去当皇帝,结果恐怕也不会更好。
中国古代的专制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没少搞过领土扩张、种族屠杀乃至种族灭绝这样的事情。远的不说,一度曾是新疆最大民族的蒙古准噶尔人就几乎被清朝军队杀绝。
谭嗣同就曾愤激的说过:
幸而中国之兵不强也,向使海军如英、法,陆军如俄、德,恃以逞其残贼,岂直君主之祸愈不可思议,而彼白人焉,红人焉,黑人焉,棕色人焉,将为准噶尔,欲尚存噍类焉得乎?(谭嗣同:《仁学》之三十五)
中国历来这种深深的正统王朝的意识,意味着硕大的版图之上只能有一个王朝是“正统的”,如果同时还有其他独立政权的存在,则要么是伪政权,要么是藩属,要么是夷狄,不容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正统政权和平并存才是常态。
中国历代王朝这种世界观的朝稳定性,除了这种正统观外,还和“春秋大义”中“夷夏之防”这种精神有关。至于为什么要重视“夷夏之防”,可用的理由比如著名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等等不一而足。汉初贾谊在《新书》里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说:“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诸侯有道,守在四邻。”这就是说,如果统治者是个政治高手,就会使本是敌对势力的四方夷狄变成自己国家的守卫者。换句话说:本来要筑长城来防御邻近的外国,但政治高手会把周边国家变成自己的长城。千万不要以为这只是说空话。
但是要仔细推敲起来,那些中原王朝虽然自称正统,以文明代表自居,可劲儿贬低非我族类的周边民族为夷、蛮等,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其实是乱的很。夷夏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交错,血缘更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考诸史籍,商朝便已经是夷人的世界了。傅斯年曾在《夷夏东西说》里发表过这个观点,张光直又曾在《商文明》里引述过傅的观点:“夷夏对立的文献中,商人显然是一个夷人城邦,它在整个夏代统治期间始终保持一定的政治地位。”(张光直《商文明》,张良仁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339页)丁山也讲:“周人伐商,例称商人为‘戎商’,为‘夷商’”。(丁山《古代神话与民族》,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4页)。更让人可笑的是秦并六国,统一者恰恰是曾经被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项羽等人是曾经的南蛮子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权力相争的结果。至于后来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历史,自然不用多说,就是以绝对少数民族的满人(他们比较符合“东夷”的称号)入主中原以后,不也是称那些英、法、美等国人为“夷”吗?历史是不是真的很是耐人寻味?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实际上,“夷夏之防”是专制君主们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所常用的一种技术手段,通过设置一个敌人(夷狄)以便在内部制造紧张空气,达到使人们忽略专制国家所面临的内部矛盾,提高政权稳定性的目的。因此善于制造敌人也就成为专制国家维护统治的法宝之一,即便外边没有敌人,聪明的君主也要制造出一个敌人。当我们观察专制时代的历史时,不必惊讶于它的处处树敌,因为这是它的特性所决定了的。老百姓们在统治者们巧妙的煽动之下为如何尽早解决掉最后一个敌人而着急的时候,却不知道就算这敌人真被解决掉了,主子很快也会再制造一个敌人的。而在这个过程当中,统治者需要不断强化“我们”的共同点,同时也要强化“我们”和“敌人”之间的不同点,这就是“夷夏之防”的巧妙应用,谁是“我们”,谁是“敌人”,是会随着统治者的心意和需要而随时变换的。
就这样,专制政权出于维护其统治而实行的处理内忧外患的手段,变逐渐演变成了万国来朝的天国虚骄用来忽悠国内的百姓,以至于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顽固地抱持着朝贡体系不放。一个时代的观念之所以落后,是因为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观念都很落后;一个时代之所以顽固,同样也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很顽固。这是不是另一种悲哀?骗人这种事吧,骗来骗去,很容易把自己也给骗进去了,因为世界上的事情就是欺人,自欺,被人欺而已。
鸦片战争前的大清,中国人的视野仅限于东亚一隅,几乎没有人知道东亚以外世界的情况。清朝人上下处于一种混沌的优越感之中,普遍认为朝廷乃是高高在上君临万国的天朝,中国以外的所有国家都只能是跪倒在天朝面前“畏威怀德”的属国。清朝对待欧洲列强的态度,完全是当初我大明对待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的翻版,中外关系乃是“君临”与“被君临”的上下级关系。在天朝的上下尊卑等级中,属国国王的级别似乎还没有封疆大吏的高,因为后者是朝廷命官,是天子的直接代表。袁世凯任意抓捕朝鲜监国大院君,并将其押送回国让朝廷论罪,就最能说明这一点。这就是当时的爱国者们从皇帝直到臣工坚持的生死攸关的“国体”,这也就是道光一再对林则徐和他的继任者们强调“上不可失国体,下不可开边衅”的关键所在。这就是当时人对“国家尊严”的理解,它其实是指皇帝以及臣僚们必须高踞于野蛮人之上的平等之道。自古一山难容二虎,卧榻之边不能容忍他人酣睡,直到今天还在左右着中国人头脑的这句话道出了帝王政治文化传统最真实的内涵,那就是实力加暴力原则。的确,由权力决定的上下级关系只能是绝对服从的关系。服从就是美德,奴才就是善人;反对就是罪恶,反对者就是罪人,就该无情剿灭。根据这种“天理”,朝廷对“蛮夷”的态度和对策,只有革命两手。软的那一手叫“抚”,也就是“怀柔”的“菩萨心肠”,以此引起他们的感恩心理;如果蛮夷们不知感恩图报,那就使出硬的那一手来,亦即“剿”的“霹雳手段”。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样蛮夷们自然也就会“畏威怀德”了。既然只有“剿”与“抚”两种极端选择,当然也就不存在谈判的可能——难道还能丧失国格,跟蛮夷讨价还价不成?
国与国之间乃是平等关系,国家之间若有利害冲突,必须先靠谈判解决,实在无法达成妥协时再兵戎相见;而弱国最要避免的就是“剿”那一手,因为根本打不过人家,越打吃的亏就越大,这一系列人类起码常识,不但当时根本就不存在于朝野任何一个人的心目中,即使到今天,还有许多国人都不甚了了,倒也算得上蔚为世上奇观了。“外交”和“谈判”这些概念就不存在于国人字典中,国人要花数十年光阴,吃足各种各样的苦头后,才能最终意识到原来天朝类似于春秋战国中的一个小国。
正因为此,清朝官员不仅严格限制外商在指定居留地的居留时间和行动自由,而且将这些限制也强加给外国官员。地方官员从不接见他们,更不会与之平等谈判。有事就下“谕”,通过“行总”转给外国官员或商会负责人;后者有事找地方政府时,便只有上“禀”,同样经过“行总”中转。两者之间不仅是上下级关系,而且是非常奇怪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上下级关系。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单一的文明模式恐怕很难自发地产生出现代文明来。中国、印度的文明囿于地理条件以及交流手段的限制,不可避免地走进了死胡同。更为封闭的玛雅文明更是早就不见了踪影。世界史是在不断消除各民族闭关自守状态中迈步的,人类向着更广阔、更灿烂的一统世界前进的步伐是永远也不会停息的。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的传世著作《全球通史》从系统的全球史观出发,将世界历史划分为1500年前和后两个阶段。之所以如此划分,斯氏认为1500年前的世界各国是各自封闭的,1500年后世界各国才真正开始相互影响,彼此磨合,历史真正走向了世界范围。
1492年哥伦布远航到达美洲,开启了地球逐步走向一体化的漫长而无法抗拒的过程。五百多年来,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盛衰沉浮,无不取决于是抗拒还是适应这个进程。离开对这个基本态势的体察,不可能对世界和民族、国家的命运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纵览今日之世界,人们的时空观念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全球村”逐渐成为现实,整个世界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联系在一起了。
经济和文化、学术的全球化顺之者昌,拒之者衰亡。应该提醒人们记住中国自称天下宗主的角色与西方国家的主权观念之间的不相容;中国的朝贡关系体制与西方的外交往来体制之间的冲突是无法共存的。
人类社会虽然从国家诞生以后就有了国际关系,但是并没有形成世界性的体系。就在满清入关四年后,一个新的现代国际关系体系,于1648年在欧洲形成。1618至1648年,在欧洲进行了残酷的30年战争,交战双方从1643年起开始和谈,到1648年10月签订和约,史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从而形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
根据这一条约,独立的诸侯邦国对内享有至高无上的国内统治权,对外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这是世界上第一次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了维护领土完整、国家独立和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根据这一条约,在西欧开始了确立常驻外交代表机构的制度。在西欧,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到15世纪才偶尔出现,到此形成了制度化,并且在欧洲开始普遍实行。
该条约第一次提出了主权国家概念,确定了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在尊重民族国家主权的框架下,基于国家主权的世界秩序开始形成,首先是在欧洲确立了国与国之间的新秩序,条约必须遵守、对违约国家可以施行集体制裁。此后随着欧洲在全球性扩张的同时也把主权国家的概念带到全世界,逐步形成了以后几百年的国际基本秩序。
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标志的“现代性”国际体系,迟早会与以中国为中心的传统的“华夷秩序”发生冲突。
随着欧洲国家逐渐同东方世界直接接触,国际关系体制之间的冲突便开始发生。1793年,随着英国乔治•马戛尔尼使团正式到访中国,条约体制和朝贡体制方才发生了全面的碰撞。马戛尔尼提出的互派使节、签订通商条约等要求,均被乾隆帝以“不可更张定制”为由拒绝。
在鸦片贸易上,两种不同体制之间的摩擦终于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终于导致了鸦片战争的爆发。1842年,清朝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首次以文字的形式规定了中国和外国平等往来,朝贡体制的基础遭到了不可挽回的动摇。
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朝贡体制被一个又一个条约削弱。1860年9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咸丰皇帝逃到热河, 10月下旬,奕訢代表清政府分别与英、俄交换《天津条约》并订立《北京条约》。英、法两国公使在武力护送下,来到北京,随后,各国外交使节也常驻北京。天朝贯例,又被打开一个缺口。1861年,咸丰皇帝批准了奕訢的建议,同意“京师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这样,清政府总算有了一个类似于外交部的机构,向现代体系又跨近一步。总理衙门的成立改变了中国从来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的传统,是中国与现代国际体系接轨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外交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一步,为1901年正式成立外务部打下基础。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当然,这种体制的“接轨”并非易事,在成立总理衙门的同时,又保存了旧体制,在一段时间出现了新旧并存的局面。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将原来的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设在上海,后来演变称为“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在天津新设“办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大臣”,后来演变称为“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南北洋大臣都是为“通商”而设,仍反映清政府不愿承认与狄夷有政治关系。李鸿章当上北洋大臣不久,就开始积极参与一系列国家外交活动。总理衙门几乎办理每一件事都要向他通报,汲取他的意见和建议,许多驻外外交人员更是经常向他汇报,听取他的指示,李已俨然成为国家外交全局的主持人。他在天津的北洋官衙渐渐成了清政府实际上的外交部。附提一句,“北洋系”终成清中央政府难以驾控的巨大政治力量,对清末乃至民国政治都影响殊深。许多年后,正是任北洋大臣的袁世凯成为满清王朝的重要掘墓人!如此结局,是当初为维护传统“礼制”和“面子”、想把外交仍局限于“地方”而设南北洋大臣的清廷万万没有想到的。历史,确实吊诡。面对已经深刻变化了的世界,满清统治者仍然如此愚蠢僵化地固守传统观念、传统意识形态,其最终命运,不亡也难。

1871年,清朝政府被迫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朝贡体制开始破裂。随着中法战争和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中法新约》和《马关条约》的签定,朝贡体制内最后的成员越南和朝鲜也脱离了这一体制,朝贡体制彻底崩溃。
1875年,郑观应发表《论公法》一文,明确提出中国应抛弃“华夷观念”,加入到国际公法体系。郑观应为中国早期启蒙者之一,能公开发表这样的文章,毕竟说明了时代精神、社会心理的某种变化。当然,此时距鸦片战争的爆发已30余年,一代人的时间已经过去。
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互派外交使节是现代国际关系惯例,然而当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虽然不得不同意外国使节常驻北京,却迟迟不愿派中国使节驻外。直到1876年12月,郭嵩焘从上海前往英伦,一方面“谢罪”,一方面出任驻英公使。几乎同时,清政府任命了已在美国负责留美幼童的陈兰彬、容闳为出使美国正副使臣。中国对外派驻常驻使节,以此开端。

虽然成立了总理衙门、对外派遣了常驻使节,但外交体制新旧并存的局面毕竟不能适应局势的发展、变化。总理衙门本不是专门外交机构,而是一个类似“内阁”机构,因此办理外交并不“专业”。总理衙门官员至后来仍是多为兼差,办事自然迁延拖沓。事实说明有成立“外务部”的需要,外国人也一再提此要求建议,但清政府并不考虑。如果一旦设立外务部,而外务部不可能是临时机构,就意味着再不可能“符旧制”。因此几十年后清廷仍无意、也无人敢提设立“外务部”。直到1901年7月,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清廷急于向列强求和时,才颁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并班列六部之前,并于9月7日将其写入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外务部由总理衙门改组而来,但相对于总理衙门,外务部在清中央机构中的地位(至少是名义上)更高、职能也更加专门化,是中国外交现代化历程中的重要一环,是中国从自古以来的“理藩”最终转向“外交”的标志,是中国在屈辱中与现代国际体系实现接轨的标志。
从鸦片战争开始到1911年清王朝灭亡总共70年时间,而从“华夷秩序”向“现代国际体系”的转轨这一步就走了整整60年。而且,每一步都非常被动,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楼主:快乐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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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煮酒论史

发表时间:2017-01-05 18:45:00

更新时间:2019-05-10 09: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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