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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难和亦难-----中英鸦片战争再回首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快乐老申 2017-05-26 16:22:59
用吸食法食用鸦片,使鸦片中的毒素更易深入人体,刺激大脑,产生自我麻醉、忘却烦恼、昏昏欲仙的感觉。雍正六年(1728),广东碣石总兵苏明良上疏说: “初吸之时,晕迷似醉,身体颇健,淫荡非为,更难枚举,是以少年子弟易坠其术中。迨至年深日久,血枯肉脱,纵自知鸦片所害,急欲止之则百病丛生,或腹痛而脱肛,或头晕而迷乱,或咳嗽而呕吐。一吸此烟则诸病立愈,精神百倍,虽苟延一息,然死期日迫。”(《广东碣石总兵苏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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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二、以英国为主导的鸦片输入
最先来到中国活动的是葡萄牙人,从1517年以来,他们的船只经常在中国沿海从事贸易活动。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 ,葡萄牙人借口货物沾水,借地晾晒,买通广东按察使汪柏,以年租金 500两,货税二万两的代价成功租借中国澳门。
17世纪前半叶,英国和荷兰试图在广州进行贸易活动,但直到18世纪初,才建立起经常性的对华贸易关系。之所以花费这么长时间,“除了葡萄牙人的妒忌外,阻挠东印度公司贸易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世代以来限制外贸的政策、构成上述政策的死板的纳贡制度,以及清代初年沿海一带动荡不安的局势”(张馨保著.《林钦差与鸦片战争.》,福建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1757年,即乾隆二十二年,清朝开始实施新的海禁策略,关闭了三大口岸,仅保留了广州一地作为对外通商港口。清廷同时对于在华外国人的活动做了诸多苛刻地规定,如所有的外国人不许在广州过冬;外国贸易商的家人妇女在贸易季也不得来广州;男人不许学中文;不许坐轿子;行商不得向外商欠债等等。
因此,西方贸易商们每年只能等着四月到九月的季风吹起,乘船东行。季节一过,所有欧洲商人不管商品是否售完,都必须离开中国境内。因为这样一种商贸模式,这一时期的中西方贸易被西方称为“季风交易”。大清王朝没有意识到其所实行的严苛口岸政策在逆世界潮流而动。之所以如此,清朝的对外政策以三个长时期以来遵循的假定为依据:即中国在对外战争中占优势;它善于使外来民族“开化”;它有贵重商品可使外国人接受纳贡地位。无疑,只适用于工业时代以前的商业往来情况的这三个假定在当时都是与客观情况完全不符的大错特错,这种为防止西方因商业入侵所带来的和平演变危险而设立的壁垒已经成为全球化最严重的障碍之一。期间尽管西方人曾多次试图说服广东当局给予宽松处理,但直到鸦片战争前,大清仍然强势,而西方交易商在此期间好在也有大把利润可赚,中外双方的博弈也算是基本上维持了均衡,大体相安无事。
最终打破这种均衡的,或者说是压倒骆驼的那最后一根稻草,恰恰是鸦片贸易。
在地理大发现之前,印度的鸦片就已出口到印度尼西亚、马六甲以及中国等地。贩运鸦片的有印度人、阿拉伯人等,当然有些中国商人也参与其中。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欧洲人出于对高额利润的追求开始涌入东方,其中最先向中国输入鸦片的就是葡萄牙人。
17世纪中叶前后,吸食鸦片的习惯传到了中国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地区,此时进入中国的鸦片是印度中部地区出产的后来称之为麻洼鸦片的品种,由葡萄牙人从位于印度西海岸的葡属领地果阿以及达曼等港口运出,经由澳门传入中国大陆,接踵而至的还有西班牙、荷兰。但葡人因有澳门之便,在对华贸易中长期占有上风,直到1773年,鸦片的进口还都操在葡萄牙人手里,那时的进口数量已经从1729年的200箱左右增加到1000箱。
1729年,清政府开始禁鸦片烟后,鸦片就成了各地官员嘴边的肥肉,他们以提供保护为名,收取高额贿赂,因此鸦片生意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越来越泛滥。
葡萄牙当局在18世纪中期曾一度打算将鸦片贸易完全集中于澳门,为此规定葡萄牙船只不得为其他国籍人运载鸦片,并规定葡萄商人不得向澳门附近其他国家船只购买鸦片。但他们发现,这些规定执行起来遇到麻烦,因为葡萄牙商人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满足中国市场的要求,同时他们也搞不到那么多的货源。
英国人很快乘虚而入,他们用自己的船只贩运鸦片,廉价倾销,以便压倒葡萄牙对手。1802年,葡萄牙当局放松了对鸦片贸易的控制,澳门很快便成为了鸦片的集散地。在鸦片贸易中,英国是后来居上者,由此也引出了日后引发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独独在中国才有的一个所谓的“鸦片贸易”的问题。关于英国扩展对华鸦片贸易的缘由,中国“历史教科书”将其归结为一个很简单的目的——扭转贸易逆差。历史的事实果真如此吗?或者说如此的简单吗?
作为中国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教材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说“英国的对华贸易长期处于入超状态,英国工业品遭到中国自然经济和闭关政策的顽强抵抗,销量不大,可是英国商人却需要用大量银元购买中国的茶叶、生丝等商品。后来,英国资产阶级以走私毒品鸦片作为改变贸易逆差的手段,强迫殖民地印度种植鸦片,再由英国东印度公司垄断收购、加工,然后走私到中国贩卖”。
考诸中英贸易史,显然普遍流行中国大陆的这一解释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这种说法回避了十八世纪以来近百年的白银源源不断流入中国的事实和缘由;二是制造了中英正常贸易中的所谓“贸易逆差”的历史谎言;三是将白银这样一种贵金属视作货币(是故意还是无知,只有天知道了),将白银——茶叶贸易偷换概念为用货币购买茶叶;四是将印度公司鸦片生产销售的演变过程简单归结为所谓“东印度公司强迫印度农民种植罂粟” 这一历史虚无主义的结论。
一般来讲,鸦片战争前的中西贸易百年史,由于大清王朝对于白银的迫切需求,白银源源曾不断流入中国,很多学者将其缘由归之于中国对外贸易顺差的缘故,从而回避了中西长达百年的白银贸易的事实。
工业革命后的英国经济,如纺织、钢铁、制造等行业得到迅猛发展,其工业领先于世界是确定无疑的,十八世纪八十年代“英国全部工业生产中有相当大一个比例可能达三分之一用于出口”、“对英国出口贸易发展的唯一制约是他们的顾客的购买力,而顾客的购买力重要取决于对英出口贸易中所得的收入”(【英】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剑桥拉丁美洲史》第三册第6、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以及国家与其殖民地的贸易堡垒。据统计,1827、1830年英国出口总值分别为3700、3800万英镑(【英】克拉潘著《《现代英国经济史》上卷第314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由此英国有足够的财富来换取中国的茶叶、丝绸。
茶叶是中国主要出口商品,但对当时的英国来说,以茶叶贸易为主的中国市场所占份额很小,中英贸易仅仅是英国整个对外贸易的一个零头而已。1831年英国(不列颠和爱尔兰)进口茶叶仅一万三千吨略强。同期的1825——1830年间,英国平均每年进口仅棉花就在十万吨以上;羊毛进一万吨以上;食糖二十二万吨。1760——1764年、1765-1769年中国平均每年出口总额分别为白银979586两、2190619两(见《严中平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编》第3页),换算成英镑为32.6万英镑、73万英镑。
根据庄国土《茶叶、白银和鸦片:1750—1840年中西贸易结构》记载,1825年为对英东印度公司出口茶叶最高年份,其出口额为5913462两,约142万英镑,茶叶进口总值仅为其出口总值的3%左右,根据庄国土的说法“鸦片战争前几年,广州每年出口茶叶350000担,价值9450000银元,占中国出口货值的70%”,折算中国出口总额约13500000银元,按照1英镑=3两,1两=1.388银元(西班牙银元)换算,约为324万英镑,仅占英国1830年总出口额3800万英镑的8%。
由此可见,中国及茶叶这么点出口量,对英国来说,根本无足轻重,仅仅是英国人喜欢了喝茶,才给予了中国一个获得白银的机会。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曾经导致白银不断流入中国的主要原因在于大清王朝和国际市场相比存在着差异很大的黄金白银比价,英国商人将廉价白银运入中国,就可赚得一笔利润;再将茶叶运回英国高价出售,又可赚得一笔利润,一个回合贸易,双向获利。自中世纪以来,欧洲黄金白银兑换率,在平稳中缓慢下跌,但始终未跌破1:15,即使是在19世界的很长时间里仍然保持着这个比率”(约翰-F-乔恩著《货币史》第7页(英)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剑桥欧洲经济史》也这么认为:“16世纪中叶以后,由于白银数量急剧增加,黄金就变得相对稀少,这种差距越来越大,而且,直到17世纪中叶,银对金的比价逐渐下降。从此以后,这两种金属数量差不多并驾齐驱”。金价上涨的原因是美洲白银的大规模和更现代的——几乎是‘工业化’的开采方法,而黄金生产当时仍停留在手工生产方法(《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四卷第345页)。
随着英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英国率先实行金本位制。一般认为英国的金本位是从1717年开始的,这年“英镑按黄金固定了价格,这个价格一直延续到1931年”(金德尔伯格著,《西欧金融史》第二版,第84页,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版)。到1774年,英国开始实行银子非货币化,这年英国议会决定:“25英镑以上的钱不得使用银币支付。对银币的使用采取限制,这种限制就是禁止份量不足的硬币进口,如果债务超过25英镑就不能用银子作为偿还债务的货币,除非按银子重量计算”(《西欧金融史》第二版,第84页),这意味银子作为商品计价。由此英国事实上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金本位制国家,而且规定对不足量的银币不得进口。
中国白银紧缺,因此中国黄金的价格比欧洲的价格低,“约在1700年时,只值欧洲铸造价格的2/3.如10两金,93成色,“按成色兑换”=94两白银”(见马士《编年史》第1-2卷,第68页)
16983月2日,“麦士里菲尔德号”从唐斯启航到广州贸易。第一大班道格拉斯介绍与中国洋商如何交易时说:“如果我们需要,200个元宝的黄金,每个重10两,成色94,成色低4点的,每10两重黄金价银90两”;1722年财务报表记录:黄金,93成色,以94成色白银支付,500个元宝,每个9.75两,价值100两,即每10两重的黄金值106.37两银元,即共计值 51855两;1734年,哈里森号载有大班购买黄金2820两重,成色93,购价平均99.1两“银元”,船长购买黄金1050两,成色93,购价平均黄金为107.8两银;格拉夫号运回黄金5522两重,共计价值为57977两白银(见马士著《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2卷)。到1751年,根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不完全统计,中国外流黄金约30000两左右。
十八世纪,欧洲黄金与白银兑换率基本稳定在1:15左右;而中国随着白银的大量流入,中国黄金白银兑换率开始波动。根据东印度公司职员白银兑换黄金记录可以发现,中国黄金与白银兑换率从1722年的1:10左右逐步升高至1750年的1:14,在此期间,不时可以看到东印度公司职员用白银兑换中国黄金的记录。要说明的是,这是中国洋商在国内收购黄金,赚取高额利润后,与外国商人交易黄金的兑换率,国内实际比价远低于这个兑换率。
到了1775年,广州与夷商的黄金与白银兑换率则达到1:16左右,超出了同期欧洲黄金白银兑换率,也就是说,到了1770年代,中国白银价格基本与国际市场持平,作为商品,白银出口至中国已经无利可图。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广州与夷商的黄金白银兑换率曾一度达到1:18。敏感的东印度公司就一反近百年传统,不是携带白银来收购黄金,而是携带黄金来广州贸易,这一年共携带价值白银867130两的各种成色黄金,超过了前几十年从中国流出黄金的总和。(见《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二卷,第364页)。
或许中国国内市场承受不住如此数量的黄金流入,1780年,在广州,“黄金的价格不仅大跌,而且白银这样缺乏,或由于其它原因的阻碍,因此,现在出什么价钱都没有人购买。星塔金币去年每100枚的售价为176-212头像银元-------今年以180售出,但现在售163也没有一个人愿买,这个比例只是13:1”(见《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二卷,第375页)。
18世纪初,英国出口产品的78%销往欧洲大陆,到十八世纪末,英国的出口产品只有30%销往欧洲大陆。英国的工业产品必须寻找更广阔的市场。西班牙的美洲殖民地拥有一种重要贸易媒介——白银,成为英国重要的贸易伙伴。英国出口产品的25%销往包括西属美洲殖民地在内的西印度群岛(《剑桥拉丁美洲史》第三卷,第6页)。再从西班牙及西属美洲殖民地获取相对廉价的白银,销往价贵的中国。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但是英国在这样一个贸易链中有个致命弱点,就是英国的宿敌——西班牙掌握着世界60%以上的白银资源,英国必须通过与西班牙及西属美洲的贸易获取白银。两国间一旦发生战争,英国市场白银就成为稀缺资源。
英国与西班牙因为历史上争霸的缘故,成为世敌,不时爆发战争。英国西班牙之间一旦战争爆发,西班牙就禁止英国与西属美洲的贸易,以制裁英国,企图造成英国在该时期的白银短缺;而英国则封锁西属美洲到西班牙、吕宋航线,迫使西属美洲冲破禁令,坚持与英国开展贸易。由此直接导致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动荡、引发南美洲的民族独立运动,最终影响到中国。虽然英国在与西班牙的较量中始终占据上风并最终彻底击垮西班牙。但在战争期间,尤其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国与法国、西班牙爆发的战争,对英国的正常贸易还是带来严重影响。《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贸易史》(第7页)说“1777年到1785年,从英国运到中国的银元一枚也没有”,其原意是说明当时白银现货紧缺而已。而且当时不仅仅是伦敦白银现货紧缺,广州白银现货同样紧缺,如1780年广州,东印度公司携带黄金到广州,但黄金白银兑换率跌至1:13,中国商人仍然对东印度公司的黄金无人问津。
“历史教科书”派却将形容因战争导致一时白银紧缺现象的“1777年到1785年,从英国运到中国的银元一枚也没有”演绎为英国“没有能力获得白银”(见龚缨晏《鸦片的传播与对华鸦片贸易》,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159页),以此作为东印度公司扩展对华鸦片贸易的理由。这只能说明,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或根本不想找到(或找到而不想说出)东印度公司为何扩展对华鸦片贸易的真正缘由。
实际上,根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叙述,在此期间东印度公司仍然有整箱银元运抵广州的记载,如1778年就携带白银32箱。1783年虽然仅运了3箱白银,但当年东印度公司运往英国的茶叶达137083担,并没有减少贸易量。重要的是,1778年,广州洋商欠英国商人本金加利息共达4347100两白银(见《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2卷,第369页),超过了当时中国一年出口贸易总额,为此东印度公司利用滞留广州的白银、销售所得白银,还有就是从印度携带金银,以维持贸易的正常进行。这也是为何早已存在的洋商债务问题在此时爆发的一个缘由。因此因战争导致的白银短期短缺并不影响长期贸易的正常进行。马士在评论1783年贸易季时说:“英国有一段时期的贸易,暂时可以不需要直接用公司帐目运入白银,但今年大陆的各个公司运入投资贸易的白银差不多有2750000元。”(见《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2卷,第407页),这个“有一段时期”就是指1778至1783年间,因英西战争造成的英国白银短缺。
1786年,英国西班牙间战争结束,两国恢复贸易,当年大量白银就源源不断流入中国,“西班牙市场现已开放,各船运来银元总计2497408盎司=2864000元=2062080两银”(见《编年史》440页)。当年英国就输入716箱银元。1787年,当年估计总输入白银5500000银元,东印度公司就运入白银664箱,共重2316032盎司=2656000元=1912320两银,占总量近50%。1788年总计约有4500000银元流入中国,东印度公司输入2772000银元,占总量50%以上。这就证明了当时的白银短缺仅仅是一个暂时现象,根本不足以支撑英国因为“没有能力获取白银”而扩展对华鸦片贸易的推论。也无法解释为何在所谓“贸易逆差”一百年后,才开始减少白银贸易数量。
经过近百年持续不断的白银输入,中国白银存量大幅上升,中外白银价格已趋于一致,再将白银运至中国进行贸易,就无利可图,成为单向获利,这是任何商人所不愿意的。
在此之前的1774年,英国已经成为事实金本位制,在英国人眼中,白银价值的长期趋势是看空,实际上白银是一路下泄。在白银价值转型前,谁能敏锐发现潜在危机也就同时把握了机遇。遗憾的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却对如此重大转折点茫然无知,对长期流入中国的银元放任其作为货币流通,放弃了货币管制权,对白银的流入数量及变化毫无敏感性。其后当朝廷询问是否有白银外流时,广东官员用只有进口银元流出,没有银锭流出来忽悠朝廷,朝廷居然也就认可,而忘记了这些银锭也是进口银元重新浇铸的,依然关注于银钱比价,被超量铸造铜钱及劣币导致银贵的假象迷惑。
东印度公司无与伦比的商业敏锐性适时作出战略性调整,选择更有商业价值的商品逐步取代白银——就是原产于孟加拉的鸦片。此时中外白银价格已经基本相同,随着流入白银的进一步增加,当时的中国犹如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先富裕起来的那部分人手中拿着白花花的银子,开始玩起了奢侈品。鸦片是消耗品,不存在存量饱和问题,可以源源不断地输入。重要的是相当部分的中国人明里道貌岸然,暗地里对滋阴壮阳之类房中术乐此不彼,而“鸦片也有许多用处,在医学不发达的时代,它是家庭常备药;还有人用它作春药”(见《鸦片的传播与对华贸易》第90页),一个荷兰人观察后说吃鸦片者“主要是为了纵欲而吃鸦片”(同上)。因此鸦片所拥有的功能正好满足其需求。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罂粟种植在印度有着悠久历史,据《鸦片的传播与对华鸦片贸易》一书,中世纪的印度封建王朝都把鸦片贸易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来源。在莫卧尔帝国时期,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对鸦片贸易实行专卖政策。政府特许城市中的一些商人对鸦片贸易进行专营,条件是这些商人必须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额的赋税。种植罂粟的农民一般先从这些专卖商那儿得到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供生产之用,收获后再将鸦片卖给这些专卖商。
国际上有不少关于对印度公司在印度相关的鸦片生产销售是如何运作的专著,但国内这方面的史料实在罕见。目前中国学界普遍奉行东印度公司强迫印度农民种植罂粟的观点,主要来源于张力发表在《南亚研究季刊》1986年第3期上的论文《论近代鸦片经济中的印度农民状况》中仅引用一些人演讲的文字段落,就认定“专卖下的鸦片种植的特征之一是它的强制性”。他引用了埃德蒙•伯克在1793年审判黑斯塔斯的“特别委员会第九次报告”中的一段话,“在致使孟加拉三分之一人口丧生的大饥荒后不久,虽然面临极为严重的粮荒,对印度公司却强迫犁掉田里的庄稼,强迫种植罂粟,以完成下年官方的鸦片统计计划”;还从《孟加拉经济年鉴》中引用了一个没有前因后果的个例“‘在1776年1月中,邻近戈雅的相当大的一片土地上种有庄稼’,但为了单纯完成政府规定的指标,‘一个月后这些庄稼被忽然砍去,以便可能将这些土地立即种植罂粟’”;张力还例举了与农民签订的专卖合同有关规定事项及根据合同跟踪合同事项的落实等行为,而不顾签订自愿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就必须履行合同,印度公司鸦片生产销售的演变过程,得出所谓“东印度公司强迫印度农民种植罂粟”的结论。可见作者要么不具备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具体体现,要么就是一个没有合同意识不讲信誉之人。
其实埃德蒙•伯克是英国辉格党里的保守主义主要人物”。他经常被视为是英美保守主义的奠基者。伯克支持同党的查理斯•詹姆斯•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与诺斯勋爵组成联合政府,并且挺身支持福克斯所提出的改革东印度公司的法案,但最后这个法案没有成功、而且还成为另一个大失败。联合政府在1783年下台。以后伯克便一直扮演反对派的角色。他反对印度公司的鸦片垄断贸易,是秉承他一贯坚持的“自由贸易”理念。在1786年他开始监督当时第一任英属印度的总督沃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最后对他提起控诉,伯克担任审判中的主要角色,官司从1787年开始一直打到1794年黑斯廷斯被判无罪为止。
且不说张力在方法论上的错误,仅他引用伯克对黑斯廷斯的指责,也随着黑斯廷斯被判无罪而一笔勾销。
随着莫卧儿帝国实际统治力的分崩离析,鸦片专卖制也趋于瓦解,尤其是1743年,印度中部土邦马拉特横扫印度鸦片专卖主要地区——比哈尔,意味着原有的鸦片专卖垄断制度彻底崩溃,由此,鸦片贸易进入无序竞争状态。为了赢得鸦片货源,各路商人竞争激烈,即使大商人与种植鸦片的农民签订合同、预付资金,但仍然无法实现鸦片的垄断贸易,一些被称为皮卡的小商人也参与鸦片收购。这个时候鸦片种植至出口的流通渠道是印度农民种植罂粟——印度土商收购并加工成鸦片——欧洲商人购买并出口。在欧洲商人中,荷兰商人是鸦片最大买家,占市场份额约40%,其次为英法商人。此时荷兰基本控制了鸦片价格,
在“普拉西战役”前,荷兰人收购鸦片价格为每蒙德70卢比。“普拉西战役”后,英国人利用东印度公司战胜者的身份,与荷兰、法国商人展开了激烈竞争。这个竞争的结果导致鸦片价格上涨,印度土商与农民坐享其成。1760年,印度比哈尔鸦片价格涨至每蒙德200卢比。比“普拉西战役”前涨了近二倍。由此导致鸦片种植面积大幅增加,由1757年的12000比加,上升到1768年的19500比加。
1765年8月16日,《阿拉哈巴德条约》的签署使东印度公司取得了孟加拉收税权,真正掌控了孟加拉行政管理权。东印度公司接手孟加拉行政管理权后,把管理权完全交给东印度公司的英国职员。其中鸦片贸易由巴特那管理委员会负责。
但是从事这些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东印度公司职员都是商人,不懂依法管理的流程。他们既是商务活动当事人,又是裁决法官。为了自身利益,他们漠视法律与制度,因此违法乱纪的事例不胜枚举。这样东印度公司的行政费用大幅上升,原有税收体系的摧毁,致使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濒临破产。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在一片乱象中,1772年,黑斯廷斯出任孟加拉总督。1773年10月,黑斯廷斯向孟加拉参议会提出改革鸦片贸易管理模式的三个方案:包括实行鸦片垄断贸易的合同包收制,就是通过合同,由中间商包揽鸦片收购;代理处制(monopoly by agency),其实就是东印度公司垄断直营,由公司职员直接管理鸦片生产;鸦片自由贸易制,即所有商人都可参与鸦片贸易。黑斯廷斯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他对鸦片贸易模式的理解。他从经济学供需原理出发,认为普通商业活动可能在无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达到最大限度的繁荣。但鸦片作为一种非生活必需品,有别于生活必需品而不适合自由贸易。鸦片市场狭小,因此不仅无须增加产量,而且要想取得丰厚利润,还应该限制其产量。想要限制其产量,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垄断,而对鸦片的垄断不会对任何人造成损害。黑斯廷斯上述观点,就是沿用至今的奢侈品营销策略。为此黑斯廷斯竭力推荐垄断鸦片贸易,因为合同包收制管理更方便,而且更容易获利而为首选(见连东《鸦片经济》第76页,《历史的附录》《英国的中国和印度的鸦片政策》)。
1773年11月23日孟加拉参议会投票通过了支持黑斯廷斯合同包收制方案。由此参议会正式实行合同包收制,并指定贸易部为具体管理部门。
12月2日东印度公司与印度商人米尔穆尼尔、潘迪特签订包收合同。1773——1774年度,穆尼尔共收购3311箱鸦片,东印度公司还每年分配一部分鸦片给荷兰、法国商人,1781年后还给丹麦人200箱鸦片。
177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诺斯法案”,该法案将公司属地形式上纳入皇室管理下,皇室将其主权以四万英镑的租金租给公司两年。根据“诺斯法案”,孟加拉税收和行政管理权属于总督与参议会,而商业事务由东印度公司贸易部管辖。由此鸦片事务就在总督与最高参议会下设的税务委员会领导下具体交由巴特那参议会管理。拍卖销售由贸易部负责;1775年5月,又确定了海关负责查缉鸦片走私。为了有效垄断鸦片收购市场,防止包收人私售鸦片,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由二名东印度公司指定人、二名包收人指定人组成的四人委员会,负责查缉私售行为。由此形成了印度鸦片种植农民——印度包收商——东印度公司的鸦片种植——生产——销售体制。这个体制的运转都是建立在预付款合同基础上。东印度公司与包收商签订包收合同并预付款;包收商拿到预付款后再与农民签订合同并预付款。农民使用预付款组织生产。由此可见农民种植鸦片与否,有着种或不种的自主选择权。农民将收获的鸦片交给包收商,包收商加工后交付东印度公司,同时结算双方财务。东印度公司在加尔各答拍卖场拍卖,随着锤声落下,鸦片就成为鸦片商人的货物而销往各地。
就这样,从18世纪80年代开始,孟加拉鸦片开始被有组织地运入中国,但运送这些鸦片的船只原则上说并不属于东印度公司,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东印度公司直到清政府当时是禁止鸦片贸易的,由于担心从事鸦片贸易会对茶叶贸易造成负面影响,于是就禁止使用本公司的船只向中国运送鸦片。因此,东印度公司便把向中国出口鸦片的业务委托给港脚商人,他们在加尔各答拍卖行拍入东印度公司的孟加拉鸦片后,再将其出口到中国。走私鸦片的各国的散商当中包括荷兰人、葡萄牙人、吕宋人、印度人、美国人,贩运最多的,当然还是英国商人。他们除了在东印度公司购买以外,还从伊朗、土耳其、孟加拉等国购买和贩运。
东印度公司在英属印度进行的恢复鸦片专卖制度与原有莫卧尔王朝鸦片专卖制度不同的是,原包收人在缴纳税负后,可以垄断收购、自由销售。而东印度公司的专卖垄断体系下包收人则是垄断收购、按合同价全部售于东印度公司,由东印度公司通过拍卖进入市场。
在孟加拉重新建立鸦片专卖垄断制度后,由于黑斯廷斯视鸦片为奢侈品,采取限制产量以保障质量、价格,以保证孟加拉鸦片竞争力的策略。流入中国的鸦片数量在18世纪80年代后期约为2000箱,进入1790年后,即达到约4000箱。此后东印度公司为了防止供应过剩后可能出现的贬值,从1801年起把加尔各答进行的鸦片竞拍量限定在4800箱左右。结果,19世纪20年以前每年流入中国的鸦片数量总在4000箱左右浮动。
嘉庆四年(1799)以前,虽然存在着鸦片烟禁令,但并不禁止鸦片进口,在广东贸易中,鸦片像其他任何物品一样是一种商品,是进口船只的货载,公开的交易。
当禁止鸦片进口的禁令颁布后,贸易便不能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对于禁品,自然不能课征关税,鸦片也就不能再带入商馆,公行和东印度公司这两个垄断组织遵照1800颁布的谕旨停止了在广州的鸦片贸易。但鸦片贸易并没有因此而停顿下来,交易双方根据提单或在澳门或在黄埔船边交货。在实际上,由于葡萄牙人的限制和征税,装载鸦片的船只,通常都是把鸦片继续留在船上并且运到黄埔,就在船边交货。从1809年开始,公行必须具结保证他们所承保的货船在到达黄埔时,船上没有装载鸦片。甘结尽管经常出具,但来船仍然照旧携带鸦片。
19世纪30年代,鸦片贸易急剧增长,主要原因在于东印度公司垄断结束,英国商人大量涌入;印度扩大鸦片产量的政策;以及新的快速飞剪船的问世,这种飞剪船加快了鸦片的运输,鸦片贸易迅速沿着中国海岸向东、向北发展。
进入19世纪20年代以后,受到麻洼鸦片数量增长的推动,输往中国的鸦片数量出现了急剧的增加,促使价格下降而扩大了消费量,结果又进一步增加了需要。麻洼在印度土邦政府的管辖下,在其境内,鸦片就如稻米和棉花一样,可以随意种植与买卖。早先麻洼鸦片因为质量低劣,出口中国的数量很少,由于1815-1816年贸易季度,一群洋商将孟加拉烟土的价格抬的过高,人们不得不寻找替代品,这样一来,港脚商人所输入的麻洼烟猛增 ,再加上1817年以后,鸦片品质得到改良,而且价格便宜,赚头很大,地方贸易商很快将其投入对华出口,输出量因而迅速增长,这种情况造成孟加拉烟价格的暴跌。因此经营麻洼烟能获更大的利润。这样一来,港脚商人竞相经营麻洼烟。
为了应对麻洼烟的挑战,东印度公司从1920年开始扩大孟加拉鸦片的生产,又在1821年孟买拍卖会上拍下了4000箱麻洼鸦片,以防备孟加拉鸦片的贬值。同时,公司还规定,如果港脚商人经手东印度公司专卖之外的鸦片如麻洼鸦片,就将取消其许可证。
但港脚商人也并非束手无策。马尼亚克公司和达卫森——颠地公司与在孟买的代理商一起,结成麻洼辛迪加,与东印度公司相抗衡,确保了麻洼鸦片的供应。1824年,东印度公司停止了得不偿失的孟加拉鸦片增产计划,转而向麻洼鸦片的生产基地——印度中央土邦施压,要求他们减产。但这一对策在港脚商人组成的辛迪加面前未能产生什么效果。马尼亚克公司后来变成渣甸—麦迪逊公司,达卫森-颠地公司则成为颠地公司,这两公司并列为鸦片战争时期的两大鸦片经销商。
1831年,东印度公司在收取港口税的前提下最终同意麻洼鸦片从孟买装船起运。这一措施说明了东印度公司在麻洼问题上的失败。至此,东印度公司失去了对印度产鸦片的垄断地位。
19世纪20年代以后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以麻洼鸦片为大宗急剧增长,1826年增加到近1万箱,1830年达到约2万箱到1838年,鸦片战争爆发前夕,输入量已高达4万箱。
地方贸易商不仅在鸦片贸易上脱离了与东印度公司相互依存的合作关系,在金融方面也逐渐趋于独立。在这两方面摆脱东印度公司的自立过程,使得作为英国支柱的两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协力合作关系趋于解体。1813年,东印度公司的对印贸易垄断权已被撤销,地方贸易商人开始频繁经营对亚贸易,对华贸易的主导权落入地方贸易商人 的手中。
在这个意义上说,1834年废除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垄断权,只不过是对19世纪20年代以后东印度公司在对华贸易中逐渐失势这一既成事实所作的追认而已。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快乐老申 2017-05-31 17:32:35
在一片乱象中,1772年,黑斯廷斯出任孟加拉总督。1773年10月,黑斯廷斯向孟加拉参议会提出改革鸦片贸易管理模式的三个方案:包括实行鸦片垄断贸易的合同包收制,就是通过合同,由中间商包揽鸦片收购;代理处制(monopoly by agency),其实就是东印度公司垄断直营,由公司职员直接管理鸦片生产;鸦片自由贸易制,即所有商人都可参与鸦片贸易。黑斯廷斯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他对鸦片贸易模式的理解。他从经济学供需原理出发,认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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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1821年,两广总督阮元采取了严禁鸦片措施,抓捕了16名十三行的商人,英国人只好把鸦片放在虎门外的伶仃岛上,用浮动趸船当仓库。由此,中国的鸦片贸易进入了所谓的“伶仃洋时代”,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爆发。
“伶仃洋时代”的最大变化,就是行商们在鸦片走私中的中介作用大大下降,这导致了官商勾兑程序的巨大变化,外商们开始越过华商直接与官府勾兑,用马士的说法,这“大大提高了行贿的效率”。
马士将鸦片走私的“伶仃洋”时代,分为3段。第一阶段,从1821~1828年,伶仃洋逐渐形成鸦片集散中心,外商开始直接面向终端渠道批发鸦片,原先的中介者行商们日渐推出,鸦片的走私量从1811~1821年的年均4494箱,增加到1821~1828年的年均9708箱。
1828~1835年,是“伶仃洋”时代的第二阶段。两广总督于1828年颁布了更为严格的禁烟令后,鸦片交易市场再度向北扩张,到了闽粤交界的南澳。这一时期,鸦片的走私进口量猛增到了年均18712箱。
自1835年到鸦片战争爆发的1839年,“伶仃洋时代”进入第三阶段的全盛时期。精简了行商这一中间环节后,外商们的利润大大提升,鸦片走私大干快上,年均进口量达到了30000箱。
英国东印度公司特许状停止之后,英印散商成为鸦片走私贸易的主力军。181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取消了对印度的贸易专营权,20年后又取消了对华贸易专营权。港脚商人(在香港从事商业活动的私商)开始活跃起来,很快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优势,其效率远超过他们的国企(东印度公司),作为结果,输入中国的鸦片也就呈现加速度的增长。可惜清政府在这一过程当中,没有看到私人资本的高效率,这大概就是后来官办为主的洋务运动失败的主要原因罢。
19世纪30年代后,走私商人们采用快速飞剪船从加尔各答到伶仃洋运送鸦片,跑一趟只需要短短的17天半,每个季度可以运载鸦片3趟。从印度等地运来的鸦片大量被卸到伶仃岛的浮动趸船上,远离中国官员的监督。在伶仃岛的鸦片买卖同以前在黄埔所采取的办法一样,但是更加便利又更少风险,并且在禁止和走私的刺激下,它反而更加兴旺起来。载有鸦片的船只须在伶仃岛停泊并把鸦片卸进趸船,然后再载着合法的货物驶进黄埔。卖商以样品兜售,收进现款,交给中国买主一个提单。中国买主对于官吏通过行贿手段打通各个关节,一切安排妥当后再向趸船提货。在趸船上,鸦片总是先从箱中取出,再把它改装成大小便利的席包,然后把它们放进由五十个到七十个水手所驾驶的武装快船里。这些事情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操作的,并且常常是在那些经常进出于停泊处所的大清巡艇眼皮子底下干这些事儿。总督常常发出布告,命令在外海的船只离开。直到一八三六年为止,在清政府的正式文件中伶仃岛这名字就从来没有提到过,并且在那一年之前,对于鸦片买卖也从来没有认真查禁过甚至是限制过。对于鸦片商来说,即使如此有效的体系,也不能全部处理印度来的货物。作为港脚贸易头目的查顿博士一心想赚钱,于1832年决定派船北上,在福建和浙江沿海的小海湾直接从船上向中国人出售鸦片。这些全副武装而豪华的沿海飞剪船就这样开辟了新的市场,增加了新的瘾君子,结果以无比空前规模地扩大了这种毒品的销路。
在“伶仃洋时代”,在广州经商的外商们,因为原先的“硬通货”鸦片被禁,无法实现以货易货,只能将在伶仃洋销售鸦片后的白银,带到广州采购回程的中国商品。但这一来,他们在广州的交易就成了纯粹的采购,而没有把柄可抓。一个“干净”的商人,对一个期待“不干净”的官员来说,就是一笔损失,广州的官员们因之少了巨大的灰色收入。同时,因为鸦片买卖都在外海进行交易,并与中国的消费终端日渐实现了无缝对接,外商们开始不再将大清国的缉私干部当干部看了,这无疑大大激怒了大清政府那些既得利益者们。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三,大清王朝的制度性腐败
大清朝顽固地维持自己“天朝上国”的尊严,将对外贸易视为一种朝贡贸易,决不与任何“蛮夷”有平等往来。更出于本国人民可能与外人人勾结、颠覆朝廷的猜忌与防范,对当时西方世界普遍采用的外交程式出于本能的警惕,不容有丝毫渗透,对外国要求通商贸易更是深怀戒惧之心。但由于其政治军政的机器天然就有制度性的腐蚀性,因此大门关而不紧,致使鸦片从门缝中滔滔涌入,终于酿成大祸。
自雍正朝开始禁烟以来,大清王朝对于解决鸦片问题一直不得其道,致使鸦片问题逐渐演化为影响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关于鸦片战争前鸦片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并且日趋深刻化的原因,来新夏先生认为是由于“英、美侵略者的破坏以及清政府的贪污政治,使得鸦片烟毒泛滥全国(来新夏《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禁烟问题“》《南开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这就是说,鸦片问题的严重化是由两个方面促成的:一是积极推进鸦片贸易的英国、美国,二是未能禁止鸦片蔓延的清朝。当然按照马克思内因为主,外因为辅,内因决定外因的理论,不得不说,是中国特有的社会问题导致了中国受到了鸦片的毒害。大致来说,中国内部的抵制因素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贩卖鸦片利益集团;二是鸦片吸食者;三是接受鸦片商人贿赂的官僚集团;其中,最大的阻力应是从中获得收益的官僚集团。如果不是存在像清王朝那样的专制中国,鸦片这样的毒品很难找到毒害的对象,就更不用说是泛滥成灾了。
鸦片战争前,清帝国的腐败就已经名扬全球,即便是西方人也意识到,这与其说是中国人身上没有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莫如说是制度性缺失带来的“技术”层面的问题。没有受贿官员的放纵,也就没有鸦片禁令的虚设;没有中国鸦片走私商的猖獗活动,也就没有鸦片流毒在内地的严重泛滥。官僚阶层的腐败使得禁烟政策沦为一纸空文甚至成为其寻租的手段,尤其是粤海关监督的腐败,更是禁烟政策趋于空化的决定性因素,但腐败了的并不仅仅只有粤海关监督。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当时的官场已普遍塌陷于结构性的腐败之中(汤象龙《18世纪中叶粤海关的腐败》,《中国近代史论丛》第1辑第3册,正中书局19 56年版)可以说,鸦片贸易依靠官场普遍的腐败而得以发展,这一发展又进一步加剧了腐败,如此循环往复,成为难以根治的痼疾。
费正清早就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乃是“贪污成为一种制度”,意思是说,贪污被制度化,成了社会赖以运行的不可或缺的杠杆,把贪污除去了,社会也就必然陷于瘫痪。用更具体的话来说就是中国的国情是“有吏皆墨,无官不贪”,不贪污就无法做官。所谓清官和贪官的区别,只在于前者只搞“制度内贪污”,后者还要搞“制度外贪污”而已。
关于中国的“制度内贪污”,易中天先生在《帝国的惆怅》中解释得很清楚:朝廷对臣工的深恩厚泽,只在于赐给他们权力以及象征性的工资,并不负责支付他们的行政费用,诸如雇佣幕僚、师爷、文吏的工资,差旅费等等,这一切开支必须靠他们自己使用权力去获得,而官场上早就形成了层层分肥的习惯法,亦即由直接治理百姓的“父母官”去“开源”,把打上来的“水”,以各种名目层层传递给那些不靠近“水源”的上级诸如督抚大吏以及京官们。您若拒绝组成这贪污链条的一环,就要使得整个政治运作机制瘫痪,不但自己无法谋生,遑论维持行政开销,而且必然成为大众眼中钉被踢出局去。这就是吴思先生发现的“清官淘汰律”。
1728年,雍正下发了一道严厉的禁烟令,规定不得贩卖和收买鸦片烟,不得私开鸦片烟馆,不然可处绞刑。这为后来的烟土泛滥埋下了祸根。在中国,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一遭禁止,必然大火特火,举国皆知。本来无知小民都不知道鸦片为何物,而皇帝一旦要禁止它,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便满天飞,如此就连贩夫走卒也都想尝试一下这东西到底有什么好,要不然为什么要禁止它?肯定是因为这东西是神药,皇帝只想自己服用。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另外,就是中国官员的升官发财之道全都得指着这些禁令了。雍正特别是嘉庆皇帝禁烟之后,各地官员反倒可以找鸦片商收保护费了,收了黑钱还不用纳税,为了抢这块肥肉,不仅不会执行皇帝的政策,大量的官吏借着禁止进口而纷纷加入走私的行列,拼着老命用手中的权力或亲自走私鸦片或充当走私者们的保护伞。马克思曾辛辣地揭露资本的本性,“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得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29页注释;人民出版社1972年9月第1版)。马克思的这段话用在大清官僚身上我想恐怕会更合适一些,他们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一切人间道德法律,疯狂地不择手段地走私鸦片,不仅朝廷原来收取的税银再加上无法估计的勒索便全部落入了官员们的腰包,鸦片贸易终于被喂养到了一种与日俱增的程度。鸦片是显示剂,它把中国专制统治的腐败暴露无遗;鸦片又是腐蚀剂,使这个本来就已经腐败不堪的体制更加腐败。毒焰流布之下,终于在1840年引发了那场影响中国命运的著名鸦片战争。
浙江道监察御史郑士超于嘉庆十二年上奏返乡时的见闻,指出广东省应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有五个,其中第四项就是关于鸦片问题。奏折中分析了鸦片流行的实况后,分析其原因:粤海关监督稽查洋船货物,是其专责。闻该处把口书役人等,第年坐抽私税,盈千累万。因擅放入关,直行无阻。该监督亦收受陋规,难保无通同放纵之情弊。(《碑传集》卷57,吴应逵撰《监察御史郑公传》)他听说广东各关口的书吏、衙役在收受贿赂后,就对鸦片的走私不闻不问,甚至负责检查外国货船货物的粤海关监督,也不能确保从来没有发生因请托受贿而放水的事。这就是说,根据郑仕超的见闻,正是粤海关监督以下各级官吏的受贿和默认,才是导致鸦片泛滥的主要原因。
嘉庆帝在批复郑仕超奏折的上谕中,首先将他提出的问题概括为“广东省吏治废弛,并表示”朕早有所闻“。又说”郑仕超籍隶广东,新从本籍到京,见闻自确。所有奏上五条,俱属切中时弊“,对他所提五个问题的正确性与切实性作了高度评价(《仁宗实录》嘉庆十二年十月甲午条)嘉庆帝虽然责令粤海关监督遵守禁令、防止鸦片流入,但并未对郑仕超的彻查受贿建议有任何表示。嘉庆二十四年十一月十日,御史黄大名上奏粤东积弊,提及鸦片问题,指出:粤省渔船带来鸦片烟泥,一至海口,辄有馈送海关监督家人银两。每岁约十余万,或二三十万不等,名曰私税。“(《仁宗实录》,嘉庆二十四年十一月戊辰条)类似的弹劾后来在道光初年也出现过。
粤海关监督实际上是为皇帝收受贿赂而被派往广东的奴才,(来新夏《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禁烟问题“》,《南开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大清朝所有海关和大多数“常关”(设在陆路上的关税机构)掌门人均是内务府出身。执掌海关的“海关监督”人选完全由皇帝直接任命。在内务府中,要获得到海关工作的机会,必须经过激烈的竞争。最高领导核心也深知其中的利益之大,为了“摆平”自己身边的人,让大家利益均沾,海关监督的任期都很短,康熙时一般是1年、多者2年,这个传统一直被延续下来。如此“顶层设计”,从开始就把海关制度当作了上至皇帝、下到胥吏的分赃制度,变相地鼓励了海关官员营私。
皇帝越过政府而直接干预海关人选,严密控制海关,首先是政治上的需要。毕竟海关除了收取关税之外,在经济上还要承担外贸管理之职责,在外交上更要承担“怀柔远人”之使命,这些都关系到政权的维稳大局。其次,海关也是办理“皇差”的主要平台,自然也就成为皇帝的最大小金库之一。即便不愿承认,海关、尤其是广州海关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对皇家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可或缺的收入。美国学者Frederic Wakeman在《剑桥晚清史》一书中指出:“按照清朝政策的公开表示,商业利益服从国家的政治利益。但在私下里,甚至清朝历代皇帝都把广州贸易视为个人利益的重要来源。海关监督被外国人误认为是户部的代表,实际上,他由内务府授权,负责把广州每年海关税收多达 855000 两的现银输入统治者的私囊。海关监督功绩之大小,视其满足皇帝私人定额的能力而定。”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粤海关被称为“天子南库”,而北京崇文门税关则被称为“北库”,共同构建了满清皇室巨大小金库源头。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大清皇帝们这种把“国”“家”分立、并将“家”的利益摆在“国”前的做法,造成海关制度的先天痼疾。这种制度性的缺失,成为激化帝国腐败、乃至引发对外战争的重要因素。
催生广州贸易体制性腐败的制度根源,除了海关制度外,还有大清朝特有的财政制度。
清帝国政府没有完善的预算制度,自“永不加赋”固定了最大宗的田赋之后,因为皇上的钱包也是扁扁的,其日常消费也要指着广州海关等处的创收,更不用说中央政府财政的任何额外支出都是需要临时的额外课征。这种缺乏规范的行为,给官僚体系提供了极大的寻租空间,征收方法既然给个人贪污大开方便之门,它仍旧不失其为中国的制度。
财政成为“腐败化制度”的另一个体现,是帝国地方政府的开支没有规范财政拨款,而必须由各级行政长官自行解决,这为他们的勒索提供了最为理直气壮的客观理由。在中国“征收人员和县行政长官都必须设法自给。征收人员虽然自收摊派,但不要错误地以为他所得的税款可以完全放进私囊;为了保全他的地位,他还必须要填满所有他的直接上司们的欲壑,使他的上司们刚巧都能得到那中国意义的所谓“薪俸”。知县到任之后,必须在他的任内每年一度或数度对他的直接上司,即知府和道台,有所报效,数目的多寡,看缺的肥瘠确定。他更要使省里的权要,即臬台、藩台、巡抚、总督等都能满足欲望,因为他的得缺、留任和升迁都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喜怒;他也不可忽视大人物们的文案和师爷一类人员,因为这些人都能在他们主人的耳边给他说好话或者说坏话。知府和道台也是这样;粤海关监督和其他优缺也并不是例外。省中的显贵也必须在京师设法巩固他们的地位,他们把得自僚属的一部分赃款也要照例以差不多一定的数额转手奉献给京官、枢臣和宫廷的内侍,如果忽略了其中的任何一人,这人就会设法弄得这个但图自肥的官吏也一个钱都剩不下,或者阻碍他的升迁,甚至对于有利该省的一切建议也多方留难。”(马士《中华帝国对外交往史》)
在大清特色的制度下,“公行”一方面作为政府的代理人并得到政府的充分支持,另一方面又作为官吏们想要从中大捞一笔财富的输导线。“粤海关监督必须在他作为正式陈报的征收以外找到一笔巨款,如果拘泥于固定税则就会使他做官的主要目的成为泡影;因此,公行就被他用作榨取对外贸易的工具,并从中勒索一笔自罗马帝国鼎盛时代以来无与伦比的私人收入。总督也必须装满他那只张大了口的钱袋,因为他具有维持法律和秩序的最后责任;他随着粤海关监督之后,也分润一部分赃款;同时从一世纪的经验中已经察觉,要使外商按步就班地遵守官吏制定的法律和他们的命令,最便当的方法就是通过公行。这对于总督是这样,对于广州的每一个官吏也是这样,公行成为所有争执的不可缺少的缓冲物了。”(马士《中华帝国对外交往史》)
这种多管齐下的勒索,对行商和外商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不仅增加了他们的成本,更令他们对那些无规则可循的潜规则成本不可预测。美国当代学者Frederic Wakeman指出,海关监督的日益贪污腐化,与贸易垄断商的信用日趋不稳定及鸦片自由贸易的兴起,构成了破坏经济平衡体系的三大因素(《剑桥晚清史》)。到18世纪末,这种营私舞弊行为恶性发展,“一个‘广州利益集团’形成了,它逐渐把从贸易吮吸来的款项变成了与外商或公行有关联的所有大、小官吏的资财。”(马士《中华帝国对外交往史》) 一个政权放弃了显规则的正道,却要从潜规则的歧途上聚敛,自然难以避免整个体制乃至全社会的腐败与沉沦。
Frederic Wakeman在《剑桥中国晚清史》中说:“行商为了保护他们自己,于1775 年建立一种秘密基金,公所的每个成员要把他贸易利润的十分之一交作基金,在必要时用来应付官吏的勒索。到1780年公所基金才公开并正式规定向外国进口货征收3%的规礼,这是一笔附加税,名义上是要保证行商能偿还外商的欠款。”这种秘密基金被称为“公所基金”,其作为行贿基金,行贿的对象是官方,而非政府官员个体。对于政府官员的私人孝敬,自然不在基金的支付范围之内,而要由行商们自行解决。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溯洄1949 2017-03-10 10:55:04
楼主好文,欢迎看看我的帖子一个共和国同龄者的回忆录
http://bbs.tianya.cn/post-no05-44037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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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针对官员私人的“行贿基金”,很快就在葡萄牙统治下的澳门诞生了。政府及其官员的需索越来越大,行商和外商们不堪重负,而就在他们疲于奔命的时候,一种利润高昂得足以应对政府勒索的商品适时地出现了,那就是鸦片。
1820年,澳葡当局专门设立了一个基金,对输入澳门的鸦片每箱征收40银元,专款专用于对大清国领导干部的行贿。这一基金的管理人是叶恒澍。次年(1821年),叶恒澍因杀人或者雇凶杀人被捕。叶被捕后,受到了香山官员的刑讯逼供,为了报复,而将行贿基金的事抖了出来。鸦片贸易与行贿基金之间的关联,至此开始暴露.
随着政府勒索加重,鸦片贸易的重要性就越大。而公权力因为既可毁灭鸦片贸易,也可为走私鸦片保驾护航,其身价大为提升。主张放开鸦片贸易的许乃济,对此见识深刻:“然法令者,胥役棍徒之所借以为利,法愈峻则胥役之贿赂愈丰,棍徒之计谋愈巧”。外商们对此也有相同的看法:“尽管皇帝会查禁这种贸易,并也会一再严旨重申禁令;尽管总督会恪遵上谕发布告示,总督和粤海关监督也会传谕行商慎遵法令;但是总督、粤海关监督、巡抚、提督、知县以及再往下到那些与衙门略有瓜葛的小人物们,只要他们觉得可以从中取利,对于法令的不断破坏也就熟视无睹了。他们发现在禁令之下,使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因为他们不但可以征课更大的数额,而且所征款项丝毫都不必列为税收奏报;这些陋规可以毫不费力就从中国买主处征到。”(马士《中华帝国对外交往史》)
鸦片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是当时政府官员甚至是缉毒人员的腐败渎职、徇私舞弊行为。他们除了从广州的“公所基金”、澳门的“行贿基金”等处间接受益外,负责查缉走私的水师巡船,干脆直接从鸦片走私中受益。从道光初两广总督阮元奏折中所提到的水师贪污者中便包括了副将、守备、兵弁等各级人员,这些人或“盘获鸦片,私卖分赃”,或“拏获鸦片,得贜纵放”,或“变卖分肥”(《两广总督阮元奏查禁鸦片偷运入口情形折》,道光三年二月初七,《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一,第40——41页))。当然,这只是见于记载的其中一个例子,实际情形远不止此。
昭槤在《啸亭续录》卷2“李鸿宾条中称:“海疆之祸,李鸿宾为两广总督时贪而纵之,致令该夷肆行无忌。养痈遗患,自鸿宾始也” 。指控两广总督李鸿宾因贪欲而采取的对外放纵态度,为导致鸦片战争的远因。根据《清史稿》卷366李氏本传的记录,李鸿宾不顾行商们的反对,接受外国人贿赂后补充认定了一个新行商。除此之外,李鸿宾最为令人不齿的行为,是为取缔海上鸦片贸易而于1826年建立了一支专门捕捉鸦片走私船的巡逻船队,没过多久,李鸿宾在指示缉私船收烟贩每月规银36000两后放私入口的同时,竟然还不断向道光皇帝上禁烟奏折。(来新夏:《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禁烟问题“》,《南开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巡逻船队因之名声太臭于1832年被撤消,不成想五年之后,即当邓廷桢想尽办法要消灭走私时,又恢复了这一臭名昭著的东西。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快乐老申 2017-03-21 09:15:02
满人其实非常重视火器的发展,可以说入关以后的满清一直是全球火器作战思想最严重的国家,所谓满清迷信骑射忽视火器,不过是一种以讹传讹的说法罢了。
明清之际,战争频繁且规模较大,对武器装备的要求较高,为克敌制胜,无论是明政府还是清政府,都很重视引进和制造先进武器。满人在入关以前,就有鸟枪等少许火器,但数量不多,威力不大,满人并未重视,只是将它划分到弓箭部队里。由于努尔哈赤死于明军炮火之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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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邓廷桢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说不清的人物,这里就牵涉到一位邓廷桢大人的下属——广东水师副将韩肇庆。邓廷祯恢复巡船后贪污的手法更加高明,“水师副将韩肇庆,专以护私渔利,南洋船约每万箱许送数百箱与水师报功,甚或以师船代运进口,于是韩肇庆反以获烟功,保擢总兵,赏戴孔雀翎,水师兵人人充橐而鸦烟遂至四五万箱矣”(魏源,《道光洋艘征抚记》)。韩将军对鸦片走私可是两只眼睛全都睁着,除了按照以前的潜规则收受贿赂之外,另外还要收取百分之一的保护费,没有银子就直接用鸦片来抵,一百箱就留一箱。把钱交给了韩将军的那些鸦片走私者们再受到大清其他权力衙门的刁难怎么办?那也简单,韩将军本着为按规矩办事的走私者全心全意服务的精神,干脆直接用水师的战船帮其走私,顺便再收点运费,100元一箱,童叟无欺,信誉比较好。韩将军的差事办的好,邓大人保举他官升一级做了总兵。林则徐来广州后为了达到杀鸡给猴看的目的,选中了韩将军来做第一只待杀之鸡,最终由邓大人出面跟林钦差求了个情,韩将军最终仅仅落了个被革职美好结局,高高兴兴地回家去做富家翁了。大清官场就是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出来混,面子总是要给到的。
此外,邓大人自己还拥有四艘专门运送鸦片的水师船只,业务多的时候运送不过来,也雇佣英国人的商船。
后来道光皇帝下决心严禁鸦片进口后,邓大人不论是在态度还是行动上都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开始严格把关,对鸦片走私者绝不姑息。改任闽浙总督后的邓大人跟英国人打的更是不亦乐呼,此仇可谓是不共戴天,再后来,鸦片战争失败,被皇帝当做典型而被流放到边疆不毛之地。就这样,邓大人因为坚决禁烟的缘故不仅跟林则徐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最终更是名垂千古,俨然成了大清朝严禁鸦片的民族英雄。
邓大人在皇帝不着急的时候,他乐得闷声发大财;等皇帝要禁烟了,他又变成了皇帝手里的猎狗;等到皇帝后来因为屡战屡败又不搞严禁鸦片运动了,他便成了替罪羊而被流放万里。最后,等到后世的历史学家们将鸦片战争定性为一场反帝国主义的战争的时候,他又被推上了民族英雄的神坛。邓大人一心揣摩皇帝陛下的心思办事,结果把自己办成了民族英雄,也是一没留神而已,怪不得他自己。
福建也有同样情形:“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银四百圆六百圆不等”(道光十九年十二月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奏,《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9,第10页)。水师员弁都靠着鸦片偷运贪污肥己,造成“水师生计得自月饷者十之一,得自土规者十之九”(夏燮:《中西纪事》,卷23)的腐败现象。海口兵弁则有代藏毒品的情事,如广东炮台的守兵,“竟有勾通沿海奸民,窝藏违禁之物,如夷船之鸦片一时不能进口,往往寄顿于炮台左近”(道光十八年六月河南巡抚桂良奏,《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3,第19页)。当时的鸦片偷运不仅有可靠的包运者,还有稳妥的储藏处,至于转销内地自然也离不开兵役包庇。,道光十八年十月署四川总督苏廷玉奏文中曾说:
“臣查烟泥行之内地,无论夷商之夹带,奸民之贩运,总须由海口而来,若不勾通兵役,及沿海地方匪徒节节包护递送,断不敢拢岸入口,即其销售内地,经过乡村市镇,民皆知其物系违禁,必各起而挟制,群相攫取,以故兴贩之徒,必贿通兵役人等为之接护乃能到处流通,无虞沮碍,是烟贩实兵役之利薮,而兵役即烟贩之护符”。(道光十八年十月署理四川总督苏廷玉奏,《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第11页)
由于大清朝政府官员与军队的积极参与,走私进入大清的鸦片数量记录不断被刷新,可谓是朝廷越禁,走私越欢。马士记载道:“禁烟法令甚严,但送给主管官员金钱后,鸦片买卖却可公开进行。”(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
大清王朝的皇帝、总督、巡抚们把贩卖鸦片的嫌怨,不归咎于中国吸食者、走私者、地方官等自己人,而统统归咎于外人——葡萄牙人、英国人、美国人。照这个混账说法,岂不是变成外国商船自己跑到满清内地直接和终端客户交易,你说这可能吗?若问中国近代庞大的鸦片市场究竟是谁制造的,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是中国在毒害自己。
黄爵滋于道光十八年那篇著名的上奏中指出:“各省贩烟之人,其资本重者,窑口沿途包送,关津胥吏容隐放行-----其各府州县开设烟馆者,类皆奸猾吏役兵丁,勾结故家大族不肖子弟,素有声势,于重门深巷之中,聚众吸食。地方逛之幕友家人,半溺于此,未有不庇其同好”。他批评说各关所的胥吏与窑口结尾同谋,逃脱鸦片关卡,烟馆经营者又大多与狡猾高明的胥吏、衙役、军头以及有势力的大族子弟合伙串通,肩负监管取缔之责的地方官身边的幕友、家人,也有半数吸食鸦片,结果,就根本不可能指望会进行充分的取缔。
马士这位深谙大清国情的汉学家说:“用不着说,帝国官吏是贪污的;在违禁品的征课上,他们所干的,正是自从有人懂得那一套以来、中国官场上就一直在干着的那种勾当,也就是能向商人榨取一文便榨取一文。非法贸易的扩张,之所以超过为‘公行’垄断权所束缚的合法贸易而驾凌其上,正是广州和沿海口岸官吏们卖放的直接结果”。
道光十九年,清廷再颁《严禁鸦片烟章程》三十九条,严厉打击贩卖鸦片行为,但英国鸦片烟商在广州却处处体会到了自由。中国官方要严禁鸦片,但鸦片商们却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鸦片贸易,而且受到了地方政府文武官员们的多方保护。外商表面上“受着一大堆限制,长时期和当局冲突、审判、威嚇、生命危险,以及不知会发生什么变故的普遍的不稳定。中国当局三令五申,我们要遵纪守法、服从指令、要战战兢兢地生活,不要因顽抗和规外行动引起皇帝的愤怒”。但是“这仅是一些具文”,因此外商们“并不管这些官样文章,我们只专心做买卖,划船、散步、享用美食佳肴”[《鸦片战争》(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35—236页],英国政府蓝皮书称:“在过去二十年中,中国高级官吏与政府人员,对于鸦片走私公开地默许,前任和现任巡抚都从中取利,听说北京的军机处也暗中允许。”“他们纵容烟贩从外国船上取走鸦片,有时甚至将官船借以转运。”外国进口商一旦得到“立付确交” 之后,“就可以看到所有的眼睛都闭起来了,甚至哪些停泊在进口船只旁边的缉私巡艇上的人们也是这样”。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203页)这种情形绝非个别,许多记载说明鸦片走私“不仅是在光天化日下,而且在巡船的眼皮底下公开交易,在广州交货。对于那些不曾留意中国官府的记录,不大了解中国人性格的人来说,更加离奇的事情是官府的巡船也常常被用来走私”。“中国的法律受到了公然的蔑视”。这都使鸦片商感到“贩卖鸦片是一种无往不利的生意,眼见着每年的需求量增加了又增加,哪会轻易地放弃呢?”([英]艾略特•宾汉:《远征中国纪实》第一章,引言)
造成中国严重的鸦片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有识者指出:“ 推其究竟,贵者以势怙,富者以赂免。”(夏燮:《中西纪事》卷23,《管蠡一得》)。清政府上自皇帝下至兵弁构成了一个贪污集团,靠着鸦片的偷运性质来进行谋利贪污。有权、有势、有钱者相互勾结,外联财大气粗的洋商,内结游手好闲的无赖,沆瀣一气,盘根错结。上至军界、政界、学界、商界下至细民贫户,无不沉沦烟籍,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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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清朝的消极性腐败
清朝鸦片泛滥由于官僚集团因之谋利的腐败,可以称其为积极的腐败;而官僚集团为了规避失察处分对执行鸦片禁令敷衍了事这一点,则可以称为消极性腐败。
中国对官僚早就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政绩考评制度。清朝对文官的考评每三年举行一次,此外平时政务上的功过也成为赏罚的对象,因此,自清朝实行鸦片禁令以来,那些负责执行鸦片政策的官员就要同时承担与此相对应的被问责责任。清朝的鸦片禁令政策的实施在多大程度上能见成效,基本上取决于官僚是否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态度应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根据《六部成语注解》,失察首先是吏部成语中的失于觉察。按注解所说:“无论何事,应预先知者,若失预察,皆有罪”,注解里的罪指的是公罪,亦即官罪,就是处分,也就是说官僚的失察将作为公罪而受到处分。
处分分为罚俸、降级、革职三种,降级又分为留任、调用两种,处分在官僚的履历上属于过,而属于功者,就是议叙中的记录和加级两种。
官僚对降格罚俸的恐惧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工作态度。康熙朝李之芬在《请除无益条例疏》中说:近年以来,外官参罚处分,日密一日。降级、革职,动出意外。是以各官救过不暇,徒务虚文,以为弥缝旦夕之计,不能为地方尽心爱民。“(《皇朝经世文编》卷15,吏政•吏论上》)李所说内容反映了地方官僚为逃避处分而置政务于不顾的处心积虑的真实状态。另外,官僚若发生了包括失察在内的行政失误,就将受到处分。制定处分条例的目的原本是为了确保官僚勤于政事而设,然而在实际过程中,官僚为了不给自己的职历抹黑,就对有可能受到处分的政务加以巧妙规避,结果处分的存在反而构成了行政的障碍。当由一个个官员采取对失察处分实施回避的态度和行为,从而在整个官僚体制中蔓延开来并积累下来后,其影响力之至深且巨就不堪设想了。
清朝是在嘉庆朝以后才开始认真对待鸦片问题的,伴随而来的问题是,清政府是如何执行与鸦片禁令相关的失察处分呢?
嘉庆朝以来,清政府制定了对鸦片日益严禁的政策,因为政策的执行者是官僚,清政府为了确保他们能认真落实政策并取得实效,依照政府管理的惯性和惯例,特制定了失察处分和议叙制度。清政府于嘉庆二十年(1815)制订了《查禁鸦片烟章程》,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制订了有关鸦片禁令的议处与议叙,即行政上的惩罚与赏功制度。嘉庆十六年的上谕中特别对议处之一的失察处分作出明令:当将失察卖放监督及委员、吏役人等,一并惩办不贷。“(《仁宗实录》,嘉庆十六年三月)虽然没有具体规定处分的尺度,但表达了相当严厉的态度。
嘉庆二十年正月,北京城发生了一起鸦片案件,从而导致了一次非常严厉的失察处分。广州驻防正红旗骁骑校兴亮,作为广东副都统萧昌年班进京时的随从以获利为目的而携带了一些鸦片,到京后被崇文门税务衙门查获。案件处理的结果是副都统萧昌自然受到处分,审理该案的刑部还奏请并将失察之汎口地方文武各官,及不行监察之海关监督,一并查取职名咨参。此奏获准,根据特旨之命,广州将军粤海关监督等被交部议处。(《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第四册)
然而,兴亮一案后不就,失察处分却被一概免除。导致此事发生的是蒋攸铦的一纸上奏。在这道奏折中,蒋攸铦称:“危流弊已非一日,或地方文武虑及从前失察处分,恐拿获贩卖匪徒到案,供出历年旧案,是未受获贩之功,先受失察之咎,瞻顾因循,势所难免。”(《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第四册,嘉庆二十年二月二十一日)。
蒋担忧的情况不假,地方文武官员因担忧失察处分,都不愿认真执行取缔鸦片的政策,因此,蒋攸铦奏请减免失察处分并制定议叙制度,两者都被准奏。蒋所奏被批准,说明嘉庆帝以及清廷中枢不得不承认,失察处分对官僚起到了与预期相反的效果。
自此以后,单纯的失察可以免于处分。
嘉庆二十年以后免除的失察处分措施,随着道光三年(1823)《失察鸦片烟条例》而被重新启用。至于恢复该措施的理由,据道光帝说,就是因为取消失察处分后,地方官僚以敷衍的态度对待取缔之责。道光帝这一认识,与嘉庆二十年决定中止失察处分措施时嘉庆帝的认识——失察处分反而会导致地方官僚在取缔鸦片问题上虚应其事正好相反,面对同一事物居然会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的认识。
恢复了的失察处分条例新增了奸民私种罂粟、煎熬烟膏和开设烟馆两类行为作为失察处分对象,而且还将鸦片的数量明确规定为执行处分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标准和内容,文武官僚所受处分一律以没收鸦片的数量为基准,100斤以上的罚俸一年;1000斤以上降一级留任;5000斤以上降一级调用。失察处分的执行自此开始有了明确的可供具体操作的标准内容。
议叙则扔按旧例执行。这个旧例制定的根据是被批准的嘉庆二十年蒋攸铦的奏请,其概要载于《仁宗实录》
关于通过制定《失察鸦片烟条例》,恢复实行失察处分措施的原因,萧致治、杨卫东所编《鸦片战争前中西关系纪事》(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一书是这样解释的:1821年以后,零丁洋走私时期开始了。这时鸦片不再同货物一道进入黄埔港,而是停在零丁洋的趸船上,这使行商责任减轻了,而广东官员的责任明显加重。能否制止零丁洋的走私活动,完全在于广东官员的态度与决心。正因为如此,道光帝才颁布了《失察鸦片烟条例》,以督促广东以及各省地方官吏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第329页)对此,责任的归属作为恢复失察处分原因显然并不准确。
道光帝认为正是取消了失察处分,才是地方官不认真履行取缔责任的原因。事实上,在免行失察处分的时期内,鸦片问题一直没有出现解决的征兆,广东官僚和以前一样根本没有认真对鸦片走私进行取缔,再加上国内又种起了罂粟,熬起了烟膏,鸦片问题越发严重。面对这一状况,以道光帝为首的清廷中枢作出了在执行鸦片禁令时失察处分和议叙两政并行的决定,从而恢复了官僚体制的常态。但道光三年后,针对官僚的失察处分,同样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井上裕正著,《鸦片政策史研究》,钱杭译,西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16页)
此前的失察处分实际上主要是针对广东官僚,而道光皇帝这次恢复执行后,广东以外地区的官僚如发生与新增两项有关的失察,也将受到处分。
直到鸦片战争爆发之前,清朝的鸦片政策一直在强化,除了嘉庆二十年到道光三年期间为失察处分免除外,这一制度的执行力度在逐步加大,内容也日益完备。道光十九年五月,《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正式颁布,这部条例在严格执行原有刑罚的同时,对各种与鸦片相关的违法行为制定了新的刑罚,同时,也制定了以这些新禁令为依据的失察处分。在全部三十九条中,规定了或涉及到失察处分的内容竟达到十四条之多。《条例》中不仅失察处分的对象有所扩大,而且处分也更加严厉,执行处分的基准还与所失察之违法行为应受的刑罚等级挂钩,甚至还破天荒地首次规定了对上司的失察处分。

现实和司法体系属于不同的两个系统。因失察这一监督不力的责任要被认真追究,对于官员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特别是《条例》中的失察处分被扩大对象,得到进一步的强化,甚至总督巡抚这些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也将因下属失察而受到处分。这样一来,围绕着失察处分的现实问题就变得越发复杂,不难想象,这肯定会促使官僚集团对失察处分采取规避策略。
当由个体官员对失察处分的规避亦即消极性腐败在整个官僚体系中蔓延开来后,清政府的鸦片政策就将无可奈何地走向更加有名无实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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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嘉庆年间的鸦片政策

一、大清王朝第一个禁烟令
清政府自雍正皇帝开始曾先后颁布过一系列禁鸦片烟法令,其中第一道禁烟法令是雍正七年1729年的事〔牟安世著,《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这一年,清政府颁发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禁烟处罚条例《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李圭在《鸦片事略》一书中说:“雍正中,定兴贩鸦片烟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船户、地保、邻佑人等,俱杖一百,徒三年;兵役人等藉端需索,计赃照枉法律治罪;失察之汛口地方文武各官,并不行监察之海关监督,均交部严加议处”。这一惩罚条例的处罚对象主要是贩卖运输鸦片烟者,同时对各级官员失职、差役的索贿等行为也各按相关法律惩处,这符合雍正苛政的从政风格。这一条例对国内吸食者、及鸦片进口商人(夷商即外国商人)并未涉及。
这一禁烟法令因其先天的不足也就决定了其最终的命运。当时雍正皇帝对鸦片的政策是区分药用鸦片和毒品鸦片烟,对于贩卖毒品严惩不贷,而对药用鸦片则不加干涉〔冯尔康著、《雍正传》,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09页〕。因此清王朝长时期的鸦片输入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当的供医药材之用的鸦片输入;另一种是非法的鸦片毒品输入。对于第一种情况,只要贩卖者能照药材按章纳税就是合法行为;对第二种情况,清政府在法律上明文规定采取严励打击的措施。这样的鸦片政策明显存在着矛盾之处,即难以区分何为药用何为鸦片烟,只要贩卖者能够照药材纳税,官府就允许进口。单纯的从规章制度来看好像很人性化,但无疑给执法者带来了很大麻烦。同样的一块鸦片,你说到底是药品,还是毒品呢?所以,现实生活中,那些贩卖鸦片毒品者往往可以打着药材之用的幌子而名正言顺的经营鸦片毒品,只要他照章纳税,谁又能奈何得了他?
清政府之所以制定出如此模棱两可的政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说明那时候吸食鸦片烟的人还是寥寥无几。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评论此事:“夫鸦片即鸦片烟,岂又须加入烟草乃成鸦片烟之事?足见当时吸食者极少,故尚不识鸦片烟为何物耳”。根据今人的研究,1727年前后,大清鸦片的输入量每年不超过200箱〔涂鸣臬主编《中国近代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7页〕,并且这个数字一直保持到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前后,去除部分真正药用的鸦片,真正能够吸食鸦片烟的人有多少?又是哪些人能够吸食如此昂贵的鸦片烟?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非富即贵。正是鸦片输入量和吸食者很少的缘故,清政府对其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没有给予特别的关注。另外,雍正七年时,清政府在对外贸易过程当中正处于白银净流入、货币供给足够且钱贵银贱的大好情势下,清政府也不会将鸦片问题与银贵钱贱等经济问题扯在一起。
当然,我们始终都不要高估专制政权中的那些独裁者们,不管他们出台什么样的政策,其出发点都不会是为老百姓着想的,雍正皇帝实施禁烟虽然不是突发奇想,但绝非是出于真正关注民众百姓的身心健康之目的。前文已经涉及到这一问题。雍正六年,刚任广东碣石总兵不久的苏明良出于将祸水东引的目的才上奏提出“严禁贩卖鸦片”的主张的。很显然,对于禁止鸦片烟等催情物这类事关风化的事情,怎么说也轮不到由一位承担着国家安全及维护地方治安的高级军官提出来,往轻了说,这涉及到了军方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问题,重了说,就是军方干政的大问题了。这位负责地方治安的苏总兵因为担心无法解决厦门、台湾地区的盗贼问题,作为浸淫官场数十年的官场高手上任伊始,就为自己找到一个解脱责任的绝佳理由,即“厦门、台湾盗贼之盛者,皆由于鸦片之根源,是鸦片之贻害地方,匪鲜浅矣!”,而承担禁烟责任者则为苏总兵所提的闽粤督抚。如此,苏总兵的意思不就很明显了吗?我苏总兵可是有言在先,以后别怪我缉拿盗匪不力哦!同时也为一旦禁烟可能出现的差役勒索现象了打招呼。只是作为后世的我们实在不知道苏总兵是如何得出盗贼源于鸦片烟这一结论的。以当时鸦片的昂贵程度,能够享用的都是些非富即贵之辈,且不说吸食鸦片烟是否一定导致破产,即使因吸食鸦片烟而导致破产,这些纨绔子弟就敢去行盗匪之事?
闽粤沿海的海盗自郑成功起,始终未能净绝,满清因郑成功的缘故,更出于防汉制夷的考虑,始终对海上治安异常警觉,一直奉行严厉打击的策略。尤其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满清政府出于上述担忧,再次颁布南洋禁海令。但沿海很多商船出于生计的考虑,并没有因此禁令而停止出洋谋生,仅仅是由合法经商身份变为走私而已。随着清政府打击力度的加大,部分走私商船更是铤而走险,踏上海盗之路。期间因为渔船与走私商船往往难以区别,苏总兵的前任陈良弼就是以打击走私商船(海盗)为名,敲诈勒索渔船而被参奏革职的。所以,苏总兵此奏的主题明显是针对当时海盗猖獗(实则为被迫出洋走私的中国商船)而搞出的自保之策。雍正接到苏总兵奏折后硃批曰:“此奏应行者,该部议行。”
现在无法确定大清第一个鸦片禁令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或者说执行到什么程度。依据中国历代吏治通病来判断,该禁令想必是被塞在衙门档案中蒙上厚厚一层灰尘,逐渐变成一张旧纸。一个有力的证明就是清朝李圭在《鸦片事略》中说“乾隆二十年税则,仍载鸦片一斤估价五钱”,几十年之后,甚至连制订法规之官员都遗忘了鸦片烟贸易乃属违法也。可见当时的吏治是多么低效无力。所以,在那个通信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的大清盛世,这个禁令的执行力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最早来华进行鸦片贸易的是葡萄牙人,因各种因素的制约,葡萄牙人在华鸦片贸易一直都没能成气候。到了乾隆三十八年(1773),英属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开始实行鸦片专卖政策之后,鸦片输入量便急剧增加,到19世纪初期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已达4000多箱〔胡绳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版第33页〕。鸦片已经开始在大清的这片热土上形成了泛滥之势。
当然,作为毒品的鸦片烟在中国得以蔓延,说来主要还是满洲统治者酿成的问题。康熙、雍正父子都曾禁过烟草,其初衷并非关心臣民健康,而是因为种烟草与种粮食争地所致。如此非但妨碍税收,更关键的是父子二人都认为烟草种植区因缺粮而有可能发生民变。要不是害怕危害自己的统治,就是国人吸烟吸死,看他会不会管这个闲事?
自晚明至清初的近二百年里,藉名贵烟草烟具争奇炫富的东南绅商纨绔子弟,忽然发现吸食鸦片烟更新奇、更刺激,再加上又是合法进口的“洋药”,怎不竞相学样而追求烟膏烟具品质?如此,上行下效,鸦片烟不泛滥才怪呢!!
所以,围绕着林则徐为代表所发动的那场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前后所牵扯的故事,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纯粹,特别是随着大清统治者们将日益泛滥的鸦片问题和朝廷府库里白银的越来越少所带来的财政吃紧问题联系起来后,禁止鸦片输入断其来源的问题,自然也就成了清政府的必然之策。
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快乐老申 2017-06-09 15:00:21
第四节、嘉庆年间的鸦片政策
一、大清王朝第一个禁烟令
清政府自雍正皇帝开始曾先后颁布过一系列禁鸦片烟法令,其中第一道禁烟法令是雍正七年1729年的事〔牟安世著,《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这一年,清政府颁发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禁烟处罚条例《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李圭在《鸦片事略》一书中说:“雍正中,定兴贩鸦片烟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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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快乐老申 2017-06-09 15:00:21
第四节、嘉庆年间的鸦片政策
一、大清王朝第一个禁烟令
清政府自雍正皇帝开始曾先后颁布过一系列禁鸦片烟法令,其中第一道禁烟法令是雍正七年1729年的事〔牟安世著,《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这一年,清政府颁发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禁烟处罚条例《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李圭在《鸦片事略》一书中说:“雍正中,定兴贩鸦片烟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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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老申 2017-06-12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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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老申  时间:2019-05-10 09:14:41
二、嘉庆四年的鸦片政策
清政府真正全方位严厉处理鸦片问题是嘉庆皇帝亲政后的事情。在以往各种有关鸦片战争前后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中,存在着一个流行甚广的嘉庆元年禁烟说。针对这一问题,日本学者井上裕正对于嘉庆元年说法的形成过程以及扩展演变进行了考察,认为嘉庆元年禁烟这种说法不正确,最起码也是缺乏史料予以证实的。(井上裕正著,钱杭译《清代鸦片政策史研究》西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68---181页)早在1994年,井上裕正就已发表了这一考证文章,但耐人寻味的是,嘉庆元年禁烟说一直到现在,还被有关鸦片战争和中国近代史的概论性及启蒙性读物不断陈述着。
嘉庆元年清政府禁烟说这一结论到目前为止尚无一手史料予以证实。《清实录》嘉庆卷、道光卷;《东华续录》嘉庆卷;《筹办夷务始末》、《筹办夷务始末补遗》等专录中外关系史料;《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八百二十八 刑部杂犯 烟禁”等法律条规等都未见与此相关记载。也就是说在目前所能查阅的清朝官方档案、实录、教科书等均无嘉庆皇帝于元年谕旨禁烟一说。但嘉庆四年清政府曾经禁烟这一事实是可以确认无疑的。亲历鸦片战争整个过程的梁廷枏在其《夷氛闻记》中说“又一千八百年间,中国准鸦片进口,以药材上稅。及后奉旨禁止”。1798年底,广东的东印度公司大班向孟加拉总督报告了清政府准备禁止鸦片进口的情报(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2 第316页)。第二年,这一情报便成了现实,清政府颁布了禁止鸦片贸易的法令。道光十四年(1834年)九月十日,两广总督卢坤上奏说:迨嘉庆四年,前督臣以鸦片有害民生,禁止入口,贩运者不得入关(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一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58页)。两广总督邓廷桢在道光十六年(1836年)上奏称:迨嘉庆四年,前督臣觉罗吉庆议以外夷之泥土,易中国之货银,殊为可惜。且恐内地人民辗转传食,废时失业,奏请不许贩卖,犯者拟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一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05—206页)这些都证明了嘉庆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大清政府在广东实施禁止鸦片进口一事是确切无疑的。
包括魏源、马士等人在内之所以认为存在一个嘉庆元年禁烟说,很可能是没有分清嘉庆亲政与嘉庆继位二个时间概念的缘故。嘉庆登基后,乾隆声称“归政仍训政”。按照清朝传统,每年十月初一日,由钦天监奏报,经皇帝谕旨颁发下一年度时宪书(即皇历,今年历)。但嘉庆即位后,颁布下年度的时宪书依旧是乾隆六十二年。以此,嘉庆元年至三年所颁发的昭告天下时宪书,这个天下并不是嘉庆二、三、四年,依然是乾隆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年。由此,嘉庆登基之年虽是嘉庆元年,但在民众心目中依然是乾隆六十一年。口口相传,几十年后,魏源等人由于年久失考,将嘉庆亲政初颁布的禁烟令误记为嘉庆登基初,也就顺理成章、不足为怪了。马士没有理由否认魏源等中国人关于嘉庆登基初禁烟说法,但面对嘉庆四年禁烟令的事实,只能解释为清政府再次禁烟。如此嘉庆元年、嘉庆四年二次禁烟之说便糊里糊涂的形成了。
禁止鸦片进口的禁烟令之所以在嘉庆四年得以制定颁布,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清朝中央政治局势的变动脱不开关系。嘉庆四年正月三日,掌握帝国实权的太上皇乾隆帝驾崩,已经登基四年的嘉庆皇帝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帝国皇帝。另外,按照卢坤和邓廷桢所说,该项禁令由两广总督觉罗•吉庆提议,经嘉庆皇帝裁定后颁布实施的。问题是到底出于什么目的以及什么原因使得两广总督觉罗•吉庆在这一年向道光皇帝提出这一建议的?日本学者井上裕正认为嘉庆帝亲政后迅速在政治上采取的举措,特别是他对整顿纲纪的强势态势,在官场上营造出了一种持续的紧张气氛,鉴于嘉庆帝对外贸现状的关注,正在失宠的吉庆既为了挽回自己的声誉,更为了自保,就无法再默许那有害如粪土的鸦片流入中国了,至少他感到有必要显示出加以禁止的决心。“(井上裕正著,钱杭译《清代鸦片政策史研究》西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2页)
失宠的两广总督吉庆为了保住自己的官帽而决定禁烟这一解释无论怎么说都有一些过于牵强且流于简单化。遗憾的是,关于觉罗•吉庆提议禁止鸦片进口的确切原因,到目前为止仍然无法找到确切的史料予以证明。因此对于这一问题,也只能联系当时广东地方政府所面临的问题环境来加以推测分析了。
正如井上裕正所言,两广总督觉罗•吉庆的确很不着嘉庆帝待见,其原因一则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缘故,另一原因则是觉罗•吉庆之前卷入了嘉庆帝师傅朱珪的一场官场纷争而得罪了师徒二人。
觉罗•吉庆是努尔哈赤兄弟后裔,隶正白旗,乾隆皇帝末年的宠臣。乾隆五十年,吉庆先后赴山东、湖南、湖北、河南、东北等地审理诉讼及调查民情,期间不徇情面,秉公办事,敢于揭发官场的徇私舞弊,一再得到乾隆褒奖。乾隆五十六年底,吉庆升任山东巡抚,不久调任浙江巡抚,因清剿海盗得力等原因,深得乾隆赏识。嘉庆元年,因广东海盗猖獗,乾隆擢升吉庆为两广总督。但是,这位政治新星在升任两广总督之际,却身不由己地卷入了嘉庆帝师傅、原署两广总督朱珪的一段官场纷争,从此开始走向了政坛下坡路。
满清前期,整个东南沿海地区海盗始终未绝迹。但闽粤地方政府对猖獗的海盗活动或隐匿不报,或时以缉捕零星海盗奏捷,因此使得清朝中央政府对沿海零星的海盗问题始终未能加以重视,以致到乾隆末年,那些零星、小股的海盗蔓延发展成为集团型海盗,广东猖獗的海盗问题渐渐暴露在世人面前。根据美国学者穆黛安的研究,“1795年(即乾隆六十年),郑七与黄大兴、陈长发在江坪起事,在越南广东一带抢劫,他的伙伴莫官扶在1796年(即嘉庆元年)已拥有一支17艘帆船、1000来人的武装”(见穆黛安著《华南海盗 1790-1810》刘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4页)以乾隆六十年接连发生的抢劫官方运米船只与琉球国货船事件为标志,说明清朝地方政府对发展为相当规模的海盗集团已失去了控制。
以乾隆为首的朝廷不得不出面决意缉拿海盗以绥靖海疆。由此在东南沿海,开始了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清水师与海盗的海上对决。随着闽浙方面频频奏报遭来自广东海盗的抢劫,嘉庆元年八月五日,乾隆下旨免去朱珪两广总督的职务,调浙江巡抚吉庆出任两广总督。八月二十一日,乾隆再降旨要求吉庆到广东后将广东海盗情况及广东官员、兵丁缉查海盗的情况调查后如实上报,这也是对朱珪最终处分的依据。
对于广东地区的海盗情形如何奏报对吉庆来说是个难题,这不仅影响着朱珪的仕途与声誉,同样也影响着吉庆今后的仕途乃至生命。毕竟乾隆已86高龄,嘉庆也已继位,作为嘉庆恩师的朱珪只要不死,终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但如一味袒护朱珪,一则立马就过不了乾隆眼前这一关;二来如果对广东吏治废弛的现状加以掩饰,这样对接任两广总督的吉庆同样没有益处。这确确实实是需要政治智慧的活儿。
嘉庆元年十一月,吉庆在奏折中关于朱珪的评价,是这样说的:“朱珪在粤三载办理地方事务尚知操持勉力,惟秉性过于长厚,宽则有余,严则不足。海疆营伍未能随时整饬”。自乾隆末年起,朱珪等人未能在海盗萌发之时,及时予以扼杀或奏报朝廷,导致广东海盗不断壮大并肆意东南沿海达十年之久。可见,吉庆是出于秉公论事的角度处理这一问题的。而乾隆对朱珪的处理也是颇为手下留情,最后只予以“革职留任”处分了事。
但这一事件打断了嘉庆打算调朱珪进京辅政的全盘计划。直至嘉庆四年乾隆去世当天,嘉庆才紧急调朱珪进京,可见朱珪在嘉庆心目中的位置。
除此之外,吉庆在和珅事件上又犯了政治错误。嘉庆四年正月十一日,嘉庆在初步查抄、审讯和珅后,宣布了和珅的二十大罪状并通报各省督抚命其讨论定罪,其实质无非就是嘉庆要这些地方大员人人表态过关从新站队罢了。但吉庆在奏折中的态度稍涉含混,虽不能确定吉庆与和珅关系密切,但在嘉庆眼里毕竟落下了一个政治立场不坚定的表现,在中国这就是大问题了。和珅事件,预示着吉庆的好日子也到了尽头。

楼主:快乐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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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煮酒论史

发表时间:2017-01-05 18:45:00

更新时间:2019-05-10 09: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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